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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城记读后感 篇1
这是最美好的年代,这是最糟糕的年代。这是智慧的年头,这是愚昧的年头。这是信仰的时期,这是怀疑的时期。这是光明的季节,这是黑暗的季节。这是希望之春,这是失望之冬。我们的前途拥有一切,我们的前途一无所有。我们正走向天堂,我们也正值下地狱。
复活在我,生命也在我。那些信我的人,虽然死了,也必复活;那些活着而信我的人,必定永远不死。
我现在做的,是我一生中做过的最好、最最好的事情;我即将得到的,是我一生中得到过的最安宁、最最安宁的休息。
不要着急,最好的总会在最不经意的时候出现。纵使伤心,也不要愁眉不展,因为你不知道谁会爱上你的笑容。对于世界而言,你是一个人,而对于某个人,你是他的整个世界。
我原以为悔恨之情决不会再来责备我,可是自从认识了你,它却又在咬噬着我的心,我又听到了我以为再也听不到的催我奋发向上的耳语声。我有了一些模模糊糊的想法,要重新振作,重新开始,克服懒散和放浪形骸的恶习,重整旗鼓。然而,这是一场梦,完全是一场梦,到头来一无所有,只留下做梦人还在原地躺着。不过,我希望你知道,这梦是因你引起的。
闪打雷劈不用很长时间,你可知道,积聚成雷电要多长时间。
内心的情绪总是要透过人体的外表流露出来的。
虽说路途遥远,但已经上路,正在走来。告诉你,它决不会后退,也不会停下。
我原以为悔恨之情决不会再来责备我,可是自从认识了你,它却又在咬噬着我的心,我又听到了我以为再也听不到的催我奋发向上的耳语声。我有了一些模模糊糊的想法,要重新振作,重新开始,克服懒散和放浪形骸的恶习,重整旗鼓。然而,这是一场梦,完全是一场梦,到头来一无所有,只留下做梦人还在原地躺着。不过,我希望你知道,这梦是因你引起的。
亲密无间的爱,也像疏远的隔阂一样,会让人猜不透,而且前者更是神秘莫测,难以捉摸。
就连打架也没有这种舞蹈可怕,简直是种堕落的耍闹本是天真烂漫的,最后变成这么邪恶残暴本来是一种健康的娱乐,现在却成了使血液沸腾、神志昏乱、心硬如铁的手段。其中虽然也有一些优美的动作,但反而使它变得更加丑恶,这说明一切原本善良美好的东西,也会扭曲变质。
这是一个最繁华的时代,这是一个最萧条的时代,我们永远在时代的夹缝里徘徊、挣扎、踟蹰独行,天上地下人间更仿佛找不到一个立足之地。
每当演出一场非常引人入胜的戏剧,众目所瞩的主角脸上一出现特别强烈的表情,观众马上会不自觉地加以模仿。
太阳悲悲切切、切切悲悲地冉冉升起,它所照见的景物,再也没有比这个人更悲惨的了。他富有才华,情感高尚,却没有施展才华、流露感情的机会,不能有所作为,也无力谋取自己的幸福。他深知自己的症结所在,却听天由命,任凭自己年复一年地虚度光阴,消耗殆尽。
爱你的人如果没有按你所希望的方式来爱你,那并不代表他们没有全心全意地爱你。
双城指的是英国和伦敦,法国大革命期间断头台是善恶幻化成的无情巨兽,吞噬着所有人,无论好坏。法律形同虚设,人们打着自由的口号滥杀无辜,前一秒被无罪释放,后一秒就要被拉上断头台。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仍然有真正意义上的英雄所在,卡顿为了心爱之人的幸福愿意付出生命,聪明睿智,有勇有谋,善良天真却不幼稚,始终克制着自己的爱!他高尚的灵魂是亘古不变的光,也许爱只是驻留在一个人心中的依靠和力量,无关回报,重要的只是为所爱的人付出带来的满足。
双城记读后感 篇2
法国大革命是人类史上一个血的印记。在那个混乱的时代,充满不确定;在这种无秩序的状态下,人性的一切表露无疑。双城记以法国大革命为背景,透过为族与平民之间的仇恨冲突,作者狄更斯只想传达出——鲜血无法洗去仇恨,更不能替代爱---贵族的暴虐对平民造成的伤痛不会正因鲜血而愈合,平民对贵族的仇恨也无法替代对已逝亲人的爱。
故事中,梅尼特医生从监狱中重获自由和女儿一齐到伦敦生活。五年后,他们在法庭上为名叫查尔斯?代尔那的法国青年做证,露西和代尔那因相爱而结婚。1792年,法国大革命爆发,故事场景转至法国。代尔那因身为贵族后裔而遭逮捕并判死刑,在千钧一发的时刻,一向爱恋露西的英国青年西得尼?卡登替他上了断头台。
卡登是书中最富魅力亦最复杂的主角之一。颓废、消极,求学时,他只替同学写作业;出社会后,即使拥有一身才华,它仍然选取为另一名律师工作。但是,在他冷漠的外表下,有著深深的温柔。凭这一斛温柔和对露西的爱,卡登做了一个好处重大的决定---代替代尔那上断头台---用自己的生命换回另一个人的性命,换回一个家庭的幸福和笑颜。这是卡登守护露西的表现,为爱而牺牲,这在那个大时代、甚至现代,是多麼高贵的举动!
