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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最爱作文700字 篇1
我的老家在浙江台州,那儿风景秀丽、物产丰富、是个名副其实的鱼米之乡。
既然是鱼米之乡,那肯定有许多好吃的喽!没错,我家乡的地方风味小吃简直数不胜数,什么山粉糊、姜汤面、嵌糕、油鼓可以说喂饱你的眼。今天借此机会,就请随着我的脚步,去品尝一下我们极具代表性的美食油鼓吧!
走在我家乡的任意一条街上,你总能看见,在某个街角,卖油鼓的小摊前排起了长龙,人们争先恐后地购买。我也加入了其中一条队伍,等待着我的油鼓。
终于到我了,我刚才急得脚都跺疼了,可真的轮到我了,我又平静下来,开始端详起师傅做油鼓的手艺来。
呲啦,呲啦!油锅里不断蹦出油,师傅正在忙碌。泡油鼓可是技术活,只见师傅手执一双筷子,不断把一盆调好的面粉糊往一根竹板上推,不一会儿,竹板上就摊出了一层雪白的面粉皮,接着他又迅速地把猪肉末放到面糊上,再均匀地撒上葱花,就像绿草红花盛开在白雪之中。这时,师傅又拿了一些面糊,把猪肉和葱花盖住,再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把包好的面团投入油锅中。嘭!锅面爆出一层油花。过了一会儿,油鼓就炸好了。师傅把油鼓捞出来,放到前面的筐子里。那刚出锅的油鼓表皮金黄,外形椭圆,虽然其貌不扬,但光闻它散发出来的阵阵香气,也会令你垂涎三尺。
刚出锅的油鼓很烫,但这个时候吃,味道是最好的,不然放久了就会变凉发软。我在手心里垫了一张纸,拿起那个令人一闻就眼馋的油鼓。伴着咔嚓一声,油鼓金黄色的表皮被我咬破了,滚滚的热气瞬间涌进我嘴里,然后,雪白的粉团就来到了舌边,那粉团,与肉葱的香气融到了一起,比那小肥羊还要滑嫩,令人忍不住要再来一口,再来一口。油鼓中间夹的馅料更是令人神魂颠倒,吃了,你会情不由衷称赞:弥逃崭显!(味道好极了!)
油鼓,有一个缺点,就是太小。有一次,我把油鼓当
早餐吃,竟然一下子吃了4个。看着妈妈当时吃惊而又好笑的神情,我忍不住打趣道:其实我不想吃这么多,油鼓它哪点都好,就是太小了!嘻嘻,我是不是有点贪吃呢?
在冬日的早晨,头顶暖暖的阳光,手拿暖暖的油鼓,该是一件多么惬意的事啊!
朋友们,听了我的介绍,还等什么,就迈着坚定的步伐,向我们家乡行进吧!
我的最爱作文700字 篇2
故乡,是一个温暖的港湾,在你拼搏奋斗后的一抹宁静。
我的故乡,是在安徽的一个小村庄里。那里,最多的便是一望无际,广阔的竹林,粗壮的竹子在微风下哗哗作响,长、青的竹叶在阳光的照耀下如碧玉一般闪闪发光。
清晨起床后,总是有一段时间异常寒冷,就是这个时候,竹林仿佛被一层轻纱遮住,飘渺悠长,露水顺着竹叶滴落在地,鸟儿鸣叫,奏出和谐欢快的乐调。
从山路向下走去,便是一条河,小河缓缓流淌叮咚叮咚的如一首钢琴曲,像一支丝绢般光滑、细致。仿佛一幅永远也看不完的画卷,每天都变化出不同的色彩。
一到秋天,树上的栗子也熟了,一个个簇拥在一起,一些男人举着竹竿向高的区域挑着,板栗便“咚咚”地落到地上,而一些妇女便背着一个大筐,带着手套将一个个尖尖的板栗扔进筐里,一些调皮的孩子抢先拨开一个,却因为太过着急而刺的满手的洞,疼的直蹦,一旁的大人们哈哈大笑,转而又细心地替他们剥开。
大约五月份的时候,这里的泡泡(山阴果)熟了,我常与外婆去摘下许多,一直是还没到家就全都吃完了,回到家,照照镜子,就发现自己满嘴,满手都是红色的汁液。
冬天,雪是多么美啊,轻盈、飘逸、纯洁,让人爱不释手,目不暇接。
