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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一本书有感 篇1
在暑假期间,我读了曹文轩的一本新作品——《大王书》,是一本科幻小说,讲的是从地狱逃出的人——熄,在巫师们的簇拥下当上了王,正当熄高兴时,一个放羊少年却意外得到书中之书——大王书,这本书的新主人就是茫,他将带领他的军队去打败熄。
这篇小说的幻想大胆奇特,作者调动非凡的想象,描绘了一个风烟瑟瑟、扑朔迷离的世界,演出千军万马攻城、追击、迎战的宏大战争场面,刻画了一个少年王波澜起伏的成长历程,在写人们对光明、声音、语言、灵魂的向往,人们读完以后,就会觉得文章写的这么纯美,这么有吸引力,看了一遍还想看,这就是它的特别之处。
读完这本书,我印象最深的是茫。茫本来只是一个什么都不懂的牧羊少年,可是随着地位的升高和年龄的增长,茫变得越来越成熟。他的身上有一种不服输的精神,面对困难;他冷静、沉着,作为少年王,茫有时深感困惑与束,渴望回到以前放羊时无忧无虑的生活,可是他克制住了自己,因为他知道,他要保卫祖国,拯救难民。我们有时也会因为一点利益而克制不住自己,我们应该学会自我管理,让心里也有一盏红绿灯。也许,作者就是要告诉我们遇到困难,要不抛弃不放弃,当自己的属下范错误时不要冷酷无情,应该学会体谅和谅解别人,要向茫学习!
大王书——让茫成为王,为了打败,为了让世界充满光明,成为光明的世界,他勇往直前,满腔热情,不抛弃,不放弃的少年王!
读一本书有感 篇2
《素书》中不仅包含治国安邦的大谋略,更有修身处世、为人之道的小智慧,它帮助。“汉初三杰”之一的张良成就了不世之功。只可惜历史记住了张良,记住了刘邦,记住了大汉王朝,却把《素书》弄之脑后,以至于强良逝后几百年人们不知《素书》为何物。如今我们能一睹其风采,还得感谢晋朝的那个盗掘张良基的盗墓城。珍惜这灭之不易的因缘,让我们细细品味《素书》的奥妙所在,你将受益无穷。
《素书》的作者黄石公,是一位秦时的世外高人,他传给张良的这本书,词语虽然简略,但含义却很深邃,其学说即使尧、舜、禹、文王、傅说、周公、孔子、老子也无法超过他。他知道秦朝就要灭亡,汉朝即将兴起,因此把《素书》传给了张良,让他替天行道,帮助刘邦灭秦兴汉。张良是战国时期的韩国人。秦始皇为一统天下而灭韩,张良为报灭国之仇,于公元前218年组织一干人马密谋刺杀秦始皇。但由于计划不胄仓促行事,整个行动最后以失败而告终。秦始皇毫发无损,张良却被迫远走他乡,亡命天涯。通过这件事,我们可以给年轻的张良大致地勾勒出性格的轮廓:血气方刚、做事冲动、有勇无谋。
显而易见,以他此时的品性和做事能力,很难成就一番真正的伟业。转机就在张良沦落到一个叫下邳的地方时出现了。具体的过程到现在已经无从考证了,我们只知道当时的张良在一个极具戏剧性的场合遇到了一个老人。经过了种种苛刻的考验,老人认定张良“孺子可教矣”,遂收其为徒,将一卷帛书交予其手,并另行交代:读此书者可为帝王者师,十三年后你再到济北的谷城山下找我。这本书正是《素书》。
西汉谋略家张良的智蒙书,此书:用之修身,可以明志益寿;用之治国,可以位极人臣,用之经商,可以富埒王侯;用之军事,可以百战百胜,听以此书著者黄石公说:读此书可为帝王师矣。
读一本书有感 篇3
昨天,我读了一本书,名叫《战马》。这本书详细地叙述了一匹名叫乔伊的小马从普通的农用小马变为一匹威风凛凛的战马的过程。
