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自检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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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3报告

请欣赏企业自检报告(精选6篇),由笔构网整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企业自检报告 篇1

根据内蒙古电力集团《转发国家电网华北电力调控分中心关于开展电网二次系统专项检查的通知》,结合我厂电气二次系统实际情况,针对丰镇发电厂#3—#6机组、220KV系统、500KV系统设备运行状况,尤其对涉网设备,安排相关继电保护人员进行全面检查,并针对相关问题制定整改计划,现将自查报告汇报如下:

一. 继电保护运行管理

1. 反措管理:我厂国家电网及内蒙电网下发的各项反措文件齐全,所有继电保护装置和安全自动装置满足国调印发的专业检测要求。

2. 软件版本管理:我厂所有线路保护、发变组保护软件版本都有台账,所有保护、安全自动装置都升级记录

3. 检修管理:现场继电保护设备检验记录、标准化作业指导书、工作记录齐全,并严格执行。现场检查保护作业指导书齐全,但现场工作记录不完整,需要整改。

4. 现场运维管理: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现场运行管理规程齐全,保护日常巡视记录齐全,继电保护与安全自动装置的软、硬投退压板与调控机构一致,定值单与调控机构一致。

二. 继电保护设备管理:

1. 设备台账管理:设备台账记录齐全、保护动作、记录异常分析齐全,满足要求。

2. 反措文件落实到位,文件齐全,保护年报、月报齐全

三. 安全自动装置:

1. 安控装置软件本版管理:齐全

2. 安控台账管理:我厂有高周切机1套,分布稳定装置1套。台账齐全。

3. 安控系统策略造册与管理;我厂分布稳定作为执行子站,策略造册按执行总站执行,按内蒙网调策略执行,高周切机有定值单执行记录,现场打印与定值单一致。

四. 网源协调管理:

1. 重点机组涉网控制系统参数:我厂励磁系统、调速、PSS、一次调频、进相等试验报告齐全,试验项目齐全

2. 重点机组涉网保护参数:保护参数、保护定值与系统一致。

五. 厂站自动化设备运行与管理:

1. 厂站自动化设备供电电源和运行环境情况:我厂自动化设备供电电源满足要求,环境、消防设施满足要求。

2. 厂站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满足要求。

3. 并网机组自动化管理:我厂机组AVC满足规定和规程要求,根据电网调度要求投入实际运行。我厂机组AGC满足规定和规程要求。

六. 自动化通道数据网:

1. 自动化通信通道:我厂自动化通信通道有2路,双通道可以切换,数据网采用独立的电力专用通信网。

2. 调度数据网和电力系统二次防护;调度数据网和电力二次系统加装二次物理隔离,各区域安全。

七. 发现的问题及其解决方案

1、 厂内保护装置还未实现同步功能,但网控和各台机组已安装了GPS装置,近期厂家来调试后,就可以完成同步功能。

2、 我厂550KV升压站开关失灵重合闸保护有检验超期和超服役情况,但已申请升级改造,费用下来就可以更换。

企业自检报告 篇2

为深入贯彻云南省总工会第XX届XX次全委会确定的全省工会年度总体思路,落实“打牢工会物质基础”的工作任务,全面加强经费收缴和财务管理工作,根据省总工会云工[]23号及云狱电[]128号文件精神,配合监狱系统做好基层工会财务大检查工作,我狱积级组织了相关人员对本单位工会财务工作进行了自检自查,现将自检自查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对年1月1日至XX年12月31日工会财务进行了自检自查,认真查看会计凭证账簿主要清查工会经费财政划拨和非财划经费是否按比例足额计拨。经与财务科、劳资科相核对工人、干部工资总额对此两年度计拨经费进行统计核实年度工人工资总额为1613053.00元计拨工会经费为32261.06元实际拨入数为32503.74元,干部工资总额为5563644.00元计拨经费为66763.73元,实际上拨入数为60528.35元干部少拨经费6235.96元。XX年度工人工资总额为1676199.40元计拨经费为33523.99元实际拨入数为33727.19元干部工资总额为7151087.40元计拨经费为85812.87元实际拨入数82554.34元,XX年干部增资未提工会经费故少拨3260.66元,此两项经核实后将在XX年度补拨付工会。

