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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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5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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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 篇1

年老的人拥有死亡,年轻的人拥有爱情,爱情可以拥有很多次,死亡却只有一次。 ——川端康成

终于把《霍乱时期的爱情》看完了,可以说《霍乱时期的爱情》是另一种意义上的“百年孤独”,这部作品将爱与死主题发挥到极致,这也可以说加西亚·马尔克斯黄金时代的终结。相较于《百年孤独》,加西亚·马尔克斯告诉读者,只要拥有爱情,人就可以成为自己的主宰,只要爱情存在的地方就有幸福的乌托邦。

首先,在小说中,加西亚·马尔克斯为何要说是霍乱时期的爱情呢?其实霍乱在这本书中有双重的象征,一种象征意味——爱情。作为一种疾病霍乱能致人死命,也能让人懂得生之珍贵,激发出更加顽强的生命力。对于小说主人公之一的阿里萨来说,霍乱与爱情的作用相近。马尔克斯用令人恐惧的霍乱去隐射爱情,似乎告知人们,爱情虽然很甜美,但它折磨起人来,会让人生不如死。但是,不经过这样的生死考验,也无法得到真正的爱情。

其次,我认为从小说的内容上看,马尔克斯似乎要把所有关于爱情的内容都写进《霍乱时期的爱情》,展现了各种爱情现象,堪称一本拉丁美洲乃至世界的爱情大全。

(一)创作背景

文学作品是社会生活的反映,同时也是时代的一面镜子,因此不同时代背景造就不同的精神历程。《霍乱时期的爱情》是在拉丁美洲这个时空背景下,当然了马尔克斯认为拉丁美洲是有着“富有诗意的神奇生活和充满魅力的纷繁世界。”

《霍乱时期的爱情》故事取材于他父母的爱情故事,马尔克斯的父亲对上校的女儿路易莎不断追求,通过电报与心中的情人联系,而上校为阻止两人相恋采取了旅行的方式,这也打断不了两人长达两年的爱情电报。最后,两人终于结合在一起。这段电报员与少女奇特的恋情最终成为马尔克斯的创作素材。在获得诺贝尔奖之后不久父亲的死亡,让他以重新的态度看待老去和死亡,最终成就了《霍乱时期的爱情》这部爱情大全。

(二)写作角度

当马尔克斯写完《百年孤独》,大家都认为这是他辉煌生涯的终结。相反的是,马尔克斯并未停下写作,在获诺贝尔奖后,他进行了一次寻根返乡之旅,与父亲关系的缓和让他憧憬着父辈的爱情,激发了他的写作灵感。在书完成一半时,刚过83岁生日的父亲不幸去世,刚与父亲关系修缮就永远地失去了父爱,父亲的死亡和母亲的丧父之痛苦,使马尔克斯思考着年老和死亡与人生存在的意义。因此,《霍乱时期的爱情》将在得到了一定的创作角度。

基于爱与死的悖论其实是人的生存的悖论。马尔克斯在多年的创作积淀中,在历史和社会的维度中演绎着生命个体的存在,爱与死覆盖人生存的全部,他以大家之笔为生命的存在描绘了独特的画卷。

从叙述顺序上看,马尔克斯有意将故事的自然时序打乱,顺叙、倒叙交错,但是故事的脉络是非常清晰的,读者并不难将故事还原。这样的叙事结构,一方面使得小说情节曲折动人、引入入胜,能在故事层面上抓住读者;另一方面,也让弗洛伦蒂诺与费尔米娜的爱情、乌尔比诺和费尔米娜的婚姻呈现出各自独立的发展轨迹,形成“一明一暗"的近乎于“平行”的格局,从而达到相互映衬、互为补充、引入深思的叙述效果。

(三)跟《百年孤独》对比

在《霍乱时期的爱情》中,虽然故事的自然时间横跨半个世纪,但人物心理时间却是静止的、停滞不前的,跟《百年孤独》有异曲同工。

《霍乱时期的爱情》其实回答了马尔克斯在《百年孤独》中悬而未决的问题:“人类为什么会感到孤独?”因此,在马尔克斯看来,“百年孤独"需要“爱情”的慰藉,因此在故事的内容上来看,《霍乱时期的爱情》更像是《百年孤独》的续集。由于马尔克斯文化身份的复杂性,使得他在创作上有意识地运用一种双重的叙述视角。一方面,他是拉美本土文化忠实的儿子;另一方面,长期的旅欧经历和大量的西方作品的熏陶,使他对西方哲学和文艺思潮有着较为深刻的认识和学习。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 篇2

和老妈闹个小矛盾,弄个小别扭,互相冷战几个小时后,无论谁对谁错,就算是老妈的犯了天大的错误,对我有天大的误会,我都得主要开口喊老妈,吃饭,喝茶,等等一系列的事情。最主要的是一定是我得主动去喊老妈。这其实等于在承认错误,向老妈道歉,向老妈道歉。本来我一大肚子冤屈无处撒野,却忽然想起费尔米纳。说到这点,老妈还真和费尔米纳有点像。费尔米纳和医生吵架或者自己犯了错误,坚决不会承认是自己的错,如果医生要怨她,她则更生气要么不再理人要么跑回娘家。作为和医生有相同遭遇的我这么多年来,早就学会要给老妈台阶下了。生气这种事儿,来得快去得也快。偶尔想回来既是生气又是好笑。

一些朋友一边纳闷一边想象以后我的男朋友会是什么样子的,会有怎么样的品性。我笑而不语。其实我也想知道,我每天都向上天祈祷,赐我个男人吧。前些天和老郭出去玩,她问我这个问题。我想了会说,首先他会写诗,他是个诗人。虽然诗人通常都穷困潦倒,但也仅仅只是在于谈恋爱的时候能和个诗人谈恋爱,结婚就有些不现实。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 篇3

也许爱情,正如歌里所唱,就是所有的酒都不如你;也许爱情,就是见到你的那一刻,内心如海啸,明明很爱你,却要装作不在意;也许爱情,就是进一步没资格,退一步又舍不得。

一定还有更多不一样的爱情,但都因得不到所爱的人才叫做爱情。所以张爱玲的《红玫瑰与白玫瑰》才说,男人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若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得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

最近读完了加西亚马尔克斯的《霍乱时期的爱情》,这本书穷尽了所有爱情的可能,记录了跨越半个世纪的爱情史诗。少年阿里萨炽热的爱情是美好而又孤独的。他经常会在清早独自一人坐在福音花园不易被发现的长椅上假装读书,只为看到那位渴望而不可及的姑娘费尔明娜走过。他也会在无数个临睡前的晚上,将心爱的姑娘理想化,把一封短信变成了一部写满甜蜜的宝典。

这是不是像极了暗恋中的你,独自抱着对爱情的幻想,制造一场场不经意的偶遇,却不敢表达爱你的心情。也许爱情的本质本来就是感受孤独、面对孤独、用幻想摆脱孤独,穷尽一生。

后来的阿里萨和费尔明娜也有过2年的书信来往,也曾在书信中确定婚约。但在一次嘈杂的集市中的会面,让费尔明娜恍然大悟,才发现自己对自己撒了个弥天大慌,惊慌的自问,怎么让这样一个幻影占据了自己内心这么久的时间。其实,阿里萨爱上爱人,而那时的费尔明娜爱上的只是爱情而已。

马尔克斯太伟大,他讲述的爱情过于现实和残酷,这种残酷并不是外力的残酷,而仅仅只是两人之间最多加上时间本身完成的残酷。阿里萨和费尔明娜即使没有来自父亲外力的阻挠,也会因为他们二人之间“相见不相识”而错过彼此。人性是复杂的,两人之间的分合往往不是一两句爱与不爱能够解释清楚,你我之中有太多为自己修着神庙和纪念碑的人,TA一直放不下或是缅怀的只是神庙里让人讲述的故事而已。

故事到这里结束,也许就只能沦为众多青春懵懂、年少轻狂的爱情结局,但马尔克斯却用他深沉的笔墨继续讲述了阿里萨一生执着于这场类似霍乱的爱情。少年的阿里萨狂热的书写情书、夜半拉小提琴、辗转难眠,为的只是获得费尔明娜的爱情,也像极了每一个追求梦中情人的小伙儿,头脑里充斥着大胆而浪漫的激情,并且为爱痴狂。

爱情就像一场霍乱,不知何时而起,但却声势浩大、猝不及防,搅得人上吐下泻,生不如死。也许唯一的区别在于,霍乱是公开的,爱情则是私密的。中年的阿里萨深陷对费尔明娜无法自拔的感情漩涡里,用了五十三年与不同的女人厮混,尝遍形色爱情,只为治疗这场疾病,从而忘了费尔明娜。然而,阿里萨不停“吃药”,剂量越来越大,服用了“622瓶药剂”,却在53年零11个月后,回首过往,依旧感慨“不如有你”。

