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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的作品读后感 篇1
这本书中有些文章是我们非常熟悉的,例如有《故乡》,《药》,《孔乙己》等等鲁迅先生的名作。
《孔乙己》中那个因为家境贫困好吃懒做,无所事事,社会层次低而又向往社会上流阶级的生活的孔乙己,从孔乙己在澡堂是人们取笑的话题,在生活中他常常以偷为职业,在最后因为偷了有钱人的书后被打折了腿,最后还是默默地离开了人世。
《故乡》中那个见什么人说什么话的“豆腐西施”,还有和剧中主人公从小玩在一起的那西瓜地上银项圈的小英雄闰土见到老爷时欢喜而又凄凉的神情,从而体现了当时人民的麻木,在受到封建势力压迫和打击下的情形。
当然,在《呐喊》这本书中,像这样的文章还有许许多多,鲁迅先生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的中国人民看了以后,能够清醒过来。鲁迅先生用幽默而又带有讽刺意味的语言,愤怒而又带有鼓励的语气,激励着当时半梦半醒的中国人,用带有指责和批评的语言,说明当时社会的黑暗,表现了鲁迅先生急切的希望沉睡中的巨龙——中国,早日苏醒,重整我中华雄威!
鲁迅的作品读后感 篇2
鲁迅先生,从小学的《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就已经进入了我的意识当中,曾经有一段时间还特别喜欢鲁迅先生写的文章,那个时候还试着背过几个小段,感觉挺有韵味的。
高中的时候,看过鲁迅先生的《祝福》,故事情节与人物性格给震撼到了,细微的描述与引人入胜的讽刺,让我们对那个时代有了情绪,我不愿相信旧时代的黑暗与欺压,可是在鲁迅先生的笔下,塑造的那一个个鲜明角色,让我不得不承认了现实,之后陆陆续续就开始更加关注他的作品了,鲁迅的选集故事很多,题材很多,人物很多,原本我以为我会将他们混淆,可是我记住了他们。鲁迅曾说:“我的取材,多采自病态社会的不幸人们中,意思是在揭出病苦,引起疗救的注意。”这种表现人生、改良人生的创作目的,使他描写的主要是华老栓、单四嫂子、阿Q、祥林嫂、爱心这样一些最普通人的最普通的悲剧命运。这些人生活在社会的最底层,最需要周围人的同情和怜悯、关心和爱护,但在缺乏真诚爱心的当时的中国社会中,人们给予他们的却是侮辱和歧视、冷漠和冷酷。这样的社会难道是一个正常的社会吗?这样的人际关系难道是合理的人际关系吗?最令我们痛心的是,他们生活在无爱的人间,深受生活的折磨,但他们彼此之间也缺乏真诚的同情,对自己同类的悲剧命运采取的是一种冷漠旁观甚至欣赏的态度,并通过欺侮比自己更弱小的人来宣泄自己受压迫、受欺侮时郁积的怨愤之气。
“真的猛士敢于直面淋漓的鲜血,敢于正视惨淡的人生”,我认为鲁迅先生作品最具价值之处,就在于其改造“民族灵魂”和中国社会的思想。鲁迅先生为现代文学刻划了一系列不朽的典型:既疯狂又格外清醒的“狂人”;作为国民弱点象征的“精神胜利法”的体现者阿Q;带着滴血的灵魂走向地狱的祥林嫂;还有闰土、华老栓等等。他不但写出人物的“血肉来”,而且表现出人物“灵魂的深”。
在这其中,我最感到震撼的还有《狂人日记》,它是鲁迅先生《呐喊》中的一篇。《狂人日记》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第一篇真正的现代白话小说。翻开《狂人日记》,首先进入读者视野的是“狂人臆想的世界”,在狂人的眼中看到的是他人对他的“迫害行为”,在《狂人日记》中我们大多数人都可以很轻易地透过病例的假象,看到鲁迅以象征的形式对封建传统所进行的批判在这里。在作品中,也用狂人的自白清楚地昭示出来:凡事总须研究,才会明白。古来时常吃人,我也还记得,可是不甚清楚。我翻开历史一查,这历史没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叶上都写着“仁义道德”几个字。我横竖睡不着,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是“吃人”!
