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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读后感 篇1
读《苍狼》有感听到狼这个字,人们首先会想到它们的凶恶。但你又知不知道和狼比起来,我们人类比它们凶恶上数十万倍。
在《苍狼》这本书中,因为人的一己私欲,害得一家原本与世无争的狼被抓到了岛上。这个小岛留下了两条狼的命。狼的生存欲望远远超过了它们的贪态,二我们人们只要有钱什么事情都能干得出来!“有钱便能鬼推磨”这句话说的一点也不假,有钱可以换到世界上所有的快活。但有钱买得到友情、亲情、承诺、忠心吗?答案是坑定的-不能。钱不可能买到这些东西。有很多人为了钱,可以出卖朋友,背叛国家,但这些人,你知道他们那些人不会有好下场,多行不义,必自毙。钱不代表一切!为了钱而出卖朋友、背叛国家固然是不对的,但也要找到自己的错误。
如果两个人的关系很好,没有一点分支出卖朋友这种事情还会出现吗?背叛国家,如果国家很安宁,军民一心,背叛国家就根本不可能出现!
《狼》读后感 篇2
国庆长假中,我读了一本很有意义的书《苍狼》。其中最吸引我的《生命之链》主要讲了一个摄制组为了拍摄电视剧,把狼的一家送上了一个小小的荒岛,试图让它们按照自己的安排生存。可一切都在意料之外,又都在情理之中。公狼竟勇敢地闯入摄制组居住的地方企图报复;母狼用她捕获的一头猪和人类交换她的大儿子;最终它们义无返顾地渡海离开孤岛......
当我读到:“母狼仰首观察,厉声发出警戒。除了母狼,其他的狼现在都衔着一条尾巴,不能发出一点声音。只要一条小狼一张嘴,这个队伍就会折断”我的心立刻提到了嗓子眼,因为我知道狼不善水,特别是年幼力怯的小狼。我只有在心里为它们加油、助威。希望它们同心协力相互帮助,顺利到达彼岸。当我又读到:“小狼大哥已经死去,可它的嘴巴依旧没有松开”这句话时,我的眼泪再也控制不住了。我仿佛看见这条生命之链在海面上划出一道鲜红……
故事读完了,透过对狼一家命运的审视,我发现,狼,原来如此优秀,如此可敬!感谢作家金曾豪点燃了我对动物的爱!
《狼》读后感 篇3
假期里,妈妈给我借了一本《天狼》,我一看题目,还以为是天上的狼呢,便迫不及待地翻开看看到底是怎样一回事,两篇小读后感。原先这是一本关于狼、狗和人类的遥远的故事:杜仲收养了一只名叫雪虎的以前是高级警犬的白狗,给他改名叫雪玉,雪玉勇猛无比,有人一样的智慧、祖先狼一样的凶狠。在深山里还有一匹十分狡猾的独眼狼。由于雪玉的主人杜仲杀了独眼狼的八位亲人,独眼狼领着四个孩子去骚扰杜重的村庄——兰花拗,最终独眼杀了杜仲,经过激烈紧张的战斗后只剩下了独眼、山妖、雪玉、小斑点。
小斑点最终给了山妖致命一咬,独眼和雪玉打得难分上下,最终还是雪玉杀了独眼,受到重创的山妖带着复仇的计划进山准备去争狼王的位置。他费劲心机练就了一招“左式爪”一把把老狼王抓死了,当了狼王,然后率领群狼杀进了兰花坳……这个故事让我懂得了:要爱护每种动物,人类如果不杀狼,狼也就不回来复仇。从此刻开始,爱护动物,保护生态平衡吧。