对于阿里萨来说,世界上只有两种女人,一种是费尔明娜,一种是一切及其他。

初次读到阿里萨的故事时,实在无法将爱情的忠贞和他联系在一起,这个50多年纵情声色、放荡不羁的男人,有什么资格谈论爱情,又有什么理由成为故事的男一号被称颂为爱情史诗。后来,似乎懂了一些。也许我们无法保证人生一辈子只经历过一个人,但却能保证,当你出现的时候,你就是光源,其他都只是被你照耀的普通的芸芸众生。阿里萨为了了解费尔明娜身上特有的花香,他偷食母亲种的栀子花,甚至还将妈妈箱子里的香水细细品尝;堂桑丘饭店的镜子里只因照出过费尔明娜的影子,阿里萨买下了那面镜子,纵然一切只是镜花水月、稍纵即逝,却也是一个跟岁月掰腕子的人做出的最绝望、也最勇敢的尝试。

试问,可以这么深深爱一个人,是不是也是一种天赋。阿里萨终其一生,也没有治好自己的“霍乱”,在充斥着622道世俗味道的故事里,却依然没有影响到他一开始的初心,这份爱人的初心不应用道德去衡量,因为芜杂、混乱的人生依然可以有爱情的光临。

每个人都有自己理解的爱情,每个人也许正经历着爱情,爱情的样子大多不同,但因追求美好事物而患得患失的心情,却都和“霍乱”的病症如出一辙。有的人能在“霍乱”中痊愈,有的人却在“霍乱”中寄情一生……

53年7个月零11天后,阿里萨和费尔明娜,两位暮年老人,在死亡面前相聚,他们相互抚摸瘦骨嶙峋的身体,带着老年人酸味的接吻,那一刻已经超越了爱的本身,永生永世被定格。

多少人爱过你昙花一现的身影,唯独一人爱你哀戚的脸上岁月的痕迹。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 篇4

小说《霍乱时期的爱情》我用了3天时间加快的读完了,确实小说好长啊,花的时间也不少。先谈谈我的感想吧,1.霍乱就是爱情,爱情就是霍乱,所以,男主人公阿里萨一生得了这种病:爱情霍乱,阿里萨对达萨的爱情贯穿一生。首先,年轻时的爱情可以在一个男人的内心里安放一生,而且从来没有变过。这个爱情只是属于阿里萨一个人的,这种宿命让人觉得很苦很压抑,没有一天让人觉得幸福和快乐。2.这部小说让我对男人,不,应该是某一部分男人对于爱和性的思考,也就是,一个男人可以和女人有性,但不一定会有爱。在男人的世界里,爱和性是可以分开的。阿里萨把自己的爱情留给了达萨。

年少时的一见钟情,通信往来,可他们没有真真实实的面对面交往过、了解过,女主人公结婚生子过着幸福的人生,而男主人公一直幻想着可以娶到女主人公,哪怕到了生命的尽头也是这样想的。

男主人公好执着,这样的执着,怎么说,一个字苦,两个字是太苦,人生意义和快乐就在等着那一个人,而那个人却浑然不知。男主人公有没有想过他所有的坚持和等待也许会是一场空呢?我想他不会这样想。男主公自己也说:爱情就是他的宿命。只是,换做谁,没人想用一厢情愿的方式去消耗自己的一生,没有回应的爱情,总归是在绝望里过着每一天。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 篇5

难道真正的爱情是要抛弃世俗,摆脱一切羁绊吗?看了加西亚·马尔克斯的《霍乱时期的爱情》,不禁有此疑惑。爱情究竟是什么形式的呢?它应不应该是纯粹的?它是否真的存在?还是只是一个信念?

《霍乱时期的爱情》是以男主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和女主费尔明娜·达萨的爱情为主线,虽然全书绝大部分的笔墨都在写男主对女主的单恋(除了一开始两人都爱上了想象中的对方,这种感情在女主那里很快消散,所以几乎可以忽略不计),甚至在最后一章两人才做到情投意合。

全书先是从最近退回过去,再让时间从现在往后推移。其间不时伴有过去和现在的跳跃。马尔克斯对时间的运用可谓灵活自如,从不局限,但是也不是毫无规律地乱写,特征很明显,而且转换很自然,读者很容易分辨出过去还是现在,读起来并不费力,相反还加深了读者对文章的理解,以及对人物性格命运的把握。令人叹服。通过对时间段发生事件的交叉讲述,让读者边读边丰富主要人物在不同年龄段所做的事,好像在给他们做一个时间年表。我很喜欢这种的方式。

弗洛伦蒂诺一生都在追逐费尔明娜,一共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天,时间之久令人动容。费尔明娜与胡维纳尔·乌尔比诺医生结婚之后,弗洛伦蒂诺就一直期盼后者死去,他再重新追求费尔明娜,几十年一直以此为目标,让有动力有勇气与磨难进行斗争。

一开始弗洛伦蒂诺就给我一种疯狂的印象,他有些不切实际。所以不难理解他对费尔明娜的爱为何能坚持这么久,那份爱我不能笃定是纯粹的爱,我认为那实际上是一种近似疯狂的执念,他一直靠这个生活。举个例子吧,年轻的时候弗洛伦蒂诺被误认为是间谍被囚禁,当他被释放时,他却因为囚禁时间太短而感到沮丧。他的理解是“他是这个城市,或许是这个国家中唯一一个因爱情而戴上五磅重的镣铐的人”,由此我就看出了他与旁人不同的地方,遭遇如此这般,他只有一种为爱牺牲的满足感,在他看来,这种牺牲是美好,悲壮,珍重的。

来看看在弗洛伦蒂诺眼中的费尔明娜吧,“他觉得她是那么美,那么迷人,那么与众不同,所以不能理解为何没有人像他一样,为她的鞋跟踩在路砖上那响板似的美妙声音而神魂颠倒,也没有人像他那样为她裙摆的窸窸窣窣弄得心怦怦乱跳,为何全世界的人没有因她那飘逸的发辫、轻盈的手臂和金子般的笑声而爱得发狂。他没有错过她的一颦一笑,也没有错过她那高贵品行的任何一点展现,但他不敢走近她,害怕扼杀这样如痴如醉的感觉。”这段简直神了,都说情人眼里出西施,再者弗洛伦蒂诺是诗人,他的眼光是诗意的,温柔的,细致的,不能不动情。但是他从来不是高尚的,他的爱情也不是坚不可摧的,在他得到肉体上的欢愉时,他从此为这份爱找到了替代品——世俗的激情,所以他有了猎艳的习惯,并有622个情人,还有一些因太短暂而没有记上的,可想她们数量之多。

我最喜欢的人物是费尔明娜,对待爱情,她是理智且自重的,她的爱一开始就是有退路的,就算是初识爱情,她也并未越矩,一直安分守己,也不如弗洛伦蒂诺爱得热烈,她一直左顾右盼,疑疑犹犹,无法马上下定决心,她会考虑很多,会趋利避害,比较现实。我一直觉得她不爱任何人,除了她自己,对弗洛伦蒂诺所谓的爱只是她想象出来的他,对他了解过少,是美化了的他,并非真正的他。后面真的接触到了本人,她明白这不是自己想要的之后,果断转身。

对待喜爱的事物,她不盲从,有自己独立的审美观,能进行独立的判断。按照自己喜欢的样子生活着。“她还带回了很多没有牌子的意大利鞋,比起声名在外而又稀奇古怪的菲利牌鞋,她更喜欢自己买的这些东西。”

对待生活,她看得很通透,她清楚地知道现实总有不如意的地方,她能认清并接受它。她有思想,遇到生活中的苦难和不完美,她都会去试着理解并化解,很难得。的确,只有这样,生活才过得下去。所以我很佩服她。

结尾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和费尔明娜·达萨似乎永远地在一起了,至少在这本书完结后他们仍是幸福的一对恋人。因为没有写他们下船会经历些什么,不难看出,如果下船,他们将面对弗洛伦蒂·阿里萨其实有过622个情人的事实,而不是他向费尔明娜谎称的一直为她保留童贞(为的是证明他对她爱情的忠诚),以及阿美利加·维库尼亚的自杀他脱不了干系;费尔明娜的骄傲与自尊将会对她自己进行深深的斥责,她的亲友将会对她多么失望,以及本地报纸和议论的无情鞭笞甚至诋毁……如此种种令人不堪忍受。马尔克斯这样做的目的只是保留住美好,总之这样的结局使他们的爱情纯粹,没有世俗的干扰,至于下船后的事情由读者自行想象。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 篇6

爱情是什么?或许我们无法给它一个准确的定义,但我们可以想象爱情的样子,比如风花雪月的浪漫、柴米油盐的平淡、举案齐眉的和谐、一见钟情的热情。除了我所记忆中林徽因说“我同时爱上了两个人”外,我理解的爱情,它最重要的特征就是独占。一个人的爱情不能同时分享给两个人,也不能占有和享受两个人的爱情。我在现实中也遇到不少的爱情,有爱的撕心裂肺死去活来的,也有因为路途遥远而肝肠寸断的。爱情是美好的情感,如同友谊、亲情。世界上最美好的情感就是这三种吧。霍乱时期的爱情,这本小说虽然冠以霍乱时期,但它主要讲述的是爱情,而霍乱只是一个定语,爱情在这一时期显得更加珍贵和美好。

