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欣赏读《疯羊血顶儿》有感(精选8篇),由笔构网整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读《疯羊血顶儿》有感 篇1
暑假里,我阅读的第一本书便是沈石溪的《疯羊血顶儿》。
读了这本书,我才知道:世界上的爱有很多种,最珍贵的,最伟大的就是父母之爱,父母带你来到这个世界,又给予了你知识和财富,父母不惜代价的把你养大,自己却不知吃了多少苦。
这个故事里讲述了一头名叫"血顶儿"的盘羊,他出生的时候,目睹了母亲为救自己被黑母狼残忍的咬死,他发誓要给母亲报仇,于是,他成功的杀死了黑母狼的孩子,也重伤了黑母狼,可是当他把黑母狼逼上绝路,却因同伴的不信赖在精疲力竭之时被黑母狼害死。
看完之后,我不禁感到遗憾,同时又感到愤怒,要我说,疯羊血顶儿一点也不疯,他是一头真正有思想有感情的好羊,是一头让人值得尊敬的羊。但因为羊与狼,永远都是弱与强的关系,狼可以轻而易举地把羊杀了,而羊呢?羊生下来似乎就是被狼主宰的。书中的最后一句话说得好:“生活有它自己的滑行轨道,这是任何生物都变不了的'。”
你可能会问:“他哪来这么大的胆量,敢跟狼较量,甚至杀害她的孩子?”那是因为它额头上的血印仿佛是母亲给它的力量,正是因为这种力量,让它不再害怕。
血顶儿没有羊群懦弱的性格,它坚强不屈,勇往直前。它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血顶儿这样不惜代价的意志就像一座山,永不动摇。
同时,我也佩服血顶儿的母亲,她宁愿自己被狼咬死,也不愿丢下自己的孩子,自己逃命。这就是爱,这世间最伟大的便是爱。
牺牲自己,保全他人。这就是爱的力量。
读《疯羊血顶儿》有感 篇2
初二第一个学期结束了,转眼间又到了寒假。我重新翻看了《疯羊血顶儿》,这是我买的第一本沈石溪的动物小说。他是动物小说大王,把动物赋予人的情感,从动物身上体现人生哲理。
翻开书页,见到熟悉的`字眼,仿佛又回到了从前。当我第一次放看这本书的时候,我怀着好奇的心情去看。
有一只母盘羊,她分娩了,分娩时浓重的血腥味引来了一只母狼。母盘羊为了保护自己的孩子,牺牲了自己。小盘羊在逃跑时留下了一道永久的痕迹:母盘羊被害时喷出的血溅在额头上。因此,这只羊就有了一个名字“血顶儿”。每当血顶儿闭上眼睛,母亲被恶狼残杀的情景便会浮现。头上的血迹时时刻刻提醒着他,不要忘记是谁杀了自己的母亲……每当想到这里他心里便会燃起熊熊火焰。他每晚都在磨羊角,把原来该弯着长的角磨直了,磨的锋利无比,准备随时与恶狼决斗。
血顶儿经历了千辛万苦,终于盼来了这一天,与仇人决斗的日子。血顶儿亮出羊角朝恶狼冲去……经过一番打斗,恶狼占了上风。血顶儿又使用计谋骗了恶狼,血顶儿又占了上风,最后把恶狼打倒了。防止恶狼装死,羊群在一旁守候,血顶儿累得在地上睡着了。可没成想羊群是如此懦弱,在夜里离开了。恶狼又苏醒了,趁血顶儿睡着……唉,看到这里我心里无比悲痛。为血顶儿惋惜,为羊群懦弱悲哀。
