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乙己》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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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30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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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乙己》读后感 篇1

《孔乙己》是鲁迅先生的著名短篇小说代表作,文章中杜撰了一个饱受封建教育迫害而变得满目苍夷的读书人——孔乙己。他在鲁迅先生的文笔下被深刻第演绎成了一个好喝懒做、死要面子、迂腐可笑、麻木不仁的形象。

上学时,读这篇文章感觉孔乙己为了生计或者学习而变成“偷书贼”,为了面子而不肯脱下那件象征读书人身份的又脏又破的长衫,为了卖弄学问说起话来满口之乎者也等行为确实有不少可笑之处。今天闲来无事重读这篇文章,突然感觉孔乙己身上的一些优点应该值得我们学习。

文章中对孔乙己在酒店的赊账有这样一句描述“不出一月,定然还清”,这句话就足能反应出孔乙己的为人诚信,正是他的诚信才让酒店老板对他的赊账问题足够的放心。但是,现在社会中有多少人失去了像孔乙己那样的诚信,大家为了生计疲于奔命时,忘记了对朋友、对家人和对社会的诚信,造就了很多的“狼来了”的故事,更有甚者对社会进行的坑蒙欺骗。难道我们就不应该赞许下孔乙己的诚信精神吗?

孔乙己主动教给酒店小伙计茴香豆的“茴”字四种写法,给小孩子分豆子吃,可以看出他是一个心地善良的人,他是一个乐于助人的人。反观我们这个科技已经得到突飞猛进了的社会,人们步入了争分夺秒的快节奏生活中,没有人愿意把时间浪费在帮助陌生人身上,更没有人愿意拿出自己的物品与大家分享。社会涌现出越来越多的“扶,不扶”思索的身影和“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背影。假如孔乙己来到我们的社会,他能适应我们这样的节奏吗?

对比于孔乙己的年代,我们的社会确实取得了很大的进步,但是我们的精神文明建设投入是不是少了一点呢?如果我们把孔乙己的诚信精神和乐于助人的精神发扬起来,我相信社会更稳定、朋友更真诚。

《孔乙己》读后感 篇2

最近,我们学了鲁迅的《少年闰土》以及有鲁迅有关的课文,这是我对鲁迅产生了浓厚的兴趣,老师也鼓励我们课后阅读一些鲁迅的作品。我就请妈妈帮我买了一套《鲁迅作品全集》。

孔乙己死了,他活着的时候是一个会说“之乎者也”的笑料,死了也只是一件微不足道的事情,对周围的人来说,只不过是少了一个可有可无的东西。范进成了名,他一下子从岳父的出气筒变成了天上的星宿,成了乡绅的世交,因为这他竟然疯过。两人结局不同,但都是科举制度的牺牲品。孔乙己最怕别人说他没中秀才,范进也总想着自古无场外举人,可见他们想的都是中榜,他们把科举看成是向上爬的救命绳。然而,像范进这样的人,即使ròu tǐ还活着,精神却早死了,他的成名只不过是从一个泥潭陷进另一个泥潭。

我们也在学习,也要考试,但与他们有着天壤之别。他们的学习是为了追求功名利禄,而我们却有着远大的目标,我们是为祖国而学,为社会主义建设而学。旧的科举制度不存在了,但追求学历的思想仍然存在,有的人不就是把进重点中学、考大学作为自己唯一的目标吗?其实这是倒退的思想。作为新时代的青年,却把自己束缚在一味“进大学”的小圈子里,这算什么呢?孔乙己、范进等等都已经全部死去,他们身上所带的旧文人的气质也不再复存。而我们不但ròu tǐ还活着,精神也要活着,而且要更充实。旧的科举制度已毒死了不计其数的旧文人,难道在今天,我们还要自己给自己戴上“新科举制”的枷锁吗?不,决不能!

