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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助管理站医院绩效评价报告 篇1
20xx年,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医保局、市民生办的精心指导下,我局扎实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民生工程。经对照绩效评价指标认真自查自评,自评分为100分。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实施情况
(一)项目投入情况
1.项目立项。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我局会同市财政局联合印发《铜陵市20xx年困难人员救助暨困难职工帮扶工程之城乡医疗救助实施方案》(铜医保办〔20xx〕30号),明确救助对象、救助范围、救助标准和方式等内容。根据省下达市民生工程目标任务,对县区目标任务进行分解,与县(区)医保局、市局责任科室签订责任书。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分管领导具体抓,确定专人负责,确保医保民生工程顺利实施。
2.资金落实。市及各县(区)坚持严格按照市政府民生工程目标任务责任书要求,认真落实财政资金配套任务,按照一定比例将年度城乡医疗救助配套资金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并按时拨付医疗救助资金帐户;根据救助工作进展和资金支付进度及时弥补不足,确保城乡医疗救助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二)项目过程情况
1.项目管理。一是强化政策宣传。全年开展3次医保民生工程集中宣传,通过视频号、行风热线、微信公众号、网站、宣传册、购物袋等多种形式开展多层次、多角度宣传。二是加强医疗救助档案管理,保证医疗救助对象档案资料完整真实。三是严格日常考核。全面总结20xx年民生工程实施过程的经验和问题后,重新制定了《20xx年度医保民生工程月度考评实施细则》,创新将医保基金中心纳入市局民生工程评价小组,利用基金中心稽查力量进一步加强民生工程考评的技术水平,提高民生工程考核的合理性。四是强化绩效评价评估。结合实际印发《铜陵市医保局20xx年民生工程项目第三方绩效评价方案》,明确评价标准,积极配合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开展评价,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指导和整改。五是积极做好问题整改。认真做好省民调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对照省民调反馈意见逐条梳理分解,明确目标、责任和时限,严格按照整改措施推进整改工作,及时总结完善制度办法。对于年中第三方绩效评估发现问题和市民生办日常检查发现问题,严格按照“三项清单”要求,市县一体化整改,整改成效明显。六是扎实做好材料报送工作,严格按照省医保局和市民生办要求,及时报送进展表、月度考评、集中宣传总结、工作方案等材料,未出现漏报、错报的情况。
2.财务管理。一是会同市财政局联合印发《铜陵市医保民生工程资金管理办法》,规范医疗救助资金使用,确保城乡医疗救助工作有序开展。二是联合市财政局印发《关于开展社保类民生工程项目资金专项检查的通知》,积极配合财政部门开展项目资金专项核查工作,进一步提高医疗救助资金使用效益。
(三)项目产出情况
1.资助困难群众参保全覆盖。截止20xx年12月,资助困难群众参保10.277万人,金额2643.317万元,基本实现困难群众“应保尽保”。
2.住院救助和门诊救助应救尽救。截止20xx年12月,直接实施医疗救助3.5678万人次,直接救助金额6041.074万元,最大限度减轻困难群众医疗支出负担。
(四)项目效果情况
1.社会效益。通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实施,实现了困难群众享有基本医疗保障,最大限度减轻困难群众医疗支出负担。
2.满意度。通过对医疗救助受益对象进行随机问卷调查、电话访问、现场走访等形式进行测评,我市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工作群众满意度较高。
综上,20xx年我市城乡医疗救助绩效评价自评得100分。
二、工作亮点
一是信息系统“云上”通。安徽省铜陵市城乡医疗救助与优抚医疗信息管理系统(医疗救助一站式平台),20xx年3月入驻铜陵市云计算数据中心。在全省率先实现信息系统“云上”共通、数据资源汇聚共享、业务应用高效协同,大大缩短医疗救助一站式平台运转周期,加速推进城乡医疗救助与优抚医疗信息管理系统平台建设。
二是救助对象精确认定。我市医疗救助一站式平台连通铜陵市民政局安徽省最低生活保障信息系统,实时共享新增或退出救助对象信息数据,精准认定救助对象身份和属性,提高医疗救助精准性、实效性。
三是“一站式”服务全覆盖。我市二级及以上医保定点医院基本上全部签订了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协议,最大程度上满足救助对象就医需求。
三、存在问题
一是财政救助资金安排不足,救助经费不能满足需要。医疗救助资金主要靠上级筹集和地方财政配套,筹资渠道单一,缺乏稳定增长机制。
二是目前医疗救助政策由各县区组织实施,救助政策并未实现全市统一,各县区的医疗救助保障水平有差异。
四、下一步打算
一是加强部门协作。进一步加强与民政部门、扶贫部门、财政部门的沟通协作,加强与民政部门关于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信息共享,加强与扶贫部门脱贫人口信息共享,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医疗救助工作。
二是提升服务水平。加强医疗救助制度与保险制度的衔接,完善“一站式”管理服务和做好大病保险与医疗救助制度的衔接。实现不同医疗保障制度之间人员信息、就医信息和医疗费用信息的共享,提高管理服务水平,方便困难群众。
三是严格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城乡医疗救助绩效评价考核体系,严格对城乡医疗救助工作的督促检查,加强社会监督,增强约束力和工作透明度。健全责任追究机制,严肃查处挤占、挪用、虚报、冒领城乡医疗救助资金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救助管理站医院绩效评价报告 篇2
