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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活读书笔记 篇1
我很喜欢俄罗斯作家列夫托尔斯泰,我非常喜欢他的一句名言:理论是灰色的,而生命之树常青。最近看了一本关于他的著作,叫做《复活》。当时看这本书,是被这本书的名字吸引住的,一开始我并不明白其含义,在看完这本厚厚的书以后,我开始领悟到其中的含义,也产生了一些自己的看法。
这本书是俄罗斯非常的一部小说,小说的主要内容讲述的是涅赫留多夫及卡秋莎的故事,并描写了他们在多年以后,通过一次偶然的相遇,从此两个人精神复活的故事。书很厚,所以内容写的也很细致。从一开始,他看到卡秋莎时心里的那种恐惧和害怕,到他为了救她而不顾一切,到处求人,变卖家产等等一系列事件中,他也是不断在改变自己,纠正自己,重新认识自己。而他的这种变化感动到了卡秋莎,导致卡秋莎也开始重新认识自己。
在这个过程中,描写了好多非常令人厌恶的一些人,比如监狱长,市长,押解兵,公爵,男爵,庭长,检察官和律师等等,各式各样的人,他们个个无比的自私,罪恶和贪婪。他们仿佛已经麻木,肆意滥用自己的权利,僭越法律,乱审判,乱抓捕,乱判行。但是自己却丝毫感受不到那些通过他们的双手所犯下的罪恶,反而以此为荣,法律赋予他们的权利是他们滥用职刑的工具,他们自认为自己拥有权利就仿佛天生高人一等。涅赫留多夫在一次次的与他们接触中,逐渐感受到了无趣,恶心,厌恶,憎恨,也越来越感觉到自己和他们不同。其实,在他们那个社会,人人都很自私,他在年轻的时候也有想过遵从自己的内心,去把自己的土地分给农民耕种等行动,但是在它的亲人们看来却是好笑的愚蠢的做法,他们强迫着他一次次的改变自己的初心,强迫着他去接受社会的腐朽,接受现实,跟从社会潮流。这才使他开始走向颓废。
而在他犹豫不决,在其中做选择的时候,他跟随着卡秋莎一路流放,接触了各种各样的“罪犯”。涅赫留多夫认为他们之中大多数人都是无辜的,而且其中有很多人就是被冤枉陷害的,甚至连证据都不足。显然,在权利面前,逮捕一个人无需理由,只要监狱长想抓就可以抓。而涅赫留多夫在于他们的交流中,发现很多人身上都有着与自己一样的想法:希望可以__目前俄罗斯的制度,特别是一些政治犯,他们往往都是那些坚持自己,去拯救这种混乱现象而被抓起来的,他们身上有很多珍贵的品质,所以涅赫留多夫觉得和他们待在一起很舒服,很开心。在这个过程中,他看到了许多无辜的人被折磨致死,看到了很多人奋起挣扎,所以,他更加坚定了自己所做的决定是正确的。
虽然最后,卡秋莎虽然没能和他结婚,但是,对于他们两个人,因为他们在这个过程中都变得越来越好了,重新“复活”了,此时结婚对于涅赫留多夫来说变得不那么重要了,因为他还有更重要更伟大的事业要做:他要去解救那些无辜的犯人,哪怕这要他去乞求那些十分恶心的官员,他要将自己的想法变成现实,努力去改变这一切。这可能就是这本书名为“复活”的意义所在吧。
这本书给了我很大的感悟,在那样一个社会,有权利的人是如此残忍无知愚蠢,整个社会是那么混乱,法律仿佛就是一个幌子。在整个社会都做错了的时候,如果一个人仍能辨别是非,不被蒙蔽双眼,坚持自己的初心,做出正确的选择,这真的是一件非常伟大的事情。这本书揭露了当时的社会背景,无情的讽刺和抨击了腐朽的沙皇制度,给当时社会带来了很大的影响。也让我认识到了,当社会充满黑暗和不公平时,该是多么可怕,我们处于今天这个和谐有序,依法治国的社会又是多么幸运!
