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生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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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0笔记

请欣赏高中生读书笔记(精选22篇),由笔构网整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高中生读书笔记 篇1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所以,我这个与书一点没有关系的人,爱上了读书。

古人有句话“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我找了一篇与这句话有关的文章。此文主人公便是北宋年间体格魁梧.性格刚强的武松。有一次,武松回家探望亲人,在一个酒店里喝酒,店小二告诉他,前方有很多老虎。武松没有感到害怕,而是继续往前走。我想我们平时遇到困难了,不要害怕,要勇敢去面对。武松对自己充满了信心,最后取得了胜利。

读完此文,我知道了在困难面前不要低头,要勇敢面对.对自己充满信心,这样就一定会成功。

高中生读书笔记 篇2

读了《泰戈尔诗选》,仿佛带我们走近了泰戈尔。他的内心是那般深邃,那般细腻;一首首诗篇或小巧玲珑,或灿烂恢宏。泰戈尔用他的哲学和精神世界给了世人许多智慧、许多启迪。

泰戈尔是一位爱国者、哲人和诗人,他的诗中洋溢着对祖国的热恋;对妇女的同情;对孩子的喜爱。有强烈的爱就有强烈的恨,当他所爱的一切受到侵犯的时候,他就会发出强烈的怒吼,他的爱和恨像波浪一样荡漾开来,遍及全世界。在诗人的笔下,我们感悟着飞鸟的快乐、黄叶的轻盈、流水的灵动、月儿的美好、游鱼的沉默、兽类的喧嚣。自然是如此的美好;生命是如此的美好,这样的美好在诗人的笔下是永恒的!

泰戈尔留给我们人类的不仅仅是文学上的财富,更重要的是一份让所有人都感动的情怀!印度人说他是诞生在歌鸟之巢中的孩子,他的戏剧、小说、散文……都散发着浓郁的诗歌气息,他的人民喜爱他写的那些自然而真挚的诗歌。农民、渔夫以及一切劳动者,在田间、海上或其他劳动的场所,和着劳动的节奏,唱着泰戈尔的诗歌,抒发着心中的欢乐和忧愁。泰戈尔是印度人民最崇拜最热爱的诗人。为深入研究印度自己悠久而优秀的文化,他深入民间,聆听神话、歌谣、民间故事,用最朴素的语言写出绝妙的诗歌。

从他的诗中,我们可以深深地体会到这位伟大的印度诗人是怎样的热爱自己有着悠久而优秀文化的国家;热爱这国家里爱和平、爱民主的劳动人民;热爱这国家的雄伟美丽的山川。

从这些诗的字里行间,我们看到了提灯顶罐、纱巾飘扬的印度妇女;田间、路边汗水流淌的印度工人和农民;园中、渡口弹琴吹笛的印度音乐家;海边、岸上和波涛一同跳跃、喧笑的印度孩子;热带地方的.迅雷急雨、丛树繁花……我们似乎听到那密集的雨点,闻到那浓郁的花香。

泰戈尔的诗,没有普希金的雄伟壮阔,没有海涅的甜蜜梦幻,没有拜伦的气悍心魂,也没有雪莱的浪漫如风。他的诗是优美的画,无声无息,水乳交融。他艺术的魅力和思想的广阔,不是一般人可以达到的境界。作为诗人,同时又是小说家、艺术家、社会活动家的泰戈尔,他的每一首诗,都闪耀着炽热的精神火花,照亮读者的心,让世俗世界中奔波于功利、名望,甚至被嫉妒与金钱附身了的人们,心臻得以超脱和净化。“光风霁月”、“金刚怒目”,泰戈尔的诗篇如春潮泻地,生机勃勃,充满活力。

虽然,诗人的一生经历了许多坎坷与痛楚,但他的哲学和思想是光辉的、快乐的、博爱的。品茗泰戈尔的诗,走近泰戈尔,我们会更聪慧,心里也暖洋洋的。读完《泰戈尔诗选》,你将受益匪浅!

也许在尘世中忙碌的人,不会注意这些只能细细品味的诗篇。不过,我相信他的诗篇能感动我们许久都不曾平静下来的心;而一旦你平静下来,才能够真正地读懂他的诗篇。

高中生读书笔记 篇3

传说中有那么一种鸟,它毕生只歌唱一次,但歌声却比世界上任何生物的歌声都悦耳。它一旦离巢去寻找荆棘树,就要找到才肯罢休。它把自我钉在最尖最长的刺上,在蓁蓁树枝间婉转啼鸣。它超脱了垂死的剧痛,整个世界都在屏息聆听。一次绝唱,竟以生命为代价!仅有忍受极大的痛苦,才能到达尽善的境界……也许传说就是这样。

这是《荆棘鸟》书页的开端。当尚年幼对世界的认知还懵懵懂懂的我初次翻开这本厚厚的书的时候,就被荆棘鸟的传说所吸摄,从此一发不可收拾,进入了荆棘鸟的世界。作者考琳?麦卡洛用细腻的笔触为我描绘了从20世纪初叶到半个多世纪后的60年代末70年代初的澳大利亚广阔恢弘的画面,充斥着克利里家族传奇式的家世历史。

栩栩如生的人物刻画,曲折优美的情节发展,刻骨铭心的感情历程,都深深地把我带入了那个传奇的时代,那片美丽的土地。而到此刻,当我重启记忆,当初的那份热情早已冷却,少了些稚气,多了些成熟和理智,也渐渐能从人生的角度来看待这本以往深深吸引我的小说,最终发现的,也是犹如新大陆般丰盈的感受。这,的确是一本值得读的,充满魅力和生命精华的书。

当然当初那个懵懂的孩子依旧是不能领会那字里行间透出的深沉的沧桑。无论是帕迪的含蓄温雅,或是菲奥娜的冷漠脆弱;无论是暴烈渴望的弗兰克,或是骄横尖酸的卡森夫人;无论是单纯执着的丹尼,或是古怪理智的朱丝婷。一个个有血有肉、有棱有角的面容次第出现,我却无法真正地感觉到他们的爱恨纠缠中所蕴涵的复杂的思想。

直至此刻,我依旧是无法完全理解这个家族的命运。而我所最钟爱也是最迷恋的,仅有麦吉和拉尔夫神父之间的那场刻骨铭心的感情。几乎让我肝肠寸断,情不自禁。

也许是女孩子对这样无奈又沉痛的感情的无限憧憬,然而,在初次读着其中的每字每句的时候,我的情绪都是在时刻为麦吉和拉尔夫而波动起伏,为他们的相遇而欣喜,为他们的相知而温暖,为他们的相别而哀伤,为他们的相忆而唏嘘,直到最终的最终,拉尔夫在麦吉的怀中平静而安详地死去的时候,忍了许久的泪,最终落在了书页上。

也许死亡并不是终结,生命依旧在延续,所以这场持续了半个多世纪的深沉的爱恋也终究是在世界上留下了痕迹。亦如麦吉依旧活着,亦如拉尔夫依旧爱着。

其实从一开始就是明白的,这份爱,无论多么铭记,也终究只会化为回忆里逐渐淡去的`风景。就如初见的时候,10岁的麦吉和28岁的拉尔夫,距离的不仅仅是18年的长度,更是,一生的无法逾越。神父的身份注定了拉尔夫会走上对感情来说是条一去不复回的无归之途,也注定了麦吉从少女成长初始就在悄然萌芽的依恋终会没有回报。

所以,此后的分离、重逢、再次永别似的别离,直到,生死殊途。至始至终,麦吉和拉尔夫都是寂寞的,尽管他们之间的爱超越了距离,超越了世俗,甚至,超越是生死。可是,彼此的独自等待,无法相守,亦无法相见,还有欲爱不能,欲罢也不能的情感挣扎,都在书里抹染得淋漓尽致,也是,让人痛彻心肺。

