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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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7计划

请欣赏计划生育责任书(精选7篇),由笔构网整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计划生育责任书 篇1

尊敬的领导:

一、本单位计划生育率达到100%,出现一例计划外生育(含抱养),实行“一票否决”。

二、出生统计符合率100%。

三、综合节育率达到100%,及时率达到98%。

四、参检率达到100%,各单位要及时将本单位参检对象名单如实向中心学校审报,认真动员、组织育龄妇女到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参加健康检查。参检率低于98%的,对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发现一例漏管对象的,给予单位"一票否决"。

五、晚婚率、晚育率均达到100%。

六、进一步加强全民性的计划生育国策教育与计生基础知识教育,抓好育龄人群的“六期教育”,即:青春期、婚前期、孕产期、育儿期、中青年期、老年期。不断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已婚育龄妇女参学率达到90%以上。

七、加强对本单位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流动人口中育龄妇女办证率、验证率、康检率、签订合同率达到100%。

八、大力加强基层计划生育基础工作,狠抓计生台帐管理制度的落实。基础建设发挥作用达到“五有一能”,即:有房子、有牌子、有人员、有制度、有计生档案、版面,能开展经常性工作。

九、认真做好生育证的发放和管理。严格执行《条例》,依照审批程序,做到指标到人,措施到人,领导把关,张榜公布,群众监督,实现发证规范化。

十、认真做好新生儿入户工作。做到当月出生必须上报,对出生双胞胎的对象,单位必须写出调查报告,领导签字,方可办理入户手续。

十一、按时完成报刊、杂志征订任务,积极向市以上新闻单位上报信息和稿件,全年2篇以上。

十二、加强统计例会制度,每月28号为统计例会。认真做好月报、季报、半年报、年报工作,确保统计符合率达100%。

十三、按时参加会议和全市统一组织的计生宣传活动。

十四、加强计生协会工作,做到有组织、有制度,能开展工作。

十五、加强法制建设,积极配合计生职能部门处理好信访案件,结案率达到100%。

十六、认真落实计划生育职责分工制度,做好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计划生育工作,形成职责明确、齐抓共管的局面。

十七、认真落实对本单位独生子女的.奖励政策,独生子女保健费落实率达到100%。

十八、已婚育龄妇女对计生工作的满意度达到95%。

十九、如完不成上述目标,愿承担相应的责任追究。

责任人:

时间:

计划生育责任书 篇2

尊敬的领导:

实行计划生育是国家的基本国策,公民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根据计划生育管理规定,员工入职合同期间,已与用工单位建立了计生管理关系,接受用工单位计划生育的管理,用工单位依法对员工计生情况进行跟踪管理。员工本人入职后愿意按以下要求,保证落实各项计生管理措施。

一、本人遵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自觉接受用工单位的.计划生育管理。

二、本人入职时,如实填写提交《民航中南空管局社会招聘人员婚育情况登记表》和提交本人真实有效的婚育证明或计生服务证。

三、本人按用工单位的要求,积极配合做好对本人计生情况的函调工作。员工如被举报违反计生管理规定且不积极配合调查的,用工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四、已婚女员工,采取有效的避孕节育措施,如避孕失败导致意外妊娠的,应即时自觉采取补救措施,保证不超生、抢生。每年不少于三次查环查孕,并将查环查孕情况按时报用工单位。已婚男员工,如实反映配偶生育、避孕节育情况,不得有任何隐瞒。

五、本人结婚或生育的,要符合法律准许条件和手续,并提前一个月告知用工单位。

六、本人有收养、助养、代养情况的,必须符合法律准许条件和手续,并告知用工单位。

七、如有违反计划生育有关规定或隐瞒违规事实的行为,本人愿意接受用工单位按有关规定处理。

责任人:

时间:

计划生育责任书 篇3

尊敬的领导:

为加强本单位计划生育管理工作,根据学校计划生育目标管理有关规定要求,特制定本单位20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

一、责任指标

1、切实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坚持一把手负总责,明确分管领导和专兼职干部亲自抓,确保计划生育工作队伍稳定,做到有人管事、有章理事。