乔伊的第一个主人叫艾伯特,他对乔伊格外喜爱。战争开始了,乔伊被卖到部队变成了战马。它交了一个好朋友——托普桑,是一匹最威风、最高大的战马。战争中,乔伊的表现令人惊叹不已,可它的的第二个主人尼科尔斯上尉牺牲了,在后来的战争中,托普桑也不幸身亡了,乔伊格外悲痛。艾伯特为了找到心爱的乔伊,便去参军了。乔伊为了寻找食物幸运地与艾伯特重逢了。可它腿部受了重伤,得了破伤风。在艾伯特请求下,马丁少校治愈了乔伊。战争结束了,马丁少校却要把经历过烟火洗礼的战马。曾悉心照顾过乔伊的埃米莉的爷爷高价买下了乔伊,低价卖给了艾伯特,唯一的要求是:一定要好好照顾它,艾伯特和乔伊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这本书告诉我们即使是人与动物之间也是可以产生深厚友情的。在现实的生活中,有许多主人遗弃伤了的、病了的、老了的宠物,那些宠物就只能在街头流浪。这种做法极其恶劣,我们应该带宠物去宠物医院治疗,永远照顾它们。同时,这本书也揭露了战争的残忍、丑恶、无情与冷酷。它不知夺走了多少人与动物的宝贵生命!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友情的可贵,也真正体会到了战争给人和动物带来的巨大危害与打仗时期的艰苦。朋友们,好好珍惜现在的和平生活和你手中的友情吧!
读一本书有感 篇4
这个暑假我读了《宇宙空间里的十万个为什么》这本书,我从中学到了很多科学知识。比如太阳系中最大的天体是彗星,俗称扫泏星,它由慧头和慧尾组成,其中慧头又由慧核和慧发组成。彗核的直径约有10千米,他周围庞大的气团为慧发,慧发的直径有几万到几十万千米。慧尾则更长,可达数亿千米。
我还明白太阳为什么能发光发热?这是因为太阳是一颗恒星,是太阳系中最大的天体,这个大气体球时时刻刻都在释放者超多的光和热。地球正是因为有了太阳的照耀,才有了温暖和光明,才有了生命。太阳表面的温度大约有6000摄氏度,中心温度也为1500万摄氏度。这是由于太阳内部进行着剧烈的原子反应。太阳由70多种元素组成,主要成分是氢。太阳内部温度高、压力大,这就是那里的情原子核相互作用,从而释放出超多的光和热。
我还明白了火星也是太阳系的八大行星之一,科学家称他为地球的“孪生兄弟”。这是因为火星有很多和地球相似的特征。
用望远镜看,你会发现火星简直就是一个“地球仪”。它的两极是白白的极冠,就像地球上被雪覆盖的南北极。而且火星也像地球那样呈必须角度绕太阳公转。另外,火星上上的一天之比地球上的一天长39分35秒。不同的是,火星上的一年是687天,是地球一年的1.9倍。与地球一样火星上也有大气。
宇宙太神奇了,我长大以后,必须要当个科学家研究火星的奥秘,人类以后是否能在火星上居住?请大家相信我,我必须会刻苦研究的!
读一本书有感 篇5
寒假里,我读了一本书,名叫《战马》。这本书详细地叙述了一匹名叫乔伊的小马从普通的农用小马变为一匹威风凛凛的战马的过程。
《战马》是莫波格自己最满意的作品之一,以一战为题材,讲述了一个人与动物之间关于勇气、忠诚与爱的非凡故事。前额上有着白色十字花纹的乔伊原本是一匹在乡间干活的小马,与小男孩儿艾伯特结下了深厚的友谊,但命运安排它走上了战场。
这本书告诉我们,即使是人与动物之间也是可以产生深厚友情的。在现实的生活中有许多主人遗弃伤了的、病了的、老了的宠物,那些宠物就只能在街头流浪。这种做法及其恶劣,我们应该带宠物去宠物医院治疗,永远照顾它们。同时,这本书也揭露了战争的残忍、丑恶、无情和冷酷,它不知夺走了多少人与动物的宝贵生命!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友情的可贵,也真正体会到了战争给人和动物带来的巨大危害。我不由自主地想到,我要好好珍惜现在的和平生活,和我手中珍贵的友情!