正如小说结尾中写的那样:“当我们我们把荆棘扎进胸膛时,我们是明白的。我们是了解的。然而,我们却依然要这样做,依然要把荆棘扎进胸膛。”是的,尽管清楚地懂得这份爱没有完美的终点,却矢志不渝;尽管清楚地懂得这份爱痛远远多于幸福,却至死不悔。荆棘鸟的生命的意义就在于寻觅自我生命的意义——歌唱,也是绝唱。虽然短暂,虽然逝去,但歌声犹在,但爱犹在。绚烂的的生命也从此不再苍白。

以往听人把荆棘鸟和枯叶蝶作为比较。荆棘鸟,把所有的生命浓缩在最终的绝唱中,虽然短促却是倍加绚烂;枯叶蝶,把所有的生命铺垫在持久的宁静中,虽然单调却是岁月绵延。截然不一样的选择,也就注定了截然不一样的命运。一个,缩短了生命,只为了瞬间灿烂;一个,放弃了华丽,只为了延长生命。

大千世界就是这么奇特,一种生命所追求的,却恰恰是另一种生命所放弃的。然而,你又能说谁是谁非呢?你是愿意做一只追求最终绚丽的荆棘鸟,还是原因做一只追求永久淡泊的枯叶蝶?只是看你想要的是什么罢了。而这本书,正是说明了前者存在的意义。即使付出生命,即使需要难以想象的代价,也要绚烂的终结,也要所梦想的一切爱,与完美。

重读小说的时候我就在想,麦吉,这个内向却倔强的女子,从单纯天真的小女孩到饱经岁月风霜的女人,从对感情的懵懂无知到对无望的爱恋依旧孤独坚定地守侯,她经历的究竟是多沉痛的挣扎,面临的究竟是多残酷的将来,但她依旧是挺过去了,并且坚持了她一向想坚持的爱。整本书从始至终几乎贯穿了麦吉的一生,作者在麦吉身上也是落笔最多也是最不留余力的。

能够说,在麦吉飘摇浮荡的一生中,寄托了整本书的灵魂所在——坚定、执着、不顾一切,即使痛也要爱着,即使受伤也要孤独地走下去。麦吉,就是一只荆棘鸟,她穷尽一生,可是是为了守住那渺茫的感情中以往微弱的光芒。包括和拉尔夫的结晶丹尼死后,她最终的慰藉也最终坍塌。然而,她依旧选择了坚强,选择了宽恕。

麦吉似乎什么也没有得到,其实她也是什么都得到了。像荆棘鸟一样,一旦走上了那难以想象的艰难而痛苦的道路,她从没有后悔,她也无从后悔。荆棘鸟始终都是遵循着一个永不改变的法则:痛得愈深,也就爱得愈沉。

《荆棘鸟》的主题,也是永恒不变的:爱,与命运。究竟爱在跌宕起伏的命运中有怎样的纠缠?究竟命运在悲喜交织的爱中有怎样的痕迹?究竟是爱主宰了命运,或是命运主宰了爱呢?荆棘鸟的传说,一向在淡淡地讲述着。哀伤弥漫,但也许哀伤并不是传说想要表达的。从麦吉和拉尔夫的跨越了时空距离的感情纠葛中我们也许能够领悟些不一样以往的东西。有关爱,也有关于命运。

在最终重读完《荆棘鸟》后,我才豁然开朗。也许真的,经典都是随着自身的成长而不断地产生新的感受。和从前初次被它吸摄的那个懵懂的孩子相比,此刻的我,似乎懂得了更多,但也会在以后,懂得更多的更多。我期待着将来,《荆棘鸟》会给我更加迷人的答案。

合上最终一页,忽然想起泰戈尔的一句诗:“生如夏花般绚烂,死如秋叶般静美。”不知怎样,却觉得格外地应景。荆棘鸟,是不是也正是梦想着那夏花般绚烂的歌唱呢?

高中生读书笔记 篇4

暑假,我和爸爸妈妈去书店买书,妈妈帮我挑了一本书,她跟我说,这本书很好,讲了很多道理,我一看,上面写着“读者”这几个字,我又一看,什么,这么厚一本“妈,这么厚,我要看多久才看得完啊!”我看着妈妈,“没事,慢慢看嘛,反正要让你明白些道理。”

后来,我就天天看,发现,这本书真的不错,写了很多生活的道理,所以,我每天都要摘抄一些好的名人名言,和一些道理。它一共有八章:第一章放弃是一种选择,第二章与真爱一起跳舞,第三章幸福就在不远处,第四章理想的神秘花园,第五章人性的光辉,第六章机遇成就完美人生,第七章阳光灿烂的日子,第八章快乐就这么简单。每一章里有许多故事,每一个故事里都有名人名言和道理。

例如:第一章放弃是一种选择的只用四种感觉,就是讲:乔治·康贝尔患有双眼先天性白内障,小时候,他完全不知道自己看不见,在六岁时,球就要击中康贝尔了,另一个孩子提醒了他,可他还是被击中了,他回家后问妈妈,为什么另一个孩子知道他将被球击中,妈妈告诉了他实情,***妈说:“人的5根手指头代表五种感觉,而你只有四种感觉,那你也要用这四种感觉抓住丰富而幸福的生活”康贝尔最终做到了。

它写了一句名人名言:只要抱着希望,死去的意志会在内心复活。——罗曼·罗兰,也告诉我了这则故事的道理:人生在世,不可能事事如愿,遇到任何伤心、失望的事情,也不要灰心丧气。我们要抱着希望与失望决斗,当勇气与坚决的双手握紧,胜利就已经在我们的手中。

高中生读书笔记 篇5

我们生活在一个美好的世界里,却总是埋怨命运的不公。我读了《悲惨世界》以后才知道当时世界的悲惨,那主人公冉阿让又能说什么呢?

冉阿让是个穷人,因偷了一个面包就被关入监牢,期间越狱失败四次,足足判了十六年。十六年啊,浪费了多少青春岁月,能做多少有意义的事,而换来的只是一个面包。出狱后却常常招人排斥,连住宿的地方也找不到,仅仅因为冉阿让犯有前科。最终有一位好心的主教收留了他,并送他了一套银餐具和一对银烛台。当冉阿让最需要帮助时,所有人都逃避了,单单只有一个人站了出来。甚至有时他的好意也往往遭到人们的误解,不能被社会所接受。

难道穷人就不是人吗?他们也有生命,自由的生活的权利。人穷志不穷,穷人只是没有钱,但他们的志气还在。

我不知道当时的社会是多么黑暗,如此下去会有更多的人轻视法律。“以爱制恶”,惟有道德感化才是医治社会灾难的良方。文中的卞福汝主教就是善良,纯真的代言人,明知道冉阿让犯有前科还让他过夜,在偷东西被抓到后还送了他一对银烛台,一系列的'举动,真真切切的述说了主教的善良。

世界不是完美的,总有好人在发善,有坏人在作恶。但我们可以使好人多一些,让他们去感化正在作恶的人。坏人也有善良的一面,我相信会有更多的人加入到爱心行动中。

爱的形式非常多,也十分简单。扶一位老奶奶过马路,捡起随风飘动的塑料袋等一件小事,都是在散发着爱心。大家行动起来吧,伸出你双手让世界充满爱!

高中生读书笔记 篇6

到了最后,在石田重踏国土时却发现到达了终点的感觉并没有想象中洒脱,到底经历了多少次的离别与重逢,又有多少人这辈子都无法再见面了,最后终不过一句"我还活着",是疲惫的心已经无法再一次感慨,还是那些东西已经不需要用言语来概括呢?