看完这本书,我的心情总是很沉重,引我深思。人生就像一本书,当你重新翻看时,就会有一种新的体会。
读《疯羊血顶儿》有感 篇3
在这个假期,我看了几本关于沈石溪的动物小说,其中就有从《疯羊血顶儿》。刚看到题目,我就觉得这本书肯定很有趣,里面的内容肯定很精彩。
在这本书里有好几个故事,其中给我印象最深的就是《疯羊血顶儿》。它讲的是:从前有一只母盘羊刚生下小盘羊,郎就来了。养的幼稚期非常短,不像人、狼、豺的幼稚期长。母亲为了让血顶儿逃生,就让黑狼先咬死自己,给血顶儿争取时间。可血顶儿却一动不动。母亲心急如焚,假如血顶儿不能从极度惊骇而产生的麻痹状态中清醒的话,岂不是赔了夫人又折兵?就在这时,“蹦”地一声闷响,母亲的血管断了,一片殷虹的血花迸溅出来,染红了草地,染红了黑狼的毛。一团浓浓的血也喷在了血顶儿的额头上,所以血顶儿的名字带有血泪的悲苦。刚出生的`血顶儿第一眼看到的就是狼的丑陋与残忍,也看到了母亲的崇高与伟大。重要的是母羊猴戏在最后一刻成功的让血顶儿逃走了,自己却死了。从此血顶儿就要为母报仇……盘羊,顾名思义,就是头上的角是盘成花结的,可血顶儿硬要把盘角嵌进石头中,扳直,磨尖。这是为了以后在和狼搏斗时能将角作为一个有利的武器。
羊群的首领:绕花鼎却认为血顶儿疯了,没救了。绕花鼎认为血顶儿不可能杀死黑狼。那黑狼肯定会报复羊群,小羊羔们就谁也活不了了,于是羊群在绕花鼎的带领下背叛了血顶儿。尽管所有的盘羊都不理解它,嘲笑它,认为它疯了。最后它成功地用角刺死了黑母狼的狼崽,为母亲报了仇。
读完这本书后,我的内心久久不能平静,心中为母羊猴戏对血顶儿的爱震撼,最后,我想说在《疯羊血顶儿》里,我读到了什么是亲情,什么是友情?
读《疯羊血顶儿》有感 篇4
我最近读了一篇文章叫《疯羊血顶儿》,这篇文章写了一只名叫血顶儿的盘羊的故事,他的名字是有来历的:他刚一出生就遭到了黑母狼的攻击,他的母亲猴戏为了保护他,被黑母狼咬死了,那时候血顶儿还不会跑,他眼睁睁地看着猴戏死了,猴戏的血溅到了他的头上,他立刻反应过来自己现在的处境很危险,于是他拔腿就跑,很快就跟上了盘羊的队伍,躲过了一劫,头羊绕花鼎给它起了一个很血腥的'名字叫血顶儿。
血顶儿长大以后,时时刻刻都在想着为母亲报仇,杀死黑母狼,其他的羊觉得他一定是疯了,所以管他叫疯羊血顶儿。他把自己本来很漂亮的盘成花状的角磨成尖刀似的“武器”,有一天他看到了黑母狼的三只小狼崽,他先残忍地踩死了一只,又用两只尖尖的角像串糖葫芦一样串死了剩下的两只小狼崽。他和黑母狼之间的战争开始了,黑母狼一次一次地上了血顶儿的当,血顶儿又一次一次地躲过了黑母狼的攻击,最后决战的时候,血顶儿打算与黑母狼同归于尽,但是他的同胞为了他们自己的安全出卖了血顶儿,结果血顶儿被黑母狼咬死了。
我觉得血顶儿很勇敢,他敢于给母亲报仇,作为一只羊他敢和狼发生战斗;他很有毅力,当别的羊吃饱了以后晒太阳休息的时候,他却在烈日下不停地奔跑,锻炼身体,忍着巨大的痛苦在石缝里磨着自己的角;他很聪明很机智,在与母狼作斗争的时候他想尽了办法,很多次都把母狼打得落花流水。
血顶儿的这些品质也值得我们学习!