相较於代表的温柔和爱,多法石太太则是杀戮和血腥的象徵。由於亲人惨死在代尔那的父亲和叔叔的魔掌下,她终其一生为仇恨而活;为置代尔那一家於死地,无所不用其极,最后终於让自己死於擦枪走火的意外。多法石太太的嗜血固然使人不寒而栗,但也叫人不禁感叹恨的力量,将本该快乐幸福的女生塑造成复仇女神。十八世纪末的法国,被这种执拗复仇的火焰燃烧成阿修罗地狱。
教训和好处不能正因岁月而被遗忘。如果我们无法从其中获得一些什麼,相同的杯具依旧会重演。两百年后的这天,期望活在这个世代的我们能创造出真正平等、自由、博爱的新世纪。
卡登的死,就像一支羽毛轻柔的飘落水面,没有水花,却有一个个涟漪,提醒大家:真正的自由平等无法用断头台建立。有一天,世界会变得更好,就像卡登临死前看见的世界,那不是天堂的幻影;有一天,那会是我们的世界。
双城记读后感 篇3
“那是最美好的时代,那是最糟糕的时代;那是智慧的年头,那是愚昧的年头;那是信仰的时期,那是怀疑的时期;那是光明的季节,那是黑暗的季节;那是希望的春天,那是失望的冬天;我们全都在直奔天堂,我们全都在直奔相反的方向——简而言之,那时跟现在非常相象,某些最喧嚣的权威坚持要用形容词的最高级来形容它。说它好,是最高级的;说它不好,也是最高级的。”这是狄更斯《双城记》的经典开头,也是一曲时代节奏的起始音符,更是一幅恢弘的历史画卷最初的那一笔最重的色彩。
在贵族眼里,那是最好的时代;而对于平民而言,那却是最坏的时代。彼时,贵族,可以因其出身而拥有众多特权,可以为了随心所欲的享乐方式去剥夺平民的权利;平民,不得不忍受贵族的欺凌、压迫,似乎命中注定他们应该接受上天施加的饥饿,不幸与贫穷。
小说前半部分,狄更斯用大量的笔墨控诉着那些自以为高高在上的贵族,他们的马车可以在碾死平民小孩以后,仅仅是“侯爵老爷向他们众人看了一眼,好像他们仅仅是一些从地下钻出来的老鼠。”看到这一段时,我抱着和平民一样的态度,无比憎恨那些人,期盼着有朝一日那些人能跌落云端,受到应有的惩罚。
所幸,好与坏在某种特定的环境背景下是可以发生转换的。
当贵族不断运用特权给平民施压;当尽管平民在贵族的脚下小心翼翼的前行,却依旧难逃贵族的残暴迫害;当受迫害的人越来越多,大家复仇的想法也就越演越烈。一个平民难以反抗,但他们发现身边的每个人都有着相同的困苦境遇时,便如同拥抱归属感般团结起来,为自己丧失已久的自由奋起斗争。这时,最好的时代和最坏的时代便倒转过来了——平民终于可以复仇了,而贵族,却要因此面临祸患。
复仇成功,平民们展开报复,将那些混蛋们都送上了法庭接受审判,也公布了一系列新的法律条文,这个国家,成为了“自由、平等、博爱,否则不如死的统一不可分割的共和国”。可就是在这样的国家,法庭上,审判的标准竟然是人民的情绪,可以因流泪同情无罪释放,也可以是群情激愤极刑处死。这个国家,依旧每天有许多无辜的人遭迫害惨死,依旧被压抑恐怖的气氛笼罩。
胜利者,狂热、激动、麻木、粗暴;
失败者,颓丧、惶恐、害怕、狼狈。
不过是翻转了金字塔,最后仍是少数人,实行着同样恐怖的统治和压迫。正如叶芝的诗《伟大的日子》里的几句诗:“革命万岁!更多更多的炮声!一个骑马的乞丐鞭打步行的乞丐,革命万岁!更多更多的炮声!乞丐们换了位置,但鞭打依旧。”
在《乌合之众》中有着这样的观点:“当一场目的在于过去一切制度的大革命进行过后,人们惊讶地发现,这样大革命的结果就是毁灭一套集权制,继而建立了一套新的集权制,甚至使它进一步强化,更具压迫性。”我们在这跌宕起伏的情节中能清楚地看到平民与贵族的权利置换过程,看到不断强化的压迫性。群众对于正确与否没有判知,一味地随波逐流,导致了血染法场。情节不断重演,这难道不就是一种新的压迫吗?而这压迫不是更凶残吗?纵然贵族对平民实施的暴行无法抹去,同样地,鲜血对于失去亲人的伤痛也无法忘却,可通过杀戮实现报复,难道就能获得内心的平静吗?逝者已逝,而在集体的狂热中,鲜血俨然成了祭奠死者的唯一祭品。
集体狂热的时代,又何尝不是集体哀嚎的时代?