雪,像一个个精灵翩翩起舞,柔美的身姿在空中划过一道道美丽的曲线,不舍的落下。不一会而,地上、屋顶上、枝叶上全都被白色所笼罩,一片银装素裹。
晚上,也是一天中最迷人的时刻,虫儿的鸣叫,萤火虫飞舞的身影异常动人,抬头望去,晴空一轮明月,清光四溢,颇有烟波浩渺之势。而照映着明月的,便是空中一闪一闪的繁星了,夜晚的天空,星罗棋布。我常常吃好了晚饭就躺在椅子上小睡一会,伴着月光与虫鸣……在那轮明月中,有追忆、有惆怅、有留恋、有惋惜,如时光流逝,时不再来。
故乡啊!我是在你如荫的怀抱中成长的,在那些终古长流的小河,在那苍老蓊郁的古树,在那美妙悠长的竹笛,在那清冷泛光的明月,在这些故乡的景物中,都保留了我童年的一片纯真,一片善良,一片欢乐…
我的最爱作文700字 篇3
寒风凛冽,大雨滂沱,小孩的哭声,母亲的抽泣声以及车轮的滚动声使原本寂静的街道多了一份喧闹。
深夜一点多,一个头破血流的小孩在一对夫妻的怀中声嘶力竭地哭喊着,汗水,泪水以及血水浸透了他们的衣衫,他们怀中的孩子却浑身上下滴血未沾,但疼得已近昏厥的她丝毫不理解父母的痛,仍在哇哇大哭。这时,雨声中夹带着的车轮声引起了这对夫妻的注意,正在他们准备回头时,听到了一声:“坐吗?”两人急忙上了车,不过五分钟就到了医院,他们急匆匆地付了车费,没有等到找钱就已经冲进了医院,因为他们怀中的这个生命正在一滴一滴地流着鲜血!
医院走廊内,人影全无,焦急的夫妻急忙冲进急诊室,接过孩子的大夫紧皱着眉头,将孩子推进了手术室。手术室内,孩子醒了,看着“白衣天使”手拿针头,吓得哇哇直哭。无奈之下,他们只得边讲故事边哄着孩子缝合伤口,但孩子的哭声依然不绝于耳。每声哭喊都令人心如刀绞,急诊室外,父亲的眼泪夺眶而出。有句老话是这样说的:“男儿有泪不轻弹,只是未到伤心时。”男人身上背负着的是整个家庭,身上的责任太重了,他没有时间去哭泣,无论有什么事都会压在心底。但此时此刻,在女儿遭受痛苦的折磨时,他的内心怎能不悲恸呢?他怎能不落泪?
第二天凌晨四点左右,她醒了,但额头上留下的疤是无法弥补的创伤。睁眼后,她看到的是母亲红肿的双眼和憔悴的脸庞,“天哪!这还是我以前那个年经漂亮的妈妈吗?”她想着。然后她带着沙哑的嗓?说道:“妈妈,爸爸去哪了?”沙哑的嗓音再次令母亲泪如雨下,她抹了抹眼?的泪,说:“去取药了。”同时勉强挤出了一丝微笑。
现在,每当想起当年那个场景,那个遇险的她,也就是现在活泼开朗的我,内心依然充满了暖暖的回忆!
爸爸妈妈,我爱你们!是你们给了我第二次生命,让我看到了这个绚丽多彩的世界;后来,你们又给了我第三次生命,在我面临休克时,你们又一次及时送医救了我!如今,已经历过生死考验的我没有任何理由,也没有资格去浪费这宝贵的生命。
爸爸妈妈,你们是我最爱的人!
我的最爱作文700字 篇4
“吱吱!叽叽!”耳边仿佛又想起了它们的叫声。我陶醉在这个小世界中。可无情的事实又把我拉回到现实——这些小精灵已经离开我两年多了。可我却永远忘不了它们。
几年前,妈妈的同事送给她三只小仓鼠。两只奶茶(仓鼠中的一种),全身发白;一只紫仓,通体黑紫色。它们全身毛茸茸,小嘴和鼻子粉嫩嫩,小眼睛亮晶晶。“一公俩母。”妈妈介绍道,“可爱极了。”我很高兴,笑得嘴都咧到了耳根。而这些小家伙们,一进到笼子里就如进了快乐天地,又是跑转轮又是喝水又是嗑瓜子,忙个不亦乐乎!我给它们起名为“小白”“大白”“小黑”。
在我细心的照顾下,它们逐渐长大了。有一次,小白因为笼子没关牢而“出逃”了。我发现时,小白早已不见踪影。全家人都紧急搜捕,走路也小心翼翼,生怕一不小心踩到“逃犯”小白。第二天,妈妈哭笑不得地找到了一个被啃过的桃子,不用说,这肯定是小白干的好事。没办法,爸爸只好用一片白菜叶引诱小白现身。不一会,小白果然贼头贼脑地出现了。它正要上去咬鲜美可口的白菜,就被纸筒扣住拎回了笼子里。但经过这件事后,小白仍不思悔改,又出逃了两回,最终都被拿下。小白再也逃不出去了,它天天啃着栏杆,希望有机会再逃出去,重获自由。我感慨地想:自由,是最宝贵的。