复活读书笔记 篇2
托尔斯泰在《复活》中,讨论了几个问题:人要怎样才算有意义的活着,才算不虚度一生?为什么人们不能互相理解呢?为什么人天生不平等?为什么有的人生来受苦,还没有改变命运的机会呢?为什么土地私有,农奴们拼命干活也无法养活自己呢?为什么有的人靠压迫别人过活,却毫无羞耻心呢?为什么有的人依靠法律,能合情合理的施虐他人?是否人们真的有权力惩罚他人?
托尔斯泰通过聂赫留朵夫的心灵复活之旅为线索,反映了当时沙俄社会现状,探讨如何拯救大众,最后得出了一个结论:若想人人不受苦,幸福快乐的生活,唯有遵从上帝的教诲,把自己视为上帝的羔羊,相亲相爱的生活。这个观点我们中国人是不能苟同的,我们相信祖先,相信自己,但并不相信神明会使我们得到幸福。
托尔斯泰是个大文豪,但他在这方面的思想认知未免有些软弱。
但《复活》这本书还是很了不起的,它不仅仅是反映了很多俄国当时的社会现状,更多的是讨论了共性的人类存在问题。在读这本书前,我从没思考过一个问题:人们是否有权惩罚另一个人呢?
在看这本书前,我的观点非常简单明了,犯罪应抵罪,伤害他人应该受到惩罚。看这本书后,我还是这个观点,但它让我想到了一些没想到的问题。
首先,是什么赋予一些人惩罚另一些人的权力呢?在中国古代,是礼法、皇权,在现代,是法律。
这个公平吗?未必。平等吗?也未必。我们都知道,法律是维护统治阶级利益的工具,有统领者就有被统领者,有被统领者就有被压迫者。没有真正平等、公正的法律,也就是说,惩罚他人的机制并不完善合理。统领者是如何成为统领者的呢?想也知道不会是靠公平正义希望,当他们翻身成为统领者后,就颁布法律,禁止其他人做和他们一样的事。或者说,法律以大众的利益为准,那么为了大众的利益侵犯少数派的利益,正确吗?这是个逻辑上的难题。
举个例子,在以前,女子适婚年龄仍不结婚是违法,很多时候还要坐牢,这就是为了大众利益牺牲了少数利益。对吗?在我们现在看来是不对的,但在当时,是社会的需求。
其次,人人平等是真的吗?如果是真的,那么伤害他人必定是罪。伤害无辜的人是罪,伤害有罪的人依然是罪。有罪的人受到惩罚,那么惩罚他的人就有罪,为了让有罪的人受到惩罚,而让本来无罪的人变得有罪。这个合适吗?
