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欣赏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精选4篇),由笔构网整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 篇1
本人承诺在该工程建设过程中一定认真履行下列相应职责,并对施工质量承担相应终身监理责任。
1、严格按照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承担监理任务,不转让监理业务,不承担与施工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的'工程监理业务。
2、 严格按规定配备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并确保所有人员到岗履职。 认真编制监理方案,方案中应明确质量要求和标准。
3、认真审查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技术措施,在施工的过程对施工质量进行严格监督检查。
4、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及有关技术标准、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并加盖了专用章的设计文件和监理合同约定对施工质量实施监理,承担质量监理责任。并协助业主组织好图纸会审与竣工验收和资料归档等工作。对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禁止进场使用。
5、监理工程师严格按照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查等形式、对工程的建设过程进行监理,并确保所有质量签证及时、真实、准确。及时收集资料并整理归档。
6、发现施工过程参与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违法、违规和违反工程建设请执行标准行为及时制止,并报告住房城乡主管部门及其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7、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
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监理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
根据住建部《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责任人终身责任追究暂
行办法》(建质[20xx]124号)相关规定,现委托我单位员工身份证号: 为 (工程名称)监理单位项目总监,代表本单位认真履行项目负责人相应职责,并对施工质量承担相应终身质量责任。
法人(签字或盖章):
被委托项目总监(签字或盖章):
委托单位或 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监理单位项目总监具体信息一览表
工程名称:
督机构,一份待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备案后移交城建档案管理部门,一份保存于各自责任主体单位备查。
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 篇2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严格落实建筑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制的通知建办质[20xx]44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规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为贯彻实施《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建质[20xx]124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严格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制,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对《暂行办法》施行后新开工建设的工程项目,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应当及时签署授权书,明确本单位在该工程的项目负责人。经授权的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应当在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前签署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连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备案。对未办理授权书、承诺书备案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不予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不予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二、对已经开工正在建设的工程项目,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应当补签授权书,明确本单位在该工程的项目负责人。经授权的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应当补签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连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备案。对未办理授权书、承诺书备案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不予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三、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督促五方主体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及时签署或补签授权书、承诺书。
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细化、完善授权书、承诺书内容及要求。
附件: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式样)
2.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式样)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xx年11月5日
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 篇3
建设单位:
工程名称:
检测项目:
本人承诺在该工程建设过程中一定认真履行下列相应职责,并承担相应终身质量责任。
1、严格按照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承担检测任务,不转让检测业务;不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检测业务;与工程项目建设单位签订书面委托合同;认真编制检测方案,方案中明确质量要求和执行标准,并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登记。
2、选派具有相应资格的检测人员,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工程质量检测,对发现的违法违规和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行为以及检测不合格事项及时通告工程项目建设、监理单位并报告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3、出具的检测报告签章手续齐全,并真实反映工程质量情况,决不出具虚假报告,及时收集整理检测数据并归档。
4、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
本承诺书一式三份,一份在建设工程领取施工许可证时提交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一份待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备案后与档案资料一并交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存档,一份保存于各自责任主体单位备查。
法人代表签章:
年 月 日
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 篇4
工程名称:
本人承诺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和建筑物设计使用年限内,对工程质量承担监理责任。在该工程建设过程中认真履行下列职责:
1.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认真履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2.严格依照法律法规、有关技术标准、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和监理合同进行监理。
3.认真组织编制监理规划,审批监理实施细则。严格按规定配备现场监理人员,并确保监理人员到岗履职。
4.督促监理工程师严格按照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严格执行见证取样制度,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对工程的建设过程进行监理。发现施工过程中责任主体有违法违规和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行为的,及时制止,拒不整改的报告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5.组织审核分包单位资格;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审查施工单位人员资格;签发各类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的文件,不找人代签。
6.组织检查施工单位现场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及运行情况; 组织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
7.组织验收分部工程,组织审查单位工程质量检验资
料;审查施工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工程竣工预验收,组织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参与工程竣工验收。
8.参与或配合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9.组织编写监理月报、监理工作总结,组织整理监理文件资料。
10.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规定的其他质量责任。
本承诺书一式四份,一份在办理监督手续时提交质量监督机构,一份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与档案资料一并交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存档,一份交建设单位,一份监理单位留存。
监理单位(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