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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资金报告 篇1
为贯彻《全省涉农政策资金专项检查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由镇纪委、财政所、民政办组成检查小组于20xx年6月7日进行自查,自查情况如下:
一、20xx年涉农民政资金发放情况
20xx年,我镇涉农民政资金发放情况如下:
五保户272户,发放资金47.454万元。低保户1493户,发放金额210.6334万元。优抚对象121户,金额81.8万元。残疾补助377户,金额14.3万元。倒房重建1户,补贴资金1万元。草危房补贴13户,补贴资金12.2万元。
二、20xx年涉农民政资金发放情况
20xx年,我镇涉农民政资金发放情况如下:
五保户272户,发放资金48.509万元。低保户1525户,发放金额275.1707万元。优抚对象121户,金额97.4万元。残疾补助501户,金额29万元。倒房重建2户,补贴资金16800元。草危房补贴38户,补贴资金40.3万元。
三、20xx年涉农民政资金发放情况
20xx年,我镇涉农民政资金发放情况如下:五保户270户,发放资金56.7874万元。低保户1525户,发放金额360.9425万元。优抚对象146户,金额133.4446万元。残疾补助399户,金额30.2万元。救灾补贴169户,补贴金额2.6万元。倒房重建1户,补贴资金8400元。草危房补贴91户,补贴资金90万元。
自查结果
通过对民政涉农资金的自查,我镇在民政涉农补贴资金管理上,能严格按照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监管等环节、程序的规定,全部通过“一卡通”发放到享受农户手里,没有出现截留、挪用、挤占、抵扣等现象。
补贴资金报告 篇2
7月22日接临财农(20xx)21号文件《关于开展财政支农惠农补贴资金自查工作的通知》的精神要求,镇党委、政府对此项工作十分重视,及时组织相关业务站、所人员,对近几年(自20xx年)财政支农惠农补贴资金进行了自查自纠,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镇位于临川区境内东部,毗邻金、临、东三县区交界处,属丘陵地区,易旱易涝,全镇总人口21536人,辖11个村委会,耕地面积18060亩,
二、自查情况
自xx年,我镇财政支农惠农补贴资金管理,严格按照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监督等各个环节程序全部纳入了“一卡通”发放。
其中:
1、良种补贴资金:上级拨付22.98万元,22.56万元,32.80万元。共计人民币78.34万元;
2、油菜补贴资金上级下拨0.03万元,1.10万元,共计1.13万元,实际通过“一卡通”发放0.25万元,其中专项结余0.88万元,已于3月31日区审计局专项上缴财政专户0.88万元;
3、能繁母猪补贴资金:上级下拨1.6万元,8.76万元,共计10.36万元,实际通过“一卡通”发放9.85万元,其中结余0.51万元,已于5月20日区审计局专项上缴财政专户0.51万元;
三、存在的问题
鉴于上述:油菜补贴结余0.88万元,能繁母猪补贴结余0.51万元,造成按政策无法使用的.主要原因,一是播种时村级在统计油菜面积,统计能繁母猪数量上报看,因种植油菜遭受旱灾和能繁母猪存栏变化情况,发放补贴资金时,
四、几点建议
1.良种补贴资金。能否由政府统一采购优质品种,由农业技术部门按农户实际种植面积,将良种直接发给种植户,做到了良种优质化。
2.油菜补贴资金。
3.能繁母猪存栏动态变化,当年新增母猪难以核实,应确定母猪繁殖最低年限,建立档案,二至三年补贴一次。
以上汇报当否,请批评指正。
补贴资金报告 篇3
一、项目审批及资金使用情况
20xx年度,上级下达我县购机补贴资金291.30万元,(其中:部级资金230万元,省级配套资金61.3万元),20xx年度烟机配套项目资金60万元,共计351.30万元。
二、完成补贴机具概况
20xx年度我县截至10月25日止,完成购置机具2027台套,购机补贴资金850.387万元,其中完成部级资金补贴269.9970万元,省级配套资金补贴72.8477万元。
三、购机补贴操作程序
20xx年度,我县购机补贴工作,按照以下程序操作
1、要求购机者必须在各自所在乡提出购机申请,认真填报购机申请表,提供本人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复印件,家庭详细地址和联系电话,报请所在乡(镇)审批,接着向农机代货商购置机具,过后供货商向购机者开具正式的机具全价发票。
2、6月中旬贵阳市农机公司经销商报帐,要求中心审核,6月17日上午卢主任主持召开关于购机补贴审核一事,会上决定由中心职工黄绍鸿和潘芳电话审核,其它事项一概不管,材料汇总由卢主任完成。
3、9月2日,几家经销商再次前来报帐,中心没有具体工作人员全权承担购机补贴审核工作,审核再次面临困难。
4、9月9日上午,为了落实新化县购机补贴审核工作,县政府王作飞副县长主持工作,会上要求及落实情况如下:
1)首先成立领导小组;
2)逐户电话审核;
3)没安装有电话或电话无法联系审核的.农户,必须立即组织人员上门核查;
4)电话审核好的部门随机抽取20-30%的上门核查;
5)发现经销商弄虚作假的逐级向领导汇报。
5、9月1日至10月15日结束,县农机中心分成两个小组通过电话和上门相结合的方式共审核918户,购机价格6465862.00元,部级补贴1918090.00元省级补贴510975.00元。
四、存在问题
1、后期即10月16日以后上报的机具1019台套,价格1908948.00元,部级补贴742620.00元;省级补贴207033.00元。
2、对我县这几年来的购机农户管理比较混乱,下步工作怎样实施。
补贴资金报告 篇4
根据通农业[20xx]128号文件精神,乡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积极宣传文件精神,明确工作目标,自查到位,核实到户。
