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孝通《乡土中国》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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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7读后感

请欣赏费孝通《乡土中国》读后感(精选8篇),由笔构网整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费孝通《乡土中国》读后感 篇1

为了填满未来的新书柜,最近时不时买书。

今天收到了费孝通先生80年前写作的《乡土中国》,居然薄薄一本,14篇,不过114页,一口气不到两小时读完了,读来酣畅淋漓,一扫连日以来的疲惫感。

《乡土中国》成文于1940年代,距今已超过80年,但文中对中国乡村体系的洞见至今读来仍然适用和新鲜,作为一个出生乡村,自诩为现代中国人的自己,却从未如此深刻地理解过我们的乡村,真是惭愧。

最近买书都是从连叔的有赞店买,连叔的阅读品味果然有保障,几乎没有踩雷。连叔推荐的书多为经典中的经典,值得买,值得读。

现在读一本书,快则一周,慢则两周到一个月,总觉得瀚如烟海的书籍,耗尽一生未必能读尽万一,时有泄气,觉得不如不读。

万维钢精英日课四里有一期提到该如何读书,大意是说世上书籍千千万万,但真正有洞见的凤毛麟角,甚有道理。

书籍是承载前人智慧和知识的载体,但智慧和知识也是分深度的,我们应该读的是经典,所谓经典是跨越时间和空间,洞见本质的深度智识。

生命有限,必须读经典,或者只读经典,非经典的书,新颖观念有限,文字水平有限,粗读和快读即可。

岁月悠长,应不急不缓读书才对。

以下是书中内容的部分节选:

费孝通《乡土中国》读后感 篇2

近几日花了些时间,读完了费先生的《乡土中国》倒是颇为感触,全文内容不多,也就寥寥数万字罢了。篇幅上倒是比不得某些个“大师”“教授”之流的大作,但是内容上却是字字珠玑,短短篇幅之间却是将中国几千年的乡土性质阐述得明明白白,不得不佩服先生大才。读毕后细细想了几日,总归动笔写下这篇书评,如能说清其中百一便是万幸。

说到乡土中国,我无疑是亲切的,我的幼年是在中国西部一个典型的农村度过,倒是和费先生调查的云南村落差距不大。还是费先生笔下的典型的血缘村,全村上下几百人之间多多少少有些血缘关系,常常一个班上合上老师都是一个姓氏,并不奇怪。先生写下这十数篇文章时正是抗战,距今大致已有七十余年之久了,大抵是想看看在经历了新中国大力发展后的中华乡村,有无展现出其新貌呢?也是看到先生的认识大抵是在今日也是对我国乡村振兴有着独到的作用的。

先生在“文字下乡”中提到,中国乡村的社会基础不变,文字下乡怕是难以推行的,更遑论文字所背负的文化了,在这里又必须要提出,先生在文中从未说过乡土文化较之所谓先进文化的优劣区别,先生本意中,大抵只有一种文化适不适合这样一片土地,乡土文化在这片土地上传承了几千年了,大抵是适合的,但是无奈外部条件的变化来临了,我们要做的至多能说是以一种文化去改变另一种文化。并不好说是愚昧或是其他。回到正题,如今的乡村文字大概算是下乡了,那么回看则是社会基础发生了怎样的改变呢?使得乡土社会这样一个本来不需要文字的社会主动的吸收着文化。

新中国改革开放以来,我们都知道一个特殊群体名为“农民工”,民工进城,这是一个文化群体向另一个文化群体的交流,什么支持着民工进城呢?是欲望。进城务工常常能获得不错的经济效益,所以民工需要留在城市,但是两个文化圈子的隔阂是巨大的阻力,所以当他们教育孩子时,文字是必不可少一环。这是生存的必须。况且与那些年月不同,乡村被真正的有效管理,识字无疑是必须的。所以我们看得到文字首先打破了乡村的壁垒,是欲望的巨大作用。

前面说到了教育,在如今的乡村,确实有些像如费先生几十年前所见到的一般,存在着长老权力,但是现在无疑是分化了,弱化了。校园办进了乡村,于是乎我们看得到的教化权力一分为二,一方面是学院老师的现代化教育,但是乡村的孩子们又会受到长辈的管教,前面提到过,我们的社会有一个特殊的群体——农民工。其伴生物是:留守儿童。留守儿童谁来带呢?年迈的爷爷奶奶罢了抑或是外公外婆。传统的祖辈,与孙儿们的差异无疑是极大的,他们中的大多数往往都识字不多,为数不多的几个字或许还是当年扫盲运动的遗留。孙儿们的疑惑他们解决不了,甚至他们的许多做法在接受了现代教育的孙辈看来,是错误的愚昧的。就拿我来说,我算是幸运的一部分,因为我的母亲选择留在农村照顾我兄弟二人的学习,但是在与奶奶爷爷的交流时,仍是不免有许多矛盾。长老们说的话是错的,那又如何对年轻的一辈起到教育与约束呢?所以乡土上的长老权力不可避免地被削弱,但是长老,或者说长辈的权力还是存在的,这是我们文明的重要遗产,不可磨灭的印记。

