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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著读后感 篇1
今天,我读了《闪着泪光的决定》这本书后,想把自己内心的一些感想抒发出来,于是,我写了这篇读后感。
故事的主人公是女生周悟那。她一直留着一头长长的头发,不肯剪掉。别人给她起了外号,叫她墩布姑娘。这背后,还有着一个感人的故事……
悟那小时候,得了白血病。一个同样是白血病的哥哥把自己的骨髓的医疗费给了她,他让悟那把头发留的长长的`。然后自己做出了一个属于男子汉的“正确、高贵和美好”的决定,救了小悟那,但他自己却永远的离开了这个世界。但悟那却不相信,五年来,她一直在寻找着这个哥哥,但一直没有结果。于是,悟那成了一个忧郁的女孩。可是,同学蓝图图的出现,改变了她。
一个孩子如果不曾为一件自己想做的事、一个特别想珍惜的人认真过努力过,就不能算是真正的长大了!五年过去,悟那在图图的鼓励下,终于剪掉了她的头发!其实,留着她的头发就是在给悟那增添感情包袱!我们知道,悟那长长的头发是上帝送给她的礼物,是她对大象哥哥永久的承诺!但是,一个人把自己变得孤僻是不好的,所以,悟那不要这样,她要和其他同学生活的快快乐乐!
名著读后感 篇2
霉臭的工房,褴褛的衣衫,猪食一般的饭菜,猪狗不如的待遇……一切的一切让我无法承受……
包身工说:
我是一名包身工,今年十六岁……不对……十七岁?……哎,年龄先不说了。我来到杨树浦福路东洋纱厂干活已有两年了,应当有吧。刚到纱厂那会儿,我十分失望。从老家出来之前带工老板说跟着他有饭吃,有钱赚,生活也会很体面,很趣味。可是现实是:我每一天住在蜂房般的格子铺里,工房里,又湿又臭还充满汗味。每一天早上四点钟就得起床干活,每一天那个穿着拷绸衫裤的男子都呼喝我们,他叫我们“猪猡”“懒虫”,如果我的动作稍有迟缓,他就会毫不犹豫虎虎地在我的身体上踢上几脚,他总是喊“妈的,还躺着猪猡!”我们仿佛是被搅动的蚂蜂窝一般,打呵气、叹气、穿衣服,有的人穿错鞋子,有的人拿错衣服……刚开始还有些人报怨,但这些抱怨的人无一例外都受到了惩罚,残忍且决不留情的:毒骂、殴打、关黑屋、饿饭、吊着打等方式。他们总不让我们好过。刚开始还有反抗的,但渐渐地我们变得麻木了,不会去反抗,一味屈服,当有的人受“灾”时,我们也只是叹着气走开,没有同情。
饭菜是两粥一饭,早晚吃粥,中午吃干饭。粥,里面仅有较少的籼米,粥焦。碎米以及我们用来喂猪的豆腐渣,吃的连猪都不如!