中国历史教科书中对这场轰轰烈烈的法国大革命给予高度赞扬与肯定,而狄更斯,则给予了最猛烈的嘲讽和否定。他认为,法国大革命中对人性的抹杀,对生命的摧残和漠视,只不过是一种暴政替代另外一种暴政而已,不但不值得推崇,最终也会被消灭殆尽。在他的心中,对生命的尊重,对人性光辉的景仰,才是人类社会永恒的主题和善美,亘古不变。
这场大革命里,还有着毫不起眼的小人物,西蒙尼替代查尔斯,从容赴死。他高贵的头颅落下的那一刻,爱情的光辉与人性的光辉交相呼应,刺破大革命疯狂而黑暗的幕布,如同落日余晖般绚丽夺目。或许,黑暗的时刻,最终会在这样的光辉中,慢慢消散。
信仰与怀疑、光明与黑暗、希望与绝望并存,好与坏也在不同的人、不同的群体之间转换。就像现在,我们所生活的世界没有想象的那么美好,但也没有那么糟糕,仍然值得我们为之努力奋斗。
毕竟,爱总是要比恨有力的多。
双城记读后感 篇4
一本书就像一部电影,翻过那一页页泛黄的纸片,留下的是书中的记忆。一个个鲜活的人物形象,一件件扣人心弦的事件,一行行跳动的文字将整个画面编织成一部充满血与泪的历史。狄更斯就是用手中的那支笔向我们讲述了那个暴风雨来临前的社会。
文字是心境的外在反映,狄更斯的经历让他的文字不再干涸。他出生在英国一个普通家庭,曾经做过鞋徒,当过文书,最终走上了写作之途。他生活在那个充满黑暗的年代,只能用笔来写出满腔的热情与愤怒。他的小说特别是前期作品,一般都比较松散冗长,而《双城记》在结构上是最严密的一部,没有多少与主题无关的繁枝杂叶,在法国大革命的背景下,围绕着马奈特医生一家和以德发日夫妇为首的圣安东尼区展开的,前者表现了爱与行善,后者着重反映恨与复仇。通过爱恨交锋,善恶搏斗,最终如作者所说:“爱总能战胜恨。”恶往往都是昙花一现,都要和作恶者一同灭亡,而善则永世长存。
诚实善良的马奈特医生因为医治一名被埃弗雷德兄弟虐待的女子而扯出一段黑幕遭到秘密监禁达十多年。热心敦厚的银行职员洛瑞为老客户救出女儿——露西,并试图营救马奈特医生,因种种巧合温柔多情的露西遇见了正直高尚的达内,二人坠入爱河。他们联合救出父亲,仁爱无私的律师卡顿爱上了露西,却因为爱替情敌走上了断头台,耶稣说:“复活在我,生命在我,信我的人,虽然死了,也必复活,凡活着信我的人,必永远不死,虽死犹生,卡顿犹生,仁爱犹生。最终爱的家族取得了胜利。
在那悲惨的社会中,人民为了自由而战,狄更斯不是一个手执长矛的勇士,但他是一个用文字来书写社会的爱国者。透过那蒙上黑雾的历史,用暴风雨来临前的宁静来告诉世人,在这个即将迎来光明的世界中,正义和爱永远是人们前进的不竭动力。身处乱世的人们心灵中充满了孤独、恐惧与血腥,他们为了恨而变得扭曲,如同回到了人类的原始时代——那个野蛮残忍的年代,狄更斯用文字中带给了人们希望看到了文明,在另一个充满血泪的国度中看到了故国的未来,也不管努力追求的前方有多么坎坷,也不管在通往民主与自由的道路上会留下多少人的血泪,埋下多少人的白骨,文明的人们总会义无反顾迎接自由的曙光。
