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欣赏义务教育心得体会(精选8篇),由笔构网整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义务教育心得体会 篇1
通过本次学习使我收获很多,感触很深,在课程学习与研讨交流中,我学到了很多的知识,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如何正确的对待问题学生,如何正确处理学生当中出现的厌学现象,如何与学生以恬当的方式沟通等等。对待顽皮的学生,采用打、骂等变相体罚学生是不行的,只能跟他多接触,多交流、多了解,从他的内心深处去认识问题所在,去感化他,要用不同的衡量校准去衡量每一位学生,只要学生每天都有进步就行。随着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加上国家政策也是越来越好,学生地位的逐渐提高,老师们越来越处于弱势群体了,社会处位在逐渐下降,老师的工作难度提高了。
不管有多难,工作还是要干,作为老师要以不变应万变,也许太多社会问题,老师没有办法遏制,但老师可以不断地塑造自己,增加个人魅力,俗话说“有魅力才有吸引力” 教师要以微笑的面容、亲切的话语、饱满的激情去感化学生、亲近学生。并且教师还
要善待学生,当学生出错时,老师不训斥,不惩罚,要耐心指导,当学生取得点滴进步时,应给予及时地肯定,并鼓励他们。,
2、通过参与参与专家视频答疑活动、浏览简报、学习同伴优秀作品等,让我受益匪浅,记得小学班主任第二期学科简报中有这样一句话,让“教书匠”成为“研究者”,这对老师有了更高的要求,只有自己终身学习,才有可能成为真正的“研究者”。 作为一名教师,我们所要学的东西很多,而不是书本上的拿点东西了.读了简报之后,发现校本教研的好处,确实学到了很多东西! 3、参与研修活动的最大收获是,要把模模糊糊一大片的教学模式,发展为清清楚楚一条线的教学模式。另外,教师对待教学应该有这三方面的心态,第一是快乐,第二是执著,第三是情趣,有了这些,我想我离一个成功的教师不远了。
4、“三人行必有我师”‘参与研修活动,让我认识了很多年轻而富有才华的老师,在你们身上有太多值得我学习的地方,从他们身上我学到很很多宝贵经验。
最后,希望能有很多机会参加这样的培训,谢谢大家给了我一个学习的平台。
义务教育心得体会 篇2
《2022年艺术课程标准》的提出使义务教育阶段的美术课程步入核心素养的时代。新课标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坚持以美育人,重视艺术感知和情感体验,突出课程综合性,强调学科融合与跨学科教学。
核心素养是这次新课标的关键,其重点指向过程,关注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体悟,而非结果导向。课程中的学习任务着重于学科内设计的严谨和连贯、跨学科设计的可迁移性、超越学校设计的真实性与可操作性、过程设计确保师生共同参与。考察核心素养通过学生的艺术积累与理解、艺术实践创造能力以及多维的思维能力。
新课标的四个核心素养相辅相成。其中,审美感知是基础,使学生能够感知体验艺术美、自然美、生活美、社会美;艺术表现是必备能力,能够运用独特的艺术语言进行表达与交流;创意实践是创新意识和创造能力的集中体现,感受和理解我国深厚的文化底蕴和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坚定文化自信;文化理解是正确价值观引领审美感知、艺术表现和创意实践,了解地区民族和国家的历史与文化传统,理解文化与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关系,学会尊重、理解与包容。
现代问题的复杂性,以及发展所需的创新性促使学生需具备全面的问题解决能力,所以跨学科的综合性学习,对于美术教育来说势在必行。那么该如何使学生获得跨学科的知识便指向以下几点:学习跨学科迁移中的关键概念或“大概念”;学习理解跨学科概念之间的相互联系;通过主题学习联系不同学科;通过合并学科或创建新学科来组织与促进;以项目式学习为基础,促进跨学科的研究。
义务教育心得体会 篇3
20××年6月29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修订案)》,审议通过的《义务教育法(修订案)》共分为:总则、学生、学校、教师、教育教学、经费保障、法律责任及附则等8章,63条,将于20××年9月1日起施行。这是义务教育法自1986年颁布以来的一次重大修改,是我国义务教育发展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件大事。在认真研读新《义务教育法》之后,谈谈自己的体会:
一、新法进一步明确了我国义务教育的“义务性”。
法律的第一条就开宗明义地规定,“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保证义务教育的实施,提高全民族的素质。”让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是学校、家长和社会的义务,谁违反这个义务,谁就要受到法律的规范。新修订《义务教育法》针对长期以来在法定义务教育阶段内,老百姓意见比较集中的“上不起学”、“学校安全保障”、“均衡发展”等问题,作出了明确的法律规定,体现了国家在推动义务教育的全面普及化与强效化上的决心和意志。
二、新法进一步明确了我国义务教育的“公益性”。
