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欣赏《盗墓笔记》读后感(精选6篇),由笔构网整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盗墓笔记》读后感 篇1
说起有关盗墓的小说,我第一个想到的就是《盗墓笔记》。这是一个非常精彩的小说系列,讲述了一群长沙盗墓贼所发生的故事。
故事起源于一份神秘的战国帛书,主角吴邪根据这份线索,发现了隐藏在帛书背后一个接一个扑朔迷离的谜团,以及一个惊天动地的秘密。这本书带领我们跟随着吴邪的脚步,从离奇的战国古墓到诡异的云顶天宫,去寻求一个个谜题背后的真相:长白山上的云顶天宫到底隐藏着怎样的秘密?巨大的青铜门背后又是什么?“长生”的秘密到底是什么?随着一步步地逼近,古墓背后的秘密已渐渐地浮出了水面……
尽管这是一本以盗墓为题材的小说,但是我认为书中最吸引的人的并不在于这点。书中的谜团一环接着一环,惊心动魄,让我们惊叹于古人无尽的智慧以及中国历史的博大精深弦,并给读者留下一个又一个扣人心弦的悬念,吸引着我们不断地读下去;而故事中也存在着人之间的勾心斗角,正如书中所说的,“比神鬼更可怕的,是人心”,为了个人的利益,长沙盗墓贼们争的你死我活,使我们感觉到人心的险恶;同时跟其他盗墓小说一样,这本书也不乏对古墓的描写,那些精巧的机关、设计,也令人叹为观止。
在我看来,这本书最成功的`地方在于使用第一人称写作,从主角的角度出发,去看待、思考问题。同时作者也擅于对环境和人物心理进行描写,使我们在阅读的时候能如身临其境,设身处地的体会到古墓中那种神秘诡异的气氛,让我们在看的同时也捏了一把汗;并且书中埋下了许多伏笔,为后来的事件埋下了一个关键的转折点,带给我们一个出乎意料的结局,这点也不得不令人佩服。
《盗墓笔记》也许并不是写得最好的盗墓小说,但是它带给我的那些感动、那些精彩、那些回忆,我相信,是任何书都比不上的。
《盗墓笔记》读后感 篇2
以前完全没有注意到盗笔真的很给,虽然之后同步刷了很多同人,没有开通天眼,属于盲看状态。
最近重温不用赶情节,看得比较细,看到点天灯那里小哥主动按惊惧的吴邪肩膀安抚他,颇为震动,这就是以前不会care、现在却可以嗑得死去活来的地方。平时他比较擅长打打杀杀直接清障给安全感,在此处却好像没有必要地迂回来精神安抚吴邪,通常这好像是胖子的功能,能看出来一个是吴邪当时确实很慌,一个是胖子当时还不知道来历,所以三人之中他这一表示实则非常必要。
初中的时候喜欢刺激,只把它当灵异探险类,对斗里形形色色的奇事异物印象更深。如今看那些推理的部分,才会get到为何他们非常人的点,这些都是我以前会跳过直接看结论的地方。
而且吴邪真的是一个很好的.storyteller,他设定是好奇心重,且是有从普通人被骤然拉入盗墓界的经历,这个过程非常急速,他就会把很多他注意到的、同时也是读者好奇的地方放大,掰得很细地去讲,所以花笑他“学术盗墓”,但也正好符合第一人称的性质。不过有时候推理需要,不免要故弄玄虚,搞得整段都很克也是常事……
另外出于推理天性,他喜欢揣摩人,经常换位思考,这部分内容也非常好看,有些观察微妙、细致,堪称毒辣。
也有十几年如一日不变的东西,就是我对这种相声调调的热爱,原著风的一大精髓就在于此。以前最爱的人物是胖子,无他,口条实在太顺溜了,记忆第二深就是的他跟吴的扯淡,每段看下来都记忆犹新。