2、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开展经常性的宣传教育活动,认真贯彻落实《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3、负责本单位干部、职工(含正式职工及临时工、户口挂靠户和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日常管理工作,接受学校计生办的业务管理,配合学校计生办和社区计划生育办公室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4、杜绝户口挂靠。因户口挂靠出现的任何问题视同违规生育予以惩处。

5、本单位及下属单位干部、职工、流动人口、户籍人口(含下岗职工、户口挂靠户等)符合政策生育率达到100%。

6、对流入本单位或租用本单位门店的.成年流动人口(职工、临时工),应查验其《流动人口婚育证明》,验证率达到100%,管理合同签订率100%。

7、对本单位办理计划生育相关证件对象进行审查并出具证明,做到持证率100%。

8、全面开展生殖健康服务,每年协助校计生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本单位已婚育龄妇女开展两次“一检三查”工作,参检参查率达到100%(含家属、户口挂靠、聘用人员)。

9、加强孕情管理,对怀孕3个月以内的孕妇及时到校计生办登记;对怀孕三个月以上的孕妇,实行随访服务,落实包保责任人,签订包保服务合同。

10、建立和完善《湖北省全员人口个案信息采集核查卡》、《湖北省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手册》、《已婚育龄妇女卡片》和《流动人口登记卡片》,及时向学校计生办核查反馈出生、怀孕等信息;定期向学校计生办报送计划生育报表,统计准确率100%。

11、认真落实晚婚、晚育、独生子女保健费和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奖励等各项计划生育奖励政策;严格按照黄发【20xx】23号文件“四个一律”的规定和黄发【20xx】7号文件“一票否决”的规定,对政策外生育的个案,协助相关部门进行党纪政纪处理到位,协助足额征收社会抚养费。

12、按照部门职责有关要求,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实行齐抓共管,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提供政策支持。

二、考评与奖惩

1、负责本单位对目标管理责任书的执行情况接受学校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组织考评。

2、按照学校计划生育目标责任管理工作要求,与管理责任人年度评优评先挂钩,进行奖惩。

责任人:

时间:

计划生育责任书 篇4

尊敬的领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及省、市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工作,落实计划生育责任,推动我市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中共菏泽市委、菏泽市人民政府与签订2006—2007年度法定代表人计划生育工作责任书。

一、责任目标

1、单位育龄夫妇无违法生育及4个月以上计划外怀孕。

2、组织已婚育龄妇女(包括无工作单位随男职工居住的家属)参加季度查体,季度查体到位率达到100%。

3、督促已婚育龄妇女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落实率达到95%以上。

4、晚婚晚育率达到95%以上。

5、落实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家庭的奖励:

(1)从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当月起至子女满十四周岁止,每月领取不少于十元的奖励费。奖励费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发百分之五十。

(2)独生子女父母为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的,退休后加发本人标准工资百分之五的退休金(退休金为百分之百的不再加发),独生子女父母为企业职工的,退休时由所在单位按本市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三十发给一次性养老补助。

(3)落实独生子女家庭的优先优惠政策。

6、菏泽市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市直有关部门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实行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职责分工及考评办法〉的通知》(菏计育组字[2006]8号文件)所列43个履行计划生育职责部门,在落实单位法定代表人计划生育责任目标的同时,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履行本部门分工管理职责,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确保责任目标的完成。

二、保障措施

1、落实领导责任。单位要成立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单位法定代表人是计划生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负总责。对有隶属关系的基层单位要逐级制订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层层签订《责任书》,严格考核,严格奖惩。

2、健全管理网络。200人以上的单位要设立计生办公室,明确专(兼)职计生干部。做好办公区、单位家属院(楼)所有居住人员(包括购房、租房或借住、暂住)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配备楼长院长,确保无违法生育。

3、保证经费投入。确保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经费投入,保证办公、宣传教育、技术服务和开展活动经费的基本支出及专兼职干部岗位津贴的落实。

4、建立计划生育垂直负责体系。对有隶属关系的分支机构或下属单位要签订计划生育责任书,并对责任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考核奖惩,确保无违纪超生及大月份引产。