双城记读后感 篇5
“耶稣说,复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尽管死了,也一定会复活。所有活着信我的人,一定永生。”
——《圣经新约约翰福音》
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双城记》是第一部真正打动我的小说。那个行为不端、前途黯淡的律师西德尼卡顿,亦是深深撼动了我。本着对爱情的忠贞,毅然决然的奔赴死亡,那种崇高,使他成为本作中最为浓墨重彩的一笔。
卡顿最开始的出场,说实话,是令人厌恶的。试想一下,一个自暴自弃、自甘堕落的穷酸律师,怎么能使别人对他产生好感?!但是在狄更斯的娓娓叙述下,再次呈现在我面前的是一位才华横溢的落魄青年,怀抱着难以想象的对爱情的义无反顾。也就是在他对露西小姐倾诉心肠后,我对卡顿的感情产生了极大的变化。
“我可以获取的最好的帮助,马奈特小姐,再这儿已经获得了。叫我在未来没落的残生至死不忘,我以前对你吐露过我的全部心声,除了你之外,这地球上不会再有人听到了。”
如此真实的肺腑之言,却透露着刻骨的无奈和悲哀。正如同遇见露西之前的卡顿,被盯上枷锁的命运似乎决定了他的一生。但也像他所说一样,露西的出现唤醒了卡顿往昔的梦想,点燃了爱的火种。这火光后来一直领着他向前,即便是走向断头台,他也无怨无悔。因为,在卡顿心里,为爱而作的牺牲是不需要计较的,就算为爱献出生命也是高尚的。
曾经有一个写手说:因为对爱的执着,卡顿的一生注定是带上悲剧色彩的。但是我并不这么认为,生命的终结并不一定代表着不幸。对于卡顿来说,能为帮助露西而死是一种幸运。这让一直有强烈自卑感的卡顿第一次直视生活,第一次发掘到了生活的意义,第一次完美的运用自己的智慧拯救了心爱的女孩。我感到欣慰,因为卡顿心中的光明最终透过那层黑云露了出来。
在临死之前他用自己的无畏震撼了所有人,甚至是已经疯狂的法国民众。此时此刻,卡顿的爱已经不只是对露西的了,这份爱已经升华成为了“对时代变迁的憧憬和对被压迫者的关爱”。
“嘈杂的人声,许多张抬头注视的面孔,外围人群往前涌的脚步声,一块往前冲来,仿佛掀起一股滔天恶浪。转眼间,全部都消失了。二十三。”
看至第十五章/足音消失的时候正值深夜,灯光映照着泛黄的纸张,我伏在桌上哭得昏天黑地,即怨恨狄更斯为什么如此“狠毒”,又替卡顿能了却心愿而喜悦。伴随着矛盾的眼泪,我静静地读完了《双城记》。
其实,并不需要哭泣。
“那天夜里,整个城市都在议论他,说他是所有上断头台的人中表现最为镇定自若的一个。不少人甚至觉得他表情郑重的像个圣人。”
卡顿离开这个世界的时候,没有忧伤和难过,只有平静。还记得他对露西说的话吗?“地球上还有这样一个人,为了让你喜欢的人平安无事,他乐于付出自己的生命!”这样一个从一开始就了然自己命运的男子,不得不说是一个清醒者!
