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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读后感 篇1
自从读过《肩挑一个家》这本书之后,我就对故事内容念念不忘,她的精神使我感到非常的感动!比起我自己,还差得远呢!
书中的一个主人公赵乔乔,因为长得高,所以才刚刚开学第一天,就被同学们认成老师。为此,赵乔乔曾多次在妈妈面前埋怨过她为什么要长这么高。妈妈也感到疑惑不解,她刚出生时,比普通孩子都小,可是突然间,赵乔乔就如雨后春笋一样开始溜溜地向上长。
虽然赵乔乔不和正常人一样高,但是她却有一颗善良的心。老奶奶收养的流浪猫“点点’’弄丢了,赵乔乔偶然间找到了它,自告奋勇当起了保姆,细心的'照顾它。为此,点点非常喜欢赵乔乔。
有一次,点点把一不小心把赵乔乔的手抓破了,妈妈一怒之下,要将点点赶走,经过赵乔乔苦苦哀求,终于为点点免了死刑。
当然,她还有一颗难得的女儿心。
故事发生在一天清晨,妈妈送赵乔乔上学,结果,一个工人肩上的灯箱朝妈妈扫来,她连忙抱住妈妈,而自己的额头上被狠刮一下,立即出了一滩血,留下了痕迹,但她笑了笑,却不以为然的说:“这是爱的痕迹。”
现在想来,赵乔乔的那颗心,在我们身上都快灭绝了。期末考试后,我觉得语文和英语考得还不错,就是数学不怎么理想,91分但是总体还算行,于是,我天天骄傲自大,吹牛。家里的人都听腻了,已经背到滚瓜烂熟的地步。妈妈见了,细心的教导我:“你呀!真是井底之蛙,成绩好的人多了!”就为了这点区区小事,我们俩人便吵了起来,结果,惹到妈妈伤心。哎,回想当初,我真是生在福中不知福呀!而小时候,妈妈经常为我干这干那的,我却这么对她······所以,我们长大后一定要“乌鸦反哺”,孝敬自己的妈妈。
我看完后,明白一个道理:要像赵乔乔那样拥有一颗“完整的心”。
《家》读后感 篇2
我爱书,在我看来,书总透着一股清香的书蕴,让人情不自禁想要靠近它,翻阅它。从小到大,我读过不少书,从最初的带拼音的一些小读本:《七只小猪》《小红帽》等。随后我便提高难度读些童话集:《安徒生童话》《格林童话》等。接着读些蕴含小道理的书:《寓言故事》《小智慧故事》等。后来便读些历史书,诗词书:《唐诗三百首》《上下五千年》《史记》等。最后看些反映某个时代形势的长篇小说:《红岩》《西游记》《水浒传》《红楼梦》《三国演义》等。随着年龄的`增长,书的种类也各不相同。
其中,我觉得最有价值的一本书是巴金所著激流三部曲中的——《家》。这本书主要讲在五四运动推起的浪潮后,一群年青人不屈于旧礼教,不赞同封建思想,于封建家族制度斗争到底的故事。在过程中,他们失过,拥有过,痛苦过,快乐过……他们在这林林总总的经历中成长,升华人格,意志坚定,从而快速强大起来。
我觉得《家》是哪个封建未除,革命新生时代的一个缩影,是那个时代的心声,是那个时代的千姿百态的社会风俗画与人文风景线。在那样一个封建思想根深蒂固的年代,《家》是一部很好反映当时社会状况的文学记录,具有很高的价值。《家》的记录让我们更加了解当时社会的黑暗。
每本书,都有其独特的书蕴。而这些书蕴则是书的精华所在。所以,多读书,读好书,让清香书蕴充实你,使你成为一个有修养的现代文明人。
《家》读后感 篇3
搬新家的第一天,我就不高兴。我真是太伤心、太失望了:这就是我梦寐以求的新家吗?我想要的家是富丽堂皇的,有漂亮的装饰品和高档的家具。可这个家简简单单,除了单调的书桌和书橱以外,什么也没有。
一天,妈妈神秘而又兴奋地时我说:“今天晚上,你爸爸要送你一个‘新家’。”我一整天都在猜,那是一个怎样的 “家”呢?然而,答案又一次令我失望:爸爸送给我的“新家” 是一幅画―《梵高的家》。整个画面以黄色为基调,画着一个极其简陋的.家:一张单人床、两把椅子和一张小桌子。桌子上面放着两瓶酒、一个茶壶和一个茶杯。妈妈怕我不识货,不断地补充说:“这可是《梵高的家》,世界上价值连城的‘家’。”我被搞得莫名其妙,心里直犯嘀咭:什么梵高的家,还不如我现在的家呢!
晚上,我怀着好奇心,坐在书桌前看完《梵高传》。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温森特。梵高在这个世界上只活了37岁在这短短的生命历程中,他受尽妓视和冷遇,饱尝了饥饿与孤独的折磨。他既没有朋友,也没有同伴可以倾诉心声。他把全部的精力都投入到了对绘画创作艺术的追求中。虽然当时他并不为人们所理解,但他是那样执著地热爱着艺术随着时间的流逝,梵高逐渐被人们所认可,他的画成为艺术顶峰的奇葩啊!我终于明白了:梵高的“家”虽然简陋,但是它充满了阳光,这正是画家心中熊熊的生命之火啊!
夜深了,家里静悄悄的。望着父母书桌上仍然亮着的灯,我再一次环顾我的家,忽然觉得它是那么丰富,那么充满生机。
感谢你―《梵高的家》!
感谢你们―亲爱的爸爸妈妈!
《家》读后感 篇4
小说中还刻画了许多鲜明的人物形象,如接受封建礼教安排的婚姻,最终郁郁寡欢,绝望而死的梅芬;顽固封建,完全沦为封建礼教奴隶的高老太爷;温柔贤淑,通情达理,因高老太爷的'死而搬到野外待产,最后因难产而丧命的瑞珏……这些都是在批评无情的封建礼教所带给社会的黑暗。在那样的社会中,人们看不见光明,看不见希望,人们每天过着行尸走肉的生活,唯有新思潮,新思想才能带领人们走出这个可怕的牢笼,就像主人公觉慧一样为了挣脱这个牢笼,到最后舍弃从小长大的家,远赴他乡追求自己想要的光明,他的这份追求新思想,新事物,敢于探索,敢爱敢恨的热情和毅力值得我们学习。
读了《家》之后,我不得不佩服巴金先生对现实生活的体会之透彻,更能将这种现实生活展现在他的小说中,那么的清晰,真不愧获得“人民艺术家”的称号,《家》也不愧是中国文学的瑰宝。
《家》读后感 篇5
这个寒假我看了一本书,叫《千家诗》,下面是《千家诗》的主要内容和我的感想。
《千家诗》之所以流传至今正是因为它不仅可以让儿童热爱学习,还能启发人们的智慧,增长知识,提高我们对文学的修养,对我们很有帮助,所以它又与《三字经》,《千字文》,《百家姓》,《弟子规》等是古代教学材列中的`必读本。《千家诗》又称《题辞》。它历史悠久,流传范围很广,但是人们对它的作者却议论纷纷,有的说是谢方得,也有的说是王相,还有许多许多。
《千家诗》中都是五言绝句,五言律诗,(.)七言绝句和七言律诗。虽然诗字数很少,但是语句优美,题材丰富多彩,影响了许多人,也帮助了很多人。正因为这些特点,使《千家诗》成为永垂不巧的名书。它给我们带来的不仅是灵感更是让我们开阔了视野。
《千家诗》。对我帮助很大,这就是我对《千家诗 》 的读后感。
《家》读后感 篇6
蓝樱草和薇薇安有一个中国妈妈和美国爸爸,他们都是威风凛凛的警察。妈妈叫蓝兰,爸爸叫路易。因为事业的需要,他们一直分离了十年。
十年后,蓝樱草的美国爸爸终于来到中国看望她了。这次寻亲,也意味着相隔重洋的爸爸妈妈一一这对旧日恋人迎来了一次难得的.重逢。在双胞胎姐妹看来,一个不完整的家庭即将复合,这真是激动人心的时刻!樱草传说中的爸爸,真的要活生生地出现在她的面前了,她觉得,世界真得要变了!
但所有人都没想到,十年后的父母都出已经另有所爱,破镜毕竟并不能重圆─是呀,大人的事,小孩又怎么能理解呢?
虽说大人的事我们小孩不能理解,但我们“换个角度想一想,大人们私自做什么事儿,如果不先问一问小孩的想法,那我们是不是就会很难受呢?
就像樱草和薇薇安,她们的父母擅自离了婚,让一个好端端的家庭破碎,而且还想让这对双胞胎姐妹分开,这对她们来说一定很不舍吧。就是因为爸爸妈妈没有询问她们俩的意见,所以就造成了家庭破裂的结局。
所以,爸爸妈妈,如果您爱我,就别擅自做决定!
《家》读后感 篇7
作为大哥的觉新样貌清秀,品学兼优,本有着大好的前程与美满的梦,但在吃人的封建礼制面前他屈服了,接受了,忍受着别人难以明了的苦衷,博得长辈们表面上的暂时的友好对待,但他得到了什么?什么也没有!他被迫与所爱的'梅分离,娶了另一个少女,梅却被嫁到赵家受气,不满一年即守寡回娘家,最后含恨而终。他也热烈地爱着她的妻——一个善良贞静的女子,但他却不能保护她,让她任人摆布,听着她在为他生第二个孩子时的痛苦的呻吟声却不能进房看她,知道妻因难产而殒逝却不能与之见最后一面,却只能够忍受。他甚至还做过封建礼教的刽子手,逼二弟觉民完婚,但最后,他有了一点觉悟了,他终于帮助三弟成功地逃出了这个可怕的”家”!
我讨厌觉新这样的人,他是那样的懦弱,那样的无能,他不去争取他所爱的梅,也不能保护他所爱的妻,他还是一个男人吗
《家》读后感 篇8
我想这书最适合青春的人去读,十八九岁,刚入世事,见的不多,有活力有激情,这书最能激起这样的人的兴趣。他们或许会像觉慧一样反抗旧的东西,去追寻理想和新生事物。
而我现在读来确实已经对觉慧有了自己的判断,我有时不能完全赞同觉慧。我有时很同情觉新,甚至觉得觉新的做法并没有什么异常。而对觉民,更是觉得他成熟、冷静,对世事有自己的判断,又能够忍耐自己所厌烦的东西,有能够追求自己喜欢的东西,这样才是正确的。人或许只有积极抵抗与消极抵抗相结合,才能活得更好,最后觉民不是活得了幸福,并在家中长期生活下去?或许这样的结局更适合普通人。
但我想作者并不是我以上一段的意思,他希望年轻人能够奋起反抗,去接受新思想,用自己的力量去改变这个世界。
而从另一个角度来说,我觉得觉新、觉民、觉慧三兄弟就是一个人的三方面。每个人都是同样的矛盾体,而对于任何事情的做法,都有着三种不同的计划,恰是三兄弟身上所体现出的性格与行事方式。看书时,会觉得有时自己是觉慧,想要反抗,却困难重重,又对社会抱怨多多,有时是觉新,虽名“觉新”,却很“守旧”,逆来顺受,接受着命运的安排,有时又觉得自己是觉民,可以对他人有着强烈的同情,可是试着用语言抚慰每一个人心灵的伤。
我想我或许是被书本毒害太深的一个人,终究不能如觉慧一样。
再来说说这本书。
这本书很难说是悲剧还是喜剧。因为瑞珏、梅、鸣凤、爷爷的'死、大家庭的没落,不得不说是悲剧。而最后觉慧去上海追寻新思想,觉民得到幸福,这又给此书留下了希望。但不论从哪个角度来说,这都是一部厚重的书。
此书的语言很简练,却又很深刻。作者在书中有大量评论的话,并将这些话与叙述将结合,这是些具有普遍意义的经过提炼的话,将这种深刻有理的话语寓于具体事情之中,更显出其深刻见解。正如有一段是即将睡觉,便将人的性格与世事和睡觉联系起来,有一段是将花园里的湖,便说这个家就像湖一样,表面平静而内里波涛汹涌。
而总体来说,语言叙述性很强,并有张有简,很流畅,点到为止。详略恰到好处。
我想这部书从整体上来说是值得一读的,你会看见厌烦的有趣的上一辈人,看见积极反抗的下一辈人,还会看见在社会之中漂浮着的这一辈人。你会看见这个社会,或许还会看见你自己。
《家》读后感 篇9
《家》读后感 篇10
很久没看近代小说,为此读起《家》时,最初竟然没有任何感觉,只是后面才渐入佳境。
然而,纵使对《家》的情节和人物慢慢熟悉并有所感喟,但细细体味,自己心境终究变了许多。
简单而言,不再像初中时的我那样虽对故事不能完全理解,但却总能简单地喜爱上那些人物,对故事里的生活也多是些美好的期许。
这些单纯的感悟早已不复存在,如今自己对小说故事的发展多了些消极的悲观,更对原本可爱的人物有了许多现实性的.厌恶。
或许正是这厌恶误,不时动摇自己对近代小说的兴趣。
为何会存在对小说人物的厌恶,道理很简单,那是自己初中之后的长久时间里内心发生了些许变化。尽管这些变化不能完全归结于不好,
但至少自己没有了以前那份单纯和善意,有人说这是成熟,如果成熟代表着无法简单的善意,那自己或许并未成熟吧。
鸣凤死了,而自己并未死,也许这一点终究未随时间的改变而改变。
《家》读后感 篇11
《家》描写了高老先生统治下的高家,这个高家犹如末代清朝。
在三兄弟中老三觉慧是一个对前途未来充满信心,坚定不移的相信旧社会一定会过去,旧制度一定会被舍弃的有志青年。他是一名深受新思想影响的人,也是高家中最敢于直面反抗高老爷统治的。并且由于觉慧恨透了这个旧社会、旧体制外,也恨透了这个只有旧体制和旧制度的大家庭,一气之下离家出走了!以此表明他抵抗这个旧社会的决心。
《家》中描绘了形形色色的人物,其中既有专横,衰老的高老太爷,荒淫残忍的假道学冯乐山,腐化堕落的五老爷克定这些形形色色的人物:又有敢于向死向封建专制抗议的刚烈丫头鸣凤,温顺驯良的梅芬,善良厚道的长孙媳瑞钰等;以及受新潮思想、向往自由平等的觉慧、觉民。琴等青年觉悟者和叛逆者的形象。
觉新这个接受过五四新思潮的激荡,但处于“长房长孙”的特殊地位,深受封建伦理纲常,特别是“孝”的熏染。他的一生陷入极大的矛盾痛苦中。老大觉新的性格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懦弱到极点的那种人,在以前就称他为“无抵抗主义”,也就是因为他的这种性格导致他身边最亲的'人死的死,走的走。虽然他感到无比的痛苦,但这种痛苦却并没有让他改变自己的性格,只是在思想上有了些许转变,但这种转变并不足以让他有所行动,他还保留着那分懦弱。
高家正是社会的一个缩影,而那些高家子弟正代表社会中形形色色的人物。例如:高家中专横、衰老、腐朽的最高统治者高老太爷。他代表的正是政府机构中腐败、贪婪的官员。那些官员仗着自己的官职,随意支配人,在无形中,人们对他产生了怨恨,对他也产生了无形的威胁。还有像狡猾贪婪的四老爷克安的坏官,他们运用自己的小聪明,毫无顾忌地从公家手中“榨钱”,行贿收礼是样样不缺。社会中也有像腐化堕落的败家子五老爷克定的青少年,他们整日沉迷于网络的虚拟世界,他们由于承受不了社会各方面的压力自甘堕落。
尽管有如此之多的“乌云”,但它永远遮挡不住“太阳”的光辉。
这个社会永远都在进步,并不曾有一个时候停止,而且它也不能够停止;没有什么可以阻挡得了它。在途中,它也曾发射出许多水花。这一切造成了一股奔腾的激流,具有排山之势,向着唯一的海流去。作文
《家》读后感 篇12
梅,总给我黛玉一般的伤感;觉新,总让我心隐隐作痛。他们的这份爱,似乎是在照应着古时陆游唐婉的爱恋,只是少了婚书,但愁怨无奈未少,撕心裂肺不减。
他毕竟是长子,觉新的犹豫,觉新的舍弃,我终能理解。因为他伤自己,是伤得最深,我分明看到他心头的愧、悔、痛,无奈、怯懦、彷徨……而梅,那腊梅般傲霜又清丽的女子,对这情缘终是无力回天。
另行嫁娶的.两人,阔别数年,竟也在园中相遇,只是未在沈园。不知是否是笔者刻意影射历史,我从作者笔下想见得陆唐的泪眼相对,想见得梅新的无语凝噎。
东风恶,欢情薄,终是伊人逝去空留那千万万无期离索;桃花落,闲池阁,终是倩人难留只剩那赤条条孑然一身。
今世无缘赠玫瑰,只有梅花暗香,只有暗香……
《家》中本有万千世俗人情,但我想,数年、数十年之后,在我记忆中仍深深留下的,是这花梦三叠的情愫……
《家》读后感 篇13
前几天,学校里开展了丰富多彩的“读书节”活动,有心愿纸、图书漂流活动等。学校给了我们四年级学生每人一本书,书名叫“黑熊舞蹈家”,并开始图书漂流。
一拿到书,我就爱不释手,这可是沈石溪的动物小说。封面上画着一只黑熊在闪亮的霓虹灯下跳着优美的舞蹈,脖子上系着一条红围巾,它手舞足蹈,一脸灿烂的笑容。翻开书,就看到了目录,里面写了许多故事,有母熊大白掌、蠢熊吉帕、黑熊的代购、黑熊舞蹈家·······
我喜欢看得是蠢熊吉帕。里面讲了一只母熊叫“吉斯”,公熊叫“吉帕”,它们生下的孩子叫“吉雅”。吉帕一直想赶走吉斯和吉雅。一次,它们遇到了一只大老虎,吉帕吓的'连连后退,这个时候,吉斯和吉雅来了,最后它们联合一起把老虎给打败了,可吉帕却还是把吉斯和吉雅赶出了它们住的这个岛。我觉得吉帕实在太坏了,竟把吉斯和吉雅赶出了家门,看来熊当中有好熊也有坏熊,没想到吉帕竟然这么残忍。
我还喜欢看得是“黑熊舞蹈家”。里面讲了一只黑熊王叫“阿宝”,它跳得舞蹈优美极了。可它也有两个坏毛病,一个是它受不得任何委屈,它要是发起脾气来,无论谁怎么呼唤,它都不理睬你;还有一个坏毛病是它不许任何人摸它的鼻子,更不许陌生人亲近它。黑熊舞蹈队中,除了阿宝,还有一只三岁的黑熊叫“圆球”。虽然阿宝的舞蹈比圆球要好,但圆球的脾气比阿宝要好多了。一次,元首夫人想和阿宝跳舞,可它们想到怕阿宝抓伤元首夫人,就让圆球去了,并把它们的名字给调换了。后来,真阿宝被关进了禁闭室,它在禁闭室里绝食。最后,在跳着心爱的舞蹈中结束了生命。读完这个故事,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我不禁可怜起了那只真阿宝,可能它死都不能瞑目,为什么它没做错事情,人们就要把它关起来。虽然圆球和高贵的元首夫人跳过舞,但是阿宝却和更多的乡村姑娘跳过舞。人不能只顾自己的利益,也要为他人着想。我们人类一定要保护动物,不能伤害它们。
我总会在脑海里浮现出阿宝用最后一丝力气跳着优美的舞蹈,一想到那一刻的阿宝,我的泪水就再眼眶中打转。
《家》读后感 篇14
读完一本书,有很多感想,想要写读后感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巴金的《家》就是这样一本书,这样一本给我很多感想的书。我来谈谈我的感想吧!