二、工会收到行政计拨非财划经费都按比例足额上解。

三、系统工会对下补助的送温暖款、专项补助款都严格按照规定专款专用。

总之,我单位工会严格按照工会财务会计制度进行财务收支,按制度要求使用会计科目,建立会账簿,按时记账,及时核对银行、现金日记账,按季编制基层工会资产负债表及基层工会经费收支预决算表,年终编写财务工作总结,会计资料信息真实、正确、合法、账表、账账、账实相符。

企业自检报告 篇3

为有效防范印章管理中存在问题,根据云农信联[20xx]128号文《省联社转发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对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印章管理的风险提示》的有关要求,我社于日前对印章的审批、使用、保管情况进行了一次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县联社制定了印章管理办法,印章制发由联社统一刻制,停用及时上交联社有关部室,在自查过程中未发现已停用印章未上交的现象。

二.印章使用情况:信用社印章由信用社指定专人保管,对印章使用过程中严格执行用章制度;各类业务用章、个人名章坚持“谁使用,谁保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管理使用责任。业务用章和日常办理业务的个人名章只能在营业场所使用,并用于规定的业务种类,相关人员按照规定范围使用。随用随盖,没有预盖印章和借与他人使用的情况。

三.严格登记制度:建立使用印章管理登记簿,保证印章在刻制、更换、保管、使用和交接等各个环节都能够严格登记。要求移

交人、接交人和监交人在印章保管使用上严格执行登记手续,主办会计有每月对各类会计印章进行检查。业务印章有出纳专人保管使用,每天营业终了入库保管.

XX县联社XX分社

20xx年6月1日

企业自检报告 篇4

一、基本情况

截止20xx年底,全市共有小微企业4124个,注册资金986.2亿元,从业人员6.86万人,年生产总值162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13.8%。其中沙坡头区小微企业2415个,注册资金885.7亿元,从业人员3.55万人;中宁县小微企业1188个,注册资金90.6亿元,从业人员2.47万人;海原县小微企业521个,注册资金9.9亿元,从业人员8412人。全市注册资金在1亿元以上的企业有29个,5000万元以上有61个,1000万元以上的有108个。从产业分布来看,主要分布在农业生产、种植养殖、商贸流通、餐饮服务、交通运输、建筑建材、冶炼化工、造纸印刷、矿山开采等十大行业。其中第一产业1777个,占43%;第二产业1002个,占24%;第三产业1345个,占32%。

二、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的工作开展情况

(一)制定出台贯彻落实国发14号文件的有关政策措施情况

1、及时出台相关政策文件,认真落实国发14号文件精神。为了鼓励支持中小微企业特别是小型微型企业繁荣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等有关意见,结合中卫实际,市人民政府于20xx年11月12日制定印发了《中卫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鼓励支持中小微企业繁荣发展的20条政策的通知》(卫政发〔20xx〕250号),分别从政府行政审批、企业融资、税收扶持、财政扶持和市场建设等方面对促进小微企业的发展做了政策规定。人民银行中卫市中心支行、中卫银监局也结合金融部门的实际建立了《中卫市政银企对接联系工作机制》,制定了《中卫市金融支持重点建设项目政策措施》、《中卫市金融支持重点项目建设绩效评估办法》、《中卫辖区中小微企业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报告制度》、《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卫辖区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中卫银监分局推进辖区内银行业支持县域经济发展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扶持小微企业发发展的政策精神,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的政策精神实实在在的落到了实处。

2、积极出台考核办法,加大支持小微企业考核力度。为引导辖区内银行业金融机构认真落实各项扶持小微

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大各商业银行对小微企业信贷资金的投放力度,从资金上扶持小微企业健康发展,中卫银监分局印发《中卫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情况考核评价办法》的通知,以推动辖区银行业金融机构落实各项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深化对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支持小微企业发展。

(二)加大对小微企业的财税支持力度情况

全市围绕落实国家、自治区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制度,结合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以政策为导向,资金扶持为手段,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扶持力度,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扶持、引导作用,促进了中卫市小微企业的快速发展。

