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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姆作品读书笔记 篇1
天才总有让人无法理解且偏执的内心,可以强悍,可以柔软,他们不为任何人而存在,只为追求自我。从一个平凡忙碌、拥有幸福家庭的普通男人,到流浪巴黎追求梦想的艺术家,查理斯才是一个纯粹的艺术家,据毛姆说他是以高更的生平为原型而创作的,但是两者之间又不是共通的,所以查理斯有自己的灵魂而不是高更的仿造。
当他一无所有、生活困顿的时候,一个画家欣赏他、赞美他,给他提供食物和住处,好生款待。可是他却勾引画家的妻子又抛弃了她,他就是这样一个“怪咖”,无法被常人所理解。就像后来画家所说的那一段话“天才总是让人无法理解,人们通常要对他有超乎寻常的包容”。我想,画家应是懂得他的,懂得那样一个偏执狂的内心。
再看书中那两个深爱过查理斯的女人,总让我想到罗丹的情人——卡米尔。卡米尔身世坎坷,却有着对艺术敏感而火热的内心,如果不是罗丹,想必她的光芒会更加灿烂夺目,只可惜她爱的是那样一个男人,他的世界永远只有自己,即使有星光,也只是陪衬。卡米尔将她最美的年华献给了他,她对罗丹的影响也是巨大的,我们可以透过罗丹的作品看到卡米尔的血肉甚至灵魂。但当我看见不随流俗于世的少女变成一位痴坐于疯人院的疯妇时,终于恍然大悟,有时候,爱也是一种残酷。查理斯就如罗丹一样——不爱她们,女人只是他创作的灵感和源泉。从前读这本书,厌恶极了这个自以为是、傲视一切的男人,如今回首,发觉这无关专情和滥情,只是价值观、人生观不同,而正是因为不同,才有他不平凡而超脱的生活。
此时此刻,心中唯有平静,有无上的敬畏与骇然,那是对艺术和追求艺术者的尊崇。记得和我的绘画老师闲聊时,他曾说过,“艺术是一个很小众的东西,大众的东西往往不能被称为艺术,而人们大多不懂真正的艺术,盲目地追捧和艺术品的利益最大化,也使其渐渐失去了本真。”真正艺术的美,从未被世人所见——正如查理斯最后将画作付之一炬。
有多少人能坚持自己的梦想,即使虚无缥缈也义无反顾,有多少人能不被繁华尘世牵绊,不顾一切?
写到这里时,耳机里放着《浮夸》的最后一声,那么悲哀无奈,声泪俱下,仿佛是在现实中受到的所有委屈,也仿佛是内心纠缠如困兽般的彷徨挣扎,就像现实与梦想的游离。
是执着于现实中卑微的六便士,还是尝试触摸皎洁高贵的月亮?
跟随《月亮与六便士》中的查理斯,净化尘封许久的心灵,追逐最纯净的梦想。沉醉其中,于海风轻拂时,回归本真!
评点:郑文龙
文题“又读寂寞”可视为作者对《月亮与六便士》一书中主人公查理斯所代表的艺术家的生命剖析与哲理解读。文章的前半部分即以“天才”的偏执越俗及其与世俗大众的对立为立论点对《月亮与六便士》一书叙事进行了主题建构。可见此读书有感并非仅是故事层面的杂感,而是涉及到精英意识与大众流俗、艺术天性与公共道德等诸多方面的深入思考。文章的后半部分更将话题拓及艺术的`非功利属性与艺术家的生命形态,以此表征着梦想与现实的巨大鸿沟以及怀揣梦想者的内心纠结与心灵困境。终以对梦想的追求、回归本真为收束,体现了作者文本理解与感悟的深度。此文的一大特色是文思的迁移能力与感悟力,如由查理斯迁移于罗丹的情事,由绘画老师的论断迁移于画家赵无极的鲜为人知,由艺术家的窘迫处境迁移于回归本真的心灵诉求,凡此论域的层层拓展将主题不断升华,触及到了最具共性与人性深处的心灵处境。然而,作者就与外部世界的互动关联上读出了艺术家这一群体及更广泛意义上的寂寞处境,却未曾在艺术家及奋斗者的内心丰盈与生命外化上悉心留意,亦是稍有遗憾之处。