经过一个寒假的时间,我终于将巴金的《家》读完,这是一本反映了一个时代变迁的书。《家》以巴金娴熟的艺术手法,塑造了众多富有典型的形象。每个形象都写得有血有肉、个性鲜明、栩栩如生。
巴金老爷爷透过对一个大家庭的描写折射出对旧社会旧制度的厌恶与憎恨,家只是当时社会的一个缩影,通过家来痛斥了人与人在交往中黑暗、违心和奉承,通过三兄弟间性格的不同和对未来社会的不同看法进行了层层更加深入的分析,真让人眼前一亮。
三兄弟中老大觉新的性格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懦弱到极点的那种人,在以前就称他为无抵抗主义,是旧社会、旧体制的积极的拥护者;老二觉民则是站在老三觉慧那边,但他并不像觉慧那样冲动,有着沉稳的性格,对于进步先进思想十分接受,但意志不坚定,在必要的时候也会积极主动的争取幸福,从这点上来说我还是很欣赏他的;我最欣赏的是老三觉慧,他是一个对前途未来充满信心,坚定不移的相信旧社会一定会过去,旧制度一定会被舍弃的有志青年,也就是因为他的这种性格使他和老大觉新的性格刚好背道而驰,就像两条平行线不可能有任何交叉点一样,也就注定着他们走的是截然不同的.路。
是的,在《家》中描述的这七十多个人物,各有各的鲜明特点,他们中大部分是旧社会、旧制度的拥护者,是当时社会的主流,但也有像觉民和觉慧这样少部分的旧社会、旧制度的批判者,进步先进思想的接受者。也就是有了这些人,才使五四后中国人民慢慢觉醒,开始接受新的思想和新的文化。
那个黑暗的年代永远地过去了,但《家》在批判那个时代的同时正昭示着青春的可爱,对啊!青春是多么的可爱,我们正处于美好的青春岁月中,我们充满了激情,我们的心里洋溢着爱!
只要心中还有梦,就能忍住多少痛。无论什么事情发生我们心中都要有梦。
只要心中还有爱,那就离快乐很近,离幸福不远了!
《家》读后感 篇15
读完一本书,有很多感想,想要写读后感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巴金的《家》就是这样一本书,这样一本给我很多感想的书。我来谈谈我的感想吧!
经过一个寒假的时间,我终于将巴金的《家》读完,这是一本反映了一个时代变迁的书。《家》以巴金娴熟的艺术手法,塑造了众多富有典型的形象。每个形象都写得有血有肉、个性鲜明、栩栩如生。
巴金老爷爷透过对一个大家庭的描写折射出对旧社会旧制度的厌恶与憎恨,家只是当时社会的一个缩影,通过家来痛斥了人与人在交往中黑暗、违心和奉承,通过三兄弟间性格的不同和对未来社会的不同看法进行了层层更加深入的分析,真让人眼前一亮。
三兄弟中老大觉新的性格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懦弱到极点的那种人,在以前就称他为无抵抗主义,是旧社会、旧体制的积极的拥护者;老二觉民则是站在老三觉慧那边,但他并不像觉慧那样冲动,有着沉稳的性格,对于进步先进思想十分接受,但意志不坚定,在必要的时候也会积极主动的争取幸福,从这点上来说我还是很欣赏他的;我最欣赏的是老三觉慧,他是一个对前途未来充满信心,坚定不移的相信旧社会一定会过去,旧制度一定会被舍弃的有志青年,也就是因为他的`这种性格使他和老大觉新的性格刚好背道而驰,就像两条平行线不可能有任何交叉点一样,也就注定着他们走的是截然不同的路。
是的,在《家》中描述的这七十多个人物,各有各的鲜明特点,他们中大部分是旧社会、旧制度的拥护者,是当时社会的主流,但也有像觉民和觉慧这样少部分的旧社会、旧制度的批判者,进步先进思想的接受者。也就是有了这些人,才使五四后中国人民慢慢觉醒,开始接受新的思想和新的文化。
那个黑暗的年代永远地过去了,但《家》在批判那个时代的同时正昭示着青春的可爱,对啊!青春是多么的可爱,我们正处于美好的青春岁月中,我们充满了激情,我们的心里洋溢着爱!
只要心中还有梦,就能忍住多少痛。无论什么事情发生我们心中都要有梦。
只要心中还有爱,那就离快乐很近,离幸福不远了!
《家》读后感 篇16
英国杰出的现实主义作家和诗人托马斯·哈代是一位跨世纪的文学巨匠,其地位是举世公认的。他的代表作《德伯家的苔丝》,是世界文学宝库中的一颗璀璨明珠,一百多年来一向受到了广大读者的喜爱。
故事的情节并不复杂:纯朴美丽的农村故娘苔丝来到贵族德伯维尔家当女佣,被恶棍少爷亚雷克诱骗失身怀孕,因而受到邻里的耻笑和指责,从此开始陷入痛苦的深渊。之后苔丝遇到了出身富裕牧师家庭的克莱尔,两人真心相爱。新婚之夜苔丝将自己过去的悲惨遭遇告诉了克莱尔,没想到换来的却是克莱尔的无情离去。苔丝吃尽了难以想象的各种苦头,却没有得到克莱尔的原谅和任何消息。为潦困的生活所迫,绝望中的苔丝再次落入亚雷克手中。此后醒悟了的克莱尔重新找到了苔丝,苔丝追悔莫及。为了与心上的爱人克莱尔生活在一齐,苔丝杀死了毁掉自己一生的亚雷克。几天后苔丝被捕,以杀人罪被判处绞刑,克莱尔则遵照苔丝的遗愿,带着她的妹妹丽莎开始了新的生活。
在我读过的外国小说中,《苔丝》大概是最具诗化最吸引人的作品了。作者对19世纪英国西南部农村自然景色的优美描述,字里行间无不浸透着浓郁的诗情画意。尤其是他采用了诗歌的艺术手法,将自然界的优美景色与人物的细腻感情结合起来描述:透过自然景色来揭示人的心境,又透过人的心境来使自然景象充满人的情感,这种巧妙的结合产生出诗的意境,因而具有很强的艺术感染力,使人读来真觉得是一种惬意的享受。
小说中哈代以生动的笔触,深挚的情感塑造出了一个善良美丽的少女苔丝:宛若“一个清新、纯洁的大自然的女儿”,“在气质和体貌两方面都表现出一种尊贵的端庄,俨然是个皇后”,“她周身洋溢着诗意,一举一动都是诗,把诗人只在纸上写写的诗,活生生地显现出来了”。虽然苔丝是个失贞的女人,甚至最后沦为了杀人犯,但作者还是大胆地摒弃了世俗的.观念,赞扬她为“一个纯洁的女人”,“远远胜过别的处女的清新”。
苔丝是个杯具式的人物,究竟谁应当为这一杯具负责呢?恐怕许多读者都会认为,罪魁祸首是恶棍少爷亚雷克。而在我看来,导致这一杯具起因的固然是亚雷克,但导致杯具结局的还有苔丝名义上的丈夫克莱尔。亚雷克只是赤裸裸的剥夺了苔丝的贞洁,从肉体上揭开了杯具的序幕;克莱尔却在新婚之夜抛弃了苔丝,从精神上导致了杯具的发展,并最终使这场杯具落下了帏幕。倘若克莱尔没有抛弃苔丝,没有披着那层虚伪的道德面纱,也就不会有这场杯具的发展与结局。
《家》读后感 篇17
近期,我读了一本书,名叫——《黑熊舞蹈家》。
这是一本动物小说,是沈石溪写的,里面有很多动人的故事:母熊大白掌、蠢熊吉帕、黑熊的代沟、北极熊飘逝的母爱……
还有许多人物动物:老猎人亢浪隆、愚蠢的熊吉帕,它的妻子吉雅、爱吃鱼的母黑熊白围巾,它的孩子--调皮的'金嘴公主、黑熊舞蹈家阿宝、善良的圆球……
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圆球,它既善良又听话,是一只乖巧的黑熊,不像粗鲁的阿宝,要是别人不顺着它,它就要发火,不肯吃饭,不肯演出,直到别人道歉。
有很多故事发生在阿宝和圆球之间:
有一次,黑熊齿轮抢了圆球的香蕉,还打了圆球,就在这时,阿宝冲了上来,把齿轮打跑了,圆球感激地把香蕉给阿宝,可阿宝不接受,抬着头,雄赳赳气昂昂地走了。
还有一次,阿宝与三只母熊占据柔软的稻草堆,别的公熊都被赶到了墙角,唯有同性的圆球可以睡在稻草堆上。
可是后来,因为圆球同元首夫人跳舞,成为了明星,而且人们把圆球认为是阿宝,所以,高导演和田甜小姐商量让阿宝和圆球换名字,这使阿宝很愤怒,从此,背面对圆球,不理它了。
哎,真可惜呀,这对好朋友竟变成了敌人。
我以后一定要和同学们团结友爱,相互帮助,尽量不吵架,成为一个人人喜爱的好孩子。当然,我们也要向善良的圆球学习,不要学粗鲁小气的阿宝,这样才能成为一个优秀的人。
《家》读后感 篇18
在每个人的心中,都有着属于自己的家。家,是灵魂栖息的港口,是心灵停泊的港湾。在那里你可以毫不掩饰地表现自己,因为那时的你不需面对严厉的老板、严肃的老师等等,那是你和你家人在一起的情感的全部!
家对于不同的人而言都有着不同的定义。自古以来,数百句经典诗句都是思家颂家的。贫穷时,家是一个窝,是寻找慰藉和温暖的地方;富裕时,家更是你精神和物质上的享受。家不是财富堆砌起来的空间,它一定要包含着情,一份血浓于水的亲情。但是巴金笔下的家,却给了我不同的定义和感受。
我了解到了《家》是巴金30年代创作的“激流三部曲”中的第一部。它从1931年问世至今,一直以其特有的反封建的思想光辉和动人的艺术魅力吸引着广大读者,在中国现代文学史上占有着重要的地位。阅读后,我觉得高家就是个小社会。里头性格迥异的三兄弟:觉新、觉民、觉慧,他们的所爱却是命运极其的相似。温柔的梅表姐,有着新思想的琴,被苦苦压迫的丫环鸣凤,这三个女子,即使出身不同,学识各异可是面临的痛苦还不是一样,一样不能自主婚姻,一样被封建的旧势力逼迫着,不反抗的就流着泪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无法反抗的只能自我了解;反抗了的呢,像琴一样,我真希望她可以和觉民在一起,找到自己的幸福,可是看着巴老的那些描述,充满无法逆转的压抑情绪,我想,他们恐怕是不能相伴到白头了。
其中有一段话:
“在高家,在这个大公馆里,鸣凤的死和婉儿的嫁很快地就被人忘记了,这两件同时发生的事情并没有给高家的生活带来什么影响。大家只知道少了两个婢女,主人们马上又买了新的来代替,绮霞代替了鸣凤,翠环代替了婉儿,在人的数目上来说,并没有什么变动。在很短的时期中鸣凤的'名字就没有人提起了。只有在喜儿、倩儿、黄妈和别的几个人的心中,这个名字还常常唤起一段痛苦的回忆。是吧,即使少了一个人,也不会让世界因此改变,更何况少的是两个微不足道的丫头。”
“家”在书中仅是一条线索,它深刻地揭露了封建大家庭的罪恶及其腐朽没落,同时热情地歌颂了青年一代民主主义的觉醒及其反封建斗争才是灵魂的所在。在当时的封建时代里,追求民主自由就犹如沙漠里的徒行者寻找绿洲。通过对这本书的阅读和研究,不仅丰富了我的文学知识,而且让我认识到社会的进步,民主的发展。看了《家》以后,我们是否应该为享受到民主自由带来的幸福而感到快乐呢?
