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欣赏混血豺王读后感300字(精选10篇),由笔构网整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混血豺王读后感300字 篇1
豺在人们心中是一种凶狠、狡猾、阴险、毒辣的动物,但自从我看了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混血豺王》后,我对豺有了新的认识。
故事的主人公是一只雄性的杂交豺,名叫“白眉儿”。它的父亲是狗中俊杰,母亲是豺中上品。狗和豺世世代代势不两立,它一出生便失去了父亲母亲,因为它的身上有狗的血统,在豺群中它是异类,没有豺肯收留。失去父母亲庇护的幼豺是很难存活的,就在这时,出现了一只名叫“兔嘴”的形态丑陋的母豺,它吃力地给予了“白眉儿”温暖,并且多次为了拯救“白眉儿”而身负重伤,失去了两只眼睛和一条前腿,从此成为豺群中地位最低、随时会被牺牲掉的“苦豺”。终于有一天,“白眉儿”当上了豺王,“兔嘴”对它已经一无用处,但“白眉儿”时时处处照顾它,让它衔着自己的尾巴给它带路,捕到食物总是挑最鲜嫩的给它。当豺群因为饥饿而要吃掉“兔嘴”时,“白眉儿”挺身而出,愿意用自己的身体代替“兔嘴”作为救急的食物。
“滴水之恩,将以涌泉相报。”“兔嘴”曾经给过它温暖,它也要尽自己所能来回报“兔嘴”、感恩“兔嘴”,这就是“白眉儿”--一只懂得感恩的豺。
混血豺王读后感300字 篇2
动物小说家沈石溪的《混血豺王》是一本非常精彩的小说,它描写了母豺达维娅与猎狗洛戛的混血儿白眉儿跌宕起伏的一生。
白眉儿的母亲达维娅虽然在临死前绞尽脑汁让白眉儿成为了豺群的一员,可惜由于种种原因白眉儿还是成为了地位低下的苦豺。两次意外的发生迫使白眉儿被赶出了豺群,它只好投奔人类,成为村长阿蛮星的猎狗。白眉儿的混血身份被识破了,它只好返回豺群,在豺群与狼群的斗争中,白眉儿打败了狼酋,为豺群立下了汗马功劳,当上了豺王。这时,阿蛮星成为了豺群的猎物,白眉儿为了报恩偷偷放跑了阿蛮星,可惜好心没好报,阿蛮星出卖了它,使白眉儿走向了死神的怀抱。
看完了小说,我真想对白眉儿说:“猎狗和豺是永远不能做朋友的,当初你就应该选择不当豺王或者把阿蛮星咬死,不应该留恋过去,结果白白送了性命。可惜,天下没有后悔药。”
混血豺王读后感300字 篇3
有一次,我和好朋友一起到新华书店看书,无意间,翻开了动物小说家“沈石溪”写的《混血豺王》,便津津有味的看起来了。
书中所讲的是一匹名叫白眉儿的混血豺在豺母达维娅离世后被豺群赶了出来,后因走投无路,投靠了猎人阿蛮星,后来,因为种种原因,它被主人阿蛮星赶出了村寨,无奈之下,白眉儿只能再去投靠豺群,成了最低等的苦豺,在一次豺狼大战中,白眉儿立下赫赫战功成了豺王,可谓苦尽甘来。但最后它放了被豺群团团围住、危在旦夕的前主人阿蛮星,招来了灭顶之灾。
故事中给我留下印象最深的就是白眉儿了,它有人的善良,虽然那时它是豺王,可仍不忘昔日当猎狗时主人阿蛮星对自己的恩情,义无反顾的救了阿蛮星;它有狗的忠诚,在它当猎狗时期,忠于职守;它还有豺的凶残,为了自己的妻儿不挨饿,敢在母豹眼皮子底下抢豹崽。可是因为这三种情感,它很矛盾,最终白眉儿无法在残酷的现实中生活下去,走向死亡。
这就是白眉儿,可能有人会用值或不值来评论白眉儿,可不管怎样,我还是喜欢白眉儿,喜欢它的`善良,喜欢它的忠诚。
混血豺王读后感300字 篇4