书中主要讲述了三个人的一生,男一号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女一号费尔明娜达萨,和胡韦纳尔乌尔比诺医生。读外国小说,记他们的名字是非常头痛的,我就把这三个人分别取个代号,小狂热,小傲娇和小完美。而这三个代号,是可以概括他们的性格的。

小狂热在某个炎热的下午给小傲娇的父亲送信,在走廊里第一次见到了他的女神,他用一生追求的爱人小傲娇。和所有烂俗的爱情故事一样,小狂热疯狂的爱上了小傲娇。他通过不断的读诗,自己也能摸索着写一些情诗,成功的利用阅读二流爱情诗歌期间把自己培养成一位文艺青年。他不断的通过递送情诗的方式赢得了小傲娇的芳心。小傲娇也投桃报李的写一些文字传递给他。由于小傲娇的爸爸一心想要找个乘龙快婿,小狂热这种衣衫不整邋里邋遢的样子他才看不上,他们之间的爱情一直处于地下状态,每天到指定的地点拿信。小狂热发现时机差不多成熟了,就跟小傲娇提婚,小傲娇答应了。正在这个紧急的关头,小傲娇的爸爸发现了。可恨的老头棒打鸳鸯,把小傲娇带到乡下去休息了。连哭带喊的小傲娇送回了乡下,在那里和自己的表姐度过了一段美好的时光,小傲娇也一直和小狂热通书信。最后小傲娇回到了自己的家里,在代笔人门廊那里遇到了自己朝思暮想的小狂热,小狂热说了一句:这可不是女神该来的地方,小傲娇觉得小狂热好像不了解她,于是在一瞬间就跟小狂热决裂了,“对不起,你是个好人,忘了我吧”。

书中有很多处把小傲娇比成一头骄傲的小母鹿。其实我也提了很多问题,为什么她突然的给小狂热发好人卡。作为父亲眼中的希望,小傲娇是要嫁一个高富帅的,她的行动处处受到限制。现在好不容易爸爸给了她自由,而小狂热却说不该来,所以她骄傲的离开了他。她觉得小狂热可能只是一个影子的存在,而不是她心中想要的那种灵魂伴侣。于是她在后来遇到了小完美,小狂热便只好放浪形骸,通过和无数不同的女人性交来忘记小傲娇。

面对小傲娇坚决的拒绝,小狂热不断的写信过去,要求有话好好说,但全部都石沉大海了。最后,小狂热的母亲让他离开这个伤心之地。在离开的头天晚上,小狂热站在女神的窗前,演奏了一曲小提琴。这个片段是我觉得全书中最美,最伤心的篇章。

爱情的第二种形态。

与小狂热的爱不同,小完美带给小傲娇的爱是完美的。他起初追她并不是因为爱他,而是觉得追求她是一种挑战。他有钱,有地位,在社会上受到尊重,甚至对小傲娇无微不至的呵护。新婚初夜,他为了消除她的恐惧,而慢慢引导她。他简直就是完美无瑕的。他会满足小傲娇所有的物质需求。他爱她,爱的那么卑微,他在影响小傲娇的同时,也在努力让小傲娇忍耐婚姻,把她变得更像他那个阶层的人。在处理古今中外的千古难题:婆媳关系时,他特别谨慎。在妻子和母亲发生冲突时,他几乎不发言。其实这就像多数婚姻一样,稳定,踏实,但缺乏激情。日子如同流水一样,流了五十多年,他们虽然争吵不断,但没有离婚。他们的婚姻的基础不是爱情,是类似爱情的东西,是责任,是忍耐。

爱不是对等的东西,在小完美最终从树枝上摔下来的弥留之际,他用目光搜寻她的踪迹,最终说了一句:天知道我有多么爱你。在小完美死后,小傲娇不断的毁灭小完美存在的痕迹,烧毁曾经的衣服,将书搬到另外的地方去。她觉得如果他还活着,肯定是同意她那么做的。从始至终,她并没有负担起婚姻中带给她的责任:爱。其实,我是很不喜欢小傲娇的,但爱情却从来不是对等的。你无法要求你深爱的那个她同样深爱着你,也无法要求在你给她做很多事情之后她会同样心甘情愿的为你保留,纪念你。爱并不是交易,交易属于世俗。

同样,我也觉得她爱小狂热,不如小狂热爱她十分之一那么多。小狂热心灵属于她,但不得不利用猎艳的方式来忘记她,但又时时刻刻想着她。区别于小完美改变她,小狂热在小完美死后不断的指引她,让她走出丧夫的痛苦。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 篇7

对于哥伦比亚作家的作品,最初的了解仅限于其前几年名声大噪的《百年孤独》,这本书被誉为“魔幻现实主义文学伟大作品”。当时,我怀着好奇以及憧憬的心情对这部作品阅读。经过三天的尝试性阅读后,我痛苦的发现:实在看不下去这本书。之后,在同学的推荐下,又了解到《霍乱时期的爱情》这本小说很值得一读。

1 背景

本文的时代背景大致设定于19世纪80年代至20世纪30年代的哥伦比亚城市卡塔赫纳。社会背景是哥伦比亚刚刚从西班牙独立50年后的一段时间,此时的哥伦比亚内战不断,社会不安。这是一个风云激荡的时代。

2 主要人物分析与评价

优秀的小说对于人物的刻画并非是单一的脸谱化的,小说的每一个人都有其闪光点以及缺陷。主要人物处于都处于社会阶层中的上层,阿里萨是航运大亨的侄子,乌尔比诺是享誉全城,备受尊重的医生。这两位男性角色都为当地社会的发展做出了一定的贡献,并因此获得了相应的社会地位以及尊重。另一位主要人物,小说的女主人公费尔米纳是大亨之女。据小说后面介绍,其父亲达萨是一位手眼通天的商人,所做的生意设计到生活物资,军备物资,各种手段令人咋舌。

2.1 乌尔比诺

医生是一位典型的精英人士,出生高贵,家财万贯,才华横溢,是当时最受青睐的单身汉。同时,他推进了医院改革,改进了当地的卫生条件,改善了饮水条件,大大减小了霍乱的发病率,同时推行了歌剧的发展与流行。乌尔比诺是一位有责任,有担当,值得人民称赞的好医生。在爱情上,他思想浪漫,充满激情[3]。

但同时他也是一位被自己传统观念所禁锢的懦弱男子。面对母亲对妻子的刁难,他选择不作为的方式。除此之外,对自己的妻子也并未保持忠诚。综合其承担的所有角色来说,乌尔比诺医生是值得称赞以及肯定的。

2.2 费尔米纳

费尔米纳是一位率性而为且倔强的女性。面对痴情但位卑的阿里萨,她选择拒绝。对于身边人的规劝,采取的都是反抗的态度,而自己凭借一刹那的感觉来行事。在拒绝阿里萨之后,也是藕断丝连。在丈夫去世短短的一段时间内便与他人暗通款曲。但是由于丈夫的懦弱,她过的是寄人篱下、逆来顺受的日子[3]。总的来说,她是一位感性的美丽女性。

2.3 阿里萨

阿里萨面对爱情的失意,他选择放纵自己,共交了622位“女伴”。伤害自己的同时也在伤害其他人,小说中直接造成两位无辜女性的身亡。同时让我感到滑稽的是,他一直坚信自己对费尔米纳保持着“童贞”。实在是一位不知廉耻,虚伪的道学家。唯一的亮点大概是追寻了半个世纪的爱情吧。

2.4 特兰西托

特兰西托是阿里萨的母亲是一位开放而伟大的母亲。在青涩的儿子追求爱情茫然无措时,她为儿子出主意想办法“争取的第一个人是她的姑妈”。在儿子受到爱情的挫折时,“软弱者永远进不了爱情的王国”在儿子受到爱情的打击时,她也不遗余力地宽慰儿子。同时,也是位精明强干的母亲。她通过自己勤劳与智慧所攒下的积蓄,竟然能为儿子买下一座大房子。由于文化的差异,相对于大部分中国家长的简单粗暴,是非常可爱可敬的一位母亲。