《家》读后感 篇19
《孔子家语》和《论语》性质上是一样的,都是孔子当年教学的时候弟子各有所记,记录孔子言语和孔子当时与弟子等有关人物进行对话的记 录。但是《论语》是选出来的,如果说《论语》相当于孔子的语录的话,那么《孔子家语》相当于全集。从规模上讲,包括标点在内,《论语》只有两万多字,而 《孔子家语》却多出近四倍,相对来说材料比较完整。
因为《论语》都是语录,而《孔子家语》提供了一个通篇的语言背景和环境,更加系统。比如关于《论语》成书问题,以往觉得篇章之间是随 意堆砌,但如果看了《孔子家语》,可以发现其中的内在关联,它是按照对于孔子思想的内在认识和系统看法排列的。二十篇《论语》都服从于整部《论语》的中心 思想,而一篇内的.各章《论语》是对该篇的中心思想的阐述与发挥。《论语》是结构严谨、逻辑严密、体系完整的大论著。
《孔子家语通解》是对《孔子家语》进行通盘解说的一本书。《孔子家语》曾被误认为出于三国时期王肃伪造,其中大量的珍贵资料长期被弃置不用。由于学术的发展,人们逐步认识到《孔子家语》的重要价值。为了推动孔子、早期儒学和中国“元典”文化的研究,《孔子家语通解》诞生了。
本书以“通解”为名,首先有通盘解说全书的意思;本书的《代前言》是对《家语》成书、流传及真伪等问题的梳理;每篇正文之前以“序说”通说全篇,帮助读者理解全文,而后按段落分为“原文”、“注释”、“通解”三部分;本书立足学术前沿、展示研究成果,在深入研究《家语》全书及各篇的基础上,本书的序说认真、细致、准确、条理,注释与通解则网罗、综合各家,充分吸收了现有注解成果。
《家》读后感 篇20
《黑熊舞蹈家》是作家沈石溪写的一本动物故事集。收录了六只熊和两只狮子的故事。其中"母熊大白掌"描写了主人公"我"与猎户亢浪隆在捕猎母熊大白掌的过程中,亲眼目睹母熊大白掌为了救小熊仔不惜粉身碎骨的气概,作者对母熊大白掌在生死存亡关头的细致描写让人深受震撼,使人深刻反省猎杀动物的这种用生命作杀害的残忍事件。
《黑熊舞蹈家》中通过写两只性格才能都不一样的黑熊,在人类社会权威的影响下,而发生的命运转折,折射人性缺点的'问题。特别是圆球在"真阿宝"和"假阿宝"两种身份间转换的困难,可以让读者对动物和人类的深入思考。
"美女与雄狮"有趣地描绘了动物野性被驯化的过程,并警示我们,力量和驯化力的矛盾的存在,一种反驯化力的破坏力一旦破土而出,带来的后果不堪设想。
多么温暖的故事啊,我现在才知道动物也是和我们人类有一样的感情,一样的思想,这本书告诉我们每一个生灵都是神奇完美的,就像特意创造出来的。无论是什么样动物,都是人类在地球上的良师益友,让我们要好好的保护动物们吧!
《家》读后感 篇21
《班级一宠一物一家亲》这本书主要说了主人公李彦宽有两只一宠一物,一只是Q一宠一莎拉公主,另一只是小狗牛牛,以及与它们之间发生有趣的故事情节来展开描写的一本有趣的故事书。
Q一宠一不是他养的,是***妈养的。它是一只小企鹅,头上有一个粉一红色蝴蝶结,脖子上有粉色围巾。小狗牛牛是***妈买回来的,说是送给他表妹的。同时, 新来的老师让全班同学都可以养一宠一物,这样大家都有了自己喜欢的一宠一物。他的表妹买了一只小兔子,并给他取了一个好听的.名字叫“白雪公主”。 李彦宽后来才知道,妈妈只是在开玩笑,是爸爸怕自己太孤单才买给他的。听了这句话李彦宽感到十分高兴。
除了李彦宽养的一宠一物外,同学们养的一个比一个新奇,比如杜宾犬、獭兔、巴西龟、小伞蜥、狮王斗鱼等等。
这些一宠一物与同学们之间发生了许多有趣的故事,大家深深感到有小动物陪伴的幸福和充实的快乐,同学们都变得更加亲密了,大家都能快乐、友好的相处!
《家》读后感 篇22
一类是封建大家庭中的败家子,如叔叔辈的克安、克定。他们吃喝嫖赌,既荒淫无耻,又极端的不孝。
一类是封建大家庭的反抗者,如觉慧、觉民。其中最主要是觉慧。他是高公馆大胆而幼稚的叛徒。他对封建制度,封建礼教,封建迷信嫉恶如仇。大胆叛逆,追求光明。关心社会进步,国家的前途。积极投身于社会活动。但他又有“幼稚”的一面,发现在对所对抗的敌人的腐朽性和吃人本质缺乏足够的认识,过高地估计了个人反抗的作用。但正是他的幼稚,才显示他的人情味。作者通过这样的形象告诉读者“应该走”这样的路。这一形象与觉新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再一类是那些封建大家庭的受害者,如梅、瑞珏和鸣凤等女性。这些女性美丽,但却遭遇了不幸。正是通过美的毁灭,作品很好地控诉了封建家族的罪恶。而在这些上述的这些形象中,最为鲜明的是高觉慧和高觉新。
巴金在谈到《家》的`创作时曾经说过,他写作这部长篇小说的目的是“我控诉”。作品通过一系列美好生命的毁灭,控诉了封建家庭的黑暗和腐朽,控诉了封建家庭的罪恶。描写了青年一代的觉醒和反抗
《家》读后感 篇23
《跑进家来的松鼠》,看到这个题目,我十分好奇:松鼠生活在大森林里,它跑到家里来干什么?我迫不及待地读起了俄罗斯作家斯克列比茨基写的这篇文章。
原来这篇文章主要讲述了一只松鼠跑进了我们家来,很快就和我们相熟了。在我家里它总会跳到我们肩膀要糖吃,而且还会把糖、面包皮什么的叼到大柜顶上;我们采来的鲜蘑菇,松鼠为了把它晾干竟然忙了一个早晨;天冷了,松鼠还把手套和围巾叼到烟囱里给自己垫窝。
看到松鼠做的一件又一件趣事,我感觉这只松鼠真可爱。“眼前的景象真是让人哭笑不得:墙上的那副鹿角上挂满了蘑菇,不仅鹿角上,搭手巾的架子上、镜子后面、油画上面,到处都是蘑菇。原来松鼠起了个大早,忙活了一个早晨,把蘑菇全晾上了。它想晾干了留着给自己过冬。”哈哈,多么聪明、能干、机灵的小松鼠啊!它是大森林的主人,虽然跑到了我们的家里,但它还保留着它的老习惯,这也许就是它的本能吧!
此时,我的眼前跳跃出一只机灵的小松鼠,毛茸茸的大尾巴像蓬松的降落伞,闪亮的.眼睛充满灵气。我真想把它抱在怀里抚摸一番。松鼠、松鼠,你如果也能够跑进我的家里来,也能够在我家满屋子乱跑,我该多开心呀!我一定也像文中的爸爸一样,发现是你偷拿了方糖,发现自己错怪了孩子而“哈哈大笑”。因为冬天贮存粮食是你的天性,你“不甘落后”,太令人喜欢了。
可爱的松鼠,希望你能跑进我家做客,我一定也会宽容你、善待你!
《家》读后感 篇24
家,对于我们来说是幸福的象征,是温馨的标志,是温暖的怀抱,他就像沙漠里的绿洲给人以希望和温暖。这就是家的感觉。
然而巴金笔下的家虽有着四世同堂的喜悦、人丁兴旺的热闹,却同样围绕着旧时封建礼教的控制,使家失去了他的原汁原味,失去了原有的温馨,就让我带你走进《家》的世界。 日记《家》描写的是高公馆这个“诗礼传家”、“四世同堂”的封建家庭的没落分化的过程。觉新、觉民、觉慧三个性格迥异的兄弟为了自己的理想在奋斗:大哥觉新面对封建礼教选择了屈服和服从,担负着全家的重担,被兄弟责骂,在关键时刻也打破陈规帮助弟弟实现理想;觉慧、觉民、琴三个受到新思想影响的热血青年投身于革命,用自己的笔去教化他人,传播新思想。丫头鸣凤与三少爷觉慧相恋,苦于身份悬殊以及封建势力的压迫,被逼嫁于他人为妾,誓死不从,以死明志,可见其刚烈。许许多多高家大院里的人都在受到封建礼教的压迫从而走向了沉沦与灭亡。一个有着悠久历史的高家大院在新思想的袭击下,走向灭亡,性思想最终会战胜一切。觉新就是手封建大家庭和旧时礼教毒害的典型例子。他也是有着一腔冲破旧礼教的热血,可却在旧礼教前沉沦了。到底是因为什么呢?
他受到封建礼教的毒害太深了,在强大的势力下他别无选择,他只有选择屈服。我为他而感到悲哀,更加同情他:就是因为他所谓的服从,他失去了自己的最爱,害死了最爱他的妻子;就是因为他的服从,他的一生都在别人的安排下度过的。这难道还不悲哀吗?我们应该庆幸自己生活在自由自在、民主的新时代,可以大胆的追求自己所想的',不需要为别人的安排而活,每个人的未来都充满希望。相比觉新,我更加欣赏和佩服觉慧的个性和勇气。他大胆的与封建礼教抗争,勇敢追求心中所爱,接受新思想的洗涤,在封建社会的大舞台上,他就像一只展翅高飞的老鹰,雄赳赳、气昂昂地冲向蓝天,那气势仿佛要将封建礼教在这个社会上破除;那劲头有着不到黄河不死心的决心。他就是这样一个人物!
他发表自己的看法,用笔描述出新的社会,抨击旧社会,用行动改变社会,逃离自己的家园,改变战场,用自己的文章去影响更多的人。这份勇气难道还不值得我们学习吗?也许我们并不处于他所在的那个社会,我们无法体验他所面临的困境,无法了解到他面临多方势力压迫时的勇气,但是同样我们的人生难免也会面临许多的困境,但如今的幸福生活已让我们沉迷于平静的生活,缺少了面对灾难的勇气,从而失去了抗争的机会。就像这次“莫拉克”的来袭,打翻了我们原有的平静,拆散了原本幸福的家庭。这时,我们就需有这份勇气:坚强活下去的勇气、努力重建家园的勇气、笑着站起来的勇气……它就是战胜一起的力量,难道还不值得我们学习吗?鸣凤还有许多的丫鬟也同样受到封建礼教的迫害,失去他们美妙的人生。这样的家还温馨、美好吗?《家》让我看到了不一样的社会,让我感受到了那些热血青年的勇气,让我感慨、让我悲伤,同样也让我感动。
我们的新生活就是在这些热血青年的勇气与努力下造就的。家还是那么的温暖、那么的温馨、那么的幸福!
《家》读后感 篇25
通过阅读《家》这本小说,我的到了许多感悟。我觉得这本小说非常的不错,我了解了封建时期的家庭状况,明白了许多事理,所以我比较喜欢这本书。
家,在每个人看来都是十分温馨的,每个人的想法也会有所不同,对“家”的定义也有一定的差别。家,是冬日里暖心的阳光,给我们心灵带来温暖;家,是远去的人们良好的避风港湾,给劳累的人们带来安慰;家,是浩大无垠的海上的灯塔,给归来的人们指引方向!但巴金的“家”给我带来了别样的感受!
巴金的“家”鲜明的展现了一个封建大家庭的特色,生刻形象的描写了当时封建主义社会下,大官僚治本家的形象。高老太爷对我而言最为可恨,因为受封建主义文化的影响,他就是一个封建道德的化身。他在家庭中,对儿子粗暴打骂,并且还囚禁了觉慧。我对此感受颇深。觉慧是一个真正的敢于同封建专制势力做斗争的'勇汉。他的勇敢果断令人佩服,他藐视长辈的权威,打破封建等级观念,为了反抗封建势力,他毅然离家出走,冲出大家庭,大声呼喊。这是一位真正的爱国为国人士。觉新与觉慧虽然同样对封建主义不满,但是他的无抵抗主义向封建势力妥协,令人十分可惜,当时社会上却有许多像觉新一般懦弱的青年,不利于社会的进步发展。至于鸣凤,觉明等人的反抗和不辛遭遇,正完美的诠释了当时封建社会的矛盾和黑暗!
在我阅读《家》之前,我本以为这部作品将会把我带入家温暖的怀抱,让我体会到家的温暖和快乐。但是,眼见为实,巴金的《家》体现展现出了封建爪牙下的黑暗,家庭内部的矛盾重重,旧文化,旧道德和封建迷信深深的镶入人民的心中,人们被迫害得十分悲惨!
放眼今日,家在如今的时代是一个人们向往的地方。家如此的舒适,如此的温馨,时代在进步,文化在进步,“家”的含义和内涵也在进步,越来越丰富。
《家》也许并不是巴金最好最优秀的作品,但绝对是最有人缘的一个作品,也是我感受比较深刻的,比较喜爱的作品!
《家》读后感 篇26
今天又看了一集超级演说家,不得不感叹竞争的激烈以及现实的残酷。
在这一集中,他们都各自很清楚的说明了自己的观点,而且说的有理有据,更重要的拾不失幽默风趣,同时引发了我的思考。
他们在努力,在拼搏,在为了人生的光辉而不断的发热,这样的人真的很值得敬佩。
反思自己,有时候觉得自己读了很多书,也能够对某些事情有自己的想法,但是就是不敢说出来,没有冷静和理性的'沉淀自己的思想,并且表达出来感染和影响其他人。
他们的精神气质很感染我,很有热情和激情,真诚,或者这些并不是他们,但是他们敢于表现自己,并且不怯场,不紧张,在台上能把自己的思路很清晰的说出来,
而且做到抑扬顿挫,很是不容易,我觉得并不是自己的词汇比他们少,而是自己的思想还是不够成熟,思想的境界还是不够高。想想自己,要去努力,这样你的运气才会好。
生活真的有好多无奈,但是你必须去努力,改变现状。
他们很睿智,从他们身上,我也看到了他们的优秀的品质。不然,机遇也不会偏向于他们,在竞争的环境下,也看到了弱者遭遇淘汰的惨状,从这些上面,要学会
反省自己。多努力,凝练自己的思想,然后用犀利和有力的语言取说服对方,这一点真的台重要了,让别人佩服你,并不是因为自己的善良,而是因为自己的能力。现在
自己真的还有许多要做,努力,坚持,果断,做自己,坚持自己的观念、立场和信仰。
让自己的语言充满魅力和熠熠生辉,坚持原则。敢于向困难说不,用自己的智慧去战胜生活,加油。
《家》读后感 篇27
家,是一个多么充满爱的字眼。有家的人都是幸福的,不在于你贫穷或富贵,这都是因为爱!住在巴黎大桥下的阿曼德亦是如此。
《桥下一家人》这本书讲述的是一个住在巴黎大桥下的一个老流浪汉——阿曼德,他突然发现自己的地盘被三个陌生的小孩子和一只小狗霸占了,他既吃惊又生气,打算把他们赶走。但是,在与他们的接触中,他突然改变了想法,开始喜欢起这群孩子来了。阿曼德的内心被这种浓浓的家的感觉温暖了。为了给孩子们一个真正的家,阿曼德以自己崭新的精神面貌,成功地找到了一份工作,过上了快乐而自在的生活。
家,是爱的源泉,是包容的开始。一个人只有真正拥有了家才会拥有爱。这就是这“桥下的一家人”所告诉我们的.。虽然阿曼德什么也没有,但是,他有一颗真诚的心。体会人间真情,感受爱的真谛、人性的真善美,揭示爱与责任,这难道不正是这本书所告诉我们的吗?
