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燃气安全自检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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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6报告

请欣赏食堂燃气安全自检自查报告(精选6篇),由笔构网整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食堂燃气安全自检自查报告 篇1

据县委、县政府安排,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燃气管理股工作人员,对我县燃气供应站及全县各个乡镇的燃气供应网点开展燃气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发现隐患、纠正问题、督促整改,并反复注重“回头看”,通过持续不间断的整治,我县燃气企业及供应网点安全生产局面有了较大改观。截此目前,我县燃气行业保持了安全稳定、平稳发展的良好态势。现将我县燃气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取得的成效

1.经过多年以来的宣传工作,以及在大大小小的检查中,我县燃气行业整体还算比较规范有序,对各燃气经营网点进行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自查自纠,及时完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整改事故隐患。不过总体分析我县整个燃气行业,呈现为“低、小、散”现象,即多数经营点基础设施落后,安全系数较低,规模小,经营点布局散乱。多数经营者安全意识淡薄,安全生产制度落实不到位,存在一些安全隐患。但在我局长期的检查和督促中,已经相对以往,有很大改观,多数都能保持高度的安全意识,规范守法的经营燃气。

2.加大宣传力度。今冬入春以来我局已在县人民广场、天河镇、龙岸镇等人流较大的地段开展燃气行业安全生产及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宣传活动,印发宣传资料10000份,在县电视台及县城的三个大屏幕进行宣传燃气行业安全知识及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安全知识,向社会公布我县合法燃气销售网点,通过移动、电信网络向全县移动用户发出安全用气知识短信50000条,并通过各村委利用农村大喇叭、张贴公告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多渠道宣传燃气行业安全知识及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相关知识,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使用燃气意识。

3.督促燃气企业加强安全用气知识宣传,利用送气、入户检查等机会,持续向广大用户普及安全使用燃气知识,发放燃气安全使用知识宣传单,要求做到每送一瓶气、每入户检查一家就配送一张宣传单,同时要求对检查中发现存在用气安全隐患的用户(如燃气器具安装在浴室、卫生间等狭小密闭空间)告知并记录在案,及时督促整改。一月份实现用户入户检查81573户,检查率96%,发现存在中毒隐患10户,并已全部责令当场整改。

4.切实做好信息收集并及时上报。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一旦发生紧急情况,及时妥善处置并第一时间向上级部门报告。

二、存在不足和问题。

一是在开展燃气行业安全生产排查整治过程中,由于人员少、任务重,很难做到不留死角。

二是用户安全意识还要加强,部分用户不配合入户安全检查和整改。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重点加强各乡镇、各村屯的无证经营情况检查,加强燃气行业管理,规范燃气市场秩序,查处和取缔无证经营和违规经营的行为,保护合法经营,打击违法经营,消除安全隐患,督促燃气经营者认真落实安全经营责任。

2、加大燃气行业的安全检查及执法力度。根据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规定,依法加强对燃气行业的管理,做好日常监督检查工作,排查不安全因素,对于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供应点,该整改的坚决整改,该取缔的坚决取缔。

3、抓好燃气行业相关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消防器材不到位或已过期的,坚决要求立即整改;燃气钢瓶到期未检,坚决要求及时送检,经检验合格后方可继续充装使用;燃气钢瓶超期充装使用的,一律扣押,并依法依规予以处罚。

4、严把审批关。加强各供应点门面、仓库安全管理,对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严格按照行业标准进行整改。严格坚持高危行业高标准审批制度,对于硬件设施达不到开设经营供应点要求的坚决不予办理燃气经营许可。

5、加强对燃气安全使用知识的宣传力度,进一步强化燃气安全知识的普及和教育,加大对用户燃气安全知识的宣传工作。督促各燃气经营者不断提升安检管理员的专业素质,在入户检查过程中能及时、准确、有效的把燃气安全知识宣传到每家每户,向客户宣传燃气安全使用知识,提高用户安全使用燃气的意识。

食堂燃气安全自检自查报告 篇2

根据沂水县教体局《关于加强学校幼儿园食堂燃气、燃油安全管理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加强我校食堂燃气、燃油使用管理,预防安全事故发生,现将自查汇总如下:

一、高度重视:

学校要从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以对师生生命负责的态度,清醒认识食堂燃气、燃油管理的重要性,认真落实有关要求。

二、认真排查:

学校20xx年10月26日组织了一次专项自查,对不符合食堂燃气、燃油安全管理规范、存在安全隐患的,要及时进行整治,以确保食堂安全。

三、明确操作有关规范:

1、使用管道燃气的,其管道和用气设施应符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xx),应由供气单位专业人员进行安装,不得私自改装,如使用过程中出现问题,应及时向供气单位报修。