《狼》读后感 篇4
经过四天的阅读,我终于把一本令人惊心动魄的小说《海狼》读完了,《海狼》是由美国著名的作家杰克·伦敦写的,这本书讲的是,一位叫凡·卫登的绅士要去旧金山看望一位朋友,却在船上遇了险,凡·卫登意外被一艘捕捉海豹的船——“恶魔号”救上了船,刚到船上的那一天,就亲眼目睹了“恶魔号”的船长海狼把大副从船上扔到海里 。 之后,船上又发生了许多让凡·卫登感到残忍、异常的事件。
在《海狼》这本书里,还有两位人物——海狼、莫德。海狼虽然很野蛮、残忍,但他也是一个有才华的人,他总是用酵母来打比方。海狼把别人的生命看做一文不值。但是,他被他的哥哥暗算,使得他全身瘫痪,最终的归宿是大海。善良的莫德充满了许多特点,比如说:善良、坚强、聪慧······和海狼完全是两类人,她的出现,让凡·卫登的眼前燃起了生命的火花。最终,凡·卫登带着莫德前往了日本。
看了这本书我体会到了海狼的严格、残忍。 因为海狼这本书很有教育意义, 我很喜欢《海狼》这本书。
《狼》读后感 篇5
这个暑假,我读完了《天狼》这本书,使我受益匪浅。
这本书讲述了一个有关狼类、狗类和人类的故事。小山村里淳朴的一家人,一只叫雪玉的狗,一只叫珍珍的独眼狼,一起演绎了一个惊心动魄的故事,演绎原始的狼性、忠诚的狗性以及光辉的人性,演绎遥远的恨和永恒的爱……
贯穿全书的有三条线索-——人、狗、狼。
小山村里的一家人,善良、淳朴、勇敢,在他们身上展现出的是原本的伟大的人性的光辉,值得我们去学习。
一只大狗,五只小狗,都是那么忠实,那么勇敢,他们将自己的生死置之度外,全力保护主人的安全,正是因为他们的顽强与勇猛,才使得狼类的一次次复仇未能得逞。
狼的霸主思想在书中一览无余,它们以为自己才是万物之王,母狼为了复仇不惜将自己变成独眼,体现了狼的残酷,对自己也不例外,当然,狼也是有爱的。
读完这本书,我不由在想:狼、狗、人之间为什么会发生战争呢?如果人类不捕杀狼类,是不是人和狼也能和睦相处呢?
这本书,让我感受到了人性的光辉、狗性的忠诚和狼性的原始,但各自都有各自的爱,爱才是世间最伟大的,最不可战胜的力量。
《狼》读后感14国庆长假中,我读了一本很有意义的书《苍狼》。其中最吸引我的《生命之链》主要讲了一个摄制组为了拍摄电视剧,把狼的一家送上了一个小小的荒岛,试图让它们按照自己的安排生存。可一切都在意料之外,又都在情理之中。公狼竟勇敢地闯入摄制组居住的地方企图报复;母狼用她捕获的一头猪和人类交换她的大儿子;最终它们义无返顾地渡海离开孤岛......
当我读到:“母狼仰首观察,厉声发出警戒。除了母狼,其他的狼现在都衔着一条尾巴,不能发出一点声音。只要一条小狼一张嘴,这个队伍就会折断”我的心立刻提到了嗓子眼,因为我知道狼不善水,特别是年幼力怯的小狼。我只有在心里为它们加油、助威。希望它们同心协力相互帮助,顺利到达彼岸。当我又读到:“小狼大哥已经死去,可它的嘴巴依旧没有松开”这句话时,我的眼泪再也控制不住了。我仿佛看见这条生命之链在海面上划出一道鲜红……
故事读完了,透过对狼一家命运的审视,我发现,狼,原来如此优秀,如此可敬!感谢作家金曾豪点燃了我对动物的爱!
