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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质量自查报告 篇1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年初针对全县《森林法》实施执法检查的工作部署要求,我乡人大主席团紧跟县人大常委会《森林法》实施执法检查工作步调,通过召开人大代表、相关林业部门负责人座谈会议并走访调研,现就我乡《森林法》执法调研自查有关情况做如下汇报:
一、基本概况
我乡位于县西北边缘乡镇,东与停弦渡、两镇铜山山脉山脊线接壤,南与佘市桥镇龙阳村接壤,西与石门县夹山镇夹山寺村抵界,北与本县新安镇澧水河畔洞坪村接壤,属典型的低山丘岗山区乡镇,辖区内行政村15个,人口1.5万余人,拥有山林面积52675亩,其中靠近澧水1公里范畴山林划为澧水流域源头,属天然生态国家级生态公益林2。1万多亩,纯油茶林1万亩,松茶混交林0.5万亩,退耕还林工程造林近0.8万亩,宜林荒山荒地近0.8万亩。海拔高度为50m—464.6m之间,土壤大部分属砂岩和板页岩发育形成的土壤,ph值在5.5—7之间,土壤为中性和微酸性土壤,土层深度在80cm至120cm之间,一般土壤深厚肥沃,适宜林果业发展。
二、近期工作回顾
近三年来,我乡根据上级对林业发展要求,结合本乡山林实际,就如何贯彻执行《森林法》具体从以下五个方面做了一些工作:
(一)《森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方面。这三年来,我乡根据年内林业生产的特性和季节性特点,按照“造、管、抚、防”依季分步分期进行了《森林法》、《森林法实施细则》、《森林防火条例》和县政府关于适时采摘油茶油桐通告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践诺实施,利用各种宣传形式如召开骨干会、广播会、刷写宣传标语、印发宣传资料、人群密集点建宣传窗、立宣传牌,使之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全乡全社会知法、懂法、守法的氛围正浓。
(二)森林经营管理及林业产业发展方面。近三年来,按照国家林权制度改革要求,对全乡5万多亩山林全部实行了权、责、利明确划分,确权到经营者手中,落实了森林分类经营管理模式,按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目标划分为生态林和商品林,在确实了经营管理权、生态效应的前提下,对全乡2.1万多亩生态公益林落实确权,按照国家政策,实行严格管制,同时严禁林地、林木流转,我乡各村除生态公益林外有近8000亩林地、林木通过招商引资和引项推动了林业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针对全乡1。5亩油茶林落实了中长期规划,其中有6000亩纯油茶林通过招商引资、引项落实了租赁责任制,并实现了油茶产业工程项目开发规划。到目前为止,有卜家村新造油茶林300亩、潘垱村油茶林1200亩,完成了油茶低改割灌除杂工程步骤。目前,我乡发展油茶产业的势头看好,经营者的积极性非常高,正盼望有序政策刺激生产。林业生产服务上我乡在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正确指导下,乡林业站工作开展有序,涉林服务主动社会反响好,领导认可,群众满意。
(三)森林资源保护方面。以建设“生态、文明、和谐”为目标,在保护天然林前提下,对全乡2。1万多亩生态公益林,实现了严格管制,我乡有县政府聘请的护林员8人,由我乡林业站实行监管。年初与各位林业员签订了辖区责任管护合同,按照要求落实了“三日巡查、月考核、年终考评”目标责任制。严格实现了森林限额采伐凭证监督采伐程序管理,辖区内古村、名木,严禁采挖,保护了小环境。森林防火方面按照县森林防火指挥部要求,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加大宣传力度,印发防火公示,立宣传牌,制订了防火预案,落实防患措施,备足防火器材(有油锯2台、风力灭火机1台、手锯20把、拖把20把、铁锹20把),同时对重点山头、企业厂家周围,有祖坟的乱葬岗地段,采用机械推挖了防火隔离带10公里,其中有6公里经县防火办验收合格达标。一旦发生火警,我们做到了“打旱、打小、打了”的扑灭原则,确保了全乡森林安全。病虫防治方面:准确及时开展了预测预报,一旦发生病虫害,本着辖区负责制,按照“治早、治小、治了”的防治原则,将病虫危害损失控制在最小范围。林业违法案件查处方面我乡按照县级主管部门授权范畴,依规依法依序分类分别按行政和刑事涉林案件立案处置,严格杜绝了“以罚代法、以罚代刑”违法违规行政行为的发生。同时,对辖区内行政和刑事重大涉林违法违规林业案件,乡林业站主动配合市、县执法主管部门,维护了一方平安,确保了辖区社会稳定,使乡依法治林的依法行政行为与措施落到了实处。
(四)造林绿化方面。近几年来,注重生态效应,建设生态为目标,每年都以3月12日为义务植树节开展春季造林,绿化国土活动。三年来,发动机关干部开展义务植树活动按照县委精神要求开展本辖区“三边”造林活动,乡财政共投入购苗资金30多万元,对本乡政府机关、企业厂矿,村部及全乡30公里乡、村道路进行全面绿化。同时对历年退耕还林不合格小组进行了补植补造1000亩;三年来进行长防林工程新造林900亩(白洋村栽植山西大枣300亩、牛头村栽植杉树100亩、泡桐林100亩、黄枝子100亩、卜家村新栽良种油茶林300亩)。
(五)林业扶持政策落实方面。关于林业政策性补贴补助资金的发放,按照国家政策要求,本着严格执行“谁栽谁受益”原则,实行了“一卡通”打卡发放到了林农手中,至于育林费和森林植被恢复费征、管、使用方面,严格按照“专款专用专账”要求,落实执行。基层林管队伍经费保障,按照国家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配套方案在我乡按照县政府配套改革方案予以落实。