毛姆作品读书笔记 篇2
这本书,他正好给我们生动形象地描绘出那个样子。它里面的文字,充满魔法,它把我们带到了另一个虚拟的生活圈,好像时光穿越,又好像灵魂互换。
在虚拟的世界,我们便是菲利普,我们在经历全部的一切。于是,我们体会了被米尔德丽德鄙视的无地自容,感受到被她采用的心甘情愿,经历到失去她的撕心裂肺。于是,我们触摸到Price上吊自杀后冰冷的尸体,我们感受到胃空荡抽搐,根据抽烟来减轻饥饿的无耐。我们还体会到在绝境中,微弱的控诉:自身总是对他人友善,尽量做好事,比较后却事事糟糕透顶;自身乐于助人,却在比较困难的时候,不敢期望有人伸出援手。
于是,我们体会到了在绝境中,期盼自身的舅舅早些过世,能够采用他的遗产来走完比较后学业的无耻和真实。甚至被灵魂拷问。晚上照顾舅舅时,我们也动了给他多加的念头,期待能够早一些结束他的无意义生命,来逆转自身的有追求人生。比较后,我们终于由于害怕终身的悔恨和愧疚,而没有动手,经受了恶魔的诱惑,保住了道德的底线。这一切的一切,都是这本书带给我们读者的虚拟却真实的体会。菲利普的一生寻求的答案,也是读者曾经想要选择的'东西。只不过,大部分读者,有父有母,没有那么勇敢,无法豁出一切去经历去感受。而跛脚的菲利普,却把个中滋味,心酸心苦,一一尝遍。比较后,他终于懂得欣赏平淡无奇的生活,以及平凡似水的美好。
我们跟随主人公,从一种生活到另一种生活,从一群人到另一群人,不停奔波选择,不停挣扎纠结,挣脱种种枷锁,想寻求一种照亮生命的人生,最终发觉“人生毫无意义”,最终选择了一种比较普通的生活。这是历经艰辛探索后的结果,就像挥洒汗水劳作后,休息时的平静。
他浴火重生后学会了如何去看待缺陷和苦难,怎么用平常心对待生活的不如意。他终于明白每个人都有自身的缺陷,或身体或心灵。这个世界便是一个病房,为什么会这样,根本没有理由。或残缺的肉体,虚弱的心脏,或病态的肺,还有一些更为隐蔽的精神疾病,懦弱的意志,酒精的上瘾。人人都有缺陷,我们要做到便是接受人类的美好,包容人类的错误。原谅他们,由于他们也身不由己。
生活就像是一座空空如也的清水房。把所遭受的一切不幸,看作是对生活煞费苦心的装饰。他愉快地接受生活中出现的一切,凄凉和兴奋,愉快和痛苦。由于无论什么事情,都让生活这套毛坯房的设计,更为层次丰富。
毛姆作品读书笔记 篇3
毛姆的作品我真的很喜欢,他的文风朴实,选字用字精准。精准真是我所缺乏的。
所以,我详细地阅读了他的“随笔”,“总结”,以及这本《刀锋》。
读完刀锋,已经好几天了。每每想起,总感到有话要说。说什么呢?每每话到嘴边,又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了。
今天总算鼓起勇气,心想:我想到哪儿就说到哪儿,这样省事,没有压力。好,那么我就大胆地说吧……
毛姆这部作品留给我印象最深的莫过于拉里。拉里是位孤儿,从小由他的一位当小镇医生的伯父带大。他的伯父很宠爱他,几乎满足他所有能够帮他实现的梦想,例如:拉里从小向往飞行。
当他15还是16岁时,第1次世界大战爆发了,还未成年的拉里梦想着当一名飞行员,他的这位伯父替他隐瞒年龄,让他飞上了蓝天。子弹是不长眼睛的,在一次飞行任务中,拉里的一位好友为了救他,牺牲在拉里的怀抱中,这让拉里产生了对人生的意思及上帝的是否存在的思索。
拉里自从有几位青梅竹马的朋友。伊丽莎白年轻漂亮,充满着青春的活力。俩人自小订有婚约。拉里以为伊丽莎白一定会成为自己的妻子的,因为他爱她。伊丽莎白也深深地爱着拉里,她认为自己也一定会嫁给拉里的。谁知造化弄人。