在这本书里,爱能够战胜一切,爱能够创造奇迹,爱能让这贫穷的一家人度过一个又一个危难,迎来新的希望。我始终相信:有爱的地方就有家。即使是在冰冷刺骨的桥底下,寒冷的风也吹不散一家人温暖的爱。家的概念不仅仅是一座栖身的房子,无论你身在何方,只要向阿曼德一样,在心中播撒下爱的种子,心中就会涌动一份家的温暖。
这本书不禁使我想起了一则新闻:一位年过七旬的老母亲,为了寻找自己失踪了三十一年的儿子,四处奔走,风餐露宿,遇到再大的苦难也不会放弃寻找亲生儿子的念头。终于,在千辛万苦的寻找与社会好心人的帮助与支持下,母子两人圆满的团聚了,老母亲紧紧地抱着儿子嚎啕大哭。我看到这则新闻后,眼角也微微有点湿润。令我感动的是:这位老母亲已年过七旬,几乎倾家荡产也没有打消寻找儿子的念头。难道这不是爱的力量吗?难道爱不能战胜一切吗?
是啊,桥下都可以是家,只要有爱就有家。在遇到困难的时候,眼前就像有一层怎么也穿不过去的雾。想要穿过去,就得需要家,需要家人的帮助与陪伴。他们就像你的指明灯,照亮你前进的道路。相信吧,有爱就有家。爱能战胜一切!
《家》读后感 篇28
今天我读了《一家人全醉了》的故事,觉得这个故事既非常好玩,让我大笑不已,又使我受到了很深的教育。
故事讲了在新年的头一天,笨狼的`爸爸妈妈带着笨狼到外婆家拜年。外婆非常高兴,就把珍藏了很久的老黄酒、草莓酒搬出来给笨狼爸爸、笨狼妈妈喝。笨狼看见爸爸妈妈喝得那么香甜,非常好奇,也想尝一尝。可是爸爸妈妈都说小孩子不能喝酒,不给笨狼喝。笨狼很不高兴,谁知道外婆心疼她的外孙,偷偷地在笨狼喝的可乐里加了黄酒和草莓酒。结果啊,笨狼一家都喝醉了。吃过中饭,一家三口就回家了。回家后,因为喝醉了,他们都不能好好做事。煎鱼把厨房烧着了,放水把浴室淹没了,笨狼把自己当成风筝了。如果不是聪明兔爸爸及时赶来,恐怕就要了酿成大祸了。
读了这个故事,我悟出了一个道理:对小孩可不能太娇惯了。笨狼外婆因为娇惯自己的外孙,差点使他们一家小命难保。以前我们老师给我们讲过一个故事,也是和娇惯孩子有关的,那是已经造成严重后果的。有一个小孩他偷了一根针,他爸爸见了,还夸奖他,啊,我的儿子真能干。这个孩子在这样的教育下,更喜欢偷东西了,一直到他大了以后,他偷了很多东西,被判了死刑。临死之前,他要求对他爸爸说几句话,当他靠近他爸爸时,一口咬掉了他爸爸的耳朵,说:“你才是罪魁祸首,你不该娇惯我!”
其实想想我们现在的小孩,很多人在家里都是被娇惯的。比如说我吧,我奶奶就非常溺爱我,我叫她干什么她就干什么,我做了错事她也不批评我,妈妈教我她还会怪妈妈。幸亏妈妈做事也很坚持,才没让我变成坏孩子。今天我要对奶奶说:以后可不要娇惯我了!小朋友们,你们觉得我这样说对吗?
《家》读后感 篇29
很小的时候就看过巴金老先生写的激流三部曲之一《家》。长大后闲来无事随手还会翻翻这本书。
《家》以娴熟的艺术手法,塑造了众多富有典型的形象。每个形象都写得血肉丰满、个性鲜明、栩栩如生。
小说中的人物有七十来个,其中既有专横,衰老的高老太爷,荒淫残忍的假道学冯乐山,腐化堕落的五老爷克定,又有敢于向死向封建专制抗议的刚烈丫头鸣凤,温顺驯良的梅芬,善良厚道的长孙媳瑞钰等;以及受新潮思想、向往自由平等的觉慧、觉民、琴等青年觉悟者和叛逆者的形象。其实,《家》一书是写在中国社会剧烈大变革时期一代青年走过的历程。觉新、觉民、觉慧三弟兄代表了三种不同的性格,他们出身在四世同堂,黑洞洞的大家族公馆中。因为性格的不同所走的人生道路也就完全不同。
书中还有一个特别显著的气息:到处闪耀着青春的色彩。这种单纯而自然的环境就是作者本人所写的那样:“永生在青春的原野”,“我始终记住:青春是美丽的东西。而且它一直是我的鼓舞源泉。”
总之,《家》这部作品从思想内容上,对摧残人的青春、生命的封建礼教和封建专制制度进行了愤怒的控诉,对那些在封建礼教的重压下受苦、挣扎最后作了牺牲品的人们寄予了无限的同情,对那些为争取自由的'生活而奋斗的人们进行了大力的歌颂。
这个社会永远都是在进步的,并不会因为有什么不进步的羁绊而停止,而且它也不能够停止;没有什么可以阻挡得了时代的潮流。在走过的途中,它会喷发出应由的水花,这就会形成一股股奔腾的不息的激流,具有排山之势,向着唯一的海流去。作文
《家》读后感 篇30
自从读过《肩挑一个家》这本书之后,我就对故事内容念念不忘,她的精神使我感到非常的感动!比起我自己,还差得远呢!
书中的一个主人公赵乔乔,因为长得高,所以才刚刚开学第一天,就被同学们认成老师。为此,赵乔乔曾多次在妈妈面前埋怨过她为什么要长这么高。妈妈也感到疑惑不解,她刚出生时,比普通孩子都小,可是突然间,赵乔乔就如雨后春笋一样开始溜溜地向上长。
虽然赵乔乔不和正常人一样高,但是她却有一颗善良的心。老奶奶收养的流浪猫“点点’’弄丢了,赵乔乔偶然间找到了它,自告奋勇当起了保姆,细心的照顾它。为此,点点非常喜欢赵乔乔。
有一次,点点把一不小心把赵乔乔的手抓破了,妈妈一怒之下,要将点点赶走,经过赵乔乔苦苦哀求,终于为点点免了死刑。
当然,她还有一颗难得的女儿心。
故事发生在一天清晨,妈妈送赵乔乔上学,结果,一个工人肩上的灯箱朝妈妈扫来,她连忙抱住妈妈,而自己的'额头上被狠刮一下,立即出了一滩血,留下了痕迹,但她笑了笑,却不以为然的说:“这是爱的痕迹。”
现在想来,赵乔乔的那颗心,在我们身上都快灭绝了。期末考试后,我觉得语文和英语考得还不错,就是数学不怎么理想,91分但是总体还算行,于是,我天天骄傲自大,吹牛。家里的人都听腻了,已经背到滚瓜烂熟的地步。妈妈见了,细心的教导我:“你呀!真是井底之蛙,成绩好的人多了!”就为了这点区区小事,我们俩人便吵了起来,结果,惹到妈妈伤心。哎,回想当初,我真是生在福中不知福呀!而小时候,妈妈经常为我干这干那的,我却这么对她······所以,我们长大后一定要“乌鸦反哺”,孝敬自己的妈妈。
我看完后,明白一个道理:要像赵乔乔那样拥有一颗“完整的心”。
《家》读后感 篇31
家,一个因为充满爱而温暖的地方,给人们的印象总是那么美好,温暖,慈祥。而巴金笔下的这个旧社会大家庭却如同恶魔,一个噩梦。
小说中,许多情节都让我感受到悲愤与痛心,我是多么庆幸自己是一个从新社会走出来的孩子。那吃人的封建社会已经被无数被折磨的
先人深深埋下。他们愤怒了,他们爆发了,无法忍受再看陪死的生命了。他们开创了新的时代,那条饱含女子血泪的路,我们不必重走,新人多么幸运!
书中,明明白白的为我们展现了埋没在封建社会的过程。梅,年轻貌美,因母亲的态度,与自己深爱的高觉新擦肩而过,早早守了寡,抑郁而病吐血而死。瑞珏、鸣凤等等数不清的少女都在青春如火、豆蔻年华之时,被旧势力推上断头台。
还一个懦弱的典型,那就是高觉新。本有着大好的'期盼与前途,为了不敢去担任不孝的罪名,他忘记了梅,屈服了,只是因为在旧势力前退缩了,屈服了,可他得到了什么?什么也没有。失去梅,失去贤惠忠贞的妻子,失去无数个反抗的机会,甚至当了一个刽子手。他失去爱情,失去原本美好的生命,高老太爷的封建思想、整个迷信夺走了多少青年人的生命。
我们需要逃出旧势力,正如觉慧所说的:“我是青年,不是倚人,不是愚人,应该自己把幸福争夺过来!”
《家》读后感 篇32
小说主要以觉新、觉民、觉慧三兄弟的故事展开,他们生活在四世同堂,充满复杂关系的大家族公馆里。那里没有青春,没有幸福,没有温暖,也没有人情味,有的只要压迫、拘束与折磨,让人看尽了悲欢离合,各种的嘲笑,还有表面的虚伪、邪恶,背后的黑暗、腐朽,那是中国旧社会常见的封建大家族的缩影。
可就是在这种环境下,出现了叛逆者,觉慧三兄弟都有反抗意识,只是觉新由于身为长子的责任和各种原因,最终放弃了,而与觉民相比,觉慧显得更激进,反抗得更强烈。
或许因为觉民与觉新替他担当很多责任,觉慧无所顾忌地追求新思想,是进步的新青年,个性明朗、敢爱敢恨,从来都不愿做任人摆布的傀儡,和哥哥有共同的理想与事业,他常常贪婪地阅读《新青年》等新刊物,即使被祖父关在家里,也要通过诗报等了解时事,他参加反军阀请愿,也参与罢课、游行,还积极参与《黎明周报》的工作,写一些反封建的文章,无时无刻不在期待着新时代的到来,无时无刻不走在通往希望与光明的道路上,且从未放弃过新思想,从未放弃过理想与追求。
他觉得人人平等,不应有等级之分,所以他从不乘坐轿车,并平等对待每一个下人,可是公馆里却是充满了不公,女人的地位总是低人一等,而奴婢又像物品一样被人给来给去,那里的人永远做着不避要的'牺牲品,以致鸣凤投湖自尽,梅芬郁郁寡欢致死,瑞珏痛苦着分娩而死,这些疼痛都更加坚定了觉慧反封建的决心,也让他更清楚地看到旧制度的缺陷与不足。
同时,觉慧也有不自信的一面,练习话剧时也曾感到紧张和不安,“我不晓得什么缘故,我一上讲台就慌了。好像有好多人在看着我。”他有时也会矛盾,会犹豫,他喜欢鸣凤,可她是丫头,婢女与少爷之间永远隔着一条难以跨越的鸿沟,他觉得爱情与理想不能两全,甚至会遗憾和抱怨她没有像琴那样的出身。他曾给过他鼓励、希望和勇气,他的爱也在黑暗中给过她光明,因而她爱得无怨无悔又不求回报。可他最终还是放弃了她,她的爱终究比他的更坚贞。
“一个希望鼓舞着在僻静的街上走的很吃力的行人—那就是温暖、明亮的家。”可是觉慧却始终觉得家是一个狭小的笼,所以他不愿像大哥觉新那样惟命是从,持“作揖主义”“不抵抗主义”,面对拥有绝对权威又专横、衰老的高老太爷,他从未害怕,他敢反抗高老太爷的命令,他支持和帮助觉民退婚……他做了那样多,最后他做了别人没做过的决定,他早已对这个家感到痛恨,无奈而又厌倦了。他看到每个人都是那样的痛苦,那样多的眼泪,周围的悲剧是那样多,而“这个悲剧的受害者又往往成为另一个悲剧的制造者的帮凶”。他再也没办法忍受了,他已经忍了十八年了,他现在就要离开这个死气沉沉、布满乌云的家,去到上海、北京去,哪里有他的理想,他相信新的思想总会代替旧的,就像皑皑白雪,“上面留着重重叠叠的新旧脚印,常常是一步踏在一布上面,新的掩盖了旧的。”
所以,他独自一人毅然离开了他生活了十八年的家,怀着不知是快乐还是悲伤的心情到未知的城市和未知的人群中去。
《家》读后感 篇33
一开始通览书单,我最先决定读的书便是易中天的《先秦诸子百家争鸣》,易中天的名声曾经在央视百家讲坛的品三国里就听到过,因此对他很感兴趣。我最讨厌的历史教师就是那种在课堂上一副老气,总是照本宣科,把我们看得到的文字再复述一遍,甚至为了只是考试而划重点,我喜欢那种教自己理解的历史,用自己的话语方式让历史“复活”,让历史走近生活走近我们学生的历史老师。高中时期虽然学的理科,但有幸遇到了一位年长学识渊博的历史老师,他就能够将自己理解的东西生动的展现,历史课上的很有味道。
而易中天以自己高超的讲课艺术,把哲学史、思想史上这个抽象、深奥、复杂的话题,讲解得深入浅出,生动活泼。他的睿智和他的幽默深深地折服了我。我最先看的篇目是有关老子和庄子部分的,因为高中时期曾经对庄子的“上善若水”这句话极为喜爱,而老子也似乎成为了“智慧”的代名词。老子给我的智慧是指弱者生存。大家可能会想到我们都知道进化论,进化论的观点是物竞天择,适者生存。而老子的似乎可以说是物竞天择,弱者生存。而易中天就可以把类似思维含量高的东西以问题的.形式表述出来,比如,“我读《老子》这本书,感受有三个字:老、大、难”。这句话很吊人的胃口,我立马想去了解怎么就“老、大、难”了。他后面的文章语言也很幽默诙谐,很能够吸引我的注意力,至少在看的时候不会太累。老子的“弱者生存”理论着实能够让一些出于劣势的人得到些许安慰。同时我觉得强者同样可以从中学到很多东西,每个人都会有处于劣势的那一天,以退为进,才是大道。易中天谈到了要能忍能装,现实生活中忍辱负重,卧薪尝胆最终报仇雪恨的并不少,可是真正能够做到遇事不冲动的人又有几个呢?于我而言,我需要学习的就是在各种情况下学会冷静,只有冷静了才能正确权衡利弊,才能继续去“装”。
至于庄子,如他所说,最善的人如水一般。水能够滋润却又不与相争,而停留在别人都不喜欢的地方(低洼处),所以是最接近“道”的。最善的人,最善于选择地方,心胸善于保持沉静而深不可测,待人善于真诚、友善,说话善于恪守信用,处事能够善于发挥所长,行动善于把握时机。如果为政者如此,就能把国家治理的井井有条吧。“润物细无声”是我想到的一句话,不管是植物还是动物,但凡是有生命的物体都是离不开水的。这里,水就成为了所有人身边不可或缺的一个东西。“以柔克刚”也是极为高明的一条处世之道。而水应该是当之无愧“柔”的典范了,滴水穿石就是最好的写照。特别是在这个弱者强食的社会,当所有的人都在极力变得更强大而忘了很多生命的本性时,只有如水一般的人会给人舒适之感,让人信任、亲近。君子之交淡如水,平平淡淡、明净、清澈的朋友关系便成了对友谊至高的评价。我自己对“水”极为推崇,这或许和我的性格亦有关系。
《家》读后感 篇34
平常我们骂人“笨”,可能总会说:“你怎么笨得像狗熊!”殊不知,那些动物们也是有感情的。特别是藏在沈石溪小说里的那些动物们。
听,母熊大白掌牺牲性命只为了救小熊崽时的那一声吼,蠢熊吉帕求巴康艾诺将妻女找回来的哀叫……看,北斗星在珍宝怀中撒娇的模样,黑熊演艺明星阿宝在台上表演的`舞步……其中,使我印象最深的是最后一篇故事——美女雄狮
在这篇故事中,令我最反感的,是那个道貌岸然的翁导演。令我最感到可惜的,是狮子辛尉。好好的一头狮子演员,竟为了一部影片变成了凶恶的食人狮。出尔反尔的翁导演让孙曼莉丢了工作,还为了他的收视率欺骗孙曼莉。“孙曼莉啊孙曼莉你出卖了辛尉,到头来还被翁导演坑了,还害了金丝猴雅娣被抽个脖儿拐,最后却栽在了自己的手里。你可真笨啊!”每次看完这一篇故事后我总这样说。
感情,不止只有人类拥有。动物、植物都有感情。像兄弟情、姐妹情、骨肉情等。千万别糟蹋它们啊!