当下的乡土社会无疑是弱化了,许多它的烙印被磨除,但是它毕竟还存在,而且乡土的破坏无疑是带来了一些十分严重的问题,当代大多数人的观点是乡土文明必须消亡,中国的现代化才能推进,而且我们也的确是这么做了,但是呢?出现了需许多严重的问题。就比如我曾提到的留守儿童,再比如当今乡村的消亡问题,都是急需注意的问题。

当下的中国乡村状况回到历史中去不难发现有相似的情况。民国时,中国资本主义在曲折中发展,城市化方兴未艾。那时便是有着一批农民离开了土地,进入到城市,成为了工人,但是这样一批人是难以融入城市的,况且城市中的岗位是难以满足需求的,但是城市的生活无疑激起了他们的欲望,于是总有人走上了邪路;回到当下,我们的工作岗位是够了,但是是否能满足需求呢?回想起九十年代的“严打”时期,那又何尝不是民工进城的必然结果呢?这样的民工们,乡土文明的脱离者们,又能否融入这个他们向往的城市文明呢?答案是很少。这样的人最终往往只能回到乡土中,但是面对长老权力瓦解的乡土,面对着难以管教的儿女,常常被现实压垮。

我们是不可能摆脱乡土的,身为在这片土地上长出的人,乡土的基因是写进了我们的DNA的,而乡土中许许多多的智慧又何尝不能适用于当下的乡村振兴呢?昔年,阎锡山在山西大力倡导旧道德,清理旧风遗俗,倒是使得山西经济发展,社会平稳,不失为当时国内的典范。据这样一个例子只是为了说明,在推进现代化时,不妨从我们的文化出发,与其消亡一种文化不如接纳与融合,见识过日本的知道,除了东京都,京都,大阪等大城市以外的乡村,可以说完全的空心了。乡村可以说是失去了其生命力。中国绝不能走那样的老路,中国的乡村可以说是大有可为的,此次的疫情其实就彰显了乡村的作用,乡村的生产生活并未受到太大影响,而且乡村吸收许多从城区撤出的市民,大大减轻了城区防疫压力。

幸运的是,我们可以看到我们的国家正在注意到这个问题,乡村振兴战略,枫桥经验,许许多多我们乡土的智慧应用在了发生变化的农村,而且在形成一个动态的平衡后,宗族的力量又开始发展,但是却并非是有着错误的一面,而是有着协助社会发展一方面积极作用,极大程度的推进了乡村建设。

我们是土地里长出的人,乡土文明从未远去,当我们学着接纳它改造它时,许多问题都迎刃而解。

费孝通《乡土中国》读后感 篇3

费孝通先生在序言里就直接说了,他写《乡土中国》的目的就是介绍“作为中国基层社会的乡土社会究竟是个什么样的社会”,并且他从实际出发,介绍了乡土社会人们的生活、知道、人情、礼俗血缘、道德等的特点,让读者从实际中理解了乡土人们的内心世界。

费老在第一章就提出了乡下人的“土气”,乡下人向土地讨生活,和土地分不开,以农为生的人们,世代定居是常态,迁移是变态,也就是论语说的“生于斯,死于斯”。并且乡土社会的生活是富于地方性的,在城里绝对看不到这样的现象,这个是“土气”特色,也是一种习俗。

接下来费老又讲了文字下乡,他说文字只是传情达意的工具,讲究文法、艺术,但是在面对面的乡土社会中是没有必要的,有着空间和时间上的阻隔,在乡土社会中,他们有着自己的“行话”有着“无言胜似有言”效果,乡土社会中的文盲,并非出于乡下人的“愚”而是乡土社会的本质。并且乡下人没有文字的需要。

费老也讲到了差序格局在中西方的对比中,西洋的格局是团体,就像捆火柴一样绑在一起,而中国则是家庭,就好比丢了一块石头在水里,荡出一层一层的波纹,具有伸缩的能力,有着“人情冷热、攀关系、讲交情”的特点,而西洋的就是权力问题,作者说人何人往来所构成的网络中的纲纪,就是一个差序,也就是伦。

作者还讲了家族、无讼、无为政治、长老统治的内容,我觉得这都是我们的传统文化所导致的,我们的奉行的是儒家文化,讲的是“和气、礼治”,人情世俗的常态。

最后作者还讲到了血缘与地缘、欲望和需要、名实的分离,血缘是身份社会的基础,而地缘是契约社会的基础。名实之间的距离跟着社会变迁速率而增加,但是在乡土社会中变迁的速率是很慢的。