其实在这一段漫长的旅途中,我感触最多的不是那个"世界第一"的景色,也不是秘鲁那次的惊险,而是石田旅途中所遇到的每一个人,每一次泪涌眼眶的告别,然后在另一片土地上重逢,再后来再次分开。这次的旅程,是孤独的,同样也不是孤独的,这样想来,似乎和我们人生有点相似呢。

石田七年的旅程,我用两个小时便感受了一次。到了书的结尾,我想,如果我是石田,那么我大概不到一年便要逃回来了吧?从什么时候开始呢?大概,是与第一个同伴告别那时吧,我是最讨厌离别的。

也许每个人的梦想并不相似,在文章的结尾,我对题目保留一点想法,这个"不去"的后面是不是漏了点什么呢?那它的后面本身应该跟的又是什么呢?其实在前言的时候,石田已经说清楚了吧——为了什么要环游世界。

是为了梦想啊。

所以,完整的题目,应该是《不去实现梦想,会死!》吧。

一直流连于城市庸碌的人群中,我们早已丧失了那时对梦想的执着,但如果生活没有了梦想,仅仅是按照"日常"的规则度过的话,那又谈何人生呢?

就像艰险的旅途,实现梦想有时候会遇到很多障碍,严重一点,真的可能会死。但或许真的像俳句所言:心随风起葬身荒野亦无悔,只要是为了梦想而行,那么即使前路如何险阻,也有足够的动力走下去吧。

不去,真的会死!

高中生读书笔记 篇7

王仁美死的毫无征兆。前一日还伶牙俐齿,哪能想到人就没了。那么鲜活的一条命,敢爱敢恨的旧社会新妇女,为了一个传宗接代的茶壶把儿用铁钩子取了环。断了命根的老槐树也没能救得了她和她日思夜想的亲男娃。

姑姑这双手,被新生儿的温血与黏液泡的发白,被王仁美和招娣们的死血染得发黑。她行走,她如何行走。她是千家万户嗷嗷啼哭的救世主,她又是新时代计划生育铁面无私刽子手。今天你跪在地上哭着磕头喊她活菩萨,明天便挥木棒击她额、握铁锥刺她股,厉声叫妖婆鬼妇,为民除害替天行道。

哪里是为民,你是为了没生出的小儿子。圆滚滚肚子下若没有你朝思暮想的家伙事儿,嗬,干嚎一声,悔得肠子青。

小狮子真名叫啥呢?能死心塌地跟着姑姑做菩萨、做屠夫的女人应该有一个响亮的名字。张牙。张牙今年四十八,不能生育没娃娃,年轻跟着活菩萨,接生救命人都夸。新时代把计划生育抓,老菩萨变了心性手毒辣,张牙跟着她,挨家挨户寻那超生的女人家。手上黑血腥又臭,上千死胎像老鼠爬,爬进张牙的生育袋,齐心协力把结扎。张牙嫁给剧作家,抚养王仁美的女娃没二话。可上了年纪的张牙想要娃,没等大剧作家想办法,掳来蝌蚪去金蛙,买去曾经美艳的养女做妈妈。蛙声呱呱,小娃哇哇,张牙终于抱上了自己的小男娃。

姑姑呢,姑姑守着满屋月光泥娃娃,秦河和郝大手护着她,拦住形态各异的婴儿和绿皮青蛙。祥林嫂捐门槛让人踏,您嫁人民艺术家,借泥娃给当年的孩子们找好人家。

姑姑啊姑姑,您可真伟大。

高中生读书笔记 篇8

打开第一页,你便会被欧·亨利,这样一位世界三大短篇小说巨匠之一的细腻的文字所吸引,又会被他那辛辣讽刺的描写所折服。

欧·亨利将社会上那些巧取豪夺,坑蒙拐骗,利欲熏心,尔虞我诈的“上流人物”,“得意之徒”们的丑恶行径揭露无遗。通过他们的种种表现,形象逼真,不拘一格地向读者展现了“文明社会”的黑暗与滑稽本质,弱肉强食与天良丧尽的现实,并喻示在金钱万能,唯利是图的生存环境中,人性的异化和畸变。

然而在众多对丑恶人性的描写之中,也不乏许多使人肃然起敬的“小人物”,让人对荒诞,滑稽的故事漠然一笑之后,感慨万千。留给我印象最深的是《两位感恩节的绅士》这篇文章,它让我真正领略到了人性的魅力。

故事讲了两位美国绅士——其中一人根本不能称之为绅士,他只能说是一个常年受饥饿折磨的穷人。在他们之间有个奇怪的约定——每年感恩节,穷人便会坐在联邦广场喷水池对面人行道旁边东入口右面的第三条长凳上,等待着老绅士的到来。老绅士来了之后,会带这位饥肠辘辘的穷人饱餐一顿。这就是他们之间神圣的约定。对老绅士而言,一顿饭钱简直微不足道,但是,他却从其中找到了助人的乐趣。而穷人的目的也并不完全是在于那顿丰盛的饭菜,更重要的是能使一位老人如自己所愿。

这个传统延续了九年之久,第十年的感恩节,穷人照惯例走在去约会地点的路上。可出乎意料的事发生了。半路上,穷人被一幢住宅的管家请进了门,并可以享受一顿丰盛的大餐。原来住宅的`主人——两位老太太,也有一个奇怪的传统——在正午把第一个饥饿的路人请进门,让他大吃大喝,饱餐一顿。但正因为穷人正在饱餐之时,他忘了和老绅士的约定。但穷人仍然去负约了,还装出很饿的样子狼吞虎咽起来。尽管穷人那时只剩下挪动身子和呼吸的力气。穷人吃饭后,老绅士付了账,两人便到了别。

故事的结局是——两人在回家的路上都晕了过去,被送进了医院。穷人是因为吃得太撑,几乎撑破了胃,而老绅士,一位在前些日子还家财万贯的富翁则是因为三天三夜没有吃东西,身体脱虚,而在路上倒了下来。

读这篇文章就好像是在嚼一只橄榄,甜味中带了一丝酸涩,让人在漠然一笑之后,思索良久。

文中的主人公,充其量不过是两个“小人物”,然而反映初等推己及人,相濡以沫的人性魅力却是那些“大人物”,“权贵们”所无法匹敌的。

那位绅士身上散发着诚信的光芒,而那个穷人,尽管吃不饱穿不暖,没有受什么教育,但是他比任何受过良好教育的“权贵”都充满魅力——那是人性的魅力,也许这很可笑,可是却是不是多么伟大,多么令人钦佩。不求活得轰轰烈烈,但求真真实实,充满意义,有所追求!

欧·亨利的作品就是这样一个人性的舞台,各种人性的善恶美丑都会在这里展现得淋漓尽致。但欧·亨利的作品更多的是教会了我懂得了我们要去关爱别人,这样别人才会爱我们,正是有了爱,人与人之间才会相互理解,人与人之间才有温情。人与动物之间也是因为有了爱,动物才会信任人类,不伤害人类,与人类和平相处。爱的力量真的是很伟大的,有一首歌里面就唱到了: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

高中生读书笔记 篇9

当我第一次看到“复活”这个书名时,我心里就产生了疑问:谁,怎样就复活了?然而当我把这本沉甸甸的大书从书架上拿下来时,我知道了答案就在这一片片的白纸黑字里,只有用心去读,才能体会到作者叫它“复活”的用意。

看完了书,合上书页后,聂赫留朵夫成了一个思考的对象。这本书的主人公就是他。贵族青年聂赫留朵夫早年与家中的女仆卡秋莎产生了爱情,但没有过多的表露。当他做了几年的军官回来后,原本善良的他变成了一头野兽,他玷污了卡秋莎,给了她一笔钱后就抛弃了她。在一次法庭审理案件时,聂赫留朵夫作为陪审员,目睹了审理马斯洛娃(卡秋莎)毒死人命案的经过,当马斯洛娃的眼睛扫过他时,他心里极度恐慌,并产生了自己无法控制的悔恨情绪。随后的几天里经过思想的斗争,决定“救助”马斯洛娃,及其他一些受苦的人并与马斯洛娃一同流放到西伯利亚。