读一本书有感 篇6
今天读了陈平原教授《享受读书》一文,有收获,也有感想。
这篇文章是写给普通读者看的,既没有摆弄学术,也没有摆弄文采,以通俗的语言阐述了对读书的几点看法。概括说来,主要有一下几点:
一、读书是很平常的事,不必刻意拔高。作者列举了马克思在大英博物馆勤奋读书的故事。这故事于我是很熟悉的,它曾编入我读书时的小学语文课本。说马克思在博物馆读书时间既久,以使博物馆地面留下了“马克思的足迹”。
作者说那事儿纯属子虚乌有,乃是中国人编造出来的励志故事。作者认为,此类神话一旦被拆穿,很容易让人产生幻灭感。他说,其实,对于识字颇多且略有空闲的人来说,读书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是一个自然而然的过程。没有必要到处炫耀,更没有必要神秘化。
二、读书可暂时不考虑有什么作用,关键在于“乐趣”。作者认为“开卷”除了“有益”,还必须“有趣”,唯有“有趣”,才能“可持续”。而当下,许多家长和老师在对待孩子读书问题上,过于功利了,要么是一味强调课程标准推荐的“经典”,要么是从考试作文角度考虑,给孩子买一些作文选阅读。
前者往往因孩子读不懂,久而久之就败坏了胃口;后者往往水准和品质不高,犹如劣质食品,食之既久,不仅无益,反而有害。所以,作者说:“你问我有什么读书体会,回答很简单:暂时忘记卡路里,保护味蕾,享受美食。”
三、读书是很个人的事,关键在于找到自己的“趣味”。作者认为所谓“趣味”,因人而异。审美眼光有高低雅俗之分,但就阅读而言,关键在于找到属于自己的“趣味”。人人说好的,不见得适合你;十年后才能读懂的,不妨暂时束之高阁。
这又让我想起林语堂的一段话:“谁是气质与你相近的先贤,只有你知道,也无需人家指导,更无人能勉强,你找到这样一位作家,自会一见如故,苏东坡初读庄子,如有胸中久积的话,被他说出,袁中郎夜读徐文长诗,叫唤起来,叫复读,读复叫,便是此理。你遇到这样作家,自会恨相见太晚。一人必有一人中意的作家,各人自己去找去,找到了文学上的爱人。读书若无爱情,如强迫婚姻,终究无效。”由此,也可以这样说,读书需要找到自己的“爱人”。
四、可以读少一点,读慢一点,读精一点,不着急,慢慢欣赏。我见此观点最为喜悦。我生长于乡村,少时无书可读,没有得到阅读训练,后来有书读了,苦于阅读速度很慢,很多书没有时间读。我也因此常常产生淡淡的自卑。别人动辄日读一本,我却只能月读一本,尚因年岁已衰,读后就忘。十多年前,我教学生读文言文,两个班教下来自己对文章就能倒背如流,而今,我有意识地去背,却且背且忘。最近,我用最笨的办法来和遗忘抗争,就是“抄读”,一边抄写一边记诵。
有时,我想,学语文的方法,最笨的方法也许就是最捷径的。在看到陈平原教授这篇文章之前,我真有点自卑,有人敢说自己读了一万多本书,有人敢说自己阅读速度达每分钟4000字以上,而我每分钟阅读仅400字左右吧。此时,这位北大名教授的言论,是治疗我“读书自卑症”的一剂良药。
读一本书有感 篇7
这天,我阅读了《大王书》这本小说,我颇有感受。
小说主要讲了,出逃自地狱的熄在篡夺了王位后,剥夺了人间的光明、声音、语言、灵魂。分别封在了金山、银山、铜山、铁山之上,有黄狗、白狗、红狗、黑狗分别看守。同时熄又担心智慧而美丽的文字总有一天会使人们觉醒。为此,他又发动了一场浩劫。
可是,熄没有想到,有一本书从火焰中壮丽的飞上夜空。它是书中之书,大王书。它的新主人是牧羊少年茫,一个沐浴天地灵气而长大的少年,被成千上万的难民拥立的少年王。