不久,小黑生下了一窝小仓鼠。我数了数,正好5只。只是,有一只小仓鼠的腿少了一条,是个“残疾鼠”。晚上,小仓鼠们闹得格外厉害,可我并没当回事。第二天,咦?怎么只剩下4只了!那只残疾鼠怎么不见了!妈妈说:“一定是小黑把它吃了。”“为什么?为什么要吃自己的孩子啊!”我大吃一惊。爸爸若有所思地说:“自然界中讲究优胜劣汰,像残疾鼠这样的长大后就会受到排斥,适者生存。小黑为了不让它将来受苦,就把它吃了,这也是在为它着想。这也是一种母爱!”原来还有这样的母爱!那时我还小,并不懂其中的含义。现在想想,倒也真是这样。如果活着是一种痛苦,那还不如死去,小黑这样做,就是不想让自己的孩子痛苦的活着。
养了小仓鼠一年后,妈妈把仓鼠送给了别人,原因是仓鼠传染病太多。我只好忍痛割爱,但,仓鼠告诉我的,便是追求自由的精神和伟大的母爱!仓鼠,仍是我的最爱。
我的最爱作文700字 篇5
我的老爸很有趣,他在家里总是能给我们带来很多欢乐,是一个典型的乐天派,我跟爸爸在一起,就会“咯咯咯”地笑个不停,接下来我就讲讲我和爸爸之间的一些趣事。
不低调的老爸,回想那一天,我还真想再大笑一次呀!哈哈,那一天,老爸乐滋滋地带回了一小瓶香水,是商场做活动赠的样品,但他真是毫不低调,直接拿出小瓶子坐在沙发上跟我吹嘘了起来。老爸一手托着瓶子,一手搭在沙发上,昂着头得意洋洋地说:“瞧这瓶香水,可不是花一两百就能买到的,看这瓶子的包装,看这透明的液体……”
老爸讲得眉飞色舞时,我毫不客气地打断:“老爸,这么小一瓶,我估计也就只能喷几次可就没了,不值那么多钱吧?”老爸的笑容瞬间凝固在了脸上,白了我一眼走开了,临走前还哼了一声:“你这小子,不懂欣赏。”看着老爸悻悻的身影,我狂笑了起来,笑得连气都喘不过来!哎,真是个可爱的老爸!
老爸的头发,老爸有着一头极显年轻的头发,因为呀,老爸每次去剪头发,总是照小学生的发型标准剪。理发时,不超过五秒老爸就要照着镜子对理发师说:“这样不行,这样,要这样,这里短一点,哎哎哎,这里留长一点儿!”结束后,老爸总会手捋一捋自己的新发型挑起眉说:“这个理发师技术不怎么样,还好在我的指点下成就出了这帅气的我呀!嘻嘻……”这时,我和老妈就会对他翻起白眼,觉得老爸也太自恋了。
老爸的爱好,别看我的老爸平时比较嘻哈,但是却有一个安静的爱好,他极其爱写书法,有事没事他总会抽出一点时间来写一会,而且他还不准别人打扰,说这是他修身养性的时段。有一次我记忆深刻,周末我们刚吃完饭,老爸就硬把我拉到了书桌上,让我跟他一起写书法。我努力跟爸爸一起练习,并且保持专心,在坚持了2小时后,我终于支撑不住睡着了。我睡了一觉醒来时,竟然还看到老爸还在认认真真地写着字,他微微皱起眉头,抿着嘴,轻而稳地落下每一笔,笔尖舞动,墨香四溢。我一看钟,我的天,已经下午五点多了!心中顿时对老爸升起一股敬佩之意,正当我专注地盯着爸爸的侧脸时,老爸突然对我挤出了一个笑脸,比猴子变脸还快!
这就是我的那个有趣的老爸,他是我生活中的伙伴,学习中的榜样,我深深地爱着他!
我的最爱作文700字 篇6
云铺满了天,可惜混黄的江水无法成为它耀眼的镜子。这条长江,端得是一个庄重,它沉淀的沙石,是华夏千年来的一个历史。即使它有美丽的历史,我也依然爱着我的——小桥流水。
诗人笔下的康河,多么美丽。但它仅是一条小小的河流,偶尔一只白天鹅游过,炫耀着它美丽的羽毛;也许旁边的小草探出了头,向河水倾诉着它的忧愁。这条小桥流水是多么美丽啊!