对于带工和老板来说我们只是机器,我们每一天忙碌的为别人织着布绵,自己却没有一件完整的衣衫。即使是工作也要时不时的防“拿莫温”“小荡管”的殴打。生病了,我们没有请假的权利,一旦带工明白我们有人病了,那人只会迎来毒打,没有人来给我们治疗,我身边的人大都没有活过两三年之久,老板不断从我们身上压榨,我们过着猪狗不如的生活。
但我却依旧苟活着,因为我已经麻木,哦,朋友,别惊讶,如果换作是你,你也会麻木的。你试想,一天到晚的喝呼,遭受着猪狗不如的待遇,无止境的殴打与谩骂,什么也做不了,无自由可言,所以你只能选择屈服,我就是这样。
如果痛苦无法躲避,那便只能选择屈服,与其在痛苦中无用的呻吟,不如在痛苦中无言的苟活,即然我无法改变我的环境,我只能改变我的性格。
我想说:
包身工,一个几乎已经不被提起的`名词,他们无疑是可悲的群体。而在这个光怪陆离的社会,我们中的有些人又何尝不是这样的呢?她们生活在社会底层,付出辛勤和劳动,却只能得到微乎其微的报酬,他们被人们不理解,被他们的老板压榨,昔扣工钱,过量劳动,很毒的谩骂……但却没人去反抗,似乎他们天生就该这样。我为他们感到悲哀,我们都是完整人,理解着自然对我们同等的馈赠,却只因生活环境与经历,驱使我们上了不一样的道路。
有一句话说的好: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灭亡。而对包身工来说却是:不在痛苦中灭亡,就在痛苦中苟活。
名著读后感 篇3
世界上有种神奇的力量,那就是爱。爱在我们身边无处不在。因为有了爱世界才会更完美。而父母对我们的爱尤为重要。
《傅雷家书》是我最为欣赏的一本书。傅雷写给儿子的不仅仅是家书,而是一个个人生哲理。他对傅聪的人生之路起了很大的作用。傅聪随着年龄的增长而渐渐懂得了爱,以实际行动回报了父母,这使我十分的感动。
这本书主要是傅雷告诉孩子如何做人,如何搞艺术,以及如何对待生活等问题。他叫儿子要做一个谦虚谨慎的人,做一个“德艺兼备,人格卓越的艺术家。”在生活上,傅雷也对儿子进取的引导。家书中大到事业人生艺术,小到吃饭花钱。事无巨细,无不关怀备至,并且他敢于在子女面前承认错误。从自身经历中给出经验和教训,他无疑是儿子的良师益友。
当孩子对父母的依靠性太大或者父母对孩子溺爱时都会产生一种对孩子成长不利的因素,仅有想傅雷那样进取与孩子沟通,及时发现问题,找出问题,才能成为一名理智父母。
“一个人对人民的服务不必须要站在大会上讲演或者做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业,随时随地的点点滴滴的'把自己明白的,想到的告诉大家,无形中就是替国家播种、施肥、垦殖。”这是傅雷在给儿子家书中的一段话。在《傅雷家书》中我看到了一位父亲对儿子的教诲,字里行间,流露出傅雷对傅聪强烈的父爱。这种爱使人震撼,使我对傅雷爱子教子的精神所深深打动。
在书中我们不光看到了一个对儿子亲切关爱的父亲,同时也看到了父子的共同成长。他用音乐译注和儿子沟通交流,他把对祖国的发胀的关切之情,以及对祖国的热爱同样流露给学生,傅雷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和精力,在对祖国社会人类尽自己的职责。
在日常生活中他告诫儿子“人总得常常强迫自己,不强迫就解决不了问题。最基本的就是抓紧时间”,“最是要科学化、要彻底”,“在外面世界切勿难为情,被人家随便多留,才能不打乱事先定好的日程”,“修改小习惯,就等于修改自己的意识和性情”。我觉得就是我们生活中急需解决的问题。
说道那里,我不禁想到我的父母,他们虽然不是像傅雷那样的伟人可是他们给我的爱却并不比傅雷给傅聪的爱要少,他们事事为我着想,为我研究,他们虽然不能讲出许许多多为人处事的大道理来,可是,日常的教诲又何尝不是立身行事的准则呢
