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孝通《乡土中国》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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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4笔记

请欣赏费孝通《乡土中国》读书笔记(精选8篇),由笔构网整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费孝通《乡土中国》读书笔记 篇1

初次听到费孝通这个名字是在大一的《文化学概论》课堂上,记得老师说费孝通写的作品有几本是相当出名的,比如《生育制度》《乡土中国》等,是我们社工专业学生都应该好好看读一下的课外书。于是,抱着对费孝通先生无比崇拜的敬意,我借来他写作的《乡土中国》一书,准备仔细阅读一下。

费孝通先生在书的开头,就为我们讲解什么是乡土本色。从书中我们可以找到费孝通先生的见解是: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乡下人离不开泥土,城里人说乡下人很土,其实是可以理解的。平时,一般听到城里人说"乡下人很土"时,我们作为乡下来的人总是会感觉城里人在藐视嘲笑乡下人,心里很不是滋味。但经费孝通先生一说,这"土"字用得好啊,我们乡下人离不开泥土,说我们"很土"或"土气"都是很正常的。因为我们乡下人和城里人本身就所处的地方和接受的教育程度不一样。之间有些城里人认识知道的东西我们乡下人却一点都不懂,也是不足为奇的。这不,在乡下不是有很多东西城里人也不认识知道吗?呵呵,大家在此扯平了,平等一致。

在"文字下乡"这一篇章里,费孝通先生一开始就说"乡下人在城里人眼睛里是“愚”的"。但往下,费孝通先生就举例说明这并不是乡下人就"愚"了,只是他们对对城里的新事物感到新奇,所以"在马路上听到背后汽车连续的按喇叭,慌了手脚,东避不是,西躲也不是";而城里人在乡下也有"愚"的地方,比如有人冒充内行把田里的包谷错叫为"麦子",也是相当滑稽可笑的。说到这,我认为从中有个礼貌的问题得讲。当乡下人不知道如何躲闪背后连续响喇叭的汽车时,"司机探出半个脑袋大骂“笨蛋”",而当城里人来乡下的人中有人冒充内行把田里的包谷错叫为麦子时,费孝通先生的乡下朋友却没有唾他/她一口"笨蛋",而是微微一笑。从中可以看出,乡下人在礼貌方面比城里人好多了,至少他们懂得在嘲笑或责备城里人时能用含蓄的语言表达出来,不像城里人那样锋芒毕露,容易直接伤人。接下来,费孝通先生就文字的功能和文字下乡的重要性作了详细说明。在此,我还得说上一句,我很赞同费孝通先生"识字不识字并非愚的标准"这种观点。"在课程上这些孩子(指城里孩子)样样比乡下孩子学得快,成绩好。"费孝通先生这是机会和环境的问题,城里孩子大多数课余时间都是用来学习,一般不能随便穿鞋袜下足;而乡下的孩子则不同,他们放学后可以在田野里随便跑来跑去抓蚱蜢。所以在抓蚱蜢时,城里孩子远远比不上乡下孩子,这也不足为奇了。文字的功能是传情达意,费孝通先生却指出"文字所能传的情,达的意是不完全的"这要在适合的环境下文字才能充分行使它传情达意的功能,所以"在利用文字时,我们要讲究文法,讲究艺术。"为了实现这个目的,文字下乡相当重要。

在"再论文字下乡"这一篇章中,费孝通先生接着说明文字在时间阻隔的情况下有说明不同,对于这一篇章,我理解得不是很好,我在此也多说不了。模模糊糊只知道在这个篇章所讲的文字下乡跟文化、词、语言、记忆等有关联,我说不清。

在"差序格局"这一篇章里,我初看到这一题目时,感到很迷惑不解,到底什么是"差序格局"呢?得仔细在下文找找才行。但是,我往下看来好久,都找不到"差序格局"的详细解释。"在乡村工作者看来,中国乡下佬最大的毛病是“私”"。呵呵,在这可有话说了,其实不止乡下人私,城里人也私啊,甚至有些可能比乡下人更私。这不,在文人笔里是中国威尼斯是苏州,作者却认为"天下没有比比苏州城里的水道更脏的了。"在接下来是内容中,费孝通先生讨论了私和公家的关系,以及这个社会和西洋社会的不同。费孝通先生认为,西洋社会的社会结构是团体格局,而中国社会的格局"不是一捆一捆扎清楚的柴,而是好像爸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中心。被圈子的波纹所推及的就发生联系。"由此,我们的社会可以或说很大也很小了,概念很模糊。而到底什么是"差序格局"费孝通先生只作出或多或少的比喻,没有详细概念。我是一名见识浅薄的学生,在这里也概括不出个什么所以然来,就在此打住算了。

在"维系着私人的道德"着一篇章里,费孝通先生说到,由于社会结构的差异引起了不同的道德观点,西洋社会里"个人的联系靠着一个共同的架子""道德的基本观念建筑在团体和个人的关系上,团体是个超于个人的“实在”,不是有形的东西。""我们如果要了解西洋的团体格局社会中的道德体系,决不能离开他们的宗教观念的来源,而且是支持行为规范的力量,是团体的象征。"而在中国,社会结构是从己向外推构成的,个人对别人的看法要由他和别人关系如何,比如别人贪脏时他会大骂那人的行为是怎么怎么的恶劣如何如何的不检举,但当自己的父亲甚至自己去贪脏时却认为这是"能干"的表现。孔子所提出的"仁",意思相当复杂,但有侧重于"克己复礼为仁"。不同的道德观念由于不同的社会结构产生了不同的形式。