但是还是有一条小球流水不为人知。你可以在小土屋旁找到它,但你绝不可能在高楼大厦发现它。它躲在凄凄野草中,发出甜美的笑声,而你还在四处寻找。
我就找到了这么一条小桥流水。它躲在高大的松树后,黄色的雏菊藏着它的笑容,黄莺正在学习它的歌声。它的身边萋萋荒草簇拥着它。它是白云最好的镜子,里面倒映着蓝天白云和几抹绿意。它是我儿时的玩伴,它养育着小鱼。我常去捉鱼,可惜鱼儿们太过机灵,每次只能扑进它的怀抱,听它盈满笑意的歌声。每天都有每天都有鸭子来到它身边。它们同样也是这条河流的孩子。它们吸允着她丰富的乳汁,小鸭在它怀里肆虐的嬉戏。偶尔留下一,两片羽毛作为回礼,毛色艳丽而鲜明,可爱极了。
这条河流还有一个朋友,就是伫立在它之上的一座小木桥。小桥没有过多的装饰,用木头随意搭起,但它却阅尽了世间百态。每天都会有人走上它。也许是忙碌的农民,也许是一家人回来看望父母,也许是漂泊许久的游子回来看一看自己的孩子。小桥终会告诉流水它的故事,而流水的眼里永远倒映着小桥。
有一天的雨特别大。风肆虐的呼啸着,吹完了高粱小麦,雨疯狂的拍打着,松叶在地上哭泣。雨一停,我连忙去看望小桥流水。那一对相互扶持的朋友依然安然无恙的在那儿。小桥经过了冲洗显得干净极了,流水不但没有沙石的侵害,反而充实了它丰满的乳汁,一切都衰败零落,唯有它们,依然安好。
每个人的一生中,都有这么一种小桥流水,那小桥是信念,那流水是接受。当风雨来临的时,依旧能凭借着一丝欣然,洗去一切难以忘怀的过去。
那么这一条小桥流水,怎能不爱。
我的最爱作文700字 篇7
从太阳升起到一天画上一个句号,时间转瞬即逝,毫不慢下脚步,聒噪总是不期而至,或是嘈杂的人群或是喧闹的小孩,又或是汽车刺耳的笛声,每天这些声音无处不在,充塞双耳,我四处回避,不想让美好的生活被扰乱,寻找片刻的宁静。
也许维护人与人之间紧密联系的,是宁静,不需要过多的言语,在沉默中心与心共鸣。我相信世上多一份宁静会更好,我可以沉浸在其中,要么阅读书籍要么走走停停,漫步在幽静的树林里,看看风景,仿佛这儿只有我一个人,可以细细的享受生活,没有了那份聒噪,仿佛时间也变慢了,满满都是惬意与祥和,一切都那么静,我可以更好的倾听大自然的声音。哪怕只有一小会的光阴,比刹那更短,却比岁月更长。
曾有人说过:“非宁静无以致远”,我也这么认为。忽然想到以前的一位同学,常郁郁寡欢,一整天闷闷不乐,没人看到过他高兴的样子,后来就没什么人跟他相处了,再后来,他心思不能集中,精神颓废,患上了狂躁症,一段时间后,就再也没在学校看到过他了,经过调查才发现他的学习生活环境过于吵闹,以致于不能用心学习,生活与休息受到干扰,最终患上了心理疾病。
当人处于一个宁静的环境中时,就像是处于一个美丽的花园里,精神抖擞,心情舒畅。我独享宁静时,能让自己有更多的思绪,它就像一潭深远而平静得没有水波涟漪的湛蓝的湖水,清澈见底。融入其中,心灵也变得无比平静,迸发出更多生活的灵感与领悟。有的人问一些伟大的科学家和作家,问他们最喜爱的东西,和成功的关键是什么,他们给出的的答案无一不是:宁静。
有了宁静,我们的生活会变得更丰富多彩,只有宁静,才能激发人的积极性与创造性,它是一束花朵的芬芳,点缀着日常的生活,像一块明亮的圆镜,折射出人生的光辉,又似母亲温暖而柔软的怀抱,轻于春风,给人发自肺腑的美好享受,却平静如水,内心没有半点的波澜,但广阔如茫茫大海。
一言以蔽之,在这喧嚣的生活中,总有一种力量在驱使着我远远地离开,寻找着,享受着,这独享宁静的片刻,我的最爱。
我的最爱作文700字 篇8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是唐代诗人杜甫的诗句,也是珍贵的学习经验。我是一个酷爱看书的女孩,经历过读了书却没有收获的困惑,不过,我已经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了!读书,铺就了我的成才之路,帮助我变成了一个很棒的五年级的小学生,现在,就让我来说说我与书之间的故事吧!