2、使用液化石油气的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应当使用合格的燃气钢瓶,不得使用无警示标签、无冲装标识、过期或者报废的钢瓶。

(2)液化石油气钢瓶减压器正常使用期限为5年,密封圈正常使用年限为3年,到期应立即更换并记录。

(3)每次购气后应留存购气凭证,购气凭证应当准确记载钢瓶注册登记代码。

(4)存瓶总重量超过100千克(折合2瓶50千克或7瓶15千克)时,应当设置专用气瓶间,气瓶间高度不低于2.2米,外部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电器开关应置于室外。

(5)钢瓶供应多台液化石油气灶具的,应当采用硬管连接,并将用气设备固定;钢瓶与单台液化石油气灶具连接使用耐油橡胶软管的,应当用卡箍紧固,橡胶软管长度控制在1.2-2米之间,且不能有接口、不得穿越墙壁、门、窗,橡胶软管每2年更换一次,若软管出现老化、腐蚀等问题应立即更换。

(6)严禁在液化石油气瓶中掺杂二甲醚。

四、加强了教师车辆燃油的排查工作。

我校食堂等场所暂且没有使用燃气和燃油的现象。尽管如何我们也要加强消防安全工作,掌握燃气和燃油的使用规定,确保学校不发生任何意外。

食堂燃气安全自检自查报告 篇3

现就我县2022年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简要汇报如下,不当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一、全县城镇燃气基本情况

(一)管道燃气方面

全县管道铺设主要在县城区,各乡镇目前未建设管道天然气,县城区共铺设城区中压天然气管道30公里,安装低压天然气管道102公里,合计管道铺设及安装了132公里;城区居民安装户数21000余户,城区通气户数7100余户,非民用户安装并通气36户,其中非居民用户36户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

(二)瓶装燃气方面

全县瓶装燃气分为液化石油气和二甲醚,其中二甲醚非居民用户共计400余户,民用1100余户,液化气石油气非居民用户共计700余户,民用12000余户,各乡镇共设18个经营网点,城区非居民用户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80余户。

二、工作开展情况及做法

开展城镇燃气安全整治,我县着重加强宣传培训、强化在充装、运输、经营、管道施工建设与维护、用户端全流程监管,狠抓城镇燃气领域隐患治理,强化督导检查、强化监管执法,通过各种措施有效预防了燃气领域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截止目前我县未发生燃气安全事故。

(一)强化安排部署,狠抓责任落实。一是县委、县政府按照全省深化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下发了《绥阳县深化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实施方案》,明确了整治内容与各有关部门的责任;二是为有序推进城镇燃气安全整治工作,县安委办于2021年11月30日召开全县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动员部署会,会议明确了各乡镇(街道)、相关部门、燃气企业责任,形成了全方位、无死角的整治工作格局。

(二)强化宣传培训,提升安全意识。一是组织全县燃气从业人员开展教育培训2次,县安委办组织燃气从业人员专题培训1次;二是充分利用微信、城区广告机等新媒体对居民使用燃气安全注意事项进行不间断宣传;三是在县城区大中型小区设置城镇燃气安全宣传专栏,对政策法规、燃气安全开展宣传。通过宣传培训,进一步增强燃气从业人员和燃气用户的安全意识。

(三)强化督导检查,隐患排查治理成效显著提升。一是全县成立4个专项检查组对各乡镇燃气经营网点和燃气用户端开展督导检查;二是组织县应急管理局、县综合执法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经贸局、各乡镇(街道)、迈达盛燃气公司、正大新能源燃气公司、县瓶装气体配送中心等相关单位,排查燃气安全110余次,对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限时整改;三是县综合执法局成立8个检查组,对全县城镇燃气领域开展拉网式督导检查2次,并建立督导检查长效机制。四是全力开展燃气管线巡查巡检,严防施工破坏,燃气监管人员与企业巡线人员共同开展燃气管线巡查巡检工作,有效督促燃气企业巡线、密闭空间排查等工作落地落实,实行工程建设审批前置程序,即:工程建设由燃气企业对地下燃气管线先行签署意见。

(四)强化应急演练,提升处置能力。为有效应对城镇燃气领域事故发生的处置能力,由县综合执法局牵头,组织了全县燃气企业于1月26日在贵州迈达盛绥阳燃气公司模拟场站发生泄漏后的应急处置演练,通过演练锻炼了企业从业人员在第一时间处置燃气泄漏的能力。