读罢这本《复活》,我的感觉就是聂赫留朵夫能洗心革面,便会他原来的自己实在是非常不容易。早先他只是一个善良的贵族青年,过着属于自己内心真实想法的生活,与卡秋莎也只是单纯的喜爱。但是周遭的人不但不认可他,反而觉得他很好笑,使他逐渐不信任自己的善良。经过三年的军旅生活,他更深刻的感受到了这一点,并决定做“跟大家一样的人”。这使他成了一个“彻头彻尾的利益主义者”,迷恋酒色,享乐成癖。他把女人当作玩乐的工具,于是便在回来后诱*了那个曾经单纯可爱的卡秋莎。但是在法庭上的相遇为他敲响了警钟。他不敢直视马斯洛娃那双斜睨的眼睛。他感觉是自己曾经的举动迫使卡秋莎堕落成现在的马斯洛娃,一个妓*,囚犯。于是经过多日的思想斗争,他找回了自己的本色,他要去“救助”马斯洛娃,并要彻底拯救她,与她结婚。这就是聂赫留朵夫的第一次复活,这让他重新认识了这个世界。它有许多被污染的地方需要清理。然而,我认为聂赫留朵夫能做到这一点的确是很不容易,这也是给我感触最深的一点。在周遭可以说是十分恶劣的环境中,他堕落了。可他能被与马斯洛娃的重逢所震撼,并决定重新做人,这说明了他的本质还是善良的。他重新开始记日记,“同自己谈话”,“同人人身上都存在的真正的圣洁的自己谈话”,这是他人生的转变。试想,在一个人人都享乐的贵族环境中,一个公爵,只因一个妓*、囚犯的`一个眼神就改变了自己,这是多么不可思议。然而聂赫留朵夫却做到了,而且是在那个妓*、囚犯近乎于玩弄的态度下做到的。这不得不让人好好思考一下自身。

“知错能改,善莫大焉”。聂赫留朵夫的第一次复活不仅“救助”了马斯洛娃,让她明白世上不知是黑暗,还有善良的人,也“救助”了其它受着不公平待遇的人。他帮助被诬陷的囚犯,去找典狱长、副省长,那些它并不想见的人。复活的聂赫留朵夫成为了黑暗社会中的一个亮点。

至于他与马斯洛娃一起流放到西伯利亚,并不顾马斯洛娃已不再需要他,仍旧希望马斯洛娃能宽恕他,并想继续帮助马斯洛娃,这也就是聂赫留朵夫真正的复活了,他已经彻底从一个贵族公爵便回一个善良的人了。

想想聂赫留朵夫,再想想我们自己。他在一个不甚明朗的环境中复活,找回自己,而我们在一个十分光明的环境中就应该做得更好。但是即便如此,还是有很多让人无法接受的事实。在报纸上曾刊过有个见义勇为的人总是不遗余力对不正确的事做出纠正。有次他看见卡车司机乱吐槟榔汁,好心的劝他,却因而被打了几乎送了半条命!真是讽刺,报上这活生生的案例使的原本热心的人不由得犹豫起来,最后大家看到不公平的事情不再劝阻,变成一幅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样子。这是一个好人的“堕落”。

再举一个很常见的例子。如今有许多学生不好好学习,天天往游戏厅、网吧跑,家长、老师教育了半天,可惜学生不仅“坚决不改”,还“变本加厉”。学生不学习,也可以适当休息。但是根本不把学习当回事,只顾“休息”就是“自甘堕落”了。在一个很好

的环境中不知道珍惜,倒显得不如到差的环境中体会一下再回来的好。可是又有谁会到差的环境中去体会呢?既然没有人想去,那么就是人们不知珍惜了。

《复活》使我懂得了人的善良又多么重要。珍惜现在良好的环境,真正去付出自己,把握生命的每一刻,不让一丝一毫的不良因素动摇自己,这才是生活的真谛。

高中生读书笔记 篇10

汤姆叔叔是希尔比先生家的黑人奴隶,他为人热心善良,诚实能干很受大家的爱戴。但因为他生活在恶劣的奴隶制社会,奴隶主从不把奴隶当人看,而被当做商品进行了几次买卖,最后来到了大坏蛋烈格雷的家中。烈格雷让汤姆叔叔去采棉花回来后,让他去打别的奴隶,汤姆叔叔不愿这样,烈格雷就将汤姆叔叔暴打一顿,从此汤姆叔叔过着悲惨的日子。还会抽时间给其它的奴隶们讲《圣经》里的故事,让其它奴隶也做一些好事。最后汤姆叔叔在烈格雷暴打中死去,烈格雷也因所做的坏事情太多而被吓死,乔治少爷因为汤姆叔叔的死去而感到难过,最终解放了他家的奴隶们。通过这个故事我为我能生活在这个社会里而感到幸福。

高中生读书笔记 篇11

14岁的少女苏菲在某天放学回家,发现了一封没有贴邮票,也没有写寄信人名字的信。苏菲不断收到艾伯特的信,因为他的问题使世界像谜团一样在她眼前展开。后来在艾伯特的指导下,苏菲从哲学的摇篮,从雅典出发对苏格拉底和树立的哲学有了初步的了解。她在文艺复兴时期这一课主要认识了罗盘、火器和印刷术这三大发明和它们的作用……苏菲运用了少女天生的悟性与后天的'知识,想要解开这些谜团。可是,事实和真相比她所想的更加怪异、更加离奇。

刚拿到书的时候,我随便翻了以下,整本书都是字,连一幅插图也没有。我心想:这本书怎么可能在欧洲畅销三百万册呢,不看就知道,一定很枯燥。但花时间看的时候,发现书中的话就像动画片一样展示在我的眼前,很多部分我看了一遍又看一遍。在看到苏菲进入少校的小木屋时,我很奇怪一个少校的房子干嘛要建在那么远的地方;在看到汉密士开口祝席德生日快乐时,我感觉非常不可思议;在看到席德的爸爸知道女儿在监视他却仍然给她买东西时,我十分感动,尽管他是一个少校。

《苏菲的世界》这本书既让我学到了很多知识,也让我认识了很多哲学家。让我印象最深的还是哲学家苏格拉底。苏格拉底是第一个在雅典诞生的伟大哲学家,他和他的两位传人都在雅典生活和工作。他或许是整个哲学史上最神秘难解的人物,他死后很快就被誉为许多哲学派的始祖。虽然他长得很丑,但是非常的和蔼可亲。我之所以认为他是一个很好的哲学家,是因为柏拉图是他的学生,也是古往今来最伟大的哲学家之一。

《苏菲的世界》既是智慧的世界,同时也是梦的世界。

高中生读书笔记 篇12

今天,我心血来潮,拿起了放在书柜上一两年没有读的《哈利·波特与魔法石》这本书,啊,我真羡慕哈利·波特呀,可以去魔法学校上学,

《哈利·波特与魔法石》这本书讲了恶魔头伏地魔杀死了哈利的父母,却杀不死仅有一岁的小哈利,这时,伏地魔消失了,哈利也被阿不思·邓布利多校长神神秘秘地送到了他的姨父姨妈家的门前。哈利在他姨夫家没有少受过欺凌,这样度过了十年的痛苦的生活。他的房间便是那位于楼梯下面的又暗又小、布满灰尘的碗橱。他的那个肥胖、娇惯、欺负人的大块头表哥混世魔王达力和他的伙伴皮尔更是对哈利拳脚相加。十年来,没有人对哈利有过好感,没有人给他过过生日,更只是以为哈利是一个怪胎,