在"家族"这一篇章里,费孝通先生先由"家庭"说起,他认为家庭的大小"不是在这社群所包括的人数上,而是在结构上。"接着,他说到了"家族",啊认为"小家族和大家族在结构原则上是相同的,不同的是在数量上、在大小上。"还有,他说到,"氏族是一个事业组织,再扩大就可以成为一个部落。氏族和部落赋有政治、经济、宗教等复杂的功能。我们的家也正是这样。""在西洋家庭团体中夫妇是主轴,但我们家庭的主轴是在父子之间,在婆媳之间,夫妇成了配轴。女子有“三从四德”的标准,亲子间讲究负责和服从。"

在"男女有别"这一篇章里,费孝通先生说到男女有别产生于各自不同的生理结构和心理。"感情定向"一词是费孝通先生用来指一个人发展感情的方向。"稳定社会关系的力量不是感情,而是理解。"他还认为"乡土社会是亚普罗式的,而现代社会是浮士德式的。""男女生理上的分化是为了生育,生育却规定了男女的结合。"因此,乡土社会是男女有别的,也是稳定的社会。

在"礼治秩序"这一篇章里,费孝通先生主要讲了"礼治"和"人治""法治"的区别,他说"法治"其实也离不开人,人治和法治的区别不在"人"和"法"这两个字上,而是在维持秩序时所用的力量,所根据的规范的性质。乡土社会是"礼治"的社会,礼不一定就文明、慈善、也可能很残酷。比如在印度丈夫死后妻
子得在葬礼里被别人用火烧死;在缅甸有些地方完成成年礼要杀几个人回来等等。乡土社会安于重迁的特点,决定了传统经验是相当有用的。礼治在乡土社会中具有很大的特点。

在"无讼"这一篇章里,我很迷惑,费孝通先生为什么要以这个题目为名。我读完全篇,倒是老看到费孝通先生在说乡间不同时期的诉讼形式,由乡里诉讼到打官司,无疑是在讲以前的诉讼形式和现在打官司有何不同嘛,怎么可以说"无讼"呢?我真是不解了。以前乡里的诉讼用道德即可解决问题,审

判结果都符合乡里规矩,但现在有些人凭借着对法律的了解却在官司法庭上玩起了把戏,确实可悲啊。我希望我国的法律越来越完善。

在"无为政治"这一篇章里,费孝通先生主要论述了两种不同权力:横暴权力和同意权力。它们产生的缘由和表现。所谓横暴权力就是上级利用自己的权力以他们的意志去驱使被支配者的行动。而所谓的同意权力就是个人得服从大众的安排做事。由于一方的某种权力过剩引诱了另一方来争取就产生了横暴权力。如广西瑶山常见汉人侵占瑶人的土地,却并不征服瑶人来做奴隶,是由于汉人人口多土地少的原因造成的。而在天高皇帝远的乡下,大多事情都是通过同意权力解决的。

在"长老统治"这一篇章里,费孝通先生主要讲解了教化在乡土社会中所起的重要作用。通过教化的手段,年轻一辈懂得尊重年长一辈,同时年长一辈也在向年轻一辈学习,横暴权力和同意权力在此都有了更进一步的解说,正是一代传一代的教化延续,乡土社会得以稳定发展。

在"血缘和地缘"这一篇章里,费孝通先生重点解说了什么是血缘和地,血缘和地缘的关系、表现、功能。他用自己作为例子,说明"血缘性的地缘更是显著",如果一个人没有直接的地缘关系,不管他走到哪里,并在那住上了多少年,人家都会用"新客""客边""外村人"等来称呼他。从文字可以知道,在乡土社会里,血缘和地缘有着无法分割的关系,二者相辅相成、相互制约。

在"实名的分离"这一篇章里,费孝通先生乡土社会和现代社会相比较时是静止的,"但是事实上完全静止的社会是不存在的,乡土社会不过比现代社会变动得慢而已。"然后他说到正是社会的变动,或快或慢,在不同的社会变动中,如果社会的变动速度变得快,长老权力也随着缩小。不同国家社会结构的变化,相互之间进行沟通交流就要采用不同的工具、方式和手段。在环境变动的过程中,"文化英雄"随之产生,只有这样才能够引领国家更好的进步,而这些领导们使用的就是"时势权力"。这些能使用"时势权力"的"领导的阶层如果能追的上社会变迁的速率,这社会也可以避免因社会变迁而发生的混乱。"否则,该社会就会混乱不堪。但是社会如果加速的变动,注释式的变动方式就可以引起实名之间发生极大的分离。这就是该篇章所要讲的实名的分离了。

在"从欲望到需要"这一篇章里,费孝通先生说到"在乡土社会人可以靠欲望去行事,而在现代社会中欲望并不能作为人们的行为的指导了,发生“需要”,因之有“计划”"。他认为人的计划是不自觉的,欲望产生了"要",为了满足"要",人的行为就由欲望控制了,当人的行为变成自觉的,那就是需要了,这也是社会进步的标志。费孝通先生说:"从欲望到需要是社会变迁中一个很重要的里程碑。"这句话很经典,在此我想表达的意思也正是如此。