这本书用对比的手法进行叙述,很容易让读者了解,并且也举了许多事例,很贴近人们的生活,容易接受。

费孝通《乡土中国》读后感 篇4

中国的封建时代存在了两千多年,然而最终也是在内忧外患下走向覆灭。

可是中国的乡村,却始终伴随着神州大地上敦实厚重的黄土,代代传承……

孤立与隔膜是中国乡村的特性,纵使在信息飞速发展、人与网络密切相连的现代,“村”,依旧是很多人划分社会团体的基本单位之一。

在历史的变迁与时代的更迭中,中华的乡土、华夏儿女的家乡传承下了什么,又保存了多少记忆?我希望在这里,抑或在费老的《乡土中国》里,你可以找到满意的答复。

一、家族与宗法观念

将中国人牢牢绑在一起的是血缘、是亲情,中国人也因此拥有了西方国家所不具备的家族意识。当然,也有说法说这种过于看重家庭的观念阻碍了中国人(尤其是北方人)的发展。于此,便不再赘述。家的诞生要先于族。

起初,有人居住的地方就是家,等到后来家里殷实、富足些,养上了猪(在以前称为豕),便渐渐形成了我们现在看到的“家”。“族”则是家的延伸。

家中人丁兴旺,总有人要出去打拼,这样的人像种子,落地生根,便又是一个家。等到这样的家因为亲情集聚到一起,便可称之为“族”。

只不过后来经过一系列发展,“家”和“族”的意义又有了更多的延伸,从而构成了多样的家族文化。至于完善于西周的宗法制,起初是为了维护王权的一种血缘分配制度。为了区分大宗与小宗,便生出了嫡庶、辈分之类的关系。

随着时代更迭,一种种集团关系被取缔、一项项社会制度兴起又被废除,甚至宗法制本身也残缺不堪,但家族的关系、宗法的观念却一直传承了下来,几千年来未曾动摇。乡土中的家族与平日里大家所了解的大家族仍有所区别。在这种只以血缘和亲情为纽带,恪守宗法观念外衣的氏族关系想一张张小网,乡村中每一个姓氏都是一张网,网与网之间通过姻亲关系而有了交集。

辈分是一定要排的,因为这代表着乡土中一种对长者的敬畏。但是,这样的恪守也容易弄出“五六十岁的老人像一个七八岁孩子叫叔”的尴尬。但是家族与宗法观念毕竟传承了几千年,家族是宗法的载体,而宗法是家族等级的规范,这二者不肯分割。

虽然在观念开放的现代宗法观念受到了很大的冲击,但是在未来的很长一段时间内,宗法观念充斥的家族依旧会是乡村血缘集团的主旋律。

二、礼教

说倒:“礼”便不得不提到孔夫子。孔子的一生都奔波在复周礼的道路上。他教导弟子:克己复礼为仁,一日克己复礼,天下归仁焉!称复礼为仁,可见在孔子的学说中礼是具有很高地位的。子贡欲告朔之饩羊。子曰:“赐也!尔爱其羊,我爱其礼。”便可一见孔子对礼的执着。在乡村中,礼扮演的是教化的角色。因为在过去的很多时候,乡村中法律是行不通的。

不仅仅因为法律在乡村的普及率不高,而且很多乡村人认为私人矛盾依靠法律来调和是一件很丢面子的事。所以乡村社会是“无法无天”的。既然规矩不成,那么便只能依靠教化了。孩子生下来便耳濡目染的学习礼教,成年之后便被赋予维护礼教的责任,老年后自然而然的成了礼教的忠实传承者。

在乡村,礼便是法律,违背规矩的事不一定是不对的,但一定是不合礼教的。礼是人立的,教也是人进行的,这些恐怕与乡村的人治有密不可分的联系。乡土社会是一个礼俗社会,是没有法律传统的,传统相比于现代社会更为重要。因为,乡土社会中社会变迁小,农人一年一度,周而复始。越是经过前代生活中证明有效的,也越值得保守。于是“言必尧舜”,好古是生活的保障。在这“代代无穷已”的礼教循环中,礼教伴随着中国乡村的周而复始不断传承下来,并且不断压缩凝练最终成为乡村的行为准则与制度规范。

而对于推行礼教运行的动力,《乡土中国》中有着明确的阐释:礼并不是靠一个外在的权利来推行的,而是从教化中养成了一个人的敬畏之感,使人服膺;人服从于礼是主动的。礼教也很重视人们对于服礼的主动性,并且不段试图提高人们服礼的主动性。

