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废物台账记录不规范整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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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6报告

请欣赏医疗废物台账记录不规范整改报告(精选6篇),由笔构网整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医疗废物台账记录不规范整改报告 篇1

一、20xx年工作情况

20xx年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规定》,按照年度管理监督工作要点,通过宣传、培训、指导、检查等方式,基本实现了“转变观念、增强意识、完善机制、规范设施、扎实推进”的目标。

1、宣传、培训工作开展情况。

市卫生局印制发放了9000余册《医疗废物管理文件汇编》,市、区县两级印制发放了12万余册各类宣传品,开展各类宣传、宣讲活动3000余次,受众人数达百万以上。市卫生局组织了区县卫生局、三级医疗卫生机构主管领导、主管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法规知识培训,并对新修订的《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规定》进行了解读。区县卫生局、海淀区公共委、各医疗卫生机构举办各类培训活动,培训约5万余人,专门从事收集、运送人员的受训率达90%以上。

2、监督检查情况。

市卫生局组织了5次指导、检查活动,对12个区县及97个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废物管理情况进行了检查。区县卫生局、海淀区公共委共组织了31次指导检查,涉及913个单位。市、区县两级卫生监督机构累计执法监督5788次,对54家医疗卫生机构分别给予警告和罚款的行政处罚,其中:医院、卫生院3家,占5.5%,诊所、门诊部36家,占66.7%,村卫生室15家,占27.8%。市卫生局聘请了36位医疗废物巡查员,每个区县2名,开展了417次巡查暗访活动,反馈信息1612条。

3、互查工作情况。

按照年度工作安排,市卫生局在第三季度组织了区县卫生局、海淀区公共委及三级医院之间的医疗废物管理互查活动。市卫生局制定印发了互查方案,分八个方面共35项互查内容和评判标准,每两个区县之间各互查两所医院,市属三级医院与中央直属三级医院之间进行互查。同时,要求区县卫生局、海淀区公共委将《20xx年医疗废物互查评判标准》下发至辖区内所有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自查。整个互查活动于9月底结束,相关单位均完成了互查工作,互查中发现有20所医院存在43项不规范内容。

4、服务保障情况。

市卫生局统一制作下发了6块医疗废物暂存处警示牌。平谷区、密云县、延庆县等由政府出资组织集中收集、转交医疗废物;通州区、海淀区政府出资修建、完善医疗机构医疗废物暂存处。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协调解决小型、边远地区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和培训师资等。

二、工作成效

完善机制,齐抓共管促落实。新修订的《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规定》执行一年来,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督管理和医疗卫生机构的具体实施都在按照“规定”赋予的职责和义务而有条不紊地抓落实。通过对“规定”的学习、宣传,使所有从业者充分认识到安全收集医疗废物的重要性。特别是卫生行政机关、卫生监督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的组织领导层面,还从“规定”中领到了自己的任务。市和区县卫生局由主管部门、相关职能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共同监督管理。医疗卫生单位形成了由单位主管领导牵头,后勤总务部门、感染控制部门和相关医疗部门共同管理监控的局面。从而保证了法规、制度的有效执行。

医疗废物台账记录不规范整改报告 篇2

根据州卫生执法监督所的相关要求,我执法所对目前我县辖区内的医疗废物管理情况进行了分析,现就我县医疗废物处置、管理制度等方面的情况作以下汇报:

一、现状

(一)我县医疗废物处置方式

根据我执法所对医疗废物的调查情况并结合我执法所的日常监督情况来看,我辖区内各医疗机构所产生的医疗废物量较小,特别是人口总数较少的乡镇卫生院表现特别突出。因为医疗废物量小,目前我县无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点,各级医疗机构均采取填埋和焚烧的方式对医疗废物进行无害化处理。

(二)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根据调查来看,我县各级医疗机构均已建立医疗废弃物管理制度并上墙。所有医疗机构均建立有《一次性医疗用品验收台账》、《一次性医疗用品使用销毁登记表》,要求医疗机构必须严格按要求做好一次性医疗用品使用、毁形、消毒、销毁工作并记录,处置医疗废物人员实时签字。

二、存在的问题

1.我县无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点,除县医院运送到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外,其余医疗机构均为自行处置医疗废物。

2.一次性医疗废物的存放点未能有明显的标示。

3.一次性医疗废物输液器、针头未能分类存放。

4.自行销毁单位未能很彻底销毁医疗废物。

5.医疗废物混入生活垃圾。

6.没有实行专人专管。

三、相关意见

1.设立集中销毁点。

2.各单位增设医疗废物的存放点,并且分类存放各类医疗废物。

3.设立专人专管收集与销毁医疗废物,并实时签字确认。

4.定期对医疗废物存放点进行消毒处理。

医疗废物台账记录不规范整改报告 篇3

在接到关于医疗废弃物管理工作自查通知后,我中心高度重视,当天上午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对有关科室进行了认真仔细地自查,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1、工作开展情况:

医疗废弃物管理工作不仅作为医院内感染控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还与环保工作紧密相连,因此我中心一直非常重视这项工作。具体工作由院感控制小组和后勤组共同负责,我中心产生的医疗废弃物从收集、分类、储存到交由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理(我中心与XX公司已签订了医疗废弃物处理协议),整个流程当中的每个环节均有专人负责,且责任明确。所以此次自查中未发现非法买卖医疗废弃物等违法违规行为。但仍然存在一些小问题。

2、存在问题:

(1)有个别科室将感染性医疗废弃物与损伤性医疗废弃物混装在一起;

(2)有个别医疗废弃物存放标识不清;

(3)有个别科室登记不规范。

3、整改措施:

(1)立即召集相关科室人员组织召开专题会议,通报自查情况,再次重申医疗废弃物管理工作的重要性。

(2)梳理医疗废弃物管理工作的每个环节,再次明确责任人,强化责任意识。

(3)对个别存在问题的科室要求及时整改,进一步完善工作流程。

医疗废物台账记录不规范整改报告 篇4

为认真落实环境保护部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核组对市提出的整改意见,确保我市相关工作顺利通过环保部的后督察,根据《市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复核工作整改方案》及环保部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现场复核专家提出的具体意见,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要求

近期目标要求:以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考核指标体系为标准,以市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复核工作整改方案和现场复核专家意见为整改重点,完成具体问题的整改,确保通过后督察。长期目标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复核和后督察为契机,对低水平达标环节进行全面巩固提高,进一步强化环境管理,深化环境综合整治,保障环境安全,完善环境基础设施,健全完善、持续改进环保工作机制。

二、重点整改内容及责任分工

(一)切实抓好环境安全保障工作

1.强化饮用水环境安全保障

(1)深入实施《门楼水库饮用水源地保护规划及实施意见》中确定的7大类26项重点工程,确保年度各类工程项目按期完成,出境断面水质符合功能区标准要求。完成时限:年底及长期。(责任单位:住建局、水务局、林业局、农业局、环保局、畜牧局、国土局、开发区管委、桃村镇政府)

(2)编制龙门口水库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制定年度实施计划和具体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完成时限:年底。完善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开展饮用水源地应急演练。完成时限:底及长期。完善饮用水源地界标。完成时限:底。进一步加强水质监测工作,确保饮用水安全。完成时限:长期。(责任单位:环保局)

(3)在龙门口水库饮用水源地和门楼水库饮用水源地段白洋河流域和清阳河流域二级保护区范围内设置交通警示牌和宣传牌,在龙门口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按规范要求设置围网。完成时限:底(责任单位:水务局)

2.强化环境安全整治

(1)加强对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转移和处置的全过程监管。以污染源普查和环境统计确定的企业范围,进一步完善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工作。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建设危险废物暂存设施,完善危险废物标志牌设置。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杜绝危险废物随意处置现象发生。完成时限:底。(责任单位:环保局)

(2)督促医疗废物产生单位做好医疗废物暂存工作,杜绝医疗废物和生活垃圾混存问题。完成时限:底及长期。(责任单位:卫生局)

(3)对存在问题的以下单位实施限期整改。一是通达选矿药剂有限公司严格按照环保部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现场复核专家意见底前完成整改任务。(责任单位:环保局);二是盘马金矿、庄子金矿、流口金矿、山城金矿按照环保部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现场复核专家意见底前完成整改任务。(责任单位:市金兴矿业公司)。逾期未完成整改任务,一律停产整治。

3、开展重点行业专项整治

按照环境保护部《关于深入开展重点行业环保核查进一步强化工业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要求,组织对全市所有电镀、制革、化工、有色金属采选冶炼和铅蓄电池企业进行环保核查。对存在污染防治设施不完备,重金属超标排放等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责令停产整治,整改到位前不得恢复生产。完成时限:底。结合正在开展的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活动,督促有关企业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工作,配套完善环境安全防控和应急处置设施。完成时限:底。督促重点企业按照《企业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编制指南》要求,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切实提高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完成时限:底及长期。(责任单位:环保局)

(二)切实加强工业污染防控力度

1、强化建设项目环境管理

(1)严格执行环评审批。对后建成且未办理环评手续的、降低环评等级的、未批先建的,属于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项目,限期一个月编制完成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有审批权的环保部门补办审批手续;属于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项目,限期二个月编制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有审批权的环保部门补办审批手续。其中,未批先建的责令停止建设;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一律淘汰取缔;不符合环保要求的,依法提出处理意见。完成时限:底完成责令停止建设和淘汰取缔工作。(责任单位:环保局)