《孔乙己》读后感 篇3

《孔乙己》讲述了穷困潦倒的读书人孔乙己悲惨的人生,讽刺了当时科举制度诞生的像孔乙己这样好吃懒做的读书人,文中孔乙己出现在咸亨酒店共两次,第一个偷书被打赊账买酒喝,第二次偷窃被打残以后再去赊账买酒喝,孔乙己穷,但他从来不拖欠酒钱,没有了第三次买酒,也没有孔乙己在还清他第二次买酒欠咸亨酒店的19个钱。

总结: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我读到孔乙己的时候,我觉得他人很好,第一次是偷书被打别人嘲笑他时,他反驳“窃书不能算偷,读书人的事,能算偷吗?”虽是食不果腹,衣不遮体,生活穷困潦倒却也可以这样维护学识,我觉得他值得被尊敬,文中讲到孔乙己在问我“茴香豆的茴字如何写时”当我写对了的时候,他的眼里有光,当他想教给我更多的“茴”的写法时,我的不耐烦让他有了惋惜。第二次偷窃被打残,大概是心灰意冷了,别人的嘲讽有了杀伤力,他承认了“不偷怎么会被打断腿”“请不要说了”等等词汇。

我在想他承认了,也放弃了,打残以后去咸亨酒店是爬着过去的,无法想象,那么一条生命形同够猪一样的出现在别人眼中时,没有丝毫的同情,嘲讽并没有少,反而变本加厉,人心究竟有多冷漠?我们可以理解,有手有脚的有学有才之士,怎么会沦落到那般田地,可怜之余皆是可悲至极。

我相信孔乙己想发挥学识的力量,想遇到志同道合的人,却也是生不逢时,没有了温暖的春天,孔乙己死在了冰冷的冬夜。

《孔乙己》读后感 篇4

初次阅读是在初中的语文课本上,当时就觉得这篇文章揭示了黑暗的封建社会,以及对孔乙己这一类穷苦书生的的悲惨的命运,毕竟是初中的教材,虽然鲁迅所想的有许多,但当时的我理解的不深,能够说很直白了,没有往深处想。

如今,我再次阅读了这篇文章,细细品味,也许是思想上成熟了许多,我读出了一些自己的感受及见解。

首先,我重新认识了“孔乙已”这类人。文章写孔乙已的出现片段“青白脸色,破旧长衫,乱长的胡子。”从这些外貌描述中我认识了这类深受封建科举制度毒害的底层知识分子。他们脸色没有当官者的油头满面,而是青白色,同时衣着寒参,可见他们的生活是多么贫团了。其次,文中的能够分为几派人物,打工的“短衣帮”也是底层的苦工,掌柜则是代表精英阶层的了。而“孔乙己”就是一个底层的上流分子罢了。“短衣帮”嘲笑孔乙己想免破现状改变自身,而掌柜则看不起孔乙己这些人。鲁迅也许是想体现出封建社会中阶级之间的代沟以及社会人情冷漠的那一面。说到这,孔乙己只是一个看不把底层却又挤不进上流社会的一类可怜人,并且还白特清高,不屑与底层人民为伍,而上层的人也还不愿带他玩,这是多么一个尴尬的存在啊。

回到现实生活中,我个人认为孔乙己也代表我们社会中的一部分。平日里过的清苦一般,但人品也能够,像孔乙己一样会按时还酒钱,同时心理上也是孤独的,世界的日新月异,各种因素影响着我们对世界的看法。写到这我觉得有点像往日或此刻的自己!读书二十年,高不成低不就,没有什么突出的长项及天赋,想调皮一下却又没有勇气,没有恋爱不挂科不旷课,不敢迟到早退,想想活的确实中规中矩啊!再往后,是不是混个文凭?发个誓必须要混的好,却又被生活一点一点的打破了梦想,被社会磨平了棱角?算了,随便找个工作过下日子,到了年纪,娶妻生子,这辈子也就这样了?