读《疯羊血顶儿》有感 篇5
在这个假期,我看了几本关于沈石溪的动物小说,其中就有从《疯羊血顶儿》。刚看到标题,我就觉得这本书肯定很有趣,里面的内容肯定很精彩。
在这本书里有好几个故事,其中给我印象最深的就是《疯羊血顶儿》。它讲的是:从前有一只母盘羊刚生下小盘羊,郎就来了。养的幼稚期十分短,不像人、狼、豺的幼稚期长。母亲为了让血顶儿逃生,就让黑狼先咬死本人,给血顶儿争取时间。可血顶儿却一动不动。母亲心急如焚,假设血顶儿不能从极度惊骇而产生的麻木状态中苏醒的'话,岂不是赔了夫人又折兵?就在这时,蹦地一声闷响,母亲的血管断了,一片殷虹的血花迸溅出来,染红了草地,染红了黑狼的毛。一团浓浓的血也喷在了血顶儿的额头上,所以血顶儿的名字带有血泪的悲苦。刚出生的血顶儿第一眼看到的就是狼的丑陋与残忍,也看到了母亲的崇高与巨大。重要的是母羊猴戏在最后一刻胜利的让血顶儿逃走了,本人却死了。从此血顶儿就要为母报仇盘羊,望文生义,就是头上的角是盘成花结的,可血顶儿硬要把盘角嵌进石头中,扳直,磨尖。这是为了以后在和狼格斗时能将角作为一个有利的武器。
羊群的领袖:绕花鼎却以为血顶儿疯了,有救了。绕花鼎以为血顶儿不可能杀死黑狼。那黑狼肯定会报仇羊群,小羊羔们就谁也活不了了,于是羊群在绕花鼎的率领下背叛了血顶儿。虽然一切的盘羊都不了解它,讪笑它,以为它疯了。最后它胜利地用角刺死了黑母狼的狼崽,为母亲报了仇。
读完这本书后,我的内心久久不能宁静,心中为母羊猴戏对血顶儿的爱震动,最后,我想说在《疯羊血顶儿》里,我读到了什么是亲情,什么是友谊?
读《疯羊血顶儿》有感 篇6
书,是我的好朋友。书,能帮我打开知识的大门,通往知识的殿堂;书,能给我提供一个老师,教给我知识;书,是一叶扁舟,能带我遨游知识的海洋。
我是一个爱看书的孩子,今天,我和往常一样,捧起我的电子书,看我昨天才买的动物小说——《疯羊血顶儿》,它那动人的情节,吸引着我,让我欲罢不能。这本书的作者是沈石溪,他是一个著名的动物小说大王。
这本书主要讲了血顶儿是一只盘羊,刚刚出生就遭到一只黑母狼的攻击,把它的母亲给杀死了,它的母亲死的时候还把一片红色的.血洒在了它的额头上。之后,它一直觉得有一片光晕在他额头上,就把它的角每日每夜插在了电击石的中间,改变了它们从古至今的盘羊的角的形状,变成了禾杈状,作为衡量奥古斯盘群羊中的一只公羊是否出色,主要就是看头上那对角是是否盘得圆润,盘得花哨。
可以说在奥古斯盘羊群里,无论是头羊还是草羊,都把自己头上那对巨大的盘成圆形的角视为荣幸和骄傲。谁也没想过要去改变形状。可血顶儿却把自己本应该盘成花结的羊角打磨成禾杈状。它所做的一切都是要为母亲报仇。
历经种种磨难,血顶儿报着自我牺牲的态度跳进了有毒的荆棘丛中,只为了把黑母狼消灭。明明胜利就在眼前了,但是由于其余羊群的背信弃义,血顶儿最后居然被黑母狼咬死!