《家》读后感 篇35
我读了一本好书,叫做《黑熊舞蹈家》这本书由8个小故事组成,其中中最令我感动的是《母熊大白掌》
《母熊大白掌》这个故事中的“我”是用平生的第一次打猎发生的事情为题目写的。这个故事充分体现了母爱的'伟大!这篇故事是以时间顺序写的,运用了很多好词佳句,把故事写的更加饱满。
我读过这本书后,鼻子一酸,差点掉下眼泪,是呀,母爱是多么的伟大,我们天天生活在爱的海洋里,一定要学会感恩,感谢父母为我们做的一切……
《家》读后感 篇36
今天,我读完了巴金先生写的《家》这本书,它使我感到震撼,也使我了解到了民国旧制度的残忍。
《家》这本书主要讲到的是高公馆里第三个儿子高觉慧在公馆里经历了因为参加督军署请愿被祖父关禁闭、梅表姐之死、鸣凤之死、哥哥逃婚、祖父之死等一系列事情后,明白了公馆里貌似和平相处,其实都在明争暗斗,为的就是争夺高家的财产,于是下定决心,偷偷逃出了这个像笼子一样的家。
看完这本书,我终于明白了旧制度是怎样害人的。像觉慧的大哥觉新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他从小就好学。本来他可以到外地留学,但是祖父下定的一场婚事彻底地把他的梦想打破了,而且娶的妻还不是自己喜欢的女子。但是他顺从了,这里他就没有三弟觉慧敢闯:觉慧他什么都敢做,不管家人怎么反对,他都要去闯一闯试一试。就算被关禁闭,他的心也依然和他从所赞成的事业在一起。所以这两弟兄的`心灵可能会有一些代沟。我觉得,在那个时代,做人就要像觉慧那样敢闯敢做,脾气要硬一点,如果你处处都让着别人,顺从别人的意见而违背自己的意愿(就像觉新那样),别人就会欺负你。脾气硬一点,别人就不敢来惹你。这也许就是为什么觉慧在外面惹了事,而长辈都把觉新骂一顿的原因吧。
总而言之,我觉得觉慧出走这件事做得是对的,觉新应该改正自己的行为。
《家》读后感 篇37
家,对我们来说是温馨,舒适,安心的代名词。它是幸福的港湾,庇佑着我们这些稚嫩又天真的孩童。而我们也满足地处于父母的怀抱中汲取温暖与幸福。
但是,在《家》中,在这个由四四方方的砖瓦组成的院子里,在这个抬头看不到广阔天宇的囚笼中,在这个封建礼教压制灌输的孕育之下,里面的孩子就这样长大了……
他们接受着同样的现实,但是却演绎了不同的人生,在这无边无际的黑暗中,他们又处在怎样的漩涡中挣扎?这部书中我最欣赏的是老三觉慧,他是一个有思想,不听天由命的抗争者。许是他的两个哥哥的经历让他处于理性的叛逆中。他关心时事,他热血沸腾,他对所有人都一视同仁。许是他有一颗悲天悯人的心注定了一段悲惨结局的恋情。他喜欢上了婢女鸣凤!这在那个时候是相当不允许的!鸣凤是一个机灵天真,清秀勤劳的姑娘。他们并没有过多的交往,但是,彼此的心意是相同的。最后,在觉慧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在老太爷不可更改的命令下,鸣凤宁死不愿嫁到别人家,不愿悔了清白。于是啊,她悄无声息地投入冷冽的湖泊中。在死前,她在挣扎,她在等那个喜欢的男人温柔的呼唤她的名字。可是,没有,没有人在意她的死活吧!她活着没有任何希望,她选择了死亡。不,她是选择了解脱!不知她在尚未沉底的那一刻,她是否后悔。可怜的觉慧是在第二天,她死后才得知的,他后悔,他悲痛,他跪在湖边等心中的`她告诉自己这是一场梦。可惜啊,现实不是个善人。这一场悲剧就以她的死终结了,但在他心中留下的殇却怎么也挥不去。他发觉在这个所谓的“家”中,他没有任何思想,这个“家”中没有温馨,只有无穷无际的折磨!是呀,它要把人折磨成怎样才肯罢手呀。于是,已经失去信心的他选择了逃亡,逃离这个樊笼,逃离这个没有一点人情味的家。同样老二觉民已失望,老大觉新也无可奈何的忍受着。
于是啊,一个好端端的家变成了这样。
若是这样的家拿到我们现实生活,我想没有几个人能受得了吧!即使如此,真正珍惜家的意义的又有几人?因为一些小事就离家出走,因为在一件衣服的颜色上有分歧闹离婚的人,甚至还出现了一些家暴的行为等等,这应当引起我们的反思。社会在进步,亲情却在淡泊。以史为戒,我们应该有些改变!
《家》读后感 篇38
《终极一家》在我生活中缺席已经两天了。他不知不觉的就那么走了。
还记得当初刚接触一家的情景,自己正为《终极一班》的结局而愤愤不平时,听说要拍他的续集,就感觉希望来了。于是从6月盼到暑假,再从暑假盼到开学。一日一日的等,一日一日的盼,漫长的3个月把自己大部分上网时间都花在了搜索关于《一家》的新闻上。终于盼到了酷炫的片头曲,华丽的人物着装,还有我们最爱的偶像一下子就投入到剧情的'跌宕起伏里。我承认我确实有一段时间对《一家》烦了腻了,那是我在听说了《一家》会有50多集时。对于一部偶像剧来说50集这个数目是有些夸张,况且偶们粉丝为了他一天天为了他喝不下水吃不下饭,就为了他一天就1集,一星期就5集,逢到周末还得长长的郁闷一下,到了20多集的时候,剧情发展已经墨迹到人神共愤了,偶们粉丝能不怒一下吗?所以偶怒了!就个自己痛下决心说偶不看了,可没有用,到了9点偶还是反射性的打开电脑PPS等我反应过来时,《终极一家》已经在画面上了。我无语了
可今天《一家》真的从我的生活中消失了。憨憨的夏天,嚣张的鬼龙,可爱的盟主,痴情的兰陵王,卤卤的夏美和她那没怎么出场的鬼娃,最后是吝啬的夏宇和没啥戏份却依然自恋的鬼凤,还有好多我就不一一列了,总之他们就这样走了把我的心也带走了。想想当初还真不应该认为50集多啊!瞧瞧,现在嫌少了不是。
当然偶还是和大多数人认为这是个不完美的结局,为什么好多地方都删了,又有好多地方太墨迹,可是毕竟一家已经结束了,说了也只是枉然。作为粉丝偶唯一能做的就是祝《终极一家》一路走好,早日生个小宝宝嘿嘿!就是续集。别多想!!偶也永远的永远永远的为一家的所有演员加油。
《家》读后感 篇39
“命运”这个词,我们能够简便用笔在几秒钟之内写完,而真正的意义,却要用一生去诠释。我固然相信“人定胜天”这个说法,可是很多时候,人力在命运面前是显得那么微不足道,甚至于每一次的挣扎却是推向更深的深渊的魔手。
他们,是家的一部分;他们,进行着爱与恨、情与理的冲突;他们,或压抑,或挣扎,或抗争;他们用自我的方式奏着生命之歌。
《家》给我们塑造了专横、衰老的高老太爷,荒淫残忍的假道学冯乐山,腐化堕落的五老爷克定这些形形色色的人物。又有敢于向死向封建专制抗议的刚烈丫头鸣凤,温顺驯良的梅芬,善良厚道的长孙媳瑞钰等。以及理解新潮思想、向往自由平等的觉慧、觉民、琴等青年觉悟者和叛逆者的形象。
最让我同情的不是投湖自尽的鸣凤,也不是守寡病死的梅芬,而是处于“长房长孙”的特殊地位的觉新。他爱着一个人,却同另一个人结婚生子;而后陪着与自我相守的人,又放不下爱着那个人。从始至终,除了最初他和梅芬的那些相处,我看不到他真实的灵魂。不是不想逃,不是不想任性,不是不想挣扎,只是身份将他压在了无形的五指山下,所以,他不能。
觉慧口口声声称他的哥哥为“无反抗主义者”,却不知大哥注定是十字路口上最艰难的徘徊者,时代的牺牲者,他上承高老太爷的威严,下启羡慕着觉慧的勇敢与追求。如果他处在觉民觉慧的位置,他断不会再这样压抑着自我。
他很清楚地明白若自我放下了这些担子,这个腐烂、溃败的封建大家庭仅有走向灭亡的道路了,这对一个骨子里还很传统,舍弃不了“大家”的男人是无法容忍的。于是他选择放弃自我的幸福,埋葬自我的感情去成全这个家庭。
我们没有权利去批判他的选择是对是错,只能说这个看似能够选择的题目,其实仅有一个选项。最终,他只能将自我的愿景寄托于觉慧,期望他享受不到的能够由自我的弟弟去领略,这不是他的放弃,恰是他的期望,让别人替自我幸福也是一种无奈的幸福。
这是一个默默承受,不懂反抗的人,那么反抗的人有什么结果呢?
作为高府丫鬟的鸣凤用死亡控诉了这个吃人的封建的社会。最初,她以为能够用自我的方式爱着高高在上的觉慧,她不求相守,只愿能够一向远远望着,不奢求,不指望能进一步靠近,出乎意料的是觉慧竟也爱着她。
看似毫不费力就能够满足的'愿望,鸣凤却不能,因为她只是一个丫鬟,丫鬟没有过自我想过的生活的权利,从被主人买下的时候开始,她就没有了主宰自我命运的权利。只是她太晚才看清。鸣凤久久等着期望的火光,她单纯的以为和覚慧的感情能够改变她的命运,仍摆不脱命运的安排,她被要求嫁给一个老头子,尽管她怎样恳求,也逃不了,绝望中她只能选择长眠地下。
湖水成了她的最终归宿,这是一个杯具,也是完美的结局,没有屈服,而是自已选择归宿这就是很勇敢的,在那个年代来说。觉慧开始让我认为他是爱着鸣凤的,而后我越来越怀疑,那是爱吗?有那种爱,即使爱的人死了,却仅有叹息,而没有多少悲痛表现的吗?我本以为在鸣凤死后,觉慧会哭天抢地,甚至于撕心裂肺的“殉情”,哪知他会那么淡定,然后渐渐淡忘,又去追逐自由。
其实这只是一种小青年的反抗心理吧,不想理解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追求一种新鲜的感情,并非什么爱。只可怜了鸣凤,死心塌地换来一场空。悲哉!
小说中一个又一个的人物,向我们控诉着封建礼教对人生活的残骸,想说不能说,想爱不能爱,有的是无止境的约束和看不到光明的未来,不挣扎不甘心,挣扎了又是徒劳,怎样都是错,进也不是,退也不是,就一个字能够形容——难。
《家》读后感 篇40
出色的雕塑家读后感 “你就是那座雕像,只要去掉外面的边边角角,就能获得完美的自我”,读完《出色的雕塑家》,这句话叫我百思不得其解。自己怎样雕刻自己?经过我反复思考,终于明白了,要有一个完美的自己,就必须把自己身上的毛病、不足改掉。 我有一个大毛病那就是粗心。昨天妈妈说:“如果今天在赵老师那里拿佳作,在厉老师那里数奥全对,那么就带你去游泳!”“耶!”赵老师那里,创编一首诗歌太险了,经过修改,正好95。5分,难关度过了。我觉得数奥简单,一定能全对的。8道题,我没用十分钟全部搞定,没经检查就直接给老师看了。“第一道题就没写单位。”厉老师严肃地说。“啊?不会吧!”这一个沉重的打击,给了我当头一棒,游泳泡汤了。
回到家,面对妈妈期待的`眼神,我无言以对,重重地低下了头。妈妈满脸的希望,瞬时间消失,浮现的是失望与伤心,我偷偷地看了妈妈一眼,心中羞愧难当。妈妈,我又一次辜负您对我的期望,我知道您,在车里等我的时候,多么希望看到一个活蹦乱跳的我奔向车子,才刚拉开车门,我欢叫着喊:“妈妈,我可以去游泳喽!”可是我又一次扪心自问,粗心,这个致命的敌人,我何时才能彻底消灭它! 阅读练习也是我一大弱项。我对阅读有着深深的恐惧感,不相信自己,上次期末考光阅读就扣了6分。妈妈也非常着急,特意把我送到赵老师那儿强化语文。在赵老师的悉心指导下,渐渐地,我找到了阅读的方法与奥妙,不再害怕阅读了。 我要创造一个完美的自己,把粗心的毛病改掉,把阅读弱项强化。那样,我的成绩定会更上一层楼,我期待着,我努力着。
《家》读后感 篇41
《家》的是著名作家巴金,《家》,《春》,《秋》是三部曲。其中我最喜欢的是《家》。
书中的高家虽然是名门望族,但是却十分的封建。高家的觉慧、觉民兄弟十分顽强地抗争着家庭给他们的不公。和他们相比,高家的长孙觉新却十分假设弱。如果他再勇敢一点他的太太就不会死,如果他勇敢地追求幸福梅表姐就不会痛苦的.死去。
最后觉慧看清了这个家族的腐朽,决定自己出去闯一闯,寻找属于自己的。
最让我敬佩的就是丫鬟鸣凤,她虽然知道自己处于什么样的地位,但是她会为命运的不公对抗。她因为不愿意做姨太太而跳河自杀。她很勇敢也很无奈,无奈自己的力量太小了。
巴金写的这本书,写出了他对社会的不满。
刚刚读完的时候是澎湃的,但是并不是很能引起人的共鸣。也许是时代太过遥远的缘故,但是这部作品不能够给人很深刻的感想和精神的动力。
袁泉说她觉得巴金的白话文比鲁迅的好,在当时这样的白话文巴金算是造诣很深。我不大同意她的看法,但是也没有反驳。
相比较我比较偏爱鲁迅。是很好的文字。
虽然题目是家的读后感,但是已经一点也没有想要写读后感的想法了。
我不同情书中的任何一个人物也不喜欢觉慧这样的人我觉得他很冷酷。从他身上才可以看出中,而不是从所谓的封建礼教的者觉新身上。
书中有一点个人英雄主义的色彩,所强调的牺牲让人并不能明确的看到价值。
但是在那个迷惘的年代,已经很难能可贵了吧?虽然现在无法理解。
家并不是没有可取的地方。相反有很多。但是都不够深刻。
《家》读后感 篇42
在这个暑假里,我看了一本书《班级宠物一家亲》。这本书的主要角色有主人公李彦宽、杨自热、人见人逃的女生四人组。。。。主要讲述了李彦宽的妈妈买了一只可爱的斑点狗牛牛,但却说是送给表妹的的礼物。与此同时,班里来了一位新老师,新老师鼓励同学们积极养宠物,为自己的宠物开博客。一时间,很多同学都养了宠物,并为自己的可爱动物开了博客,记录宠物的各种乐趣。最后,斑点狗牛牛成了"小燕子"李彦宽的宠物,原来是妈妈逗她的。小燕子和大家一样,感受到动物陪伴成长的快乐!