1、制定扶持政策,营造良好的发展制度环境。一是制定了《中卫市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贷款贴息暂行办法》,市财政每年在预算中安排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贷款贴息资金2500万元,用于中卫市金融机构向中小微企业发放贷款的逆向贴息。二是制定了《中卫市中小微企业贷款担保和质押机制实施暂行办法》,市财政每年建立1000万元担保金,用于支付担保费补贴和担保风险补贴。综合运用财政、金融政策,搭建地方政府、金融机构和小微企业深度沟通、合作与支持机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领、导向和放大效应,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担保难、融资成本高的问题。

2、加大资金扶持力度,营造良好的扶持环境。一是积极争取上级项目资金。根据上级项目安排政策,积极组织小微企业有针对性地申报、争取地方特色产业、服务业发展引导、清真轻纺、中小企业发展、科技创新发展、淘汰落后产能、开拓国际市场、万村千乡等扶持发展专项资金。二是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加大市本级资金扶持力度。市本级财政年初安排工业发展专项资金6500万元 ,专项用于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和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三是及时、全面拨付项目资金,促进小微企业快速发展。共计拨付支持小微企业发展资金3570万元,其中:市本级 1690万元,自治区专项1880万元。壮大了小微企业发展资金实力,调动了发展、成长的积极性。

3、 落实税费优惠政策,营造良好的服务环境。市财政认真落实国家财税政策,从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出发,在法律法规容许的范围内,做到“应免则免,应缓则缓,应减则减,应退则退”,全面落实减免营业税、所得税等优惠政策。同时,对中卫市纳入市政务服务中心代办的工业企业项目审批事项,实行零收费,对收费项目市财政对有关部门给予定额补助,减轻了中小企业的税费负担,为中小微企业的发展创造了宽松的政策环境。

4、简化行政审批手续,提高小微企业行政审批效率。

简化办事流程。将小微企业行政审批事项统一纳入市政务窗口服务大厅,主动简化办事流程,缩短办照时间。小微企业名称核准登记、档案查询事项做到随来随办;只要申请人提交的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小微企业年检由法定5个工作日缩短为1-3个工作日;小微企业开业、变更登记由法定10个工作日缩短为5个工作日;小微企业注销登记1-3个工作日办结。增加市政务服务中心小微企业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实现了市政府政务中心小微企业窗口 “一窗受理、内部流转、承诺办结”的一站式运行机制,实现了当场办结率达90%以上,提高了小微企业的办事效率。

(三)缓解小微企业融资困难情况

截至20xx年底,中卫市中小微企业贷款余额118.66亿元,较年初增加了23.96亿元,占全部企业贷款新增额的71.52%,其中:中型企业贷款70.24亿元,小型企业贷款46.57亿元,微型企业贷款1.85亿元,较好满足了中小微企业发展的信贷资金需求。

1、加强窗口指导,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人民银行通过制定印发的《县域法人金融机构将新增存款按一定比例投放当地使用的管理办法》、《中卫市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制度》、《中小企业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实施细则(试行)》等制度办法,有效引导和鼓励金融机构持续加大对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力度,为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

2、运用评估政策及货币工具,引导信贷资金大力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人民银行制定并提请市政府转发了《中卫市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制度》,《宁夏辖区中小企业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通过客观、公正地评估辖区金融机构贯彻落实支持中小微企业信贷政策的成效,提请市政府对改进和完善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有突出贡献的单位进行表彰和奖励,有效引导和鼓励金融机构持续加大对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力度,进一步改进和提升我市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水平。

3、拓宽小微企业融资渠道,开展林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满足林业企业的信贷需求。人民银行制定了《中宁县林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加强对林业经济合作组织、林下经济、公益林等重点领域的金融服务,满足林业企业的流动资金需求。截至20xx年底,中宁县林权抵押贷款余额达4824万元,有效解决了林业企业的资金需求难题。试点工作取得成效后,将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应用。

4、持续实施优惠政策,助推民族企业加速发展。人民银行对民族贸易和民族用品生产贷款实行比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低2.88个百分点的`优惠利率,降低了中卫市少数民族用品定点生产企业的融资成本,缓解了中小企业融资难困境。20xx年,全市民贸民品优惠利率贷款余额43780万元,累计为民贸民品企业贴补利息1075.4万元,进一步壮大了民族企业实力,培育了民族品牌,提高了市场竞争力。