到此,我已经把费孝通先生写的这本《乡土中国》大概的看了一遍,并从每个篇章中摘抄了一些费孝通先生的原话,加上我的个人观点和想法。通观全书,我认为费孝通先生是一个搞文学很谦逊的人,这从他在"后记"里说自己写作这本《乡土中国》算不得是定稿,也不能说是完稿,只是一段尝试的记录罢了"可以看出。还有,我认为他不愧是一位很好的良师益友,他写作的文章多用熟语,时常把自己和农村联系在一起,意思通俗易懂,清晰明了。也作为农村孩子的我,读起他的书来感觉相当亲切,作为一个著名的文人,他没有丝毫抬高自己的身份架子去教育他人,我认为这一点是相当可贵的,也是让我感到相当佩服的。

费孝通《乡土中国》读书笔记 篇2

这是一本深入中国农村的一本著作,这里讲的乡土中国,并不是具体的中国社会的素描,内容只就农村而言。虽然如此,但中国上千年来的压迫封建思想并非短短几十年就能从我们的血液中消失的。即使在今日的城市,也依旧有着乡土的特性。因而从农村着手描述,更能反应出原汁原味的中国。

本书从乡土本色、文字下乡、再论文字下乡、差序格局,维系着私人的道德、家庭、男女有别、礼治秩序、无讼、无为政治、长老政治、地缘与血缘、名实的分离,从欲望到需要等方面展开叙述。我们中国乡土社会表现的熟人社会特征,在差序格局下的亲疏关系,在儒家社教的文化传导下,活生生的向世人展示出中国社会的整个面貌。在《乡土中国》一书中,费老从普通乡下人的土气入笔,一反常人对土气这个词的藐视,称赞“土”字用的精当,因为中国传统社会的小农经济依靠的正是土地。也正是因为有了土的滋养,才有“面朝黄土背朝天”的传统农业,才有了聚村而居、与世无争的传统生活,才有了中国人生生不息的传统文化根源。这种乡土独有的气息蕴含着一股浓厚的人文气息,也是乡村独有的气息。乡土社会的本质不是别的,而正是这种“土气”。此等的精辟见地,如果没有一种流淌在灵魂深处的传统文化意识和乡土中国情绪,恐怕是难抒发出来的。

《乡土中国》所透露的正是这种对本民族文化的认识,或者说是对传统文化的社会学层面的解析。从《乡土中国》到《再论文字下乡》,都是在谈论民族历史、文化对个人根深蒂固的影响。差序格局更为深远的影响仍然是对中国人行为方式、道德观念的传统导向,“公私不分”,“私人道德”盛行,在现代化的今天也不能完全理解。而这对于市场经济的发展,现代化的转型,无疑是起着消极的作用。

大家小书,获益匪浅。同时,这本书对我来说也难以“有感”,更多的是获取知识,通过费孝通先生的引导进入中国社会现象的内心,找寻到一些难以理解的`现象,背后是怎样一种文化传统。

用差序格局的概念来解释“公”与“私”的界限问题,解决了一些曾有的困惑。度娘解释的词条其实并不明晰,只有读过完整的论述才能真正了解它在说什么。这种富有弹性的伸缩关系网络,可以跟随境况来判断公私,夺定取舍,看来有趣,实际也是如此。费老也一针见血地指出了,如果说西方是“个人主义”,文化传统里有平等与宪法的观念,那么我们则是“自我主义”,一切价值都是以“己”作为中心的主义,想来有时对待自己与他人的双重标准大致就是这样的一种自我主义作祟。

与父母长辈的观念之争也能找到一些合理的说法。过去的家族承担着政治、经济、宗教等多重复杂的功能,不仅生育一则,大家族是荣辱与共兴衰并在的。因此在教化之中,孝就是“无违”,在长老的经验下循规蹈矩延绵香火。文化与政治的区别在这里是这样:“凡是被社会不成问题地加以接受的规范,是文化性的;当一个社会还没有共同接受一套规范,各种意见纷呈,求取临时解决办法的活动是政治。文化的基础必须是同意的,但文化对于社会的新分子是强制的,是一种教化过程。”因此在如今社会剧烈变迁的时代之中很多东西留存着,很多坍塌了,也有很多在过去与现在之间分裂地挣扎着。所以也不能太贪心,借用一句网络流行语做个自我批评,不能一边向往着西方的自由,一边眷恋着传统的关怀。

一本值得一读又读的书。

费孝通《乡土中国》读书笔记 篇3

《乡土中国》是费孝通老先生根据解放前夕中国社会现实状况在上世纪四十年代所完成的着作。书中详细阐述了费老在深入中国乡村社会后,于基层中洞悉的彼时中国的社会特点。费老在书中从政治,如无为政治、长老统治;经济,如乡土本色、血缘和地缘;文化,如文字下乡、家庭、男女有别等方面进行说明。虽然很多写实的描述早已时过境迁,不适用于如今高速发展的社会,但它对当今学者对那个时候的社会状况的研究仍然有着巨大值,也对当代中国社会发展有着重大的借鉴意义。