城乡医疗救助资金,是一项缓解参保群众“看病难、看病贵”,切实解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问题的一项惠民工程。20xx年在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下,坚持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和谐医保、以人为本的要求,立足于为参保人员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竭力解难事、坚持不懈做好事的服务理念,管好用好医疗救助资金。现就医疗救助补助转移支付20xx年度绩效自评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为了加强社会救助,保障参保人员的基本生活,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20xx年我县共有医疗救助参保对象10628人,全年总支出医疗救助资金416.39万元,历年滚存结余262.71万元(其中暂付款150万元)。
二、实施计划时间
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
三、完成时间
20xx年12月31日。
四、资金使用情况
待遇支出416.39万元,医疗救助共救助12709人次,有效的为困难群众提供基本医疗保障,做到应救尽救,医疗救助费用及时拨付。
五、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一)我单位建立了相关财务管理制度,设置财务室,严格按照专人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在收支业务发生后及时进行会计核算并进行账务处理,做到账实相符。
(二)接受审计、财政等部门对医疗救助资金的审计监督,确保基金安全和合理使用。
六、项目绩效目标
建立管理科学、标准合理、程序便捷、操作规范的城乡医疗救助,着力解决困难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迫切的基本医疗保障问题,严防因病返贫,努力实现困难群众“病有所医”的目标。遵循了:救急、救难、公平、透明、便捷的原则;按照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尽力而为,量入而出,收支平衡的原则,尽力帮助城乡贫困群众解决基本医疗服务问题。为本行政区域内医疗救助人员提供基本医疗保障,做到应救尽救。及时足额报销。
救助管理站医院绩效评价报告 篇3
按照《20xx年度市政府绩效管理年终考评工作实施方案》的总体要求,市中医局认真开展了绩效管理自查自评工作,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xx年市中医局承办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1项、市政府折子工程1项、25项年度绩效任务、10件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对20xx年市政府绩效考评中反馈的事项全部整改到位,各项工作任务如期完成并取得明显成效。
二、主要做法和工作成效
(一)全面高效履职
1.加快推进中医药改革,促进中医药转型发展
深化中医药医耗联动综合改革。做好第二批中医价格改革政策解读、机构培训、中医药数据监测等工作。完成全市105家医院162项中医类项目培训工作,北京地区39家二级以上公立中医医院中医药医改数据监测统计分析,形成监测数据分析报告。开展医耗联动"三联动"行动。出台《北京中医药改善服务、提升质量、控制费用三联动行动方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属地管理责任推动中医医疗机构改善服务的通知》,要求了全市公立中医医疗机构改善服务和管理水平达到5个100%的指标,归口单位基本实现100%的专家门诊(含特需)上下午出门诊比达到1:1,100%的专家门诊复诊患者实现诊间预约,100%的自助缴费机运行良好,100%的患者通过叫号系统引导到诊室门口候诊,100%窗口排队不超过15人。
推动中医的思维回归。启动学术模式、服务模式、管理模式"三模式"改革,印发《北京市中医管理局关于印发的通知》(京中医政〔20xx〕158号),提出《北京市中医药回归行动任务导引》。
完成公立三级医院绩效考核。市中医局联合市卫健委印发了《关于做好20xx年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有关工作的通知》(京卫医〔20xx〕71号),北京市7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印发北京市公立三级医院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京卫医〔20xx〕148号),组织开展了北京市中医医疗机构绩效考核,深入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及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
2.加快推进优质中医药资源下沉,促进中医药特色发展
组织8个区中医流动医院进乡村服务。中医流动医院累计巡诊506次,派出医务人员2698人次,总诊疗人次18891人,义诊、健康检查、中医药健康咨询和健康指导20893人次,开展健康讲座155次,受众7225人次,让山区百姓能就近享受到优质的中医药服务。
升级中医药服务"身边工程",提升预防、治疗、康复综合服务水平。390支名中医专家团队在全市334个社区服务中心累计出诊10705次,接诊患者108366人次,开具处方103063张,开具治未病处方22682张,举办5场基层中医医务人员常见病专场培训。实施北京中医药高层次人才扎根基层五联动示范工程。全市16个区共34名来自基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中医师入选,加强学术传承、科研平台、创新发展等的建设。
3.加快推进中医药文化传承创新,促进中医药开放发展
树立中医药文化自信。组织地坛中医药健康文化节活动,设立了国际交流展区、国家中医药改革试验区域区、中药现代化科技展示区等。中医药文化助力生态文明建设,在20xx中国(北京)世界园艺博览会上,我局承建并运营的百草园及本草印象馆获得组委会颁发的"最佳创意奖",累计接待游客近百万人次。
积极发展中医药服务贸易。20xx年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上,中医药专题展区获"最佳展区"。成功举办了"第四届海外华侨华人中医药大会"、"第三期华侨华人中医药高级研修班"。中国中医科学院广安门医院、中国北京同仁堂(集团)被商务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认定为国家中医药服务出口基地,正式启动北京市中医药服务贸易统计试点平台,石景山区申报了国家森林康养基地。专题调研后七次修改完成《北京市"中医治未病"项目研究报告》,制定《北京市"中医治未病"项目方案》和相关配套文件。
