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工作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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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4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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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工作调研报告 篇1

根据市局要求,我局立即组织财政局相关业务股室并取得国地税部门配合,对今年一季度财政经济运行基本情况、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财政增减收及增支因素等进行了分析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今年一季度财政经济运行基本情况

1、经济增长较为平稳,财政收入增幅不大。今年我县经济增长继续延续上年平稳态势,今年一季度财政收入预计完成6.1亿元,占年初预算的32.3%,比上年增长16.2%。其中:国税完成4.2亿元,地税完成1.9亿元,财政完成40万元。受重点企业集团清欠和企业所得税结算因素影响,实际财政收入呈负增长。

2、重点企业贡献显著,建安房企增长较快。一季度十强十佳企业预计实现税收5.2亿元,占全部财政收入的85.2%,增收0.6亿元,其中集团入库4.5亿元,增收2800万元。五大集团入库税收4.8亿元,占财政收入的78.7%,十佳民营企业入库2830万元,增收2100万元,对财政收入贡献极大。由于新年度建设工程的开工与结算以及建筑及房地产企业税收清理,使房地产与建筑业税收大幅增长。

3、主体税种增幅较大,工商各税增长明显。主体税种

保持了较高增幅且增收明显,增、消、营、所得税预计完成

5.5亿元,占总收入的90%左右,同比增收1.1亿元,增长25%。其他工商各税增长明显,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等增幅较大。

二、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生产经营情况

今年新增规模工业企业27家,总数达104家,前2个月,规模工业企业实现产值40.2亿元,增长56.3%,13家企业产值超5千万元,实现工业增加值11.04亿元,增长23.9%,在全市县区中,总量第1位,增速第2位。预计一季度规模工业产值达到70亿元,增长40%以上,工业增加值19.2亿元,增长23%以上。

1-2月,全县规模以上工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6.3亿元,增长46.2%;实现利润2.1亿元,增长25.9%;实现利税3.8亿元,增长20.7%;亏损企业数11家,较上年同期增加1家,亏损额1258万元,增长151.6%。

三、财政增减收及增支因素分析

(一)财政增减收因素分析

1、减收因素影响:

一是去年同期高基数影响。由于集团进入上市辅导期,去年同期一次缴纳存量税收,使去年一季度我县税收收入增幅高达1.03倍,创历史同期最高水平,在此高基数下拉低了今年一季度的收入增幅。剔除清欠和企业所得税结算2.2亿元的因素,今年一季度财政收入只有3.9亿元,比上年下降25.7%。预计今年财政收入增幅总体小于上年,增收压力较大。

二是结构性减税政策影响。主要是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提高,继续影响个人所得税收入;提高营业税起征点、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范围扩大等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税收政策,也相应影响相关税种收入增长水平。

三是经济增速和政策影响。收入增长是建立在经济稳定增长的基础上。今年以来,我县经济继续保持平稳较快增长,但由于受经济增速放缓和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影响,部分与地方税密切相关的经济指标,如房地产投资、建筑安装工程投资等增幅出现环比回落,从而影响税收的增长。

四是经济发展环境影响。当前,国际经济走向波动起伏,宏观经济形势复杂严峻,我国经济面临下行的压力。我县作为工业大县,外贸进出口、内销均受到较大影响,工业产销率连续出现负增长。我县光伏产业是加工组件出口,处于销售下游,在国内外市场上没有优势,再加上欧美市场保护的影响,这两年大部分企业停产或减产,没有什么产值和税收,短期内也难以恢复。近年来,我县除少数大型重点企业外,多数中小企业运营成本增加,经济效益下滑。一方面是企业贷款难,融资成本大,导致企业经济效益下降;另一方面是企业用工紧缺,技术工人缺口大,企业开工严重不足,不能满负荷生产;加上节能减排、拉闸限电影响,企业难以正常生产。

2、增收因素影响分析。主要是重点企业新建、扩建项目,稳步提高经济效益,增收较大。加上今年以来,我县财税部门积极开展税源调查,认真做好税收预测分析,科学安排组织收入工作。强化征管,细化措施,严格规范执法,积极推行税源专业化管理,加大欠缴税收征收力度,组织收入工作取得了明显效果。

今年财政收入增减因素从分税种情况看,今年税收增收主要来自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等主体税种;城建税、教育费附加预计比去年有所下降,其他税种收入预测比去年实绩有所增长。从分行业看,重点工业企业提供的税收仍占大多数,除来自工业企业税收外,建筑业和房地产业税收是地方税收入的主要来源。国家今年继续执行房地产调控政策,对我县房地产行业将产生一定的影响。我县是山区县,人口少,房产销售已近饱和,加上我县近期没有大型基础设施和重点工程建设,预计建筑业和房地产业税收比去年有所减少。

(二)财政增支因素分析

保障和改善民生是发展经济和社会事业的根本目的,也是财政工作的重中之重。进一步加大教育投入,加快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加大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力度,加上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等,国家政策性、强制性的民生投入较往年大幅度增长,这些都需要地方财政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预计今年我县财政增支达1.1亿元以上,给财政收支平衡带来很大压力。

四、促进我市财政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意见建议

1、进一步加快重点项目、重点工程的建设,加大投资力度。引导拉动民间和社会投资,增强经济增长的社会合力。

2、发挥金融和担保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职能作用,加大对中小企业的贷款力度,重点扶持实体经济和战略性新兴产业。

