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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医保科自查自纠报告 篇1
我院医疗保险工作在院领导的领导下,在全院职工关心支持下和各临床科室积极配合下,通过医保科职工的共同努力,顺利的开展了各项工作,现总结如下:
一、已完成工作
1、20xx年与我院签署定点医院协议的行政部门有:
1)1月份与榆林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签订医疗服务协议。
2)3月份与神木市医保中心签订医疗服务协议。
3)5月份与神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签订医疗服务协议。
4)榆林市工商保险服务中心。
5)神木市民政局。
6)铁岭市城镇职工医保中心未重新签署的,都延续之前的协议。
2、认真学习宣传各险种的各项政策规定,并贯彻执行。实时更新合疗政策宣传栏;定期公示补偿信息表;每月底给榆林市医保、合疗等各部门办公室上传报表。每月去合疗办公室报送报销资料。快递邮寄病历38份(含85份病历)
3、定期到临床科室了解合疗管理情况,帮助解决合疗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减少不必要的损失。季度统计各科室收治合疗患者的费用情况并做分析,按时发放至各科室,让各临床科室都能了解、掌握合疗患者的费用情况,及时做出调整。
4、汇总季度各科室收治的合疗患者人数给与奖励,对于违反政策的个人及科室给与处罚,并将季度奖罚汇总表交由经营办发放。
5、医保、合疗运行情况
1)合疗:上半年(1-5月份)共报付合疗患者247人次,(包含神木县患者162人次)住院总金额共计695377.49元。住院补偿金额498754.6元,申请合疗基金515275元。合疗基金结余16120.41元。人均住院费用2815.29元,住院实际补偿率为74%。合疗患者平均住院日为5.3天。药占比为15.5%,自费药占比为10.8%。单病种执行率90.4%。各项指标均达到合疗政策要求,在榆林、神木两市合疗办的多次督察中均受到好评。暂无门诊慢病与大病补助。
2)医保:(榆林)
门诊:门诊目前已累计刷卡97人次,总金额20067.74元。
住院:报出12例患者。住院总金额为51098.5元,医保垫付38934.68元,患者自负12163.82元。
3)民政:共报付9人次,医疗费用33662.97元,民政补助4035.41元。
4)扶贫:共报付精准扶贫人员5人次,总医疗费用14359.69元,报销金额1318.22元,报销比例达92%。
二、正在进行工作与不足之处
1、跟未结款的各县合疗办催要合疗补偿款。
2、我院1月份已经被批准成为鄂尔多斯医保局定点医院,但由于网络原因一直开通不了,现正准备签署协议
3、匹配上传鄂尔多斯医保三大目录,且已与鄂尔多斯医保局网络对接成功,准备试运行。
4、陕西省社保卡读写设备已经接入,由于社保卡一直未放发,暂未运行。
三、努力方向
1、进一步加强医保、合疗政策的学习和宣传,严把审核关,提高医保管理的`科学性与技巧性,更好的为患者为临床服务。
2、进一步密切和医保、各合疗办的联系,及时互通信息,保持良好的工作关系。
3、加强与各临床科室的沟通,指导各临床科室执行好医保、合疗等相关政策,尽力减少因工作不当造成的经济损失。
医院医保科自查自纠报告 篇2
20xx年,我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市人社局的精心指导下,突出宣传引导,合理分配力量,及时调度推动,取得良好地工作效果,全区本年度完成居民医保参保人数达到5.9万人,100%完成任务。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1、今年3月份我区接到市人社局分配下来的目标任务后,立即着手分解目标任务,并在4月11日全区就业和社会保障会议上同各乡、街道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将目标任务分解、下达给各乡、街道,明确分工。每月全区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例会上,都会将民生工程,尤其是居民医疗保险工作作为重点,形成“一月一通报,一月一调度”的工作制度。