加快北京中医药文化中心建设。实施中医药文化资源调查项目,全面掌握北京市中医药文化资源的基本情况及其发展态势,择优资助了48个北京中医药文化资源调查专题项目。举办北京中医药文化资源调查项目培训会,召开北京中医药文化资源转化现场部署会。
4.加快推进人才教育体系改革,促进中医药内涵发展
推进人才教育体系改革。我局立项建设20个北京市第三批基层中医药学科团队基地,启动了第二批中医护理骨干人才培养项目,完成了对50名学员的中医基础理论、中医经典等300余学时的理论培训。进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顺利完成1093名考生结业考核工作,遴选表彰第三批(10个)住院医师"三优"教学团队,教学团队增至41个。
实施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京廊8.10工程项目启动京廊中医药适宜技术人才培养项目,110名学员分10个专业在廊坊各基地开展第四轮实践课程。广安门医院南区与香河县气管炎哮喘医院签订了医联体协议,10组协同单位开展重点专科常态化合作。京衡中医药协同发展"衡水中医"名片工程成果丰硕,衡水市中医医院与北京中医医院、阜城县中医医院与西苑医院等签订中医战略联盟合作协议。启动宗修英等3名首都国医名师传承工作站衡水分站,挂牌建设京衡运动康复中医药中心。
(二)全面依法行政
提升中医药行业现代化治理能力。大力推动《北京发展中医条例》制订,对《北京市发展中医条例的立项论证报告(征求意见稿)》进行多轮研讨。联合市卫生健康委出台《加强综合监管,保证行业安全"百日行动分工方案》,重点开展中医药行业"净网行动",整治中医养生保健乱象,各区共出动监督检查人员5636人,检查"保健类"店铺2468家,开展协作执法110次。市中医局委托市卫生监督所执法,截至20xx年10月31日行政处罚中医类别医疗机构73户次,共计罚款158000元,停止执业活动3户次,警告39户次,责令改正47户次。110余名法治骨干参加中医药"七五"普法培训班,组织区级监督执法部门开展了北京市中医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培训会。
(三)全面预算管理
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当年压减一般性支出达到10%,严控行政运行成本及"三公"经费支出,建立项目库管理制度,提出预算"两说"制度,支出执行进度基本超过了时间进度要求。充分发挥资金主体监督责任,连续8年开展项目资金检查。20xx年,市中医局压缩会议费支出33.49%;压缩因公出国(境)费用27.83%,对市审计局年度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四)全面优化服务
全面优化政务服务。按照要求开展数据共享、数据汇聚工作,开展单点登录统一认证工作,开展电子证照汇集工作,完善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系统,落实材料精简等事项,提升服务流程的效率,压缩时限,便利群众办事。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在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46条,按时办结依申请公开信息10件。服务中央和驻京部队,第六批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中培养中央单位学术继承人64人,部队单位学术继承人1人;中央单位182名中医药专家申报参与第六批北京市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
三、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目前,中医药行业存在着治理体系还不健全、政策法规体系还有待完善、中医药文化建设在基层还不够深入、居民中医药知识普及不够、中医传承创新动力不足等问题。
20xx年,市中医局落实全国中医药工作会议精神,完善北京中医药治理体系,制定出台《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北京市实施方案,完成《北京中医药发展条例》(草案)起草工作。实施"健康北京中医行动",试点建设中医药健康文化体验馆,为市民提供治未病科普实践、健康养生体验等服务。加快推进中医药文化资源转化,改革北京中医药学术传承机制,实现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新突破。
救助管理站医院绩效评价报告 篇4
为做好20xx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宜章县财政局关于开展县级财政资金责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宜财绩字〔20xx〕52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我单位对财政预算基本支出、项目支出有关账目进行自查,收集整理分析支出相关资料并进行评定,现将我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报告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
宜章县人民医院是由政府举办的全县唯一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康复、急救、公共卫生服务为一体的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是宜章县县域医疗中心,主要承担宜章县域内城乡居民常见病、多发病、地方病和一般疑难疾病诊疗;危急重症病人救治,重大疑难疾病的接治和或转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院前急救、意外灾害事故的现场急救,应急保障等;适宜医疗技术的推广应用;接受下级医院转诊,培训和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承担人才培养和一定的科研任务以及相应公共卫生和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任务;按照要求完成县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对口支援工作等。