3、加大民生工程和重点支出的投入,健全“三农”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

4、继续扩大财政补助规模,提高居民特别是中低收入者的收入水平。

财政工作调研报告 篇2

一、主要工作情况

县财政系统现有在编在岗人数为139个,其中局机关85人,财政所54人。其中科级领导干部37人(含改非人员),班子成员16人。局内设办公室、政工股、预算股、文教行财股等13个股室;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加挂产权交易中心牌子)、非税收入管理局、国库管理局、乡镇财政管理局等10个下属事业机构及矿产品税费征管办(挂靠)。

近年来,我们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突出“围绕核心,服务中心,贴近民心”的宗旨,千方百计抓收入,多管齐下增财力,突出重点保支出,强化举措抓监管,励精图治强队伍,财政工作取得了喜人成绩。一是财政收入速快质优。20xx年完成财政总收入7.94亿元,提前两个月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比上年增长13.18%。收入结构进一步优化,税收占财政总收入的比重为85.45%,比上年度提高了0.16个百分点,收入质量位居全市第一。在全市财政目标管理考核中排第二名获二等奖。二是财源建设增量提质。20xx年新上财源项目44个,固定资产投资11.87亿元,其中中湘钨业、邑金矿业等3个项目投资规模过亿元,5000万~1亿元的5个,1000万~5000万元的8个。全县纳税过20xx万元的企业11家,1000万~20xx万元的企业7家,500万~1000万元的企业14家。三是争资融资筹资成效显著。全年向上争资金16.47亿元,增长15.43%。实现国土出让收入4.24亿元,增长326.4%,其中构成实际可支配财力2.04亿元。加强土地储备,完成征地5020亩。融资到位资金10.02亿元,其中发行企业债券5亿元,成为全国首个在资本市场融资的国家级贫困县,筹资融资工作在全省作典型发言推荐经验。加强金融创新和建设,成功引进华融湘江银行在XX设立分支机构,启动推进农村信用社改制农村商业银行工作,并出资6300万元整体收购剩余的不良贷款1.32亿元。四是体制改革纵深推进。财政各项改革进一步深化,部门预算管理、国库集中收付、公务卡、乡镇财政预算标准化、资金集中审批等多项改革稳步推进,乡镇财政预算标准化改革在我县试点成功,改革工作走在了全省的前列,在省市作典型发言,并在全省推广“XX模式”。五是内部管理水平再上台阶。以“建制度、转作风、树形象”为主要内容,深入开展“财政精神大讨论”和“财政管理改革年”活动,培育“惟公崇德,强政兴财”的良好精神和氛围。20xx年局领导班子年终测评优秀率达100%,局主要班子成员个人优秀率100%,成为财政局历年来年终考核测评的首次。局领导班子荣获“全县优秀领导班子”、“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综合绩效考核评估一等奖”和全县作风标兵单位;全年获省、市、县先进集休、先进个人133项次;年内记三等功和嘉奖31人次。

今年以来,我们积极贯彻落实省市财政工作会议和县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早谋划、早部署、早落实,实现了财政工作的良好开局。

一是明晰了工作思路。针对复杂的经济形势,我们充分研判,未雨绸缪,认真开展了财政工作调研,广泛听取各方对财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根据上级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我们制定了“四个三”的工作思路,即强化“三保”目标,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加大“三资”力度,争资、融资、筹资;夯实“三基”工作,巩固基础财源建设,创新基本管理体制,加强基层队伍建设;实现“三创”目标,工作创一流,班子创一流,形象创一流。按照全年工作思路和市下达的财税目标任务,我们切实做到早谋划、早部署,细化了目标任务分解,及时召开了全县财税金融工作会议和财政系统工作会议,将财政收入、筹资融资、支出管理等各项工作任务分解到乡镇,落实到部门。在全县形成了人人肩上有任务、人人头上有责任、人人主动抓财税金融工作的良好氛围,为实现全年目标任务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是优化了财政政策。改革财税体制,出台了《关于培育总部经济引导矿产贸易企业入园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经济开发区经费保障的通知》等一系列政策,将分布在乡镇的矿产贸易企业统一至开发区规范管理,做大做强园区经济。加强项目管理,出台了《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政府投资项目的立项评审、设计变更、报批、资金拨付等重点环节、内容的要求、程序,切实改变项目“三边”现象。强化部门预算制度改革和资金管理办法,坚持公开预算,从严控制支出。XX年的财政收支预算工作在20xx年底召开的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上顺利通过。与此同时,进一步严格了财政资金的审批拨付、项目评审把关监督,非税收入的稽查考核以及争资立项的审核上报等,从而为财政工作开展提供了良好机制和环境。

三是提升了工作实效。财政收入稳步增长。将全年财税任务及时落实到征管部门和各乡镇,切实加大征缴力度。截止3月31日,完成财政总收入23494万元,为年初预算的25.72%,其中完成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6143万元。大力推进筹资融资。重点抓好了5亿元中期票据发行和土地储备项目融资工作。华融湘江银行的贷款项目正加速推进。抓好了市人民银行在我县召开的XX县省级罗霄山片区金融扶贫示范县揭牌仪式及政银企签约会议的筹备及重点融资项目的包装工作。农商行改制工作有条不紊进行。加大争资力度。累计到位上级资金7244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3486万元,增长22.87%,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35023万元。加强支出保障。完成本级财政支出48409万元,为预算的39.68%,比上年同期增长12.88%,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72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3.29%,教育支出946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42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0.13%;农林水事务支出348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98.35%。健全了财政内部资金监管评审和预算外资金审批程序,强化了项目评审,审核78个项目,评审金额1.28亿元,审减率20.3%;完成采购预算金额2210万元,合同采购金额完成1868万元,节约率15.48%;完成罚没收入791万元、政府统筹220万元。实现统征税费收入467万元,补征及罚没收入57万元。