《盗墓笔记》读后感 篇3
一直听朋友说盗墓笔记写的非常好,建议我看看。我是个不喜欢看小说的人,因为没有那个耐心,以前也尝试过,但是通常到一半就放弃了,这次因为无聊打开盗墓笔记开始阅读,这一读让我深陷其中,不能自拔……
读这本书一定得有强大的承受能力,在这里我看到了人性和欲望。在死亡面前没有人是不恐惧的,而在欲望面前没有人是单纯的。人性真的很自私,再好的关系再铁的朋友都不如金钱或者生命重要,即使是合作关系在生死存亡的瞬间选择的一定是自己。而欲望更加可怕,金钱面前没有一个人能抵制住诱惑,有100想要1000,有1000想要10000,根本无止境。
小说里有背叛有欺骗有争斗有……当然了也不是完全的丑恶。当遇到危险时还是有挽救存在,大家也曾相互扶持相互帮助,但是这是真心的还是下意识的呢?可能在那种环境下多一个人就多一份力量,我这么说可能过于矫情,但是我又不得的不这么想,当有利可图时,前一秒还神智不清的`人下一秒已经被欲望拯救,整个人开始出现完全不一样的状态。感觉人性的可怕和现实。
无论为了什么,我都觉得欲望真的能改变一个的本质。当然了誰没有欲望,我自己一样也有,我也想好的生活,住大房子开豪车,我不知道当自己面对诱惑时是不是也一样露出本质里的坏和丑陋。在这本书记我还为古人的智慧而感到惊叹,玄妙叹为观止简直让我难以置信,在过去那种条件受限的年代,我真的想像不出来他们是如何做到那么完美的设计和制造。我想这才是真的智慧和能力。
现在我还没有读完,但是我已经不忍心读下去,我害怕看到人性的不堪和欲望的纠缠,人不可怕可怕的是人的自私和贪婪。但是故事情节曲折蜿蜒起伏让我不得不继续拜读,行为也是一种欲望,想知道结局是什么?
《盗墓笔记》读后感 篇4
看完结局以后,心酸覆盖了喜悦,铁三角已经不仅仅是三个好朋友,他们已经融为一体,三个人原本各有各的目的,到最后,他们愿意放弃自己的目标,只求其他两人的平安,只要他们活着。就如吴邪跋山涉水,戴上三叔的面具,从杭州奔赴广西,只为救出只有两年之交、相处时间不多、却交情很深的两位朋友;还有闷油瓶,他不懂的痛苦和快乐,他没有过去和未来,他可以给人无限的安全感,他只是在那里,淡淡地面对一切,却一点都感受不到痛,他会保护着所有人,他还会让人边看,边为他心疼。他虽然话不多,但是可以说,他真的很重视这段友情,跟密洛陀大战后,那一句:“还好,我没有害死你……”看得出来,自从盘马老爹说出那句:“你们两个人在一起,迟早有一个会害死另一个。”他就下了决心,一定不会害死吴邪。因为经历了那么生生死死,虚情假意,所以,他在乎;胖子,可以嘻嘻哈哈,可能总是闯祸,但是在最危险,最紧张的时候,他的那些笑话和语言,最能化解气氛;潘子,他是个很伟大的人,最初,我把他忽略了,而最后,他为了救吴邪而死,我的心情突然变得很奇怪,没有办法去形容,总之,比被感动的感觉,更深刻……
刚开始看的`时候,我很期待看到结局时候的心情。这一天终于来了,或喜悦,或悲伤,或难过,或不舍。这种感觉很奇怪,我自己都不知该怎么去形容,这是我第一次这么认真去当一个读者,第一次看得到最后竟然泪流满面。就这样看完了九本,很认真,很细致,没有匆匆而过,我珍惜它的每一个字,也融入了自己的喜怒哀乐,感受到了人物心情的酸甜苦辣。这种心情,这种感受,是前所未有的。不管结局再怎么让人不满,我依然要说一声谢谢。谢谢你,三叔,谢谢你给我无限幻想,无限期待。
《盗墓笔记》读后感 篇5
