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安全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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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6承诺书

请欣赏学生安全承诺书(精选4篇),由笔构网整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学生安全承诺书 篇1

大学生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能够为自已的行为承担相应责任。为了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明确学生在外实习活动期间发生伤亡事故时学生与学生家长的责任,特签订学生安全责任协议书。

一、时间:自 年 月至 年 月

二、在外实习活动期间,学生如果仍需在校住宿或期间返校办理相关事务,必须严格遵守院系的相关管理制度。在宿舍不得有使用大功率电器、吸烟、喝酒、不整理内务等违纪行为,违者按院系相关规定处理。

三、若学校和系部需要学生按时参加学校统一安排、组织的一些活动,如信息采集、期末考试、就业信息情况统计等,应积极配合,不得缺席,违者按院系相关规定处理。

四、学生在外(包括从实习活动单位到学校往返途中)期间,出现学生一切人身伤亡事故的,由学生、学生家长或责任人承担责任,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一)在外实习活动期间,因地震、雷击、台风、洪水等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造成学生人身伤亡的;

(二) 在外实习活动期间,在实习活动单位,应遵守实习活动单位的规章制度,工作中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的,学生本人、学生家长或者相关责任主体承担责任;

(三)在外实习活动期间,因自身行为不慎引起学生本人人身伤亡的,由学生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四)在外实习活动期间,因他人行为引起学生人身伤亡的,由致害人承担相应责任;

(五)在外实习活动期间,学生因行为不慎造成他人人身伤亡或者故意侵害他人的,由学生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六)在外实习活动期间,因往返校内外途中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学生家长和本人承担;

(七)其他实习活动期间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

学生签字:

学生安全承诺书 篇2

为严格责任界限,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根据国家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结合我校实际,经与学生家长协商,特签订本安全责任协议书。

一、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1.学校的校舍、场地、其他公共设施、学校提供给学生使用的学具、教育教学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者有明显不安全因素的;

2.学校的安全保卫、消防、设施设备等安全管理有明显疏漏,或者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未及时采取措施的;

3.学校对场地、校舍、生活设施、设备等维护不当的;

4.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或者校外活动,未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并未在可预见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5.学校违反有关规定,组织或者安排未成年学生从事不适宜未成年人参加的劳动、体育运动或者其他活动的;

6.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特定疾病,不宜参加某种教育教学活动,学校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但未予以必要的注意的;

7.学生在校期间突发疾病或者受到伤害,学校发现,但未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导致不良后果的;

8.学校教师或其他工作人员违反教师职业道德,侮辱、殴打、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或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的;

9.对未成年学生擅自离校等与学生人身安全直接有关的信息,学校发现或者知道,但未及时告知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导致未成年学生因脱离监护人的保护而发生伤害的;

10.学校有未依法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的。

二、学生或未成年学生监护人由于过错,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学生伤害事故,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1.学生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违反社会公共行为准则、学校的规章制度、纪律,实施按其年龄和认知能力应当知道具有危险或者可能危及他人的行为的;

2.学生的行为具有危险性,学校、教师已经告诫、纠正,但学生不听劝阻、拒不改正的;

3.学生或者监护人知道学生有特异体质或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学校的;

4.未成年学生的身体状况、行为、情绪等有异常情况,监护人知道或已被学校告知,但未履行相应责任的;

5.在放学或放假期间,学生自行到校活动、自行滞留学校期间发生意外事故的;

6.学生突发急病,学校已经及时采取了救护措施仍发生意外的;

7.学生自行上学、放学或返校、离校途中发生事故的;

8.学生自我伤害造成伤残死亡的;

9.学生自身或者学生之间各种原因造成意外伤害的;

10.学生在学校明令禁止的活动区域内活动或自带危险物品、器具造成伤害的;

11.在对抗性或者具有危险性的体育竞赛活动中(学校的场地、器械、保护措施并无缺陷)发生意外伤害的;

12.学生或者未成年学生监护人有其他过错造成伤害的;

三、学校免责范围

(一)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已履行了相应责任,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责任;

