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欣赏反商业贿赂承诺书(精选4篇),由笔构网整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篇1
为了保障 有限公司与个人的正当权益,谨此承诺:
一:在职期间除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竟争》、《刑法》等有关禁止商业贿赂行为规定,遵循"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原则,坚决拒绝商业贿赂、行l贿及其他不正当之商业行为的馈赠。
二:在职期间不准以公司或个人名义接受任何供应商、合作方、承包商等的任何馈赠,如:直接或间接索取或收受金钱、物品、有价证券及任何形式的馈赠礼金包括但不限于现金、支票、信用卡等。
三:在职期间不准向任何供应商、合作方、承包商等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 四:在职期间不准利用赋予的权利和工作之便,向任何供应商、合作方、承包人等吃拿索要,以权谋取私利。
五:在职期间不准参加任何供应商、合作方、承包人等的补贴和用公-款支付的吃请玩乐,包括(营业性歌厅、舞厅、夜总会等娱乐活动)。
六:在职期间不行安排、介绍亲朋好友到合作方、承包商等工程范围内承包工程或供应材料、成品、半成品和设备。
七:本人将恪守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本人愿意接受公司任何处罚,并负责赔偿因此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同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八:此诺书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
九:此承诺书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有限公司(盖章)
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篇2
为规范企业经营活动,维护合同双方的共同利益,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合同双方须共同遵守如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保持双方正常的业务交往。
二、严格执行双方签订的 。
三、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采用任何方式损害任何一方的合法权益。
四、任何一方发现对方业务人员在业务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时,有义务及时向对方监督部门举报(双方监督部门电话见主合同)。
五、在商务活动中应依法办事、廉洁自律,不得有任何涉及商业贿赂或损害对方企业利益的行为。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1、向对方单位及对方工作人员索要或接受对方单位及对方工作人员的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或好处费、感谢费等;
2、在业务活动中以任何理由设置障碍、态度粗鲁,刁难对方;
3、在对方单位报销任何应由本方或本方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
4、要求或接受对方单位或对方工作人员为本方工作人员装修住房、婚丧嫁娶、或为其配偶及亲戚朋友安排工作提供方便;
5、参加对方单位或对方工作人员安排的宴请、健身、娱乐、桑拿、按摩等活动;
6、 向对方单位或对方工作人员要求为本方工作人员的配偶及亲戚朋友介绍经营业务等活动。
六、任何一方单位或工作人员违反本承诺书约定的,均应赔偿对方违约金 元;构成犯罪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司法机关报案,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违反本承诺书的一方及其工作人员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予以赔偿。
七、本承诺书作为 合同的附件,一式两份,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篇3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和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加强药品、医疗器械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维护市场公平竞争,保证人民群众用药用械安全有效。本企业承诺如下:
1.严格依照《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合法经营,保证经营的药品、医疗器械安全、有效;
2.坚决抵制制售假冒伪劣药品、医疗器械,绝不销售假劣及过期失效、霉变的药品、医疗器械,发现假冒伪劣药品、医疗器械后,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
3.积极参与药品、医疗器械市场信用体系的建设,建立完善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信用档案,如实申报企业及主要负责人的资格资质信息、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信息和经营活动中的相关信用信息,接受食品药品监督部门的信用评级考核和分类管理,同意向社会公示本企业的所有优良或不良经营行为、奖惩记录,自觉遵守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信用档案管理规章制度,共同树立信用自律的道德观念和行业风尚;
4.销售药品医疗器械的过程中,不以各种名义给予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回扣、提成等财物;
5.原料采购、广告宣传和参与药品、医疗器械投标竞标过程中,不采取非正常手段获取商业机会或商业利益;
6.药品、医疗器械审评、认证发证、检验检测等环节中,不采取非正常手段获得准入资质;
7.接受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监督过程中,不以各种名义给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
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篇4
按照中央和省市关于深入推进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有关精神和要求,为了规范农业局各股(办)、站及工作人员的行为,有效预防和惩治商业贿赂行为,我局向社会郑重承诺:
一、认真学习宣传中央和省市关于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有关精神,加强法制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筑牢自觉抵制商业贿赂的思想道德防线。
二、坚持依法行政,强化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防止“不作为、乱作为”现象发生。
三、严格按照工程“四制”进行农业工程建设,加大对工程招投标、合同签订、施工现场、设计变更、项目预决算及验收等环节的监管力度。
四、不索要或收受行政相对人的礼金、有价证券和其他好处。
五、不参与行政相对人提供的吃请、旅游和其他高消费娱乐活动。
六、不到与自己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或个人报销应由本人或配偶、子女承担的费用。
农业局股(办)、站及工作人员都要切实遵守上述承诺事项,接受社会和各方面的监督,如有违反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