我很喜欢这本书,感觉就是在说自己的故事。困为我也很想养一只小狗,但爸爸嫌脏,不同意。书中有一句话我最认同的:大人们总认为,我们养宠物是专供解闷的。其实,小动物不仅仅是宠物,还是我们忠诚的朋友。当我们欢喜或悲伤时,都可以向它们诉说,它从不会厌烦。所以我很想养一只小狗,作我的动物朋友!
在这个暑假里面,我读了伍美珍姐姐写的'《班级宠物一家亲》,这是一本好书,就让我跟大家分享一下吧。
“小燕子”李彦宽的妈妈买了一只斑点狗回家,他的名字叫牛牛,妈妈却告诉他,这是准备送给他的“表妹”的,与此同时,班里来了一名新班主任鼓励大家养宠物,开博客,过了不久,同学们都拥有自己的宠物,最后,牛牛没有送给“表妹”,妈妈跟他开玩笑的。
《家》读后感 篇43
抽丝般的细碎漫长,终于还是把巴金的《家》给读完了,虽然匆匆忙忙的赶在开学前面,但也庆幸着终是把它读了。
巴金老先生的激流三部曲《家》,《春》,《秋》,他说它们代表了他创作的最高成就,但是真正读过它,品味过它,感受到过它所带来的震撼的又有多少人呢?
恼恨自己出生的晚了些,未及赶上那个时代,对于书中的青年应有之热情无法去亲历着体验了。对于封建制度那个早已陈死的东西,因为没有受过它的毒害,也生不出恨意。书中能引我同感的,却是那些对于成长的感慨于无奈,甚至是带着感伤的怀念。这恐怕是作者所始料不及的吧。但这篇杂感却非是要发些感慨,只是想发感想而已。
小说中的人物有七十来个,其中既有专横,衰老的高老太爷,荒淫残忍的假道学冯乐山,腐化堕落的五老爷克定,又有敢于向死向封建专制抗议的刚烈丫头鸣凤,温顺驯良的梅芬,善良厚道的长孙媳瑞钰等;以及受新潮思想、向往自由平等的觉慧、觉民、琴等青年觉悟者和叛逆者的形象。其实,《家》一书是写在中国社会剧烈大变革时期一代青年走过的历程。觉新、觉民、觉慧三弟兄代表了三种不同的性格,他们出身在四世同堂,黑洞洞的大家族公馆中。因为性格的不同所走的人生道路也就完全不同。
觉慧应该是巴金老先生笔下具有一个代表性的新青年的一个典型人物。觉新与觉慧是书中两个性格很对立的人物,一个逆来顺受,一个从不屈服。觉新总是为了顾及别人的感受而委屈自己,觉慧坚持自己是对的而不会太在意别人。在那个时代大背景下,作者有意把觉新置于悲剧之地来警醒青年,又把觉慧塑造成觉醒青年之典范以引导青年走向自由之路。但在现今这个社会,以在下拙见,觉新未必不可取,而觉慧又未必可龋。觉新顾及家庭的和谐,宁愿将许多痛苦自己担下,屡为别人意念而委屈自己,如此博爱、牺牲之精神当为世人之楷模。其不可取之处是明知别人是有意的伤害而逆受,近于懦弱,珏之死实是大过失。为人当有博爱、牺牲之品格,凡事多替别人想想实是社会温暖之根源,但博爱之人更需有明辨是非之眼睛。觉慧之性格于当今社会可取之处不可太多,无论自己如何的正确都不可太执著于自我,许多次他对于觉新的嘲讽指责都近乎恶毒。如今之青年都如觉慧般是很自我的,无论是对于朋友、兄弟甚至是父母都不肯稍作让步,只顾及自己的喜怒哀乐而不肯替他人想半点。或许这是时代发展的必然,老年人看新人总感叹一辈不如一辈,上辈人总觉着下辈人行为方式不合情理,不顾情面。而这情理又多体现在人们相处时,懂情理的不肯伤了别人。而这些在新辈人眼中又多被责为圆滑。诚然,人们是越来越理性的,权利观念越来越强,总不肯吃半点亏。然而,人总是活在社会中的,用完与他人接触的,断不能完全不顾及别人的。
通过阅读《家》,使我深深感受到了封建社会的礼教思想:森严的'等级制度,专制的父权,婚姻不自由,人身不自由等等。高家最后被分割的命运是必然的,它揭露了这个吃人的封建社会的最终结果。封建的社会与繁琐的家族制度必将走向衰败与灭亡。
总之,《家》这部作品从思想内容上,对摧残人的青春、生命的封建礼教和封建专制制度进行了愤怒的控诉,对那些在封建礼教的重压下受苦、挣扎最后作了牺牲品的人们寄予了无限的同情,对那些为争取自由的生活而奋斗的人们进行了大力的歌颂。
这个社会永远都是在进步的,并不会因为有什么不进步的羁绊而停止,而且它也不能够停止;没有什么可以阻挡得了时代的潮流。在走过的途中,它会喷发出应由的水花,这就会形成一股股奔腾的不息的激流,具有排山之势,向着唯一的海流去。
《家》读后感 篇44
“学习雷锋好榜样”没错,雷锋是整个中华人民、整个世界人民学习的好榜样。我们作为新时代的小学生,更应该向他学习,做社会的大树,树立起助人为乐的旗帜。我看过许多关于雷锋的故事,可至今记忆犹新的就是《军民是一家》。
雷锋关心群众是一贯的,有一天,他正在部队驻地附近擦洗汽车。突然阴云聚拢,下起了雨。他连忙拉开帆布盖车,一抬头,发现公路上有个妇女带着两个孩子,肩上还背着个包袱,“叭叽叭叽”趟着泥水,在大雨中吃力地走着。
雷锋跳下车来,迎上前去一打听,原来她姓纪,从哈尔滨来,要到樟子沟去,她发愁地说:“兄弟呀,这雨浇得我都迷湖了,往哪走是正路呢?”
雷锋听了,看看她背这么大的包,还带两个孩子,天又快黑了,下着这么大的`雨,怎么走呀!就说“大嫂,你在这里等等……。”他连忙跑回宿舍,拿来了自己的雨衣给纪大嫂披上,接过孩子来替她抱着,冒着风雨送她们回家。
一路上,那孩子冷得直打哆嗦,雷锋又脱下了自己的衣服给孩子穿上,一直走了将近两个小时,才把她们送到家,纪大嫂感激地说:“兄弟,我一辈也忘不了你的情意啊!”
雷锋说:“军民是一家,何必说这个……。”
风还在刮,雨还在下,天也黑了。纪大嫂和家里人再三劝他住下,等明天天晴了再走。雷锋想:刮风下雨算什么?一定得赶回部队,明天还要照常出车呢!就辞别了他们,又浑身湿淋淋地冒着风雨连夜跑了回来。
雷锋这种助人为乐的精神值得所有人学习,希望社会上更多的人像他学习,正如巴金爷爷所说:“生命的意义在于奉献,而不在于享受”,我们要多为人民,多为社会,多为祖国做贡献。
《家》读后感 篇45
在生活中处处都有美德少年,诚实的人是“美德少年”,孝顺的人是“美德少年”,乐于助人的人是“美德少年”,坚强的人是“美德少年”……
这几天,我在读《美德少年文学故事丛书系列之肩挑一个家》这本书。它讲了100位美德少年的故事,有立夏、那身西服好帅、“小太阳”、走进大别山等故事,其中我最喜欢的故事是《给世界最美好的》。这个故事讲的是一个和我同龄的女孩在****爷爷的母校——泰州大浦中心小学上学,她总想着怎么为班级服务、为学校服务、为同学服务、为老人服务。从小学一年级以来,她就一直负责黑板报,每次她都反复端详修改,直到找不到一点差错才回家。还有一次,她们班中秋节组织去敬老院,她就带头唱歌让老人们高兴。临走的时候她还带头出钱卖月饼送给老人,使他们中秋节不孤单。“给世界最美好的”是她的座右铭,她就是乐于奉献的小姑娘——丁悦媛。
《肩挑一个家》里有许多这样的的孩子,有的父母离婚,把他们丢在奶奶家;也有一些孩子父母双亡,爷爷奶奶收养了他;还有一些孩子父母生病了,他们挑起了这个家;比起他们,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却还身在福中不知福的我们,那就太不应该了。
忽然想起我读过的《妈妈不是我的佣人》,书中的阿章觉得妈妈帮他洗衣服是理所当然的.,妈妈帮他整理屋子,妈妈照顾他是应该的……
书中的阿章是这样,我有的时候不也这样吗?用完纸随便往地上一摔,心想妈妈会帮我捡的;我的袜子从来不自己洗,总要妈妈帮我洗,吃晚饭,从没想过帮妈妈收拾收拾桌子……
对照丁悦媛的行为,我感到格外惭愧。作为独生子女,不仅有爸爸妈妈爱我们,还有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疼我们,他们都把我们当小皇帝宠着,他们不让我们做任何事情,是因为他们爱我们。我们不能依仗他们爱我们就什么都不做,把他们当做我们的佣人使。我想“感恩”、“回报”在我们这一代人身上体现得太少了
真的,从现在开始,我们应该学着“给”了。
《家》读后感 篇46
《黑熊舞蹈家》这本书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著作。这本书讲了:母熊大白掌、蠢熊吉帕、黑熊的代沟、北极熊飘逝的母爱、黑熊舞蹈家、小熊猫的筹定式记忆、狮子驱雄、美女与雄狮······
这几篇中我最喜欢美女与雄狮,辛尉原本是马戏团做好的动物演员,但却因为它有一次外出拍摄,一定要吃一匹活马,而激活了它的`野性,最终不能再回马戏团表演了。而且饲养师孙曼莉也因为欺骗马戏团,失去了一份工作。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做人做事一定要诚恳,否则会有“好”下场的。
母熊大白掌讲述了母爱的伟大,就算它受伤了也一定要救回它的孩子,不管伤势多么惨重。而且要告诫人们,不要再残杀动物。
蠢熊吉帕告诉我们熊也是可以结婚的,熊还非常重感情。吉帕是只非常非常蠢的熊,它把爱它的妻子吉斯赶出了家门,最后他无法生活,无奈之下又去寻找妻子吉斯。
黑熊舞蹈家要告诉我们的也是诚实、诚恳。因为不诚实诚恳,会酿成一场祸害的······
我喜欢这本书。
《家》读后感 篇47
大家都喜欢读伍美珍的书,都是她的超级粉丝,我也是。假期中我买了一本伍美珍新出版的书。名叫《班级宠物一家亲》。我津津有味的读着。
这本书讲的是“小燕子”李彦宽的妈妈买回来一只小斑点狗,却告诉他,这是准备送给“表妹”的生日礼物。与此同时,班里新来的老师鼓励大家养宠物、开博客。一时间,同学们纷纷有了属于自己的可爱宠物。李彦宽一方面舍不得小狗最后被送出去,另一方面和大家一起,深深地感受到了有小动物陪伴的幸福和充实的快乐。因为李彦宽的父母在他小时候就离婚了,他是个独生子。需要的是陪伴而不是金钱。
大家都说宠物是人类的知心朋友,正是这样,你在生活中遇到的酸甜苦辣咸可以向它们诉说,李彦宽在电脑上养了一只企鹅,衣服、食物哪一样不花元宝。虽然生活中养宠物也花钱,这只是侧面,宠物是我们的知心朋友,我们需要可以陪伴我们长大的'宠物,把我们的生活中变得多姿多彩,陪我们玩耍的小动物。
《班级宠物一家亲》读后感3
这个暑假,我看了一本叫《班级宠物一家亲》的书,它可好看了!
这本书讲了:“小燕子”李彦宽的妈妈买了一只很可爱的斑点小狗,但是后来妈妈却告诉李彦宽,这只小狗是送给“表妹”陈佳佳的礼物。与此同时,原来的班主任因为摔骨折了,换成了新班主任。新班主任鼓励同学们养宠物,开宠物博客。同学们都有了自己的宠物。李彦宽既舍不得小狗离开,同时也感受着和宠物一起的快乐时光。
动物同伴是什么都不可以取代的。动物是我们成长中给予我们喜悦,带走我们难过的伙伴,它们,是不可以随便替代的。它们默默陪伴着我们一天又一天。我们有什么心事对它说,说完总觉得如此开心,肆放!它们也不断地给我们快乐,令我们难以忘怀。它们不仅仅是宠物,还是我们人生中重要的一部分。小动物总是给我们带来无限的乐趣,让我们快乐不已。小动物虽然不会说话,可是,它们还是不计回报地陪伴着我们!
动物是人类的朋友,我们要善待它们!
