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懂法精彩演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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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4演讲稿

请欣赏学法懂法精彩演讲稿(精选6篇),由笔构网整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学法懂法精彩演讲稿 篇1

同学们:

为配合学校“法制宣传周”活动的展开,学校政教处安排我来给大家做一个“知法、守法、健康成长”为主题的法制讲座。我觉得这个讲座很有必要,也很有紧迫性,因为我们现实中已经发生了个别同学由于对于法律的无知,或者说是对法律的`误解而走上了违法犯罪的案例。

为了杜绝这种的事件再次发生,我们今天的讲座主要从以下四个方面给大家讲一些非常实用的相关法律知识。(请大家看我们的投影)

首先是学习法律知识的意义,也就是法律的价值,学习它对我们有什么用;第二,我们要讲解的我们的年龄在法律上的效力,也就是说我们的法律,特别是《刑法》根据人的不同年龄,规定了什么样不同的法律效力。我们同学们都是未成年人,对这一点我们尤其应该准确的掌握;第三,我们要学习的是违法与犯罪的区别和联系,也就是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同时,我们还要对几种常见的犯罪给予讲解,包括抢劫、敲诈勒索、故意伤害等。第四,也是我们本次讲座的一个重点,那就是面对违法犯罪我们如何保护自己。讲完这四个方面之后我们会留一点时间给大家观看一个简短的、很有针对性的视频录像。

一、学习法律的意义。

同学们会说这个还不简单吗,就是学法才能知法,知法才能谈得上守法呀。同学们这样的回答是正确的,但是我们首先还不要讲这个意义。

首先学习法律的第一个意义是能够帮助你解决现实中遇到的困难。我给同学们讲这样一个真实的案例,一位80多岁的老奶奶(大家看投影),她到一个大城市去寻找她的亲人,结果到了大城市亲人没找着而身上带的钱花光了,只能乞讨为生,结果乞讨失败饿死在了大城市,这当然是一个很不幸的事情,是一个悲剧,那么我们的法律何为,我们法律能够帮助她吗?我告诉大家我们的法律是可以帮助她的,大家看有这样一部法律叫做《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根据这部法律我们在全国各地的大城市都建立了相应的救助管理站,(大家看投影,这是我们宁波的救助管理站)。这部法律的宗旨就是要救助流落在大城市,生活无着落的人,给他们吃的,给他们住的,帮助他们回家。大家想一想,如果这位老太太也知道有这样一部法律,有根据这样一部法律而在全国各大城市建立的“救助管理站”她还会饿死在大城市吗?(不会)。这是学习法律的第一个目的。

其次,学习法律的第二个意义是我们可以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身的安全。这其中又包含两层意思,一是,我们不能像我们前面讲过的,因为自己对于法律的无知而违法犯罪被法律惩罚,我们现实中恰恰就发生了这样的事情,而且就是在我么宁海的某个学校的一个同学,跟着社会上一个他的所谓哥们去抢劫,结果两个人都被判了刑。这个事情是这样的:我们这个同学平时就喜欢这个社会上的这位哥们一起玩,这位哥们对他也很大方、很慷慨,经常一起吃喝玩乐的钱都是这位哥们出。而我们的这位哥们呢,他其实也没有一个正当的工作,没有正当的收入来源,很快钱花光了。怎么办,要想办法弄钱啊,于是就想到了抢劫。跟我们这个同学就说,走,我们去弄点钱来花,你跟着我去,不用你动手,有什么事情我一个人扛着。这个时候我们的这个同学开始犹豫了,去还是不去呢,不去吧,这哥们平时对我又这么豪爽、耿直、大方。我不去也太不仗义了吧?去吧,会不会被抓,后果会不会很严重,这个时候他就发生错误了。他想到我只是跟着去,哥们也说了,只是去什么也不让我干,而且有什么事情他一个人扛着。哪怕是被抓住了,应该也没多大的事,最多可能就是批评教育一下吧。最终的结果是他们抢劫也成功了,但是后来也被抓住了。而且两个人都被以共犯的名义判了刑。我们的同学一下子就傻眼了!他只是跟去了,啥事情也没干。为什么要被判刑呢。我这里就要告诉大家了,那么我们的法律是不是判错了呢?法院没有判错。理由有三个:

第一个罪过就是你去了首先你就起到了一个为你的哥们或者说是同伙通风报信的作用,有警察来了你肯定要喊,赶紧跑警察来啦?对不对?通风报信。

第二,你去了尽管啥事情也没干,但是你对被害人,也就是被抢劫的这个对象来说就是一种威胁,他看着你们是一起来的,如果你没去,一个人抢劫他,他还可能就反抗了,看着你们两个人在场,而且是一伙的,他可能就没敢反抗,所以你去了就是对被害人造成一种威胁;

第三,你去了对于你的哥们,你的这个同伙肯定是一种鼓励,也许他一个人就不敢去抢劫了,你在旁边,他胆子就大了。所以,有这样三个方面的原因,我们这个同学就跟着这个社会上的哥们一起被判刑了,坐牢了。个别这样的同学由于对法律的误解或者无知而走上犯罪道路,这种事情是我们很不愿意看到的,可以说这也是一种悲剧!