西德尼卡顿,用我的片面之言是无法说清楚他的。所以,用巴金老人对卡顿的评价结束这篇文章是最好的:
“多年以来,那个为了别人幸福而毅然走上断头台的英国人,像一位老朋友时时鞭笞激励着我,让我明白怎样使自己的生命闪光。”
双城记读后感 篇6
生命有两座城,一个住着死亡。一个住着永生。
虽然《双城记》是一本经典的小说,但因为其明确提出这段革命背景是法国,于是对革命的表现就被认为是作者的历史观。而这正是对小说无数争议的焦点。狄更斯在小说中除了以细腻的笔墨展示了贵族的残忍,同样也展示了革命群众非理性的破坏。他认为,革命是一种压迫取代了另一种压迫,一场直接浓重的血腥替代了另外一场血腥。对攻占巴士底狱以及对民众的一系列描写——血腥,残忍,狡诈,恶毒是小说最为引人注目的地方。
狄更斯把在描写暴民邪恶之处倾心了大量的笔墨,展示了他对暴民的痛恨,从某种层度上可以说是对革命的痛恨。当然,作为人道主义者的狄更斯也指出了拯救世界的良药:爱。
我非常喜欢卡顿。实际上,卡顿就是狄更斯的化身,狄更斯正是首先想到了卡顿这个人和他身上的某种精神进而构思成这本小说的。小说中描述:“太阳悲悲切切,切切悲悲的冉冉升起,它所照见的景物,没有比这个人更惨的了。他富有才华,情感高尚,却没有施展才华流露情感的机会,不能有所作为,也无力谋取自己的幸福。他深知自己的症结所在,却听天由命,任凭自己年复一年的虚度光阴,消耗殆尽。”
被自己遗弃的悲观者——卡顿,在朋友遇到困难,在所钟爱的女子的丈夫即将被送上断头台时,他突然出现,被救人还不之所以的情况下,以自己的'生命做代价,在紧要关头使了个掉包计策救出了自己的所爱女子的丈夫。
这不正是基督之爱么,为自己赎了罪而消亡。事实上,小说中的卡顿也确实以圣经的口吻在临死前说,“复活在我,生命在我,信我的人,虽然死了,也必复活;凡活着信我的人,必永远不死。”这就是狄更斯为“最坏的时代”开出的良药,然而这毕竟是一种理想。有人说,《双城记》作为一部不朽的著作,如果没有西德尼。卡顿的存在和所作所为,这部小说就失去了它的价值和光辉。我完全赞同。
也许,每个人的生命都有两座城:一个住着死亡,一个住着永生。
双城记读后感 篇7
在特定的一个历史时代会有特定的某些事某些人的出现,看似无意,确是时间一点点的积累所造成的直接后果,没有任何理由,只有顺其自然。一切的一切都是因果循环。
他,查尔斯戴尔那,一位贵族,拥有别人梦寐以求的权,利。别人纸醉金迷,他两袖清风,离开,只有潇洒的背影以及我们这些凡夫俗子的唏嘘。他离开了法国,来到不熟悉的英国,在白领中寻求自己的一席之地。自己努力,从未借助自己的贵族身份。我想,若不是自己的出生无法预料,他一定不会选择出生于贵族。他抗拒命运,但有深陷其中。只因他的名字中始终有那个高贵的姓,因前代人的恩怨,让他身陷囹圄;因上代人的错,让他不得不面临身首异处的境地。兜兜转转都逃不出命运的利爪。当他出生,背起那个姓氏,恐怕便已注定今天的局面。
他,一位名叫卡登的懦弱男子,在爱情面前卑微的存活着,小心翼翼守在心爱的可人儿身边,真心祝福那一对情侣。即便他的丈夫入狱,他也伴随而至,为她奔波,直至付出生命。在他走向断头台时是宁静的,他甚至给一位·惊惶女子带来了临走时的一份慰藉。那时的他不再懦弱,是时代造就了英雄。
她,得发热夫人,一位普通的女人,本应与家人安静的生活于农村,确因贵族迫害流离失所,她是不幸的,她在她的生涯里疯狂的将贵族的名字织进围巾里,甚至有千千万万个妇女在做相同的活计,那是一种对贵族几乎癫狂的憎恨。革命爆发,人们疯狂宣泄自己的情绪。一天天,一条条生命被吞噬.她,甚至他们在看台上欢呼,数着那一个个人头。即使是好人,只要与贵族有瓜葛,就有被送上断头台的命运。革命前社会是黑暗的,革命后社会依旧黑暗。浓浓的阴霾绕在心头,挥之不去。命似乎依旧如草芥。
他,马内特,一位成功的医生,本应承膝下之欢,本应与妻子相敬如宾共享天伦,却因贵族的迫害,身陷囹圄18载,那该是一种怎样的孤独寂寞,一间阴暗小室困住了他的所有青春。不得不说监狱食客怕的,以至于他都忘记了自己的名字,只记得自己在监狱里的活计。上帝对他终究不是无情的,让他美丽的女儿陪他走出了阴影。所以之后他对女儿出家表现出来的恐慌是可以理解的吧,那是他唯一的依靠。他的仇人成为了他的女婿,他也曾挣扎过,却最终认定了这个女婿,但命运却跟他开了一个玩笑,他的女婿入狱,因为他的原因而不得不走上断头台,他是如此的不幸幸得上天眷顾结局还算完美。