2、我区在平时的工作中开展各种宣传活动,全区集中宣传与各乡、街道、社区日常宣传相结合,形成覆盖全区的宣传网,起到了明显效果。
3、区人社局积极与区教育局和市征缴中心居民医保科联络、协调,督促辖区学校居民医保信息录入工作,保证了辖区学校学生信息及时、准确录入系统。
4、5月6日区人社局组织街道、社区居民医保工作人员参加了市人社局举办的居民医保业务培训,取得显著效果,提高了我区基层居民医保经办人员的业务能力、加深了他们对于居民医保政策的理解。
5、社区在平时工作积极与计生部门合作,并且主动上门服务,保证新生儿落地即参保,截至目前,我区已为606位20xx年新生儿办理居民医保业务。
二、存在问题和工作亮点
现在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农合已覆盖我区绝大多数的居民,新增参保人主要是新生儿和职工医保转居民医保的'成人,今后再增加参保人数难度大。
三、意见与建议
1、由于社区经办人员流动性大,建议增加对基层工作人员的培训次数。
2、由于辖区各学校经办人员一年只经办一次,并且是非专职人员经办,建议加强针对学校经办人员的培训力度。
3、现在是每年5月份启动居民医保业务经办,建议今后能讲启动时间提前。
医院医保科自查自纠报告 篇3
我院医疗保险工作在院领导的领导下,在全院职工关心支持下和各临床科室积极配合下,通过医保科职工的共同努力,顺利的开展了各项工作,现总结如下:
一、已完成工作
1、20xx年与我院签署定点医院协议的行政部门有:
1)1月份与榆林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签订医疗服务协议。
2)3月份与神木市医保中心签订医疗服务协议。
3)5月份与神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签订医疗服务协议。
4)榆林市工商保险服务中心。
5)神木市民政局。
6)铁岭市城镇职工医保中心未重新签署的,都延续之前的协议。
2、认真学习宣传各险种的各项政策规定,并贯彻执行。实时更新合疗政策宣传栏;定期公示补偿信息表;每月底给榆林市医保、合疗等各部门办公室上传报表。每月去合疗办公室报送报销资料。快递邮寄病历38份(含85份病历)
3、定期到临床科室了解合疗管理情况,帮助解决合疗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减少不必要的损失。季度统计各科室收治合疗患者的费用情况并做分析,按时发放至各科室,让各临床科室都能了解、掌握合疗患者的费用情况,及时做出调整。
4、汇总季度各科室收治的合疗患者人数给与奖励,对于违反政策的个人及科室给与处罚,并将季度奖罚汇总表交由经营办发放。
5、医保、合疗运行情况
二、正在进行工作与不足之处
1、跟未结款的各县合疗办催要合疗补偿款。
2、我院1月份已经被批准成为鄂尔多斯医保局定点医院,但由于网络原因一直开通不了,现正准备签署协议
3、匹配上传鄂尔多斯医保三大目录,且已与鄂尔多斯医保局网络对接成功,准备试运行。
4、陕西省社保卡读写设备已经接入,由于社保卡一直未放发,暂未运行。
三、努力方向
1、进一步加强医保、合疗政策的学习和宣传,严把审核关,提高医保管理的科学性与技巧性,更好的为患者为临床服务。
2、进一步密切和医保、各合疗办的联系,及时互通信息,保持良好的工作关系。
3、加强与各临床科室的沟通,指导各临床科室执行好医保、合疗等相关政策,尽力减少因工作不当造成的经济损失。
医院医保科自查自纠报告 篇4
我院为某市社会保险单纯门诊定点医疗机构,根据《某市社会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服务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的内容,履行医保服务,现对本年度的医保服务情况作如下自评。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社会医疗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加强内部管理,成立医保管理组织,明确医保管理分工,按照规定悬挂医保标牌,积极配合医保日常监督检查,对基本信息等变更后及时到医保经办部门备案,并建立医保责任医师制度。