费老首先在第一篇的乡土本色中引出他对于“乡土”的概念——社会基层的乡土性,土是指泥土、是乡里人谋生的工具。“以农为生的人,世代定居是常态,迁移是变态”,费老写得好,这是因为他们世世代代都囿在土地上、耕种活动的分工程度也浅得很,可以自己自足的人们自然是流动性小、社会变迁速率小。我认为,从全书来看,费老的乡土社会从某种程度上说应该就是我们的传统社会。上千年的封建社会中,小农经济一直是我们的经济形态,生产力的发展是缓慢的,传统是一种不易被打破的东西,所以我们有着农业的本性。在这种慢节奏的生活中,我们周围都是熟悉的人,完全不需要去耗费时间精力来适应陌生的“新面孔”。生活上的固定性使得我们产生了活动范围的限制性,形成了稳定封闭的邻里关系。熟人相见就打声招呼,法律、合同什么的是面对陌生人时才会有的,所以乡土中国才不是个法制社会,我们“生于斯,长于斯”。

而对于现在,许多原本世代以务农为生的家庭里的年轻人甚至父辈母辈放弃家乡里的土地,涌进城市务工。这不得不说是社会发展而形成的结果,表面上似乎他们应该会得到与城里人平等的待遇。但也正是由于上千年沿承下来的传统,他们是基层社会里的人们,与城里人似乎显得“格格不入”。所以在今天,他们与城里人还是不一样的,他们的权益在一定程度上得不到维护,他们的生活得不到保障,我们的社会并未成为一个真正的法制社会!

在文字下乡中,费老则是选择了现身说法。很多人认为乡下人“愚”,但是费老认为不应该这么说,乡下人不是智力上笨,只是知识上不足,更确切的说是知识结构不一样,他们的知识足以应付他们自己的生活,而对于城市的文明生活自然不甚了了。这种不了解就像城里人分辨不了麦子和包谷、不会下河摸鱼、不会猴子上树一样,没有什么值得取笑的。()之前也说到,乡土社会是熟人的社会、是“面对面的社会”,各家各户独立自己、见面也只用打招呼而已,语言是足以解决他们的一切问题的。这样想来,文字对他们来说就并不是必要的了。推行“文字下乡”于费老看来,似乎有些“削足适履”了。但在这推行过程中,我们要找对方式,文字是文明的象征,是社会现代化的重要标志,因此,费老并非反对推行。我认为,这也正是与现在重视教育的原因如出一辙,社会在进步,教育强国。越来越多的人认为读书是他们的“出路”,一间间乡村的希望小学正在被盖起。费老得出这些认识正是来自于他在乡间生活的经历,这也正是他所推崇的“田间考察”的研究方式,也是注重实践经验的“实证主义”的重要体现。

差序格局中,费老指出“私”的毛病在中国比愚和病更普遍,于是生出许多贪官,滋生许多贪脏无能的问题,并以此引出中国社会结构的格局——“好像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的.差序格局。人是社会关系的总和,在这格局中,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的圈子的中心,波纹所推及的就发生社会联系。这就涉及到中国传统中的人伦,“人和人所构成的网络中的纲纪,就是一个差序,也就是伦”、“伦是有差等的次序”。在这种格局中,公和私是相对而言的,就看站在哪个角度去看。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不同的社会结构格局导致不同的道德观念。这也是西方社会“团体格局”与我们社会相区别的原因。“差序格局”这一概念也是由费老提出来的,并逐渐被国际学者所承认接受。

家族这一章中,有人说乡土社会也包含着团体,比如家。其实就社会结构的格局而言,西方社会与乡土社会内部都有团体式的社群,也都有差序式的网络,但就其主要形式而言,西方社会强烈地呈现为一种团体格局,乡土社会强烈地呈现为一种差序格局,这个只是取决于不同的侧重点。东西方都有的“家”,在结构和功能上也有很大的区别,这反映出社会格局的不同所导致的差异。

在西洋,“亲子指结构,生育是功能”、“主要的是生育儿女”、“西洋家庭里夫妇是主轴,两性之间的情感是凝合的力量,夫妇共同经营生育事务”、“子女成年即离开……不在家庭的功能分区里”费老如是说。而在中国,“家是一个事业组织”、“主轴是在父子之间,在婆媳之间”、“是纵的,不是横的”、“夫妇成了配轴”。

乡土社会的家庭呈现出比较强的差序格局特性。家庭成员不限于亲子,可以依需要而以父系原则沿亲属差序向外扩大。人类学称这种根据单系亲属原则组成的社群为氏族,乡土社会的家在结构上就是氏族,称为家族。除生育外,家族可担负政治、经济、宗教等功能。家族必须是绵续性的,因为政治、经济、宗教等事务是绵续性的,所以家族不因个人的成长或死亡而分裂或结束。这种除生育之外的绵续性事业社群凝合的基础不是两性情感,而是家族事业的需求。“中西家庭在结构与功能上的这种差异,使得中国人在家庭情感上尤其是在两性情感间有着矜持与保留”,女性于传统中被教导相夫教子、三从四德,绵续性的事业社群决定了这一切。

在男女有别这一章中,费老提到西洋有两种文化模式,一是阿波罗式的,一是浮士德式的。前者认为宇宙有一个超自然超人力的秩序,人只能接受它,维持它。天堂遗失了,黄金时代过去了,这是西方古典的精神。后者认为冲突是存在的基础,生命是阻碍的克服。没有了阻碍,生命也就失去了意义。他们把前途看成没有尽头的创造过程,不断地在变。费老认为乡村社会属于前者,现代社会属于后者。