《狼》读后感 篇6
暴力事件之后的平静总是短暂的,平静的背后涌动着更大的危险。凡。卫登在船上渐渐受到了大家的欢迎,他帮助利奇藏起刺杀大副的小刀,细心照料船上伤员,就在他以为暴力事件已经平息的时候,一场更大的悲剧来临了。
水手们利用海狼去水手舱的机会想除去他,可是最终海狼还是从水手的包围中逃脱。海狼开始对水手们实施报复,大家变得惶恐不安,但是利奇和琼森一直没有放弃刺杀海狼的计划。
我喜欢海狼的胆量和强大却不喜欢他原始的野蛮的一面。因为海狼做了很多坏事,时时处处都在提防着别人的报复,他以此为乐,这也是他生活的悲哀。
《狼》读后感 篇7
纷争,仇恨,感情,在人,狼,狗之间发生,种种杯具幸福一一演绎。
因杜仲杀害了母狼一家,母狼为了复仇开始处心积虑,准备杀害杜仲,而杜仲和母狗雪虎为了保护家人,开始和母狼抗争……母狼家死亡惨重,只剩山妖一狼,山妖为了复仇,千方百计当上了狼王,又准备新一轮的复仇。人,杜仲一家是大写的人,人格的写照,他们善良的性格获得白狗雪虎的帮忙,共同对抗母狼。杜仲勇敢,大胆,为村里消灭了恶狼,同时也获得雪虎的信任。菊秀同样善良,勇敢,同时热爱动物,是个有血有泪的人。
小磊勇敢,不畏困难,有男子汉的毅力,父亲死后独自担当家里的任务。杏儿天真可爱,热爱动物,也视雪虎为一名知己。狗,白狗雪虎一家具备所有狗的优点,勇敢,忠诚,骁勇善战。雪虎为了主人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勇敢和母狼作战,也为了主人牺牲了自己的子女。雪虎的行为就似古代岳飞为国家忠心耿耿。就像一对父母,为了家庭无条件付出,无条件给予。狼,母狼珍珍一家心狠手辣,手段卑鄙,为求复仇不惜牺牲自己的子女,和子女的所有,同时也利用子女的感情,到达目的。古时赵高便是如此,为求到达目的,牺牲任何人,任何物,只要自己幸福欢乐。当今社会也有许多人也是如此,指示人心隔肚皮,仅有在患难之时,才会看到谁是奸人,谁是知己。社会就似天狼,有人为了权力,利益战斗,有人为了子女,平安而战。
《狼》读后感 篇8
今天,我把《海狼》这本书读完了,当我读完前10章的时候,我觉得海狼非常可恶,像一个恶魔,怪不得他的船叫“恶魔号”呢。当我读到第12章的时候,我真想不到船上的水手和猎手居然和海狼一样残暴无比,我读到第16章的时候知道了,原来海上经常刮大风暴,导致小艇都被刮跑了,但是,好多小艇也都被找到了,之后,我把前22章都读完了,讲的是海上漂来了一个女人,叫莫德,还有一个四等机械师,三个加油工,它们都成了海狼的水手。而海狼喜欢莫德。后来,恶魔号遇到了自己的哥哥的船:马其顿号,但是我想不明白一件事,就是海浪的哥哥为什么要抢自己弟弟的财务呢?
海狼非常生气,决定绝地大反击,果然,他的反击计划成功了,弄到了好几辆小艇,但是凡·卫登和莫德并不像想呆在这个鬼地方于是,它们拿了一艘小艇和一些食物准备上路了,在船上它们迷迷糊糊的来到海豹的栖息地:求生岛(这是凡·卫登和莫德起的名字。)它们以为海狼不会再追来了,然而,一两个月后没想到恶魔号就在眼前。他以为海狼会把它们杀了,他上了船,而且是带着枪上去的,因为它们最怕的就是海狼了,上船后,它们发现海狼已经快不行了,直到第35章海狼去世了,凡·卫登用他对之前大副海葬礼的方法一样葬礼了海狼。虽然第35章很可怜,但是第36章是它们重见天日的时候。凡·卫登和莫德得救了,但是海狼却去世了。
这就是故事的内容。