三、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通过调研,部分人大代表,林业经营者、村主要负责人重点反映当前林业方面存在有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造林绿化国土方面尚需加大投入,主要是难立项的造林工程能否通过省、市、县配套资金补贴造林,充分调动林农绿化国土,发展林业产业的积极性。
二是生态公益林补偿制度,实施后国家补偿额度太小,远不能满足林农经营林地效益要求,与商品林经营者比较效益差距太大,能否从地方配套资金中提高其补偿额度。
三是山林管理方面,基层林管队伍与税费改革前比,目前人员少、工作范围大、火线长,既有防火,又有防盗,确保一方森林安全责任,但月工资只有150元,每天只有5元,可见管理山林人员的工资待遇太低了,有待增员,能否每村安排一人,待遇从转移支付中解决村护林员工资。
四是加强基层林业站自身建设方面:为适应时间及现代林业发展要求,目前工作人员老龄化、技能远不适应现代林业发展要求,要按照国家林业总局关于加强基层林业站建设标准要求,配齐工作人员和设施,适应现代林业发展要求,服务于人类生态林业大局。
执法质量自查报告 篇2
为了促进统计工作的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进程,不断推进全镇联网直报工作的顺利开展,切实提高统计能力,增强依法统计意识,规范统计工作秩序,保证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根据临沂市统计局[2014]20号《关于转发全省“四上”企业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镇的实际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自查结果汇报如下:
一、全镇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开展情况
自20xx年x月x日开始,利用3天时间,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统计、经贸、社区为成员的2个检查组,对全镇辖区内14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家限额以上贸易业、2家规模以上服务业,采取查看资料、座谈了解、实地察看等形式进行了检查。对2013年年报及20xx年上半年主要指标数据进行了重点检查,其中,工业企业是工业总产值、收入、利润、劳动者报酬;贸易业是零售额(销售额、营业收入)、利润、劳动者报酬;投资是固定资产投资额;服务业是营业收入、利润、劳动者报酬。检查中没有发现违反统计法律法规,虚报、瞒报、篡改、拒报和迟报统计资料的情况。同时各企业结合自身情况认真进行了自查,发现问题后及时整改。
二、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制度执行情况
1、在统计工作上,严格遵守纪律,以统计法为准绳,认真做好我镇的统计工作。2009年以来均依法建立统计原始资料和统计台账,严格按照统计制度收集资料并形成统计报表。
2、在统计工作方面,严格遵守相关工作纪律,不存在未经批准擅自组织实施统计调查或变更统计调查制度内容,虚报、瞒报、篡改、拒报和迟报统计资料,违法公布统计资料,违法泄露统计调查对象资料等问题。
三、存在问题
1、由于企业人员流动频繁,导致企业统计人员变动较快,业务生疏,加大了统计工作难度。在工作移交时,存在相关统计资料遗失问题。
2、部分企业向统计部门上报的数据存在不规范、不准确不及时等现象。
四、下一步计划
1、进一步与企业加强沟通联系,争取企业老板的支持,做好企业统计员的思想工作,尽量稳定统计员队伍。
2、加强业务培训。我镇将加大对统计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进一步加强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政治理论学习。
3、统一思想,提高对统计工作的认识,完善统计工作制度,强化责任感,严禁统计资料遗失,杜绝数出多门。确保统计数据及时、准确、统一、完善。
执法质量自查报告 篇3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交通局领导对路政大队就关于加强交通行政执法自查工作做出了重要指示,以构建和谐、高效、便民的交通执法环境为主导,以“奉献人民,服务社会”的工作宗旨为出发点,围绕交通行政执法监查工作,在全队范围内开展了交通执法自查活动,并就检查内容及要求进行了逐条对照检查,对基本情况进行了认真的自查总结,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加强路政队伍建设。
为了加强路政管理,规范路政执法行为,提高路政办事质量和效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并结合实践经验,我大队制订了各种管理制度。每月组织全体路政执法人员进行两次以上的政治学习和业务知识学习,每年组织1-2次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培训,要求执法人员熟悉相关业务及有关法律、法规,掌握各种技能。至今为止,全队无一起执法犯法和违法违纪行为发生。
二、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执法程序。