父爱如山,雄伟壮观,母爱如水,柔情万里。我们应当理解父母并加强自身素质,逐步与父母建立友好关系,让他们理解你,做一个称职的孩子。
书中时时给人深刻的教诲,处处闪耀着智慧的光芒,不仅仅如此,从书中我还感到家长的用心良苦和他们给予我们的崇高的爱,正如傅雷在书中对儿子说:“孩子,我从里身上得到的教训,恐怕不必你从我这得到的少。尤其是最近三年,你不知我对人生多增了几分深刻的体验我从与你相处的过程中学会了忍耐,学到了说话的技巧,学到了把感情升华。”所以《傅雷家书》拉近了父母与我们的距离,让我们互相理解,互相体谅,亲情溢于言表,给天下父母子女强烈的感染和启迪。
名著读后感 篇4
在每个人的生活中都有一个重要人物——爸爸,他会送你上
学,陪你做作业、监督你。这位爸爸也是这么做的,而他是在一个小男孩的上衣口袋里完成这些事的。
这位爸爸原来体壮如牛,之所以这么小是因为妈妈嫌爸爸没
车、没钱、没房、没地位等等,所以天天骂他,把爸爸骂得面红耳赤,每骂一次爸爸都会缩短十厘米,就这样体壮如牛的爸爸变成了袖珍玩具,从此,他在公司接电话要先通过椅子扶手费九牛二虎之力爬上台,然后像举起汽车一样举起话筒,跑到一边去听对方说什么,然后在以百米赛跑的速度跑到另一头,用他最大的`声音和人家讲话,就这样爸爸每接一次电话就相当于跑了一次马拉松。爸爸过马路时,就在胸前挂一副望远镜,以免被行人或汽车压扁。这位爸爸还是位拾金不昧的好爸爸,一次他捡到一万元钱并还给了失主,当爸爸得知这位失主即将失去女儿,为了让他们快乐,爸爸为他们表演了一场无与伦比的马戏,让他们感受到人间的幸福和快乐。
读了这本书,我懂得了不管大小,只要有美好的品德,就是一个爸爸。
名著读后感 篇5
从小,父母的亲切呵护,悉心照料,让我们得以茁壮成长;爷爷奶奶外公外婆更是爱护有加,体贴到位,从不让我们受一丁点儿的委屈,事事都为儿女和孙子孙女着想。家人的爱护让我们懂得:家是每一个人舒适的摇篮,温馨的港湾。
然而,巴金的《家》却彻底颠覆了我对家庭的认识。这个姓高的大家庭充斥着封建思想,男大当婚女大当嫁,但都是长辈按自己的意愿和与亲戚的关系来安排儿女孙儿的婚配对象,不论他们喜不喜欢对方,都必须顺从安排,毫无商量的余地。
觉新与钱梅芬,觉民与琴,觉慧与鸣凤,这三兄弟都有彼此真心爱的人,却因为祖父的决绝而拆散,只有觉民在觉慧的鼓励下取得了一定的胜利,觉新与梅表姐相见而不能相认,觉慧与鸣凤生死两隔,都是一大悲剧。可见,旧时的封建思想有多么可怕和令人憎恶。
人生病本应该好好医治,在祖父病了之后,陈姨太非要以鬼神压病,觉慧看祖父被吓得半死,气不过于是与众人据理力争,却没有挽回什么,祖父在临死前才退步,答应觉民不再纠缠与他人的婚事。
只恨封建的强大和觉新的懦弱,为了不与祖父的亡灵相冲突,在生产前几天不得不搬出城外,孤单寂寞,最后竟死去。这时候他才明白,是整个制度,整个礼数,整个迷信压着他,夺去了他的青春,夺去了他的前途,夺去了他最爱的两个女人。他在挣扎,但他无力,懦弱,无法抵抗这一切。于是他绝望了,双腿一软,跪下,无力地哭泣。
觉慧自从鸣凤投湖自杀之后就没有停止过反抗封建,高氏家族不断的在没落,却阻挡不了觉民觉慧对光明和真理的追求,最后,觉慧终于脱离了这个他憎恶的充斥着封建思想的家庭,在大哥的支持下到上海求学。他望着向前不停流去的`绿水,轻声道“再见”,不知是该快乐还是悲伤。封建势力虽然充斥着这个家庭,但不意味着没有人在为光明和真理奋斗着,觉慧就是最有代表性的一个人;这个家庭当然也有爱,人人之间都有真挚的爱,只恨封建势力过于强大,再真挚的爱也招架不了,悲剧还是在不断发生。
俗话说:“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虽然同情书中的不幸的人们,但也不免要谴责他们的软弱,如果多几个觉慧这样的人,说不定悲剧就会少一些了。生活在如此封建落后的家庭里怎么能像在现代一样,享受到专属于家的温馨呢?