他,劳里,为马内特一家的默默付出,不禁为这悲伤的故事增添一抹亮色。
一场革命,带来了忧愁,带来了欢喜。形形色色的人群在作者笔下展开,让我们深思,让我们回味。
双城记读后感 篇8
用了很长时间慢慢的读完了这本书,受作者的写作手法和译者的翻译习惯的影响,必须逐字逐句的去阅读。由于对法国大革命这个背景的不理解,一开始阅读的时候很困难,有些字句至少需要两遍来思考,来揣摩作者的意图,去感受使用那种表达的好处,以及文中埋下的伏笔,旁观者的独白等等,一系列的人物仿佛都在用露西那根金线串联起来。
读完之后再倒回去连接背景,会觉得这样一个故事在当时的背景下存在是有多么的可贵。残忍粗暴的上层阶级把下层阶级作为一种任由他们玩弄,残杀的私有生物论处,这种本身嚣张,骄傲自满的空虚最终会衍生出一种另类的拯救,那些已经饥饿到扭曲的无辜人士,在美味红酒的沐浴下也填充了最后一点点理智和柔软。
这种暴起的反抗是必然的,暴政之下的流血也是不忍直视的,俨然形成了一种用砍杀生命的快感充实内心极度的空虚,妄想用这些来宣泄压抑不止的耻辱感,仇恨感,冷漠感。文中大量的比喻,拟人的修辞,用的恰到好处,多出写景的地方反而比直观表述更有冲击力。文中这么多人物,露西的善良,洛瑞的友善,让我最有感触的是卡顿,一颗纯真,善良,有爱的心,甘愿为心中最美的女子所爱人的生命献出自己的生命。这些爱,这些善,让这个流血的革命背景下,有了一丝温暖。
双城记读后感 篇9
“那个时代同现今这个时代竟然如此惟妙惟肖。”双城,是英国和法国。
“双城”,是贵族与雅克。又是一本初读几个篇章觉得枯燥乏味,但越往后就越欲罢不能了,感觉像品果酒,后劲很强。他可以在前面穿插着各种你所不理解的情节,然后用一根根分明的线将他们连成一副世界名画。你能从组成那画的各个部分品茗出不同的小画,跟香水的前调中调后调相似,每一部分都让你拥有不同的味道。
又很像品茶,最后留得余味久久不能散去,还很想再坐下嘬个一口,砸吧砸吧嘴再继续沉浸到那略苦却又令人无法抗拒的味道里。由着马奈特大夫的事情引开,那困扰着老人的“足音”一遍一遍地敲打着他的耳朵,然后开始敲打着他女儿丈夫的耳朵,他女儿的耳朵。最后那令人恐惧的“足音”终于消失了,随着那个以血浇灌“吉洛汀”女士的人的消失而永远消失了。
那一天永远过去了。(“十二点永远过去了。”)
读到最后,我在想,雅克们的革命是为了让时代更好吗?他们如何知道所处的时代是比以前好的呢?是因为可以随意审处他人?还是因为自己手里捏着可以随意斩头的武器?可以不分青红皂白的举报,还是可以不顾善恶的夺取一个人的性命(尽管这个人是无辜的)?
在贵族的时代,他们觉得自己的时代是最好的,而雅克们觉得那个时代是最坏的。在雅克的时代,他们觉得自己的时代是最好的,而贵族们觉得那个时代是最坏的。
所以,“那一长串从旧的压迫者毁灭消亡的废墟上兴起的新压迫者”,并不是没有原因的。不自由,平等,博爱毋宁死的口号到最后产生了一具具无辜的尸体,所以罗兰夫人才会在死前喊出:“自由,多少罪恶假汝之名进行。”
但尽管如此,每个时代都有逆流而上的英雄和真正的勇士。我喜欢卡屯,是崇拜的那种喜欢,也夹杂着他对露茜的那种喜欢。他的出场并不怎么精彩,大家好像都不怎么喜欢这个人,觉得他没有出息,他自己也是这么觉得的。他好像在遇见露茜之前,不知道自己的前路是什么,未来在哪里。遇见之后,他便知道了,也履行了自己当初对露茜许下的约定。
“耶稣说,复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虽然死了,也必复活;凡活着信我的人,必永远不死。”
看到最终章的时候,悲伤好像从四面八方涌来,冲开了那道叫做“情绪”的门。刚好有个比较有意思的事情,我的台灯好像在应景一般,隔着三五八分钟灭一次,不到十秒又亮起来,像是卡屯用摩斯电码给我传递他的心情。