德国大诗人歌德曾经说过:“读一本好书,就等于和一位高尚的人对话。”可小时候的我可我这么觉得,对于小时候的我来说,读书,就是做噩梦。小时候的我除了把作业完成好,就只知道玩,爸爸妈妈总是劝我:“孩子,你已经长大了,要学会看书了!”“嗯嗯嗯!”我总是不厌其烦地回答到。爸爸妈妈却只能无奈的摇摇头。
有一次,爸爸帮我从网上订购了一套《童话全集》回来,里面有《安徒生童话》、《格林童话》等等,我想:“买书有什么用,反正我也不看的。”
一天下午,爸爸妈妈对我说:“孩子,爸爸妈妈有事要忙,你一个人在家里玩,好吗?”我点了点头,说:“好!”说完,爸爸妈妈便走了,我一个人在家看电视,看着看着,我就觉得很无聊了,我不由自主地拿起《安徒生童话》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书中,我为《卖火柴的小女孩》感到悲哀,为《美人鱼》感到赞叹,为《拇指姑娘》感到开心··· ···不知不觉中,我已经看了很久书了,爸爸妈妈回来后,高兴地说:“孩子,你真棒,终于学会看书了!”我高兴地点了点头。后来,我又让爸爸从网上给我订购了几套书,其中,我为著名作家海伦·凯勒的精神感到赞叹,为《笑猫日记——小猫出生在秘密山洞》里的笑猫感到开心,为《爱丽丝漫游奇境记》中的爱丽丝感到兴奋······总之,书中的任务常常使我牵肠挂肚。
就这样,我从一个不爱看书的女孩,变成了一个对图书如饥似渴的少年。我爱上了读书,也爱上了充满书香的生活。同学们,让我们把书都变成我们的最爱,与它终生为伴吧!
我的最爱作文700字 篇9
陶渊明爱菊,他爱菊的隐逸;周敦颐爱莲,他爱莲的高洁;苏轼爱竹,他爱竹的气节。我爱摄影,爱它提升了我对美的认识。
在我小的时候,爸妈就喜欢经常把我带去照相馆,给我拍照。一张张照片在我的脑里浮现,它集成一段视频,一部我自导自演的电影。照片里,有我躺在妈妈怀里笑看镜头的场景,那圆滚可爱的脸蛋告诉我刚萌芽的我就喜欢拍照;它记录下我被妈妈苦逼着喝牛奶的的画面,那卖力的神情和一嘴的白圈逗笑了我;它记录下我爬山时和石头一起帅酷的合影,那身行头和摆起的姿势又使我回到了那个童真的年代。摄影记录了我生活中的点滴情怀,为我的成长打上了一节一节地标签与印记。不知是不是从那时起,摄影,在我的心中埋下了种子,照相机也成了我很喜欢的物件之一。
后来家里花钱买了个相机,相册里再添加的就不只是生活照了,更多的则是风景照。我爱上了美图,我崇拜那些摄影师,他们能拍出那么清新唯美的相片,我希望我也可以。从那时起我,我爱上了清晨的一缕朝霞,傍晚的一轮夕阳;爱上了庞大宏伟的建筑,清新脱俗的园林;爱上了潺潺的小溪,爱上了巍峨的山峰……我用相机拍下它们,我的审美能力在一步一步地升级。我琢磨着让光影也进入相机的视野会不会更好,会不会换掉一种风格,会不会有不一样的特色?在一点一点的思考中,我渐渐脱掉幼稚的外套,摄影让我琢磨角度如何改变,让我回想景物如何取舍分配,让我能够冷静的对待眼前的事物,让我在欣赏万物的时候,产生一种钻入心灵的美感,得到一种由内心油然而生的享受。
再长大点,我突然发觉相机可以记录下的东西如果仅仅只是表面的美,那岂不是太过肤浅,不快人心啊。渐渐地,我开始注重到了细节,生活中的细节,人生中的转折,发现一些我就会立刻拿起相机拍下来,并在相片的下面配上一句感言。有时你就会感受到摄影给你带来的这种美更有深意,更有诗意,更加新颖。比如,看到一株青青的小草,我会想到拍下它不同生长阶段的生命姿态;看到被压弯的松枝时,我会想到人生有时的低头是为了更好的抬头。摄影让我每一次都能找出新的亮点。它记录下了我用心灵感悟着的东西。
摄影,让我感受到美世界是如此美好。万物之美,生活之美无处不在,每一种美都让我沉醉其中。
我的最爱作文700字 篇10
冰糖葫芦是我一年四季的最爱。它就像我小学六年的生活、学习一样:一根竹签贯穿我的小学六年的生活学习里程,六颗晶莹透亮的山楂果散发出的诱人光泽,让我痴迷陶醉;酸酸甜甜的美味,让我回味无穷。
记得刚踏入小学的那一年,我吃到了我有生以来最美的冰糖葫芦,品尝到了第一颗山楂果的味道。老师就像妈妈一样呵护着我们,本来陌生的校园变成了我最最依恋的家园。老师那甜美的声音,甜美的微笑,让我对学习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有时候,虽然学习任务多了一些,作业负担重了一些,可是当我一听到家长热切期待的话语、看到老师微笑鼓励的眼神,心中那颗小山楂果酸酸的滋味就立即被甜甜的美味代替,越嚼越香。
就这样我用心品尝着这越嚼越香的美味营养的颗颗山楂果,不知不觉已经剩下最后一颗了,我该怎样品味这最后一颗山楂果呢?