3 主要人物关系分析

3.1 费尔米纳与乌尔比诺医生

我在开始读文章时,认为两人是模范夫妻。小说第一章用大量的笔墨来描绘乌尔比诺医生住宅的豪华与精致,“客厅有一扇巨大的石色古香的玻璃门和饭厅隔开,上面雕着茂密的葡萄藤和一串串的葡萄”以及“客厅里的家具,包括活哨兵似的壁钟在内,都是清一色的十九世纪的英国货”等等。这些都表明了乌尔比诺医生的经济条件是极其优越的。另外,文中有这么一句“只要他的妻子不仅是加勒比海地区最漂亮的女人,而且是最幸福的女人,他就知足了”。通过对乌尔比诺医生对于妻子养动物忍让,从侧面描绘了这是一个和睦的家庭。在第一章第二节,同样有这么一句话 “他们相依为命,谁也离不了谁,谁也不能不顾谁,否则他们一刻也活不下去”,虽然有一些诸如找不到肥皂的小摩擦,但是总体给我一种伉俪情深的感觉。同样在小说中的外人看来,两人的关系也是完美的,是模范夫妻。在乌尔比诺医生身故后,费尔米纳的表现也更加印证了我的论断。但是,随着阅读的深入,我发现事实并非如此。一开始医生对于妻子的追求也并非是单纯的爱慕之情,面对费尔米纳的美貌,也是夹杂虚荣心在里面。小说中这样写道“他心里明白,他并不爱她。他娶她是因为他喜欢她那股傲劲儿,喜欢她的沉着,喜欢她的力量,同时也是因为他的一点虚荣心”。费尔米纳对于乌尔比诺医生的追求刚开始是抗拒的。但在周围人尤其是父亲的影响下,以及与表姐的一次夜谈后,她放下了戒备。她坚定地走向了别人都认为幸福的婚姻,那时,她也一度认为自己是幸福的。乌尔比诺医生也确信,“要建立深厚的爱情是毫无问题的”。

然而,这幸福的背后也隐藏着龌龊。乌尔比诺医生也出过轨,而且出轨对象是费尔米纳完全看不上的黑人—林奇夫人,虽然医生解释她是黑白混血,但这对于费尔米纳刺痛的自尊心显然是无济于事的。同时,他也是一个“因自己姓氏的社会分量才显得轩昂不凡的可怜虫”。因为他面对母亲对于妻子的刁难无所作为。对于出轨事件的处理也表明了他的懦弱与胆怯。他们两人的关系侧重于稳定的婚姻关系,这在我看来是比较容易让读者信服的,小说中一句话“对于一对恩爱的夫妻来说,最重要的不是幸福,而是稳定”。我的理解在于,一段持久的婚姻一定是稳定的,而非大起大落。可惜的是,本书是《霍乱时期的爱情》而非《霍乱时期的婚姻》这样的婚姻,最终将被爱情取代。

3.2 阿里萨与费尔米纳

阿里萨对费尔米纳感情的开始源于一天下午的送报。彼时的阿里萨还是一个青涩少年,而且也颇受少女的欢迎。对于爱情的追求,小阿里萨采取的是朴实单纯的方式—写信与拉琴。然而,通往爱情的道路是坎坷崎岖的,文章中的“幻梦”一词准确的定义了这段感情。少年的恋爱没有经济与社会地位的支撑下必定是脆弱的,尤其对于费尔米纳来说。当她的父亲发现后,费尔米纳纵然通过绝食等行径来反抗,但依旧是徒劳的,只能随着父亲旅行。在漫长的旅行中,费尔米纳与阿里萨同时保持联系。但是,令我感到诧异的是:迎接阿里萨望穿秋水等待的是费尔米纳的拒绝“不必了,忘掉吧”。她拒绝承认两人之间曾经的感情,拒绝阿里萨的一切,认为“她的爱情只不过是个海市蜃楼”。而刚刚费尔米纳还在为两人置办桌布。这种轻率的行为,让我不经开始可怜阿里萨。说实话,当时我看到这里的时候,已经有点想弃书了。到这里两人的感情戛然而止,直到五十一年九个月零四天后。

当乌尔比诺意外逝去,阿里萨重新燃起了对爱的希望,在医生的墓地上选择表白。显然,这并不是一个合适的时机。对于老年阿里萨的表白,费尔米纳毫无准备,情急之下说出了严重的话语:“但愿你在世界上的日子也不长了”。但阿里萨并未放弃,通过打牌接近费尔米纳。最后,又通过自己的权力之便,与费尔米纳旅行重新确立了两人的关系。他们两人的关系是罗曼蒂克式的,是跨越了时间,偏见和世俗的爱情,这也是作者所宣扬的价值观。

3.3 阿里萨与其众多女友

在我看来作者所描绘众多男女关系,如“忠贞的、隐秘的、粗暴的、羞怯的、柏拉图式的、放荡的、转瞬即逝的、生死相依的.....”同时集中于一个人身上让我感到有些荒诞。可能是由于文化差异或者我个人的人生阅历尚浅,我对于这种混乱的男女关系是难以认同的。而且,阿里萨有一个怪癖—将自己的风流事件记录下来。对于世人来说,这种讳莫如深的敏感话题在阿里萨心中只是一个平凡的经历而已。作者为阿里萨这种行为进行了辩解“精神的爱情在腰部以上,肉体的爱情在腰部以下”。对于阿里萨的行为,我实在是难以认同。

4 总结

4.1 主要内容

就小说格局来说,小说以阿里萨与费尔米纳长达50年的爱情纠葛为主线,穿插描绘了哥伦比亚社会的人情风貌,生活习惯,社会习俗等等多方面内容。更是通过阿里萨放纵的私生活对当时各个阶层,各种精神风貌的的女性进行了刻画。

4.2 传递思想

在本小说显然对爱情的追求超越了其他的道德规范。通过对阿里萨各种类型的雨露之情描写突出了阿里萨对费尔米纳执着。尤其是在虽然两人垂暮老矣,但却依然不顾万难选择爱情了这点上,更加凸显了作者对这种爱的肯定与支持。在马尔克斯那里,爱情不仅是对常规的偕越,对一切中产阶级世俗偏见的挑战,而且是一种“千真万确的现实”:它既不属于过去,也不属于未来,从而爱情本身就是对幻想的摒弃,对真实—仅只属于当下现在的人的真实的追寻。

4.3 个人感受

本书让我对南美文化中的爱情文化有了一定程度的了解。同时,作者所传达的浪漫情怀以及对人性准确把握固然让我尊重,然而囿于文化差异太大,实在是难以认同某些观念和行为。阿里萨对于费尔米纳的爱与其说是执着,不如说是偏执。从阿里萨个人成长环境来讲,他出生于单亲家庭,在成长中难免会有一些性格缺陷。对于爱的追求成为了阿里萨的人生意义所在,包括他对事业的追求也是为了重新得到费尔米纳的关注。因为他的偏执的爱,于是冠冕堂皇的伤害别的女性。这是一种极其自私可耻的行为。但是,从另种一种角度讲,这种对爱的偏执在我看来也是很可怜的,尤其是在他失去母亲之后。

另外,爱情并不仅仅属于年轻人,它还属于那些痛苦地注视着时间流逝的老人。从某种意义上说,青年时代的爱情迷狂中夹杂着更多的幻想或欲望,而老人的爱情却邓样朴素而富于生命的智慧。

4.4 其他

小说结尾让我感到震撼的一点短短50年的时间,沧海桑田曾经宽阔的河流现在已经几尽干涸,曾经的参天大树如今已经变成枯焦的平地,人类对自然环境所造成的伤害真的是触目惊心的。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 篇8

马尔克斯的书总会给人一种厚重、真实却又遥不可及的感觉。仿佛一直置身于西班牙那种魔幻的色彩之中。不管是《百年孤独》还是《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完这么多书之后我仍然不敢对这本书下定论,正如读过它的人所说,这本书中穷尽了爱情的所有可能,高尚、浪漫、庸俗、龌龊、忠贞、背叛、刺激、安稳、羞怯、放荡。

书名虽然为霍乱时期的爱情,但全文其实与真正的霍乱其实并无太大的关系。真正的霍乱其实出自男主Alisa的口中:虽然在你眼里爱情不过是一场幻觉,但在我心里却是一场名为霍乱的疾病,为了病愈,我心甘情愿的等待了五十一年九个月零四天,里面的每一天都是值得的。而故事的最后,两个人也真的在一艘挂着象征霍乱旗帜的船上体会到了自己心中的平静。在不停的往返于黄金港的蒸汽轮船上,Alisa说出了浪漫至极的“一生一世”。

“安全感、和谐和幸福,这些东西一旦相加,或许看似爱情,也几乎等于爱情,但他们终究不是爱情。”

马尔克斯做了这么多否定,但爱情究竟是什么他自己也没说清楚,只留下一句“灵魂之爱在腰部以上,肉体之爱在腰部以下。”

我想可能要借用他《百年孤独》的那句话吧:“过去都是假的,回忆是一条没有归途的路,以往的一切春天都无法复原,即使最狂热最坚贞的爱情,归根结底也不过是一种瞬息即逝的现实,唯有孤独永恒。”

读完这一遍,我好像读出了在“一生一世”后,马尔克斯想说的两个字。

“孤独。”

几年间我看完了这个老爷子大多数的作品,在马尔克斯宇宙,“孤独”两个字是恒久不变的。布恩迪亚家族和马孔多小镇也许是极致的孤独,《霍乱》里的阿里萨和达萨何尝不是。对,半个世纪的等待,达萨在世俗的婚姻里拥有了珍贵的爱情与依靠,阿里萨在不断的风流中逃离了空虚,他们可以老了再相爱,更加坚定地相爱。他们终于跨过了时间,相拥,“一生一世”。然后才发现,这辈子他们做过的唯一完整的事就是彼此之间的“爱”(最后我真的疑惑到底还是爱吗),阿里萨的风流没逃得出空虚,达萨的幸福婚姻背后也是一片荒芜,老来孤独的她也分不清她对浪荡子阿里萨究竟是出于爱情还是同情。相拥在一起的,是两个在这一生恒久孤独寂寞的灵魂,彼此的白月光已经是白发苍苍。

如果仔细审视,这本写“爱情”的书,通篇似乎不见一丝情感,更多的是不幸福、鸡毛蒜皮的琐碎、滥交,更像两个人虚妄的孤独史。

嗯,最后老爷子没有给一个《百年孤独》一样的结尾。也似乎让人见识到了“伟大的爱情”,“我们可以老来再相爱”。其实闭上眼想,只能感受到弥漫着湿气的、苦杏仁味的孤独。

想起来一个问题:你说,我们到底是因为漫长又荒芜的人生去爱一个人,还是因为爱上了一个人人生才显得漫长而又荒芜?