对于浮士德式的文化模式,我认为可以理解为一种人生观,“生命是障碍的克服”,愈多,生命也愈顽强,生活的意义也愈深。其中隐藏的结论就是生命的意义在于过程而非结果,因为生即使,每一天的生只是向死更迈进了一步。进而推论,我们不是要得到更多而是要经历更多,这就是存在主义者加缪的观点——不是生活得更好,而是生活得更多。

乡土社会中是没有这些的。在我看来,柏拉图认为现实世界只不过是对理想中的世界的拙劣模仿,还有圣经中对于原罪的解释,都是前一种模式的表现;费老说“乡土社会所求的是稳定”“是阿波罗式的”。男女授受不亲是“男女只在行为上按着一定的规则经营分工合作的经济和生育事业”。女性似乎于“天然中”就处在一个弱势的地位上,其主要责任是家事,做得好了,你是“贤内助”,做得不好便随时面临休妻的可能。更往前了说,男性可以三妻四妾,“不爱江山爱美人”的男性会遭众人鄙弃;女性必须从一而终,年纪轻轻成为遗孀你也必须守着寡才配能上一块贞节牌坊,否则就是“浸猪笼”还要背着难听骂名的下场。夫妻间的婚姻关系往往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这对在婚前甚少交集的男女双方便只能于婚后“渐渐生情”。但那时的男子终究以事业为重,男女甚至只能维系着两性及婚姻关系。娶得娇妻是为“延续香火、传宗接代”,女子只能是下得了厨房却上不了厅堂的。我认为,乡土社会的婚姻关系较那时已经是个巨大的进步了,尽管女性仍然是“拿不出手的”,依旧以辅的身份出现。而在现代社会中女性的话语权越来越多,越来越追求着与男性平等的地位,有的甚至成为女强人:独当一面,比男性更为出色。并且现代社会中,越来越多的女性甚至不愿生育,丁克家族的产生从某种程度上不得不说是男性与这类女性妥协的结果。尽管这种选择是自由的,但这种行为后果还是令很多人所不能接受的,从这方面说来,这种进步又是好是坏呢?

费老说“家庭是以同性为主、异性为辅的单系组合”,“男女有别的界限使中国传统的感情定向于同性方面去发展”。我认为这是有道理的,同性恋虽然大部分是先天的,但后天过多地与同性接触或环境影响,也是有可能的,我的同学中就有这样的情况。

在无讼中,“行为者对于这些规则从小就熟习,不问理由而认为是当然的。长期的教育已把外在的规则化为了内在的习惯。”这句话让我想起了中国当代的教育,创新意识在一定层面上是这个时代所缺少的,很多学生们在高考这个独木桥面前被转化成了一个个的做题机器,理论与实践在某种程度上是脱节的。但庆幸这一问题已被越来越多的人所认识到。

在血缘与地缘中,“血缘所决定的社会地位不容个人选择”,“只要你接受了这原则”,而括号里的“我们有谁曾认真地怀疑过这事实?我们又有谁曾向为这原则探讨过存在的理由?”费老是不否认在乡土社会里,血缘决定着你的出身地位,但在这其中又隐隐含着一种“王侯将相宁有种乎”的声讨。如陈胜、吴广,都有揭竿而起之时,这一切又都是传统使然。

名实中,很多结果都是你做这些事情时附带而来的,是当初做这些事情时所未料想到的,而这些后果又真实地发生了并且又碰巧地对社会的发展起到了正面的积极作用。

整本书中,费老前后结合,乡村的即是传统的,而他也在一直围绕着这个话题展开讨论,经典而又准确,于细微中用最朴实的语言把他所经历的乡土社会展现出来。颇有感触的是他在重刊序言里说到的——教师的任务主要是在引导学生敢于向未知的领域进军。是的,而不仅仅只是传道授业。费老想借乡土中国这不成熟的果实所展现给我们的一往无前的探索的劲道,也确实是值得我们观摩和学习的。

费孝通《乡土中国》读书笔记 篇4

“中国的社会是乡土性的”费孝通先生在《乡土中国》中如是说,可当今的中国社会我们又该如何去定位它?现代化抑或如先生所讲的乡土?

当然先生所讨论的并不是具体的中国社会的描述,而是包含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体系,是站在历史社会发展的大方面来考虑的,但我只从中截取一个角度来微观地剖析中国的现状,这也是《乡土中国》让我感触最深的地方。

从中国社会的演化来看,现代中国社会是由原始社会、农业社会所一步步演化而来的,人们沿河而居、以土为生,饱含了历史的乡土味。从中国的社会主体来看,以耕地劳作的农民居多,而所谓的城市只不过是由那些富裕的乡村所孕育而来,而城里人只是城市所制造出来的产物。所以说中国社会基层是乡土性的,中国是一个散发着乡土气息的国度,不管历史如何前进,也不管社会如何发展,中国的社会根基是不会动摇的。但从中国目前的现实来看,似乎基层性早已被风沙掩埋,面目全非,而现代社会所给予我们只是一个假面具。

无疑中国社会的基层是那些所谓的乡里人,但同时乡里人也是中国社会的弱势群体。城里人叫他们土包子,乡巴佬,没错,他们的确土,“面朝黄土背朝天”但是在乡下,“土”却是他们的命根,是他们活下去的出路。而且世世代代都在重复这样的路,但也正是所谓的“土”养活了中国一代又一代的子民,包括那些城里人,是的,他们不用整日与土为伴,但如果没有乡里人在土里的辛勤劳作,又何以供给他们粮食、衣物?这些人又何以为生?