一、兑现工作
乡惠农补贴包括种粮直补、良种补贴、农机购置补贴,在资金兑现过程中分布实施,乡、村、社干部对农户的种粮情况进行摸底调查统计,召开村民大会上进行民主评议,乡农业综合服务站根据评议结果严格按标准进行数据整理,再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上报乡党委政府审查核实通过,然后进行张榜公示,种粮群众无异议后,在上报上级主管部门,下拨资金通过一卡通兑现到农户。
在资金的兑现过程中,乡党委政府,严格按要求,公示结果积极给予惠农资金兑现,农机购置补贴乡农业综合服务站严格按程序给予审批,无弄虚作假。
二、自查工作
为加强自查工作,乡党委政府成立了“惠农资金自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各村村主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农业综合服务站,由负责具体工作。
在自查过程中,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要求,乡党委政府安排由乡纪委牵头,乡农业综合服务站、财政所、各村委会进行走访调查,各惠农资金是否按公示内容及时兑现的,兑现数据是否按照基础数据调查、民主评议、公开公示等操作流程形成的',在资金分配工程中各级各部门有没有优亲厚友及截留资金等问题的出现。
通过对全乡1521户享受惠农资金的农户进行走访调查,群众对惠农资金兑现上无任何异议。20xx年我乡兑现各项惠农资金:1502350元,20xx年我乡兑现各项惠农资金:1502350元。
乡人民政府在兑现20xx年至20xx年惠农工作中,一直按照上级要求的程序运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无优亲厚友、截留资金,群众无任何异议。
补贴资金报告 篇5
根据《农业部财政部关于印发〈渔业成品油价格补助专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和《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xx年渔业油价补助资金发放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xx县水产局认真贯彻落实《xx省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管理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将20xx年度x元惠渔油价补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广大渔民手中,现将燃油价格补贴发放工作总结如下:
一、油价补助发放基本情况。
20xx年xx县机动渔船油价补贴两批共计x万元,作一次发放,机动渔船x艘,总功率x千瓦,补贴标准x元/kw,发放档次共分三档:主机功率xkw,补贴x元,主机功率xkw,补贴x元,主机功率xkw,补贴x元。
二、严格把船检关,建立渔船数据库。
一是强化渔船登记检验工作。七月中旬水产局组建三个船检工作专班,三个副局长带队,齐头并进,在大畈、慈口、燕厦三个片区开展机动渔船登记、检验工作,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xx省渔船渔港条例》等法律法规编辑《关于渔船管理事项告知书》x份发给库区渔民;
二是严把“防伪关”,做好机动渔船加挂牌照、动力机械钢印防伪工作,为防止库区群众为骗取燃油补贴实行一船多检、借船骗检、借机检验,水产局对机动渔船逐一加挂渔船牌照,同时在柴油机、汽油机、挂浆机加凿钢印,使船、机一体化;
三是严把“人情关”,对非渔业用船一律清除出登记检验范畴;四是登记检验及时建档,人船照片合一,准确无误,建立渔船数据库。
三、严格程序加强监管,及时足额将油价补贴资金发放到位。
一是严格执行公示制度,将发放对象、主机功率等信息存xx政务网进行公示,同时在渔业村组、车站、码头、乡政府等张贴公示名单,公示时间一个星期;
二是接受财政、纪委等部门监管、程序公开;
三是通过银行卡进行拨付,9月30日全部到位,无一差错。
四、建章立制。
根据《xx省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管理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对机动渔船燃油油价价格补助资金使用管理责任追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建章立制,细化责任,明确到人。
补贴资金报告 篇6
日前,我乡在全乡范围内开展了家电下乡财政补贴资金专项检查工作,确保这项惠农政策的补贴资金落到实处,让农户确确实实地得到受惠。自查工作中,我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专门的核查领导小组,专门召开了全乡干部工作会议,要求全乡干部高度重视,放弃节假日休息时间,就家电下乡落实核查工作进行了布署。乡财政所把已补贴的农户资料按村进行了汇总,并根据我乡实际制定了家电下乡入户调查询问表,下发各驻村干部,要求各驻村干部对所辖范围的农户补贴情(家庭电话、购产品品牌和型号、购产品价格、是否已足额领到补贴款等)进行逐户认真登记、核实。经核实:严格按程序办事,认真审核相关的.补贴资料,并把相关的资料进行了复印保存,及时,经过全镇干部的共同努力,通过此次核实自查:
一是存在个别商家用未购产品农户户口本冒领补贴款的现象;
二是个别家电下乡销售商家超国家限价销售家电下乡产品;
三是部门商家在销售价的基础上另收取产品运费(不到户);
四是“商审商付”后由于财政不再直接面对农户,使部分应补农户不能及时领到财政补贴资金;
五是部门商家为达到少开票的目地,而采取一票多开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