跨越半个世纪的爱情也好,百年兴衰的家族也好,马尔克斯始终在告诉我们:

唯有孤独永恒。“一生一世。”

至于爱情,可能要想清楚到底是出于爱,还是执念。另外还是那个问题:

你说,我们到底是因为漫长又荒芜的人生去爱一个人,还是因为爱上了一个人人生才显得漫长而又荒芜?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 篇9

“我一生有622个情人,但我只爱过你。”

爱情是最困难的事,因为他(她)面对着的是一个无法完全掌握的个体。爱情是最奇妙的事,有的只是三五年,有的持续了几十载,而有的是在另一方逐渐走向尽头时才对耳边人呢喃一句:“真不可思议,我对于爱你这件事竟坚持了一辈子。”

太过深情即悲剧一桩,必须以死来句读。费尔明娜与阿里萨初见时的惊鸿一瞥,竟成了彼此—生的眷恋。没有怎样的幸福能与我跟你并肩看夕阳沉沦,岁月老去相媲美。自开读马尔克斯的“霍乱时期的爱情”,就有一种放不下的感觉,于是,即便是在这样一个少见的排满"外交活动"的繁忙周末,还是忍不住一口气读完了通篇小说。仿佛跟随着一章荡气回肠的交响乐经历了一场跌宕起伏激情壮阔的人生之旅。

马尔克斯是个名副其实的文学大师,他沿袭着“百年孤独”以来一贯的语言风格,用词洗练而精准,韵律感十足,画面感极强,人物个性鲜明生动,呼之欲出,最难得的是他惯用犀利加幽默的语言方式嘲讽世事,叙述现实社会残忍,用充满了浪漫主义情怀而又不乏人性温暖的笔触描写着现实社会最真切的伤痛。

沉浸在对亡夫的思念中的费尔明娜,其实同样无法忘记那段长久而受阻的爱情。五十一年九个月零四天。弗洛伦蒂诺阿里萨沉迷在对费尔明娜的爱情之中,为了逃避这份爱情带来的痛苦,他一次一次地寻找着“黑夜里的小鸟”,并把跟这些女人的交往记录下来,“只因为缺少那一个女人,他便希望同时和所有的女人在一起”,尽管所有的女人加起来也代替不了费尔明娜。

你很难想象,为了心中的爱情,弗洛伦蒂诺愿意付出任何代价——金钱或者人情,又或者这位店主一生最想得到的东西——只求他把那么镜子卖给自己,其目的就是因为镜子里的那片天地,他爱恋的形象曾在那里占据了两个小时之久。不仅如此,为了配得上他的花冠女神,弗洛伦蒂诺费尽心机当。上了内河航运公司的老板,并且精心打造了一—座爱的宮殿,在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天的漫长等待之后,在自己已经八十岁高龄的时候,终于收获了守候一生的爱情。在小说的结尾,“新忠诚号”在返航后调转船头,重新驶向黄金港,再次踏。上他们的爱情之旅,一直走,一直走,走到一生一世。

我想,这是那些为了所谓苦衷便闹得误会重重的恋人们所无法想象的吧。半个世纪,一辈子,阿里萨将守候等到了尽头,将爱情酿成美酒。两个鹤发鸡皮的老者,终于于“忠诚号”上牵起了对方的手。这不存在相守恨晚,无关乎虚度了前面的时光。此时的他们,已经经历过了人间的浮华和无奈,剩下的只有最简单的爱。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 篇10

书还是上次推荐《三体》的那位孩子推荐的,是txt文本,躺在电脑里好长时间,只因为开头实在不太讨喜,感觉是要写一篇战争时期的爱国主义的小说。所以就搁置了。近期时常夜班,白天被对面人家的装修吵得睡不着,索性起来看书,百无聊赖打开电脑,越看越喜欢。果然好书就像一坛酒,越是细细品味,越能感受浓香满怀。

大概的内容是一个穷酸文艺少年(阿里萨)在年轻时钟情于一位闺中白富美(费尔米娜),后来阴差阳错,白富美的父亲把她许给名望很高的医生,知直到晚年医生去世,这位已是古稀的阿里萨依然守护自己的爱情。

听起来很浪漫对吧?

其实浪漫只是这部作品的一个线索,以之为中心展开的,是种种肮脏破碎的现实,作者用了一根金色的长线,绣起了爱情的华服,然而拼凑起这华服的材料,却是一些支离破碎的,凌乱的,甚至有些肮脏,自私和残忍的“爱情”片段,在这个层面上,作者是有野心的,他试图通过阿里萨这个角色的一生,来道尽这世间的万般情愫.

不得不承认,他做到了。

早在上上世纪七八十年代的哥伦比亚,控制书信往来的,仍是航运,阿里萨写给他的费米尔一封又一封的爱情告白,也是通过海上运输实现的,无巧不成书,年轻的阿里萨是一个航运天才,精通各类天文地理,更巧的是,他有一个控制全地中海航运的大公司的总裁叔叔,叔叔后来把海航运输事业交给阿里萨继承,这也使得故事多少有点逆袭的色彩。在那些思念缠绵的夜里,阿里萨改变整个地中海的航运路线,只为给他心爱的女孩送上一封情书。这个情节设定,真的不知道捕获了多少的少女心。阿里萨虽然天赋异禀,但他似乎更感兴趣写诗弹琴,这种浪漫主义,也多少成为了他今后爱情的基调——一个追求极致浪漫和绝对忠贞的人,要么在现实面前妥协,要么维持着脆弱的本性,痛苦过完一生。

没错,阿里萨是后者。

我不知道我们这个年纪,是否还有人愿意相信“一见钟情”,但不得不承认,读到阿里萨第一次见到费米尔的片段,还是会觉得好浪漫,大树下的初次邂逅,以花为誓的坚贞不渝,一封又一封的情书,夜半小山坡的提琴独奏,只为让心上人明白自己的思念。但是意想不到的是,他们经过重重阻挠,在一个集市上终于有机会单独说上话时,却成了“见光死”——费米尔见到瘦弱矮小的阿里萨站在自己面前,又说了一句并不讨喜的话(姑且认为是命运的安排吧),竟怀疑起自己的爱情来。她苦恼,懊悔,甚至羞愧,为自己竟把爱情许给了这样的人,这看上去很莫名其妙,但又多像年少时候的我们——总是把所爱的人想的那般完美,而距离拉近,缺点放大,甚至,受“命运的嘲弄”,根本来不及放大,只是展现了并不那么客观的一隅,于是我们掉头就走,不去细想,直接全盘否定之前的所有细节,将幼嫩的爱情襁褓扼杀在摇篮中。

紧接着,费米尔嫁给了年轻帅气又有威望的年轻医生乌尔比诺,这是一次接地气的相遇,也是一段接地气的婚姻。费米尔说医生对她的追求不是连绵不绝的浪漫情话,他能给她的只有最世俗的:安全感,和谐和幸福,这些东西虽然不是爱情,一旦相加,也等于爱情,于是她选择嫁给医生。我不评判这样的选择,就个人而言,相较于阿里萨,我还是更喜欢医生这样的人设。且听我分析一下阿里萨这个人。

阿里萨内也许真的视费米尔为世上唯一的真爱吧,但他后来做出的事情真的很让人匪夷所思。最初得知费米尔结婚后,他很伤心,但不久后,他竟流连各中色情交易的场所,虽然只是去看书,也是让人难以理解的。更过分的是,不久后,他在一次偶然的情况下,丧失了自己对爱情的坚守(我不知道作者这样的情节设定是要告诉我们什么道理,还是就像我之前所说,越是过分强调自己底线的人,一旦底线丧失,就会一发不可收拾),然后便开始了他放荡的爱情生活。我后来看过别人的书评里说阿里萨一生总共交往过一百多位女性,这个细节我倒是没有注意,不过当时就对他频繁的爱情捕猎表示极度的反感,我不明白一个口口声声说自己此生只为一个女孩忠贞不渝的人,为何屡次向自己的欲望妥协?也许是心理上要摆脱孤单的欲望占更主要的因素吧——但退一万步讲,一个人如果不能学会和自己独处,不能通过更加健康的方式排解孤独,和自己的灵魂共处,那他还能是一个完整的,优秀的人吗?