二、根据协议要求,在院内设置了医保投诉电话和意见本,并张贴就医流程图,按照医疗机构级别收费标准规定执行,不存在不合理用药、不合理治疗机不合理检查的项目,公开常用药品和主要医疗服务价格标准。
三、医师在诊疗时按照协议要求核对参保人员的'身份证、医保卡,医保处方填写完整、规范并单独存放和封装,处方用药剂量没有超过剂量标准,不存在降低参保人医保待遇标准、设置门诊统筹待遇限额和串换药品等违规情况。
四、医保信息的数据和资料录入、采集及传递真实、完整、准确、及时,并制定了医保信息系统故障应急预案,对医保操作人员进行培训,未出现因操作错误影响参保人待遇的情况。
五、年度内没有出现因违反医保政策或卫生部门有关政策受到市医保局或市区级卫生行政部门通报、处理的情况。
目前对履行医保服务协议的情况还有些不足,如本年度内未组织医保政策培训及考试,由于我院所处位置较偏远,平时门诊量不大,所以年度内日均门诊医保服务数量未达到50人次等,我们会尽快组织医师对医保政策进行培训级考试,以更好的履行医保服务。
医院医保科自查自纠报告 篇5
一、医保工作组织管理
有健全的医保管理组织。有一名业务院长分管医保工作,有专门的医保服务机构,医院设有一名专门的医保联络员。
制作了标准的患者就医流程图,以方便广大患者清楚便捷的进行就医。将制作的就医流程图摆放于医院明显的位置,使广大患者明白自己的就医流程。
建立和完善了医保病人、医保网络管理等制度,并根据考核管理细则定期考核。
设有医保政策宣传栏7期、发放医保政策宣传单20xx余份,每月在电子屏幕上宣传医保政策和医保服务信息。设有意见箱及投诉咨询电话。科室及医保部门及时认真解答医保工作中病人及家属提出的问题,及时解决。以图板和电子屏幕公布了我院常用药品及诊疗项目价格,及时公布药品及医疗服务调价信息。组织全院专门的医保知识培训2次,有记录、有考试。
二、门诊就医管理
门诊就诊时需提交医保证、医保卡,证、卡与本人不符者不予办理刷卡业务。严禁为非医保定点机构代刷卡,一经发现予以停岗处理。处方上加盖医保专用章,辅助检查单、治疗单加盖医保专用章,处方合格率98%。严格监管外配处方,并做好登记。
特殊检查、特殊治疗执行相关规定,填写《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申请单》,经主管院长和医保科审批后方可施行。
三、住院管理
接诊医生严格掌握住院指征,配合住院处、护理部、医保科严格核查患者身份,做到人与医保证、卡相符,并留存证卡在医保科,以备随时复核和接受医保局抽查。认真甄别出外伤、工伤等医保不予支付人员3人,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没有发生冒名顶替和挂床现象。对违反医保规定超范围用药、滥用抗生素、超范围检查、过度治疗等造成医保扣款,这些损失就从当月奖金中扣除,对一些有多次犯规行为者进行严肃处理,直至停止处方权,每次医保检查结果均由医院质控办下发通报,罚款由财务科落实到科室或责任人。对达到出院条件的病人及时办理出院手续,并实行了住院费用一日清单制。医保患者转院由科室申请,经专家会诊同意,主管院长审批,医保科盖章确认登记备案后方可转院。
CT、彩超等大型检查严格审查适应症,检查阳性率达60%以上。特殊检查、特殊治疗严格执行审批制度,对超出医保范围药品及诊疗项目的自费费用,经审批后由家属或病人签字同意方可使用。转院执行科室、全院会诊和主管院长把关,医保科最后核实、登记盖章程序。
四、药品管理及合理收费
按照20xx年新出台的内蒙古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及时更新了药品信息,补充了部分调整的`医疗服务收费标准。我院药品品种总计为461种,其中医保品种368种,基本满足基本医疗保险用药需求。
有医保专用处方,病历和结算单,药品使用统一名称。
严格按协议规定存放处方及病历,病历及时归档保存,门诊处方按照医保要求妥善保管。
对达到出院条件的病人及时办理出院手续,杜绝未达到出院标准让患者出院以降低平均住院费的行为。
住院病历甲级率97%以上。
五、门诊慢性病管理