然后,像我们这类人,过得一般般,好歹有点知识,但我们会发现我们会嫉妒比自己优秀的人,开始羡慕他们,又开始间接性发奋图强,长期性混吃等死吗?也许会这样,真的。如今社会阶层越来越固化了,彼此之间的流动度更少了,没有更多的空子留给你钻了,资源大多数被少数人占据。也许,这时的我们就如孔乙己一般,应对眼前的,无力改变,但又不甘心。

叹自己生不逢时,恨老天有眼五珠。一腔抱负死在心里,就像那最终消失的孔乙己一样。

读完鲁迅先生的孔乙己,真的只是在谈孔乙己吗?

《孔乙己》读后感 篇5

孔乙己是一个可笑又可悲的人,他是被封建科举制度毒害的代表,他是好喝懒做的代表。可笑是他明明有着高大的身材,却为了面子不干苦力。穿着的代表读书人的长衫,却在咸亨酒店站着喝酒,鄙视着穿着短衣的人。

可悲是他是那万恶的封建科举制度毒害的代表,在那人人想一飞冲天的年代,有许多像孔乙己的人,范进不也是其中之一吗?中举前,矮人三分,柴米无依靠,内亲外戚,谁肯雪中送炭。中举后,高人一等,衣食有着落,远交近友,都要锦上再添花

他是鲁迅笔下的人物,他是让读者感到又悲哀又愤怒的人物。哀其不幸,怒其不争,明明半个秀才也没捞到,却自欺欺人,穿着长衫,摆着文化人的架子,他就是孔乙己。

《孔乙己》读后感 篇6

我是个爱笑的人,倒不是因为我多么喜欢笑话段子,大多情况是朋友间的互相揭短,却不是所谓的嘲笑,心里互相不计较,也就无关紧要了。是以,在我印象中,“笑”是能让双方愉快的途径罢了。可细致读过《孔乙己》后,我才“领略”了各式各样的笑。

孔乙己是个“长衫客”,却也站着喝酒,于是变成了小店内的一处格格不入,一年到头都不怎么洗补的长衫,在他身上似乎格外般配:如他的内心一样,死要面子,却没什么真才实干。倒自许清高起来了,明明一个短衣帮换身皮囊,便摇身一变,成“长衫客”是也,来来往往的人都笑他。“短衣帮”看不上他,孔乙己干活甚至可能都不如他们,只穿一件破长衫便能高人一等吗?真正的“长衫客”瞧不起他,就他那穷酸样也敢装高雅不凡?我认为掌柜的有时候不笑孔乙己——能当面付钱的时候。然后掌柜的笑嘻嘻地收下钱,忙自己的事情去了。倘若没有当面结清,掌柜的就同凑热闹的人一样了:“孔乙己,你当真识字吗?”众人便各自笑着走散了。

无论是路人还是顾客还是掌柜,他们的笑不只是一层开心,深一层是建立在孔乙己的痛苦之上,后者或许早已习惯,以至于麻木了。人们的心灵都麻木,可悲的是社会大环境里,这恰好是最管用的催化剂,浇筑着人们与孔乙己之间的砖墙,熔炼着孔乙己内心自己禁锢的钢筋。

文中不止写了大人们的笑,也有小孩子的笑,大底分成两种的:一类是我小伙计的笑,一类是邻居孩子的笑。

关于我的笑文中没有直写,只有我“感到好笑”,却与笑出来别无两样,迂腐善良的孔乙己热心教我写字,我却极不耐烦:“讨饭一样的人,也配考我吗?”一个小孩对一个老读书人的态度如此不屑一顾,所以见当时社会的不公和冷漠,任何人都可以被冷眼相对,人与人之间没有温度可言,即使孔乙己的悲剧也是整个社会的悲哀。

邻居孩子们的笑笔墨也不重,但淋漓尽致地刻画了孔乙己迂腐不堪的形象:明明已经说过“不多了”,却又自作聪明、画蛇添足地说:“多乎哉?不多也。”不仅突出了孔乙己性格的迂腐,更有封建科举制度对读书人和知识分子的毒害:扼杀思想、固化思维。