前几天,我在新华书店买了一本叫做《混血豺王》的书,当时看见书名很特别,而且又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所以很想看看,就买了下来,没想到这本书真的很好看。这本书讲了一只由猎狗与豺生的叫做白眉儿的狗,因为主人对它的误会,被赶出家门,变回了豺,又因为消灭了侵略他们领地的大花狼而成为了豺狼。
在一次意外中,他救了他以前的主人,而它的主人却背信弃义,原本答应不让人回来复仇,却反悔了,豺群虽然躲过了屠杀,但小豺们全被猎人捕走了,猎人们又想利用小豺来消灭大豺,幸亏白眉儿救了所有的豺,但他却在众豺面前暴露了自己狗的本性,而且一条腿断了,众豺发现他狗的本性后遗弃了它,它的妻子还把它的另一条后腿咬断了,最后它被猎人射杀了。
读了这本书后,我感触很深,感到了人类的虚伪与丑陋,而且我还懂了一个道理——无毒不丈夫,有时不要太仁慈,要狠毒一些,白眉儿就是葬送在了自己的仁慈下。
读完这本书,我还认识了豺的另一面,它不只是心狠手辣的屠夫,也是顾家的好丈夫(好妻子)、好父母。
我认为这本书很好看,而且我还想读一读沈石溪的其他作品,希望了解更多的知识。
混血豺王读后感300字 篇5
《混血豺王》是《双面猎犬》的续编,讲述的是白眉儿为了救对自己有养育之恩的兔嘴而让主人对它怀疑,更因为受到大黑狗诬陷被主人赶了出去。后来,白眉儿回到豺群,并当上了豺王。然而,人类带着大队围攻豺,白眉儿为救幼豺暴露了狗的身份,最后被人类打死。
白眉儿一生下来就注定它的命运会是一场悲剧。人和狗跟豺是水火不容的,在人与狗的社会中,它一旦暴露豺的身份,它就再也不能当猎狗了。反之,在豺的社会中,它一但暴露了狗的身份,它就再也不能做回豺了。人、狗、豺最后都不愿意接受它,它到处遭到排斥。但白眉儿在被人类射死前做诀择时,它也许在想:我这一生已经很幸福了,因为有哪只豺当过猎狗的领袖呢?哪只狗又当过豺中之王呢?而我也许是仅存的豺狗却还给人类带来过那么多的荣誉和帮助。同时白眉儿也一定清醒地意识到:这个世界已经再也容纳不下它了,它既不能回到人类和猎狗的世界,也不能回到豺的群体中去,只有死才是它唯一的正确选择。
白眉儿被枪射死了,或许它还明白了什么,但它死而无憾了。
混血豺王读后感300字 篇6
这个暑假,姑姑帮我买了一本《混血豺王》。这本书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所写的。沈石溪的作品我可不是第一次看了,自从之前看过他写的《狼王梦》之后,我就喜欢上了沈石溪叔叔写的动物小说了。
这本《混血豺王》,写的主要内容是母豺达维尔和猎狗洛戛生下了一只雄性幼豺,取名白眉儿。白眉儿一开始被猎户村的村长阿蛮星收留,成为猎狗的首领。但因为老黑狗的报复,白眉儿被迫离开了猎户村回到埃蒂斯红豺群,成为豺王,最后被无情的子弹打死了。
这个故事让我懂得了一个道理,在这个社会上好好生存下去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必须要处处小心,不然的话很难在社会上立足的。否则,会想白眉儿一样,一生坎坷曲折,好不容易当上豺王,却又被迫露出狗性的一面,最终摆脱不了惨死的命运。
混血豺王读后感300字 篇7
星期天,我怀着满腔的期待趴到窗户外注视着外面,哇!爸爸终于回来了,只见他手上的那本书,我的眼睛一下子亮起来。爸爸手上拿的正是我期盼了3天希望得到的书《混血豺王》我此时就像一只饥饿的狼,渴望得到食物。那天,我用了一个晚上读完了这本书,突然感慨万分。原来动物也有这么伟大的爱。