《家》读后感 篇48
最近,我偶然翻到一篇小说,就是汪曾祺的《鉴赏家》。刚翻开那本书,我根本就没有准备看这篇小说,因为鉴赏一类的东西给我一种呆板无趣的感觉。等到我把其他的文章都看完,实在没东西看了,才不情不愿地开始看这篇小说。当然,说到现在都是一些题外话了。主要想讲的是我十分庆幸没有错过一篇好的小说。
当我不情不愿地翻看它,只看了一个章节,我就被深深地吸引了。也许是汪曾祺描述的那个时代吸引了我,也许是他的质朴又生动的语言吸引了我,总之,我被迷住了。我把那篇小说前后一口气看了三遍。
小说塑造了两个鲜活的人物:四爷和叶三。四爷是一个真正的画家。他在当时已经久负盛名。他住在大红门里面。叶三是个给大户人家送果子的,天天在红门里进进出出。于是叶三有机会见到四爷。他总是把最好的果子留给四爷,因为四爷爱在作画时喝点小酒,喝酒时只用果子作下酒菜。叶三非常欣赏四爷的画。
四爷作画时不喜欢别人在跟前,只有叶三例外,因为四爷觉得叶三是真得懂画。他觉得满意的地方,叶三总能说出它好在哪里。叶三也很喜欢看四爷作画,他总是屏气凝神,在四爷画的相当满意的地方吸气。
在他们长时间的交往中,叶三得到了四爷的很多画,每一幅上都留个名。后来四爷去了,他的画变得更值钱,很多人找到叶三家去,要买他手中的'画,他都没有同意。后来叶三也去了,他的棺材里除了他的遗骸就是四爷的画。
看完这个故事,我不觉想起了伯牙与子期的故事,我觉得高山流水觅知音。古往今来,对于美的感受,从来都不分阶级,不辨年龄。真正的艺术是永恒的,真正的知音也是难寻的。
《家》读后感 篇49
阳光明媚,艳阳高照的今日,我还在桌上全神贯注,专心致志的念完了《肩挑一个家》。这本书一会儿令我忧虑,一会儿要我惶恐不安,又一会儿令我开心。殊不知里边的每一个小故事无一不是令我打动十分的。
这本书用溫暖抵进内心的文本去勾勒了璀璨若火的青少年儿童传统美德崇高的内心。他们的故事流传远久,拥有当之无愧的具备美德少年的好称。由于她们在年纪轻轻摆脱了生活上的诸多艰难险阻,保证了一般少年儿童无法英勇奋发向上的去接受现实日常生活,保证了一般人无法想象的事儿。
当读了到电热扇胡继汕的小故事时,被胡继汕说的一句话会,我做的最擅长的是番茄炒蛋,可美味了。看了这篇小故事我认为胡继汕嘴中讲出的并不是番茄炒蛋只是番茄煮蛋而这一煮里边拥有温暖的味道,拥有幸福的滋味。又当读了到穿越重生恐怖地带彭帅的小故事时。知道彭帅要把自己的骨髓移植给宝妈们时,我的心里被震了一下,我惶恐不安的往后面看去十分想不到的是彭帅说:十三年前母亲给了我生命,今天我又将生命给了母亲。如果我的话,我不会一定会有这类胆量。
还记得有一次,我七岁时病了要注射那时候的我哭的天翻地覆就不要说要做手术了,更不要说要做手术把自己的五脏六肺献给他人了。我然后读过卖馍馍的小姑娘谢长玉的小故事后。原文中的谢长玉虽比不上卖火柴的小姑娘那般的凄惨。可是谢长玉每每天蒙蒙亮时就需要远出家门口,去县里有五十多里路,并且也要去三个地区进馍馍。假如就是我就不要说就是我是里路,我连走一里路都是会感觉身心疲惫疲惫不堪了。暑期,父亲带我到厦门鼓浪屿玩。从厦门鼓浪屿到我非常想要去的.海滩有两里路,刚开始我都跑跑跳跳,过了一会儿就汗流背脊了,看一下太阳光烈日当空,树枝的叶片早已被烧糊了。我精神不振的对一旁的父亲说:父亲,有车辆能够送大家立即到海滩就做车吧?有啊爸爸疑虑的对我说。爸,我还累成那样了,即然有车辆能够立即送大家海滩就做车吧!嗯,那好吧。父亲想想一会让对我说。如今想起来还简直极其的愧疚,这一点艰难都击败不上,我与谢长玉亲姐姐对比差别简直太大,谢长玉亲姐姐实在太不简单了!
这种美德少年保证的事儿,难道说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大家没法做到这种事儿吗?但这感人的事迹始终牢记在我的心里!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使我们用行動去收益爸爸妈妈那无私的爱。
《家》读后感 篇50
“桥下寒冷的风,吹不散一家人温暖的爱。”这句温馨的话,就像是沙漠中的一股清泉,滋润了燥热的干喉;又像冬日里的一束阳光,温暖了心房。
含着感动的泪水、带着欣喜的微笑,我读完了美国作家纳塔莉·萨维·卡尔森的《桥下一家人》,书中的一幕幕却在脑海中挥之不去:阿曼德是生活在巴黎的一位流浪汉,横跨塞纳河的大桥底下便是他的栖身之所。一天傍晚,他发现自己的地盘被三个陌生的小孩子和一只小狗占了,于是他生气地要把他们赶走。后来,在与孩子们的接触中,他逐渐改变了态度,还照顾他们,三个孩子也把他当做自己亲爱的爷爷。读到这里,我深深地震撼了,四个素不相识的人建立了一个温暖的“家”,不是亲人却胜似亲人。
掩卷沉思,什么是家?有人说,家是避风港,家是遮阳伞,家是成长的摇篮。“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
家是母亲为远方游子缝补的衣服;“烽火连三月,家书抵万金。”家是硝烟弥漫中,杜甫笔下的一封家书;“风一更,雪一更,聒碎乡心梦不成,故园无此声。”家是纳兰性德帐篷外的低吟。我有一个温馨的家,冬日里,一家人围坐在书桌旁读书看报,浓浓的书香飘满屋子;夕阳下,一家人散步在公园的小径上,留下一串幸福的脚印;出门前,家人总会站在门口千叮咛万嘱咐:“路上小心,早点回来。”
在我心里,还有一个温暖的'小家——寝室,那是八个女孩子组成的“家”,虽然彼此不是亲人,但家的温暖时时将我们围绕。瞧,谁没有了牙膏,立刻有人递过来一支崭新的;谁在睡梦中踢掉了被子,准会有人悄悄帮忙盖上;寒冬里,当你冷得瑟瑟发抖时,便会有人为你披上一件自己的大衣;每当病痛侵袭你时,总会有人抢着送你去医务室……是啊,家的概念已不仅仅是一座栖身的房子,无论身在何方,只要像阿曼德一样在心中播下爱的种子,心中就会涌动一份家的温暖。家,在每个人的心里。
家,使阿曼德决心振作;家,使人在迷雾中找到方向;家,使我不论身在何处,只要心中充满爱,都能找到一份温暖。
《家》读后感 篇51
《家》是巴金先生1932年写成的,是一部揭露封建社会本质的小说。
巴金先生曾说过,他偏爱《雾、雨、电》,可是我最喜欢的则是激流三部曲《家》、《春》、《秋》;尤其是《家》。
《家》里的故事、人物、场景,园林的幽与美,小河的静与柔,梅花的色与香,缺乏阳光的古屋,连吐在地上的浓痰,我们不但熟悉而且好象置身其中,领略着风景的优美。并且有很多东西,直到今天,好象都附着在我们的长辈身上。我读这本书是很有感想的。书中的'很多东西我认为从我们现在的家庭中都能表现出来。
书中主人公觉慧是一个有新思想在的一代社会青年,他对这个家庭的爱憎是明显的。他是这个家庭的叛逆分子,也是社会的叛徒,他有着家中其他人没有的新思想,但是我还是认为他没有主见,没有胆量,只能一个人从休戚相关,福祸与共的大家族的束缚中挣脱出来,他不能引导家中的人一起反抗,最后只选择了逃避。《家》给予这一个从旧到新的变革提供了典型的人物和故事,这一变革到今天已临末期,但还没有完全变革过来,特别是偏远的地区,男尊女卑,指腹为婚还是非常多的。因此这部书的火焰还没有完全熄灭,许多读者还可以从《家》中拾取自己的哀欢。
新文学诞生以来的小说,有很多作家在写作时都怀有一个文学以外的目标,巴金先生也是,《家》是为纪念大哥而写的,在他知道大哥去世的消息后,就放下了自己原来的“目的”,尽量接近真实。因此《家》也是一部情味最重、生活味最浓的小说,这也是我喜欢的原因之一。巴金先生对哥哥的爱从书中看得一清二楚,书中朴实的亲情以及纯洁的爱情不得不使我为之流下一行行泪水。
巴金先生1951年在《家》的《后记》最后一行写道:“我始终记住:青春是美丽的东西,而且这一直是鼓舞我的源泉。”
在巴金先生一切的作品中都洋溢着纯洁的青春气息。《家》尤其浓厚。这种气息反映一颗单纯的心灵,读他的小说,你毫不感到是绞汁写出来的,是唱出来的,是呻吟出来的,而是自然的呼吁。这不是艺术,而是天赋。正如他所说:“永生在青春的原野。”
《家》读后感 篇52
在暑假里我看了《班级宠物一家亲》这一本书,故事里面的主角是阳光姐姐作品《我的同座是班长》里的主角,他的名字叫李彦宽。一开始***妈为他买了一只小狗叫牛牛,他死党“冬瓜大总统”见李彦宽有小狗很羡慕,所以他也买了小动物。在他们的带动下,最后全班同学都买了小动物。
我看完这本书后的`感受是,我们应该爱护小动物。虽然小动物不会说话,但小动物很有灵性,和我们一定相处就会产生感情的。所以我提倡大家不要伤害小动物,并且减少对小动物繁殖的破坏。如果你破坏了小动物繁殖,那以后小动物的种类将会减少甚至灭绝。
我以前就想养小动物,于是妈妈的朋友给了我一只小猫咪,我很喜欢。但是因为我妈妈觉得小猫咪整天拉屎拉尿所以不要了。我也能理解养小动物的麻烦。
但对于有些打猎为生的人我不可以理解,我们一定不伤害动物为好。
动物是人类的好伙伴,我们都要爱护它们。
《家》读后感 篇53
这个暑假我看过很多书,但让我印象最深的还是那本《桥下一家人》。
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个叫阿曼德的人,他是一个老流浪汉,身无分文、四处流浪。直到有一天他碰到了同是四处流浪的三个小孩和一条小狗,三个孩子分别叫苏西、保罗和伊芙琳。开始阿曼德对他们很反感,后来逐渐接收了他们,并带他们去看圣诞老人,参加圣诞晚会,帮助他们逃过警察的追击……再后来还到吉普赛营地认识了三个孩子的妈妈,最后阿曼德还在孩子们的帮助下找到了一份新工作。他们互相帮助,就像一家人快乐地生活在一起。
这个故事里面的爱最让我难忘,并让我想起自己两岁那年骑三轮童车跌了一跤,脚破皮了。我一瘸一拐地回到家中时,外婆一下都没责怪我,只是心疼地给我轻轻地擦药。擦完药我心里好感动。因为有爱,人们才会互相关心;因为有爱,我们才会感到温暖。我爱我的爸爸、妈妈、外公、外婆、奶奶……,我爱大家!
祝《桥下一家人》永远传下去!
《家》读后感 篇54
温柔地对待每个母亲!
看完原著,又看完了剧集,内心还是有些许悸动。
原著对于里沙子的心理描写十分细腻,由公审一天天的推进而展现里沙子作为家庭主妇的日常。同样,当里沙子以候补陪审员的身份在法庭上遇见被告人水穗时,普通的外表和相似的背景因此激起更多真实色彩,也促发里沙子站在自己的角度维护水稻以及之后对自身境遇的思考。
而剧集的改编,将里沙子的想象(或者真实的过去)与水稻面临的窘境叠加重影,更突显两者相似的悲剧性。同时增加了多种家庭相处模式,而在多种家庭中却也透露出女性处于不同环境但却拥有同一母亲角色的无奈和牺牲。
无论是哪种环境下的母亲,都渴望自己成为一个完美的母亲,又或者,在环境的逼迫下,她们不得已必须成为一个完美的`母亲。于是,无意识的比较,无心的批评,但凡遭到不经意地迸出略带恶意的言辞和举动,都会扰乱母亲的心思。当负面情绪扩大后,又带有过于敏感的解读,从而更严厉地拷问自己:我又做错了吗?继而进一步否认自己:我不是一个好母亲,我不可能成为一个合格的母亲。
勾连起奇葩说詹青云的一小段发言:恐婚恐育,是因为我周围所有人都已经让我看到了一个完美妈妈的标准树立在那里,而我无法企及,但又无法逃避。有这样的标准,或许才使某些妈妈丧失信心产生焦虑。
最后结尾处,日剧里橘黄柔光的滤镜散落在两位年轻妈妈的脸庞上,她们微笑着,闲谈着,互相倾诉着初为人母的不安与困惑,止不住地点头以及两句“我懂我懂”的认同,恐怕只有同为母亲,方能知晓另一位母亲的不易,而即便那些曾经有过的莫名冲动和难受,仿佛也可以在这理解和宽慰间随风慢慢消散了吧。
书的封面有这样一句:我是妈妈,是妻子,是女儿,可是我也想做自己。做自己,何其简单。几时,妈妈也曾是个小女孩,她们也许懵懵懂懂地过完属于她们的少女时代,但当责任降临的时刻,她们毫无准备地扮演起母亲这个角色,来不及适应,也顾不上多言其中的辛酸,用牺牲自己人生的可能成就孩子。这也是剧集最后,里沙子选择继续回到孩子身边的母性使然。
只愿多些理解和祝愿这样默默付出的母亲吧。
《家》读后感 篇55
《从前我死去的家》是著名侦探小说作家——东野圭吾的十大低估之作之一。
书中,以第一人称的视角,讲述了男主“我”,与女主沙也加找回记忆的故事。沙也加为了找回童年失去的记忆,与“我”前往父亲生前留下的地图上的一栋房子进行调查。
按地图的指示,“我们”来到了一栋无人居住的白屋。一种难以言喻的恐惧压迫着“我”:未收拾的咖啡杯、没织完的毛衣、做到一半的作业、所有指针都停在了同一时刻的钟表。好像这一栋房在一瞬间死去了一样。
沙也加与“我”搜索了大半无,一无所获,准备离开时,沙也加盯着钢琴,僵硬地说出:“我来过这里。”
这本书是关于一个找回记忆的故事,也是一个找回自我,拯救自我的旅途。
书中,沙也加有自己的孩子,却又把孩子寄养在外婆家中,因为她不知为何会自己虐待孩子,并且没有童年的记忆,所以她认为自己不配做母亲,自己有缺陷。其实这正印证了书中十分经典的一句话:“儿时的我,已经在那个家里死去了,之后一直在等着我回来。”
我们每个人或许都有过那种一颗心没有着落的感觉,会突然觉得孤独、恐惧。那是因为,我们和故事的主人公一样,丢掉了曾经的自己。
在漫长的人生道路上,每一个部分都是独特并且不可替代的。这些部分不能因好坏而被抛弃,因为只有这一个又一个好坏不一的部分拼接在一起,你才是真正完整的`。
我们要记住现在的自己,也要记住曾经的自己,不要让过去囚禁在自己“死去的家”,记忆的坟场。像沙也加一样,敢于追寻,也敢于接受。
不要让以前死去的家成为你永久的遗憾。
《家》读后感 篇56
今天,我读了沈石溪写的一本《黑熊舞蹈家》。黑熊怎样会成为舞蹈家呢?