三、差异性的人际关系

上文我们论述了宗法观念下家族中的人际关系,而在此,我们将分析乡村中整体的人际关系。众所周知,乡下人最大的毛病就是私。说起“私”,我们就会想起“各人自扫门前雪,休管他人瓦上霜”的俗语。然而在乡村,人际间的关系却比这温暖的多。但是,不同的时间和地点,人们往往会用不同的方式来待人处事,并且同一称谓在不同的语境里往往也有着不同的意义。

这种千百年前就存在的差异化的人际关系并未随时光逝去,而是代代流传,并成为乡土中人们习以为常的处事方法。说到这里,便不得不谈到中国人对某词语的理解。第一个便是“家人”这一个词语。在西方国家,家人这个词语的意义很简单——他家里的那几口人。但是在中国,很不幸的是,“家人”的意义十分庞大,它可以指西方式的家人,也可以单指家中的某一个人,甚至可以扩大,那便是你们家族中的任何一个人,到现在,在一些营销关系或者利益关系上,大家都可以称为家人。所以我们社会中的人际关系就像是一个石子投入水中引发的阵阵涟漪——以自我为中心,可以推及无穷远处。而在具体情景下的人际关系便是更为复杂。

也许在餐桌上我们是亲戚,但是如果我开了个商店,亲戚来买东西还是会明算账,这时我们便不再是亲戚,而是店主与顾客。虽然生活中也少不了“拿着用吧,不用给钱”之类的情景,但是那样大多是碍于面子,而不是真心的关系转换。因此亲戚之间虽然经常说“见外”,但是人们都盼着见外一点才好,不同人身份与利益角色是人际关系差异化的基础,更是乡村中时代奉行却无人打破的传承。

四、小结,恪守与发展并存

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封建观念毕竟走向衰落,乡村中世代奉行与传承的各种制度也必将走向没落。但是,就像我们恪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一样,老祖中传承下来的有些是不能丢的,因为这毕竟是中华精神依附的载体。恪守与发展并存,发扬自身与兼收并蓄共进,自我肯定与自我批评共行,中华文化批判地继承,乡村稳健振兴。

中华必将因此更加繁荣,伟大复兴也必将不日而至!

费孝通《乡土中国》读后感 篇5

初看此书,我总是想到艾青的一首诗——《我爱这土地》,诗中的一句话尤为深刻: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因为我对这片土地爱得深沉。我想就书中的一些句子发表一下自己的观点。

书的开头提到了一个在内蒙旅行回来的美国朋友,他说中原的一家家总是划着一小方地来种植,而没有想到利用这片地的其他方法。似乎是这样的,中国自古以来就是在土地上发展起来的国家,我们的土地的依赖性已根深蒂固。“从土里长出过光荣的历史,自然也会受到土的束缚,现在很有些飞不上天的样子。”我们脚踏实地,我们热爱这土地,我们珍惜这份与生俱来的土气。

当看到费老写到自己第一次出国,他的奶妈偷偷地把一包用红纸包裹着的灶上的泥土塞在他的箱子底下时,我想到了我的家乡潮阳。众所周知,潮汕地区过节拜神的活动有很多,有人说这是迷信的做法,但是在我看来,这也算是内心的一份信仰,对神明的敬重源于先人,源于环境的耳濡目染,这份敬重一代一代相传下来,慢慢地成为了一种传统。这份淳朴的土气,让我觉得自己是其中的一份子,自然、不做作。

“乡土社会的信用并不是对契约的重视,而是发生于对一种行为的规矩熟悉到不假思索时的可靠性。”社会竞争没那么激烈的那时,人们之间要建立起信任也就没有现在来得那么困难。没有相互之间的算计与心机,单纯的,就是心里油然而生的相信而已,这便是“土气”的一种特色,实实在在的、不加修饰的、饶有魅力的。

像书中的一句话说的那样:只有直接有赖于泥土的生活才会象植物一般的在一个地方生下根。中国便是这样的,这是我们赖以生存的土地,久而久之我们便有了一份“土气”,无需觉得丢脸,这本身就不是一件丢脸的事,我们该庆幸,这是我们的家的标签,是我们的根。叶落归根而我归往何处?我们都知道,落叶尚要归根,人也是一样的,倘若忘了根在哪里,要如何回家?

