请欣赏诚信经营承诺书(精选4篇),由笔构网整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诚信经营承诺书 篇1
个人诚信是社会诚信的基石和灵魂,是社会诚信的典范。服务好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好广大困难是民政人的`职责所在,打造人民群众信得过、社会各界满意的诚信民政,要靠民政人的真心、真诚和真实奉献,为此作为民政干部我作出以下诚信承诺,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1、牢记宗旨,加强党性修养,自觉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诚实不欺,表里如一,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
2、遵守《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纪委“八项禁令”等上级廉洁自律规定,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利益观和事业观,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3、履行岗位职责、遵守纪律制度,严禁乱作为、不作为、慢作为,认真落实国家惠农强农政策,真正把改革发展成果惠及百姓,构建和谐社会环境。
4、增强大局意识、服务意识、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工作高效,及时处理群众的合理诉求,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
5、坚持实事求是,说老实话,做老实事,当老实人,不弄虚作假,不做表面文章。
6、主动接受社会、群众监督,规范遵守 “八小时以外”的生活圈、社会圈社会公德,承诺践行党员干部道德诚信。
承诺人:
年 月 日
诚信经营承诺书 篇2
北京市通信管理局:
我公司在获得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以后,在从事电信业务经营活动中,将遵守如下承诺:
一.我们将严格遵守有关电信法律、法规和政策,严格按照已批准的业务服务范围,从事合法的电信业务经营活动;
二.保证提供的电信服务业务符合国家信息安全的要求,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管理部门和信息产业部相关的安全保密管理规定;
三.自觉接受各级通信主管部门的行业管理和监督检查,按照信息产业部年检制度及时向各级通信主管部门报送年检材料和统计资料;
四.切实加强对各地分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管理,公司在各地所设子公司经营电信业务时至少要占有51%以上的股份;
五.按照国家有关资费政策制定电信业务收费标准。不断提高电信业务服务质量,依法经营,公平竞争;
六.我公司将遵照国家和信息产业部的有关规定,不利用国家政策不允许使用的网络资源开展电信业务经营活动;
七.我公司保证按照《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21条规定,在获得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一年内(或在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特别规定事项规定的时限内),在所申请业务覆盖范围提供信息服务业务;
八.我公司将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外商投资电信行业的政策规定,在引入外资前,按照《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管理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九、我公司将按电信主管部门要求在取证时与发证机关签订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特别规定事项”,并严格按照“特别规定事项”的各项规定经营相关电信业务。
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愿接受通信行业管理部门的依法处理。
法定代表人签字:
公章:
二OO年月日
诚信经营承诺书 篇3
为维护我XX 农资市场的秩序,积极认真做好农资经营工作,自愿接受社会与广大农民的监督,让农民满意、政府放心。在农资产品价格、质量、计量、服务等方面,我农资经营部向社会公开承诺:
一、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二、加强自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完善经营台帐。
三、经营活动诚信守法,不超范围经营;不经营假、劣农资产品;不经营、使用国家明令禁止销售和使用的农资产品;不经营标签、标识不规范的农资商品;不经营未经审定、审批、登记和过期的农资商品。
四、履行法定或约定义务,加强对经销农资商品的科技指导服务工作,引导农民安全使用农资,并提供规范的服务。
五、保证产品质量、保证售后服务、产品明码标价。如发生质量纠纷协商解决,造成损失的依法负责赔偿,公开进货渠道,自觉接受农民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六、积极配合、支持执法部门的依法行政,营造良好的农资经营环境,发现违法行为自觉举报。
本承诺书一式两份店铺张贴一份,农业主管部门保留一份。
承诺人签名:
诚信经营承诺书 篇4
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精神,进一步增强农药使用质量安全意识,规范农药使用,切实保障农业生产用药、农业生态环境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本单位(个人)郑重承诺:
一、严格自律,诚信守法。严格遵守《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及国家相关农药管理规定,牢固树立法律责任意识。做到遵章守法,诚信经营,恪守合同,反对欺诈和弄虚作假行为,反对不正当竞争行为。
二、健全制度,强化管理。建立健全农药采购、使用档案记录和农药处方制度,确保不购买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农药,不在蔬菜、水果、茶叶和中药材中使用禁止在这些作物中使用的农药,不超出农药登记范围用药、不随意加大用药量和用药次数,确保农产品中农药残留不超标。
三、严格把关,保证质量。严格按遵守农药安全使用间隔期采收,建立农产品采收上市前检验制度,采取自检或送检方式,对蔬菜、水果等鲜食农产品农药残留进行检验,严禁农药残留超标的农产品出场上市,严把出场关,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四、接受监督,承担责任。深入学习《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内容,自觉接受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广大农民和全社会的监督,积极配合有关执法部门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检查,自觉承担生产单位作为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相关责任,坚决抵制违规使用农药行为,共同维护农产品质量安全。
承诺人:XXX
时间: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