我院经机构管理部门核定人员编制数640人,年末实有在岗人数676人,其中在编在岗人数328人,合同制用工人员348人。编制床位400张,实际开放病床640张。内设心血管内科、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产科、儿科等临床专科25个、骨科、泌尿外科、中医康复科、肛肠科等住院科室18个、检验科、放射科、核磁共振室等医技科室11个、办公室、医务科、护理部、财务科等行政职能科室21个。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1.为人民提供疾病诊断和治疗、护理、康复服务;
2.开展健康教育、进行科学研究;
3.有效控制传染病暴发与流行;
4.开展医学教育;
5.承担全县医疗急救;
6.承担全县公共卫生应急服务;
7.按计划完成本年度内科大楼工程项目建设进度。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20xx年度预算基本情况
我院属于差额拨款单位,20xx年度纳入财政预算支出4168.4576万元,财政已全额拨付到位。
(二)20xx年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1.基本支出情况
20xx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3.529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3.529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00%,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
2.项目支出情况
20xx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4054.928万元,主要包括20xx年全民健康保障工程中央预算内基建资金3700万元,用于建设内科大楼;公共卫生体系和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建设经费354.928万元,用于建立独立的规范化的发热门诊,提升实验室检测能力,建设重症医学科室,提升综合防控能力,加强防护物资的储备,急救中心配备防护监护型负压救护及相关车载医疗设备等。各项专项资金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财经纪律、财务规章制度进行管理。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xx年,我院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理顺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情况得到了提升。为强化部门整体支出,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在财务管理和厉行节约方面开展了大量工作,行政效能显著。
1.在原有相对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基础上,适时地、针对性地进行了相关制度的增补,制度的建立更为完善。
2.重视制度的学习和宣讲工作,并已逐步形成了崇尚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机关文化。根据中央、湖南省、郴州市人民政府下发的《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湖南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宜章县县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文件精神,组织单位人员学习,强化了我院厉行节约管理意识。
3.加强医疗服务质量建设,规范医务人员诊疗行为,严肃查处大处方、乱检查、乱收费等行为,切实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确保广大群众得实惠。
4.内科大楼项目的建设将缓解我县医院的优质医疗资源配置不足的问题,增强县域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服务质量。通过儿科、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肾内科等专科建设,逐步提高县域医院医疗服务水平。让大多数疾病在家门口就能看好,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充分发挥县级医院在基层诊疗中的优势和作用,群众反映良好,医院形象进一步提升,医院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都明显提高。
5.公共卫生体系和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的建设,有效地支持了新冠肺炎等重点传染病监测和救治能力建设,疫苗冷链运转能力建设、县级公立医院医防结合能力建设、院前医疗急救服务能力提升等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建设,提升了我院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和救治能力,最大程度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健康。
四、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年初预算的编制较为精细,但是由于医院属于业务型单位,突发公共事件、紧急采购、临时维修等项目较多,因此对于追加的预算资金,没有进行预算分解,涉及追加预算资金的预算管理仅从总额进行控制。
五、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1.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进一步加强内部机构的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本着“勤俭节约、保障运转”的原则进行预算编制;编制范围尽可能全面、不漏项,尽量压缩变动性、有控制空间的费用项目,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严谨性和可控性。
2.在日常预算管理过程中,进一步加强预算支出的审核、跟踪及预算执行情况分析。结合实际情况,完整、准确地披露相关财务信息,尽可能地做到决算与预算相衔接。
3.对相关人员加强培训,特别是针对《预算法》、《行政事业单位会及制度》等学习培训,规范部门预算收支核算,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