战争过后,拉里在思想深处对于人生,对于金钱,对于活着的目的产生了异于常人的一些想法,这些伊丽莎白不能够接受。伊丽莎白她爱豪华的晚会,她想穿着巴黎最名贵的时尚服装,她需要有多个佣人打理她的豪宅,她需要供她挥霍不尽的钱财……而这一切的一切,与拉里的想法正好相背。俩人友好地分手了。
10年后,当他们再次相见时,那一年拉里已经32岁了,在这10年中,他当过煤炭工人,船工,也曾四处流浪。拉里不是没有钱,他的父母,他的伯父去世后,给他留下了一笔不菲的遗产。然而,拉里想找到他活着的目的`,他想以试图改变自己的生活方式来找到上帝是否存在的答案。拉里还去了罗马,到了中国,最后拉里在印度生活了5年。在这5年的时间里,拉里练过瑜伽,习过冥想……
这时候,伊莉莎白也如愿以偿地嫁给了一位追求她的富二代,生下了两个女儿,过上了她想过的日子。只是,伊莉莎白忘不了拉里。她希望拉里永远属于她,身和心只能属于她一个女人。
当她发现拉里竟然想和另一位女人结婚,她设下了一个骗局,让这位可怜,既将成为新娘女子远遁而去,最后被人割掉头颅,扔进大海。
伊莉莎白能够让拉里再属于她吗?没有,当然没有。拉里将自己的遗产,捐了出去。他身无分文了。拉里说:他只想做一个自食其力的人。他的梦想是当一名出租车司机,这样他可以一边挣钱,一边游览……
我想我亏得是这个年纪才读这本书。如果我再年轻几十岁,或者说我是在十多岁,二十多岁时碰到这本书,我相信我有这个耐心翻完这本书,只是翻完也就翻完,不会有今天的反醒。
今天,当我历尽和人间的辛酸和坎坷之际,再反思书中的两位主人公拉里和伊丽莎白,我完全明白了然为什么最后拉里对本人的作者毛姆先生说:他这辈子最想娶的女人,是那位死在大海里的女子,而不是伊丽莎白!拉里是看清了伊丽莎白骨子里的虚荣,贪婪,做作,以及她的自以为是的聪明,还有她的独占心理。
毛姆作品读书笔记 篇4
在生活面前,我们每个人都可以找到理由做个弱者。
最近听了太多“社会迫害女性”的言论,有些反感。因为在我看来,迫害也分绝对迫害和相对迫害,暴力相向,长期的幽禁,肉体的凌辱,这些都算绝对伤害,但是什么所谓的媒体舆论,七姑八姨的闲话也算迫害,那有点弱者心态太过了。如果想做弱者的话,永远是可以找的到理由的——比如我小时候学习不好/我小时候学习太好所以只会读书;我小时候缺乏父母关心/父母太关心我把我宠坏了;房价太高了,油费太贵了,饭店太不卫生了,男朋友的妈妈太凶了……每次我看见一个衣着入时,身体健全的年轻人一边吃喝一边数落社会对其的迫害时,就忍不住想笑。我也许算是一个缺乏同情心的人,每次回忆自己的胆小、狼狈和混乱时,我就想笑。就想菲利普说他是一个现实的人,知道现实的种种不堪,甚至在看见这些不堪到来的时候,兴奋地搓手。
菲利普的人生绝对不能算做一番风顺,童年父母双亡,身有残疾,读书的时候,好几次选错了专业,恋爱的时候,莫名其妙错爱了一个吸血鬼般女人,当中还穿差了一些投资失败差点饿死的小事,等好不容易终于决定做一个追求理想四处旅游的流浪医生时,忽然渴望起家庭生活就这么……安定了。他每次下定决心要做一个什么样的.人,深刻地剖析自己一下,第二天生活就准会——朝着相反的方向拉他一路飞奔。
何苦呢……毛姆你是不是八卦小说写多了,不把自己也写的惨一下怕身边朋友们不放过你对吧。