新法明确规定“不收学费、杂费”,国家对义务教育采取新的经费保障机制。首先,在义务教育的投入上,新法明确规定,“义务教育经费投入实行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职责共同负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统筹落实的体制。农村义务教育所需经费,由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的规定分项目、按比例分担。”新法还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财政预算中将义务教育经费单列。第二,为家庭困难的学生提供资助。从法律上保障家庭经济困难的适龄少年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为适龄少年儿童提供了一个平等入学的机会,学生将不会因为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理念。现实中,尤其是象我们这里的贫困山区,适龄儿童少年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的不在少数,单靠个人或学校的力量是无法改变这种状况的,但新法从法律上予以保障,相信今后不再会有这样的事情发生了。第三,扶持农村地区、民族地区实施义务教育。第47条规定,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实际需要,设立专项资金,扶持农村地区、民族地区实施义务教育,这一规定进一步体现了新法的公益性,有利于加快农村地区和民族地区的义务教育发展。
三、新法对教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新《义务教育法》立法的理念有了较大的突破,其中最基本的一个立法理念是以学生发展为本,真正给学生以发展的空间,同时给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充分的发展空间。新法明确了对义务教育质量的要求,第五章专门对教育教学作出规定,要求保证教育教学的质量,第一次将素质教育明确写入法律,提出要“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符合教育规律和身心发展”、“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强调要“把德智体美有机地统一在教学的活动中”,还明确提出了培养学生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这些内容必然影响到教师的教书育人行为。可以说,过去的义务教育主要是在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普及上做了很多规定和相关工作,而在今后,我们则要实施并完成高质量、高水平的义务教育。时代需要创新型人才,让学生学会独立思考、善于发现问题是拥有创新精神的种子,勇于实践则是实现创新的关键,因此,培养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是我们一线教师义不容辞的责任,教师应真正转变观念,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鼓励学生创新,大胆发表自己的见解,让学生“自由徜徉”于学校内外、课堂内外、课文内外、学科之间,改变过去的“重分低能”和“书本奴隶”的状况,教师要加强教学的实践性、开放性和弹性以顺应时代的要求。
义务教育心得体会 篇4
新《义务教育法》的颁布实施,对于进一步深化教育体制改革,促进义务教育的发展,是一件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新《义务教育法》的诞生标志着我国义务教育进入到一个新的阶段,对全民族素质的提高和国家未来的发展,都将产生积极的作用。
修订的《义务教育法》为学校办学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在新《义务教育法》中,四处提到特殊教育,充分体现了这届政府人文化的关怀和亲民的思想。在构建和谐社会中提升对弱势群体的法律保障,让这些有残障的孩子、这些家庭看到希望,看到党对他们的这种关怀。从这一点上看,新《义务教育法》凸显了政府构建和谐社会和以人为本的理念,让教育工作者感到振奋和欣慰。
作为一所普通小学学校老师,让贫困家庭的孩子上得起学,不因为家庭条件的差异和学校条件的差距影响到孩子的健康成长。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是新《义务教育法》的最大受益者。农村蕴含着大量的人才,还有待开发的人力资源,从法律的角度给他们一个平等就学的机会,未来,国家和民族也将是最大的受益者。”
以人为本,保障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孩子、所有学校、所有老师的基本权利,这是我读新《义务教育法》第一条到最后一条最深刻的感受之一。新《义务教育法》立法的理念有了较大的突破,其中最基本的一个立法理念是以学生发展为本,真正给学生以发展的空间,同时给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充分的发展空间。“新的《义务教育法》更加突出公益性,还有统一性和强制性。这三个基本支点,虽然不是直接的教育行为,但是对于教育工作者转变观念却非常关键。”
义务教育心得体会 篇5
“义务教育法最突出的立法理念和指导思想就是以人为本,保障权利,这样的理念和思想贯穿到了立法整体当中。”在教育部今天召开的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专家座谈会上,教育部政策研究与法制建设司司长孙霄兵这样强调。参加座谈会的代表畅谈了学习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的体会,并就如何学习贯彻发表了看法。
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的表决通过,是教育界的一件大事、喜事,在教育系统引起了强烈反响,广大教育工作者受到了极大鼓舞。大家认为,新修订的法律体现了国家和时代对义务教育发展的新要求,吸纳了近年来促进义务教育发展的若干新政策,对整个义务教育发展将产生重要影响。