但是,在他的第十一个生日的时候,发生了一件天大的事,使他的命运发生了天大的变化,无数只猫头鹰带来的无数封信:邀请哈利去一个他永远难忘的、不可思议的地方——霍格沃茨魔法学院。

在霍格沃茨里,哈利不仅找到了他最好的伙伴,而且学会了魔法,学会了飞行,并起着他名叫光轮20xx的飞天扫帚打魁地奇比赛。后来,哈利又神奇地得到了一件魔法衣,并干出了一件大事。

J.K.罗林,她从24岁就开始创造“哈利·波特”系列。她一开始时是在家旁边的咖啡馆里把哈利波特的故事写在一张张小纸片上,不过,她的努力终于得到了回报。小说一出版就备受瞩目好评如潮。

这个从上课到吃饭到睡觉都充满了魔力的地方有谁不向往,有谁不期待有谁不期待,有谁不喜欢呢?啊,我真羡慕哈利呀,要是我也能去霍格沃茨魔法学院那该多好呀。

高中生读书笔记 篇13

聆听着自然的乐音,我不禁想起了我读过的一本书《时代广场的蟋蟀》。里面讲述了一只猫、一只老鼠和一只乡下蟋蟀的故事。猫的名字叫亨利,老鼠叫塔克。蟋蟀叫柴斯特。亨利和塔克住在纽约时代广场的地铁站,它们是一对好朋友,而柴斯特呢?是因为有一次贪吃而钻进野餐篮被人们从乡下带到了纽约时代广场地铁站的蟋蟀,还有它的小主人玛利欧。玛利欧对柴斯特十分好,精心照料着它,后来通过塔克的介绍,又认识了亨利。因为柴斯特会演奏许多乐曲而成了名人,但是它没有自由,最后还是回到了自己的故乡。

读了这些故事,我深有感触:我在亨利和塔克的身上得到了启示。猫和老鼠虽然是天敌,但也能成为好朋友,友好的相处。班级就像一个大家庭,同学们都是大家庭中的一分子,我们何必为了那一点鸡毛蒜皮的小事而吵得不可开交呢,破坏了友谊。我们应该友好相处,团结一心,共同努力。再看看柴斯特,它也有许多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它大方无私的为人们演奏各种各样动听的音乐,给人们放松心情。自己犯了错误能勇于承担责任,而不去推卸到别人身上。我不禁暗暗赞叹它。是啊!柴斯特的精神十分可贵。但它和其他动物们一样也需要自由,这样它们才快乐,愿意为人类做贡献,就像柴斯特那样,虽然它是一个大明星,许多人都很崇敬它,欣赏它演奏的音乐,但它却失去了在乡下的`那种快乐和自由。所以他一直闷闷不乐并感到十分孤独。自由和快乐对动物们来说是十分重要的啊!

这本书对我有很大的启发,我希望有更多的同学能走近这本书,去认识了解这只叫柴斯特的蟋蟀,去聆听自然的乐音,感受一次心灵之旅吧!

高中生读书笔记 篇14

暑假,我和爸爸妈妈去书店买书,妈妈帮我挑了一本书,她跟我说,这本书很好,讲了很多道理,我一看,上面写着“读者”这几个字,我又一看,什么,这么厚一本“妈,这么厚,我要看多久才看得完啊!”我看着妈妈,“没事,慢慢看嘛,反正要让你明白些道理。”

后来,我就天天看,发现,这本书真的不错,写了很多生活的道理,所以,我每天都要摘抄一些好的名人名言,和一些道理。它一共有八章:第一章放弃是一种选择,第二章与真爱一起跳舞,第三章幸福就在不远处,第四章理想的神秘花园,第五章人性的光辉,第六章机遇成就完美人生,第七章阳光灿烂的日子,第八章快乐就这么简单。每一章里有许多故事,每一个故事里都有名人名言和道理。

例如:第一章放弃是一种选择的只用四种感觉,就是讲:乔治·康贝尔患有双眼先天性白内障,小时候,他完全不知道自己看不见,在六岁时,球就要击中康贝尔了,另一个孩子提醒了他,可他还是被击中了,他回家后问妈妈,为什么另一个孩子知道他将被球击中,妈妈告诉了他实情,***妈说:“人的5根手指头代表五种感觉,而你只有四种感觉,那你也要用这四种感觉抓住丰富而幸福的生活”康贝尔最终做到了。

它写了一句名人名言:只要抱着希望,死去的意志会在内心复活。——罗曼·罗兰,也告诉我了这则故事的道理:人生在世,不可能事事如愿,遇到任何伤心、失望的事情,也不要灰心丧气。我们要抱着希望与失望决斗,当勇气与坚决的双手握紧,胜利就已经在我们的手中。

高中生读书笔记 篇15

当我初次阅读《哈利·波特》这部作品时,只是普通地认为这只不过是一个小魔法师在学校开心的生活罢了,所以就带着无所谓的态度看了下去。可是,在接下来的情节中,我看见了哈利所背负着的东西,他有着一般人无法想象的痛苦回忆,当他还是个婴儿时,就目睹了自己的父母被杀害,他的母亲为了保护他施出了古老的魔法,只让伏地魔在哈利的额头上留下了一个伤疤。

因此,哈利便在魔法界成为了一个“名人”,但我想哈利绝不会认为这是件好事。哈利在费农姨夫家长期受到让人忍无可忍的待遇,只有当他回到霍格沃兹,他才是快乐的,因为有赫敏、罗恩、邓不利多等等一切关心他的人们。哈利背负着许多东西:父母被杀害的仇恨,朋友对自己的关心,小天狼星、邓不利多等长辈的关怀与期待,保护自己在乎的人的心情……

这一切都是因为爱吧!因为爱,哈利才能拒绝伏地魔以魔法石为条件让自己的父母复活,即使再也见不到自己日思夜想的父母;因为爱,哈利才会不顾危险地进入密室去救金妮,破灭伏地魔的阴谋;因为爱,哈利才会拼命保护小天狼星,面对成百的摄魂怪;因为爱,哈利才能想象着和父母、小天狼星一起生活的场景而使出守护神咒,赶走成百的摄魂怪,即使那样的场景永远也不可能实现……虽然从未体验过父母的爱的哈利经历了无数的挫折,但是他的身边总有着那一群朋友支持着他,他们给予他的友情成为了他打败黑魔法的动力之一。而在这些经历中,他也逐渐了解自己的父母,了解到父母为了救他而付出了多大的牺牲,所以,友情温暖了他,而亲情却给了他强大的力量,这就是爱吧!

眼看着时间一点一滴地流逝,小哈利也逐渐成长起来,尽管哈利被别的同学怀疑过是“蛇语者”的继承人,被别人嘲笑过、讽刺过、挖苦过,罗恩、赫敏也从未离开过他,他们更加努力地去寻求谜底,一起面对危险。朋友,成为了他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他们一起去保护魔法石,共同面对密室中的危机,结伴去营救无辜的小天狼星·布莱克,以及挑战伏地魔等一群黑魔法师。哈利的力量因为友情而更加强大,更加闪光。

亲情,友情,这就是哈利心中最为光亮,最宝贵的两样。

爱,永恒的主题。哈利·波特的故事,永不结束。

高中生读书笔记 篇16

《春》是一篇描写自然风光的出色散文,将它与此前的同类题材《荷塘月色》、《桨声灯影里的秦淮河》相比,使人感到它有两点突出的变异:一是感情格调有所不同;二是语言风格的变化。读《荷塘月色》、《桨声灯影里的秦淮河》,使人感到其中流露出作者淡淡的哀愁,而《春》的感情基调则轻松愉快、充满活力。何以会如此?我猜想至少有这样两个原因:一是本文系朱自清应约为中学撰写的语文教材,从培养青年进取向上出发,作者采用了相应的积极、乐观的感情基调。二是作品的青春活力,反映了作者写作时的心境。