狂人的思维和语言常常是离经叛道的,但他的观察和结论却是丰富和深刻的。作品虽然是一篇狂人的日记,却始终围绕着中国几千年历史中不断发生的吃人现象展开,其用意就是告诉大家,在写满“仁义道德”的历史中,其实满本都只写着两个字:“吃人”!这是鲁迅对封建道德下的定义,也是他多年来思考的结果。作品通过主人公狂人的眼睛,观察了他身边的人:“他们——也有给知县打过枷的,也有给绅士掌过嘴的,也有给衙役占了他妻子的,也有老子娘被债主逼死的”,然而,他们不但没有起来反抗吃人的人,反倒也要跟着吃人。狂人为此而困惑,作者为此而愤怒:“是历来如此惯了,不以为非呢?还是丧了良心,明知故犯呢?”在狂人或作者看来,这些人如果不改,最后终会被吃掉的,而未来的希望只能寄托在那些“或者还有”的“没有吃过人的孩子”身上,因此,他发出了“救救孩子……”的呼声。
然而鲁迅始终是一位直面现实的勇士,即使他内心中已经感到绝望却仍然站起来进行绝望中的反抗。而这种“知其不可为而为之”的精神在今天也并非全部灭绝,因此我们可以看到已经有人在呼吁保护地球、建立绿色家园,有人在“以笔为旌”,寻找人类的终极价值……虽然这呼声十分微弱,但却令人看到了人类世界的最后曙光。
鲁迅的作品读后感 篇3
要说留给我印象最深的书,《呐喊》当居首位,真的,一点也不夸张。不论是《孔乙己》中的主角;《药》中的华老栓;《明天》中的单四嫂子;还是《阿Q正传》中的阿Q,都能跃然纸上。《呐喊》是鲁迅先生经典小说集,更是中国的名著。
鲁迅先生是中华民族的坚强精神脊柱,鲁迅先生在《呐喊》中用“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八个字来概括了那时的中国人民。这八字深深包含着对中国人民的怜惜和悲伤。
曾记得,那个家境贫困、好吃懒做、无所事事,社会层次低而又向往上流阶级生活的孔乙己。他在酒店是人们取笑的话题,在生活中他以偷为职业。最后,因为偷了有钱人的书竟被打断了腿。孔乙己的死,不正象征着中国教育的堕落吗?我还看到了读书人的悲哀。他们可供炫耀的惟有学问而已,可学问在世人眼中又算什么呢?鲁迅先生在刻画人物方面仅寥寥几笔,但细腻地刻画出了一个落魄书生的形象,不知感染了几代人。
曾记得,那个见什么人说什么话的“豆腐西施”;那个“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地上,带银项圈的小英雄”闰土见到作者时欢喜而又凄凉的神情,点头哈腰的。将当时人民在受到封建势力压迫和打击下的情形展露无遗。
《药》则体现出了一个民主的愚昧和无知。其中的环境描写似乎就是当时世道的黑暗程度与动荡不安。让人们深深地对自身的无知而感到可悲。
如果要问我最喜欢《呐喊》中的哪部小说的话,我肯定毫不犹豫地选择《阿Q正传》。《阿Q正传》是《呐减》中最具代表性的文章之一。鲁迅之所以如此家喻户晓,是因为它“写出一个现代的我们国人的魂灵来”。阿Q性格极其复杂:他质朴而又愚蠢,受尽剥削欺凌而又不敢正视现实,他对权势者有着本能的不满。阿Q由于受剥削受压迫而要求革命,又因为受愚弄受毒害而落后,最后还是被迫害致死。阿Q其实只是旧中国的一个贫苦农民。在未庄,阿Q连姓赵的权利都没有。他专做短工,穷得只有一条“万不可脱”的裤子;他是弱者,受了他人欺负却又要欺负比他更弱小的小D;他挨了打,常用“儿子打老子”的话来安慰自己,在精神上求得胜利,用以自宽自解,自欺欺人;他还常为生计发愁……野蛮的压迫剥削使他贫穷;深重的愚弄毒害更使他愈发麻木愚昧。他的“革命行动”竟是去静修庵里胡闹。所以说,阿Q不能正视自己的地位并沉溺到更为屈辱的奴隶生活中去了。这也是就中国人民的最大弊病。
在我读过那么多的文学作品之后,鲁迅先生的《呐喊》却仍让我荡气回肠,久久不能忘怀。在鲁迅先生的作品里,尽是鲁迅那忧国忧民的民族责任感,尽是鲁迅先生对中华民族的深深热爱。鲁迅的言语犀利,鲁迅先生的作品尖锐有力评击地评击了不合理的封建制度。啊!中国,快早日苏醒,重整我中华雄威!