(五)城镇燃气领域“打非治违”工作扎实开展。全县针对城镇燃气重点环节、重点领域全方位开展“打非治违”工作,通过认真排查和发动群众力量,对非法经营、第三方施工破坏等立案查处3件,已结案2件,1件正在办理中。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要深化城镇燃气安全的认识。县应急管理局、综合执法局、市场监管局、经贸局、住建局、消防救援大队和各乡镇(街道)严格按照“三必管”的原则开展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工作监管。

二是认清安全生产工作的形势,扎实开展“回头看”工作,确保燃气安全生产工作平稳运行,县综合执法局、市场监管局、经贸局、住建局把浓度报警器安装工作纳入重点问题督促整改的范围,属地管理部门加大督促力度。

三是强化城镇燃气排查整治。认真汲取2021年道真县事故教训,强化对全县燃气充装、运输、储存、使用环节和燃气管道排查整治。

四是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各乡镇(街道)、各部门结合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实际情况,认真对第一、第二、第三阶段工作进行提炼总结,并结合城镇燃气安全生产问题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动态更新“三个清单”,切实提升城镇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能力。

食堂燃气安全自检自查报告 篇4

根据《关于开展液化气经营、使用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紧急通知》(庆安全〔20xx〕34号),现将我区餐饮等场所燃气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高度重视迅速安排部署。10月12日,我区召开全区餐饮等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检查会议,会议宣布了全区餐饮等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检查方案,并对专项检查提出了明确的时间节点和要求。10月16日,区政府分管领导牵头召开专题推进会议,就根据下发的《关于开展液化气经营、使用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紧急通知》、《XX区餐饮等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检查情况登记表》、《燃气使用安全告知书》、《液化气钢瓶安全使用常识》,要求各乡镇、街道,职能部门加大检查和督促整改力度。

二是深入开展专项治理检查工作。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各乡镇、街道分别召开了安全生产专项工作会议,成立了燃气安全专项检查小组,组织相关人员对辖区内所有涉及经营、使用液化气的餐饮、娱乐场所及居民住宅区进行“地毯式”大排查,做到“不漏一户、不漏一点”,建立了完整的燃气安全专项台帐,督促经营业主的落实主体责任,各街道在宣传栏、电子显示屏和单元楼道口的醒目位置粘贴《告知书》及液化气使用常识。提高辖区居民的燃气使用安全意识,做到“家家告知,人人知晓”。

三是加大督查推动整改落实。区政府组织质检、住建、商务、消防、公安等部门组成4个督查组,对各乡镇、街道燃气专项检查情况进行分片督查指导。10月22号,区政府第一督查组由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对安庆蓝焰燃气有限责任公司、XX市城建液化气有限公司、XX市六方气体有限公司等气瓶充装单位进行安全督查,督查人员对企业的许可资质,安全管理制度,作业人员持证,充装前、后安全检查和记录等情况进行了细致询问和查看。10月19日、20日,区燃气督查第二、三、四组深入相关乡镇、街道开展现场抽查,核查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消防器材配备情况,并指导燃气用户安全规范使用燃气具,增强业主自律意识,推动整改落实。

据统计,截止目前全区共出动执法人员19人次、检查企业4家。其中各充装单位充装气瓶总数707只(液化气气瓶407只、永久气体气瓶300只),报废气瓶60只,检验气瓶1236只。

检查宾馆539处,火锅店29处,烧烤店56处,燃气代送点23处。

涉及安全隐患突出的相关问题已经移交相关职能部门做进一步调查处理。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早餐、大排档、饭店多数无证经营,未办理相应的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普遍存在燃气钢瓶使用、质检年限不清,供气胶管使用不规范现象。

(二)早餐、大排档、饭店所使用的液化气钢瓶摆放在门店前,使用极不规范,也未配置灭火器等消防器材,从业人员安全意识薄弱,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不健全。非经营时间,无人管理,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三)各类辅导中心及小饭桌问题较多,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未配备消防器材与消防通道,学生休息区与厨房毗连。

(四)燃气代送点无证经营问题突出,临时存放地条件简陋,未配备灭火器材,从业人员安全意识不高。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以此次液化气经营、使用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为契机,督促相关职能部门认真落实监管责任。

一是继续强化对餐饮行业的检查整治力度。对存在的安全隐患下达整改通知限期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对于安全风险高又拒不进行整改的,由职能部门依法进行关停。

二是继续强化对餐饮行业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对消防不达标的经营户责令停业整顿,指导经营户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并建立消防应急通道。

三是继续加大燃气安全使用宣传力度。通过报纸、短信、网络等形式继续加大宣传餐饮场所燃气安全的重要意义。特别是印发安全用气宣传资料,普及燃气防爆安全知识,提高餐饮服务单位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在全区餐饮行业中形成人人了解燃气安全使用,人人能够按规操作。