四是强化了队伍建设。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着力转作风、聚合力、树形象、强队伍,形成了同心同德,求真务实,敢于担当,拼争一流的良好氛围。突出建章立制,按照精细化管理需要,制订完善了《目标管理考核方案》、《财务管理制度》、《后勤管理制度》,真正做到“以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突出学习教育,大力实施德智提升工程,以创建“四型机关”活动为契机,在全局大兴学习之风、调研之风,比业务比品行的氛围日益浓厚。突出岗位锻炼,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年初对全局干部职工进行了竞岗交流,竞岗交流38人,并选调了8名政治可靠、业绩优异的人员充实到业务岗位。通过引入竞岗交流机制,进一步激活了干部内在潜能,增添了队伍活力。

财政工作调研报告 篇3

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明确了年所得超过xxx万元的个人需要自行纳税申报。但由于长期实行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制度,很多人对自行纳税申报认识不足,准备更不足,以致目前的自行纳税申报出现一些问题。

一、纳税人自行申报存在的问题

1.纳税人前期准备不足,“年所得”确定及其申报存在困难和不便。

由于认识不够,在过去的一年中,大多数纳税人并未就年度终了后的纳税申报做相应准备,对全年收入没有详细的收入记录,或没有完整地保存收入凭证和完税凭证。这样,对于收入项目单一、集中,或多为大额收入,以及税务机关着重监管的重点纳税人,就年内收入进行申报相对较为容易。而对于收入项目多、次数多、收入分散,每次(项)收入额相对较小,且多为现金收入的纳税人,准确理清及申报其全年所得确实有一定的困难。

2.某些项目的年所得的确定存在难度。国家税务总局已出台相关办法,对各项所得的年所得计算方法作出了较为详细的规定,但在实际计算时仍存在一些困难。

(1)工资、薪金的年所得确定依然存在一定困难。根据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按照未减除费用及附加减除费用的收入额计算。实际上,纳税人每月实际领到的工资并不等于这个“收入额”。有些单位的工资单并不清晰,如对一些免税项目并未单独列出,有些单位将部分税后收入直接转入个人账户,并不在工资单中列示,也没有完税凭证。按照现行政策,许多需要列入工资、薪金所得课税的项目,如旅游奖励、商业保险、认购股票、从雇主取得折扣等收入数额,个人难以准确掌握。

(2)家庭或夫妻双方共同收入如何确定。从目前来看,家庭或夫妻双方共同的财产转让,租赁取得的所得,家庭储蓄及股票投资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以及其他所得等收入,是计入某一特定家庭成员的年所得,还是在家庭成员之间进行分割后计入各自所得?如果允许分割,如何分割?这些都会对纳税人是否达到自行申报标准产生重要影响。

(3)有关盈亏相抵的规定需要进一步明确。

第一,按照规定,对于同时参与两个以上(合伙)企业投资的,合伙人应将其投资所有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相加后的总额作为年所得。但对于有亏损的怎么处理没有明确,是否允许盈亏相抵并不清楚。若允许盈亏相抵,相抵后为亏损时,又如何处理?

第二,对股票转让所得盈亏相抵为负数的,规定此项所得按“零”填写。除股票之外的其他财产转让盈亏如何处理,以及其他不同类财产有盈有亏时如何处理,也没有明确。

因此,对以上有关盈亏处理作出规定时,应充分考虑合理性,否则有可能会出现年收支净额为负、经济处于困境的人仍要申报个人所得税的情况。

3.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中部分所得的确定存在一定困难。

对于从股票投资中取得的部分所得,如股份制企业用盈余公积金派发的红股,以及以现金形式派发的股息、红利,在由支付企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计入个人股票账户,纳税人受各方面条件限制在纳税申报时对这部分年所得进行确定存在一定困难。同时,纳税人能否区分开资本公积金送股与盈余公积金送股也是一个问题。另外,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征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那么,这部分所得是否计入个人所得进行申报,如何计入,亟待规定。

二、税务机关实施管理存在的问题

1.对纳税申报准确性监控有困难。

目前条件下未能形成有效的相关公共管理部门、支付单位与税务机关之间信息传递的配合机制,税务机关对纳税人基础信息的掌握并不完备。同时,各地税务机关信息化水平参差不齐,信息传递和共享难以实现。在纳税人所得项目比较多,支付地点相对分散,又多以现金形式取得的情况下,税务机关对纳税人自行申报情况的监控存在困难。

2.某些管理措施的具体落实存在困难。

现行申报办法规定:“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在每年法定申报期间,通过适当方式,提醒年所得xxx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办理自行纳税申报。”这一规定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主管税务机关难以完全掌握哪些人年所得超过xxx万元,使提醒义务难以全面履行。