《春》大概写于1932年下半年或1933年初。1932年8月,朱自清漫游欧洲回国不久,便与陈竹隐女士结为美满夫妻,并于同年9月出任清华大学中国文学系主任;33年4月,又喜得贵子。朱自清生活中的顺境与幸事,不能不对《春》的抒情格调产生影响。作者乐观感情的倾注,使得作品情景交融、诗情与画意结合。再从语言方面看,《荷塘月色》、《桨声灯影里的秦淮河》的语言固然是漂亮的,但有雕琢痕迹,不够自然。

而《春》的语言则简朴、活脱、口语化。如写草,“园子里,田野里,瞧去,一大片一大片满是的”;写花,“你不让我,我不让你,都开满了花赶趟儿”。这些语言都是从生活中提炼出来的,生动活泼,节奏明快,语短意丰,表现力强。作者为了更好地描写春天,还采用比喻、拟人等多种修辞方法,使春天形象化、人格化。前面引用的文章的结尾部分,便是这方面最好的例证。朱自清不愧是语言大师,他用文笔把短暂的春天从自然界拉回到书面上,使其四季常驻,随时可睹。

高中生读书笔记 篇17

寒假里我读了我国四大名著之一《红楼梦》。

《红楼梦》讲述的是因皇亲而荣华富贵的贾府逐渐走向没落,最后因家庭成员获罪被抄家,终于繁华成空的悲剧故事。

《红楼梦》塑造了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等生动的人物形象。给我印象最深的是林黛玉。林黛玉很有才华,做诗、画画样样精通。林黛玉每次与姐妹们饮酒赏花吟诗作对,总是才气逼人,艺压群芳。

最让人叹息的也是林黛玉,她从小失去双亲,寄居在外婆贾母家,常常为别人不注意的小事而伤心流泪。花开花谢本来就是自然景象,但她却由此而想到人生的悲欢离合、聚散无常。林黛玉遇到伤心事,喜欢用眼泪去麻醉自己,用多疑的心眼去猜疑别人,而不是去寻求解决的方法。有一次,她去找宝玉,因为丫头正在吵架而没有给她开门而猜疑宝玉是否不把她放在眼里,从此常常独自落泪。

我觉得林黛玉这种性格不是很好,面对不愉快的事情应该先了解清楚,再下结论,朋友之间应该坦诚相待。我想只有这样,不愉快才会消失。

高中生读书笔记 篇18

正如标题所言,读了《万物简史》,对于死亡不再恐惧——至少我是这样。您一定以为我疯了,以至于口出狂言,要么你一定觉得我被这本书忽悠了,但恰恰相反,毫不夸张地告诉你,有这种想法的人不止我一个,他们也不像我这般籍籍无名。这就是此书的魅力所在。

我极力推荐这本书,它给人带来的,绝非只是科普知识,更重要的是对灵魂对生命对万物的思考与感悟,所以我打算说服你,好让你把它从图书馆借出来,和我一起也来感受万物的魅力。

不得不说,这是一本好书,是一本了不得的杰作,“万物”一词可不是两个字十一画这么简单,这是一个多大的概念啊,难道区区一本书就能说得清道得明吗?所以能用这两个字作题目并阐述明了的,几乎不是人,世间没几个,比尔·布莱森算一个,我敬他是条汉子。

老头子今年66岁,是个美国人,是享誉全世界的旅游文学作家,毕业于著名的德雷克大学,曾供职于多家著名报社,游历天下。此人博学多才,写法尖刻,但当博学与尖刻与幽默混杂在一起时,文章就会产生美妙的化学反应,这也是他被公认为“目前活在世上最有趣的旅游文学作家”的原因罢。

写成这样一本书,绝非想想就可以完成的,毕竟不是写小说,这可是为万物写史,为宇宙立传啊!作者除了自己做了许多相关研究,更到世界各地去考察,去访问科学家,去收集数据.......因此史料非常丰富,也具有极强的说服力。

这本书通俗易懂但寓意深刻,诙谐幽默却也不失辩证思考,刚读的时候,确实是有难度的,读着读着就睡着了,很多概念理解起来很费劲,朋友劝我赶紧“丢”——这样的书读起来没意思。但书本身的魅力让我舍不得放弃,其中的道理与知识是很多其他书籍里没有的。于是我发扬了“蚂蚁啃骨头精神”,耐着性子把书一点点啃了。

这本书切入点非常小,小到从一粒质子开始。作者从质子写到宇宙,从宇宙写到地球,再从地球写到人类......虽然没有一字一句去琢磨和体会,但它让我Get到的点却非常多,这些点汇集到一起就成了我不再恐惧死亡的原因。

宇宙大得没有边际,别把自己当回事儿。在人类已经认知的范围内,宇宙已经大得没有朋友,可你有没有考虑过在我们所认识的宇宙之外,又有多少无限的空间与时间的集合体?迄今没人能给出明确的答案。但相比较之下,人类简直渺小到看不见,甚至还没有尘土的重量。因此,我想说的是,别太把自己当回事儿,再牛再横你也成不了太阳,即使你成了太阳,但你相对宇宙来说,也不如一粒沙子!

如此一来,“死”能算作什么东西?根据分析,人死以后,变成了各种质子粒子原子夸克.......飘散在风里,成为高山碧水的一部分,成为世间万物的一部分。

没有人可以长久存在,从哪里来终究要到哪里去,这一点中国古代阴阳学说已经研究透彻。因此,自然死亡真的不必要恐惧,这是万物规律,这是阴阳轮回。你只需设想一下,就可以明白这个道理——假若你以上帝视角俯瞰一切,一个人的生与死其实就在一瞬之间,这只一个偶然的也是必然的过程,你不会为其难过与伤感,因为这一切都是客观的需要和存在。

当你意识到宇宙的和宇宙外的一切,并且清楚你的定位时,所有事情都会变得很轻松和简单。所以没什么事是过不去的,遇到困难挫折时,想想宇宙万物便豁然开朗——即便伤心欲绝地与前任了分手也不见得是坏事,你们在一起真的不幸福;即便精心的表准备的告白不成功也要努力感恩,没在一起也许是最对的选择;即便失去了所有,亦要感谢上帝,至少你活着就是个奇迹。

不惧怕死亡,不代表蔑视生命。书里阐述了很多生与死的问题,我们知道即使我们渺小如此,但每一个人的存在是多么伟大的杰作啊。

你现在捋一捋,你要怎样才能来到世上,并存活着......倘若你把思绪拉到人类出现的几万年前,你一定不会想到你居然可以来世上走这么一遭,或悲凉或辉煌。即使种种幸运有了你的家族有了你的父母,可你还要和几亿个兄弟姐妹竞争,很幸运的是,你冲在了最前面——算一算,你来到世上的概率几乎为零。

所以,我们是何等幸运,才能在浩瀚的时空中存在,并与你的家人爱人相聚。因此我要说的是——热爱生命是你的职责,因为你的存在是一个奇迹。

永远别自傲,你没有丝毫资格。读了这本书,你会了解到,每一个自傲的人很可能是个傻子,一个聪明的.人绝对是一个谦逊好学的人,因为比起浩瀚宇宙,你毛都不是。

你也许知道牛顿创了《原理》,并在学习中深受其“折(du)磨(hai)”,但你知道这个理论是哈雷与另一位科学家打赌而逼出来的吗?你也许知道达尔文写了《物种起源》,但你知道他对蚯蚓的研究程度甚至超过了进化论吗?也许你知道哈雷彗星,但你知道吗——哈雷的一生非同凡响,他当过船长、皇家天文学家、牛津大学几何教授、发明家........他唯一没干过的事情就是发现那颗冠以他名字的彗星。

所说的一切我只想证明,我们太小,知道的东西少之又少,没有理由傲气,更没有理由撒泼,要为存在的每一刻祈祷和感恩。

我们从哪里来?现在在干什么?要到哪里去?这一千古命题只能在万物流转中让时间来作答,即使时间不知道,其实也无关紧要。关于此书,我所说的只是我的理解,你一定会有更高深的见解,知此书而不读此书,甚是可惜。

最后,我想把莎士比亚那首诗搬出来作为结尾分享:

在这一种抑郁的心境之下,仿佛负载万物的大地,这一座美好的框架,只是一个不毛的荒岬;覆盖众生的穹苍,这一顶壮丽的帐幕,这一个点缀着金黄色的火球的庄严的屋宇,只是一大堆污浊的瘴气的集合.人类是一件多么了不得的杰作!多么高贵的理性!多么伟大的力量!多么优美的仪表!多么文雅的举动!在行为上多么像一个天使!在智慧上多么像一个天神!宇宙的精华!万物的灵长!