鲁迅的作品读后感 篇4
记得当初买这本书的初衷只是因为久仰鲁迅老先生的大名,想领略一下大作家的风采。可当我翻开这本书时,却陷入在那一个个悲惨的故事中无法自拔。
《狂人日记》中的主人翁,《孔乙己》中的孔乙己,《药》中的小栓,《阿Q正传》中的阿Q以及《祝福》中的祥林嫂,这些人都是那个动荡年代的牺牲品。也正是从这些人身上,我们才看到了当时社会的黑暗。
本书的作者鲁迅老先生,就生活在这么一个动荡的年代。从这本书中不难看出,在当时,做官的人不分青红皂白就随意立罪,而且有的还滥用权。鲁迅老先生要揭露当时社会的黑暗,这得需要多大的勇气啊!在《呐喊》中,鲁迅老先生虽然没有指名道姓的写出那些恶官,而是从普通的群众身上反映那些官的可恶和社会的黑暗。但不论怎么说,鲁迅老先生敢于揭露当时社会的黑暗,就是好样的,因为他敢于批评权贵。他就是中国文学史上的英雄。
而在二十一世纪的今天,也不乏这样的英雄。就在前一段时间,美国监控丑闻的披露者斯诺登,向全世界说出了这个爆炸性的秘密。也正因为如此,他个人也受到美国的生命威胁。他背着叛国的骂名和生命的危险向世界界揭露了美国的监控丑闻,这等勇气并非一般人能达到的啊!口口声声称最自由民主的国度——美国竟然偷偷监听世界各国甚至本国国民的隐私。这一事件的曝光无疑更清楚的揭露了美国政府的虚伪性和两面性。更让全世界看清了美国的丑恶嘴脸和阴险狡诈。
鲁迅先生的勇气值得我们学习和体会。《呐喊》中的悲剧已成为过去时,它将永远屹立在中国文学史上,指引后人不要重蹈覆辙,要大步向前地朝着正确的方向前进!
鲁迅的作品读后感 篇5
《孔乙己》是一篇著名的短篇小说,它的成功之处在于塑造了一个封建社会末期下层知识分子的典型形象。
他不会营生,好喝懒做,死要面子,不肯脱下那件象征读书人身份的又脏又破的长衫,说起话来满口之乎者也,时刻不忘显示自我是与众不一样的读书人。甚至当别人嘲笑奚落他时,还要一再表现出自命不凡、孤芳自赏的傲气。仅有当人们触到他灵魂深处的伤痕——“怎的连半个秀才也捞不到”时,才立刻显出颓唐不安模样。他在长期封建文化教育熏陶中,也和一般士大夫一样“四体不勤”、“五谷不分”,不会营生,养成好喝懒做的恶习。有时免不了做些偷窃的事,最终落到被打折了腿的惨境。
他迂腐可笑,麻木不仁,至死不觉悟。封建文化教育和科举制度不仅仅毒害、摧残了他的灵魂,并且也摧残了他的肉体。作者在刻画孔乙己性格中可悲的东西、批判他的封建落后意识的同时,也表现了他的善良心地和对他的必须的同情心,如写他教“我”识字、给小孩子分茵香豆,他在店里品行却比别人都好,就是“从不拖欠”,他还“写得一笔好字”。
这些描述,更激起读者对毒害、摧残他的封建社会和科举制度的愤恨。这是造成孔乙己杯具的社会根源。孔乙己是一个不幸者,他生活在一个麻木、冷酷的社会环境之中。孔乙己精神上的痛苦要超过肉体上的痛苦。作者将孔乙己的容貌、服饰、姿态、语言、行动诸方面交织在一齐,使这个被科举制度欺骗愚弄了一辈子的下层知识分子的形象,富有立体感地展此刻读者眼前:功名不就,却自命清高;四体不勤,却好吃懒做;贫困潦倒,却死爱面子;受尽摧残,却麻木不仁。在风烛残年之际,这个受“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封建思想毒害的孔乙己爬着离开了人世。
鲁迅的作品读后感 篇6
《故乡》读了一遍,这使我感触颇深。如果单单只是《少年闰土》的话,恐怕我们还只能理解到鲁迅和他的伙伴不及闰土见多识广这一方面,可是当听了《故乡》全文之后,鲁迅想要表达的意思,我们也能理解七八分了。闰土当之无愧是重点人物。