倒数第三段是全文的高潮,一共出现了三次笑:第一次是“掌柜仍然同平常一样,笑着对他”,即使孔乙己被打断了腿,行动困难,处于死亡边缘,掌柜也没有丝毫变化,仍旧在取笑孔乙己,可见掌柜的毫无人情、麻木不仁的一面;第二次是几个人一起笑孔乙己,麻木不仁已是当时整个社会的风气,在如此大环境下,弱小者被欺凌已是一种常见的情况,而且绝没有人去制止;第三次是文章最后一次写笑“还是旁人的说笑声”,可见,取笑决心的孔乙己已经是家常便饭,众人习以为常的事情,以众人的快乐来反衬孔乙己一人的不幸可悲,是文章着重的描写之处。

统观全文,“我”的所见所闻是线索,另一样贯穿全文的事物便是笑了:形形色色、七嘴八舌地笑,不仅一直在对比孔乙己的悲惨遭遇,还表现了当时社会的麻木不仁、世态炎凉,和来往如麻的人的冷酷无情、虚伪势力。而后两者,恰是鲁迅一生所批判的朽木。

《孔乙己》读后感 篇7

孔乙己也许是一个困窘、落魄的人,也许是一个自视清高、死要面子的人,又也许是一个被人嘲笑的下层的知识分子。

其实,如果不是当时的封建科举制度,孔乙己说不定还是一个名人呢!只是被毒害深了,便拔不出来了罢了!春秋时期的孔大圣人不是也是满口的之乎者也嘛,只能说孔乙己不懂得随着新的时代脚步前进。

那"回"的四种写法如果不是作为在封建社会的卖弄品,在当今社会上知道它的应该是屈指可数的。所以我们不应该被早已腐化的某种东西所蒙蔽。作为新世纪的我们,应该在发现腐化现象之后,及时创新,用新的优秀的东西来代替它。不能像文中的孔乙己一样,封建社会统治阶级愚民的政策会变得麻木不仁,剥削阶级损人利己的本质使人民变得自私和冷漠。

这是"雄心壮志",是对功名的渴求,是远大理想的出发点,但他失败了,连个秀才都没捞到;这是自己的放任,他好喝懒做,放弃了自己谋生的路;这是迂腐,满口之乎者也也只为了掩盖失败;这是道德的沦丧,人性的堕落,失落,一贫如洗的他决定去窃书。这个人热心,善良,童心未泯,他乐于于别人相处,集人的优点。但是对于"读书人"这个词的忠诚剥夺了一切,没有得到得到功名的孔乙己失去了一切,他命运凄苦,人生惨败。对他,是不公平的!他没有任何错,真正有责任的是这个社会,是那些冷漠的眼神!他生不逢时,他的遭遇反应了一段岁月的冷漠,一个时代的没落,一个旧制度的腐朽!

《孔乙己》读后感 篇8

这是一个吃人的时代,冷漠麻木的看客,科举制度的僵化,封建礼教的毒害,自甘堕落的不幸者,组成了个这个病态的旧社会,而我们的主人公——孔乙已,最终也被这个时代所吞没。

孔乙已是别人的笑料,却是时代的悲哀。封建社会后期的科举制使文人思想僵化,当官的不再是为民做事的英雄而是满口“君子”、“者乎”的伪君子。孔乙已便成了这个时代的失败品,成了什么都不会,却自命清高的可怜虫。而“我们”这些看客,更是夺走了这个时代最后的生机,成为了压垮他人尊严和生命的罪人。所有人最终也吃了人,然后被吃。

这样的恶循环什么时候才能终止?这吃人的时代啊!