“我现在做的是一桩大好事情,远远胜过我一向所作所为。我现在去的是一处大好归宿,远远胜过我一向所知所解。”巧,我写读后感的时候台灯又开始明明灭灭了。
双城记读后感 篇10
狄更斯的《双城记》是我比较喜欢的作品,我反复看了三遍。和他的其他小说的冗长松散相比,《双城记》结构更紧凑,更严密,故事情节几乎是一气呵成。由于悬疑重重,让人不忍释卷,急于想知道结局。然而在谜底终于被揭穿,真相大白后,却引发出读者诸多的感叹。
双城,指的是伦敦和巴黎,这两座分属不同国度的城市。故事由台尔森银行的老员工洛瑞先生的一次特殊使命开始,把人带入那个血雨腥风的动荡年代——1775年。那时,法国处于帝政时期,贵族阶层专横跋扈,底层民众受到残酷压迫,民不聊生。这是法国大革命的前夜。
台尔森银行以其良好的信誉,成为一家百年老店。它的主店在伦敦,而在巴黎有它的分部。由于业务的需要,洛瑞先生时常要在隔海的两座城市之间往返奔波。而这一次,他执行的是一项特殊使命——将台尔森银行的老客户马奈特医生从巴黎秘密接回。18年前,马奈特被人诬陷,仅凭一张空白逮捕令就被投进了臭名昭著的巴士底狱。在那暗无天日的地方过了整整18年,马奈特医生因绝望而精神失常,奄奄一息,最后被当做死人丢弃,才捡回了一条性命。全书的第一部《复活》,讲述洛瑞在巴黎的酒店老板德发日夫妇的帮助下,让马奈特父女相逢,并将其成功带回伦敦,从此过上正常的家庭生活。洛瑞也成为这家人一辈子的朋友。
接下来的第二部《金线》,是全书中相对比较温馨的章节。
在露西的悉心照料下,马奈特医生渐渐康复,后来做回了老本行,成为远近闻名的医生。五年后,在一场官司中,露西和流亡贵族达内相识。达内被指控为危害英国安全的法国间谍,马奈特父女作为证人传唤。在律师的辩护下达内无罪释放,后与露西相爱,并结为夫妻。当一对热恋中的情侣沉浸在自己的幸福当中时,他们的父亲却备受煎熬,几乎旧病复发。靠着坚强的毅力,他很快恢复了理性。而女儿女婿对此却浑然不知。
达内是法国某侯爵的侄子,他同情穷人,痛恨封建专制制度,自动放弃了继承爵位,隐姓埋名来到英国,和露西结为夫妇后过着平静的生活。转眼又过了若干年,他们的女儿小露西九岁了。这一年法国大革命爆发,不久,法王路易十六和王后相继被送上断头台,法国贵族们纷纷逃亡。达内的仆人被控盘剥乡民,关进了监狱,向他发出求救信。为了证明仆人的清白,达内不顾个人安危赶赴巴黎。他的此举在那场如火如荼的大革命中,无疑是飞蛾扑火。很快达内就被革命者抓住投进监狱,等待他的,是死亡。故事进入了第三部也是最跌宕起伏的一部——《暴风雨的踪迹》。
为了营救女婿,使女儿不失去丈夫,外孙女不失去父亲,马奈特医生拖着年迈体弱的身体,带领全家来到了曾给他带来噩梦的巴黎。由于他的巴士底狱囚犯的经历,他成为英雄,备受革命者尊敬。在第一场审判中,达内被成功获释。然而,就在同一天,他又被抓回去,指控他的,是德发日夫妇。在第二次审判中,惊天案情暴露于光天化日之下,线索来源于德发日带领革命者攻打巴士底狱时发现的一封马奈特医生的亲笔信,那里详细记载了他的冤情,那还是他在精神尚未失常的时候写的,可他万万想不到,有朝一日这封信成了将自己女婿打入地狱的有利证据。
当年,马奈特医生还很年轻,一天被埃弗瑞蒙德侯爵兄弟“请去”为一位年轻女子看病。那年轻女子被侯爵污辱,以致发疯并含恨而死,她的弟弟报仇失败也被杀死。这个贫苦的家庭一夜间家破人亡。目睹这一人间惨剧,正直的马奈特医生选择了告发。然而,那时候的贵族是可以草菅人命而不被判罪的。马奈特医生却被以一张空白逮捕令投进监狱,从此,他的噩梦开始了。18年暗无天日的牢狱生涯,历经千辛万苦,九死一生,他终于脱离苦海,带着一颗伤痕累累的心回到英国。他以为从此会和女儿过上平静的生活。可是就在女儿结婚的前夜,马奈特医生才从女婿嘴里知道了他的真实身份:他姓埃弗瑞蒙德,是他的仇人埃弗瑞蒙德兄弟之兄长的儿子!在那一刻,他的神志出现一过性的混乱自然在情理之中了。不过为了女儿的幸福,他决定把这个秘密烂到肚子里。毕竟达内是无辜的,他是个正直善良的青年,并且早已脱离了那个罪恶的家庭。