但也许,生活无非就是喜欢这样开开玩笑。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艺术也好,哲学也好,不都是为了让生活有趣一点吗。那还有什么有趣能超过试错呢?从来没有选错过路,这简直是无法想象的无聊。就好像菲利普的大伯一样,一辈子都觉得自己是正确的,然后变成一个怕死又孤单的老头子。还是有点弯路走比较好,急着把每件事都做对,学的事就会一举成名,谈恋爱永远不会伤心,炒股票永远不会亏钱——如果以这样的人生为目标,只怕会过的既伤心又惹人讨厌。
也许人生来根本没有意义,再怎么坚强勇敢智慧的人,也有被生活搓成一个小泥球玩的时候,选错了职业,爱错了人,追求了错误的知识,搞错了生活方式……但那又如何,除了你自己,还有谁能当真关心你怎么翻盘么?所以我们仍然应该让自己做一个坚强勇敢智慧的人,毕竟就算是一场游戏,为了玩的开心,我们也应该学会升级。那每一个没有把自己打趴下的错误都会变成一个笑话和一个筹码,让我们和生活的游戏变的有趣而势均力敌。
毛姆作品读书笔记 篇5
艾略特在社交界光彩夺目;伊莎贝尔凭借财产在活跃而有文化的社区站稳了脚跟;格雷拥有一份稳定且赚钱的工作,每天在办公室过着朝九晚六的生活;苏珊娜·鲁维埃的生活有了保障;索菲以死亡为解脱;拉里过着自己想要的生活。
每个人似乎都过上了该过的生活,每个人也都得到了最应该得到的。在美国的实功主义下与拉里的探索让人深思。或许就像作者说的,在这纷杂利益矛盾的人海里,迷失却又渴望超越自我,笃定却彷徨,善良又残忍。
对于其他人的设定或者单独的故事来说,我是十分满意的,只是对于拉里一开始这个不确定的人,对于我的冲击式是十分的大,混日子,对于平常人来说,都会被嫌弃,但是对于拉里来说是那么优雅和自然,外界对他的接纳,当然是士兵的荣誉加身,但是如此早地去寻找人生的意义,追求于哲学,如此纯粹令人怀疑。但是对于他的生活和对于金钱的世界观人生观可能在去过印度之后就变得看不懂。或许这就是不可及的原因和平庸的`原因吧,只能观望。
对于伊莎贝尔来说,或许知道拉里和自己不是一个世界后,放手保持理性或许也是一种成功,或许是乏味的,但是是确定的,因为是别人走过的,显得可靠,也无趣,就像拉里对于这里的评价是,你不可能给与无法欣赏的人自己欣赏的场景。对于别人是讽刺,但是又显得可爱或许也是毛姆的特点吧。
毛姆作品读书笔记 篇6
读这本书的时候,感觉就是作者坐在你旁边和你讲他听说的,他接触的,他研究的一个“异类”的画家的故事。说他另类,是因为故事主人公年过中年的查理斯·思特里克兰突然放弃作为证券经纪人的成功事业和美好幸福的家庭——温柔贤惠的妻子,一双可爱乖巧的儿女,离开自己的家乡孤身一人去往法国巴黎,住在肮脏的旅馆过着潦倒的生活,只为学习绘画。倘若,思特里克兰学习绘画是为了完成自己一个年轻时候的愿望,开始决定专注自己的兴趣,这倒也为世人理解,毕竟在功成名就或者事业略有所成,衣食无忧,解甲归田享受单纯器物之乐的人也不在少数。然而,思特里克兰在巴黎不名一文,经常一天只吃一顿,有时候甚至一顿也没有。或者,我们把他这种做法理解为破釜沉舟,追求出色的绘画技艺,希望有一天能够一举成名,一幅画便能够卖几百万。这也能够为少数翘楚理解,毕竟成大事者必有常人没有的勇气和魄力。但思特里克兰不给任何人看他的画,也不卖画。甚至在一个唯一特别欣赏他的人为他的推销,他也恶言相对。最为极端的例子的是,在他弥留之际,让他的妻子答应在他死后将用带病之躯花费几个月完成的及其壮丽诡谲的壁画付之一炬。
“异类”的还有他的残酷,自私和毛姆不厌其烦的提及的粗野的透露出欲望的面容。