费孝通《乡土中国》读后感 篇6

“礼”向来是文质彬彬的内涵,像《镜花缘》所描绘的君子国一般的社会。我们所小就被教导要懂礼、知礼,读《三字经》、《千字文》,要“尊老爱幼”等等。汉代察举制的基础便是“举孝廉”。圣人孔子也曾经说过“不学礼,无以立”,礼是一切的根本。然而凡事多有两面性,礼也不例外。

礼,规范我们的行为,和谐我们的家庭,稳定我们的社会。自古以来,礼是约束自己的手段,古仁人志士强调“克己复礼”,今人强调“传家风、承家训”。孔子曾经说过:“导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导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孔子的儒家与法家有很大不同,儒家思想强调,以德治国,反对严刑峻法,以礼服人,而法家思想则推崇酷吏,以法治国。孔子在这句话中就指出,以法治国能使国家稳定,但民众“无耻”,没有羞耻心,只是碍于法律效力,并非主观愿意;而以礼治国,民众“有耻且格”,人们有羞耻心能自我约束。人服礼是主动的,可为人所好,即所谓的“富而有礼”。

然而,作为一个统治了中国千年之久的思想,它一定也存在某些不合时宜的地方。例如古代有杀人祭旗的习惯,又如帝王死后要活人殉葬。在萧红的《呼兰河传》中写到一个人物团圆媳妇。她十二岁就被“卖”到男人家做媳妇,她从原先一个生龙活虎的少女,被一群受到愚昧思想禁锢的人们活活残害致死。体现了封建礼教吃人的本质,小团圆媳妇本来是健康活泼的,但在这个被封建礼教封闭的小城,婆婆为了让她守规矩,甚至为了让自己舒心,任意打骂她,团圆媳妇在极度恐惧中生了“病”,邻居也带着“好心”帮助她,人们这种杀人无意识,以及杀人的隐蔽性和残酷性让人悲惨和痛心。作者通过一种旁观者的身份,冷静得近乎冷漠,对封建愚昧的国民进行了嘲讽和鞭挞。

鲁迅先生也在他的《二十四孝图》中,批判了封建社会下国人谋人性命,教人自虐的丑恶祸心。“卖身葬父”、“埋儿奉母”、“哭竹生笋”这样的字眼让人感到冷酷无情。孝是应该的,但愚昧、迷茫就是愚蠢的,可悲的,甚至可恨的。郭巨挖窟窿时,他的儿子还玩着“摇咕咚”,抱在母亲臂膀上,高高兴兴地笑着。读到这,我不禁为这小孩子叹息,焉有如此愚父?

“礼”可以救人,也可能杀人,不仅中国如此,其它国家也存在此类现象。在印度,丈夫的葬礼上妻子要被活活地烧死,这也是“礼”;在缅甸,孩子成年礼时要杀死几个人,这也是“礼”。在诸多事例中,“礼”对人性的禁锢,对生命的漠视显露出来。

由此看来,儒家所推行的礼制并不是完美的,或者说,在后人的传承下变得扭曲,变得野蛮,不合时宜。

综上,对于礼,我们应该理性面对,“仁、义、礼、智、信”要有,但我们不能愚礼,错误地盲从礼,这样就会导致你做出一些荒唐的事,这种礼在现代社会看来是残忍的。因此,礼要达到治,要能适应现代生活。随着时代的发展,礼不是唯命是从,不是三叩九拜的繁文缛节,更不是是非不分的愚忠。而是一个人对道德的理解和诠释,一个人对文明追求与展望。

费孝通《乡土中国》读后感 篇7

费孝通先生的这本《乡土中国》在大一时就有所耳闻,当时还向同学借了,但是一直都没看,这次寒假也算是机缘巧合,在整理东西时被我翻了出来,于是便带回家通读了一遍,颇有些体会。

在网上看到很多人对于这本书的评价,知道这本书是费先生先生在上世界四十年代后期,根据其在西南联合大学和云南大学所讲“乡村经济学”一课的内容,整理汇编成册,发表于1948年。此后多次再版,其内容依然没有过时,无论是专家学者,抑或是普通读者,都不吝赞扬,给予了很高的评价。好了,它已经带给我足够的诱惑,吸引着我对这本小册子发起进攻。我断断续续读了几个星期,总是不断回头去看:先生是怎么论述一个问题的!对于我这样一个来自农村的孩子来说,费先生所描述传统基层的乡土社会与我的生活环境有很多的相似之处,甚至可以说它将我的生活环境用简单而明了的文字抽象之后,再还给我。原来闲聊中以为是个例或是当做笑话的事情也有其必然性,生活中墨守成规的风俗、惯例也有深刻的成因,最重要的是它让我感受到:学术与生活在我的脑海里第一次这样紧密的联系起来。当我试图将不足百页的小册子整理一下,将它从内在逻辑上梳理一下,才发现原来如此困难,它包含了很多东西,顺着其中一点深入思考下去都可以有很多的收获。除去丛刊序文和后记,一共十三篇短文,总字数不过万余字。下面我将根据自己的阅读体会,谈谈这本书带给我的一些收获。