六、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1.我单位逐步建立绩效评价与部门预算相结合的结果应用机制,采取项目预期绩效目标申报制度,强化评价结果在部门预算编制和执行预算编制和执行中的应用,实行绩效评价结果在部门预算编制和执行中的应用,促进财政资金的合理分配与有效使用。
2.我单位按规定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了绩效自评的相关信息,数据真实、完整、准确。
救助管理站医院绩效评价报告 篇5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医保局关于下达20xx年医疗救助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社〔20xx〕46号)及(阿州财社〔20xx〕68号)文件,下达我县20xx年中央特殊转移支付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190.65万元。
该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对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个人自付医疗费用给予补助并资助城乡困难群众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该项目资金与今年中央和省级下达的各批次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统筹使用。我局注重预算执行进度,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切实发挥了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城乡医疗救助各项政策顺利实施。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中央对我县特殊转移支付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于20xx年7月已就位。
2.在20xx年中央对地方特殊转移支付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使用中,我局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基金会计、基金出纳核算准确规范,账务处理及时,切实做到了专款专用,充分发挥了该笔资金应有作用。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20xx年城乡居民医疗救助总收入272.85万元(中央财政补助190.65万元,省级财政补助41.95万元,州级财政补助14.40万元,县级财政补助23万元,利息收入2.85万元。
2.20xx年城乡医疗救助总支出4938人次670.95万元。其中资助参保支出39.21万元,资助参保人数1643人次;住院救助2619人次597.43万元;门诊救助支出676人次34.31万元。
3.该笔资金截止20xx年12月31日已全部用于城乡居民医疗救助支出。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社会效益。
该项目资金重点用于对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个人自付医疗费用给予补助并资助城乡困难群众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2.群众满意度。
我局以群众需求为导向,积极回应社会社会关切,在优化经办流程、创新服务方式的基础上,不断提升医保服务质量。我局通过发放医疗政策宣传手册、现场宣讲、微信朋友圈推送、群发短信等方式使群众对医保政策有了更好地了解。通过不懈的努力,我局窗口做到了让群众群众只跑一次,进一步提高群众满意度。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1.医疗救助资金存在缺口。
因救助范围覆盖所有参保群众,加上救助比例较大,还因为发生医疗费用的不确定性,我县医疗救助资金每年均存在缺口,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积极向州、县做好工作报告,争取更多的医疗救助资金,以满足医疗救助需求。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1.我单位根据专项绩效评定指标,对20xx年度医疗救助补助转移支付资金进行量化评价,自评指标得分95分。
2.本次项目评价结果值得在以后的年度预算安排中借鉴,评价结果可自行公开。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救助管理站医院绩效评价报告 篇6
为贯彻落实《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xx年医保转移支付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精神,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管理体系,现将我县20xx年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绩效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总体情况
20xx年中省共下达我县医疗救助补助资金4339.72万元。其中:医疗救助补助资金第一批中央财政下达3988.45万元、省级财政下达855.75万元(《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提前下达20xx年中央和省级财政医疗救助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川财社〔20xx〕169号);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第二批省级下达203.53万元(《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下达20xx年省级财政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第二批)的通知》)(川财社〔20xx〕21号);医疗救助补助资金第三批中央财政下达-682.46万元、省级财政下达-288.25万元(《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下达20xx年医疗救助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川财社〔20xx〕46号);医疗救助补助资金(福彩公益金)中央财政下达262.7万元(《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下达20xx年中央财政医疗救助补助资金(福彩公益金)的通知》(川财社〔20xx〕65号))。