书中花了巨大的篇幅讲阿里萨的各种“情史”。抛弃偏见,理性看待的话,这无非也就是一次又一次人与人灵魂的对话。这其中最多的时寡妇,我记得有一段描写,有一个和阿里萨保持联系了很多年的寡妇,在年老色衰时,阿里萨忽然造访,她竟自卑到不敢正视当下的自己。我忽然好可怜这个女人,不知道她这一生又是否真正被人疼爱,是否享受过真正的爱情;还有印象最深也是感触最深的,是那个黑人女孩卡西亚尼(特地找出了她的名字,以表示对她的尊重),她爱阿里萨,她为他扫清事业上的一切障碍,但她从未失去自我,她也从未轻视自己,在爱着阿里萨的同时,她成就了最好的自己——从一个看上去只能打扫卫生的女佣变成了精明能干的职业女强人,摆脱了她出生的阶级——如果这个世界上真的有爱情,我愿意相信这才是爱情最好的样子。

然后还有因他而死的3个女人:养鸽人的妻子,疯子,还有最可怜的阿美利卡.维库尼亚,这个年仅16岁的高中女学生,竟被阿里萨的“爱情”给活活害死了,在照顾阿里萨生病时,她发现了他写给费米尔的一封有一封情书,原来那些所谓的爱情,不过是他消遣的工具,于是她在学校自杀。

这些“爱情”,大多自私,肮脏甚至残忍,但也许这就是世间爱情该有的万般姿态,亦或,在每一段感情里,都多少有这些影子——悸动,纯真,美好,踟躇,羞惗,试探,激情,欲望,理性,自私,遗憾……但我多么羡慕费米尔与乌尔比诺医生的爱情,平淡,庸俗,甚至有污点,却能嘟嘟囔囔吵吵闹闹,彼此不离不弃过完一生。

码了这么久的字,也没有写出个所以然,看完书的时候是近一个月前,那时候有万千思绪理不出来,总觉得作者想表达的爱情哲学太过宏大,自己又无法高屋建瓴,索性等过一阵再写,却没想到此时此刻也没有表达完当初想法的千分之一。不知道当初推荐我读这本书的人,是否也有着相似的感慨。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 篇11

“我有622的情人,但我就是爱你。”

爱情是最困难的事,因为他(她)面对着的是一个企业无法进行完全可以掌握的个体。爱情是最奇妙的事,有的学生只是三五年,有的经济持续了几十载,而有的是在另一方工作逐渐发展走向世界尽头时才对耳边人呢喃一句:“真不可思议,我对于我们爱你这件事竟坚持了一辈子。”

太多的爱是一个悲剧。必须在死亡中解读。费尔米纳和阿里扎第一次见面,就成了一辈子的感情。没有一种幸福可以和你我一起看夕阳沉没,岁月去比拟。

公平地说,马尔克斯的工作并不是这样开始的。相反,他选择了陈词滥调的”爱情”这个自古以来就有的词,来观看日落,讲述码头工人的小调。

“我等了你五十一年四个月零八天。”头发花白,弓腰驼背的男主人弗洛伦蒂诺站在风光正好的客厅里,颤巍巍地开口。面对着眼前这位寡妇的男子,心思敏感而细腻,在五十一年前宿命般的一眼是他苦痛的开端。菲尔明娜,那个长着一双杏核眼,有着一头亚麻色长发,走路像一只小母鹿的迷人少女,就此在他心底抽出芽,生出刺,长开花,成了这场“半世纪后仍未结束的惊天动地的爱情”的源头。

费尔明娜结婚、怀孕、生子、儿孙绕膝都是跟另一个就是男人可以完成的;她的欣喜、悲切、娇嗔、恼怒都为我们另一个一个男人一样绽放,与阿里萨毫无相关干系。最令他快乐的事莫过于企业借着这个小镇通过举办一些活动发展之际,在人头攒动的时候已经远远地,默然地,肆无忌惮地欣赏她娇艳的容颜,最多使用最多,在擦身而过的时候,脱下礼帽问候学生一句:“晚上好,乌尔比诺太太。”这是在半个世纪的守望里,他唯一标准还有一种勇气说出的话。

如果人生是一个不倦的迷宫,那么马尔克斯笔下的爱情就是一曲乐音,一声细语。

“在某一个或者傍晚我遇上了你,我试图通过走近你,用我所有的黑暗、困惑、苦闷去打动你,从此开始颓废的生命里遭遇了忐忑心理不安的际遇,还在一个荒凉的爱情里偏偏开出了女性妖娆痛楚的花朵。

当你用尽了我们岁月,岁月也用尽了你,你是否还真的可以认为文化流逝的时间已经算不了什么?你是否还能在一个杂乱的回忆里找到自己那个职业令你思念成疾的只言片语?“

不过这个瞬息,阿里萨便为费尔明娜倾心;不过一个瞬息,费尔明娜便从自己学习生活里抹去了我们那个地方名为阿里萨的幻影;不过发展瞬息,乌尔比诺先生就可以俘获了费尔明娜的芳心;不过对于瞬息,阿里萨就对费尔明娜倾诉了自己数十载的衷意。五十一年七个月零十一天,不过市场瞬息。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 篇12

最近,有一本书经常被提及,就是《霍乱时期的爱情》。开始我以为重点是霍乱这种疾病蔓延下的爱情故事,所以也买来一读。

谁知道不读不要紧,一读才知道上当了,哪里是说霍乱的事,这就是另一种意义上的“爱情与婚姻”啊!果然是加西亚·马尔克斯,各种象征魔幻主义。

故事以一场死亡拉开序幕,赫雷米亚·德圣阿莫尔在氰化金的烟雾中解脱了此生,正当我饶有兴趣的准备一探此人背后的故事时,故事的男主角之一胡维纳尔·乌尔比诺医生又极具戏剧化的意外死亡!当我把注意力转到女主角费尔明娜·达萨身上,以为要开始回忆两人的故事时,另一个男主角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出现了,并更戏剧化的出现在医生的灵堂,向费尔明娜·达萨当场表白!

哦,这是怎样一个开头,我真的迫不及待的要读下去!

相守五十年的婚姻

说实话,费尔明娜·达萨和胡维纳尔·乌尔比诺医生的婚姻生活正是我们心中婚姻生活的楷模,幸福的家庭难道不正是这样的吗?

乌尔比诺医生有能力有权利,有着超越常人的地位,令人尊敬的工作,对城市有着非比寻常的贡献,妻子费尔明娜·达萨美丽且善解人意,把家庭料理的舒服整齐,辅助丈夫进行富人阶层的社交往来,两人住在令人羡慕的大房子里,生儿育女,万事顺遂,两人不离不弃,婚姻持续了五十多年。这难道不是世俗生活的成功吗?这难道不叫幸福吗?

可是,世上哪里有十全十美的事啊!

——“你要永远记住,对于一对恩爱夫妻,最重要的不是幸福,而是稳定。”乌尔比诺医生这句话便是为夫妻两人带来过无数幸福时光的月亮宝石。

胡维纳尔·乌尔比诺医生并不爱费尔明娜·达萨。

乌尔比诺医生总是说他们的爱情是一次误诊的果实,——“他初识这位将与他共度一生的女人时,心里没有丝毫波澜。”——在为费尔明娜·达萨检查身体时,女人那美丽的身体在昏暗的房间中闪着耀眼的光芒,而医生却“沉着......没有看她的眼睛,耳朵直接贴在她的胸部,背部皮肤上”,他压根儿没有注意到正值花样年华的她所拥有的诸多美妙之处!

以为是霍乱,结果并不是,以为是爱情,但只是一次误诊。

但是当乌尔比诺医生遇到林奇小姐时,又是什么样的情景呢?——见到她的那一刻,他便知道一件无可挽回的事终于在自已的命运中发生了!