《孔乙己》读后感 篇9

笑耶?单看孔乙己的人生境遇无不让人可怜,因为他的身份——无任何功名却也不肯摘掉读书人的头衔。因此使两个阶级都不待见他,他也融不进任何一个群体里,可怜到只得在孩子们中找认同。可算是可笑了。

喜耶?文章多次出现“笑”的剧情,孔乙己的出场也给人们带来欢笑,可这笑是建立在孔乙己的痛苦上的,这笑让人寒心害怕。

悲耶?“孔乙己是那样的使人快活,可是没有他,别人也便这么过。”在其他人的心中,孔乙己是可有可无的存在,他的存在只是在烦闷生活中打发无聊的笑料罢了。即便是孔乙已之后死了,所有人也都无所谓,冷漠到病态了,孔乙已渐渐在人们记忆中消失。唯一记得他的人,却是还想剥削他的掌柜。这是那个悲凉的社会孕育了一个悲剧人物。

孔乙已悲惨的结局一半来自那腐烂的社会,一半来自于他自己。他本可以褪去长衫以他高大的身材,养活自己本身就不成问题,可终究败给了面子和惰性。生活在那个时代,似乎悲惨命运早已注定,但各自的命运应掌握在自己的手中。若天要亡我,那就逆天而行,逆天改命。

《孔乙己》读后感 篇10

是十年不换的长衫;是有生活能力却靠偷窃为生;是成天的好喝懒做;是只能拥有绰号的下等人物。

这是孔乙己的人生。

掌柜的卖酒掺水,欺骗穷苦人民;众人的嘲笑讥讽,麻木冷漠;有权有势之人的凶残冷酷。

这是社会的现状。

孔乙己是当时社会一部分人的写照,是社会转型中的群体之一。他自命清高,认为自己与他人不同,有着一腔学识,却自甘于堕落。迂腐麻木的心却存有一丝善良。孔乙已不过是科举制度下一个贫困不得志的知识分子,而人性的冷漠、麻木,冷酷压倒了他最后一棵稻草。

文章看似写孔乙己的悲惨人生,却揭露了人性的丑恶,社会的腐败。一个悲凉的社会孕育了一个悲剧人物,酿出一出悲惨命运。

《孔乙己》读后感 篇11

从孔乙己这一面看,小说反映了封建文化和封建教育对读书人的毒害,控诉了科举制度的罪恶;从民众这一面看,小说揭示了封建社会的世态炎凉,人们冷漠麻木、思想昏沉的精神状态,社会对于不幸者的冷酷,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封建社会的腐朽和病态。

通过对外形的整体描述揭示孔乙己的特殊身份。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这一外形的整体描述,集中而简练的概括了人物的特殊身份。

肖像描述揭示孔乙己的不幸遭遇。?青白脸色,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一部乱蓬蓬的花白胡子?。活画出一个穷困不得志,又经常挨打的老书生的形象。断腿前后肖像的对照,更显出他遭遇的悲惨。

通过服饰的细节描述揭示了孔乙己懒惰而又死爱面子的特征。穿的虽然是长衫,但是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又脏又破,长期不洗不补,既说明孔乙己很穷;只此一件长衫,又说明他很懒,连洗衣服都不肯动手。不肯脱下这么一件长衫,是唯恐失去他读书人的身份。作者通过一件破长衫的描述,把孔乙己的社会地位、思想性格和所受的教育揭示的十分深刻,让我想到当时社会的恶劣。

通过个性化的语言描述,揭示孔乙己自命清高的性格。多次写他满口?之乎者也?,反映他受封建教育毒害之深。孔乙己用?四书?五经?中的所谓?圣言?为自己辩解,连偷书也说成?窃书不能算偷。这些性格化的语言极能表现人物鲜明的个性。

通过对人物动作、神态的描述,显示孔乙己善良的心地。孔乙己教小孩子们识字,分茴香豆给孩子们一人一颗,表现了他善良的心地。

总的来说,孔乙己在我心中是一个光明正大,心直口快的人,他不会被当时社会而弄巧成拙,反而更厌恶封建文化,是鲁迅笔下的一个优秀人物。

《孔乙己》读后感 篇12

这是一篇短文,是鲁迅先生《呐喊》中的一篇文章。鲁迅写作的目的就是嘲讽那些社会的败类,和背叛者,他用自己的笔来鼓励中国人坚持反抗,在《孔乙己》中,作者用细致的文笔,嘲讽了像孔乙己这样的“书呆子”好吃懒做的人,可是心中总会有一点悲伤:悲伤当时社会的腐败;总会有一点庆幸:庆幸没有生活在这个年代;有一点愤怒:愤怒大家对政府的不信赖。种种原因让我的泪不禁流下。

