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欣赏消费者权益日演讲稿(精选6篇),由笔构网整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消费者权益日演讲稿 篇1
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我是来自高二(4)班的罗杉。很荣幸能在今天的升旗仪式上发言,我讲话的题目是《理性消费》。
“土豪,我们做朋友吧!”这是一句很流行的玩笑话,其中反映出来的,是一种不合理的消费心理,体现了当今人们对物质的过分看重。校园里,生活中,不合理的消费现象常常会出现在我们身边,相信大家也一定有所感受。关于中学生如何做到理性消费,政治课本中有这样一段话:量入为出,适度消费;避免盲从,理性消费;保护环境,绿色消费;勤俭节约,艰苦奋斗。也许很多同学都可以熟练地背诵,但大家有没有用心去体会其中的道理呢?又是否将这些理论知识真正地付诸行动呢?在这里,我想问大家几个问题。
第一,刚刚过去的圣诞节、元旦节,大家是怎样庆祝的呢?我相信,很多同学的回答都会是:在买礼物和送礼物中度过。有些同学,甚至买了一百多张贺卡,上课写,下课写,上自习的时候还在写。这不仅浪费了金钱,还浪费了大把大把的时间。当然,节日的祝福还是必要的,我们可以用精神上的祝福代替物质上的礼物,一个真诚的微笑,当面说一句节日快乐,都是很好的祝福方式。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上刮起了一阵浮夸风,人们越来越注重物质上的享受,越来越注重形式上的东西,高调请客、豪华宴会、送礼等现象屡见不鲜。与此同时,更加重要的精神消费却往往被人们忽视。作为中学生,我们应该从现在开始树立合理的消费观念,多通过精神消费来陶冶自己的情操,不贪图物质上的享受。
第二,你是不是看到喜欢的东西就会不假思索地买下来?你是不是看到同学有的东西也跑去买?你是不是经常吵着父母给自己买iPhone,买名牌?前苏联著名诗人马雅可夫斯基曾说过:“流行的东西不一定好,比如说流行感冒。”因此,消费要根据自己的需要,不盲从,不攀比,不随大流、追风头,而要养成勤俭节约的好习惯。
第三,作为一名在校读书的中学生,我们应该如何做到理性消费呢?中学生的消费主要在日常饮食和书籍文具上。我们在饮食上不必要求太高,应该正常饮食,既健康又省钱。在书籍上面,我们可以买一些辅导书、科普书和文学书,在漫画、篮球杂志和小说上我们不应该过分消费。我们所说的适度消费,不仅仅是适家庭经济条件之度,还要适中学生正常需求之度,适中学生消费需求之度。我们没有经济来源,消费的是父母的血汗钱。作为黄冈中学的学生,我们的消费行为要符合中学生的身份,钱要用到正处,不可以随意挥霍,不可以胡乱消费。
在这里,我有一个小建议,大家可以把自己的消费情况列一个清单,每到一个星期或一个月就检查检查自己的“帐本”,看看有哪些不必要的消费,长期坚持下去就会逐渐学会理性消费。理性消费不仅可以让我们的消费做到量入为出,适度消费,还可以培养自己的理财意识。
大家听说过包玉刚吗?他是香港的“船王”,家财万贯,却依然以俭治家,每天坐公共汽车上下班。有人会说,这样一个亿万富翁,买一辆小汽车又算什么,何至于“抠门儿”到这个地步呢?其实,他并不是吝惜那几个钱,而是时时告诫自己不要贪图享受,追求奢侈生活。那么,大家是不是也应该向“船王”学习,做到勤俭节约,理性消费呢?