二是为纳税争议埋下隐患。纳税人可能会以没有接到主管税务机关的提醒,或以提醒方式不当为由,不履行纳税申报义务。

三是提醒申报与《税收征管法》中的通知申报有何区别,提醒是否等同于通知,需要进一步明确。

对纳税人随意变更申报地点,又不报原主管税务机关备案的行为,现行办法没有规定如何处理。在实践中,选择纳税地点容易被纳税人作为逃避纳税义务的手段,也易导致地区间税收恶性竞争。如果纳税人变更申报地点不报原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原主管税务机关也无法按规定将纳税人的信息传递给新的主管税务机关。

3.纳税人取得收入后未及时申报的法律责任问题。

《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国税发【xxxx】第162号)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依照《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处理。《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00xxx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200xxx元以上xxx万元以下的罚款。但对纳税人取得收入时应进行纳税申报但未按期申报,在次年汇总申报时是否处罚没有具体规定。

4.纳税人自行选择申报方式是否恰当。

现行办法规定,纳税人可以自行选择申报方式。《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纳税人采取除直接申报以外的其他申报方式时须经税务机关批准。下位法与上位法的规定不一致,可能造成纳税人与税务机关在申报与受理衔接上出现问题。

我们认为,首先,我国目前对年所得xxx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实行自行申报的制度设计,超越了目前税收管理的外部基础条件和现有征管技术条件。因此,自行纳税申报的规范和其效果的全面显现,需要一个过程,在这一过程中需要不断完善自行纳税申报的外在环境和条件。其次,从当前看,由于各方面条件的限制,纳税人如实纳税申报还依赖于纳税人的诚实,而不是制度约束。在没有其他相关部门提供个人收入信息及有效收入控管制度的情况下,自行纳税申报的积极作用都将趋弱,因此,需要建立起有效促使纳税人自行申报的制度体系。再次,若没有对依法申报者的有效激励和对违法者的严厉惩处机制,将不利于全民纳税意识的培养,甚至会恶化税收环境。

三、做好自行纳税申报的建议

1.完善自行纳税申报的配套制度。

(1)制定“年所得”的标准计算公式,提供给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代理机构。统一规定各单位工资单(或个人收入凭证)的标准格式,体现出规定口径计算的“年所得”;扣缴义务人在扣缴税款时必须向纳税人提供符合标准的收入凭证和扣缴税款凭证。具备条件的扣缴义务人应在年初向纳税人提供上年度从本单位取得的“年所得”的凭证。

(2)对夫妻或家庭共同取得的收入是否划分、如何划分作出规定,以准确确定每个人的年所得。

(3)取消有关提醒的规定,避免与《税收征管法》中的“通知”产生混淆,或将其修改为:“主管税务机关在每年法定申报期间,可以通过适当方式提醒纳税人办理自行纳税申报。但税务机关未提醒或提醒方式不当,不免除纳税人不履行申报义务的法律责任。”提醒纳税人自行纳税申报是税务机关为搞好税收征管而进行的一项纳税服务工作,不应作为税务机关的法定义务。

(4)对申报地点的初次确定给予纳税人充分的选择权,同时对变更申报地点的条件作出明确的规定,对纳税人改变申报地点进行限制。xx尽快推广个人账户制度,强化非现金结算。

3.进一步加强对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的管理,提高扣缴申报质量。

加强对扣缴义务人报送的全员全额扣缴申报信息的分析利用,定期与纳税人申报信息进行比对,将双方申报不一致的信息作为税务检查的重点。在建立和完善税务机关之间个人信息传递共享机制的同时,强化公共管理部门、金融部门及支付单位向税务机关及时传递个人涉税信息的法律义务和法律责任,尽快实现信息及时传递和准确查询。

4.建立诚信纳税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财政工作调研报告 篇4

xx年以来,省贯彻财政“大监督”要求,紧密结合实际,建立财政同步监督机制,扎实有效地开展财政监督工作,不断提高了财政监督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全面系统总结开展同步监督的理论与实践,对于深化新形势下对财政监督规律的认识,更好地促进财政监督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开展财政同步监督工作的做法和成效

针对财政收支大幅增长使财政管理面临的风险日益突出,财政监督力量严重不足、监督与管理“两层皮”等问题,省财政厅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着眼推动财政监督工作创新发展,着力解决监督工作中的突出矛盾,对财政监督工作进行了深入分析和统筹规划,提出了同步监督理念,明确了同步监督工作思路,并付诸实施。

(一)以理论研究为重要支撑,着力树立同步监督理念。省财政厅站在全局的角度,加强理论研究,基本形成了包括概念、理念、思路、格局、体系在内的一整套同步监督理论框架,对指导同步监督实践起到了重要作用。所谓同步监督,即以财政部门各业务机构和专职监督机构为主体,把财政监督融入财政管理各个环节,对所有财政资金从预算编制、执行,到使用结果进行及时有效的全过程监督。可以将同步监督理念概括为“三同”,即监督与管理同步;监督与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决算编报同步;监督与资金流向、流程和使用结果同步。同时,确立了“理顺监督主体、明确监督范围、改进监督方式、强化监督措施”的同步监督工作思路。在监督主体上,明确财政部门各业务机构与专职监督机构同为监督的主体,业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要自觉发现业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主动及时进行纠正;在监督范围上,将财政业务工作的各个领域、各个环节及所有财政资金全部纳入监督范围,财政资金运行到哪里,财政监督的触角就要延伸到哪里;在监督方式上,充分利用业务机构直接管理资金和专职监督机构参与预算编审及监督预算执行的便利条件,对预算编制、执行过程及资金使用结果进行全过程监控,使财政监督真正实现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监督;在监督措施上,既强调各业务机构要加强制度约束和对预算单位的日常监督,又强调专职监督机构对各业务机构资金分配管理的再监督。形成业务机构监督与专职监督机构监督的有机结合,实现对预算编制与执行的有效制衡。与此同时,加大了财政同步监督的组织领导和推进力度,积极引导财政干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同步监督理念和实践上来,确保正确理解和高效执行同步监督机制,切实提高监督检查的业务水平。