似乎历史是这样演进的。

不知从何时起,城里一天天富了,人们住进了洋楼,开着豪华的轿车,出入娱乐场所。甚至财富的黑手伸到了乡里,于是,乡里不再平静了,在大片的土地上建起了楼宇和工厂,机器肆无忌惮地在这片曾经平静的土地上开始了新的征服,就像它们曾经征服城市一样。紧接着乡里人的心也开始不平静了,为什么他们可以享受那样的生活,我们却要在呆在乡下与鸡鸭禽兽为伴,乡里人开始憧憬城里人生活了。

也不知何时起,乡里人开始背井离乡,到城里去寻找所谓的幸福了,一个个还是乐呵呵的走出去的。但城里真的就有他们想的那么好吗?城市真的能像乡里一样收容他们吗?

就像费孝通先生所说的,“这些宣泄外出的人,像是从老树上被风吹出去的种子,找到土地的生存了,又形成一个小小的家族殖民地,找不到土地的也就在各式各样的命运下被淘汰了,或是“发迹了”。这就是一代代人眼中所谓的“幸福”,但到底幸不幸福,或许只有那些离开的人自己懂。

是的,异乡的日子并不好过,进了城里,他们被叫做农民工,他们的.孩子成了留守儿童,有了所谓的民工潮、廉租房。他们就像被城市遗弃的孩子,是永远的流浪者。城里的人笑他们是土包子、文盲,笑他们满脚狗屎,笑他们只知道出卖自己的劳动力,笑他们永远干着最低贱的活、住着最简陋的民工宿舍,听见了吗?城市里到处都是笑声……

酒吧舞厅里充斥的是早已不再纯真的乡村姑娘,此时她们充当了一个很矛盾的角色,就像黑夜里的幽灵一样,漂浮在都市的夜空,夜更加糜烂了。贞洁、尊严、人格终于在满是铜臭味的气息中几经沉浮后重重地落在地上,又被人踩来踩去,沉重的再也拾不起了。她们曾经怀着美好的梦来到了城里,又在这里残忍地把自己曾经的梦活生生地踩死在脚下,然后变成了城市的傀儡,在满是烟酒味的僵尸屋一点点葬送着自己的青春,续写着城市的繁华。

钢筋水泥的工地上,有这样的一群人还在忙碌着。大楼还是一座座空虚的骨架,瘦的像建设他们的人一样,为了建设这样的堡垒,乡里人爬得很高,那是他们在乡里从未奢望过的高度,但他们却从来没有快乐过,他们的心从来没有被暖热过,就像这冰冷的骨架一样。抬头望去,这些人就像一群可怜的蜗牛一样,在一座叫城市的高楼上努力地向上爬,虽说蜗牛爬到金字塔的顶峰,他的视野就和苍鹰一样广阔,但他们本不属于天空,他们是要回去的,回到

费孝通《乡土中国》读书笔记 篇5

读完这本《乡土中国》,感触颇多。

这本书虽然是社会学入门级读物,却有着深厚的理论素养作为支撑;通俗易懂的语言,加上乡土浓浓的气息,没有了让人忘而却步的拗口难懂的理论术语,读后确有万条万缕了然在胸的豁然开朗感。

作者是大师级人物费孝通先生,书中提出了有关中国社会——乡土社会的——的一些基本特点、基本概念,譬如所谓的乡土社会是一个熟人社会,熟人社会中没有法律产生的条件;乡土社会的礼治、长老统治等等特点。……对于我这个刚刚对社会学发生兴趣的初学者来说,起到了很好的.启蒙作用。

说实话,这本书虽然通俗易懂,但是自己真正理解书中的实质内涵的东西则并不是那么多。这本书一开始读起来感觉十分的亲切,因为自己就是从乡村中出来的人,对乡村本来就有一种热爱之情;但是不同的是,费孝通先生则通过理论层次的写作手法和研究方法将乡村社会结构展现在我们的眼前,这确实是费孝通先生的独到之处,是值得我们学习的,还有就是里面通俗易懂的语言,跟霍金的《时间简史》貌似有很多的相同之处!

这本书引起了我其他几个方面的思考:

1、《乡土中国》的实质是什么?

2、费孝通先生本人及其其他学术成果有哪些,以及哪些东西怎么样?

3、自己应该怎么学习社会学这门课?

4、社会学这门课到底包括哪些方面?它和其他社会科学有什么关系?

5、如何将自己学到的知识运用到实际中去,理论和实践相结合,也能够产生出若干部有影响力的学术著作?

以上这些问题都是值得自己去研究的一些问题!