路政大队在执法过程中严格遵守《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做到依法办事、依法行政,在处理路政案件时遵守以下几个原则:一是公开原则,即行政执法人员通过出示证明自己身份的证件,使当事人了解身份;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被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和对相关证据进行详细的询问,使处罚决定建立在合法、公正的基础上。二是程序合法原则,在处理事实的过程中严格遵守《行政处罚法》规定的程序执行,特别是一般程序,即立案→ 调查取证→决定→送达→执行,并依法制作规范的执法文书。三是执法人员合法原则,只有持有执法证件的人员才能执法,每起案件必须指派2人以上执法人员执行。四是注重证据的真实性及完备性原则。五是办理案件遵守时效性原则,合理适用法律。为了维护路产路权,在执法活动中,从未出现过越权行政,吃、拿、卡、要,路政赔偿罚款不开票,下达路政赔偿罚款指标及个人收入与完成经济指标挂钩等不良执法行为。做到亮证执法、秉公执法、文明执法、依法执法,准确执法。截止5月4日,路政队公路巡查共25次,发放宣传材料446份、修复和完善安全警示标志 4处8块(根)、清理堆积物3立方米、责令停止违章建筑5起、拆除违章建筑1起30平方米、路政审批6起、查处路政案件2起,收取路产费共计13788 元。到目前为止,全队无一件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三、执法主体合法,规范案卷管理。
我大队执法主体合法,具备执法资格,并在法定职权内或委托执法范围内执法。无一起超越法定职权或受委托范围外的执法现象发生。大队还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杜绝了截留、挪用等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所有行政收费项目和数额严格按照<<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物价局、云南省交通厅关于下发公路路产损失赔偿费、清理费、占用公路路产费收取标准的通知>>及云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滇价费思孟证[]第045013号)核定的标准执行。各类执法案卷档案按照统一格式制作,制作规范,一案一档,整理归档及时,案卷装订整齐。
四、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在实施交通行政执法、全面推行依法行政过程中,有以下几点问题:一是路政人员不到位,路政管理工作难以正常开展。我大队共有路政管理员5人,实际到位2人,其中1人是兼职人员,由于人员不到位公路巡查和查处路政案件时有一定的困难。二是路政管理工作经费不足,许多危险路段、桥涵不能及时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安全隐患依然存在。三是没有路政执法专用车辆,加之路政员脱装后在执法中带来许多不便。希望今后上级部门能给予路政执法更多的支持,使我们的路政执法工作能够更加有序的开展。
五、下一步工作目标
1、继续抓好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进一步做好交通行政执法宣传工作,积极参加上级举办的路政执法人员培训,加强路政队伍建设,提高路政人员素质,增强交通行政执法责任机制,更好地促进依法治路。
2、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手段。严格按照行政执法职业道德基本规范的要求,把好每一道执法程序关,进一步严格依法行政,把交通行政执法工作推向新的台阶。
执法质量自查报告 篇4
根据市建委关于行政执法责任制自查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加强对市建设系统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防止和纠正违法违规行为或不适当的行政行为,我公司认真开展了行政执法责任制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设置情况
我公司行政执法工作的领导小组,由总公司主要负责人担任小组的组长,班子其他成员和监察队负责人以及总公司法规科负责人为成员,并且根据执法人员的变动情况及时制定相应的工作措施和学习方案。采取多种形式对执法人员进行法律知识的培训,年终评优时对在执法过程中出现的违反规定的人员,一律取消评优资格。
二、行政执法的基本情况
我公司共持有《行政执法证》人员10名,其中专科及以上学历8名、中专学历2名,所有的执法人员在进入执法岗位前在市建校均进行了全方位的法律知识的培训和行政相关方法知识的学习,在检查驾驶员、乘务员的工作情况以及上车查验车票时均持证上岗,使用文明用语,执法人员仪容整洁、举止规范、语言文明,在我公司所规定的工作范围内,严格执法,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对违纪人员的处罚由每月的《监察简报》予以曝光,并按照相应的规定来进行处罚,并明确规定每月的罚款由企管科在每月拨付职工工资时,由总公司予以扣除,罚款单一式五份,分管领导一份、稽查科一份、企管科一份、分公司2份,并在分公司的厂务公开栏中予以张贴。
三、行政执法制度建设方面
结合我公司的工作特点和工作要求,我们采取了不定期检查与日常检查相结合的工作方法,最大限度地维护总公司利益不受侵害,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地执法组织机制,同时制定了详细的执法工作方案。总公司分管领导也不定期检查执法人员的执法情况,采取督促和自查的方式,进一步提高业务能力、完善工作机制,促进行政执法工作健康发展。
四、规范行政执法工作中的具体行为