5、建立民间融资监测制度,引导民间借贷合法发展。人民银行建立了民间融资监测制度,通过发放问卷、选取样本监测点监测等方式,对个人、企业的民间融资情况进行监测,在监测风险和防范非法集资、非法洗钱等犯罪活动的基础上,及时掌握民间借贷交易规模、利率变化和最新动向,引导民间借贷合法发展。

6、规范对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努力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一是中卫市各金融机构针对中小微企业用款“短、小、频、急”的特点,设立“中小微企业服务专柜”,发挥专业化经营的体制、机制优势,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信贷政策解读等金融服务。二是简化信贷审批流程,对中小微企业提出的贷款申请优先审批、优先发放,同时可以在一定期限内按核定的最高授信额度随贷随用并降低利率,减少了中小微企业办理抵押登记次数和融资成本,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率。三是对优质核心中小微企业客户提供网上银行、现金管理平台、常年财务顾问等多种服务,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信息咨询、代收代付、投资理财、企业年金等全方位的现代金融服务。

(四)促进小微企业创新发展、结构调整和集聚发展情况

不断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技术改造力度,20xx年共支持3家小微企业发展资金300万元;不断提升小微企业创新能力,20xx年共支持4家小微企业创新发展资金160万元;以科技局牵头组织,举办全市企业事业单位知识产权工作培训班,提高小微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的综合水平。市政府专门在美利工业园区划拔420亩土地,建设厂房46幢,投资1.2 亿元资金建设小微企业创业孵化园,专门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目前,已有21 家小微企业入驻创业孵化园,有力地促进了当地经济的发展。

(五)加强对小微企业的公共服务情况

1、加强小微企业人力资源开发情况

一是组织召开小微企业人才招聘会,引导劳动力资源到小微企业就业创业。今年以来,在市人才交流中心组织小微企业招聘会2次,共有2158人与小微企业达成了用工协议。二是积极开展劳动力就业创业培训,全面提升劳动力素质。中卫市全民创业者协会、中卫市职业技术学校和中卫市劳动就业培训中心为平台,全方位、多层次地开展对劳动力进行有针对性地培训,为小微企业输送大量合格的劳动力资源。20xx年以来,三大培训机构共开展劳动力培训13期,4582人次。

2、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小微企业就业情况

开展小微企业与高校大学毕业生对接会,让大学生了解小微企业的就业情况,在此基础上,结合自身所学的专业特长寻找适合自身发展的小微企业,20xx年以来,共有725名大学生到小微企业就业创业。

3、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情况

我市于20xx年年初,成立了中卫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领导小组。在社会服务体系建设上,目前,我市主要有4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机构,分别是市政务服务中心、中卫市全民创业者协会、中卫市职业技术学校、中卫市人才交流中心,全方位的开展对中小微企业的服务。

企业自检报告 篇5

一、基本信息

截至6月底,营业部各项存款余额5737万元,比去年年底增加786万元。贷款9818万元,比上年净投资2845万元。其中,逾期贷款余额3万元,比上年末减少2万元,呆滞贷款余额851万元,比上年减少223万元。不良贷款占9%,存贷比占154%。贴现余额1355万元,比上年末增加1275万元,股本余额1559万元,比上年净增119万元。总收入898万元,总支出836万元,利润62万元。

二、存在的问题

1.信贷管理:上半年新增贷款274笔,全部坚持集体审批,严格执行“先开后贷”制度,建立新的贷款账户。但存在以下问题:(1)5万元以上的贷款是否存在按月付息的现象;②贷款存在超过诉讼时效的现象。

2.在盘活资金方面,截至6月底,不良贷款余额854万元,比去年年底减少225万元。已核实129万元贷款应转而未转不良贷款。但7月3日转入不良贷款账户。

3.股本:截至6月底,股本余额为1559万元,比去年年底净增119万元。存在提前退股的现象。

4.损益:截至6月底,总收入898万元,总支出836万元,盈余62万元。各项费用支出合理合规,未擅自提高费用标准,无费用过账和越权支出现象,所有费用均实行财务公开。存在问题:①业务招待费超比例49472.47元;②坏账准备增加566,086.32元;③未按规定计提应收利息,增加184,768.35元。经核实,5月至6月,计提的贷款催收费和贴息费是分开计提的,避免了市办的审批。