费孝通《乡土中国》读书笔记 篇6

花了二十来天才看完这本《乡土中国》,而也是这本书,让我对自己的阅读量和阅读方式产生了一定的反思。今天这次写读后感,可能更多地却在对自己读书上的反思了。

无论怎样,还是先得说正题。《乡土中国》这本书是值得并且需要读第二遍甚至第三遍的。我习惯读一本书的时候先了解作者作这本书的年代和时代背景,我认为,无论什么样的作者,在写书的时候,其背景对其影响一定是很重要的,这本书,是费孝通先生根据自己在抗日战争期间的研究成果发表在当时的期刊报纸上的小文章所综合的,时代背景是处于极度艰难的抗战时期。而也恰巧是研究之艰难,信息流通之不便,也使得费孝通先生的研究结果具有很鲜明的个人特点和创新的视角。费孝通先生研究的对象是中国社会,他所著《乡土中国》,估计中国已经没有什么时候能够比起那个时代更乡土的了。

《乡土中国》一书还是比较全面的讲述了中国乡土社会的方方面面的。费孝通先生言之“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这一总结,加之后面的各项阐述,很具有总结性。不仅在那个年代,即便是现在,所谓的现代化已经得到一定发展了,我认为,中国社会乡土性的烙印还是很深的,现在的内陆地带,现在的农村,还是有很多保持着一贯的乡土性。

而中国人的很多性格也是乡土性而造成的。

人制与法制,究竟哪种更适合?社会主要依靠道德还是依靠法律?想必很多人觉得该依靠法制,但是对于主要依靠道德还是依靠法律这一点上肯定会有很多争辩。费孝通先生指出,中国的社会是一个“无讼”的社会。比之于西洋几乎可以用诉讼解决所有问题,中国社会是很少想到用打官司的方式解决问题的。西洋遇事,可能很快想到诉讼,而中国人却往往只会在其他所有办法解决不了的情况下才会去打官司。因为,在西洋人看来,打官司是一种很好的解决方式,而为被告为原告也都很可以理解,成为被告的不一定会受到道德上的谴责。中国就不一样了,即便是在现在,打官司的被告基本首先就会给人以坏形象的印象,很多时候都会受到很多谴责的,而原告也不一定好运,人们也可能会说“破大点事就打官司,难道没有别的解决方式了吗?”。

中国司法制度的推行不力,不仅仅是因为腐败和权钱当政的原因,也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与已经保持了几千年的乡土“礼治秩序”的冲突的。譬如说,妻子与外人通奸被丈夫发现,丈夫动手打了奸夫,最后法律判过来,无法给奸夫和妻子以任何处罚,却可以拘留甚至刑罚于丈夫,但是以所有人的道德和“礼治秩序”的处理方式,丈夫打人是无可厚非的,妻子和奸夫会受到惩罚和谴责,丈夫却没事,两种方式结果截然相反。作为旁观者,你是如何看的呢?群众的看法和抉择就会直接决定最后选择的社会秩序的方式,所以法制的推行阻力重重,社会原因是占很大比重的。

文字的下乡可能对于我们现在几乎扫除了所有文盲的社会已经很难体会,但是放诸于解放前的几乎纯农村的社会确实有很多耐人回味的地方。城里人说乡下人土,不识字,说乡下人笨,费孝通先生认为乡下人不识字不是因为学不会,而是因为他们当时的社会生活不需要用到太多文字,不识字也无妨,所以自然不回去学太多,而不是因为笨而不识字的。这一点我相信是肯定无可辩驳的,当初全国恢复高考的时候,农村孩子在读书方面就从来没有落后过城里孩子。而现在,城乡教育基础差别如此之大的时候,农村孩子依然可以学得很好,说乡下人笨的说法是无法站住脚的。

我想,这本书看完之后,我应该要反思一下读书方式了,不去对于每一本书都求之一定程度的甚解,现在这个阶段就应该广泛涉猎,“好读书不求甚解”,待到需要认真的做研究时,再去甚解便可。

费孝通《乡土中国》读书笔记 篇7

花了二十来天才看完这本《乡土中国》,而也是这本书,让我对自己的阅读量和阅读方式产生了一定的反思。今天这次写读后感,可能更多地却在对自己读书上的反思了。

无论怎样,还是先得说正题。《乡土中国》这本书是值得并且需要读第二遍甚至第三遍的。我习惯读一本书的时候先了解作者作这本书的年代和时代背景,我认为,无论什么样的作者,在写书的时候,其背景对其影响一定是很重要的,这本书,是费孝通先生根据自己在抗日战争期间的研究成果发表在当时的期刊报纸上的小文章所综合的,时代背景是处于极度艰难的抗战时期。而也恰巧是研究之艰难,信息流通之不便,也使得费孝通先生的研究结果具有很鲜明的个人特点和创新的视角。费孝通先生研究的对象是中国社会,他所著《乡土中国》,估计中国已经没有什么时候能够比起那个时代更乡土的了。

《乡土中国》一书还是比较全面的讲述了中国乡土社会的方方面面的。费孝通先生言之“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这一总结,加之后面的各项阐述,很具有总结性。不仅在那个年代,即便是现在,所谓的现代化已经得到一定发展了,我认为,中国社会乡土性的烙印还是很深的,现在的内陆地带,现在的农村,还是有很多保持着一贯的乡土性。