(2)对前建成投产、未办理环评手续的项目,限期一个月编制完成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报环保部门审查,出具审查意见。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一律淘汰取缔。完成时限:年7月底完成淘汰取缔工作;不符合环保要求的,依法提出处理意见。(责任单位:环保局)

(3)对批建不符的,限期一个月编制完成变更报告或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报原审批机关补办审批手续。(责任单位:环保局)

(4)对未经试生产批复,即投入试生产的`,立即补办试生产批复,不符合要求的,不予批复同意其试生产申请。对超期试生产、未取得延期试生产批复的,限期一个月内补办环保设施竣工验收手续。对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主体工程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并处罚款。(责任单位:环保局)

2、深入开展强制清洁生产审核

(1)对照环境保护部《关于深入推进重点企业清洁生产的通知》要求,对全市企业进行新一轮梳理排查,制定今后三年清洁生产推进计划,提高清洁生产覆盖面。完成时限:年年底。(责任单位:环保局,经信局)

(2)对于本次复核中存在问题的清洁生产企业,要严格落实审核要求和具体措施,开展持续清洁生产审核。完成时限:底及长期。(责任单位:环保局,经信局)

(三)切实加大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力度

1、加快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桃村镇污水处理厂主体工程及管网配套工程建设进度,确保年内投入运行。完成时限:底。市区污水处理厂配套中控系统,完善市区城市污水管网,强化雨污分流改造,进一步提高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水平,确保出水水质稳定达标。完成时限:年底。(责任单位:住建局、开发区管委、桃村镇政府)

2、无害化垃圾处理场渗滤液收集池要采取防臭措施,抓紧时间申请验收。完成时限:底。(责任单位:住建局)

(四)切实提高环境监管能力和水平

1、深入开展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

(1)严格执行《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落实机动车环检前置于机动车安检要求,确保年底前机动车定期检验率达到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核要求。完成时限:年7月底。(责任单位:环保局,公安局)

(2)适时开展机动车环保检验标志路检工作,禁止未取得环保检验标志的机动车上路行驶。完成时限:年年底。(责任单位:公安局)

(3)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公交运营车辆排气专项整治活动,着力解决公交车冒黑烟现象。完成时限:底。(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局,环保局,公安局)

(4)建立健全机动车环保检验与安全技术检验数据共享机制,实行机动车污染投诉举报制度,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切实提高机动车排放达标水平。完成时限:年7月底及长期。(责任单位:环保局,公安局)

2、强化大气污染联防联控

(1)抓紧组织实施《市年度颗粒物污染防治工作计划》,以实现《省固定源大气颗粒物综合排放标准》中第二时段标准为目标,重点做好燃煤电厂、水泥生产企业和工业窑炉的颗粒物污染防治设施的升级改造工作。完成时限:年年底。(责任单位:环保局)

(2)深入开展城市扬尘污染综合整治工作。编制实施《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强化城市扬尘污染联防联控,每季度开展一次城市扬尘污染源联合执法检查活动,切实减少扬尘污染。完成时限:长期。(责任单位:环保局,住建局)

三、整改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是市上下倍加珍惜的一块“金牌”,落实复核组提出的整改意见,时间紧、任务重,各有关部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把7月份作为集中整改月,将每一项整改内容都列为一把手工程,加大投入,落实措施,全力冲刺,确保完成各项具体整改任务,确保顺利通过国家华东督查中心后督察。

(二)细化方案,落实责任。各有关部门要对照整改工作内容,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和改进措施,明确各项具体工作的时间节点要求,将任务落实到具体部门和具体责任人员,倒排工期,攻坚克难,确保责任到位,整改到位。

(三)加强督查调度,严肃责任追究。建立整改情况周报制度,各有关部门于每周五向市政府督查科报送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将整改内容纳入市政府督查科督查重点,定期调度、核实、通报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提高整改工作质量和效率。环保、监察部门要组成联合督查组,每周开展一次现场督查。对整改工作不力的,通报批评;对延误整改工作,造成恶劣影响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健全完善整改档案,准确反映整改实效。各有关部门在整改过程中,切实注重建立健全整改档案,保证资料的严肃性、完整性、合规性。环保局要组织调度汇总各项整改工作档案,及时向市环保局汇报整改落实情况。

医疗废物台账记录不规范整改报告 篇5

20xx年11月,曝光x市医疗垃圾管理不善事件后,根据上级文件通知精神,我院领导高度重视,立即针对医疗废物管理召开各科室负责人会议,传达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医疗废物管理工作,并对全院医疗废物管理工作进行自查。通过自查,我院各科室能够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要求对医疗废物实施严格管理,现总结如下:

1、我院医疗废物管理组织健全,成立了院长为组长的医疗废物管理管理监督小组,并设专人管理,明确了职责。

2、医疗废物管理相关制度健全,《医院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和意外事故发生应急处理预案》完善。

3、各科室能够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相关制度对医疗废物进行管理,医疗废物回收相关登记齐全,科室人员能够按照《医疗废物分类目录》要求进行分类管理,无医疗废物与生活垃圾混装情况。

4、各科室严格废弃药品包装处置,认真按照相关文件处理,凡使用后的被患者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各种玻璃(一次性塑料软包装)输液瓶(袋)、空安瓿(注射剂型)等废弃药品包装,均按照医疗废物进行分类处理,杜绝与生活垃圾混装情况。

5、医疗废物回收登记交接工作严格,无医疗废物泄露、变卖情况。

6、医疗废物回收管理专人负责,专职人员能够在规定的时间严格按照医院制定的医疗废物回收路线图对各科室的医疗废物进行回收,并与科室人员做好交接工作,杜绝中途发生泄露。

7、防护服、口罩、帽子、手套、防护鞋等防护设备齐全,专职人员熟悉职业暴露处理流程。

8、医疗废物暂存点警示标识清楚,有防鼠、防蚊蝇、防盗、防渗漏等措施,较易清洁消毒。

9、暂存点回收的医疗废物分类存放,统一移交给鄂托克旗疾病防疫控制中心统一处置,医疗废物转运联单齐全。

通过对医疗废物管理工作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全院更加明确了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重要性,为进一步做好医疗废物管理工作打下了基础。

医疗废物台账记录不规范整改报告 篇6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卫生局《关于开展全市医疗废物管理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加强医疗废弃物的安全管理,防止疾病传播,保护环境、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废弃物管理条例》等规定,我院组织了工作人员对医疗废物收集、转运、贮存和处理等环节进行自查,完善各种管理制度,规范从业人员行为。在检查中没有发现医疗废物流失、泄漏和扩散等情况。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完善制度。

我院成立了医疗废弃物管理小组,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应急预案,明确了职责任务。制定了医疗废弃物管理制度,设立“医疗废物分类目录表”,“医疗废物处理流程图”,“医疗废弃物回收登记表”“危险医疗废物转移联单”等以保障医疗废弃物安全处置。并对

二、分类收集管理:

1.严格按照每天生产的医疗废物进行分类收集,杜绝医疗废弃物与生活垃圾混装。将医疗废弃物分别放入带有“警示”标记的专用包装物或容器内,损伤性废物放入专用锐器盒内,不得再取出。

2.当医疗废弃物达到包装袋的3/4满时,做好有效封口,并贴上标签,标签内容有废物类别、生产日期、科室。

3.对医疗废物进行秤重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交接时间、处置方法和经办人签名,称重时要求科室人员与运送人员双人当面核对。资料要求科室至少保存3年以上。

4.隔离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产生的医疗废弃物及生活废物,应用双层专有包装物,并及时密封,贴上标签,标识内容同前。

三、收集转运管理:

1.专业人员管理:运送医疗废弃物人员在运送时有穿戴防护服、戴口罩、帽子、手套和防护鞋等。

2.运送医疗废弃物人员按规定时间,路线送至暂存地。

3.运送前应检查医疗废弃物标记,标签,封口,防止运送途中流失,泄露。

4.运送结束后及时清洁消毒运送工具。

四、暂存设施及登记管理:

1.医疗废弃物暂存点警示标记清楚,有防鼠、防蚊蝇、防盗、防渗漏等措施。

2、暂存点消毒管理:配备相应的消毒工具、器具及设备,医疗废物转出后对暂存点及时清洁、消毒,并有记录。

3.严格交接记录,对医疗废物来源、种类、重量、时间、去向、经办人签名等内容进行登记,登记资料保存3年。

4.及时转送医疗废物,本院的医疗废物没有在暂存点存放没有超过2天,也没有发生自行处理、转让、买卖事故等情况。

五、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通过这次对我院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自查,我们发现了一些不足,主要问题有:

1.工作人员有时会把感染性废物和损伤性废物混装;

2.医疗转送时科室记录不及时;

3.未使用有医疗废物标识的专用包装袋;

4.锐器盒不符合相关规定。

针对以上存在问题,我们做了具体的整改措施:对工作人员加强培训,提高医疗废物分类的熟悉度;各科室规范医疗操作流程,及时做好登记;配备符合要求的专用收集工具等。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将通过不断的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努力把医疗废物管理工作做的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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