第一篇《乡土本色》相当于一个概述,为我们简单描述了乡土社会的种.种,为我们重新认识了“乡土”的含义,土地将人们限制在一定地域,形成一个生于斯,长于斯,死于斯的社会,这个社会以基本的村子为单位,村子之间相互隔膜、孤立,村子中的人形成有机团结,进而形成熟人社会,在这样一个社会中生存并不困难,只需要严守上代人口口相传的经验。总之,它为我们描述出一个乡土社会的轮廓,也为读者更好的理解在此基础上的差序格局等一系列新的概念奠定基础。第二篇和第三篇《文字下乡》《再论文字下乡》,更像是为乡下人“平反”,逻辑的起点是有人说乡下人愚开始,继而那些人产生这样想法的原因是因为乡下人不识字,然后再追问,为什么乡下人不识字呢,然后论述文字对于乡土社会这样的熟人社会的意义,另一方面从文字作为一种意思传递方式,它的局限性,容易造成意思表示的误解,有时候不能准确全面的传情达意,且与乡土社会的不相符,相比较直接的接触时的语言而讲,实用性相差甚远,甚至连语言也不是最好的传递方式,共同生活经历形成的特殊语言、动作、表情才是更好的方式。在《再论文字下乡》中,又从文字下乡的时间阻隔来说,世代的阻隔仅仅需要口口相传就可以完成,因为不同时代的人在这个向泥土讨生活的社会中,面对的是同样的问题和遭遇,经验无需积累,只需保存,在这样的情景下,文字的用处自然不大。

两篇文章用说理性的文字,成功为乡下人的“愚”辩护,土是一种乡情,与愚昧等贬义词无关,“不识字”只是在一种自然经济的基础上形成的社会中自然形成的。这样一种写法,倒像是苏力式的存在即有理由,为现存的制度和现象辩护。我们也许可以说他没有改革的决心和勇气,但是我们却要重视他们的意见,因为那睿智的语言之下,是对社会改革的慎重,是从理智的思维出发,为我们分析前进路上的一块块挡路石,以及可能出现的障碍。当我们认清楚这样的现实,了解传统的乡土社会对于文字的需求后,才能更好理解作者所言:如果中国的社会的乡土性的基层发生了变化,也只有在发生了变化之后,文字才能下乡。但我认为并非只有等产生了文字需求之后,文字才要下乡,文字提前下乡更好。事实上在传统的乡土社会中也存在着对于文字的需求,只不过需求量比较少罢了,岂不见“立字为据”,岂不见“地契”,从另一角度来讲,乡下人没有机会接受教育,从小就不识字,哪里谈得上对于文字的需求。只有我们提前文字下乡,才可以了解乡下人对文字的需求,逐渐让乡下人的了解文字的优点,让他们有选择。我认为,一定的时间和空间范围内,只有在可以充分选择的基础上,充分了解每种沟通交流方式的利弊,才可以谈需求。同样的道理,送法下乡也是如此。我们同样可以从农村中小的法律需求出发,培养人们一种利用法律的习惯,比如说在农村土地流转、村干部选举、缴费依据等等,涉及到农民切身利益的事情上着眼进行法制宣传。等随着经济社会的转型与发展之后,农民对于法律有了更加强烈的需求后,再顺应需求进行有针对性的下乡宣传。只有这样循序渐进才可达到真正法治社会。不要像现在的普法宣传一样,上去就给人家一叠传单,宣传民法、刑法、婚姻法等国家大法,好像盼着别人家里出现不守规矩、欠钱不还、家庭不和似的,虽然是好心,却让人感觉心里挺别扭,等过不了几天就可以看到这些传单出现在厕所。毕竟中国人目前还有朴素的厌讼心理,习惯于事后才去寻求法律救济。不讲求方法的送法下乡达不到预期效果,并不能否认送法下乡本身。

费孝通《乡土中国》读后感 篇8

清晨,最后一缕炊烟消散,几只不知名的鸟雀飞过,远处的山坡上牛羊浅唱,村头牙齿稀松的老人依着古树,用长久积累的经验洞悉气候变换,估算来年收成。扎根在土地里的生命有天然的厚重感,时日愈久,愈是能磨出最清透的智慧和最有效的法则,这是乡土的本色。费孝通先生在社区研究的基础上从宏观角度探讨中国社会结构,在上世纪四十年代后期写成了《乡土中国》一书。系统的描述了当时中国乡土社会的情形,从不同角度洞悉乡土中的智慧。在历史滚滚的车轮中,中国社会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基层社会的格局也在悄然发生着改变。

一、乡土本色:从“有机”到“机械”