5.重要空白凭证,经核实与实物相符。但作废的重要空白凭证并未按规定剪贴。

6.电脑业务运营。故障恢复操作未及时登记,账户冲正补货业务未登记。打印的数据缺少家庭余额表和明细账。

7.登记册内容登记不完整。

三,其形成的原因

贷款形式不真实的原因是:①信贷会计执行制度薄弱,贷款形式未按规定及时调整;②内部领导为了完成上半年任务,主观纵容指导信用核算的违法操作。提前退股原因:①前期对投资者的分红承诺与现实不符,导致个人投资者提前退股;(2)个人投资者未能理解持股政策,滥用过去的入股和退股习惯。业务招待费超出比例的原因是协会的招待费在业务部门列支。坏账准备增加566,086.32元的原因是坏账准备总基数有误。最初不需要打印较少的账户余额和家庭详细信息。

四.检验结论

经过自查,不良贷款6月末的贷款形式应调整为129万元。坏账准备增加566,086元。32元,应收利息减少184,768.35元,贴现手续费减少1,630.23元,超额业务招待费49,472.47元。6月末,盈余应是1,423,052.17元,比账面价值少798,696.91元。

以上是20xx上半年对经营成果真实性和内控制度执行情况的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在今后的业务工作中,我部将严格按照各项规章制度运作,严格管理,圆满完成美联社交办的任务。

企业自检报告 篇6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财经使用效益,完善财务监督,充分发挥财务工作在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促进学校工作能更好更快地开展。按照上级要求,我校成立了财务自查自纠领导小组,在本校内开展了财务自查自纠活动,具体做法如下:

(一)动员部署

1、制定实施方案,学校成立了自查自纠领导小组,召开“财务规范化检查”活动会议。会议研究“财务规范化管理”活动的开展,做到职责到人,明确要求。

2、宣传发动。完小校长组织领导小组成员认真学习中心校关于“财金管理制度”的有关文件精神,开展以“财务规范化检查”为主题的专题会,使每个小组成员明确“财务规范化检查”活动的目的、好处、资料和要求,提高思想认识,用心自觉地参与活动。

(二)组织实施

1、自查自纠。学校认真对照中心校财务工作会议要求及10个重点问题,全面、客观地分析现状,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撰写自查报告。

2、重点整改。学校根据督导检查的结果,针对还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方案,完善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职责,切实解决实际问题。

(三)分析总结

按照上级规定,学校按要求透过深入自查,学校财务管理均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规来执行,做到了收入、支出全部纳入中心校统一核算,没有侵占、截留国家和单位收入,没有单独帐户,更未设任何形式的“小金库”。具体体现如下:

1、按照上级财务管理的有关政策和法规,学校有严格的财务及财产管理制度,并做到了职责到人,落实到位,没有违规操作的现象。

2、收费方面,除按照上级规定的最的低标准:收取学前班学生每人每学期200元的保育费外,对“九义”教育的学生,不但没有收过任何费用,而且还将国家下拨的“三免一补”中的文具费及时、足额的发放到每个学生手中。

3、严格按照财政局、教育局的有关要求和学校实际进行了学校收支预算,因学校需要而购置或使用的,都要透过校委会决定并报请中心校领导审查透过。对于重大资产购买或是涉及基建项目的支出,都附有合同、结算表及相关材料。

4、严格执行支出审批制度,所有大额支出都事前召开了教代会透过后,方可开展工作,学校每年在教代会或是全体教师会上都作了财务报告,并获得了透过,理解财经审查小组的监督。

5、学校严格加强预算内资金的管理。预算收入全额缴入财政专户,严格执行了“一票三证”,“收支两条线”,所有款项没有出现公款私存的现象。

6、学校能做到帐目清晰,手续齐全。均无私设“小金库”和公款私存等违规现象。

7、学校各项经费支出,都严格遵守各项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无乱支滥用和铺张浪费等现象。

透过工作组认真细致的清理检查,目前虽然尚未发现违规违纪的现象,但透过清理检查,进一步加强了我校财务规范化管理,严肃了财经纪律,加强了对学校领导干部及财务管理人员的法制教育,强化了财务监管职能,确保了各项资金收支合法,做到用之有据,查之有凭,使用更加科学、规范。

作为一名财务人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会进一步完善相关财务制度,全面分析和总结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认真做好整改,力争做到自我经手的各项账目日日清、月月清,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完善财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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