四是注重总结经验。在开展专项治理活动中,注重抓好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确保专项治理工作活动取得实效。

食堂燃气安全自检自查报告 篇5

根据淄川区教体局《关于做好全区校园燃气安全整改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针对学校内部人员密集,学生对事故应变能力差的特点,我校近期对校食堂燃气安全进行了自查,现将整该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成立校园燃气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校长xx

副组长:政教主任xxx

安全办主任:xxx

成员:xxx

目标任务:依据教育局通知精神及燃气设备安装和使用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技术规范,对我校使用燃气的情况进行彻底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记录在燃气安全隐患登记台账,并限期整改;定期举办燃气安全多种形式的知识讲座,对广大师生进行燃气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安全意识,防止校园燃气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校园安全用气。

二、职责分工

中心校校园燃气安全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我校本次专项治理行动的领导协调和监督工作,并组织燃气技术人员对我校进行燃气安全检查,我校食堂燃气安全领导小组具体主抓实施自查和整改,食堂相关人员结合用气设备及用气情况如实反映上报,并在层层领导及指导下进行整改,并达到燃气安全整改要求。

三、自查情况及整改措施

(一)自查

我校食堂现有液化气罐3个,液化气炉具两套,供应学校xx-xx名师生就餐使用。

自查中发现:

1、存在气罐放置地下使用的现象;

2、没有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切断装置;

3、燃气胶管超长;

4、在按照《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配备消防器材方面,还不是完全达标。

(二)整改措施

1、在规定的空间使用液化气罐。

2、尽快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切断装置并保证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3、进一步完善燃气设施房间内安装有效可靠的通风设备。

4、燃气胶管坚决使用燃气专用胶管,对老化龟裂、松动、热辐射、超长现象及时发现,及时排除,两端并使用管卡固定牢固。

5、不用气时及时关闭灶前阀;绝不私拆乱改燃气设施,燃气设施不得被包装暗埋。

6、同一室内绝不使用两种以上气源或使用煤炉;燃气设施房间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并按《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配备消防器材,液化气报建手续及竣工验收手续合法、齐全。

7、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燃气作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燃气安全专人负责制;责任人及从业人员必须通过安全教育培训上岗。

8、对燃气设施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并记录。

9、尽快与淄川区通过年检有资质的液化气有限公司取得联系,解决合格燃气的.配送、燃气定期检查等问题,并签订供气合同。

借这次燃气安全整改的势头,今后我校要把学校食堂安全问题作为一项长期工作来开展,严格日常安全监管执法,建立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学校要以落实学校食堂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线,落实燃气安全专人负责制和燃气事故应急保障制度,提高食堂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规范作业行为,全面提升学校食堂现场燃气安全管理水平。

食堂燃气安全自检自查报告 篇6

一、高度重视:

学校要从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以对师生生命负责的态度,清醒认识食堂燃气、燃油管理的重要性,认真落实有关要求。

二、认真排查:

学校20xx年10月26日组织了一次专项自查,经查实,我校食堂没有燃气、燃油的设备。也没有其他安全隐患。尽管我校没有燃气、燃油设备,但我们还是认真学习了使用燃气、燃油设备的有关规定。

三、明确操作有关规范:

1、使用管道燃气的,其管道和用气设施应符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xx),应由供气单位专业人员进行安装,不得私自改装,如使用过程中出现问题,应及时向供气单位报修。

2、使用液化石油气的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应当使用合格的燃气钢瓶,不得使用无警示标签、无冲装标识、过期或者报废的钢瓶。

(2)液化石油气钢瓶减压器正常使用期限为5年,密封圈正常使用年限为3年,到期应立即更换并记录。

(3)每次购气后应留存购气凭证,购气凭证应当准确记载钢瓶注册登记代码。

(4)存瓶总重量超过100千克(折合2瓶50千克或7瓶15千克)时,应当设置专用气瓶间,气瓶间高度不低于2.2米,外部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电器开关应置于室外。

(5)钢瓶供应多台液化石油气灶具的,应当采用硬管连接,并将用气设备固定;钢瓶与单台液化石油气灶具连接使用耐油橡胶软管的,应当用卡箍紧固,橡胶软管长度控制在1.2-2米之间,且不能有接口、不得穿越墙壁、门、窗,橡胶软管每2年更换一次,若软管出现老化、腐蚀等问题应立即更换。

(6)严禁在液化石油气瓶中掺杂二甲醚。

总之,虽然没有燃油、燃气设备,我们学校也会加强食堂其他方面的安全管理,以确保全校师生的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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