在阳光马戏团里有一只黑熊,它胸前有一块类似元宝的银斑所以叫阿宝。它很有天赋跳舞很棒,可它脾气很暴躁。有一次,一位记者摸了阿宝的鼻子。它就把记者的相机夺过来咬得稀巴烂。
圆球在阳光马戏团里排名第二的舞蹈家,它的脾气很温顺。有一次,一个小女孩坐在它的.头上照相。小女孩使劲揪着它的耳朵并且非常害怕以至于尿在了圆球的身上,可圆球一点也没生气。
元首夫人来马戏团访问,当看到黑熊跳舞时拍手叫好,提出要和熊共舞的要求,可阿宝脾气暴躁,导演怕阿宝伤了元首夫人。只能让憨厚老实的圆球冒名顶替。大家听说元首夫人在,立刻赶到阳光马戏团,往日冷清的马戏团立刻门庭若市,几家报社还拍下了照片。可就在“阿宝”上台时,立刻有人认出来不是阿宝而是圆球,为了平息事端,团长决定把名字换过来,非说圆球就是阿宝。这件事被真正的阿宝知道了,它非常生气也难以接受。整天恐吓圆球,团长无奈地把真阿宝关了起来,阿宝竟绝食了。
读了这篇文章,我感慨万分。真阿宝很有才可是它太暴躁以至于断送了自己的前程。可人类也不能为了自己的私欲扼杀了它的生命。我们应该关爱动物,友好相处。
《家》读后感 篇57
在极大的痛苦中看完了全书,好几次几乎是看不下去了。也就是看在它是名著的份上坚持看完了,用了三天时间,多少有一些收获,当然也少不了牢骚,就写几句算是个做个总结吧。
苔丝:这位小说的主人公,作者及现今其他一些人的评价自己看到了一些,但是就个人而言,并不完全赞同,先说说她的优点,比如当她母亲让她去认亲的时候,她心里还是极其不愿意的,如果她们不是穷到揭不开锅的话,我相信她是不会去求人的。在她受到德贝维尔的侵犯后,她还是比较有骨气的宁可自我毁灭也不要和他一起生活。还有她不肯去找安琪儿的父亲要钱也是有骨气的表现。在安琪儿去巴西一段时间后,她的钱花完了,但是她去最苦最累的农场,在对她极其不友好的老板手下也能忍受繁重的体力劳动。这些方面体现了她的好品行,也体现了她内心对独立自由的向往。这些优点放到今天看并不是所有女子都能做到的。但这并不能说她就是多么好的一个正面形象。她身上也存在着许多明显的问题,起码在我看来,有两件事她处理的极为不妥:第一,她与安琪儿交往了起码大半年,而且从订婚到结婚也有相当长一段时间,这些时间足够她与安琪儿坦诚自己的过去,但是她没有这么做,这个简单讲就是欺骗,因为如果如实讲了,她觉得自己可能就掉价了,安琪儿就不会和她结婚了。但无论如何欺骗总是让人难以接受了,没有人喜欢被骗。当然这也不是绝对的,世间之所以有谎言并不都是自私的,也许是现实太过冰冷残酷了,只能求助于谎言的掩饰了。总的来说我觉得谎言不是不能有,但是做为她和她的恋人爱的如此热烈如此不顾一切,在这种情况下,却存在如此大的谎言,这不是一个大大的讽刺吗?所谓的爱情都是建立在欺骗的基础上,还有什么值得颂赞的呢?!如若只是为了生存,换一口饭吃,那谎言也算适得其所了,但是一边爱的死去活来,一边又瞒天过海,这种爱情只能让人恶心。第二,她再次和德贝维尔走到一起,和他有了同居关系,这简直糊涂透顶,如果缺钱,那就是随便嫁个人也不能和曾经的仇人同居啊,退一步讲,如果非要和这个仇人在一起,也应该答应做他的妻子啊,再退一步讲,也要等到和安琪儿解除婚约以后啊,这件事基本就是在作践自己,要糊涂到何种程度才会做出婚内和曾经强暴过自己的人同居啊,愚蠢透顶,从这件事来看那些骂她的下流话没有一句是冤枉她的。总的来说,苔丝只是一个普通的姑娘,有过人的美貌,却没有过人的智慧,她的悲剧主要是自己的父母的愚蠢及绝对的`贫穷造成的,她父母在她17岁刚刚走出家门的时候,没有做好领路人的角色,相反做了悲剧推手的角色,还是就是真的太穷了,不然她也不会将自己送去虎口啊,和社会无关,和阶级无关,和宗教无关,和道德无关,甚至和她自己关系也很有限。
安琪儿:这个小说的男主角,他做的事基本还算得上一个绅士,除了一件事,就是自己也不诚实,隐瞒了自己曾经短暂的放荡生活。结婚当天坦白这不等于胁迫吗?虽然被宽恕了,但是欺骗就是欺骗。
德贝维尔:这个大反派,他就像是行走的狮子,到处寻找可吞吃的人,只求自己享乐,不管她人死活,追求自己想要得到的,不管用什么手段。但是许多人不都有这样的一面吗?他也曾寻找真理,也有过悔悟,但是很快他就又迷失了,除了身心的自我满足,他没有找到生命的意义之所在。
苔丝的父母:他们为了摆脱家里的贫穷,将苔丝置于非常危险的境地,他们是穷怕了吧,依仗苔丝的美貌想要攀附上层阶级,结果心太急了,加上智商欠费,把女儿推进了火坑。
最后引用易中天的话结束,反对望子成龙,反对望女成凤,反对一切成功学。做人,总结为八个字——真实、善良、健康、快乐。
《家》读后感 篇58
暑假里,我读了一本书叫《百家姓》,里面有各种各样姓氏的起源,非常有意思。此外,我感到受益匪浅。
《百家姓》是中国传统文化的精华之一,是中华民族智慧的结晶。读了《百家姓》,我知道了每一个姓氏都有不同的历史和故事。我们周围的各个不同姓氏的同学,不管家里条件如何,学习成绩怎样,可都是名人之后啊!所以我们不可以小看自己,要以那些历史中的杰出人物为榜样,不怕困难,努力学习,给自己的祖先争光。
下面我来介绍一下我的`姓氏吧。我叫徐雅茹,姓徐名雅茹,我就给大家讲讲“徐”这个姓氏的来历吧!
远古时代,东夷部落首领伯益的儿子,因为父亲帮助大禹治水有功,被赐封在徐地,建立了徐国。春秋时期,徐国被吴国所灭,徐国的后裔为了时刻牢记祖先的功绩,就用国名“徐”作姓氏了。
现在,大家知道“徐”这个姓氏的起源了吧?如果你想知道更多姓氏的起源,就来看《百家姓》吧!
《家》读后感 篇59
寒假无事的时候,偶然发现书橱内有一本书我从未见过,拿出来一看,原来是巴金爷爷的著作《家》。抽了几天时间,把它看完了。
这本书是以三少爷觉慧和鸣凤的恋爱以及觉新与瑞珏、梅芬之间的感情纠葛作为情节发展的主线,全面展示了高公馆由衰而亡的全部过程。以觉慧与觉民新青年的敢于抵抗和觉新的“无抵抗主义”反映出貌似庄严温情的封建大家庭其实是一个摧残人的青春意志和和生命的黑暗王国。
我很同情高公馆的大少奶奶李瑞珏。她在临近生产的时候,因为家中老太爷刚刚去世,太太们有着封建社会的迷信思想,说产妇的血会冒犯死者,生产时一定要迁出城外,独自住着,等待生产。又因为家中有死者,所以大家不允许大少爷进月房。结果,原本便难产的少奶奶因为生产时丈夫不在身边而难产而死。
我又很喜欢高公馆的三少爷觉慧,他敢于抵抗,敢于与封建社会的`整个制度、整个礼教、整个迷信抗争到底。在高老太爷生病时,巫师主张说全家上下每个房间里都有鬼,要把这些鬼捉完,老太爷才会康复。虽然也有不信的人,可他们依然让巫师把自己的屋子翻箱倒柜了一番。只有觉慧站出来指责了他们,最终自己的房间没被人翻。
我们也应该向觉慧那样,对大人做错的事要去阻止他们做,要敢于说出自己的委屈,有些事可以自已做主了。不要像大少爷觉新那样,做个“无抵抗主义”。大人说什么都听。最终断送了自己的爱情和逼死了妻子。
好了,听听专家的话吧:
长篇小说《家》是巴金创作中成就最高的、影响最大的一部作品,也是我国文学史上一个重大的收获。—谭兴国。
还犹豫什么,快看一看吧。
《家》读后感 篇60
《终极一家》在我生活中缺席已经两天了。。。他不知不觉的就那么走了。
还记得当初刚接触一家的情景,自己正为《终极一班》的结局而愤愤不平时,听说要拍他的续集,就感觉希望来了。于是从6月盼到暑假,再从暑假盼到开学。一日一日的等,一日一日的盼,漫长的3个月把自己大部分上网时间都花在了搜索关于《一家》的新闻上。终于盼到了!45HS3 酷炫的片头曲,华丽的人物着装,还有我们最爱的偶像。45YJS 一下子就投入到剧情的跌宕起伏里。我承认我确实有一段时间对《一家》烦了腻了,那是我在听说了《一家》会有50多集时。对于一部偶像剧来说50集这个数目是有些夸张,况且偶们粉丝为了他一天天为了他喝不下水吃不下饭,就为了他一天就1集,一星期就5集,逢到周末还得长长的GR563 郁闷一下,到了20多集的时候,剧情发展已经墨迹到人神共愤了,偶们粉丝能不怒一下吗?所以偶GW35H 怒了!就个自己痛下决心说偶不看了,可-----没有用,到了9点偶还是反射性的'打开电脑PPS等我反应过来时,《终极一家》已经在画面上了。我无语了34GAGH 。
可今天《一家》真的从我的生活中消失了。。。。憨憨的夏天,嚣张的鬼龙,可爱的盟主,痴情的兰陵王,卤卤的夏美和她那没怎么出场的鬼娃,最后是吝啬的夏宇和没啥戏份却依然自恋的鬼凤,还有好多我就不一一列了,总之他们就这样走了。。FG5HD 把我的心也带走了。。。想想当初还真不应该认为50集多啊!瞧瞧,现在嫌少了不是。
当然偶还是和大多数人认为这是个不完美的结局,为什么好多地方都删了,又有好多地方太墨迹,可是毕竟一家已经结束了,说了也只是枉然。作为粉丝偶唯一能做的就是祝《终极一家》一路走好,早日生个小宝宝。。。。D4HNHH 嘿嘿!就是续集。。。别多想!!偶也永远的永远永远的为一家的所有演员加油。
《家》读后感 篇61
最近,读了《孤独小说家》,虽然还没有看完,但已经有了一些感悟。
这本书讲的是,一位失去妻子、与儿子相依为命的小说作家,耕平的故事。失去妻子后的他,整个人变得十分的压抑,他渴望,直本奖(直本奖,写作领域里非常崇高的一个奖项)。但是一次又一次打击让他的希望慢慢的变成了奢望。但在这个时候他并没有放弃也没有为了迎合迎合评委,而去刻意的创作一些时下流行却缺乏内涵的恋爱小说,而是而是坚持把自己的写作风格。这一次他把妻子和自己的悲惨爱情故事作为写作的主题,终于凭借《空椅子》入围直本奖。
书中的一句话,“十年前的梦想,如果没有熄灭,就让它永远的燃烧吧”让我感受颇深。首先“梦想”吸引了我,十年来耕平一直有一个梦想,获得直本奖。并努力朝着这个方向迈进,虽然希望仿佛离他越来越远,但他一直没有忘记他的梦想,最后他的成功向我们证明,成功的路上不能没有梦想,梦想对于我们来说是前进时的方向。比如说我们高中生,当前的梦想是高考一切顺利,我们需要这个梦想,因为它可以让我们不过不过分在意现在的煎熬,很难想象如果高中生没有这个梦想,他的高考会是怎样一番光景。
另外“十年”更是让我震惊,十年的等待绝不是一般人可以承受的。青田耕平用他的十年,用他十年的坚持换取了他的荣誉。十年里,他从未放弃过写作,更不忘自己的初心——坚持要用自己的双手让读者能够感受到作品的细腻的情感,坚持不为了直本奖而忽视作品的深层韵味。他不会因为刻意讨好评委去写所谓流行的恋爱小说,而是坚持自己的追求,坚持用自己细腻的笔触,真挚的.感情打动他人,坚持自己的初心不动摇。
这不正是如今许多人所缺少的吗?在官场,有多少人为了刻意讨好领导,不惜挪用公款。或许一开始他们能用自己的良心管住自己,可无数次的诱惑后终于抵挡不住,无法坚持最开始为社会造福的初心,最终锒铛入狱。他们有梦想,可是由于没有坚持自己的初心甘愿流入污池,最终引来了众人的叹息。所以在追梦的路上我们一定不可以因为沿途的风景太美而忘记自己的初心。最初的,根本的才是最美的。
做人要有梦想,与此同时还要有一颗不变的初心。
《家》读后感 篇62
当初认识席慕容,是从她的诗开始的。《七里香》,在那里她问,“如何让你遇见我,在我最美丽的时刻。”很哀婉的那种,细水长流。
但不知是否是我对诗歌不感冒,我倒是觉得她的散文回味更悠长些。那是一种生活的琐碎与闲适,没有颓废,没有忧伤,是被诗意化的生活,是被现实化的诗歌。在这里,她是一个参与其中的旁观者,注意,参与其中,这个淡定女子从来不将用嘲讽的态度与致命的清醒灌输给读者,席慕容宁愿保持着某种可爱的醉态,刻意将生命里那些细节朦胧化,去除毛边与瑕疵,只省美好。即使难免有令人遗憾的故事,在她的笔下也波澜不惊,最多最多只是一缕伤感,仅限哀伤。有时是亲情的记载,有时是初恋的描述,有时是旅游的见闻……甚至,有时只是惊鸿照影的花草树木,也被扯出一大长串感性的思维,在跳脱的文字里熠熠生辉。
席慕容除了作家的身份,还是位画家,曾在布鲁塞尔皇家艺术学校进修,科班出身的。我没有看过她的画,但大抵从她的文字里可以推断出那是怎样的笔触。很柔软,很随意,也很有女子的细腻,决不华丽,是清雅的水彩。犹记得在她那篇〈胡凡小姐的故事〉里,她记叙了她在布鲁塞尔留学时在大学里认识的胡凡小姐,胡凡小姐年老而憔悴,深受女学生们的漠视,但一次,她却听到了胡凡小姐的爱情故事:当年还年轻美丽的胡凡小姐曾与一个男孩相爱,那男孩却在订婚那天为了看她,永远地睡在了,通往她家的那片积雪的森林。文章的结尾是这么写的:
“……假如搬上了银幕,最后的镜头应该是一片白茫茫的森林,女主角孤单寂落的背影越走越远,美丽的'长发随风飘起,悲怆的音乐紧扣住观众的心,剧终的字幕从下方慢慢升起,女主角一直往前走,没有再回过头来……可是,我看到的剧终,放在四十年后,却完全不一样了。这样的剧终,虽然真实,却很难令人欣赏:一个古怪的白发老妇,走在喧嚣狭窄的街市上,在她光秃秃的屋里,只有一张床。”
刹那,岁月的流逝,就在不经意间淌满心扉,席慕容给我们的故事,总是那些任何人都可能经历或听说过的,光阴里的沉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