(二)项目绩效目标
1.年度总体目标
20xx年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绩效总体目标为持续做好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参保缴费资助工作;重点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在年度救助限额内支付比例不低于70%;年度救助对象人次符合客观需要;加强医疗救助规范管理、统筹医疗救助,探索建立防范和化解因病致贫风险的长效机制。
2.具体绩效指标
20xx年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绩效具体指标为:基金累计结余占筹集基金总额的比重小于或等于15%、重点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住院自付费用年度限额内救助比率大于或等于70%、服务对象工作满意度大于或等于85%等。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为加强医保转移支付资金的绩效管理,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管理体系,对我县20xx年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支付情况进行评价。
(二)评价方法和评价等次
按照全省统一的《医疗救助补助资金(城乡医疗救助部分)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自评,自评等次为优秀。
(三)指标体系设置
指标体系设置参照全省统一的《医疗救助补助资金(城乡医疗救助部分)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执行,主要报告:项目决策等4项一级指标、决策依据等11项二级指标、贯彻中央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有关医疗救助决策部署等21项三级指标。
(四)评价工作过程
组织规划财务、待遇保障、基金监管等相关股室人员,对照全省统一的《医疗救助补助资金(城乡医疗救助部分)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并结合20xx年实际完成情况,开展各项指标自评工作,形成自评结果。
三、绩效评价结论
(一)评价得分
20xx年岳池县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绩效评价自评得分97.6分。
(二)评价结论
20xx年岳池县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总体较好,决策依据充分,目标较明确,组织实施有序,通过项目实施,稳步拓展了医疗救助对象覆盖范围,扩大了救助规模,有效减轻了困难群众医疗负担,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
严格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中央财政医疗救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执行。
(二)过程管理
县医保局严格落实资金监管要求,保障医疗救助资金运行安全,合理使用救助资金。20xx年,岳池县医疗救助资金支出7680.95万元,其中:全市资助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资金3034.57万元;住院救助资金4617.06万元;门诊救助资金29.32万元。
(三)项目产出
1.数量指标
医疗救助对象实现符合救助条件人群全覆盖。20xx年全市资助参保150873人,住院救助47044人次,门诊救助5435人次,进一步扩大了救助范围,提高了救助待遇,基金累计结余率为0.18%,较去年大幅度降低。
2.质量指标
重点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在年度救助限额内支付比例达到70%,符合条件的农村低收入人口资助参保覆盖率达到95%。
3.时效指标
“一站式”即时结算覆盖地区不断增加,进一步方便参保人员就医结算。
(四)项目效益
1.社会效益
(1)医疗救助对象覆盖范围稳步拓展。在符合国家规定的基础上,根据自身情况进一步细化救助对象,将救助范围拓展到孤儿、医疗费用支出大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低收入家庭等人群。
(2)困难群众看病就医方便程度更加快捷。全市救助对象在市域内就医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一站式、一窗口、一单制”即时结算。
2.可持续性
健全医疗保障和社会救助体系成效明显。坚持保基本、惠民生、托底线的工作思路,充分发挥医疗救助托底保障作用,织密织牢医疗保障网,积极沟通协调民政、卫健、乡村振兴等部门,有效衔接救助对象的各项保障,提高社会救助水平。切实减轻困难群众医疗负担,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3.服务对象满意度
各级医保部门本着“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根本宗旨,切实服务广大人民群众,服务满意度达到90%以上。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方式加大政策宣传,政策知晓率达到85%。
五、存在问题
全县医疗救助资金当期收支差口较大、资金投入机制还不够健全,资金来源主要靠财政拨款,社会捐赠、慈善筹集及其他渠道筹集资金尚未开展。
六、工作建议
(一)提高统筹层次,完善救助政策。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救助资金运行情况,积极推动医疗救助制度省级统筹,逐步消除地区间待遇差距,不断增强救助对象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拓宽筹资渠道,保障资金安全。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鼓励引导社会捐赠、慈善筹集及其他渠道资金投入医疗救助基金,有效防止各类支出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