《狼》读后感 篇9
《天狼》这本书的名字十分威风,有一种威严的气魄。整本书记录了狼、狗与人类之间发生的令人荡气回肠的故事。
我看书时,仿佛身临其境。我跟着“雪虎”一起在“鬼跳崖”意外见到失散多年的老主人后激动地哭。当它发现老主人变成一名罪犯,想从“鬼跳崖”逃跑时,身为警犬的它心境十分矛盾。但当狱警向老主人举起枪的时候,毫不犹豫的扑向狱警,甩掉了他手中的抢,和老主人一起冲出了监狱,我震惊了,没想到狗对老主人的感情竟这样深厚。当“雪虎”的孩子“小斑点”被雪虎误以为临阵脱逃咬下了“小斑点”的一只耳朵并赶走了他,我心里难过极了。当雪虎与独眼狼珍珍撕咬搏斗,眼看就要没命的时候,小斑点不知从什么地方冲了出来,用自己的生命救了妈妈。雪虎失声痛哭,我也跟着不由自主的流下了眼泪。我被“血杜鹃”与“侠客”狼犬之间相爱的感情所感动。这之间一个个离奇的故事使我入迷。狼犬、犬类与人类间的关系是那么复杂矛盾。它记载着一场战斗,一场搭上了无数条生命的战斗,一场几代狼与人之间恩怨的战斗。
造成这一切后果的,都是“仇”“恨”造成的,使动物与人结下恩怨冤冤相报何时了呀!而化解仇恨的仅有爱,就如同“血杜鹃”“和侠客”,本来是仇人,结果却结成了伴侣。白狗雪玉(虎)与独眼狼珍珍,独眼狼珍珍与人类,他们之间的关系注定是你死我活,你杀死我的母亲,我杀害你的命。你杀死我的儿子,我杀死你的孩子。一命还一命,最终,人类死了一位父亲,也是一位好猎手。,犬类只活了白脖和雪玉。而狼类,一心只想着复仇,最终却只剩下了山妖。山妖几经周折当上了狼王,并率领狼群攻击小村,最终留下的仅有人类、狼类、狗类的一堆白骨……。
那狼类与人类间的仇报了,狗类与狼类间的仇也报了,换来的却仅有一堆白骨,……爱!是多么的重要,它能把人与兽之间紧紧的联系起来,仇恨最终只能带来两败俱伤。让我们记住这个故事,时刻提醒自己,爱是永恒的!是最伟大的!
《狼》读后感 篇10
一看到“苍狼”二字,我就十分惊讶——这是写狼的书吧?既然是写狼,那不是要天天和狼生活在一起吗?那不是太可怕了?
事实证明,并非如此。描写的是一个摄制组想拍摄狼的一家的生活情景,将一窝狼送上一个小岛,并不断往小岛上运送各种动物,有猪、兔子、豪猪等等。摄制组想让狼在他们的安排下“演”出剧情,可由于他们对动物了解得太少,许多剧情没能按他们的设想上演,而动物在岛上反而自己演出了许多情节。
这个摄制组给动物们划定了一个方向,比如,要狼按着自己的路走。可他们低估了狼。狼并不会因为人类高大而屈服,也不会因为人类聪明而被驯服。它们非常反感人类,并不同意人们的安排。人们给狼许多食物,它们并不领情,狼想要自己、想要独立。那些人自以为自己的计划天衣无缝,认为自己给了狼极大的帮助与恩惠,可其实,他们是在破坏自然法则,破坏动物们的生存环境。
在作品结尾,狼离开了小岛,它们想离开小岛的约束,离开人类的约束。它们需要自由,其他动物也一样。这部作品在警示人类:不要再破坏自然环境,不要再伤害动物!人一直破坏自然环境,到头来就是毁灭自己,人类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这本书的作者金增豪说:“搁笔反顾,我常常能发现一些动物角色确是折射着人性的亮点和生命的光彩。”动物也是生命,它们也是有灵性的,它们和人类是平等的。给动物一片自由的天地!不要再伤害动物,不要再破坏自然环境!让我们为了和谐的家园、和谐的地球一起努力吧!