20年的转变,使得他从一个勇敢机智、见多识广的小男孩成为一个庸俗、卑躬屈膝的下人。到底是什么使他的改变如此之大呢?是贫穷?还是……这是我们所不能得知的。但是从鲁迅的小说中,我们可以知道,在鲁迅的心里,闰土一直是一个勇猛聪明活泼的人,要不然不会一提到闰土就会想起他在刺猹的场面。可是,当闰土与鲁迅说话的时候,第一个词竟然是“老爷”。我相信当时鲁迅的内心震动肯定是很大的,他也许料想过千百种交谈方式,但是肯定惟独没有料到这种。按照封建社会的标准来说,闰土是应该叫鲁迅老爷,但是,从20年前的迅哥儿到20年后的老爷,跨度是不是太大了一点?闰土的改变是显而易见的,岁月在他的脸上,手上,都留下了沧桑的痕迹。
但是,容貌的改变并不是他最大的改变,他最大的改变就是心理上的改变。也许,他的心里还是把鲁迅当成迅哥儿的,但是当时的社会不允许;也许,他的心里还是想和鲁迅一起玩耍,但是他知道,他和鲁迅之间还有主仆关系。一声“老爷”又包含了闰土多少的感情?是懦弱?是卑怯?还是因为久久不见不熟识的陌生?这,也许只有闰土知道了。不知看过《故乡》的朋友们注意过没有,虽然杨二嫂是一个配角,但是她也是其中一个改变很大的人物。20年前,她曾经有豆腐西施的美名,可是在20年后,她的样子简直让鲁迅认不出来了。对于她的样子,鲁迅只找到了一个形容词——“圆规”。
如果单纯是外貌上的改变也就算了,杨二嫂成为现在这副“丑模样”也是因为她的内心在渐渐地改变。她去鲁迅家的时候,居然提出了要一些旧家具的要求,被他拒绝后大放厥词,说什么“越富越一毫不肯放松,一毫不肯放松便越有钱”。如此尖锐的语句,简直不像是一个“西施”所能说出的话,倒像是一个混着菜味和尖酸刻薄话的中年
妇女。不仅如此,杨二嫂离开的时候,还拿了鲁迅母亲的一副手套。如此种种,此人的改变也是巨大的。
《故乡》中,鲁迅不仅点到了家乡的改变给人一种惆怅的感觉,更用闰土和杨二嫂这两个具有代表性的例子来证明一个词——改变。不论是家乡的改变还是人物的改变,鲁迅的文章总是给人一种微言大义的感觉,特别是最后一句:世上本是无路,人走的多了,就有了路。更是让人回味无穷。
鲁迅的作品读后感 篇7
鲁迅先生是我一直都挺崇拜,挺欣赏的文学家,他的每一篇作品我都读过,每一次读都有不同的感觉,不同的收获。
但我最喜欢看的还是鲁迅的小说,我感觉他的小说很真实,批判了当时旧社会的丑陋面目。
《孔乙已》是我在《呐喊》中比较喜欢的一篇,可能是这篇学生,所以对这篇所有的细节都比较了解。我第一次读这篇是在初中课堂上,那时老师让我们自己先读,当时,我读得很认真,因为我对这篇挺感兴趣的,因为是鲁迅写的。当时读得不太懂,听老师分析后,感觉明白了很多。
孔乙已一个生活在封建社会里的读书人,在黑暗的社会里,他唯唯喏喏她活着,他一生都在寻求功名,一直考,一直考,可都考不上,在一次又一次的绝望中,他成了一个行尺走肉,一个麻木而不任的人,正像他所说的“窃”书不为“偷”,因此在一些丑恶的人心中成了一个“小偷”,可在孔乙已的心中,他并不这么想,在与他同龄中,只要是见到他,除了笑,没有话讲,因此只好向孩说话,他也只有在孩子面前,他才会有受到蔑视的笑,后来有人说他又去偷书,结果被打断了腿,当他再一次来到客栈时,讽刺的笑声就没有停过,此时的孔乙已更偈一个行shi走肉,只靠着两只手来行走,终于,在人们的笑声中,消失了。过了几年,终于没有再见孔乙已,有人说的已经死了。
这就是鲁迅先生写这篇文章的结果,给人无尽的思考与想象到底孔乙已这个人物时,运用了大量的手法,在人物外貌,动作,语言上都有很多的描写。作者笔墨越多,所想表达的人物形象越明显。
我觉得作者写这篇文章的用意有两点,一对封建社会制度的抨击,作者在每一篇小说里,运用了不同的手法,将现在的人物与过去的形成鲜明的对比,再对周围人物的形象描写,以及周围的环境的描写,有力地反映了当时旧社会的封建统治制度,但在另一方面,我觉得隐隐约约可以看得出作者对祖国的热爱,希望在他文字的激励下,人们能够奋发有前,能够从麻木不仁中清醒过来,使这个社会能振作起来,这是他一种爱国的表现,他并没有去用语言激励人们,而是用文字,在文字的背后是他一颗爱国的心。也许他的文字并没有激励到每一个人,但不可否认,还是有一部分人,还有一些知识文化的人都能在他文字的激励下而清醒觉悟过来。