在法庭上,德发日夫妇把这个秘密公布于众,让民众的情感急转直下,纷纷要严惩这个流亡贵族。之所以德发日夫妇对达内深恶痛绝,是因为,德发日太太是那个受害家庭的唯一幸存者——那可怜姐弟俩最小的妹妹。她的这一生唯一的使命就是复仇。大革命时期她打着正义的旗号滥杀无辜。埃弗瑞蒙德家族是她不共戴天的仇敌,尽管侯爵兄弟俩都已被杀,她还要将他们斩草除根,甚至连达内的妻儿也不放过。
在这样的大情形下,马奈特医生是无能为力的。陷入绝望中的他旧病复发,终日甚至昏沉,露西成天以泪洗脸。谁能拯救这个家庭于危难之中?围绕着马奈特一家展开积极营救的,有热心敦厚的洛瑞先生,有忠实刚正的女仆普洛斯小姐,以及粗俗直率的盗墓贼杰里。不过,书中较为浓墨重彩的一个角色,是西德尼.卡顿。卡顿是一家律师事务所的助理,在该书的第二部才出现在人们的视野。在多年前的那场官司中,他是达内得以获释的关键人物。他和达内长相酷似,然而两个人的性格却大相径庭。达内是个外表整洁、正直高贵的人,而卡顿给人的印象却是玩世不恭,不修边幅,而且嗜酒如命。当两个人同时爱上露西时,女孩感情的天平自然倾向达内。从此卡顿把对露西的感情隐藏在心里。他只要露西依旧把他当做朋友,一年当中能够允许他登门拜访几次就足矣。
在这一家陷入绝境时,卡顿来了,就像是他们的救星。他没有别的办法,唯一的优势就是,由于和达内长相酷似,他可以买通狱卒,作为达内的替身走向断头台。他的确这样做了,而且做得义无反顾。他对露西的爱,爱得深沉,爱得忘我。临死前他默诵道:“耶稣说,复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虽然死了,也必复活。凡活着信我的人,也永远不死。”这一段描述非常感人,催人泪下。
该书的人物中,马奈特父女、达内、卡顿等人代表着“善良”,埃弗瑞蒙德侯爵兄弟代表着“邪恶”,而德发日太太则是“仇恨”的化身。故事以侯爵兄弟的灭亡、德发日太太的失败和马奈特全家的胜利逃离而告终。在爱恨交锋、善恶博弈中,爱终将战胜恨,善终将战胜恶。这大概就是作者一贯主张的揭恶扬善的创作意图吧。通过阅读该书,也对法国大革命的那段历史有了新的认识。
狄更斯在这部小说中沿袭了他惯常的辛辣、幽默和生动的笔触。他把令人闻风丧胆的断头台形容为“吉萝亭”女子,“所有和吉萝亭接吻的人,只消伸头朝那小窗口里看上一眼,就会咔擦一声,掉进口袋”;描写台尔森银行的因循守旧也是让人捧腹:“每当雇用一个年轻人进伦敦台尔森银行,他们总是把他藏起来一直放到老,像块干酪似的把他藏到一个阴暗角落里,直到他浑身有了十足的台尔森味,长满斑斑青霉。”类似种种精彩写法不胜枚举。狄更斯不愧是语言大师,他的小说直到现在读起来仍旧有着现实意义,因此深受广大读者的喜爱。
双城记读后感 篇11
前些日子借了一本超厚的世界名著《双城记》,看了几章后,我决定还了它,实在没意思,而且又看不懂,今天我借了它的减肥版,总算看完它了。书中人物其实很多,但人物的各种关系又是那么的令我意想不到,主人公是一个曾在巴士底狱当了18年的囚徒马内特医生,她的女儿露茜,他的女婿查尔斯…
英国和法国就是所谓的双城,小说的背景也就是法国大革命,我是学历史的,关于法国大革命我是清楚的,联系到小说中,我真想问一下,是真的吗?小说嘛,多半是虚构的,看完之后,给我的印象是:狠毒的得法热夫人,无辜的查尔斯,好得无话可说的西得尼`卡登先生,忠心的女仆人普罗s小姐,热心肠的贾维斯`劳里先生…
我对好人总有一种好感,对坏人总有一种厌恶感,不奇怪啊,每个人都这样,除非他是超级好人,对坏人存有仁慈的心,或者他是超级大坏蛋,对好人总有一种感觉,“他们好虚伪啊!”其实这也不奇怪的,事实就是如此嘛。一群虚伪的家伙。得法热夫妇去找露茜,原以为要帮她的丈夫查尔斯,其实是害了她的丈夫再次入狱,并且最终导致卡登先生的死,我本人觉得卡登先生很讲义气,重感情,他第一次见露茜就爱上她,虽然表白遭到拒绝,但对她的爱仍不改变,最后为了露茜能和她丈夫团聚,为了露茜不再伤心流泪,他去监狱和查尔斯调包了,用自己的命换了露茜的幸福,不能不说他是令我最受感动的一个人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