第三,学习了法律我们面对违法犯罪,我们就可以知道采取哪一些措施来保护我们的安全了,这是我们最后一部分要讲解的主要内容。

二、人的年龄在法律上的效力。

我们知道,我们在校中学生,我们的中职学校的学生基本上都是未成年人,那么未成年人如果违法或者犯罪是不是就不用受到惩罚,是不是就不用判刑了。那我们就来看看我们的《刑法》到底是怎么样规定的:

因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我们学完这部分我们就可以知道,并不是说我们的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了就不用承担刑事责任了。我们前面讲过的那个一起去抢劫的案例中,我们的这个同学还有一个误解就是,我还是一个未成年人,我跟着我哥们一起去抢劫即使是犯罪吧我可能也不会被判刑吧?结果他错了。所以我们在座的同学们一定要从这个案例中学到教训,我们说“吃一堑、长一智”。我告诉大家这是很愚蠢的办法。聪明的人应该是从别人的经验当中吸取经验,从别人的教训当中获得教训,而不是要自己去吃一堑,去跳入沟壑、跳入了万丈深渊才吸取教训,那个时候就晚啦。

三、违法和犯罪的区别与联系。

1、“违法”是对所有违反法律的行为的统称;

我们讲违法不一定是犯罪,违法比如说包括违反《义务教育法》、《交通管理法规》、《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等。

我们随便来看一部法律的规定,我们就看《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十四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有下列不良行为:

(一)旷课、夜不归宿;

(二)携带管制刀具;

(三)打架斗殴、辱骂他人;

(四)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

(五)偷窃、故意毁坏财物;

(六)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

(七)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

(八)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

(九)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大家肯定奇怪我们法律中规定的内容怎么跟我们的中学生行为守则、学校的规章制度这么雷同啊?这是因为我们的学校是依法办学,学校的规章制度都是依据法律的规定来制定的,所以才会这样。其实我们的“不良行为”跟违法犯罪有很密切的联系,不是说我们同学只要有了这其中的一种或者两种“不良行为”一定会走向违法犯罪,而是说我们那些青少年犯罪人员当的百分之八十九十的人都是在校期间存在有不良行为的现象。我们的学校为了帮助这样的同学克服矫正这样的不良行为,有时候对同学们都很严厉甚至给予了部分同学各种处分,但是我们的一些同学还不重视,还无所谓。我告诉大家,其实这些有处分在身上的同学一定要引起重视,不要无所谓,有时候对你的影响会非常大。大家想一想,以后你要去当个兵,或者你不当兵你去参加工作,去一个公司、一个企业、一个单位,人家肯定要考察一下你在学校的表现吧?如果人家看到你的处分记录你想想看人家会要你吗?所以你如果不重视你身上的处分,人家可能也不会重视你;你对处分都无所谓,人家可能也会要不要你都无所谓。那怎么办?我们有处分的同学应该怎么办?你们应该积极的表现,通过一学期、一年、两年的的良好表现争取学校给你们撤销处分。

这些事今天我们所讲的主要内容,谢谢大家。

学法懂法精彩演讲稿 篇2

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下午好!我今天演讲的题目是《遵守交通规则,提高安全意识》。

同学们,你们一定不会忘记发生在五年级两名女生身上的交通事故吧,那是在她们上学的路上,被一辆摩托车撞倒,险些生命不保,其中一位女生至今还没完全康复。

我想,在座的每一位更不会忘记去年发生在后村的那场车祸吧!那是幼儿园一个5岁的小男孩,在过马路时,被飞奔而来的三轮车撞飞,一条鲜活的生命就这样在我们眼前消失。这突如其来的车祸,让他的父母悲痛欲绝。那触目惊心的场景,至今还历历在目;

那撕心裂肺的哭喊声,至今还回荡在宽坪的上空;

那用血换来的教训,应该让所有人惊醒!

这些事例昭示着我们:要珍惜生命,珍惜健康,就要遵守交通规则,提高安全意识。倘若没有了生命,我们就没有了幸福,没有了一切。生命只有一次,作为小学生,更要珍惜自己的生命,珍惜自己的健康,珍惜家庭的幸福,要认真学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遵守交通规则,加强安全意识。当你徒步行走于人来车往的马路时,请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不在马路上嬉戏打闹;

当你要穿过马路时,请多一份谦让和耐心,绝不贪一时之快,横穿马路。“红灯停绿灯行”“一站二看三通过”,它不仅仅是几句儿歌,还是我们的行为准则。

如果说生命是花,那么安全就是绿叶;

如果说生命是画,那么安全就是笔;

如果说生命是河流,那么安全就是护堤。没有了安全,生命就会摔跤,没有了安全,就没有幸福可言;

没有了安全,未来一切都是空谈!