我公司行政执法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严格规范了执法行为,积极主动地整治驾乘人员、乘客的各种违反规定的行为,对于不法商贩侵占我公司城区内站牌、站棚进行非法经营的行为,进行了有效的制止和清理,切实为广大市民提供一个整洁、安全、舒适的侯车环境;进一步加强了对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的教育和培训,落实岗位工作制,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水平。但是在执法的工作中也存在一些不足,如在查验车票时有些乘客不理解、不支持,唠叨急躁的乘客较多,感觉自己很没面子,“又不是没有买票,不买票能坐车吗”的气话随口而出,这时我们的个别稽查人员易出现急躁、不耐烦的情绪。
今后在执法过程中,一定要在加强学习和培训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督的检查工作,规范执法行为、创新工作方法,耐心解释、文明执法、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提高执法水平、为民服务、促进枣庄公交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执法质量自查报告 篇5
根据县法制办《关于开展全县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自查自纠的通知》和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关于开展全省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监督检查的通知》精神,我局认真对照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重点对行政处罚、行政审批的执法权行使情况进行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1、行政处罚实施情况。
我局是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单位,有着处罚自由裁量权,但我局始终保持坚持依法按程序办事,始终站在保一方平安的高度,服务企业,做到了安商、亲商,至今从未滥用党和人民交给我们的权力,谋取私利,乱作为、乱罚款。对个别企业因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造成了生产安全事故,依法实施经济处罚,罚款均由被处罚企业缴入行政服务中心财政局窗口,直接入国库,从未下达罚款指标,也不存在以罚代管现象;建立完善行政处罚案卷。
2、行政审批实施情况。
我局及时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依据、条件、数量、行政许可流程图(再造)、申请书范本、收费标准(免费)等向社会进行了公布。在办理行政审批过程中认真执行《定南县县级行政许可项目目录》文件要求和“一个窗口对外” 、“一次性告知”制度,符合法律规定和法定程序。行政审批项目在办理结束后按要求对所有行政审批案卷进行了立卷归档。一直以来认真履行监督检查的职能,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开展本单位内部监督检查。建立健全了相关监督检查制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已经停止执行,不存在明放暗收、改头换面的现象。
3、行政执法检查规范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行政执法流程进行检查,首先到达现场后执法人员出示证件表明身份,听取企业汇报后进行现场检查,对现场进行测量和检测,询问工作必须做好笔录,对企业查看现场和查阅资料,如存在违法行为,下达责令整改指令书,或执行强制措施、下达强制措施决定书,10日内复查,未整改的进行立案,已整改的可归档备案。
4、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情况。
我局机关现有编制(行政)共5名,领导职位3名,工作人员2名,下属执法大队编制(事业)4名;局机关在职领导4名,工作人员1名,下属执法大队3名,其中执法人员5名均取得了《安全生产执法资格证》。今年购置了10套《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手册》供执法人员学习,分管领导参加了全国、全市培训。没有粗暴野蛮执法、随意执法、选择执法等现象。
执法质量自查报告 篇6
按照广南县劳动保障执法监察队的要求,莲城镇第一中心学校认真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规范用工管理行为,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招用工情况
2007年,莲城镇第一中心学校向劳动就业机构申报空岗数无,年末实际用工数3人。
二、劳动合同、劳动用工登记情况
实际用工人员均未办理劳动用工登记和签定劳动合同,形成事实劳动关系3人,使用劳务派遣人员3人。
三、工资支付情况
全年实际发放工资总额21600元,月人均工资600元,工资按月发放,无拖欠情况。
四、养老保险、医疗保险
应参保人数3人,实际参保人数3人。
五、对妇女、未成年人的用工情况
1、切实保障妇女的合法权益,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对妇女的各项优惠政策,保证妇女职工在孕期、哺乳期的工资待遇,无雇用未成年人情况。
2、不歧视妇女职工,努力提高临时妇女职工的政治觉悟,切实将其政治权利落到实处。
六、整改措施
1、进一步加强劳动保障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促进用人制度的逐步健全,切实保障工人合法权益。
2、认真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不断完善各项用人保障机制。
3、逐步完善用工合同的签定和养老、医疗等保险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