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货承诺书

笔构网

2025-09-06承诺书

请欣赏供货承诺书(精选4篇),由笔构网整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供货承诺书 篇1

承诺书是 承诺人对要约人的要约完全同意的意思,表示以书面形式。通常是要求以书面订立的`合同,以下为相关的供货质量承诺书范文,仅供参考。

尊敬的客户:

首先感谢您选择购买我们的产品!

为保证产品质量,明确购销双方产品质量责任,确保产品质量合格,保证产品安全、特作如下保证:

一、供货方向购货方提供加盖供货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供货方向购货方提供加盖供货单位公章的产品标准复印件。

三、供货方保证所供产品符合法定的质量标准,并对产品质量负责,必要时向购货方提供必要的质量资料,诸如产品检验报告书等相关资料。

四、供货方的产品包装、注册商标等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五、购货方严格按产品包装上注明的贮藏条件贮藏因购货方对产品保管养护不善而造成产品质量问题由购货方负责。

六、消费者因产品质量问题进行投诉,供货方应积极配合妥善解决,如确属供货方的责任,供货方承担全部责任和费用。

供应商:_______________公司

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供货承诺书 篇2

致:xxxxx公司

本承诺书作为我方对贵公司 xxxxx项目(项目编号:xxxx) 所提供的供货时间保证证明。我方郑重承诺:

若中标,我方将严格按招标文件要求,按照招标确定的统一单价和指定的`供货地点按时按质按量进行供货,满足贵方技术标准及设备使用要求,如所供产品出现不及时情况,由我方承担相应责任并接受贵公司作出的处理。

本保证书自开标日起180日内有效,如我方中标则至合同有效期满为止有效。

投标人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 投标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日期: 年 月 日

供货承诺书 篇3

根据20xx年厦门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部分计算机外部设备及办公辅助设备协议供货及相关服务的招标文件要求,为配合做好全市协议供货工作,我公司在协议供货有效期内郑重承诺:

一、保证依据招标文件要求和我司投标文件的承诺,及时向厦门市市直各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提供高质量的中标产品和服务,且不在《厦门市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合同》内容之外提出任何不合理的附加条款。

二、保证在供货时按协议供货合同文本规定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书,妥善保管该合同书,并按月报送贵方一联。每月10日前向贵方递交我公司上月在本招标项目下的协议供货销售记录统计分类表及总表。

三、承诺无条件响应招标文件中所列明的协议供货方式、初始协议供货价及协议供货价调整方式的.相关规定。

四、我司同意贵方为实施政府采购工作的需要可以在有关网站和相关文件上公布我司中标产品的型号、价格、折扣率以及相关的信息。

五、如发现我司因自身原因违反招标文件或承诺书的有关规定或承诺,贵方有权根据招标文件的罚则、协议供货执行通知或政府采购有关法律规定对我司进行处罚。

六、保证按我司提供的协议供货质量承诺、售后服务承诺和价格承诺履行义务。

本承诺书在协议供货有效期内有效。

承诺人:XXX

时间:XXXX年XX月XX日

供货承诺书 篇4

为全面贯彻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监督管理办法》和《关于规范农资经营质量管理行为的工作意见》, 落实索票索证、进销货台账、销售凭证和缺陷产品处理等农资经营内部质量管理制度.我们积极响应工商所的倡议,并郑重承诺:

一、认真做好索票索证工作,把好进货关,绝对不出售无合来源的农资生产资料;

二、 认真做好日常检查工作,不销过期、失效、变质、标识不全或国家明令禁止生产和使用的农药,确保农民朋友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

三、 认真做好进货台帐记录,不弄虚作假,如实登记,保证每月5日前,向工商所报送(农资商品品种信息汇集表);

四、 认真做好明码标价工作,“诚信经验为根,以保质保量为本,”所售商品不短斤少两,对商品听用途、性能、制作成份、适用范围等不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五、 做好售后产品跟踪反馈意见收集工作,所售商品出现质量问题时,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停止销售该农资,通知购买农户暂停使用期(已经使用的`,告知补救措施),积极主动配合政府相关监督部门的调查工作。 我们有信心做好农资经营内部质量管理制度工作,让广大农民朋友

放心购买农资,实现“零投诉、零案件”的管理目标。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监督。

承诺人: 电话:

作为农资经营者,为维护我县农资市场秩序,要认真做好农资经营工作,自愿接受社会与广大农民的监督,让农民满意、政府放心。在农资产品质量、计量、价格、服务等方面,向社会公开承诺:

一、加强自律,完善经营管理制度,健全生产经营台帐。

二、经营活动诚信守法,不经营假、劣农资产品;经营的种子、农药等农资产品必须备案,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不经营、使用国家明令禁止销售和使用的农资产品;不经营标签、标识不规范的农资产品;不经营未经审定、审批、登记和淘汰、过期的农资产品。

三、履行法定或约定义务,加强对经销农资商品的科技指导和跟踪服务工作,引导农民安全使用农资,并提供规范服务。

四、保证农资产品质量、保证售后服务、产品明码标价,如发生质量纠纷,经营者要积极深入农资产品使用地点进行调查,协商解决,造成损失的依法负责赔偿,公开进货渠道,自觉接受农民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五、积极配合、支持执法部门的依法行政,营造良好的农资经营环境,发现违法行为自觉举报。

如违反以上条款,而造成不良后果和给农民经济造成损失的,愿承担一切责任。

承诺人签名: 监督单位:xx县农业和扶贫开发局

二 0 xx 年 月 日

大家都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