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欣赏质量安全承诺书(精选4篇),由笔构网整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质量安全承诺书 篇1
xx泸县宏信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我 (姓名)班组在贵公司 项目工地从事 楼( ~ )层的 工作,保证一切听从贵方管理人员的安排和指挥,本班组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人自愿接受以下相应的处罚:
一、本班组人员不够,未达到规定的节点工期时,我自愿受罚 元/次;
二、工人有不听从贵方管理人员安排和指挥的,我自愿受罚 元/次;
三、贵方要求夜间加班,如有工人不听从的,我自愿受罚 元/次;
四、当天应完成的工作量一定通宵加班完成,否则我自愿受罚 元/次;
五、后序工作必须等前部工作验收后再进行,没有经过总包、监理验收通过就抢先施工的,我自愿受罚 元/次;
六、未达到规定的质量或落手清的要求,又没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好的,我自愿受罚 元/次;
七、未按规范要求施工,由于工人自身原因造成安全事故的,每次罚款 元,且一切损失由我负责;
八、工人擅自与总包或监理人员顶撞的,每次罚款 元;
九、本班工人如在生活区内出现男女混居,每人每次罚款 元;
十、本班工人如在宿舍内私拉乱接电线、或烧水、或煮东西吃,每次罚款 元; (以上罚款只要有依据,无须本人签字,即可在工资中扣除)
单位名称
项目负责人
承诺人签名:
年 月 日
身份证号码
执业资格证号
设计单位(公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质量安全承诺书 篇2
为了确保商品消费安全,杜绝假冒伪劣和不合格商品进入流通领域,努力营造安全、有序、诚信的消费环境,作为商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 对其经营的商品质量安全负首要责任,并作如下承诺:
1、不销售假冒伪劣、不合格以及“三无”商品,不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2、不销售未经检验、检测、检疫或经检验、检测、检疫不合格的商品以及未取得国家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无QS标志和3C认证的商品。
3、严格遵守《产品质量法》及国务院503号令、省政府305号令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自觉接受工商部门的监督管理,自觉接受社会和消费者的监督,做到诚实守信,依法经营,守法经营。
4、建立并执行商品质量验收、购销台帐和索证索票制度,建立粘贴式台账。严把商品进货质量关口,坚决不从非法渠道购入商品。
5、建立并执行商品质量管理制度,定期检查待销、库存商品的质量状况,及时清理“三无”商品
、无QS标志和3C认证的商品。大宗商品必须到工商部门备案。
6、建立并执行不合格商品退市制度,发现不合格商品,立即停止销售,并采取销毁等措施予以处理。对已经售出的严重危害人身安全的商品,在营业场所内公示,并在新闻媒体予以公告,负责将不合格商品召回、销毁。
7、市场开办单位加强对进入市场内经营者的管理,与进场经营者签订《商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并在市场显著位置公布不合格商品及违法经营等信息,确保进入市场销售的商品质量安全。
8、若违反以上承诺,将依法主动接受工商部门的处理。
承诺人:(签名盖章):
年月日
质量安全承诺书 篇3
为促进医疗器械行业的健康快速发展,营造公平竞争、守法诚信、优质服务的市场环境,本企业向社会承诺六项内容:
一、坚持公众利益至上原则,商业利益服从于公众利益,加强质量管理,不生产、销售无注册证、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注册标准的产品,保证所生产、销售的医疗器械安全有效;
二、切实恪守“企业是医疗器械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认真执行质量管理制度,严格自律,规范生产行为;
三、严格依法从事医疗器械生产活动,做到:
1. 未取得《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不得生产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
2.不擅自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3. 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应按规定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书面告知;
4. 应按标准进行检验并附有合格证;
5. 应按规定办理《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变更手续;
6. 不擅自降低生产条件;
7. 不擅自委托或者受托生产医疗器械;
8. 不在未经许可的生产场地擅自生产医疗器械;
9. 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应按规定建立上市后跟踪制度;
10. 应未按规定报告所发生的重大医疗器械质量事故;
11. 上市医疗器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应予纠正;
12.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连续停产一年以上恢复生产应提前书面告知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13. 不得向负责监督检查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拒绝提供反映其活动情况的真实材料。
违反上述行为一经查实,愿接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处罚。
四、严格按照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进行生产管理。
五、不印制或发放虚假广告。
六、建立产品质量跟踪制度、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做好售后服务,收集用户意见,及时处理投诉。
企业名称及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 日
质量安全承诺书 篇4
遵照《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为保证我单位所经营化妆品的质量安全,现做出以下承诺:
一、严格贯彻执行《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认真落实进货查验制度、索证索票制度并建立台帐。
二、保证经营场所、储存场所的卫生环境符合条件;经营场所和仓库(贮存区)保持内外整洁;具有通风、防尘、防潮、防虫、防鼠等设施;散装和供顾客试用的化妆品具有防污染设施。
三、所经营的化妆品从合法渠道购进,符合《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的要求,并具有合格的标识标签。
四、确保诚信经营,对所经营化妆品不做虚假和夸大宣传,不销售过期变质、自制化妆品。
五、自觉规范经营行为,接受行政机关依法监管;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维护和保障消费者的健康和其他合法权益。
六、以上承诺如有违反,自愿接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承诺单位(盖章): 承诺人(签名):
承诺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