5、主动查处违法生育人员。对群众举报的案件,积极配合查处;对不按规定参加季度查体的人员按菏办发[2004]62号文件规定处理;对违法生育者,严格按照菏发[2005]16号文件规定,按程序及时落实党纪政纪处分及经济处理。

6、执行市委市政府有关规定,在评先树优、提拔晋升中严格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

三、严格管理,规范服务。

1、健全基础信息。建立计划生育管理信息档案,包括本单位已婚育龄妇女档案、本单位已婚男职工计划生育档案及在本单位办公区、家属院内居住的非本单位职工已婚育龄妇女档案。信息要准确无误,变更调整及时。

2、完善各项制度。坚持以人为本,从实际出发,不断完善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制度。逐步建立责任目标管理制度、检查评比制度、例会制度、考核奖惩制度等。一胎生育注册、二胎生育证申报、节育措施落实、月访季查、档案管理等工作制度要不断完善,严格执行,做到各项工作有章可循。

3、加强宣传教育。切实把计划生育工作纳入精神文明建设议事日程,全方位开展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活动,组织职工学习计生法规、政策和科普知识,促使职工转变婚育观念、约束婚育行为,杜绝违法生育。

4、落实管理措施。对干部职工和家属楼(院)居住人员,要全面落实避孕节育措施,按时参加季度查体。推行合同或协议管理,对离岗、长休、病休、再婚和外出的已婚育龄妇女,实行重点管理,做好随访服务。凡是计划外怀孕的,要监督其及时采取终止妊娠措施。

5、实行信息反馈。严格执行查体信息反馈制度,单位应按照菏计育字[20xx]11号文件的要求,及时将每季度查体信息向其居住地社区反馈。

6、实施优质服务。单位计生专兼职应组织育龄妇女学习优生优育知识和生殖保健知识及计生政策法规,为育龄妇女提供优质的技术服务。

7、及时办理交接。对因除名、辞职、解除劳动合同而离开本单位的.,要及时将其婚育情况通知户籍地或现居住地乡镇、办事处,并办理档案交接。对新录用人员要查验其计划生育证明。

8、配合办事处做好工作,自觉接受辖区计划生育部门的管理和服务,协调所属部门和单位家属院做好计划生育工作。

(1)按照“属地管理,单位负责,居民自治,社区服务”的城市计划生育管理体制,单位计划生育工作既对市委、市政府负责,同时接受所驻县、区、办事处(乡镇)的业务指导、检查考核。

(2)应积极参加驻地召开的计划生育工作会议,完成驻地安排的计划生育工作。

(3)积极配合驻地开展的计划生育检查、调查、违纪超生案件的查处。

(4)积极向驻地办事处及育龄妇女居住社区居委会通报本单位结婚、怀孕、生育、节育等生育信息情况,配合驻地做好人口信息统计上报工作,保证单位及管理区域内育龄妇女无漏档漏管,计划生育信息无错报、漏报现象。

四、考核奖惩

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市委、市政府委托县区、街道办事处对辖区市直单位《法定代表人计划生育目标责任书》执行情况进行考核,上报市人口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考核结果作为单位政绩和法定代表人的工作实绩,并作为年终考评、兑现奖惩的重要依据。

市委、市政府责成市人口计生委不定期抽查各单位《法定代表人计划生育目标责任书》执行情况,做好监督、指导工作。

43个计划生育职责部门,其职责完成情况应在半年、年终分别向市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报告,年终由市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专门组织考评。

市委、市政府对《责任书》完成好的单位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保障措施不力,没有完成责任目标的给予通报批评,对出现二胎及以上违法生育的,纳入重点管理,实行一票否决。除按规定给予有关责任人员党政纪处理外,单位要承担1-5万元的经济制约,其中法定代表人承担20%。对调离的责任人,落实离职审计,追踪奖惩。

特立此书。

责任人:

时间:

计划生育责任书 篇5

尊敬的领导:

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及《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要求,为完成今年区委、区政府下达我镇的人口与计划生育责任目标,潍坊外商投资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与

村党支部、村委会签订《20xx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

一、责任目标

(一)人口控制目标

1、出生人数控制在人以内;

2、计划生育率达到100%;