物质生活像一面镜子,悬挂在每个青少年的面前。它可以映出胸怀大志,情趣高尚者的英姿,也可以显出贪图安逸,浑噩庸碌者的身影。印度著名诗人泰戈尔说过:“鸟翼上系上了黄金,鸟也就飞不起来了”。我们青少年正处于人生最适宜播种理想的时候,应在修身、砺志、促学、健体上下功夫,千万不要沉醉于追求物质享受,折断自己理想的翅膀。
同学们,让我们从今天开始,从此刻开始,学会理性消费,静以修身,俭以养德!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消费者权益日演讲稿 篇2
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明天是3月15日,大家知道这是一个什么日子吗?是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消费者权益日,顾名思义,就是维护广大消费者权益的日子。早在1962年3月15日,美国总统肯尼迪就提出了消费者的四项权利,1983年,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决定将每年的3月15日作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1987年,我国消费者协会被接收为正式成员。从这一年开始,每年的3月15日,我们全国各地都要举办大规模的宣传活动,用各种方式介绍消费知识和有关法律常识,以唤醒和提高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如今,3.15它已是一个标志,饱含着公理和正义;它也是一种声音,传递出对平等与诚信的呼唤。
可能有些同学认为:维护消费者的权益是父母们的事,离我们小孩子还太遥远。其实不然,在日常生活中,我们都有过消费的经历吧,例如,到超市购物,到美食城消费,到文化园买学习用品,在小商贩的摊上买小吃或小玩意儿……这时候,我们就扮演了一个消费者的角色。可能平时你还遇到过这样的尴尬:花了大价钱买文具用品却买了个劣质产品。到小摊上买小吃一饱口福,却吃出了毛病,吃坏了身体等等。这个时候,你是自认倒霉默不作声还是理直气壮地去找商家或有关当事人理论一番讨个说法呢?我想,你一定会选择说法吧!这就对了。可见,3.15消费者权益日和我们每个人都是息息相关的,它应该是我们大家共同关注的一个日子。
那么,作为小学生的我们又该怎样维护自己的权利不被侵害呢?让我们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从 了解必要的法律知识开始,逐步培养法律意识,懂得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我们还要提醒大家,不要购买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以及无生产厂名称的三无产品;不要购买地摊上的糖果、饮料等食品;不要购买盗版的图书和音像制品,拒绝假冒伪劣商品,保护自己的生命健康权,做到绿色消费、科学消费。让我们的生活充满阳光,让我们的生命因安全而更精彩!
消费者权益日演讲稿 篇3
小朋友们大家好!我是大六班的邬老师,你们有没有去买过东西啊?(买过)我告诉你们啊,那你们就是小小的消费者了,今天就是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今年是我们国家第27个3.15消费者权益日,今年的消费者权益日主题是 :消费与服务。
接下来我来给小朋友讲讲作为消费者的我们应该如何选购食品:首先要看包装是否齐全。最主要的是查看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第二个是要看标志。要买包装上标注qs质量安全标志的食品。
第三是要看价格。有的打折、低价、促销的食品不一定好,一定要仔细察看。
尽量不买有毒有害的食品。
不买发霉、变质的鱼肉水果和蔬菜;
不买病死、毒死的鸡鸭肉和猪牛肉;
不买过期、变质和三无食品。
不买已过保质期的食品。
不买没有生产厂家名称、没有生产地址、没有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食品(这种食品叫三无食品)。
小朋友们尽量请爸爸妈妈到正规商店、超市和规范的菜市场去购买,确保购买放心食品。
如果有问题消费者们还可以打消费者投诉电话12315。
消费者权益日演讲稿 篇4
同志们:
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到来之际,在这里我们召开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消费与安全”年主题座谈会,目的就是要围绕“消费与安全”年主题,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充分发挥社会各方面作用,全面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深入开展,营造安全的消费环境,促进我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借此机会,我代表XX县消费者向应邀出席今天座谈会的各位理事、企事业单位领导,表示热烈地欢迎和衷心地感谢!