现在,有许多文章,作品都表达了爱国之情,但我比较情有独钟,只喜欢鲁迅先生的,因为他朴实而强有力的文字中,人们看到了当时丑恶的面目,我觉得孔乙已那篇比较明显,通过对孔乙已人物形象的描写,从颓废,每一个文字,从直接到间接,从明显到不明显,让读者真实地看到了像孔乙已那类生活在封建社会里的知识分子的从善良、爱面子的人转变成颓废,麻木不仁封建的人。
这样的文章没有用华丽的文字,但字字都像利刀像一样直插人心,这就是我喜欢鲁迅先生的原因,他的爱国情怀激励着我要努力学习,长大后为祖国作出献,这也就是我爱国的表现。
所以大家一起来《呐喊》吧!为我们赖以生存的中国来呐喊吧,作为学生,要好好学习,作为工作,要好好工作,大家都尽一份力,使我们国家更家美好。
鲁迅的作品读后感 篇8
细读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享受着不时从字里行间中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灿漫的感情,眼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
我读鲁迅先生这些对童年回忆的散文,正如读着发自迅先生心底的那份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童真童趣。我仿佛看到了幼年的鲁迅,趁大人不注意,钻进了百草园,他与昆虫为伴,有采摘野花野果。在三味书屋,虽然有寿先生的严厉教诲,却仍耐不过学生们心中的孩子气。
一切感受都是那么天真烂漫,令人回味,也学就引起了我心中的共鸣吧,因此我才会那样喜爱,尤其是作者以一个孩子的眼光看世界,读起来让人感到异常的亲切,充满激情。我和伙伴都在为自己的前程努力着,努力得读书,因此,也不能在沉醉在儿时的天真散漫中了,少了几分亲切,少了几分自由,也少了几分对大自然的热爱。
对鲁迅先生来说,童年已渐渐遥远,留下的只是那些琐碎的记忆,体会以下那个不同的年代的童年之梦,体验一下那时鲁迅的美好童年。
鲁迅的作品读后感 篇9
鲁迅,伟大的文学家、翻译家和新文学运动的奠基人。
鲁迅写的《故乡》,讲述了他与闰土小时候的一些事情。闰土会捕鸟、看瓜,鲁迅在那段时间很快乐,可正月过了,闰土必须回家。一开始,他们还相互送了几次礼物,但后来再也没有见面。我明白了:快乐的时光是短暂的,只有好好珍惜时间,快乐才是永远的。
时间对我们学生来说是如此的重要啊!哪一个成功的人浪费过时间,都是争分夺秒的学习,比如说我国的著名数学家阵景润在攀登数学高峰中,勤学苦练,阅读了中外的上千本有关资料,通宵达旦地学习,终于成了世界著名的数学家。这可以表明只要珍惜时间,勤学习就会能取得巨大的成就。
我们应该珍惜时间,我不是只相信成功人士所说的,我自己也深受体会。我就是因为不懂得珍惜时间,所以每天早上起床的时候总是用各种说法说服自己多睡一会儿,这样就使我天天上学迟到,不仅受到老师的批评,还使我失去了许多的早读时间,清晨是一个人记忆力最好的时候,也是一个人精神状况最好的时候,这个时间我错过了,其余时间在读上5小时也比不上早读时的30分钟吧!后来我做了个试验,我在早读时认认真真的读了读书确实是比我在课余的时候记得牢,记得准。我睡觉只是一时的舒畅,而我早点读书不仅对我一生都有益,而且让我养成了早起早睡的良好惯。只要我门学会利用和珍惜时间了,尽管在一小时里珍惜了一分钟都是有用的,你想啊,一分钟确实做不了什么事情的,但是10个小时那就有10分钟了,100个小时里就有100分钟了啊,所珍惜的100分钟可以做多少事情了啊!