或许有人说,审判机关等不过是履行了他们的职责,只有高尚,哪有有罪一说。但看托尔斯泰怎么说。
“首先,要让他们相信世界上有一种叫政府公职的工作,从事这种工作可以把其他人当成物品一样看待,不需要和他们保持人与人之间亲如手足的关系;其次,要那些担任政府公职的人结成一帮,这样无论他们对待别人的后果如何怎样,都不必由某一个人单独承担责任。”
是不是特别贴切?不管怎样,伤害他人都要对自己心灵造成损伤,凭借公职人员而理所当然的取得这种权力的话,恐怕会造成心灵的不平等。
最后,我们对有罪的人做出处罚,能够遏止罪恶现象的发生,或能令犯罪者痛改前非吗?前一个答案毫无疑问的“NO”,后一个答案我们还在探索中。
那么,既然法律、政府都无法相信,有什么应该是公信的、被所有人奉为真理的吗?托尔斯泰说是上帝,我不认同。
复活读书笔记 篇3
《复活》中有很大部分生活画面的描写,从法院到教堂,从监狱到流放所,从莫斯科到彼得堡,从城市到乡村,从俄罗斯到西伯利亚。通过这些画面,作者把上层社会与人民生活进行对比,把贵族老爷、达官贵人与贫苦的老百姓进行对比,把统治者与犯人进行对比。
书中最令人印象深刻的人物我想大概是玛丝洛娃。作者通过玛丝洛娃体现了俄罗斯人民所遭受的深重苦难和对整个黑暗社会的无比憎恨。她在拒绝聂赫留朵夫的“善行”时,一再表现出自己内心的屈辱、瘸苦和按耐不住的愤怒。正是这种感情触动了她麻木不仁的灵魂,并最后使她觉醒过来。由于她的灵魂深处始终保存着善良的天性和与聂赫留朵夫初恋时的美好回亿,“悔罪”的聂赫留朵夫才能获得她的宽恕,井使她重新“爱”上他。玛丝洛娃最终拒绝聂赫留朵夫要求和他结婚的建议,表现出玛丝洛娃的崇高品质,也是她为了爱他而做出的自我牺牲。玛丝洛娃的“宽恕”精神使她的灵魂获得了“复活”,然而,我们却看到作者在寻求玛丝洛娃“复活”的过程中,逐步接近了托尔斯泰过去所否定和厌恶的“革命者”。作者让玛丝洛娃进入政治犯的圈子;跟这些人接触,使玛丝洛娃感到亲切和自然。西蒙松对玛丝洛娃的爱情,虽然说是出于同情,确也是合适的。这能使她的灵魂感到轻松和慰藉。尤其重要的是,他们的结合将会把玛丝洛娃带入革命者的队伍。而聂赫留朵夫的那种仁慈的“忏悔”,无论怎样真诚,却终究免不了带有居高临下的态度和宽宏大量的意味。玛丝洛娃意识到过去的爱情已经永远不能“复活”,她也不再需要这一切了。而此时在她面前展现的是她所渴望的、有意义的、鲜活的、真实生活,这才是玛丝洛娃真正的新生和灵魂的“复活”。
复活读书笔记 篇4
在寒假里,我读完了俄国19世纪大作家列夫·托尔斯泰的又一大著作——《复活》。
“复活”,顾名思义指死去的人再一次获得生命,当然,现实生活中不可能有这种事。我对托尔斯泰颇有了解,他并不是一个科幻作家,因而我怀着兴趣翻开了这本书。
书中讲述了一任贵族青年——聂赫留朵夫,早年与一个女仆卡秋莎·玛丝洛娃发生了爱情。聂赫留朵精神上受到了污染,以至后来对卡秋莎·玛丝洛娃做出了无法弥补的`丑恶行为,并抛弃了她,至使其堕落。在多年后,两人以犯人和陪审员的身份重逢于法庭,做为陪审员的聂赫留朵夫良心深受谴责。为了“赎罪”,他开始了对玛丝洛娃的“救助”。在为此奔波的途中,聂赫留朵夫亲眼目睹了俄国农民的痛苦与贵族的压迫。最后“救助”终未成功。于是,聂赫留朵夫决定与卡秋莎·玛丝洛娃同赴西伯利亚流放地。这时的他感到精神上受到了“复话”。
读过后,我仍不大理解,在片刻沉思后。我才渐有所悟:精神是肉体的支柱,有些人虽然仍活在世上,却只是行尸走肉,受人唾骂。相反之,有的人虽已死去上百年,然而即使再过上千万年,他(她)的精神依然永存于世,受到世人的敬仰。
在堕落的人中,也有重新“洗清”自己的人。书中男主角聂赫留朵夫,就是一个从纯洁无邪的少年,最后终于在精神上恢复了自己。这又体现出了当时俄国政治的无能。
我曾经读过列夫·托尔斯泰的《战争与和平》,甚是精彩。望大家也看一下。还有对大家说的:在看一类名著之前,最好看一下作者介绍,有助于大家理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