3、女性初婚晚婚率达到95%以上、晚育率达到100%;

4、避孕节育措施落实率、及时率均达到100%;

5、计划生育统计合格率达到100%;

(二)工作指标

1、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无恶性案件、违法乱纪案件发生;无集体上访、越级上访案件发生,信访工作达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全额落实。

2、推进综合改革。计划生育社会保障改革全面推开;信息化建设在应用和提高方面有所突破;积极推进其他各项综合改革,实现既定目标。

3、村民自治、知情选择运行质量提高。进一步强化村级管理,完善村级计划生育村规民约和自治章程,实行政务公开,定期张榜公布计划生育工作情况,提高其运行质量,令群众满意。

4、落实《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年内无计划外大月份流引产和安排生育计划人员私自流引产现象,群众满意率达95%以上。已婚育龄妇女透查率达到100%。

5、建设社会主义新型生育文化,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社会公益性宣传,大力提倡晚婚晚育,新婚及时统计上报,力争达到不错报、不漏报;女性初婚晚婚率、晚育率均达到控制指标要求。

6、协会组织健全,经常性开展工作。

7、加强流动人口管理。流出育龄妇女的建档率、发证率、签合同率、联系率均达到100%;流入育龄妇女的建档率、发证率、审验率、签合同率、联系率均达到100%。

8、加强特殊人群的计划生育管理。建立特殊人群管理档案,落实责任,定期走访,对管理责任不落实出现超生的个案纳入考核。

9、加强村级计生队伍建设,按要求配备好计生干部,并按规定落实计生主任、育龄妇女小组长待遇。

(三)工作发展指标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领证率、自愿退掉二胎生育指标人数、一孩妇女比、双女户占二孩比例比上一年度均有所提高。

二、考核办法

1、开发区管委会责承计生办定期对各村的计生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其考核结果纳入年终综合考核。

2、第四季度对《责任书》指标全面考核,半年进行一次全面评估,平时对《责任书》部分内容进行专项检查,检查结果按一定权值记入《责任书》考核成绩。

3、具体考核办法和记分标准由计生办另行制订。

三、奖惩办法

1、调查考核实行千分制,总分960分以上的获一等奖,达到910分不满960分的获二等奖,达到860分不满910分的不奖不罚;860分以下的`视为没有完成责任目标,一票否决,实行重点管理,并通报批评,追究责任。

2、凡当年出现计外生育、在上级考核中查出的往年出生、新婚错、漏报或出现重大恶性案件的村,实行一票否决,纳入重点管理,直接与村委负责人工资奖励挂钩。

3、在上级组织的各种检查、评估中或在工作人员执行公务时配合不力或进行人为干扰及发生辱骂、殴打计生工作人员事件的加倍扣分,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凡在上级检查中的样本点无明显扣分因素的村和为计生工作提供现场的村适当加分。

责任人:

时间:

计划生育责任书 篇6

尊敬的领导: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山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加快我镇转型跨越发展的步伐,努力开创全镇人口计生工作新局面,按照上级有关目标管理的要求,次营镇人民政府与xx村签订20xx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

一、目标与责任

1、切实加强对人口计生工作的领导。坚持中央关于计划生育工作的“三个不变四个到位”,确保计划生育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严肃查处违法生育的党员干部;全面落实计生奖扶制度,统筹经济社会政策,推进各项惠民政策与人口计生政策的衔接与落实;

2、深入开展优质服务,大力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扎实推进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和生殖健康普查,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率达到100%。

3、启动实施“新家庭”计划。继续抓好“三晋康家”和“凤之家”幸福促进行动,深入推进“爱心助家行动”,确保“新家庭”计划的稳步实施。

4、深入推进人口信息化建设。认真落实出生实名登记制度,构建以人口基础信息为导向的人口综合服务机制,大力推进人口网格化建设,创新社会管理服务模式。

5、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问题。深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和“圆梦女孩志愿行动”,制定有利于女孩健康成长的`经济社会政策;严肃查处“两非”案件,出生人口性别比保持在107的正常范围内