新修订的法律充分体现了义务教育是国家行为和各级政府的责任,将义务教育全面纳入了财政保障的范围,为促进义务教育持续稳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法律还明确了义务教育的目标和教育教学的新要求,充分体现了教育均衡的理念,通篇贯穿着以学生为本,促进教育公平的思想,体现了新时期义务教育的发展方向。
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以法律的形式,针对现实存在的问题,从操作的层面明确地解决了近年来在义务教育发展过程中所碰到的各种难点和热点问题,是指导今后义务教育工作的重要法律。
义务教育心得体会 篇6
课标是教学的航标、也是教学的指南针,熟悉掌握《2022年版艺术课程标准》(下文称为新课标)是每位学习者的责任。此次课程标准较以前变化极大。正如尹少淳老师所说:“美术课程遭遇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
新课标明确指出要以深化教学改革为突破,强化学科实践,推进育人方式的变革。因此,课标的变化之一是实践育人。新课标倡导在真实丰富的情境中学会学习、学会创造。为此课标在教学建议和教学提示中大量增加了实践活动的要求,如观察、考察、设计、策划、制作、观赏、创造等,更加注重对学生核心素养的培养。其次,新课标坚持教、学、评一体化原则,增加了学业质量标准和考试命题建议,将教学重心从“重结果”回到“重过程”。
通过本次对新课标的解读和学习引发了我对今后教学的一些思考。首先教师要加强对新课标的认知和理解,认真研学和开展大单元、项目式等主题教学,以增强知识的连接和整合,同时也要形成良好的课程观,而不仅仅只是课堂观。在教学中,要根据《艺术课程标准(2022)版》的指向和要求,真正体现美术教育始终以学生发展为本。新课标的颁布,要求我们从一个单纯的美术教师角色向着合作型、创新型教师方向前进,努力提升自己的能力和素养,只有这样才能适应发展的要求,在未来成为一名合格的美术教师。
义务教育心得体会 篇7
《义务教育法》规定让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是学校、家长和社会的义务。谁违反这个义务,谁就要受到法律的规范。家长不送学生上学,家长要承担责任;学校不接受适龄儿童、少年上学,学校要承担责任;学校不提供相应的条件,也要受到法律的规范。这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新法的强制性以及法律责任。同时也认识到作为一名教育一线的教师所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明确作为一名人民教师,该履行的义务和遵守的行为规范。尤其对其中第二十九条“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和变相体罚”感触颇深。教育的核心就在于让儿童始终体验到自己的尊严感。“自尊和受人尊重是人生存的一种基本需要。”在教育工作中,我们常常会看到这样的现象:哪怕是一个不十分出色的孩子,只要老师关心他,重视他,为他提供各种机会,他也会成为一个优秀的孩子。为此苏霍姆林斯基曾告诫说:“在影响学生的内心世界里,不应该挫伤他心灵最敏感的一个角落——人的自尊心。”
教师应树立真心诚意对待学生,诚心诚意把学生当主人的观念,使他们在信任与被重视的良好的教育氛围中健康成长。而第四章第二十九条“教师在教育学生中应当平等对待学生,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促进学生的充分发展。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作为老师,应本着一切为了孩子的宗旨,用真诚和全身心的爱走进学生的心灵,在教育学生时,应讲究方式,注重艺术,三思而后行。面对那后进的、犯错误的学生,老师应该怎么办呢?首先是要放平心态,用发现的目光来看待学生。即使在最难教育的学生面前,也要信心百倍,透过学生气人的一面,看到他可爱的一面,看到他的热情上进。作为教师,要承认学生的个体差异,允许学生在学习上产生错误。
苏霍姆林斯基说:“老师无意间的一句话,可能造就一个天才,也可能毁灭一个天才。”因此教师一定要用仁爱之心和宽容之心对待每一个学生,尤其是不要伤害学生的自尊心和人格。我们在追求一种教育理想,一种发展的理想,这种理想我们并不强求最后百分之百地实现,事实上,在追求的过程中,每个人、每所学校都会得到真正的成长,而每个人、每个学校真正得到发展了,才是实实在在的素质教育目标实现。
义务教育心得体会 篇8
今天,我们怀着激动的心情听了一堂《新义务教育法》的讲解,使我对《新义务教育法》有了新的认识。能按照《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结合《新义务教育法》严格要求自己提高自身的政治觉悟。
这次讲座从几大方面阐述了《新义务教育法》的主要内容,每一方面与我们教师息息相关,在今后教学中教师有法可依,促使教师有高度的事业心,提高业务水平,坚持“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树立正确的人生观,重视学生的身心健康,重视学困生用爱心去感化他们,帮他们树立信心迎头赶上。
《新义务教育法》作为一部法律颁布实施规范化,学校的收费行为和教育教学的规定它有一定的法律实效,但是法律实效的更多取决于执行过程。因为它在于人们对权利意识,从而要求全社会人人都来学习《新义务教育法》都了解义务教育法,只有政府,社会,学校合为一体才能为义务教育法的实施提供有利的保障。
作为教师是教书育人不断更新教学理念,把学生培养成才,教师不得对学生进行体罚或变相体罚或开除学生,要尊重学生的人格学生有接受义务的权利。
义务教育法还对经费保障做出了相关规定,要向义务教育捐赠和建立义务教育基金,从而为教育的发展提供了充足的经费资源,为学校的生存奠定了一定的物质基础,祖国才能复兴,人才辈出。义务教育法的讲解目的在于让广大教师了解这部法律,从而把学生也培养成新的继承人,这就是教师只有在平凡岗位上创造不平凡的业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