他仍然要为林奇小姐诊病,这样做时,“......他竟然渐渐忘了自已的医术,惊讶地发现这个天生尤物的内脏与她的外表一样美丽。他完全沉浸在愉悦的抚摸中,已不再是加勒比沿岸最优秀的医生,而成了上帝创造的一个被本能折磨得神志混乱乱的可怜男人。”

从此后,他的生活便像一个病人,陷入了甜蜜和不断地懊悔中,最终失去时,如针扎一般的刺痛让他无法忍受,竟然对妻子倾诉了全部,否则情绪没有出口可能会在身体内爆炸。

费尔明娜·达萨也并不爱胡维纳尔·乌尔比诺医生。

在她接受乌尔比诺医生时,没有任何有力的理由表示她喜欢他,而对他的了解则更少。对方的追求也从来不是用爱的语言来表达的,他向她提供的竟然仅限于世俗的好处:安全感、和谐和幸福,这些东西一旦相加,或许看似爱情,也几乎等于爱情。但它们终究不是爱情。

但费尔明娜·达萨并不坚信爱情当真就是她生活中最需要的东西。

乌尔比诺医生死后,费尔明娜·达萨毫不手抖地烧掉了和丈夫相关的一切,直到这时,她才得以在这个家里畅快地呼吸,像她一直梦想的那样:一个宽敞、自由、只属于她的家。

他们之间并没有爱情,但在乌尔比诺医生生命最后一刻,“只有上帝知道我有多爱你。”费尔明娜·达萨的心仿佛要爆裂一般。这个爱是什么?的确只有上帝知道。

等待五十年的爱情

年轻的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和同样年轻的费尔明娜·达萨在窗前的偶然一瞥,开启了一场持续五十多年的惊天动地的爱情。

他开始寡言少语,茶饭不思,辗转反侧,夜夜难眠;他腹泻,吐绿水,晕头转向,还常常突然昏厥;他脉搏微弱,呼吸沉重,像垂死之人一样冒着虚汗,唯一确切的感觉就是迫切地希望自已死掉。

老医生再探询了隐情后,向他再一次证实了,相思病具有和霍乱相同的症状。他开出诊疗方案,但弗洛伦蒂诺·阿里萨的愿望却恰恰与之相反:他甘愿享受煎熬。

这里作者清楚明了的告诉大家,书里的霍乱就是爱情,这场病让人无法拒绝,无法选择,并借特兰西多·阿里萨的口,告诉大家:趁年轻,好好利用这个机会,尽力去尝遍所有痛苦,这种事可不是一辈子什么时侯都会遇到的。

弗洛伦蒂诺·阿里萨穿着黑衣,坐在树下假装看书,看着费尔明娜·达萨上学经过,一天四回的来来回回;午后,他徘徊在花园外看着她坐在杏树下教姑妈读书,她穿着像古希腊女子穿的袍子,头上戴着新鲜的栀子花编成的花环,看上去就像一位头顶花冠的女神;晚上,他在花园拉上一曲为她专门创作的小提琴独奏的小夜曲,曲名就叫:花冠女神;灯下,他写着一封封书信,满含爱的语言与火热的心,一封比一封长,说不完的话语......

更为浪漫的是,在洛伦索·达萨的反对下,费尔明娜·达萨被迫远行,以断绝两人的来往,但是作为电报员的弗洛伦蒂诺·阿里萨不仅了解到他们的整个路线,还建立起一条长长的电报员兄弟阵线,得以一直了解到她的踪迹。当费尔明娜·达萨在表姐那里收到弗洛伦蒂诺·阿里萨的十一封言辞大胆的电报时,不可抗拒的,陷入了甜甜的爱情中,两人甚至约定好了互相结为夫妻的誓言。

正如爱情的到来没有理由,费尔明娜·达萨从远方回来的时候,毫无任何理由地拒绝了弗洛伦蒂诺·阿里萨。

或许也并不是没有理由,正如五十多年后,已经成为寡妇的费尔明娜说道:一个世纪前,人们毁掉了我和这个可怜男人的生活,因为我们太年轻;现在,他们又想在我们身上故伎重施,因为我们太老了。”

因为年轻,并不知道爱情意味着什么,世俗的一切都是他们的阻挠,他们没有阅历,看不清未来,有着不确定的恐慌;而当一切都已明了,又因为是年老,爱情似乎不该属于在死亡门口徘徊的人。

让他们见鬼去吧!最终两人还是走到了一起。

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在五十一年九个月零四天后,出现在刚刚成为寡妇的费尔明娜面前,颤抖着再一次向她表达自已永恒的忠诚和不渝的爱情。他在这漫长的岁月里,与女人们厮混,却从未缔结婚约,几经落魄,却最终很好地继承了船务公司;他一直留意着费尔明娜,却再未主动上前有过交集......

他们最终登上了船,开始一段共同的旅程。看着彼此衰老的模样,闻到老人特有的酸味,但清晨仍有白玫瑰放在床头,那个花园外徘徊的年轻人,急切的等待着一封回信,那个在午后阳光下,纷纷扬扬的杏花中隐约的花冠女神......

超越了激情的陷阱,超越了幻想的无情嘲弄和醒悟的海市蜃楼,无论何时何地,爱情始终都是爱情,只不过距离死亡越近,爱就越浓郁。

爱无止境

船到岸了,眼看着熟悉的不熟悉的一切又要重新回到身边,费尔明娜和弗洛伦蒂诺再也不想轻易的屈服投降。

他们回到船上,升起了黄旗。

这条船,永不靠岸。

爱情是什么?婚姻又是什么?

到底应该为了爱情而不顾一切,还是理智的选择幸福的婚姻?

在没有遇到爱情时,彼此对婚姻的相守的确会拥有幸福的时光,但只要遇到过爱情,这种没有爱情的幸福婚姻生活,可能就会有着苦涩的,不自由的阴影。

爱情是什么?

爱情是人们经常提到的,但却可能一辈子也遇不到的东西。

我们可能就是如此,年轻时错过爱情,年老时,没有一个弗洛伦蒂诺在等你。又或者,我们在幸福的婚姻生活中,误以为这就是爱情。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 篇13

《霍乱时期的爱情》这本书我看了三遍。相较于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的另一部扛鼎之作——《百年孤独》而言,我在直观上感觉这部小说的可读性更强一些。一方面,《霍乱时期的爱情》虽然出自魔幻现实主义的大家之手,但其写作风格却更贴近现实,而非魔幻;另一方面,这个故事不似《百年孤独》那样以波澜起伏的拉美历史为大背景来批判现实,而是着眼于更容易为人们所接受的爱情话题,少了几分厚重,多了一丝温暖。故事的框架毫无悬念地是三角恋:出身卑微、气质阴郁的二十二岁青年弗洛伦蒂诺·阿里萨痴狂地爱上了富家女费尔明娜·达萨,费尔明娜·达萨最初为他的狂热的爱情所感动,接受了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却又在经历了一次父亲为了拆散二人而刻意安排的长途旅行之后,蓦然发现自己和弗洛伦蒂诺·阿里萨之间的爱情是如此的虚无缥缈,遂不留情面地拒绝了他,嫁给了同样对自己一见钟情、身世显赫,并且因阻止了霍乱肆虐而深受市民爱戴的胡维纳尔·乌尔比诺医生。此后,费尔明娜·达萨在外人看来近乎完美的生活中品味着爱情与婚姻之间的微妙差异,而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则在一次又一次空虚的猎艳行为中孤独地等待着费尔明娜·达萨回心转意的爱情。五十一年之后,年迈的胡维纳尔·乌尔比诺医生因为爬上树去抓鹦鹉而失足摔死,弗洛伦蒂诺·阿里萨终于又鼓起勇气再次向费尔明娜·达萨重申了自己矢志不渝的爱意,费尔明娜·达萨经历了重重的内心斗争,亦终于接受了初恋情人的邀请,二人在一条渡轮上重新燃起了迟来半个世纪的爱情。

所谓大师,就是能把普通人眼里的普通的东西赋予新的生命。加西亚·马尔克斯无疑是一位大师,所以他可以把一个看似并无新意的三角恋故事写得荡气回肠,写得熠熠生辉。这位魔幻现实主义大师的行文魅力在于,他笔下的某些场景可以给读者营造一种玄妙的感觉——明明知道这样的情节描绘是如此的荒诞不经,却又切实体会到这样的情景曾经真真切切地出现在身边,甚至正发生在自己身上。试举一例: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在一番痛苦的等待之后,终于得到了费尔明娜·达萨对他第一封情书的回信时,原文写道:“他被幸福弄得神魂颠倒,一边嚼着玫瑰花瓣一边读信,度过了整个下午。他逐字逐句、反反复复地读着,读得越多,吃下的玫瑰花瓣越多,以至于他的母亲不得不像对付小牛犊一样强按着他的头,逼他吞下一剂蓖麻油。”在现实中,没有人会就着玫瑰花瓣来品读自己收到的第一封情书,但当你因某个偶然的机会而唤起了一份埋藏于记忆深处的遥远恋情,尝试用想象的力量来重新还原当时如痴如醉的状态,你会发现,没有哪个比喻可以像“吃玫瑰花瓣”一样轻而易举地引起你的共鸣。