今年暑假的时候我就听说,我们的语文老师要调走。这可怎么办呢?语文老师陪我们已经走过了五个春夏秋冬,我们师生之间结下了深厚的友谊,她是我心目中最好的老师。她走了,我们怎么办?我怎么办?好几次,我在梦中哭醒,哭着向一脸疑惑的妈妈要老师……开学的那一天,当我一下子看到我们可亲可敬的语文老师又出现在讲台上时,内心中的惊喜油然化作酸酸甜甜的冰糖葫芦味道,我用心品尝着,回味着……我暗下决心,一定要珍惜这来之不易的幸运,更加努力学习。我每天起早贪黑:白天,踏踏实实,书山有路勤为径;晚上,挑灯夜战,学海无涯苦作舟。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在刚刚结束的期中考试中,我迎来了丰硕的成果。家长会上,老师一个劲儿的表扬我的语言变成了妈妈听到的世界上最美的音乐,妈妈被陶醉了。家长会后,妈妈迫不及待的赶回家里,一把把我搂在怀里,拥抱着,?沾?乓煅?纳?袅??担骸昂⒆樱?恍荒恪??蔽乙步艚舻谋ё怕杪瑁?芍缘亩月杪杷担骸靶恍宦杪瑁
这就是冰糖葫芦的味道,酸酸甜甜,我的最爱。吃到嘴里,回味在心里,身心得到的愉悦,让我受益终生。
我的最爱作文700字 篇11
音乐,是人性最委婉的表达。音符的排列改变曲风,一转,一顿,都牵动着听者的心。
流行音乐,蓝调,乡村音乐都是我排忧解难的寄托,我从音乐里可以看到最真实的自己。
可,我最喜欢的是古典音乐。
说其华丽未免新潮,但说其厚重,是会让我点头称是的。
听过十几场音乐会,唯独吕思清在宜兴保利大剧院的小提琴独奏使我印象深刻。
一身笔挺的西装,油光闪亮的尖头皮鞋,微卷的长发,神采奕奕的眼睛,始终保持微笑的嘴角,这就是吕思清。浑身上下散发着一位艺术家的朴素与优雅。当然,还有两手的小提琴和弓。
难得在宜兴听音乐会,选了最靠近舞台的位置。
灯光亮起。
他和他的钢琴伴奏缓缓走上了舞台。步伐稳健,面带微笑,弥散着一位艺术家的气质和修养,使全场人静默。
他用他干净悦耳的声音说出了自己将要演奏的第一首乐曲。全场灯光暗下,一束柔和的黄光慢慢地降落在他的身上。他深吸了一口气,开始试音,十几秒后,他对钢琴伴奏点了点头,稳稳地提起小提琴。
一声厚重的和弦翻开了他的乐章,停顿一拍后,开始快速悦耳的快板,修长的手指在指板上轻盈地跳动,如同精灵在仙河点水飞去。每一个动作都是那么完美,每一个音符都是那么无可挑剔。他双眸紧闭,仿佛回到了作曲家的那个时代,亦或是在脑海里与音符共舞。时而缓慢时而激昂的乐音在大剧院里回荡。他似乎把生命附在了小提琴上,美妙的乐音成了他内心的声音。快速的音符在剧场里手拉着手跳动,振动了空气也随着跳动。他在台上尽情享受这音乐带给他的乐趣,微卷的头发在他身子的摇晃下乱舞。一曲毕,华丽收官,嘴角上扬,他看起来是那么的轻松,而在台下的我手心里早已沁出了汗水,他鞠了一个躬,依旧迈着稳健的步伐下场休息。
接下来,无论是激情澎湃的《前奏与快板》还是感伤的《流浪者之歌》,都演奏得令人啧啧称奇。
在整场演奏的歌单演奏完后,他三次上台,六次鞠躬,加演三首名曲,让我实实在在过了把瘾。
散场时,硕大的剧院里仿佛还萦绕着那悠扬典雅的琴声,我竟不舍得离去。
听音乐,是我的最爱。爱它带给我的一份厚重的历史,爱它走进我的心灵建起一座宏伟的音乐殿堂,更爱它给予我前进的动力,青春的激昂!