同学们,请遵守交通规则,提高安全意识。只有这样,你才能拥有健康,拥有幸福,拥有未来,拥有生命!

谢谢大家!我的演讲结束。

学法懂法精彩演讲稿 篇3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同学们,你们是祖国的希望和未来,正值花季,你们虽然掌握了一定的生活常识,有了一定的独立意识,普遍希望得到社会的支持、理解、尊重和赞扬,以体现自己在社会中的价值。但年龄特点决定了同学们的幼稚、不成熟,可能会做出一些不该做的事情,甚至因法律意识的淡薄而导致一些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有些现象,以前在我们学校也曾经发生过,比如:有的同学在我们学校上学的时候,不遵守纪律,不听老师的教育,爱小偷小摸,小到拿别人一支铅笔、一块橡皮,大到偷钱、抢钱等等,还有的同学爱打架,总之在他们小小的年纪,就已经有了许多劣迹。当他们走出我们的校园,或早或晚,几乎都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受到了法律的制裁。他们最后走上这一步,并不是一步走成的,其实他们就是在你们这个阶段、你们这个年龄开始一步一步不听教育,渐渐变坏的。因此,这的确应该引起我们全校师生的高度重视。

随着时代的发展,一些不健康的东西也在渐渐地影响到了我们的学生,使我们的孩子要变坏真是太容易了,比如网吧,对你们的成长就极为不利,你们也知道有多少人因此而荒废学业甚至犯罪啊,因此,我们完全有必要一起来学习有关的法律知识,来尽量减少直至完全避免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

借此机会,我特别向大家提出几点希望和要求:

一、认真学习,贯彻和执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小学生守则》。

二、认真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在生活中的我们无论校内、校外都应遵法、守法,既避免伤害别人,又懂得如何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总之,作为学生,我们就要学法、懂法、守法、不违法、不犯法。

同学们,法律是神圣不可侵犯的,祝愿我们的广大教师和学生一同举起生命的盾牌,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做一个守法的小公民,依靠法律,平安、健康、茁壮的成长!

学法懂法精彩演讲稿 篇4

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上午好!

今天我讲话的题目《学法、知法、懂法,做个守法小公民》。

常言到“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大到一个国家,小到一个集体,一个个人,一切行为必须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依法治国、依法治校,是维护社会安定、校园有序的重要保障。作为国家小公民,校园的小主人,同学们也有责任和义务学习法律知识。通过学习法律,我们就会明白:什么事情可以做,什么事情不可做,什么样的行为受法律保护,什么样的行为是法律所禁止的。

或许有的同学觉得法律离我们很遥远,但只要你仔细观察,就会发现法时刻存在于我们的身边,或许在不经意间你就违反了相关的法律法规。例如当你过马路的时候,你有没有严格按照“红灯停、绿灯行、黄灯等一等”的交通规则?放学后,你有没有出入游戏厅、黑网吧等场所?走进美丽的校园,当我们走在走廊里,会偶尔听到同学们嘴里传出难以入耳的粗话、脏话,并可能演变成武力,造成意外人身伤害;有的同学搞恶作剧,故意毁损学校的桌椅,拿走班级内的教学工具,损坏消防器材等公共设施。

以上列举的种种现象不都是我们身边的违法行为吗?这其中有你吗?人们常说,“小时偷针,长大偷金”,小错不改使他们越陷越深,最终走向了犯罪的深渊。面对朋友,面对家人,他们青春稚嫩的脸上显露的是深深的悔恨与无助。在那么多鲜活的悲剧前,我们更应该引以为戒,千万不要因小错而酿成终生大错,因为守法与违法犯罪往往只是一步相隔。

在现今竞争日益激烈的社会,我们不仅要重视科学文化素质的培养,更要重视培养遵法守法的意识,在行为和情感上增强对法律的认识和尊重,因为遵纪守法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社会责任和道德义务。为了自己和家人的美好生活,在此我呼吁,同学们平时抽出一点时间认真阅读一些法律书籍,了解基本的法律要求,并从身边一点一滴的小事做起,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合格小公民。谢谢大家!