今年为38名慢性病申请者进行了体检,严格按照慢性病认定标准,初步认定合格33人。慢性病手册仅允许开具慢性病规定范围内的用药和检查治疗项目,超出范围的诊治,由患者同意并签字,自费支付,并严禁纳入或变相纳入慢性病规定范围内。及时书写慢性病处方及治疗记录,用药准确杜绝超剂量及无适应症使用,处方工整无漏项,病史、治疗记录完整连续。
六、财务及计算机管理
按要求每天做好数据备份、传输和防病毒工作。按月、季度上报各种统计报表。系统运行安全,未发现病毒感染及错帐、乱帐情况的发生,诊疗项目数据库及时维护、对照。医保科与药剂科、财务科、医务科配合对3个目录库的信息进行及时维护和修正,为临床准确使用药品、诊疗项目奠定基础。医保收费单独账目管理,账目清晰。
计算机信息录入经保局系统专业培训后上岗,信息录入、传输准确、及时,录入信息与医嘱及医保支付条目相符,无隔日冲账和对价变通录入。网络系统管理到位,没有数据丢失,造成损失情况的发生。
七、基金管理
严格执行物价政策,无超标准收费,分解收费和重复收费现象。无挂床、冒名顶替就医、住院、转院、开具虚假医疗费用票据和虚假医学证明等骗取医疗保险基金行为或将非医疗保险支付条目按医保支付条目录入套取医疗保险基金行为。
医保科做到了一查病人,核实是否有假冒现象;二查病情,核实是否符合入院指征;三查病历,核实是否有编造;四查处方,核实用药是否规范;五查清单,核实收费是否标准;六查账目,核实报销是否单独立账。一年来没有违规、违纪、错帐现象发生。
八、工作中的不足
1、辅助检查单、治疗单、住院病历没有如实填具医保证号;
2、外配处方没有加盖外配处方专用章,并加以登记备案;以上是我院20xx年医疗保险工作自查,不足之处请医保局领导批评指正。今后我院还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不定期的自查工作,为今后的医保工作开展打下基础。
医院医保科自查自纠报告 篇6
贯彻落实云人社通xx号文件精神,根据省、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求,结合《xx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xx省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xx省基本医疗保险服务设施标准》的标准,仁心大药房组织全体员工开展医保定点药房自检自查工作,现将自检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本药房按规定悬挂定点零售药店证书、公布服务承诺、公布投诉电话,《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均在有效期内;
二、本药店有严格的药品进、销规章制度,药房员工认真履责,对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认真审核并建立档案,确保购货渠道正规、合法,帐、票、货相符;
三、本药房营业时间内至少有一名药师在岗,药房门口设有明显的夜间购药标志。所有营业人员均持有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上岗证》、《健康证》和职业资格证书,且所有证书均在有效期内,药师按规定持证上岗;
四、本药房经营面积284平方米,共配备4台电脑,其中有3台电脑装药品零售软件,1台装有医保系统,并经专线连入怒江州医保系统。配有相应的管理人员和清洁人员,确保了计算机软硬件设备的正常运行和经营场所的`干净整洁;
五、本药房药学技术人员按规定持有相关证件。所有员工均已购买社会保险;药房严格执行国家、省、州药品销售价格,参保人员购药时,无论选择何种支付方式,我店均实行同价。
综上所述,上年度内,本药房严格执行基本医疗保险政策、“两定”服务协议,认真管理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尊重和服从州、县社保管理机构的领导,每次均能准时出席社保组织的学习和召开的会议,并及时将上级精神贯彻传达到每一个员工,保证会议精神的落实。今后,我药房将继续抓好药品质量,杜绝假冒伪劣药品和不正之风,做好参保人员药品的供应工作,为我州医疗保险事业的健康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