我的最爱作文700字 篇12
秋天——富有诗情画意的季节。他没有春的绚丽多彩,也没有冬的纯真,可我就喜欢秋。
午后,秋高气爽。刚刚还洁净无比的蔚蓝天空,现在就飘来几朵薄纱衣似的云,越看越觉得像是一件蓝色披风上点缀的小白花,形成一道漂亮的风景线。啊,我从来没见过这么美的风景。
西边的太阳就像是一位年迈奶奶的脸。那脸绽放着慈祥的笑容,那样和蔼可亲;又好像是一个熟透了的柿子,给万物抹上一层金灿灿的黄色。
浅蓝的天空,时不时会有成群结队的小鸟儿飞来觅食,一下落在树枝上,一下落在农民的谷场上像一个顽皮的小孩子。看到不远处“保护动物”的警告牌,鸟儿更大胆了,居然飞到人面前挑逗,可爱极了。
崇山峻岭,金黄金黄的。没有其它颜色参差,犹如一个个金字塔。登高望远是秋游的最佳选择。面善的树林散发着金秋的气息;树叶飘飘落下,犹如千万只蝴蝶翩翩起舞。眼前的几棵青松,像一个个时装模特,正用它们与众不同的姿容,为单调的金色画面点缀夺目的色彩。忽然,一阵秋风扫过,落叶满地,土地一下子就被覆盖了一层金黄地毯。尽管还有几片可怜的树叶的“小手”还紧紧的捉着树妈妈的“大手”不放,可还是奈何不了残忍的风奶奶带去另一个陌生的世界。
大风过后,寒风飘飘。往日争相怒放的百花经不住秋日的寒冷,纷纷零谢。唯有菊花耐得住孤寂,在秋风中卖弄,有的如烈火般激情奔放,有的如少女般亭亭玉立。微风吹来,回眸一下,菊花正在快乐的摇摆,好像在享受秋日的温馨。
或许有人认为秋是凄凉的,可我却从中得到:过去的失败终会成为脚下的足迹被沙土掩埋;曾经的美好年华也会慢慢逝去成为回忆。唯有内心坚强和心里装有美好的人,才能快乐幸福地走下去!
秋,虽然它没有春的“碧玉妆成一树高,万条垂下绿丝绦”的画意,没有夏的“接天莲叶无穷碧,映日荷花别样红”的美好,更没有冬的“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的情感,却多了一份“停车坐爱枫林晚,霜叶红于二月花”的优雅。
我最爱秋天!
我的最爱作文700字 篇13
听着哗哗的流水声,看着湛蓝的天空,闻着花儿的香味,感受鱼儿在脚边嬉戏……这一切,都会使我想起了我的最爱——故乡的小河。我的童年全都有故乡的小河陪伴着我,是它,目睹了我童年时的喜怒哀乐。
故乡的小河,河水清澈见底,水哗哗直流,河里的奇形怪状的石头,经过河水的清洗,变得更干净更光滑。河里的小鱼在水里自由自在地游泳,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咦?天空怎么会在小河里?原来,是小河把湛蓝的天空映入了自己的眼中。河岸两边的小草,绿油油的,是电视上“懒羊羊”最喜爱的食物。小草上长满了五彩缤纷的花,有红的,白的,黄的,粉的……红的似火,白的如雪,黄的像金,粉的如胭脂……看得眼花缭乱。
故乡的小河,里面有我许多珍贵的回忆。一次,我和几个小伙伴到小河上玩耍。我们一看到小河,就迫不及待地脱下鞋跑到小河上面去。“哈哈哈——”传来一阵笑声,原来一个小伙伴鞋子都还没来得及脱下,就跑进水里面去了。我跑到水里,河水凉凉的,冰凉的河水配上这个炎热的夏天,这个夏天,我们不再觉得闷热了。鱼儿在水里绕着脚捉迷藏,你追我赶的。我们也不甘示弱,我们要比鱼儿更有新意,于是我们就玩起了“猫捉老鼠”。“剪刀石头布,剪刀石头布。”我出了“剪刀”被她们的“石头”“砸坏了”,“你来捉我们。哈哈,来呀来呀,来捉我呀!”一个小伙伴拍拍屁股,做了一个鬼脸,向我咆哮。当然,我也不服输,踏着水去捉这只“大老鼠”,这只“老鼠”真狡猾,根本就不把我这只“猫”放在眼里,把水都溅到我脸上了,使我来不及躲避,中了她的“阴谋”。我一定要把这只“老鼠”捉到。于是,我就假装肚子痛,在呻吟,趁“老鼠”不注意,就把水泼到她身上,她全身都湿了,她不服气,也把水泼到我身上,就这样,我们一直互相泼着对方。其他的小伙伴,就在看好戏,看着我们变成落汤鸡,在哈哈大笑。我和呢个小伙伴对了对眼,就假装打起来了,其他的小伙伴来阻止,却遭到了我们的“攻击”,那几个小伙伴也变成了落汤鸡。我们互相看了看对方,都笑了。