故事主要讲的是一只狗和一只豺的混血儿白眉儿原本在猎户寨变成了一只猎狗,再一次捕猎当中遇到了一只豺,他不想伤害自己的伙伴便巧施妙计把豺给放走了,却被自己的仇敌老黑狗给发现了,老黑狗用自己的生命揭穿了他的谎言,使得主人把他赶出了猎户寨,他用开始了豺的生活。后来阴差阳错的博得了众豺的信任当上了豺王。有一次猎户寨的猎人们来到了豺群的据点,绑架了许多的幼豺,为了救这些小生命,白眉儿暴露了自己是狗的特点,被逐出豺群,最后暴毙荒野。
混血豺王读后感300字 篇8
“豺”字由一个“豸”字和一个“才”字组成。“豸”字在古代泛指兽,这两个字搭配在一起,可以理解为最有才能的走兽吗?或许多多少少有些牵强,但豺群确确实实是兽类中纪律最严格,组织最严谨,等级最森严的群体。豺群中等级森严,它们设有豺王,有兵豺,有保姆豺,还有随时准备为族群利益牺牲自己的苦豺,就像一个完美的军事组织。
但是,人类显然对嗜血的兽类动物都心怀偏见,比如豺,就很“不得人心”。我们喜欢用“豺狼虎豹”比喻凶残的坏人;我们惯用“豺狼当道”来形容坏人当权;形容那些凶残、狡猾心肠的恶人,我们会用上“豺狐之心”……总之,豺之一物,人人不喜。
事实上,豺是机智的,是勇敢的,是忠诚的,它们尽心尽职,勇往直前。它们无论何时何地,何种逆境都不怕苦不怕累,它们坚持自己心中的信念,勇往直前,绝不半途而废。所以我们要保护这种动物,不要再把豺当作穷凶极恶的亡命徒。
这是一本很值得推荐给大家的书,相信你有和我一样深刻的感悟和启发。
混血豺王读后感300字 篇9
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猎狗洛戛在追猎中和母豺达维娅结合,生下混血豺白眉儿。白眉儿不幸失去双亲,在豺群中过着下等的苦豺生活。白眉儿几经磨难,又回到豺群。在豺群中它忍辱负重,在危难中挽救了豺群,从而当上了豺王。
文中的主人公叫白眉儿。在面临是救对自己有养育之恩的兔嘴(一只又丑地位有低的母豺)时,他选择了救兔嘴;在面临是放走昔日旧主和还是效忠豺群时,他选择了放走昔日旧主。在我看来,白眉儿错就错在它认不清自己的身份。它是一只豺,它想去当一只猎狗本身就是一种错误,它身体里流着豺的血,保存着豺的习性,怎能当好一只猎狗呢终于它选择了回归豺群,可它为什么还要顾惜与旧主人的情义。这种种错误是因为它有情有义。在我的眼里,我认为,它当狗时是条好豺,当豺时又扮演了一条好狗。
混血豺王读后感300字 篇10
上星期六,我们去新华书店看书,临走时看中了动物小说家“沈石溪”写的《混血豺王》。
回家后,我马上津津有味地看起来。
故事内容很精彩,小说主要讲了在日曲卡雪山,一只叫洛嘎的猎狗和母材在一次意外中认识,生下了混血儿“白眉儿”。在竞争激烈的豺群中,白眉儿的妈妈为白眉儿扫除了生存障碍。在妈妈离世后白眉儿被豺王夏索儿赶出了豺群,走投无路下投靠了猎人阿蛮星。
阿蛮星家的老黑狗用生命识破了白眉儿的豺性并把它赶走了,无奈之下白眉儿只能再次投奔豺群成了最低等的苦豺。在一次豺狼大战中,白眉儿立下赫赫战功成了豺王,可谓苦尽甘来。但最后它放了被豺群团团围住、危在旦夕的前主人阿蛮星,招来了灭顶之灾。
追寻着白眉儿的经历我看完了这本书。书中阿蛮星虽然是个人,但不得不说他是个混球,是个背信弃义的小人。在白眉儿放他走后,叫他不要说出豺群的老窝,但他不把动物放在眼里,出卖了白眉儿,灭了豺群。如果我是这本书的作者,我一定会写他被雷劈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