(二)以制度设计为基本立足点,着力构建同步监督机制。在组织财政同步监督工作中,省财政厅以制度建设为切入点,注重顶层设计、强调务实管用。xx年以来先后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树立财政大监督理念,构建财政同步监督格局的意见》、《财政同步监督工作规则(试行)》、《财政监督检查操作规程(试行)》、《财政同步监督工作问责办法(试行)》等制度文件,初步形成了以一个“决定”为统领、十个“配套文件”为支撑的同步监督制度体系,涵盖了工作指导、职责分工、规范程序、考核问责等方方面面,为构建财政同步监督机制提供了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制度保障。各市县财政部门也都参照省财政厅做法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出台了内容详细、可操作性强的同步监督制度。

(三)以明确职责为主攻方向,着力落实同步监督责任。省财政厅立足于增强同步监督的整体效能,以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决算编报等财政业务为主线,划分了各业务机构与专职监督机构的同步监督职责分工。各业务机构主要是结合自身工作职能和业务特点,加强制度约束、日常监督、专项检查和绩效评估;专职监督机构主要是负责财政同步监督工作的综合管理和组织协调,并开展专项检查、绩效评估和再监督。同时,还进一步细化了各业务机构的监督责任。有预算收支管理职责的业务处对分管预算单位或服务对象的财政财务管理活动开展事前审核、适时监控、跟踪问效等日常监督;对财税法规政策执行情况和财政财务会计管理事项开展专项检查;对资金分配、使用所取得的效益开展绩效评估。预算、国库等预算综合管理业务处,通过预算编审、支出动态监控和专项检查方式,对预算单位预算编制、执行、决算情况实施再监督。在此基础上,又具体明确了各处室内部各岗位同步监督职责,使财政监督落实到处室、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头。与此同时,还实行了同步监督“一把手”工程、同步监督工作问责制,并采取打分制对相关处室同步监督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

(四)以提高实效为根本目的,着力深化同步监督成果。四年来,省财政厅各业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组织收入、资金分配等财政日常管理工作中发挥了各自的监督优势,对涉及项目审批、资金分配等重要问题,认真执行相关制度,严格规范工作程序,不断完善内控制度,自我发现问题、自我整改纠正、自我规范管理、制度约束力等能力明显增强。同时,还对分管预算单位的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决算编报等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并针对日常监督发现的问题,提出各类整改意见和建议800多条,修改完善79项资金管理办法,使日常监督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有效地促进了财政管理水平的提升。在此基础上,专职监督机构牵头组织业务机构人员开展对民生重点项目、重点资金及财税政策执行情况等专项监督检查,累计查出各种违法违规资金30多亿元,纠正违纪资金0多亿元,提出整改建议80余条,被批示采用70多条,为各级政府决策提供了重要参考依据,较好地发挥了财政专项检查监督作用。

经过四年来的强力推进,实行财政同步监督机制已取得积极成果,全省财政监督工作实现了由专职监督机构单独开展监督,向业务管理机构与专职监督机构共同履行监督职责转变;由单一的事后检查,向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转变;由单纯查处问题,向规范财政管理转变,财政监督综合效能有了显著提升。

二、实行财政同步监督机制的启示与思考

围绕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对财政监督提出的新要求,在实行同步监督机制的同时,省财政厅也从各个方面对影响和制约财政监督科学发展的深层次问题进行了思考,并获得了一些启示。

(一)实行财政同步监督的实践彰显了财政监督的独特优势,使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监督成为现实。过四年的实践探索,省基本建立了一个能够把同步监督理念和机制融入业务管理,由财政业务机构人员从组织收入和研究资金分配开始就注重和加强制度约束,自觉发现和纠正不符合制度规定及不利于发展的问题,并继续沿着财政资金流向、流程和使用结果进行及时有效地同步监督,做到资金运行到哪里,监督就跟进到哪里。同时,专职监督机构发挥其专职监督职能,主动前移监督关口,参与预算编审,借助“金财工程”数据接口及时监控预算执行。集中力量进行事中、事后重点专项检查,并与业务机构加强沟通协调,资源共享,形成监督合力。实践充分证明,只有把监督融入管理,在管理的过程中,业务机构和专职监督机构人员有机配合开展同步监督,才能做到真正意义上的事前监督,才能做到对财政资金的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监督。这是财政监督的独特优势。

(二)实行财政同步监督的实践彰显了省市县财政监督力量的整合作用,使对财政资金的全覆盖监督得以落实。针对财政监督工作存在专职监督机构“孤军作战”,缺乏内部监督力量的整合、缺少上下联动的问题,省财政厅按照财政部提出的“全覆盖”监督要求,在同步监督机制建设过程中,着力构建覆盖所有财政资金的“三横一纵”监督网络系统模式。从横向上,省、市、县三级财政部门各自负责对本级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决算编报及资金使用结果的监督,确保横向到边;从纵向上,建立完善上下联动的监督工作机制,对财政重点资金和监管项目进行统一部署、统一实施,形成省、市、县三级财政部门之间上下互动、协调配合、紧密衔接的立体监管体系,确保纵向到底。可以说,实行同步监督机制的过程,就是整合全省财政监督力量、践行对财政资金“全覆盖”监督的过程,就是弥补监督缺位、扩大监督效果、提升监督质量的过程。实践充分证明,“三横一纵”监督模式是使“全覆盖”监督落到实处,提高财政监督工作整体效能的有效保障。