这本书,这些令人心痛的故事深刻地向我们展现了封建思想的罪恶,好好的一个的家庭沦落到人人不合,四分五散的地步警醒着我们,封建是不能长久的,它只会造成一次次的悲剧,毁掉一个个本应该和谐幸福的家庭,最终毁掉一个社会,一个国家,甚至是世界。
家本就应该是温馨和谐的,我们一定要珍惜现有的幸福,互相理解和帮助,与人为善,追求光明和真理,尽力让书中的故事不再发生,让家永远和谐幸福。作者:张鸿燕
名著读后感 篇6
《天方夜谭》这是一部谱写了阿拉伯人民非同小可的人间奇遇,最令我记忆犹新的是它从一个故事续写出另一个故事,是一本富有连续性的长篇小说,它描写了人民非凡的智慧,想象,欢乐和悲伤。以这4个不同的形容词为主线,展现了一项巨大的人间奇妙的事件。
《天方夜谭》又名?一千零一夜?虽然内容根本一致,但从《天方夜谭》一书中更能感受到阿拉伯人民生活的.精彩,所以我们称它为纯真的童话!从书总,我感受到了哥哥卡西姆的可恶与弟弟阿里巴巴的善良;从?阿拉丁与神灯?这个故事中,我体会到了阿拉丁的智慧……《天方夜谭》它爱恨清楚充满无限的哲理许多故事都贯穿着光明和正义,黑暗与邪恶的终级较量,让人们对生活充满热情,信念与希望。它有着曲折离奇,不同一般的情节,语言表达诙谐幽默,最正确采用的是东方故事中最常见的大故事套小故事的形式,读起来一波三折,令人回味无穷、沉醉入迷、爱不释手!
读完这本书,我仿佛又回到了充满梦想的境界里,是智慧带我翻开了想象之门,是勤劳带我走向欢乐的乐园,是贪婪又将我拉入到悲伤的时代……因此,我要努力,争取永远徜徉在欢乐的星球里!青春由磨砺而出彩,人生因奋斗而升华!
名著读后感 篇7
假日里我读了《安徒生童话》这本书后,受到很大的利益。
在丹麦首都哥本哈根入口处的海面上,有一座铜像冒出水面。它告诉人们这就是丹麦,因为它是丹麦的一个象征。但它既不代表丹麦的开国元勋,也不代表丹麦某一个王朝的杰出英雄,而只是一个普通的女子。她坐在一块石头上,若有所思地望着大海。她在沉思什么呢?谁也猜不出来。也没有人能叫出她的名字。她没有腿,只有一条尾巴,原来她是人鱼—-“海的女儿”,丹麦作家安徒生所写的一篇童话的主人公。
它她可以在那深蓝色的海底世界自由自在地度过三百年的时间,结束她无忧无滤的一生。她的寿命比人类长好几倍,但她却是一个低级生物,没有人类所特有的那种
“不灭的灵魂”。为了获得这个灵魂,进入生命的较高级的境界,她放弃了无忧无滤
的生活,忍受着把自己的鱼尾换成一双美丽的人腿后所带来的巨大痛苦,而热恋一个人间的王子,希望通过和他的爱情能分得一份人类的灵魂。但这个王子最后同一个人间女子结了婚。她的希望破灭了。如果她想仍然成为
“海的女儿”继续度过她那无忧无滤的三百年的岁月,就得在那王子结婚的早上,用尖刀刺进他的胸膛,让他的热血流到她的腿上。这时她的双腿就可以灰复成鱼尾,她就能再度回到海底世界,回到她的家人中去。但是她没有这样做,却自己投进海里,化为泡沫。
《丑小鸭》它一生下来,因为生得很丑,人们和动物们都不喜欢它。寒冷的冬天,它在森林里受尽了折磨。后来它靠自己的努力,终于飞起来。它成了一只美丽的天鹅。丑小鸭变天鹅靠的正是她自己的努力。它告诉我们无论做什么事,不要怕自己笨,只要用心去做,就一定能成功的。
《卖火柴的小女孩》中的小女孩是个生活在贫困家庭中的.孩子。她的童年充满了黑暗,充满了寒冷。新年的前夕,正在下雪的夜晚里,一个光头赤脚穿着单薄的旧围裙的小女孩,又冻又饿地缩在一个墙角里,她没有卖掉一根火柴,回不了家,最后她抽出一根火柴来取暖的时候在她面前出现了许多空虚的幻境,但最后却冻死街头。我为她的死感到惋惜。
童年,本是人生中最美好的岁月,我的童年生活和卖火柴的小女孩相比,真是天壤之别呀!