这样的“异类”当然为文明社会不容。毛姆并没有特别列举任何思特里克兰受到的排挤和厌弃。相反毛姆告诉我们他受到了一个并不高明但鉴赏能力极高的画家的认可。戴尔克·施特略夫接济他,为他推销画,在他因病垂危时候将他搬回自己家悉心看护,最后甚至赔上了自己挚爱的妻子。对于这些思特里克兰非但没有感激,反倒是认为戴尔克·施特略夫自作自受。读者在这样叙述中,对思特里克兰的厌恶一点一点地加深。
写到这里,才发觉了毛姆的高明之处,他将思特里克兰设计成一个表达能力很差,话语极少人,即便有也都是写极其恶毒的话语,而且整部小说很少有关于思特里克兰的正面描写。即便是思特里克兰稍显正常的表达,毛姆也特意强调那是自己根据思特里克兰的手势,表情和不成句子的词语中揣测出来的。
讲述并不是一气呵成,倒像是两个朋友偶尔见面,几个月或者几年,见面的时候又想起上一次聊到过某个人,于是继续补充故事的进展。所有其他的人讲述的思特里克兰的事情,毛姆也像女生八卦告诉别人“我也只是听说”那样告诉我们,他也只是听说,而且那个说的人也很靠谱。我仿佛看着他说完之后提起杯子喝了口水,又接着回忆思特里克兰的其他事情。
结果,虽然小说提供了很多思特里克兰的片段,关于所有关于思特里克兰的内心思想全靠读者自己揣测。
厌恶加深,但小说并不是以厌恶为终结。不然,这样的情感诉求也不会成就《月亮和六便士》这本经典。只是不知道从什么开始,我也同作者一起对思特里克兰产生了同情。作者是在思特里克兰的画里感受他内心的挣扎。尽管作者尝试道出那种不明晰的感受,这种感受无论如何也无法传到到我的内心。我想是因为缺乏绘画的艺术修养吧,没有经历过看一幅画时,内心产生激荡的情绪,于是无法移情。
我的同情或许始于作者提及他给戴尔克·施特略夫的妻子绘画。施特略夫得知妻子背叛他和思特里克兰在一起之后,在自己画室看到思特里克兰给妻子画的裸体画时顿时羞恼万分,正欲举手撕破之际,他还是被这幅画给震慑到了。按作者的说法,这是一幅透露着美与欲望画。也许,思特里克兰内心便是一直被这两种东西纠缠着,让他就像被“魔鬼给缠住了”。
更深的同情或者理解来自于思特里克兰毁弃了忍着病痛创作的巨幅壁画。思特里克兰舍弃文明生活,来到了南太平洋群岛的'塔希提岛。在这里,他没有被当做“异类”,只是一个比较特别的人而已,就想这里的每一个人都有着自己的特别一样。他甚至在这里找到了个“不打扰”他的妻子爱塔,过着幸福的生活—至少静谧幽深的丛林给了内心的平静。
小说还有一个值得一提的是,作者在叙述主人公之外提及的他曾遇见过的同样被他人看做异类的人,还有一段论述家乡——出生地和另外一个家乡与异类之间的关系。
“我认为有些人诞生在某一个地方可以说未得其所。机缘把他们随便抛掷到一个环境中,而他们却一直思念着一处他们自己也不知道坐落在何处的家乡。在出生的地方他们好象是过客;从孩提时代就非常熟悉的浓荫郁郁的小巷,同小伙伴游戏其中的人烟稠密的街衢,对他们说来都不过是旅途中的一个宿站。这种人在自己亲友中可能终生落落寡台,在他们唯一熟悉的环境里也始终孑身独处。也许正是在本乡本土的这种陌生感才逼着他们远游异乡,寻找一处永恒定居的寓所。说不定在他们内心深处仍然隐伏着多少世代前祖先的习性和癖好,叫这些彷徨者再回到他们祖先在远古就已离开的土地。有时候一个人偶然到了一个地方,会神秘地感觉到这正是自己栖身之所,是他一直在寻找的家园。于是他就在这些从未寓目的景物里,从不相识的人群中定居下来,倒好象这里的一切都是他从小就熟稔的一样。他在这里终于找到了宁静。”
直到整篇小说读完,我也还不明白,为什么小说的名字是“月亮和六便士”。百度百科词条的解释是月亮和六便士对应的是理想和现实,这样的解释并不让我满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