(三)实行财政同步监督的实践彰显了财政监督的规范作用,使规范财政管理更加及时有效。省财政厅一方面要求业务机构人员,在财政业务工作中注重加强制度约束,自觉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不断加强财政管理。同时又要求业务机构人员通过开展日常监督,对预算单位人员、收入、支出、资产、经费以及专项指标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经常性审核,对预算单位的资金收付、资产变动实时分析监控,提升了财政管理绩效。与此同时,我们组织各业务机构与专职监督机构把查问题、提建议、抓整改、促管理有机结合起来,主动督促和帮助被检查单位建章立制、规范管理,减少了国有资产的浪费和流失,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实践充分证明,通过开展同步监督,促进规范管理的效应得到进一步显现。在今后实行同步监督的长期工作中,只有更加密切关注经济社会运行趋势,及时揭示和反映被检查单位的新情况、新问题,深入剖析查找问题的症结和原因,才能从完善制度、促进改革、强化管理上有针对性地提出监督检查意见和建议,着力提升财政监督质量和层次。

(四)实行财政同步监督的实践彰显了财政专职监督机构的检查作用,使对重点财政资金的监督更有力度。专职监督机构是财政监督的主要力量,在财政同步监督中,既要注重发挥业务机构的监督作用,更要注重发挥专职监督机构的作用。如xx年,省财政厅组织开展民生专项资金和重大投资项目资金检查,全省财政专职监督机构发挥集团作战优势,共检查扩大内需项目500余个,发现有问题资金亿多元;检查重点建设项目220余个,发现有问题资金7.亿元。实践充分证明,财政专职监督队伍是一支能打硬仗的“突击队”,是提升和扩大财政监督力度的“主力军”。在今后深化同步监督工作中,只有始终坚持发挥专职监督机构的检查作用,才能不断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特别是民生等重点项目和资金的监督检查。

(五)实行财政同步监督的实践彰显了财政监督的反腐作用,使财政资金和财政干部安全有了进一步保证。财政监督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重要举措。省财政厅把实行同步监督与深入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相结合,积极开展丰富有效的同步监督宣传教育活动,使广大财政干部普遍认识到开展同步监督,既有利于财政资金安全,更有利于保护财政干部自身安全。各业务机构干部把同步监督落实到财政管理具体环节中,自我监督能力明显增强。专职监督机构结合检查考核同步监督工作,一并检查各业务机构干部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进一步规范了行政权力运行,使财政干部不廉洁等违法违纪问题明显减少。实践充分证明,在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长期过程中,只有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有力的举措,扎实做好同步监督工作,不断加强对财政干部分配管理资金情况的监督检查,才能从制度上制约和监督财政权力运行,保证财政资金和财政干部安全

财政工作调研报告 篇5

一、乡镇财政监督的基本情况及存在问题。

(一)现行乡镇财政监督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办法。

就xx县目前乡镇财政监督检查工作开展情况来看,乡镇财政监督检查主要依赖于县级财政监督部门,乡镇财政所主要是配合上级财政监督部门工作,没有或者很少主动开展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由于体制或者其他方面原因,乡镇财政部门自主开展财政监督检查工作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问题:

1、主动监督意识不强,存在等靠望思想。

大部分乡镇财政所认为财政监督是县监督局的事情,主观认识不足。

2、管理体制不顺,开展监督检查阻力大。

由于xx县财政所“人、才、物”归地方政府政府管理,在开展工作的时候主要是遵从地方政府的旨意,在开展监督检查的同时不同程度上会受到各方面的阻力和压力,不能展开手脚开展监督检查。

3、执法主体不明,处理落实力度薄弱。

由于财政所是乡镇的一家事业单位,不属于一级执法主体,没有执法权力,往往查出问题,也得不到很好的处理和落实,大多数只能是不了了之。

4、检查程序不规范,监督检查缺乏有序性和科学性。

由于缺乏一整套完整的乡镇财政监督操作程序和工作规范,再加上乡镇财政人员素质也参差不齐,在执行财政监督过程中往往缺乏科学性和规范性,缺乏有力的执法依据,实行财政监督工作往往也只能了于形式,停留在表面上,不能有实质性的进展。

(二)乡镇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违纪违规的主要表现形式,检查的重点及难点。

1、乡镇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

乡镇财政体制已由原来的一级财政改为“乡财县管乡用”模式,每年的收支纳入部门预算管理,不再核算税收收入,除镇政府和财政所,其他部门全部垂直上划。乡镇财政收入主要是上级补助收入和非税收入,而乡镇政府及财政部门都没有收费及罚没等政府非税收入科目所赋予的职能,大部分是地方企业上交及上级专项补助等自筹收入,从严格上讲,只能属于自筹收入,而且收入来源复杂,存在很多的不确定性和不稳定性,给监督检查也增加了难度。

2、乡镇财政收入违纪违规的主要表现形式:

主要是部分收入具有不合理性或不合法性:如部分乡镇政府和村组织存截留、挪用专项资金,少数部门存在乱收费现象等。

3、乡镇财政收入财政监督检查的重点是:

如何规范乡镇收入形式,严禁乱收费行为,如何加强对专项资金使用全过程的的监督,保证专项资金的使用安全和使用效益。难点是:村级收入管理不规范,没有真正全额纳入预算管理,存在坐收坐支现象;对乡镇政府和村组织截留、挪用专项资金的行为督促整改及处理处罚力度不够。

(三)乡镇财政支出的主要管理模式,存在问题。

1、乡镇财政支出的主要管理模式:

就xx县而言,乡镇财政支出的主要管理模式是实行“乡财县管”和“国库授权支付”模式。对乡镇政府和财政所编制部门预算,对村级转移支付支出编制公共支出预算。

2、乡镇财政支出存在的主要问题是:

由于乡镇项目资金存在不确定性,一般很难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畴。部门预算编制和执行缺乏严肃性,部门预算也仅仅是规范了财政预算内支出,而预算外支出预算在编制和执行上都不严格,部门预算改革普遍是了于形式,缺乏严密性。

(四)乡镇财政支出的主要方向与类别,违纪违规的主要表现形式,检查的重点及难点。

1、xx县乡镇财政支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部门预算支出:是指乡镇政府和财政所的部门预算支出,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2)村级补助支出:是指村级转移支付和取消农业税后农业税附加。

(3)专项资金支出:包括各类惠农补贴资金、民政优抚资金及项目资金等。

(4)“以钱养事”支出:指对以钱养事单位的补助支出。

2、违纪违规的主要形式是:串用资金科目,不严格按照科目支出类型使用财政资金,存在挤占、挪用部分项目资金现象,有的地方还存在用下年度资金弥补上年度资金缺口现象,形成寅吃卯粮状况。

(五)乡镇财政如何开展财务、会计、资产和绩效监督,重点是什么。

1、转变观念,强化监管意识。

乡镇财政部门要增强大财政监督意识,要把加强财政监督纳入日常工作的重要范畴,要争取财政监督的主动性、经常性,有计划、有步骤地深入开展重点检查工作。

2、发挥优势,探索监管思路。

一是要规范乡镇财政监督工作程序和操作规范;

二是要完善乡镇财政监督队伍建设;

三是要明确乡镇财政监督职能和完善监督机构设置;

四是要增强乡镇财政监督检查执法权力;四是要理顺乡镇财政监督管理体制;五是要保障乡镇财政财政监督工作经费。

3、上下联动,形成监管合力。

上级财政监督部门要加强乡镇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的指导和管理,要建立日常监督检查的考核检查和绩效评价及激励机制,要建立财政监督情况上报和重点违纪违规情况预警防空防控机制,要形成上下联动的监管合力。

4、齐抓共管,开创监管局面。

财政监督离不开上级部门的正确指导和各级政府部门及全社会的大力支持,要积极营造大财政监督氛围,形成全社会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局面。

(六)实行“乡财县管”、“村财乡管”新情况、新问题,违纪违规的新表现形式是什么。

1、“乡财县管”和“村财乡管”存在的主要问题是:

(1)“乡财县管”主要是管预算内,预算外资金管理难到位,对收支两条线、政府采购和资产管理缺乏力度;“村财乡管”主要是管帐,对资金和资产管理难到位,综合预算编制和执行力度不够。

(2)会计人员素质有待提高,会计基础工作不够规范,财务会计制度执行缺乏力度,白纸条入帐、现金余额过大现象普遍。

(3)会计执法环境不优,农村的公共支出往往都无法提供规范的原始发票,支出的主观性和随意性较大。

2、违纪违规的新表现形式主要有:

(1)编制和申报虚假或重复申报项目套取项目资金弥补公用经费不足;

(2)挤占、截留或挪用专项资金用于公用经费支出;

(3)村级财务管理不规范,部分“两委”存在人人手里有钱、人人用钱现象;

(4)以钱养事项目不清,明是养事,实是养人。

二、意见和建议。

(一)建立乡镇财政监督专员制度:

由县财政监督机构派出财政监督专员驻乡镇或区域负责辖区财政监督日常工作,履行财政监督职责,执行上级重点财政监督检查工作任务。

(二)规范乡镇财政监督工作程序:

规范和完善乡镇财政监督检查和执法程序。

(三)明确乡镇财政监督检查工作职责和内容。

(四)建立乡镇财政监督检查工作效能考核和评价机制,注重绩效评价。

(五)强化乡镇财政监督检查执法力度,赋予必要的执法权力。

(六)加强乡镇财政监督检查队伍自身建设,建立乡镇财政监督专员考核考评和异地交流机制,实行再监督。

(七)理顺乡镇财政管理体制,建立规范统一的乡镇财政垂直管理体系,有利于加强乡镇财政队伍的管理和工作指导,便于乡镇财政干部的异地交流,有利于充分调动乡镇财政干部队伍的工作积极性。

财政工作调研报告 篇6

一、我县乡镇财政职能基本状况

目前,我县各乡镇财政所承担的工作大致相同,主要是承担乡镇一般预算资金的收支管理,部门综合预算管理,非税收入的征管,国有(集体)资产管理,财政补贴资金发放与信息化管理,执行财政监督,参与农村综合改革,协助税收征管等。