6、强化责任,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实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7、强化基层基础,切实加强人口计生机构和队伍建设。巩固和加强计划生育工作网络,稳定计生机构和人员,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规范计生基础工作。保障计生机构、人员、报酬落实。

8、推进计划生育群众自治和诚信计生工作。切实做好方便群众办证工作,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积极稳妥推进单独两孩政策实施工作,防止出现工作滑坡和生育出现大的波动。

9、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学习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政风行风工作,提升“12356阳光计生”服务热线管理水平,逐步提高群众的满意度。

二、计生工作指标

1、出生人数、性别、孩次、政策内外如实上报;

2、已婚育龄妇女综合避孕率达88%以上;

3、近二年出生长效措施落实率达90%以上;

4、计生家庭奖励兑现率达100%;

5、群众对人口计生工作满意率分项要求(见考核细则);

6、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率达95%以上;

7、生育政策知晓率95%以上。

8、出生统计准确率达95%以上;

9、全员人口个案信息录入准确;

10、规范化信息引导服务全覆盖;

11、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率达100%;

12、孕前免费优生咨询指导率达95%以上;

三、考核办法

(一)采取平时检查和年终考核相结合,以平时工作和督查为主;信息网评估和现场核查相结合,以信息网评估为主;坚持平时网上上报,强化日常评估。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在各种表彰奖励、评先评优中,将对单位和主要负责人实行“一票否决”。

1、单独两孩生育政策调整实施不按要求落实的,人口出生失控的;

2、没有完成“三项指标”的(出生人口自增率、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3、数据严重不实,有意瞒报或弄虚作假,经常受上级点名通报的;

4、机构、人员落实不到位的;

5、发生重大恶性计生事件的。

四、本责任书一式两份。

责任人:

时间:

计划生育责任书 篇7

尊敬的领导:

为切实加强教育系统干部职工、流动人口(指外出培训进修、停薪留职、职工家属、聘用临时工、租用学校门店等人员)计划生育工作的管理,全面实现教育局与县政府签订的计划生育管理目标,提高教育系统计划生育工作的整体水平,特制订《xx年度教育系统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

一、责任指标

1、当年计划生育率100%;

2、持证生育对象一年四次等时距到县计划生育服务站妇检,参检率100%;

3、在孕女王女合同签订率100%;

4、孕妇上报与出生情况相符,对怀孕对象跟踪服务率达100%;

5、当年生育一孩妇女上环率90%以上(皮埋、结扎参与上环率计算)(考虑知情选择因素);

6、已婚育龄妇女避孕措施落实率100%;

7、已婚育龄妇女避孕节育知情选择对象合同签订率100%;

8、一年两次育龄妇女妇检参检率100%;

9、当年生育的二孩妇女结扎率90%以上(考虑知情选择因素);

10、持证率100%(身份证、结婚证、准生证、出生证、独生子女光荣证、流动人口生育证明书);

11、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率100%;

12、女性流动人口中当年生育的人员避孕措施落实率100%;

13、流入人口验证率100%;

14、女性流动人口合同签订率1 00%;

15、出生婴√l性别比达到国家科学测算正常比例:107(男):100(女)。

二、综合管理

1、成立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坚持网络管理,中心校与各学校签订责任书,层层明确责任,做到责任到人。

2、按计生工作要求及文件规定的程序按时办理一切手续。

3、搞好对育龄妇女的优质服务和生殖保健服务工作(对49岁以上妇女进行一次妇科病检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关爱女孩”、“预防艾滋病”等活动。

4、继续加强完善计生档案管理工作(其中要特别注意掌握人员的变动情况,做好9月中旬的更卡工作);按时报送计划生育的表、册、卡、单及相关材料,要求准确可靠,差错率为零。

5、随时掌握计生工作的新要求,并做好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抓好育龄对象的.培训工作。

三、奖励和惩罚

责任书的执行情况年终由中心校织检查结帐。

1、总分达90分以上,且无恶性案件、“两非”案件、计划生育率达100%的单位为达标单位。

2、对未达标单位的领导班子实行诫勉,并按罗发[xx]7号文件进行否决,取消参与评选先进单位的资格,并对违反计划生育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政策进行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

责任人: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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