学法懂法精彩演讲稿 篇5

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学法,知法,守法,护法》。

同学们,每年的12月4日是宪法日,每个公民都应该学习社会主义法律知识。为什么要全民学法呢?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而法律就是我们全社会每个人都要遵守的规矩。是的,我们每天的学习、生活都要遵守基本的规矩,各项法律法规规范着我们行为,如升国旗时,《国旗法》要求我们应当面向国旗肃立致敬;在学校《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对我们自身的仪表仪容、言谈举止、学习行为、与人交往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在回家过马路时,《道路交通法》就对我们的行为进行了规范;在扔废品和纸屑时,《环境保护法》《爱国卫生条例》《中小学生守则》等也都作了相应的规定;在对待残疾人的关爱行为方面,《残疾人保护条例》也作了具体规定;在学生上网方面,《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也为我们保驾护航。一句话,我们的学习生活中处处涉及到法。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则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国家制定其他一切法律法规的依据,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都必须了解《宪法》的内容,遵守《宪法》的各项规定。

总之,各项法律都是为着最大多数人民的利益制定的,如果每个人都能遵纪守法,那我们的社会就更加和谐,人民的生活就更加美好。同时,我们要知道:法是规范我们言行的基本准绳,它给我们指明哪些事可以做,哪些事不可做,我们只有严格守法,才能在学习生活中健康快乐地成长。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法律素质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未来社会的稳定程度。那么,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自觉做到学法知法守法护法,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我的演讲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学法懂法精彩演讲稿 篇6

尊敬的老师、各位同学:

大家好!

很高兴能有这样的机会和大家一起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一、什么是未成年人?

法律规定: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

二、简要讲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1991年9月4日通过,1992丰1月1日起施行。

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把他们培养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三、主要讲述:《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1999年6月28日通过,1999年11月1日施行。

近年来,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的人数逐年增多,并且向低龄化、团伙化、恶性化趋势发展,对社会稳定造成了一定危害。还处于花季的少男少女,有些却已沦为罪犯,或者正向着犯罪的方向滑落,这不能不使青少年的成长问题再次受到社会的关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引导他们健康成长,是家庭、学校、社会共同的责任!

5大原因诱发少年犯罪:

据调查,未成年人犯罪群体多具有如下五种特点:一是文化程度低,认知能力差;二是自我评价高,喜逞强好胜;三是哥们义气重,常拉帮结伙;四是自控能力差,多行为盲动;五是贪图享受,厌恶劳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十四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有下列不良行为:

(一)旷课、夜不归宿;

(二)携带管制刀具;

(三)打架斗殴、辱骂他人;

(四)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

(五)偷窃、故意毁坏财物;

(六)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

(七)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

(八)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

(九)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第三十四条本法所称“严重不良行为”,是指下列严重危害社会,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违法行为:

(一)纠集他人结伙滋事,扰乱治安;

(二)携带管制刀具,屡教不改;

(三)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者强行索要他人财物;

(四)传播淫秽的读物或者音像制品等;

(五)进行淫乱或者色情、卖淫活动;

(六)多次偷窃;

(七)参与赌博,屡教不改;

(八)吸食、注射毒品;

(九)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

未成年人对犯罪的自我防范

第四十条未成年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道德规范,树立自尊、自律、自强意识,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及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和侵害。

自身方面的原因:

未成年人自身素质差,是最终导致他们走上犯罪道路的根本原因。

一些未成年人由于平时放松对自己的要求,染上了赌博、酗酒等恶习,有的未成年人从小娇生惯养,养成了好逸恶劳,暴戾(凶残)的性格,一旦遇到挫折或不能满足自己的要求,往往采用极端的手段宣泄自己的不满,导致违法犯罪的发生。具体表现在:

首先,自我中心意识太强。现在的未成年人,很多是独生子女,他们长期生活在“大家围着转”的环境中,加之部分家长的溺爱、娇惯、尽量满足他们的各种欲望和要求,甚至是不合理的要求,结果使他们逐渐养成了以自我为中心的意识。为所欲为、任性、自私、霸道,他们只注重自己的感受,很少甚至不顾及他人的利益,争强好胜但缺乏进取心和责任感,甚至为达到目的而不择手段。

其次,感情脆弱,承受挫折的能力差。现在的未成年人在成长过程中大都一帆风顺,没有遇到过什么大的挫折,心理承受挫折能力非常脆弱,稍遇不顺时,往往表现出过分的失望,自暴自弃,如果不加以正确引导,很快就会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最后,好逸恶劳、依附性强而自理能力极差。很多未成年人一直生活在“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优越家庭环境里,从小养成了鄙视劳动、厌恶劳动的不良习惯。生活上依赖性强,自理能力差。因此,一旦当他们赖以生活的经济来源丧失,无法满足其需要时,就会用违法犯罪行为去维持其好逸恶劳的习惯,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希望同学们争做知法、守法模范,以遵纪守法为荣,违法乱纪为耻。用法律做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敢于同一切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

最后,祝各位老师,工作顺利,各位同学,学习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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