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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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7承诺书

请欣赏廉政承诺书(精选4篇),由笔构网整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廉政承诺书 篇1

按照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为带头做好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我向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群众作出以下承诺:

1、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部署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部署安排,督促指导所属党员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要求。

2、领导和参与反腐倡廉工作的检查考核,督促党风廉政建设各项目标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

3、认真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重视案件查处工作。

4、认真落实《廉政准则》和制止奢侈浪费规定。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不收受有关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价证券。

5、召开(参加)民主生活会,检查自身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及廉洁从政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纠正存在的问题。

6、个人参加健身活动,坚决做到不接受与其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外商、私营企业主提供的任何奖励和赞助;不参加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活动和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不参与公款支付的超标准接待和大吃大喝活动。

7、严格遵守公车管理的各项规定,不用公车参与婚嫁活动;不违控购买、乘坐超标超编车。

8、出国访问,要与自己公职身份相称,出访费用严格控制在本单位外事经费之内,不接受国内企业以及境外中资企业的邀请或赞助出访不借参观考察、学习培训、会议研讨、招商参展等名义用公款变相出国(境)或到国家明令禁止的风景名胜区旅游,不接受下属单位用公款安排,私人旅游活动。

9、严格执行通讯工具管理规定,不用公款新购和安排移动电话、住宅电话;不违规报销通话费;不用公款配备住宅电脑或支付上网费用。

10、认真执行重大事项报告、礼品登记和收入申报等制度;严格遵守住房和集资建房管理规定,认真纠正住房方面存的问题;实行"收支两条线",不私设"小金库"。

11、严格按照规定选拔任用干部,任人唯贤,不搞任人唯亲,不搞不正之风。

12、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转变工作作风的要求,带头搞好党员干部"下访谈心办实事"活动。

以上承诺,请上级各组织和全体干部职工对我监督、评议,如有违诺行为,愿按有关规定接受处理。

承诺人:

廉政承诺书 篇2

为进一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深入开展,便于全县干部群众对我的廉洁从政情况进行监督,本人在此卷土郑重承诺:

一、严格遵守中央提出的领导干部“四大纪律、八项要求”、“52个不准”和县委“五个不许”等各项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遵守和维护党的纪律,做遵规守纪的模范。

二、严于律已,拒收钱物。不接受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或其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钱物和利益。清廉为官,老实做人,扎实做事,不讲排场,不比阔气,不搞铺张浪费。

三、坚持民主集中制,不滥用职权。重大事项、大额度资金开支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带头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做到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坚决维护班子和队伍的团结和统一。

四、廉洁自律,不谋私利。管好自己、管好亲友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利用职务之便为配偶、子女及亲朋好友谋取私利。

五、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切实履行职责,主动做好服务,促进经济发展,积极为推进全县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出谋献策。

六、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按廉政建设要求,做好表率,抓好班子和队伍建设,严肃查处队伍中违法违纪行为,切实抓好政法委的党风廉政建设和行业建设。

七、遵守县纪委规定操办喜事的具体规定。

以上承诺,恳请全县人民对我进行监督。

承诺人:

日期:

廉政承诺书 篇3

为加强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做到廉洁自律、勤政为民,保持领导干部应该具备的良好形象。根据《广南县领导干部廉政承诺制度》的要求,便于社会和同志们对我的监督,本人作以下承诺:

一、坚持忠于职守,爱岗敬业,秉公办事,遵纪守法,严于律已,带头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的规定,言行一致,表里如一,率先垂范。

二、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参与并督导好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做到“八个带头”。

三、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律,大公无私、,坚持从小节抓起,防微杜渐,警钟长鸣,增强拒腐防变能力。

四、做到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保持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践行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五、做到如实报告个人有关收入事项,个人及配偶和共同生活的子女房产、投资等事项。做到不接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宴请,不私自从事营利活动。不利用公款请客送礼或相互请吃,杜绝大吃大喝,铺张浪费行为。

承诺人:

日期:

廉政承诺书 篇4

按照《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黄廉发[20xx]3号)精神要求,作为罗田县人民法院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第一人,我代表院党组郑重承诺:真作为、硬作风、强实效,积极履行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

一、严格根据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委、省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本院实际,积极协助和推进党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健全完善主体责任的机制,明确分管职责和任务分工,督促班子成员和庭室负责人充分履职、各负其责,及时向党组和县纪委报告违规违纪重大工作情况,确保责任制落到实处。

二、严格执纪监督问责,积极组织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部署要求,持之以恒地推进法院纪律作风建设,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县委八先八不、本院五个规范及违规处理办法等若干规定精神要求,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三、严格按照“三严三实”要求,管好班子成员带好干警队伍,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各庭室负责人的教育监管工作,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庭室负责人,坚持廉洁从政,严明政治纪律严守政治规矩,认真履行好“一岗双责”职责。

四、自觉接受纪检组的监督,支持和保障纪检组(监察室)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坚决遏制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

我真诚接受各级党组织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并对此承担第一责任人责任和领导责任。

承诺人(签名):xxx

20xx年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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