当前,南派三叔的《盗墓笔记》着实很火,其之所以走红,与时下盗墓小说流行大环境有关,从某种程度上满足了很多人的好奇心理。根据心理学家统计,人们在看到恐怖、负面的词语时,比看到愉快、赞扬的词语更为敏感,当我在看到《盗墓笔记》的书名时,就再次印证了这项统计。
每天穿梭在高楼大厦中,行进在车水马龙间,对于新奇神秘的另类生活,多少有种窥视的欲望,可以说,《盗墓笔记》的书名在第一时间就撞击了一些人的视觉神经,吸引人去阅读。前段时间,中央十套科学探索频道,播出了一个暂定香妃古墓的节目,其匪夷所思的程度已经是让我垂筵三尺。能够把死人处理到埋入地下几千年不腐,而且还光鲜照人,香气袭人。这是多么的令人叹为观止啊。
可惜我们没有办法知道他们古人到底是如何处理出来的。如果让我们现代人来做这种让死人不腐的事情不知道会污染多大的'环境呢。难道我们人类这几千年没有进步反而退步了?里面还描写了大量的鬼怪尸身之类的事情,虽然我们今人用科学解释了很多离奇的鬼怪事情,但是难道就没有鬼怪吗?能够解释的我们都称做唯物主义,但那些没有办法解释的呢?
唯心主义恐怕也不能说出个让人信服的理论吧。凭心而论,这确实是一部可以满足都市人想象的优秀小说,难怪那么多人追捧它,虽然作者的文笔并不十分出色,但运用大量文字营造惊悚气氛,再零星穿插新奇的历史、风水、祭祀知识,让人在阴森、诡异、紧张和困惑中获得刺激。让人越看越怕,越怕越看。成为了盗墓集中不朽的传奇。
《盗墓笔记》读后感 篇6
小说中男人的死总会打动人,盗墓笔记八读后感——(2)关于潘子。在两排刺刀和战友的护送下,盖着国旗回到祖国的最胆小却第一个牺牲的冯启泰;付出了一辈子的感情养大了一个小叫花子,最终得不到感激反被对方用迫击炮轰的连灰都不剩的葛啸东……以及,一生对一个人绝对忠诚,无数次拼命去换别人的命,用最后的`力气护送他的小三爷走出了险境,却临死连根烟都没抽上的,潘子。
潘子的一生活得很传奇。他是越南战场上下来的兵,他是吴三省上最忠最凶的狗,他扛着枪是罗刹,叼着烟是混混,身上枪刀棍棒伤无数,走过南闯过北,上过天入过地,鬼门关里闯了几回。他的最后一碗面条还没吃完,就去赴死了。
从盗墓的第一本里,潘子就一直在救人。他为了让吴邪先逃,自己跳进尸蹩堆里去当肉饵,险些被咬死在斗里。西王母国的遗址里,他又是为了救人,被那条怪兽一样的蟒蛇叼着甩,差点废了,可是一场高烧过后,他还是那个敢拼命的潘子。
他觉得自己该死。战场上那么多人都死了,怎么就他自己没死?他这么想着,于是很轻贱自己的命,他大概是有数过,他的这一条命换来过多少人的生——就算他知道了,大概也不会有什么所谓吧,读后感《盗墓笔记八读后感——(2)关于潘子》。
潘子本来可以离开这个圈子,远离这个乌烟瘴气的世界。他本来已经谈好了媳妇儿,他有名声了,还有存款。他本来可以平平安安的过他的日子去——潘子拼了一辈子命了,他有这个资格去享福了。可是他那最后一顿饭都没吃完,就急急忙忙的踏上死路。
潘子,一辈子都为别人活了,一辈子都在出自己的力气,救别人的命。他最后拿着一把破枪,一个个的打碎了那些可怕的铃铛。铃铛碎了,小三爷的眼泪也流了下来。一个男人用他生命里最后的劲头,给别人铺了一条坦荡的路。他为自己唱了最豪迈的送行歌,一声枪响就结束了一切。
或许很长时间内,我听到那首歌时都会有别样的感情。
一个人死了,但他救过的人,都还活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