而中国人的很多性格也是乡土性而造成的。

人制与法制,究竟哪种更适合?社会主要依靠道德还是依靠法律?想必很多人觉得该依靠法制,但是对于主要依靠道德还是依靠法律这一点上肯定会有很多争辩。费孝通先生指出,中国的社会是一个“无讼”的社会。比之于西洋几乎可以用诉讼解决所有问题,中国社会是很少想到用打官司的方式解决问题的。西洋遇事,可能很快想到诉讼,而中国人却往往只会在其他所有办法解决不了的情况下才会去打官司。因为,在西洋人看来,打官司是一种很好的解决方式,而为被告为原告也都很可以理解,成为被告的不一定会受到道德上的谴责。中国就不一样了,即便是在现在,打官司的`被告基本首先就会给人以坏形象的印象,很多时候都会受到很多谴责的,而原告也不一定好运,人们也可能会说“破大点事就打官司,难道没有别的解决方式了吗?”。

中国司法制度的推行不力,不仅仅是因为腐败和权钱当政的原因,也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与已经保持了几千年的乡土“礼治秩序”的冲突的。譬如说,妻子与外人通奸被丈夫发现,丈夫动手打了奸夫,最后法律判过来,无法给奸夫和妻子以任何处罚,却可以拘留甚至刑罚于丈夫,但是以所有人的道德和“礼治秩序”的处理方式,丈夫打人是无可厚非的,妻子和奸夫会受到惩罚和谴责,丈夫却没事,两种方式结果截然相反。作为旁观者,你是如何看的呢?群众的看法和抉择就会直接决定最后选择的社会秩序的方式,所以法制的推行阻力重重,社会原因是占很大比重的。

文字的下乡可能对于我们现在几乎扫除了所有文盲的社会已经很难体会,但是放诸于解放前的几乎纯农村的社会确实有很多耐人回味的地方。城里人说乡下人土,不识字,说乡下人笨,费孝通先生认为乡下人不识字不是因为学不会,而是因为他们当时的社会生活不需要用到太多文字,不识字也无妨,所以自然不回去学太多,而不是因为笨而不识字的。这一点我相信是肯定无可辩驳的,当初全国恢复高考的时候,农村孩子在读书方面就从来没有落后过城里孩子。而现在,城乡教育基础差别如此之大的时候,农村孩子依然可以学得很好,说乡下人笨的说法是无法站住脚的。

我想,这本书看完之后,我应该要反思一下读书方式了,不去对于每一本书都求之一定程度的甚解,现在这个阶段就应该广泛涉猎,“好读书不求甚解”,待到需要认真的做研究时,再去甚解便可。

费孝通《乡土中国》读书笔记 篇8

费孝通先生在《乡土中国》一书中说: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业自然就离不开土地,而农业就离不开农民本身,农民就是作为社会的基层。而在一般情况下,农民通常都被看做是土头土脑的乡下人,而中国的基层就是由这部分人构成的。

我国的封建社会是以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为经济基础的。农耕文明是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这就奠定了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文化基础。土地对于农民来说是相当宝贵的,因为那是他们生长,生存,发展的地方。农民的生活离不开土地,自古以来,农业的发展是在土地的基础上,农民播种,耕田等都是要依靠土地。

尽管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现在有些农产品的养殖可以离开土地而生长,实现无土培植,但这些技术受到一定的环境和文化的制约,在目前来看,这种技术是不能得到广泛使用。这是因为目前中国的农民的文化水平比较低,对于这些高新技术的使用是不太可能的,同时,在中国的历史上,农业是离不开土地,这种想法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乡下人对于农业的无土培植。

由此可见,土地对于中国社会的重要意义。

对于城市里的人,他们总认为乡下人是土头土脑的,“乡下人”是一种蕴含藐视的意义。但乡下人土气,并只是城里人对于他们的看低。“土”字形象生动的描绘了乡下人生活的基础。他们的生活离不开土地,书中提到作者的老师记史禄国先生曾经告诉过他,远在西伯利亚,中国人住下了,不管天气如何,还是要下些种子,试试看能不能种地。也就是说,中华民族的文化和发展使和土地分不开的。这就是作者说乡土中国的原因之一。

乡下人通常都会被城里人评价为愚,但人是否是真的愚,与他们的出身于乡下无关。就好比作为乡下人,他们对于农产品的生产过程可以说是相当了解的,而作为城里人,他们对于农产品是一知半解的,那么从这方面来讲,城里人又是否是愚呢。而乡下人到城里的`时候,对于城里的一切都感到陌生,有如红楼梦中的刘奶奶进大观园,被众人观看或嗤笑为,那从这里看,乡下人又是否为愚呢。其实很多时候,我们认为别人愚,是因为别人在某些方面缺少知识。但这并不代表他们没有没有学习的能力,他们只是缺少知识而并没有缺少学习知识的能力。

我们不能从片面的角度来判断别人的本质,而应从本质上去看待别人。乡下人又乡下人的特色,城里人有城里人的特色,若取人之短比己之长,那么结果永远都是对自己有利。在“文字下乡”一文中,作者指出乡土社会是一个熟人社会,乡民们生活在一个狭小的范围里,人们在生活上与互相合作的人都是天天见面的。

这就意味着人与人之间是直接接触的。而文字是人与人之间间接接触的工具,也就是说在乡土社会这一熟人社会中,“文字”处于一种非必要状态。这与文字的不完善表达作用有关。人们喜于用语言来交流和表达,而文字下乡必定会受到一定的阻碍。

文字作为一种知识和经验的传播媒介,要再乡土社会中得到广泛使用,就必定要使文字渗透到乡土社会中,也就是作者所说的只有中国社会的乡土性的基层发生了变化,也只有发生了变化之后,文字才能下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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