故乡的小河,珍藏了我许多回忆,它就像一本回忆录,清清楚楚地记录着我的童年,我的快乐。
故乡的小河,我的最爱。
我的最爱作文700字 篇14
在十三中这一年中,我们一起走过了最为难忘的时光。我们痛并快乐着。也从幼稚逐渐走向成熟。
曾经每天打饭时大声背诵英语单词,操前背成语,操后飞哥动员都成了最美好的回忆。也许,这是我一生中最美好的高中回忆啦。老师们严谨的教学态度,严格的时间管理让我对以前的生活充满愧疚,我对学校的制度也质疑过,但是当我看到别人都可以承受时我明白啦,我必须要在这所学校磨砺自己让自己强大起来,为自己以后的生活负责。
每天的课前动员让我们激情四射,上课效率提高了很多。学校领导的巡视让我们感到学校无微不至的关怀。老师的谆谆教诲,对每个同学的不舍不弃更是铸造了我们十三中教师的精魂。学校的领导与老师为了我们付出了太多太多,他们不是父母却胜似父母。正是因为有了他们的无私付出才有了今天的我们。班主任每天早出晚归。生活上就像爸妈无微不至,记得有一次晚上我没盖好被子,班主任轻轻的给我盖上被子,那一刻我的心里是满满的感动,我从未遇到过如此细致体贴的老师。在学习上,班主任对我们是严格要求,但是他从不强迫要求我们必须第一。他只要求我们尽自己最大的努力把实力发挥出来。他对自己的工作也是严格要求,一丝不苟,从不拖沓,懒散。在学习上他不仅是良师更是益友,大家都知道高三压力大,他总是在心理上给与我们极大的安慰。
学校管的确实有点严,但是要明白严师出高徒。泰戈尔曾说过:只有尽力地狱般的磨练才能有创造天堂的力量,只有流过血的手指才能弹奏出人间的绝唱。我想十三中也恰恰是是这么一个地方。也正是我们的严加管理造就那么多成功的莘莘学子。当你成功后回忆起你在学校吃过的苦,方知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的真理。这样你也不会因碌碌无为而羞耻,不因虚度年华而悔恨,感谢母校教会了我这么多做人的道理。
虽然离开母校啦,但老师们的谆谆教诲,校园的一草一木都深深地刻在我的脑海中。离开母校,我万分不舍,在此祝愿学校向社会输出更多人才,贡献越来越大,名声越响亮。
我的最爱作文700字 篇15
中国有许多古老的文化瑰宝,需要我们努力学习,才能得以承传下来,并发扬光大。书法就是我国的文化瑰宝之一。
四年级下学期,我和班上其他几位同学到一家书法工作室学习。刚开始,大家都兴致勃勃,一笔一划认真地按照要求写。可是,没过多久,有些同学开始不耐烦了。上课会开起小差,聊一会儿天……我却坚持不间断地训练。前不久,老师说我的颜体写得不错,接下来要我考虑临摹其他字体,我心里暗暗欢喜,但也感慨良多。
其实,练软笔是蛮累的。都是站着练习,长时间的低头容易导致颈椎病;刚开始学时,拿笔拿得手很酸;一本薄薄的字帖要练成百上千遍,追求笔画、个体、整体的融合……那段日子真不好熬,但我想到任何一位书法家的成功都是要付出非同常人的代价的,如果这点苦吃不了,还谈什么成功?在这样的自励下,我渐渐地开始享受这个过程。累了,就会趴下来静静地看看自己写的一笔一划,看看周围同学是怎样写的,再加以借鉴和学习,这也是个很享受的过程,我喜欢!
记得有一次,我写了一张作品,工工整整地铺在地上,等老师来点评。这时候,走过来一位小同学,他从宣纸上跨了过去,也许是他刚洗完的毛笔太留恋我的作品了,将自己身上还未沥干的灰黑色水汁留在了这张我自认为写得不错的书法作品上,惹得我又气又恼,可“作案凶手”已经带着他的“帮凶”远走高飞了。回到家后,我气的把东西一丢,直接扑到床上痛哭……
现在,练书法已经成了我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事,我会临摹更多的作品,融合各家之长,盼望最终能“青出于蓝而胜于蓝”,找到我的感觉,写出我的特色,把我们老祖宗留下来的这个文化瑰宝发扬光大。当然,这是我的一个遥远的梦,希望我能越来越接近这个梦!
与书法为友,其乐无穷!我只想说:书法,你是我的最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