弗罗伦蒂诺·阿里萨自始至终都以这种谵妄的方式爱着费尔明娜·达萨。他因花园中的惊鸿一瞥而陷入爱河,认定“这位长着一双杏核眼的美丽少女就是他梦寐以求的姑娘”。他为了给费尔明娜·达萨写下一封封炽热的情书而变成了诗人,他为了更完美地表达爱意而学会了音乐创作,不仅能用小提琴演奏出催人泪下的华尔兹小夜曲,甚至可以通过辨别风向来确定声音可以准确无误从山上飘进他梦中情人的窗子。在费尔明娜·达萨悄悄地接受了他的求婚之后,这个天真的浪漫主者竟然试图跟一个十二岁的小滑头去大海深处打捞传说中的沉船宝藏,只为了“能让费尔明娜·达萨在金子池里打滚”。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心中的爱意如同疯狂生长的蔷薇,绽开的美丽是如此令人眩晕,以至于遮蔽了他和她的真实存在。事实上,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已经在漫长的等待中将费尔明娜·达萨理想化,“把一些不可能的美德和想象中的情感都归属于她”,并且赋予了她一个完美的形象——花冠女神。与其说他爱的是费尔明娜·达萨,不如说他爱的是自己创造出来的女神。他为了这份虚无缥缈爱情可以放弃一切,就在面对费尔明娜·达萨父亲发出的死亡威胁时,他觉得自己“被神圣之光照亮了”,毫无畏惧地说:“您朝我开枪吧,没有什么比为爱而死更光荣的了。”痴狂而又虚幻的爱情从来都不怕外界的阻挠,他人的反对只会增加这份爱情的坚韧与可贵。只是,一旦爱情的一方识破了幻境,选择了现实,那么爱情就会像肥皂泡一样迅速破灭,除了一点湿漉漉的泪痕之外,什么也不留下。就在弗洛伦蒂诺·阿里萨试图阻止自己的花冠女神在名声败坏的代笔人门廊集市上游玩的时候,这个泡沫破灭了,费尔明娜·达萨发现这场所谓的爱情不过是“自己对自己撒了一个弥天大谎”,终于回归了现实,留给弗洛伦蒂诺·阿里萨一封两行字的绝情信:今天,见到您时,我发现我们之间不过是一场幻觉。

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心中的爱如同熊熊烈火,燃料正是他的生命。当一个人用生命去爱另一个人的时候,会给被爱者制造出一种栩栩如生的假象——生命的全部就是爱情。爱情肆无忌惮地膨胀,蒙蔽了理性的眼睛,让人可以忽视掉现实生活中的所有细枝末节。人们错误地认为爱情就像童话中写的那样,只要两个人在一起了,就能过上幸福的生活。这样的爱对两种人来说具有巨大的吸引力,一是不谙世事的少女,一是对生活绝望的妇人。前者尚未涉足生活,不知道生活需要衣食住行,需要人情世故,爱情对她们来说是一座只有王子和公主的城堡;后者则是因为尝尽了生活中的苦辣酸甜,也识尽了人生中的离愁别恨,在一次又一次的打击中努力让自己变得坚强,却最终抵不住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伤痕累累的外壳一旦轰然倒地,裸露出的内心再也经不住一丝丝的伤害,爱情是她们最后的避难所。用生命创造的爱情是虚幻的,也正是虚幻才成就了它的伟大。人们习惯于用物质来代表爱情,情人节的玫瑰花,婚礼上的钻戒,这些都寄托着人们对爱情的期待,却也透露出人们对爱情的怀疑。他们不相信无形的爱情可以永恒,所以才需要用实物来将它具体化。爱有多美?像玫瑰花一样美;爱有多牢固?镶钻石一样坚实。但,只要是有形的物质,终究会衰老,会消失,哪怕是钻石这样顽强的存在,也逃不过时间的消磨风化。生命之爱不需要用物质来作为载体,因而也不会因物质的湮灭而消亡。这样的爱不属于某个人,不属于某个时代,它会成为不朽的传奇,为人们世代吟诵。尾生抱柱,孔雀东南飞,这些感人肺腑的爱情虽然遥远,却并未消失,它们已经被人们传颂了千百年,千百年之后也依旧会被人们传颂。用生命去爱,爱也因生命而存在。

不是每个人都能够用生命去爱,爱也不需要每个人都付出生命。就在弗洛伦蒂诺·阿里萨用生命爱着费尔明娜·达萨的.同时,另一个人用另一种方式也爱上了她,这个人就是胡维纳尔·乌尔比诺医生。这部书名叫《霍乱时期的爱情》,霍乱和爱情是一暗一明两条贯穿全篇的线索。五十一年前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在等待费尔明娜·达萨的第一封回信的时候,因焦虑而导致“腹泻、吐绿水、晕头转向,还常常突然昏厥”,他的母亲误以为他得了霍乱。五十一年后,他受邀来到费尔明娜·达萨的家里,却在她出现的那一刻因为过度紧张而出现腹绞痛,在慌乱的告辞之后泻在了马车里,他的车夫以为他得了霍乱。当费尔明娜·达萨在渡轮上终于接受他苦守了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天的爱情之后,他命令船长在挂起了代表霍乱的黄旗,为的是没有人能够再打扰他们爱情的世界,一生一世。弗洛伦蒂诺·阿里萨的爱情是在霍乱时期出现的,霍乱就是弗洛伦诺·阿里萨的爱情。而胡维纳尔·乌尔比诺医生是霍乱的治愈者,也成为了弗洛伦蒂诺·阿里萨的爱情终结者。

如果说弗洛伦蒂诺·阿里萨是情感的象征,那么胡维纳尔·乌尔比诺医生就是理性的代表,他同样对费尔明娜·达萨一见钟情,却从没有过任何夸张的举动。用他自己的话说就是:他初识这位将与他共度一生的女人时,心里没有丝毫的波澜。要知道,尽管弗洛伦蒂诺·阿里萨狂热地爱着费尔明娜·达萨,却从未碰过她的一根手指,而医生第一次见到费尔明娜·达萨时,面对的是她完美无暇的乳房。他用专业的态度为费尔明娜·达萨听诊,用专业的态度爱上了这位姑娘,用专业的态度娶她为妻,也用专业的态度与她共度了五十一年的婚姻生活。胡维纳尔·乌尔比诺医生在娶了费尔明娜·达萨之后,给予了她世俗的一切:富足的生活、尊贵的地位、以及所有女人都渴望获得的安全感,却惟独没有给她想要的那种幸福。费尔明娜·达萨嫁入这个古老而又高贵的门第之后,便立刻被一种陈腐的气氛所窒息,她受不了乌尔比诺家的种种繁文缛节,受不了婆婆的刻薄和小姑子们的愚昧,但她的抗议对丈夫来说是无效的,因为他相信一名合格的妻子应该懂得如何借助上帝的智慧和自身无限的适应能力来协调这些问题。当费尔明娜·达萨绝望地对他喊道:“你就没有发现我一点也不幸福吗?”他用一句饱含人生智慧的回答彻底制服了桀骜不驯的妻子——“你要永远记住,对于一对恩爱夫妻,最重要的不是幸福,而是稳定。”

胡维纳尔·乌尔比诺医生对费尔明娜·达萨的爱是毋庸置疑的,就在他弥留之际,还用尽最后一口气对她说:“只有上帝知道我有多爱你。”他一直在用生活爱着她。不同于生命之爱的虚幻,生活之爱是实实在在的,人们在洞察到生命之爱的缺点之后,更愿意选择用生活之爱来替代它,最常用的手段就是用婚姻的形式来固定爱情。不同于生命之爱的澎湃,生活之爱是平平淡淡的,平淡到给人一种乏味的感觉,但这种乏味有时候又是必要的,因为它维系着生活的稳定。爱情一旦摆脱虚幻,回归现实,如同圣洁的天使走下神坛,就会露出她世俗的一面。爱情不再仅仅是两个人之间的私密,而属于两个家庭,乃至两个世界。它需要不停地为物质所衡量,需要经常被拿出来炫耀,为许多毫不相关的人争取虚荣心和优越感。爱与被爱由权利变为义务,你不能再以你自己独有的方式随心所欲地去爱,你在爱的时候要看看别人是怎么爱的,否则你就会成为群体中异类,被不解的眼光所鄙弃。这一切看起来都令人失望,但生活确实如此,我们要么选择孤独地反抗,要么选择平淡地适应。权衡利弊,绝大多数人还是愿意选择后者。所以人们在结婚的时候都喜欢举办一场盛大的宴会,因为这很可能是他们爱情生活中的最后一次狂欢。有人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这实在是太悲观了。婚姻不是坟墓,而是冰箱,它确实降低了爱情的温度,却也延长了它的保质期。

爱情自古以来都是一个引人入胜的话题,时间无法阻止人们对爱情的幻想,就像无法阻挡人们对权力的崇拜一样。有评论认为《霍乱时期的爱情》“是人类有史以来最伟大的爱情小说”,对于这个“最”字,我不敢妄加评论,但“伟大”一词的确称得上实至名归。它在用生动的故事带给我阅读享受的同时,亦用睿智的语言给了我思考的收获——生命之爱为虚,生活之爱为实,生命之爱给人以美感,生活之爱给人以质感。在生活中用生命去爱是爱的最理想境界,但在现实中,人们往往只能二者择其一,或是用生命去爱,或是用生活去爱。无论做出何种选择,都无对无错,不过是各取所需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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