孔乙己虽然穿着长衫,但不想其他穿长衫的人坐在店里吃饭,而是像那些贫穷的人在柜台前站着喝,并且穿的衣服也是破烂不堪,好像好几年没有洗过,孔乙己很想学习可是由于社会的腐败,只能让他不懂装懂,他有本事可是因为自己不被别人看好,从而导致他的好吃懒做,他帮别人写字遭到别人的质疑,所以放弃了自己唯一能干的事情,之后他只能靠偷东西来维持生机,可是常常被人发现,被人打断退,还在酒店中欠了19个钱。

文章一处写到:他从破衣袋里摸出四文大钱,放在我手里,见他满手都是泥,原先他便用着手走来的,不一会他喝完酒,便又在旁人的笑声中,坐着有这手慢慢走去了。孔乙己的退被人打断了,只能用手来走路,路人不但没有同情他,可怜他,竟然嘲笑他,从而体现出来旧社会的麻木不仁。

想象孔乙己,再想想我们00后,他过着被人嘲笑的日子,我们却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他们穿着破烂不堪的衣服,我们总要买些品牌的衣服,这是不是值得我们去反思呢?

《孔乙己》读后感 篇13

今天,在书架上查找资料,无意间看到一本九年级上册语文,抽出来顺手一翻,就看到了鲁迅先生的作品《孔乙己》,立即被它吸引,不仅一口气读完了全文,还把文中的插图也仔细看了看。对于这篇文章我并不陌生,早年读书时就曾学过,但那时学得似懂非懂,觉得鲁迅的作品很深奥,不容易理解透。

记忆中,孔乙己是个旧社会的读书人,他身材高大,穿一件又脏又破的长衫,说话总爱卖弄学问,满嘴的“之乎者也”,经常被店里的酒客们当作笑料取乐。他偷书,却狡辩为“窃书不算偷”,后来由于自己发昏,居然偷了丁举人家的书,最终被打残致死,实在是可笑又可怜。但他其实也有可爱的一面,那就是每次喝酒吃茴香豆时,他总不忘把为数不多的豆子分给小孩吃,嘴里念叨:“多乎哉,不多也……”,逗得大家直乐。他还喜欢教店里的小伙计写“茴”字,说“茴”字有四种写法,尽管小伙计很是不屑,但他却教得特别认真……

没有想到,多年过去了,初中语文教材修订多次,这篇文章依然作为经典篇目保留在中学语文教材里,足见其艺术价值和教育意义之深远。随着光阴流逝,阅历渐增,我也陆续接触了更多鲁迅的作品,今天再读鲁迅的《孔乙己》一文,竟然另有一番感受来。

感受一:人物刻画简洁传神,呼之欲出的形象深入人心。文章一开头,简介了鲁镇咸亨酒店的格局,揭示了孔乙己生活的社会背景,为后文他的悲剧命运埋下了伏笔。孔乙己一出场,作者写到“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仅仅一句话,一个“站”字,以及“穿长衫”和“唯一”二词,就将孔乙己清高自傲、迂腐可笑的独特形象刻画出来了。“站”表明他属于“短衣帮”一类的穷人阶层,而“长衫”说明他思想上还是以读书人自居,“唯一”揭示了他的另类、独特,表明他是一个对自己身份认识错位的迂腐可笑之人。孔乙己既没有“长衫客”优越的经济基础,又不肯像短衣帮那样靠劳力谋生。如此不伦不类的身份意识模糊,让他在鲁镇咸亨酒店里与大家格格不入。鲁迅寥寥数字,将一个深受封建教育思想毒害的读书人形象刻画得淋漓尽致,呼之欲出,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当然,包括孔乙己的“多乎哉,不多也”、“窃书不算偷”之类的语言,更是深入人心,把孔乙己迂腐的读书人形象勾画得入木三分。