早晨,我刚从睡梦中醒来,奶奶就为我备好早餐;中午,我刚肚子饿了,一盘盘美味佳肴便在我眼前;晚上,我非要看电视才去睡觉。然儿,卖火柴中的小女孩却像大海中的一叶篇舟,被无情的海浪吞没了……
还有《老路灯》,《野天鹅》中的艾丽莎和《拇指姑娘》中的拇指姑娘等等都具有优良品质:勤劳,勇敢,坚强的毅力,牺牲的精神,克服困难的决心,我相信,具有这些品质的人,一定能走向光明,创造出美好的生活。丑小鸭变天鹅不就是个例子吗?
读完这本耐人寻味的童话故事我开始明白世界上没有十全十美的事物,也没有十全十美的人,“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人生的道路坎坷的像波浪,人们要能够趁着高潮一往无前,一定会达到光辉的顶点!
名著读后感 篇8
第一次读小王子,刚开始有些不懂,可是过了一会,便被他那清新的文笔和单纯的世界所吸引。在我读的时候,便被小王子那慑人心魂的忧伤而心悸,为他纯洁而执着的爱所感动也为自己那逐渐泯灭的童心而哀悼。正像作者圣埃克絮佩利在序言里面说的,他把这个童话“献给雷昂·维尔特”当他还是个小男孩的时候。
这与其说是一个童话,不如说是一个悲剧,童话的主人公总是像白雪公主或灰姑娘一样,幸福美满的生活。而忧伤的小王子却在发现爱的真谛后死在沙漠里。
这个小说的情节很简单,主要是从“我”的角度讲述了小王子的游历过程,因为一朵美丽而娇气的玫瑰,小王子离开了一直平静生活着的B—612小游星。他先后游历了六个星球,在这些星球上,他遇到一些他觉得很不可理喻的大人、狂妄自大的国王、财迷心窍的商人、迂腐的点灯人...
最后他来到了地球。在这里他遇到了一只狐狸,这只狐狸给他解决了那朵娇气的小玫瑰给他带来的对爱的疑惑,使他明白,爱意味着责任,以为这慈悲,有了爱,生活里的一切才有了意义。
最后,小王子在离开他的星球一周年之际,让毒蛇咬死了他,这样他可以摆脱躯体的重量,回到他的B—612小游星,回到他的骄傲而脆弱的玫瑰身边。
小王子走了,就像卖火柴的小女孩飞翔与奶奶在一起的没有寒冷、没有饥饿的世界一样,他奔向他永恒的爱。留给世界的只是金色的麦田和一园子无关紧要的玫瑰花。而我们就像渴望被驯顺的狐狸一样,对着麦田思念着小王子金色的头发。因为小王子,我相信沙漠里确实藏着水井,因为小王子听到辘轳在风中的声音,并饮了那令荒漠变的美的甘泉。
生命这种东西,是奇妙的',你绝对看不透。他的外表是否是美丽或是丑陋。这并不代表什么,只有内涵所发出的那种潜质美才是最真实而又美丽的。是的,无论是房子、星星、还是沙漠,都是因为看不见的某个东西而显得美丽,的确是如此。这种东西你绝对看不透,你也不用去看透,只有这样才是最纯粹的感受。
每一次读《小王子》,都被这种孩子式的看待世界的态度感动,多么天真、幼稚,可又多么纯洁、真诚。在现实生活中,我们整天忙忙碌碌,像一群群没有灵魂的苍蝇,喧闹着,躁动着,听不到灵魂深处真诚的低语。时光流逝,童年远去,我们渐渐长大,岁月带走了许许多多的记忆,也消蚀了心底曾经拥有的那份童稚的纯真。我们沉溺于人世浮华,专注于利益法则,我们不顾心灵的沉重的桎梏,可是愈如此,愈体验到人生意义的虚无。读大学时,我看了不少现代派的作品,里面充满了欲望、异化和梦魇,这些对世界险恶真实的写照,看得人心里充满了卑琐失望。但是,每次读一遍《小王子》,就好像在清水中洗了个澡一般,心又重新变得剔透明亮了。
我一直有所坚信,我们都是追求幸福的孩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