(一)做好财政收支预算,保障党委政府工作正常运转。编制财政预算,保障乡镇政府运转是乡镇财政所的基本职能。我县乡镇财政所根据上级财政“要健全乡镇财政预算制度,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力求科学合理地编制乡镇年度财政收支预算,切实保障乡镇党政机构行政和社会管理等基本运转的支出需要,努力适应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严格按照财政预算制度和编制程序按时编制年度财政收支预算,预算方案通过后,镇基本支出定员定额管理,严格控制预算追加,切实增强预算的约束力。

(二)做好涉农补贴工作,认真落实惠农政策。各乡镇财所通过涉农财政补贴信息管理系统,对各自辖区内的农户建立了详细的信息库,内容包括:每户人口数,主要劳动力,种植土地面积等情况以及收入状况等。与镇多办、畜牧站、农机站等部门对涉农补贴对象的小麦种植面积补贴、良种补贴、养殖母猪补贴和购买大型农用机械补贴申报的情况,认真做好认定、审核和公示等工作,确保符合条件的补贴对象全部纳入政策保障范围内,最后通过“一卡通”把补贴款发放到补贴对象本人手中。

(三)参与专项资金监督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各乡镇财政所积极参与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对于列入乡镇财政预算的专项资金,建立了全项目库管理制度,加强项目论证、立项、申报、实施等各环节的监督;对未列入乡镇财政预算的专项资金,包括农林水专项、农业综合开发、环境保护、土地开发整理等也加强监根据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进度情况,经过核实后,给专项资金项目拨付资金,既严防截留、挪用、挤占专项资金的行为发生,又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管理,确保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四)加强财务监督,健全乡村理财机制。各乡镇财政所严格执行党委政府制定的《财务管理制度》,对乡镇行政事业单位加强财务管理,实行统一财务开支范围和标准,严格规范财务收支行为,并按月公开,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对镇直各部门使用的房屋认真做好建造日期及使用年限的登记建档,对购买的车辆、空调和办公用品的购买日期、品牌、金额、使用年限分别一一登记造册,制定台帐,做到资产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统一,防止资产流失。联合镇“双代管”办公室对村级重大事项进行审批,限定报刊费,禁止招待费,以便更好地保障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使村级组织正常运转。

(五)搞好队伍建设,提高乡镇财政管理水平。各乡镇财政人员除积极参加县财政部门组织的培训外,还参加各镇党委定期组织的学习国家方针政策的活动,除此之外各乡镇财所人员每周再抽出2-4小时集中或分散学习法规政策或业务知识,以增强财所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使每个人员的财政管理水平都有突飞猛进的提高。

二、我县乡镇财政所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1、思想混乱的现象依然存在。农业税取消后,乡镇财政所的主要职能是什么?乡镇机构改革后财政所到底会不会撤消?如不撤,乡镇财所的工作在哪里?该如何工作?这种认识上存在的盲点和误区,对乡镇财政干部队伍的稳定和工作开展带来很大的负面影响,部分财政所存在管理松散、人心不稳,工作消极等现象。

2、工作纪律不够严格。在日常工作中,纪律意识较差,不能严格遵守按时上下班制度,迟到早退现象严重,部分干部职工平时挂着上班的牌,做的却是自已的生意,有的长期旷工在外做生意,工作散漫。

3、个别领导敷衍了事。个别乡镇财政所领导在工作上不抓紧,不督促所内干部职工按期完成工作,听之任之;对纪律检查隐瞒、包庇不上班干部职工:检查到缺勤人员时,以外出办事为由搪塞检查组。汇报工作时总是客观原因多于主观原因,没有深入分析主观因素。

三、加强乡镇财政管理的保障措施

(一)明确乡镇财政指导管理机构。要在财政部门内部明确一个处室具体负责对乡镇财政的归口管理和指导。据我们了解,目前全国已有19个省(区、市)财政厅(局)组建了专门的基层财政管理处(局)负责乡镇财政管理工作,其中黑龙江、浙江、广西、重庆、贵州、甘肃、青海、宁夏等10个省份在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加挂农村基层财政管理局的牌子。我省XX市从xx年起将原县(区)农业税收管理局改为农村财务管理局,同时将原农村税费改革办公室更名为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实行一套人马、两块牌子,负责乡镇财政的管理工作。大荔、太白、XX县、旬邑、蓝田等县已经明确把对乡镇财政的管理和指导工作交由县综改办负责。我们认为,要贯彻落实谢旭人部长关于“乡镇财政机构建设、职能定位、资金监管、工作指导由国务院农村综改办负责;乡镇财政预算、体制问题由预算司负责”的批示精神,对乡镇财政管理的有关问题尽快予以明确。

(二)加大投入力度,改善乡镇财政所履职条件。要加大投入力度,重点解决乡镇财政所办公用房不足、交通工具缺乏、办公设备老化等问题,为乡镇财政干部创造必需的工作环境。从铜川、商洛等市情况看,标准化乡镇财政所建设要达到:宿办分离、三室一厅、柜台式办公。所长办公室、档案室、会议室面积为20平方米左右,综合服务大厅面积在30平方米以上。从建设投入来看,新建一个财政所需40万元,扩建一个财政所需30万元,更新修缮一个财政所需10万元。另外,乡镇财政所需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和公务用车。建议将乡镇财政所的建设投入纳入财政预算,实行“中省财政补助、市县加大投入”的办法,逐步实施,分三年完成财政所规范化建设改造任务。同时,要将乡镇财政所的工作经费纳入县财政局的部门预算,实行集中支付、集中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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