《狼》读后感 篇11
《叼狼》这本书光是题目就深深地吸引了我,我觉得它一定是我必读的一部作品。故事中的主人公是一只勇敢、机灵、优秀的猛犬。一切夸赞精明、优秀的形容词用在它身上一点都不为过。
而就是一只打着灯笼都找不着,不可多得的猛犬却被一户居住在草原上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人家得到了。不过,也就是因为这只猛犬生活在一户普通的人家,这只狗才可以从独自住在距离镇子约两三公里的一个破旧的蒙古包里居住的老人口中得到这个响亮而又雄壮的名字——特日克。并且在那里度过了它的大部分童年生活。在那个平常的村庄里,天生勇猛的特日克怎能掩埋于它的天赋呢。所以,特日克还没来到那个村庄多久便成为了那个村庄里所有狗的首领。也有一些体态威猛、生性好斗的狗向它挑战过,都被特日克的机敏、身手的敏捷一次次地击败并征服它们。不仅如此,它还是村庄里,不,是草原上第一只打败狼,并把狼叼回家的一只猛犬。
出于他惊人的天赋:它的故事被传到了猎人德子的耳朵里,便去芒来家讨要这头勇猛的猎犬,出于近亲关系,芒来的父亲把特日克交到了猎人德子居住的村庄,便杀死了两入村庄里的一一只野猪,再次表现它比其它猎狗要高一等的过人天赋。在猎人德子的培养下,特日克已经成了一头精明的猎狗,日日夜夜陪伴在德子的身边。可有一天德子死了,日克回到了村庄,回到了这个温暖而又陌生的家。回到达个村庄里没多久,村庄里闯入了一头野猪,特日克为了救下了苦来,牺牲了自己。
这个故事让我很感动,不知不觉竟流下了两行泪。生从未惧怕过谁,输给谁的特日克为了一个叫芒来的孩子永远的离去了。我相信!无论任何一个铁石心肠的人看完了这个故事都会为失去一头优秀的猎犬而感到可惜!更让人惊讶狗对人类的感情竟有这么深。这个故事让我永久难忘!并深深地刻在了我的脑海里!再见,特日克!让我们纪念这个有着特殊意义的故事,怀恋这只重情义的狗。
《狼》读后感 篇12
人性究竟有几个侧面?如何应对内在的矛盾体之间激烈的冲突?理智与情感,冷漠与热情,抽离旁观与全身心投入这种种灵魂的极端究竟要怎样调和才能坦然的自处而不必忍受心灵的煎熬呢?
赫尔曼·黑塞正是在《荒原狼》这部自传体小说中,通过大量的内心独白写照来向我们逐层剖析问题的内核。
现实生活中的我们,虽然远去了战争的阴影,生活在一个包容、丰富的社会环境下,但随着经济、科学的高速发展伴之以精神文化硕果的缓慢稳进,各种社会矛盾冲突仍愈发激化。
我们想保持本真赤诚,却不得不在职场上圆滑世故;我们渴望静下来享受心灵的交流,却不得不面对网络时代海量袭来的庞杂信息;我们想秉持精神、信仰、理想的追求,却不得不接受以金钱、名誉、地位作为衡量标准的普世价值观。
小说主人公最后在魔剧院的畅游中,顿悟到了一条出路——反复去体会生存的痛苦,将这场人生游戏玩得更好些,“总有一天会学会笑”!
《狼》读后感 篇13
动物也是有情感的,动物与人类情感的差别在于表达的方式不同。当海狮妈妈看到孩子落入虎鲸之口时会发出长长的、令人恐怖的尖叫声或令人恻隐的号啕声;海豚则会不遗余力地试图使自己停止呼吸的孩子苏醒过来;大象们则可能无力地低垂着和耷拉着耳朵,默立在死去的亲人身边,一站数天……
前段日子,我就读过类似这样的一篇文章,文中写了“旺财”(狗狼的名字)生下了五只狗崽子,其中一只狗崽子被“我”抱走,另外四只狗崽子被几个人骗去弄到饭店里吃了顿乳狗火锅。(哎,那四只狗崽子太可怜了,那几个人太残忍了!太贪吃了!)辛辛苦苦生下五个孩子,如今一个也不在身边,“旺财”一下子瘦了一圈。之后,“旺财”和“旺喜”(“我”抱来的那只狗崽子的名字)成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可是有一天,“旺喜”被车撞死了,随即,“旺财”抱着“旺喜”的尸体身亡了。啊,狗娘的母爱真是太伟大了!这时我又想起以前语文书上讲过的老羚羊为了小羚羊以后的生存,用生命作云梯的故事。不管是人还是动物,舔犊之情都永远是最让人牵挂的,你知道吗?
母爱的伟大、亲人的情感,并不只是一次催人的感动,而是每日的照顾,以及在牺牲中耗尽一生的意义。亲人对后代的不仅仅是惦记,也不仅仅是担心,而是一种不舍,是父母对儿女的念念不忘。
生命是如此的可贵,又是如此的脆弱,我感动,为动物们的亲情感动,为父母之爱的执着感动,也为父母之爱的无私感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