过去的一年,XX县工商局、消费者协会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树立“一切为了消费者,一切服务消费者”工作理念,围绕年主题把握“宣传消费政策、推进消费维权、构建和谐消费、促进经济发展”四条主线,全年共受理消费者投诉326件,成功调解326件,调解率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7万元,接待来访和接受咨询373件,发布消费警示、消费提示26次,发布通讯报道42条,
消费者权益日演讲稿 篇5
尊敬的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
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3.15诚信与我们:
当三月温和的阳光迎春飘洒,一切美好的食物都在不断地萌发、成长。从雷锋纪念日到三八妇女节,从植树节到“三·一五”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三月除了带给我们转醒萌发的草木,也带来了诚信与责任对我们的拷问。
下面我给大家讲述一个行业背后的黑幕:在一个造纸厂院子里,堆放的垃圾纸足足有上百吨,不仅有回收来的旧书本,碎纸屑,还有药品包装盒,以及剩余的药物和粪便。工人们把这些垃圾纸直接放到加工容器里,再加入半袋烧碱,40分钟后这些黑色水泥状的纸浆慢慢变成白色。这些垃圾废纸在经过荧光增白处理之后,摇身一变就变成了我们餐桌上常用的餐巾纸。据统计,这样的不达标的餐巾纸可比符合卫生标准的餐巾纸成本降低一半以上。通过这个故事,我们得到的答案是:在当今社会中,大多数人在金钱和诚信两者之间选择了前者。面对当今社会中种种诚信缺失的情况,我们每一位炎黄子孙都应该认真反省并感到愧疚:这样损人利己、唯利是图的做法不仅仅是商业的耻辱,更是道德的沦丧。生命不可能从谎言里开出灿烂的鲜花,我们的生活也不可能从缺乏诚信的环境中得到幸福。
诚信是我们的做人之本,是和书本知识同样宝贵,不可缺少的人生财富。孔子曰:“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意思就是:人不讲信用,不知他还能做成什么事;诚信也是一种美德,它比金钱更贵重,比知识更永恒。伴随着21世纪成长的同学们,让我们像珍惜自己的生命一样来珍惜美德吧,做一个问心无愧一诺千金的诚信少年!
诚信是最美丽,最圣洁的种子。春天来了,让我们借“三·一五”的东风,在你我的心田里播撒诚信的种子吧。相信,在不远的将来,美丽的诚信之花一定会开遍校园,飘洒锦城,走进各行各业,遍及天涯海角,在社会的每一个角落生长、绽放!
谢谢大家!
消费者权益日演讲稿 篇6
同志们:
今天,市消费者协会隆重召开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大会,表彰“消费者满意单位”,对今年315系列维权活动做出部署,这对于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放心消费环境,对于落实全市环境创新要求、促进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再过几天就是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这是我们以及所有消费者一个值得庆贺的特殊的节日。
借此机会,我代表市政府向全市广大消费者表示节日的问候!向一直辛勤工作在消费者权益保护第一线的各职能部门表示诚挚的谢意!向荣获“消费者满意单位”的单位表示热烈的祝贺!希望各级消协组织、广大经营业户要以他们为榜样,义不容辞地担负起消费维权重任,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凝心聚力,共谋发展,推动我市消费维权工作再上新台阶。
过去的一年,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市消费者协会团结带领各理事单位,站在实践重要思想的高度,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要求,充分认清消费维权工作的重大战略意义,认真贯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密切配合,团结协作,通过专项整治、强化执法、发动群众等措施,有效净化消费环境,不断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引向深入,受到了广大消费者的好评。
特别是工商部门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作用,认真开展“打假劣、保名优、讲诚信、反欺诈”行动,尊重消费者意愿,倾听消费者呼声,并且在消费维权工作中努力做到“三结合”,即:
一是与工商执法职能结合,紧紧依托政府三级为民服务网络,全面推进“一会两站”建设(即消协分会,消费者协会投诉站.12315申诉举报联络站),完善了862个村级“两站”服务机构,对862名维权联络员颁发聘书并专题培训,使维权网络覆盖全市行政村的比例达到95%以上,真正实现了农民群众“消费投诉不出村”的目标,也极大丰富了政府为民服务工作的职能和内涵。
二是与宣传引导职能结合,围绕“健康、维权”年主题,在全市主要干道及商贸集中区增设大型12315宣传版面,在报纸开设专栏以强化《消法》宣传、曝光侵权案件,先后组织“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大型宣传、“金秋315维权知识电视竞赛”等活动,既促进了企业诚信经营,又提升了广大消费者科学消费、依法维权意识。
三是与合同调解职能结合,成立合同争议调解中心和22个基层调解站,尤其加强对“订单农业”的帮扶指导,延伸了消协的职能范围。一年来,共受理消费咨询16余件,受理投诉和申诉举报1146件,立案查办466起,处结率达95%以上,反馈率1%,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1万元,捣毁制假售假窝点17个,查获假冒伪劣商品11大类24个品种,有力维护了消费者、生产者、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去年,国家工商总局王东峰副局长、山东省工商局李华理局长先后专程来我市视察,听取我市消费维权工作汇报;市消协首次承办全省消协工作会议,并以《深入推进“两站”建设,大力开展农村维权工作》为题做了经验介绍,受到与会领导的充分好评。年底,市消协被中消协评为“落实消协法定职能最佳单位”,得到了各级的充分肯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