高中生读书笔记 篇19

《格列佛游记》是一部杰出的讽刺小说,它的主题思想是:通过格列佛游记在利立浦特,布罗卜丁奈格,勒皮他和慧骃国的种种奇遇,反映了18世纪前半期英国社会的一些矛盾,揭露批评了英国统治阶级的腐朽和罪恶,以及英国资产阶级在资本主义原始积累时期的疯狂掠夺和残酷剥削,因为早在18世纪早期,秩序更迭,工商繁荣,物欲张扬,政界腐朽,党争激烈以及对外扩张等共同构成了英国生活的主旋律,所以斯威夫特就敏锐抓住了时代特点和弊病,痛下针砭,写下这部游记。

《格列佛游记》不但又具有深刻的思想内容,而且具有比较完美的艺术形式。斯威夫特的艺术技巧也有许多的地方是值得我们借鉴的,首先,斯威夫特利用虚构的情节和幻想手法刻画了当时的英国现实,同时他也是根据英国的现实才能创造出一个丰富多彩的,童话般的幻想世界,斯威夫特的幻想和现实是和谐统一的,格列佛在小人国,大人国,飞岛,马国的遭遇各不相同,但都安排得合情合理,毫无破绽。他每到一个幻想国度都受到不同的待遇,绘声绘色,使作品具有艺术的真实感,这种真实感具有巨大感染力,从而使讽刺达到高端的效果。

其中格列佛在慧骃国的经历令我十分深刻,这个国家的统治者是富有理性,公正而诚实的马,供马驱使的耶胡却是一群丑陋的畜类。它们好吃懒做,贪得无厌,特别喜欢在田间找一种石头,为了争石头,它们就搏斗起来,甚至发生大规模的战争。它们也有自己的头目,头目还有宠臣,这些宠臣被主子抛弃以后会受到全族类的侮辱。从耶胡的种种特性来看,当时社会罪恶者诸如贪财好斗都集中在耶胡的身上。斯威夫特所创造的耶胡无非是对当时英国社会政治生活和恶劣风尚的集中讽刺。

高中生读书笔记 篇20

当我初次阅读《哈利·波特》这部作品时,只是普通地认为这只不过是一个小魔法师在学校开心的生活罢了,所以就带着无所谓的态度看了下去。可是,在接下来的情节中,我看见了哈利所背负着的东西,他有着一般人无法想象的痛苦回忆,当他还是个婴儿时,就目睹了自己的父母被杀害,他的母亲为了保护他施出了古老的魔法,只让伏地魔在哈利的额头上留下了一个伤疤。

因此,哈利便在魔法界成为了一个“名人”,但我想哈利绝不会认为这是件好事。哈利在费农姨夫家长期受到让人忍无可忍的待遇,只有当他回到霍格沃兹,他才是快乐的,因为有赫敏、罗恩、邓不利多等等一切关心他的人们。哈利背负着许多东西:父母被杀害的仇恨,朋友对自己的关心,小天狼星、邓不利多等长辈的关怀与期待,保护自己在乎的人的心情……

这一切都是因为爱吧!因为爱,哈利才能拒绝伏地魔以魔法石为条件让自己的父母复活,即使再也见不到自己日思夜想的父母;因为爱,哈利才会不顾危险地进入密室去救金妮,破灭伏地魔的阴谋;因为爱,哈利才会拼命保护小天狼星,面对成百的摄魂怪;因为爱,哈利才能想象着和父母、小天狼星一起生活的场景而使出守护神咒,赶走成百的摄魂怪,即使那样的场景永远也不可能实现……虽然从未体验过父母的爱的哈利经历了无数的挫折,但是他的身边总有着那一群朋友支持着他,他们给予他的友情成为了他打败黑魔法的动力之一。而在这些经历中,他也逐渐了解自己的父母,了解到父母为了救他而付出了多大的牺牲,所以,友情温暖了他,而亲情却给了他强大的力量,这就是爱吧!

眼看着时间一点一滴地流逝,小哈利也逐渐成长起来,尽管哈利被别的同学怀疑过是“蛇语者”的继承人,被别人嘲笑过、讽刺过、挖苦过,罗恩、赫敏也从未离开过他,他们更加努力地去寻求谜底,一起面对危险。朋友,成为了他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他们一起去保护魔法石,共同面对密室中的危机,结伴去营救无辜的小天狼星·布莱克,以及挑战伏地魔等一群黑魔法师。哈利的力量因为友情而更加强大,更加闪光。

亲情,友情,这就是哈利心中最为光亮,最宝贵的两样。

爱,永恒的主题。哈利·波特的故事,永不完结。

高中生读书笔记 篇21

传说中有那么一种鸟,它毕生只歌唱一次,但歌声却比世界上任何生物的歌声都悦耳。它一旦离巢去寻找荆棘树,就要找到才肯罢休。它把自我钉在最尖最长的刺上,在蓁蓁树枝间婉转啼鸣。它超脱了垂死的剧痛,整个世界都在屏息聆听。一次绝唱,竟以生命为代价!仅有忍受极大的痛苦,才能到达尽善的境界……也许传说就是这样。

这是《荆棘鸟》书页的开端。当尚年幼对世界的认知还懵懵懂懂的我初次翻开这本厚厚的书的时候,就被荆棘鸟的传说所吸摄,从此一发不可收拾,进入了荆棘鸟的世界。作者考琳?麦卡洛用细腻的笔触为我描绘了从20世纪初叶到半个多世纪后的60年代末70年代初的澳大利亚广阔恢弘的画面,充斥着克利里家族传奇式的家世历史。

栩栩如生的人物刻画,曲折优美的情节发展,刻骨铭心的感情历程,都深深地把我带入了那个传奇的时代,那片美丽的土地。而到此刻,当我重启记忆,当初的那份热情早已冷却,少了些稚气,多了些成熟和理智,也渐渐能从人生的角度来看待这本以往深深吸引我的小说,最终发现的,也是犹如新大陆般丰盈的感受。这,的确是一本值得读的,充满魅力和生命精华的书。

当然当初那个懵懂的孩子依旧是不能领会那字里行间透出的深沉的沧桑。无论是帕迪的含蓄温雅,或是菲奥娜的冷漠脆弱;无论是暴烈渴望的弗兰克,或是骄横尖酸的卡森夫人;无论是单纯执着的丹尼,或是古怪理智的朱丝婷。一个个有血有肉、有棱有角的面容次第出现,我却无法真正地感觉到他们的爱恨纠缠中所蕴涵的复杂的思想。