如果不是羊群的自私,血顶儿就不会死,甚至可以把黑母狼置于死地,这让我学到了做人不能背弃信义,要信守诺言。
读《疯羊血顶儿》有感 篇7
《疯羊血顶儿》是我假期里读的第三本书,这本书的作者是著名动物小说家沈石溪。黑色的封面上有一头红色的羊在仰天嚎叫,这么壮烈,这本书一定很好看。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只名叫血顶儿的公羊。在它刚出生的.时候,母亲为了保护它,被大灰狼吃了。母亲的血喷在了它的头顶上,所以,它取名叫“血顶儿”。血顶儿很可怜,从小就失去了母亲的呵护,它非常恨大灰狼,一直想替母亲报仇。
因为它总是疯疯癫癫,所以所有的羊都不喜欢它。血顶儿认为,奥古斯盘羊的羊角只是一个装饰,没有用,于是就把两只羊角插进电击石里,使它们变直,成为一对尖锐的武器。头羊绕花鼎劝告它,让它不要再折磨自己的羊角,可是狂妄自大的血顶儿却听不进去,坚持自己的做法。
叫它疯羊,一点儿也不夸张,狼从羊群身边走过时,它总是会主动挑衅、进攻,使得羊群没有一天安宁的时候。为了报仇,疯羊血顶儿可以用自己的两只角插死三只小狼崽,还能用尖锐的角打得大灰狼屁滚尿流,但这并没有让我感到它很勇敢,而是觉得它太疯狂、太冲动,不考虑羊群的利益,经常为羊群添乱。最终,血顶儿为自己的疯狂付出了代价,成为了狼的美餐。从此,羊群也恢复了往日的宁静。
血顶儿死了,我为羊群感到庆幸,它们不用天天担心狼的追赶;血顶儿死了,我又感到有些惋惜,如果它能听取头羊的劝告,大家也不会离开它,在遇到危险的时候,大家也会来帮助它;如果它能聪明一些,加上自己的勇敢,长大后一定能成为头羊,去保护自己的羊群。
看完故事,我想到了自己。生活中,我遇事也爱冲动,不假思索就做出决定,不但解决不了问题,反倒给自己惹上麻烦。以后再遇到一些生气、恼火的事情,不要太冲动,三思而后行,想好了再去做。
读《疯羊血顶儿》有感 篇8
寒假里,我读了许多沈石溪的动物小说,其中我印象最深的是《疯羊血顶儿》。它让我学会了人要自强自立。
《疯羊血顶儿》讲的是盘羊血顶儿在出生时看到了母亲被黑母狼吃掉。母亲的鲜血溅到它的头上,成了血顶儿永恒的印记和报仇的信念。血顶儿把角在电击石中夹直,一次次与黑母狼交锋,被同类视为疯羊。一次血顶儿为与黑母狼搏杀而补充体力熟睡时,在一旁放哨的羊群们悄悄地抛弃了它。最后血顶儿被黑母狼咬死。盘羊群又回到了平静的生活中。
看着《疯羊血顶儿》这本书,我不住地为血顶儿冒险与黑母狼作战的想法而感到担心和不可思议。血顶儿虽然在电击石里把打着花结的角板直,可是它毕竟还是一只羊,一只注定会被狼吃掉的羊。
看完这本书,我打心底地敬佩血顶儿,它在出生时目睹了母亲的'死,下定决心要为母亲报仇。它的勇敢和冒险我们都只能敬佩并不能真正学习,而在这本书中我学到了另一个知识,却让我感动自愧不如。书中说盘羊的幼稚期只有半小时,半小时后就能和爸爸妈妈一起躲避危险,一起奔跑,也能自己独立。
人的幼稚期不知是盘羊的多少倍,有的人十岁开始就能独立生活了,而有的人二十几岁还在依赖父母。我就是属于第二类人,都已经13岁了,还像小孩子一样依赖着父母。独自在家时,温饱会出现问题;睡觉前我房间和爸爸妈妈房间的门都必须开着,让我能看见爸爸妈妈那屋的灯光,不然就会睡不着觉;去远的地方必须要有人陪着,而且必须寸步不离;人多的地方我会紧紧地拉住爸爸妈妈的手。
想想血顶儿,再看看自己,我真觉得自己很没用。在暗地里不止一次告诉自己要学会自强自立,可总是等不到实现诺言的那一天我就放弃了。现在我是时候该努力、奋斗了,真正变成一个自强自立的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