中华文明世代相传,生生不息,中华民族的灵魂深深扎根在泥土里,费孝通先生说只有有赖于泥土的生活才会像植物一般的在一个地方生下根。古老的中华大地上先民们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日子在春秋变换和斗转星移中悄然逝去。这种恒定的生活也形成了恒定的社区。在社会学里,我们常分出两种不同性质的社会,一种是没有具体的目的,只是因为在一起生长而发生的社会,这是一种“有机的团结”。在礼俗的社会中,人们自然而然的形成一个社区,从小在一个地方生长,邻里之间有天然的亲近感。村落的一个很大的特征是稳固。其一是房子。乡里人修房子一定要尽自己最大的努力修的稳固一些,以便在以后能作为“家业”传承给后辈。“老房子”是一个家族人丁兴旺,一脉相承的代表。其二是人口的稳定。这种稳定是从人和空间关系来说的,中国的农业发展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以小农经济为主,家庭的生产满足自给自足就可以了,倘若某一家的地比较多,就要动用邻里以及关系要好的家族人前来帮忙,而别人帮助过其所花的时间和精力都会在其心理做相应的权衡,以便日后有一天对方有需要的时候再去“还工”。这是一个非常巧妙的过程。既然选择的是与自己关系比较要好的同乡或亲戚,这里的得失也就彼此不计较了。靠土地生活的乡土社会人口流动性很小,“地在那里,家就在那里”。这种生活方式的特点使得他们也形成了比较保守的思想,“安土重迁”是这种稳定的格局不易被打破的一大心理因素。这种天然形成的有复杂的血缘关系网络的社会,是费孝通先生所说的“礼俗社会”,人与人之间是一种“有机的团结”。

时代在迅速变迁,中国的乡土社会也在时代的浪潮中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由于年轻一代思想观念的转化以及生存的需要,外出打工和移民政策使得乡土社会的格局发生了很大的转变。尤其在一些移民区,因为生存问题他们被集体搬迁到一个自然环境相对较好的地方,但是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度急速下降,比较陌生的邻里关系打破了原来的社会格局,变成一种为了要完成一件任务而结合的社会。这是一种“机械”的团结。笔者在调研宁夏某移民区时了解到当地的移民是从不同的地方搬迁过来的。之前相互之间并没有什么交集,搬迁过来后要抽签决定住那个院子,所以之前的社区彻底打乱重组,几个不同地方搬迁过来的人混合住在一起。笔者在调研期间想要了解这种地域和结构的变化对人的影响,在问到一位移民过来的老人时,他说:“这里的自然环境当然要比我们原来住的山区好,原来那个地方真实能苦死人,一年辛苦下来还没有什么收成。移民到这里来生活条件当然是好了。但是再也找不回在原来村子里的那种亲切的感觉了。我年纪大了,走路不方便,找之前的老邻居也比较困难。这里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也没有之前好啦,就算大门紧闭也时不时会有偷盗的现象发生。但是没办法,好政策总会有弊端嘛。我当时一点都不想过来,生活了一辈子的地方,就希望最后也能埋到那个地方,但是村委一直来做我的思想工作,没办法,不能拖政策的后腿嘛。”

从老人无奈的叹息中笔者深刻体会到当代社会社区变迁过程中人们的生活状态不再是“生于斯,长于斯,死于斯”,“熟人”社会逐渐被打破,“陌生人”社会逐渐形成。费孝通先生说在社会的急速变迁中,“乡”不再是衣锦荣归的去处了。若干年后,或许很多在泥土中长大的孩子甚至会找不到“乡”了。

二、长老统治:从“专制”到“民主”

乡土社会中,秩序的维持除了法律之外,更重要的是“长老统治”。乡土社会中的权力机构是一种很微妙的存在。法律对乡民们行为的约束力并不是很强。乡民受教育的程度普遍不高,法律意识也比较薄弱。除了村委会外,每个社区都有几个年纪较长的、有权威的人掌管整个宗族的大小事务。乡民们对违反法律没有什么具体的概念,但是“长老”的话一定要听,否则就会遭到整个宗族其它成员的唾弃。长老在一个相对封闭的社区中就像家长一样要管理诸多事务。虽然付出与回报不能成比例,但是成为“长老”的称谓和地位本身就是一种莫大的荣誉。笔者在调研时做过一个访谈,一位老人讲述了他年轻时记忆最深刻的事情之一。他说:“当年村里的人物质条件都很差,粮食物资比较短缺,隔壁的叔公去世后,膝下的四个孩子都不愿意拿出自己家里的粮食办丧事,因为拿出来就意味着自己的小家后半年就要饿肚子。当时四个儿女僵持不下,村里人的流言不断。这事传到了我们村子里比较有威望的一个长者的耳朵里,他气冲冲的拿着一根棍子去叔公家里,把披麻戴孝的子孙一顿棍子赶出去,说我们村不能出这种丢人现眼的事。你们拿不出东西我来拿,说着回头竟然让自己家里人真的拿来了自家的米面,而这位长者也因为生气而一病不起,不久也辞于人世。”