在刀光剑影的征途中,茫与熄军展开了殊死较量。作为王,茫深感困顿和拘束,渴望回到从前放羊的时光,但却有一种力量推动着茫勇往直前。曹文轩的这部小说融合了史诗、人性与审美。既可领略万里沙场的雄壮,又可感受凄美的儿女情长。深度描写了一个少年王对王者之路的苦苦探寻。
这本书也让我明白”去奋斗,去追求,但不要放弃。“当茫军陷在一片黑暗的迷谷中不能自拔时,没有一个人放弃,要临阵脱逃。茫军通过自己的坚持,等来了后方的援助。而身为学生的我们又何尝不用一下这个道理呢?只有努力奋斗,才能勇攀高峰,战胜自己。
在金山被攻克后,还有银山、铜山、铁山等待着茫。
读一本书有感 篇8
在暑假里,我读了几本书,但我最喜欢的还是爸爸给我买的《动物大全》。我一直是一个动物迷,常常看电视里的《动物世界》看到入迷。但因为我的成绩不是很好,所以妈妈不让我常看电视,放暑假的时候,老师吩咐说要看一本书,我就赖着爸爸给我买了这本《动物大全》。
《动物大全》里讲了许多动物,有天上飞的,地上跑的,水里游的。让我认识到了很多以前不知道的知识。我知道了蝙蝠一到冬天就会躲到岩洞里去睡觉了。
我认为看书可以帮助我获得许多有用的东西,我可以在班上开个动物座谈会,全班同学都可以来听我讲动物的事情,我可自豪了!我也可以听他们讲我不知道的动物,多有趣啊!动物给我的生活带来了许多乐趣,我觉得我们应该保护动物,让动物和人类变成好朋友。
读一本书有感 篇9
关于读书的名言警句,我知道许多。比如陈寿说:“读书百遍,其义自见。”杜甫说:“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今天在马老师的阅读课上,我又认识了一个关于读书的新词——“煮书”
“书不是读的吗?怎么可以煮呢?把书放在锅里煮,不是煮烂了吗?”我和文中的小作者有同样的问题。读完了《煮书》,我懂了,原来“煮书”是个形容词。“书是人的精神食粮,既然是食粮,就可以煮着吃啊,而且煮熟了再吃下去,才会消化吸收啊!”文中的爷爷这样回答。
“煮书”的含义真是太深刻了。这让我想起这学期第一单元的几篇课文:《窃读记》写的是女作家林海音小时候,街道上的锅勺敲打声,炒菜的香味从没让她停下读书的脚步,而紧邻饭店的一家书店每天都吸引着她,在那里,她常常饿得饥肠辘辘,却每天坚持在书店窃读两个多钟头,脚站得麻木了,她却感到浑身轻松。每当这时,她总会想到国文老师的话:“记住,你们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这告诉我们,人不仅需要身体食粮,还需要精神食粮。
《小苗与大树的对话》读书要做到“中西贯通,古今贯通,文理贯通。”这就是把书“煮”透了吧?
《走遍天下书为侣》中作者说了,无论走到哪里,书都是她的伴侣,书是朋友,也是一处你随时想去就去的故地。这也是把书“煮”熟了吧?
《我的“长生果”》告诉我们读书的方法。这如同是“煮书”过程的烹饪技巧,让这精神食粮更加有味道,并且能熟中生巧,把它“煮”得香飘万里。
“煮书”十分贴切地告诉我们,你想让自己的精神世界更富有,更充实吗?那就在读书时认真“煮一煮”,把书“煮透”、“煮熟”、“煮香”,再仔细品味一番,那你何愁自己不是一个“烹饪”高手?一个人读书能达到“煮书”的程度,那人生一定是与众不同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