“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这句谚语大家应该不陌生吧。也告诉我们应当珍惜时间。鲁迅先生曾经说过:时间就是生命。无端地空耗别人的时间,其实是无异于谋财害命的。瞧,这就是鲁迅先生的名言。
鲁迅的作品读后感 篇10
《呐喊》是鲁迅1918年至1912年创作的第一部小说集,共收录十四篇中短篇小说,除《阿Q正传》、《狂人日记》外,每篇篇幅都不长。《呐喊》名篇多,题材丰富,贴近生活,是后来的《彷徨》和《故事新编》不能比的。所选小说在艺术和思想上都大放光芒,真正代表了鲁迅的大师水平。
集中有几部不那么著名的小说值得注意。首先是《一件小事》,讲述的是人力车夫撞人之后,勇敢承担责任,最后将受伤者送到警察局的故事。这件小事经作者的如椽大笔加工后,顿显光耀锋芒,使它具有警醒世人的意义了。尤其中间一段对人力车夫“背影”的描写,简直被一代又一代中小学生化用。另外两篇小说,《兔和猫》和《鸭的喜剧》,单就名字来讲,颇像是童话。事实上它们都是写实的。《兔和猫》讲述的是作者家中养了两只兔子,不久下了崽,崽子在养育途中被黑猫吃掉了。小说充满寓意,表达了对当时社会“弱肉强食”的强烈鞭笞。《鸭的喜剧》讲述俄罗斯盲诗人爱罗先珂在荷缸中养蝌蚪,蝌蚪最后被鸭子吃掉的事,表达的是同一主题。两部小说是典型的鲁迅叙述风格,都有象征派的影子。而《明天》和《白光》仿佛就是《祝福》和《孔乙己》的雏形了。《头发的故事》和《端午节》则是刻画了当时知识分子的丑陋形象,与大众生活相去甚远,此处不做评述。
以上是对鲁迅《呐喊》的总体阅读体验。在写作上文中,还是犯“思路衔接不上”的毛病。这是老毛病了。关键是多看多写,学会剖析材料,还要学会列大纲。
鲁迅的作品读后感 篇11
前几日抽出时间阅读了萧红的《回忆鲁迅先生》。读完文章后发现,实际上,伟人也和普通人一样,拥有充满世俗气息的日常生活。
通篇通过女性的细心体察描写了鲁迅先生生活中的一些琐碎小事。例如先生帮作者萧红点评穿衣、先生爽朗的笑声、先生家里的衣食、曾经夜晚路过坟地的经历等等。
文章的开头就颠覆了以往的鲁迅形象,“鲁迅先生的笑声是明朗的,是从心里的欢喜。若有人说了什么可笑的话,鲁迅先生笑得连烟卷都拿不住了,常常是笑得咳嗽起来。”短短几句描写,就塑造出了一个乐观爽朗、平易近人的鲁迅形象。跟先前我们心目中“多疑善怒”、“冷酷无情”的鲁迅形成了鲜明对照。这是作者用自己心灵感受的非常生活化的鲁迅,是一个使常人敢于走近并能够伸手去触摸的可亲的鲁迅。
文中多次提到了鲁迅的笑声,比如作者去鲁迅家包饺子吃,“饺子煮好,一上楼梯,就听到楼上明朗的鲁迅先生的笑声冲下楼梯来,原来有几个朋友在楼上也正谈得热闹。”这是一种多么温馨而又充满生活气息的景致啊。
“鲁迅先生在四月里,曾经好了一点,有一天下楼去赴一个约会,把衣裳穿得整整齐齐,腋下挟着黑花包袱,戴起帽子来,出门就走。”“出门就走”表现出鲁迅一往无前、义无返顾的大无畏精神。全文平平淡淡,没有特别夸张,但却形神兼备地描绘了鲁迅的一些习惯动作,勾画出一个独一无二、鲜灵生动的“有温度的鲁迅”。
“青年人写信,写得太草率,鲁迅先生是深恶痛绝之的。”“但他还是展读着每封由不同角落里的青年的信,眼睛不济时,便戴起眼镜来看,常常看到夜里很深的时光。”他严格地要求着别人,同时严格地约束着自己,但却仍能宽容地对待别人。他对于青年人的爱,让我们强烈地感受到鲁迅的可亲的体温,他是那个寒冷年代的一个无可替代的强大的热源。
阅读鲁迅的著作可以感知作为思想家和文学家的严肃的鲁迅,又可以通过阅读《回忆鲁迅先生》了解一个有着普通人的心态,会对人的穿着品头论足,会和年轻人开玩笑,同样享受亲情的有温度的鲁迅。
正如他的诗歌所说的那样:“无情未必真豪杰,怜子如何不丈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