感受二:孔乙己的悲剧既是时代赋予他的,也是他个人性格造成的。孔乙己所生活的时代,是一个等级制度森严、贫富悬殊、世态炎凉的社会。作者巧妙地借鲁镇咸亨酒店的格局,以柜台为界,豁然将权势阶级与穷苦百姓划开。柜内代表富人阶层的“长衫客”,他们“踱”进酒店,坐在里面,要酒要菜慢慢地坐着喝;而柜台外,是穷人“短衣帮”,他们只能站在柜台外喝酒,而且多数时候没有下酒菜。柜台仿佛是富人与穷人的一道不可逾越的鸿沟,孔乙己作为一个穷秀才,未能通过考取功名进入富人阶层,却偏又放不下读书人的架子,不肯像短衣帮一样靠劳力或者技术养活自己。他的思想深受封建教育思想毒害太深,造成他鄙薄劳动,不肯与短衣帮为伍,终日以读书人自居,把自己归入“长衫客”一类,然而却不具备真正“长衫客”的经济基础,自然也被“长衫客”们所唾弃和侮辱。如此不被社会接纳,世人包容的孔乙己,却偏又特别虚荣好面子,好喝懒做。自命清高摆读书人架子,却四体不勤,偶有偷窃,被人打得伤疤到处都是,遗人笑柄。最后竟自己头脑发昏,竟偷了丁举人家的东西,被打折了腿,又无人关心问候,最后落得惨死的结局。鲁迅以含蓄的笔触,既揭示了造成他悲剧命运的社会原因,也道出了他丧失自己尊严乃至性命的性格原因,读来令人心酸和叹息。

感受三:孔乙己对自己身份认识的错位,注定他找不到适合自己生存的土壤。在鲁镇咸亨酒店,他穿长衫而又站着喝酒,足见其经济地位低下,让他无法真正成为咸亨酒店的“长衫主顾”。但他又不甘心,偏要把自己归入“长衫客”一边,他挣扎,想逾越,却始终不能摆脱窘困的生活现实。那件又脏又破的长衫,实际上是他内心的物化,但精神追求的错位,却让他找不到真正属于自己的立足之地。他处处卖弄学问,想得到别人的尊重,却反被奚落和嘲笑;他懒惰成性,有偷窃毛病,却故作清高,以读书人自居;他好喝小酒,却囊中羞涩,只得靠给人写字赚点小钱换酒。孔乙己就是这样一个本属于下层穷苦阶级的人,却硬要把自己定位于高于短衣帮的“长衫客”一类。他在“长衫客”和“短衣帮”之间,均属于不被接纳的对象,因此经常受到“长衫客”的欺凌,“短衣帮”的嘲笑。他不肯面对现实,承认自己处于社会底层的事实,却总想卖弄学问,博取虚荣心的满足,结果是两边受到打击和排斥,把自己陷入一个身份尴尬的境地。孔乙己深受封建教育思想的毒害,把读书视作获取功名利禄的唯一途径,从而轻视劳动,轻视劳动人民,不愿降格与之为伍。他这种不肯正视自身,正视现实境况的思想认识,自然导致了他在旧时代的冷酷社会里无处立足,以致于最后把自己逼进生存的死胡同。

《孔乙己》是鲁迅先生继《狂人日记》之后写的第二篇白话小说,这篇小说通过生动形象的描写,深刻地反映了孔乙己一生的悲剧和整个时代读书人的缩影,是一篇讨伐封建制度和封建文化的战斗檄文。孔乙己作为封建文化教育的殉葬品,他的悲剧命运令人叹息。好在今天我们生活在一个开放多元化的时代里,读书人活跃在社会的各个领域,他们勇于开拓,富有创新和拼搏精神,不仅实现着自己的人生价值,也为社会创造着价值与财富,是一个受人尊敬的社会群体。有时我想,孔乙己要是生活在现代,也许早已成为了一名技术工人或者生意人,也不致于落得那样悲惨的结局。为此我很庆幸自己生活在这样的一个社会里,也深深体会到:读书要读活,读活才能生存,读活才有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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