1.伤害事故的发生于学校的设施无关,或者虽与学校的设施有关,但学校的设施并无缺陷的;

2.学校或老师履行了应尽的教育管理职责,损害事件仍不可避免的发生的;

3.来自学校外部且学校无力防范的突发性、偶发害造成的;4学生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态,学校不知道或者难以知道的;

5.学生自杀、自伤的;

6.在对抗性或者具有危险性的体育竞赛活动中发生意外的;

7.学校教职工履行职责,进行正常的批评教育,出现意外后果的;

8.学生未到校或私自离校,学校已经通知监护人,学生因此造成社会伤害或意外事故的;

9擅自到校内设立警示标识或明令禁止的区域玩耍造成意外事故的;

(二)下列情形下发生的造成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学校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事故责任,事故责任应当按有关法律法规或者其他有关规定认定:

1.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意外的;

2.在学生不请假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期间发生意外的;

3.在放学后、节假日或者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发生意外的;

4.其他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以外发生的。

四、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校期为学生在校学习期间。

五、本协议未涉及之处以国家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为准。

学校(盖章):

学生监护人签字;

学生签字:

班级:

20xx年x月x日

学生安全承诺书 篇3

夏季气温炎热,全国各地少年儿童不慎溺水身亡的悲剧时有发生。为了学生的人身安全,根据XX市府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学生防溺水安全责任书。

一、学生必须保持高度的安全警惕性,严防溺水事件发生。

二、学生不得私自到河、塘、池、沟、渠、水库等地玩耍和游泳。不得借用器具当船来划水,不到河边钓鱼、捉虾等。

三、到校园后不得随意外出,外出必须经班主任同意,必须履行请假手续,不得不请假私自外出。

四、上学、放学途中要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按时回家。

五、不准私自在上学、放学途中擅自与同伴下水游泳、嬉水、玩耍……

六、一旦发现有人溺水,应及时呼救,让成年人来抢救,未成年学生切不可盲目下水施救。

七、学校设立私自游泳举报电话(XXXXXXX),鼓励学生积极举报,互相监督。

八、学生要认真学习以上内容,严格遵守学校的规定,如违反学校要求,发生溺水事件后果自负。

XX学校

20xx年XX月XX日

学生安全承诺书 篇4

为确保学生安全健康,防止意外事故,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全县学校安全会议精神和学校安全工作制度,学校除加强安全防范教育外,特与家长签订安全责任书。

一、家长作为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无论孩子在家还是在学校,家长都必须履行其监护责任,特别是在法定节假日期间,家长要全权对孩子的安全责任。

二、学生家长必须积极主动地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安全意识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增强学生防火、防盗、防中毒、防触电、防溺水安全意识,提高学生自我保护和防范能力。

三、家长应督促孩子认真遵守《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小学生在校一日常规》。学生中午、下午放学离校及节假日期间若因下河洗澡、渡河、逛街、游玩、爬树、爬车、打架等所出一切事故,学校概不负责。

四、家长应配合学校加强对学生学习、生活、卫生等行为习惯和养成教育,教育子女按时到校,按时回家,不在途中追逐打跳,应制止学生买、玩危险玩具,管制刀具、烟花爆竹、气弹枪、弹弓等危险品;严禁学生吸烟酗酒、拉帮结派、打架斗殴、敲诈钱物;教育子女遵守交通规则,严禁学生骑自行车和坐三轮车上学;教育子女不吃零食,杜绝生日吃、请等不良行为,防止疾病和中毒事件发生;凡属学生不听老师管教,不遵守校纪校规等发生的.一切事故后果自负。

五、严禁学生进入“三厅”(歌舞厅、录像听、游戏厅)和各种网吧或打台球。

六、建立畅通的学校、家庭联系网络,配合学校共同做好对孩子的安全纪律法制教育,最大限度的预防学生伤害事故的发生,保证孩子健康成长。

七、学生家长要积极支持参加集体防疫体检和团体人身平安保险及住院医疗保险。

学生(签字):

家长(或监护人)(签字):

班主任(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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