现在我们看来这种事情有些匪夷所思。在这个过程中这位长老除了获得很好的声誉外并没有得到什么好处,但是作为乡民心目中德高望重的人,他有高度自觉的责任感按照自己的道德法则来维持乡里的秩序。而乡民们并不认为这是“多管闲事”。随着经济的发展我们的物质生活在不断的上升,但是人性之私也愈加表现的明显,在“陌生人”的社会中,大家都是“只扫自家门前雪,不管他人瓦上霜”。随着受教育程度的提升和外界信息的不断传入,乡民们的观念逐渐转变。随着老一辈步入暮年,很少有人再愿意无偿的参与乡民的各种日常事务。同样,随着思想的解放,年轻一代有了自己的主见和处事法则,他们也不再无条件服从长者的统治和教化。长老的“专制”力自然也就下降了。

当今社会是一个信息多元化的时代,尤其是自媒体发展迅速。网络全面普及,绝大部分人都会使用智能手机或者其他电子设备及时获取外界的信息。人的眼界范围迅速放大,在知识型的社会中,并不是年龄越大经验越多的人懂得的知识和技能就越多,相反,年轻一代头脑灵活反应敏捷,反而更容易接受新事物新知识。很多时候传统的办法已经不能解决新的问题,“长老”的权威性自然也就大打折扣了。

“长老”是古老的村落中在稳定的社会环境下形成的产物。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变迁,“长老”的职能和权威势必会逐渐削弱,“长老”的称谓也会变成一个时代的代名词。接受过现代教育的一个群体在一起也就不会先问贵庚,长幼成为没有意义的对比,尊卑也就不在年龄上了。抛开权威的“专制”,“民主”的思想也就逐渐深入人心。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彼此的尊重才是一个社会良性发展的动力,一味的顺从和崇拜只会阻碍先进生产力的发展。

三、文字下乡:从“自我”到“他者”

文字是一个民族和国家形成发展的必要要素之一。在乡土社会中,虽然很多人不识字,但是文字总是在不经意间以另外一种更加生动的形式表现出来。很多老太太在聊天的过程中会妙语连出,或雅或俗,都会让很多读书人心生佩服。一辈子生活在乡土社会中,他们的习惯和关注点也自然是他们眼界范围中的人和事。“结绳记事”在自诩博学的人看来也许是一种比较愚蠢的做法,但是站在乡民的角度,没有什么办法是比这种方式更为先进和实用性强的了。传统的乡土社会中有很多只有乡民们才懂的“特殊语言”,这些特殊的语言可以摆脱字句的固定意义,形成约定俗称的意思。不论是对人的称谓还是肢体动作都是“一方水土养一方文字”,乡民们会按照自己的理解形成彼此之间的心照不宣。当然这也是乡土社会长期的稳定性所致。但是随着社会观念的改变,每一个为人父母的人都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多学一些文化,多接受一些正规的教育,虽然买菜不需要高等数学,谈话也不需要文言文,但是多学文化知识带给他们的是更好的生命状态和选择人生的权利。“下乡的文字”无法帮助他们走的更远,父母们深知这个道理,“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心情也就愈加急迫了。笔者在调研发现当前乡土社会中人们的教育观已经有了很大的改观,只有一小部分人认为“读书无用”,而在这一部分人中“酸葡萄心理”占了绝大多数。自己家的孩子没有按照自己的意愿完成学业,或者没有接受高等教育。出于私心会说“读书无用”,其实在其表情和语气里还是充满对“知识分子”的仰慕。

从乡民的角度看,“文字下乡”是一个从“自我”向“他者”转变的过程。生在“熟人”社会中,对乡民的各种行为方式都比较了解,对特殊的语言和约定俗称的意义都习以为常,但是随着城镇化和现代化的发展,物力空间的改变和思维方式的改变完全打破了原有的乡村礼俗,很多“下乡的文字”就会被人们遗忘,曾今对这种“乡土文化”熟于心的“自我”也就逐渐变为“他者”了。

一棵大树支系的繁茂程度取决于其根系的发达程度,中华民族的生命是深深扎根在土地里的,匍匐在大地上坚韧的灵魂才是后辈们饱满的精神脊梁。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是对中国进行社会结构分析的尝试,对后人研究中国的农村社会发展有建设性的意义。民族学研究的主体是日常生活和草根社会,对该学科的兴趣促使我深入研读费老的著作,随着城镇化和现代化的迅速发展,传统的农村社区被迅速打破,由于各种原因“熟人”社会正在迅速转向“陌生人”的社会。《乡土中国》一书是以往传统社会的见证,也是后人继往开来的线索。从“有机”到“机械”,从“专制”到“民主”,从“自我”到“他者”,社会的发展会自然淘汰一些弊端,留存良性的法则。但愿往昔可鉴,但求来着可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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