直至此刻,我依旧是无法完全理解这个家族的命运。而我所最钟爱也是最迷恋的,仅有麦吉和拉尔夫神父之间的那场刻骨铭心的感情。几乎让我肝肠寸断,情不自禁。

也许是女孩子对这样无奈又沉痛的感情的无限憧憬,然而,在初次读着其中的每字每句的时候,我的情绪都是在时刻为麦吉和拉尔夫而波动起伏,为他们的相遇而欣喜,为他们的.相知而温暖,为他们的相别而哀伤,为他们的相忆而唏嘘,直到最终的最终,拉尔夫在麦吉的怀中平静而安详地死去的时候,忍了许久的泪,最终落在了书页上。

也许死亡并不是终结,生命依旧在延续,所以这场持续了半个多世纪的深沉的爱恋也终究是在世界上留下了痕迹。亦如麦吉依旧活着,亦如拉尔夫依旧爱着。

其实从一开始就是明白的,这份爱,无论多么铭记,也终究只会化为回忆里逐渐淡去的风景。就如初见的时候,10岁的麦吉和28岁的拉尔夫,距离的不仅仅是18年的长度,更是,一生的无法逾越。神父的身份注定了拉尔夫会走上对感情来说是条一去不复回的无归之途,也注定了麦吉从少女成长初始就在悄然萌芽的依恋终会没有回报。

所以,此后的分离、重逢、再次永别似的别离,直到,生死殊途。至始至终,麦吉和拉尔夫都是寂寞的,尽管他们之间的爱超越了距离,超越了世俗,甚至,超越是生死。可是,彼此的独自等待,无法相守,亦无法相见,还有欲爱不能,欲罢也不能的情感挣扎,都在书里抹染得淋漓尽致,也是,让人痛彻心肺。

正如小说结尾中写的那样:“当我们我们把荆棘扎进胸膛时,我们是明白的。我们是了解的。然而,我们却依然要这样做,依然要把荆棘扎进胸膛。”是的,尽管清楚地懂得这份爱没有完美的终点,却矢志不渝;尽管清楚地懂得这份爱痛远远多于幸福,却至死不悔。荆棘鸟的生命的意义就在于寻觅自我生命的意义——歌唱,也是绝唱。虽然短暂,虽然逝去,但歌声犹在,但爱犹在。绚烂的的生命也从此不再苍白。

以往听人把荆棘鸟和枯叶蝶作为比较。荆棘鸟,把所有的生命浓缩在最终的绝唱中,虽然短促却是倍加绚烂;枯叶蝶,把所有的生命铺垫在持久的宁静中,虽然单调却是岁月绵延。截然不一样的选择,也就注定了截然不一样的命运。一个,缩短了生命,只为了瞬间灿烂;一个,放弃了华丽,只为了延长生命。

大千世界就是这么奇特,一种生命所追求的,却恰恰是另一种生命所放弃的。然而,你又能说谁是谁非呢?你是愿意做一只追求最终绚丽的荆棘鸟,还是原因做一只追求永久淡泊的枯叶蝶?只是看你想要的是什么罢了。而这本书,正是说明了前者存在的意义。即使付出生命,即使需要难以想象的代价,也要绚烂的终结,也要所梦想的一切爱,与完美。

重读小说的时候我就在想,麦吉,这个内向却倔强的女子,从单纯天真的小女孩到饱经岁月风霜的女人,从对感情的懵懂无知到对无望的爱恋依旧孤独坚定地守侯,她经历的究竟是多沉痛的挣扎,面临的究竟是多残酷的将来,但她依旧是挺过去了,并且坚持了她一向想坚持的爱。整本书从始至终几乎贯穿了麦吉的一生,作者在麦吉身上也是落笔最多也是最不留余力的。

能够说,在麦吉飘摇浮荡的一生中,寄托了整本书的灵魂所在——坚定、执着、不顾一切,即使痛也要爱着,即使受伤也要孤独地走下去。麦吉,就是一只荆棘鸟,她穷尽一生,可是是为了守住那渺茫的感情中以往微弱的光芒。包括和拉尔夫的结晶丹尼死后,她最终的慰藉也最终坍塌。然而,她依旧选择了坚强,选择了宽恕。

麦吉似乎什么也没有得到,其实她也是什么都得到了。像荆棘鸟一样,一旦走上了那难以想象的艰难而痛苦的道路,她从没有后悔,她也无从后悔。荆棘鸟始终都是遵循着一个永不改变的法则:痛得愈深,也就爱得愈沉。

《荆棘鸟》的主题,也是永恒不变的:爱,与命运。究竟爱在跌宕起伏的命运中有怎样的纠缠?究竟命运在悲喜交织的爱中有怎样的痕迹?究竟是爱主宰了命运,或是命运主宰了爱呢?荆棘鸟的传说,一向在淡淡地讲述着。哀伤弥漫,但也许哀伤并不是传说想要表达的。从麦吉和拉尔夫的跨越了时空距离的感情纠葛中我们也许能够领悟些不一样以往的东西。有关爱,也有关于命运。

在最终重读完《荆棘鸟》后,我才豁然开朗。也许真的,经典都是随着自身的成长而不断地产生新的感受。和从前初次被它吸摄的那个懵懂的孩子相比,此刻的我,似乎懂得了更多,但也会在以后,懂得更多的更多。我期待着将来,《荆棘鸟》会给我更加迷人的答案。

合上最终一页,忽然想起泰戈尔的一句诗:“生如夏花般绚烂,死如秋叶般静美。”不知怎样,却觉得格外地应景。荆棘鸟,是不是也正是梦想着那夏花般绚烂的歌唱呢?

高中生读书笔记 篇22

当我初次阅读《哈利·波特》这部作品时,只是普通地认为这只不过是一个小魔法师在学校开心的生活罢了,所以就带着无所谓的态度看了下去。可是,在接下来的情节中,我看见了哈利所背负着的东西,他有着一般人无法想象的痛苦回忆,当他还是个婴儿时,就目睹了自己的父母被杀害,他的母亲为了保护他施出了古老的魔法,只让伏地魔在哈利的额头上留下了一个伤疤。

因此,哈利便在魔法界成为了一个“名人”,但我想哈利绝不会认为这是件好事。哈利在费农姨夫家长期受到让人忍无可忍的待遇,只有当他回到霍格沃兹,他才是快乐的,因为有赫敏、罗恩、邓不利多等等一切关心他的人们。哈利背负着许多东西:父母被杀害的仇恨,朋友对自己的关心,小天狼星、邓不利多等长辈的关怀与期待,保护自己在乎的人的心情……

这一切都是因为爱吧!因为爱,哈利才能拒绝伏地魔以魔法石为条件让自己的父母复活,即使再也见不到自己日思夜想的父母;因为爱,哈利才会不顾危险地进入密室去救金妮,破灭伏地魔的阴谋;因为爱,哈利才会拼命保护小天狼星,面对成百的摄魂怪;因为爱,哈利才能想象着和父母、小天狼星一起生活的场景而使出守护神咒,赶走成百的摄魂怪,即使那样的场景永远也不可能实现……虽然从未体验过父母的爱的哈利经历了无数的挫折,但是他的身边总有着那一群朋友支持着他,他们给予他的'友情成为了他打败黑魔法的动力之一。而在这些经历中,他也逐渐了解自己的父母,了解到父母为了救他而付出了多大的牺牲,所以,友情温暖了他,而亲情却给了他强大的力量,这就是爱吧!

眼看着时间一点一滴地流逝,小哈利也逐渐成长起来,尽管哈利被别的同学怀疑过是“蛇语者”的继承人,被别人嘲笑过、讽刺过、挖苦过,罗恩、赫敏也从未离开过他,他们更加努力地去寻求谜底,一起面对危险。朋友,成为了他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他们一起去保护魔法石,共同面对密室中的危机,结伴去营救无辜的小天狼星·布莱克,以及挑战伏地魔等一群黑魔法师。哈利的力量因为友情而更加强大,更加闪光。

亲情,友情,这就是哈利心中最为光亮,最宝贵的两样。

爱,永恒的主题。哈利·波特的故事,永不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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