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监督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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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8计划

请欣赏卫生监督工作计划(精选6篇),由笔构网整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卫生监督工作计划 篇1

为了更好的履行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落实好卫生监督协管的任务,结合本村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年度的工作计划:

1、及时参加乡镇卫生院召开的会议,并按要求做好记录,按时完成卫生院安排的工作。

2、及时上报本村集体聚餐自办宴席,就餐人数超过100人`,请卫生监督员进行现场指导,并登记记录;就餐人数50人以下的,可直接进行现场指导,发现饭菜加工存在不符合卫生的行为及时纠正,问题严重时,及时报告区卫生监督所,并登记记录。

⑴ 建立本村的食品安全,饮用水安全,职业病危害,学校卫生,非法行医(采供血)的卫生档案。

⑵ 定期对本村的饮用水卫生,职业病危害,食品安全,非法行医进行巡视,并与每月25日上报巡视信息。

⑶ 每两个月利用黑板报、知识讲座、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对村民尤其对从业人员进行宣传培训相关卫生安全知识。

⑷ 及时协助卫生监督所,开展卫生监督工作,积极配合卫生监督员对卫生违法案件进行调查取证,对危害人群健康行为、物品或场所采取临时控制措施并及时报告。

⑸ 及时报告发生的突发卫生公共事件,参与突发性卫生事件的调查处理。 ⑹ 按时上报卫生监督协管信息的月报表和季度报表。

⑺ 年终把所有卫生监督工作的信息装订成册并存档。

⑻ 回顾一年所干的'工作,及时完成年终总结。

卫生监督工作计划 篇2

为积极推进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提升卫生监督执法水平,更好地适应辖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人民群众健康的需求,全力推进辖区卫生监督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特制定本计划。

(一)协助上级卫生监督部门做好食品安全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进一步强化食品卫生安全监管

1、对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卫生审查,规范卫生管理,要求卫生许可证持证率达95%以上,对无卫生许可证查处率达100%;从业人员健康体检率、卫生知识培训合格率要达到95%以上。

2、巩固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成果,加大对餐饮业和集体食堂的量化分级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各项卫生管理制度,全面落实食品原料购进索证制度,强制配备基本的卫生设施。加大消毒餐具的推广力度,确保消毒餐具使用率达75%以上,餐具消毒效果监测率达100%。

3、对餐饮单位特别是大中型餐饮单位加大卫生监测力度,上级卫生监督部门开展餐具消毒监测工作,确保餐饮单位监督监测覆盖率达100%。

4、强化对小餐饮单位卫生环境整治情况的监督检查,抓好小餐饮示范单位建设工作。

5、切实做好食物中毒事故和食源性疾患的预防控制和查处工作,有效控制和减少中毒死亡事故的发生。

(二)协助上级卫生监督部门做好学校卫生服务工作,进一步强化学校卫生监管

1、全面贯彻《学校卫生工作条件》,进一步落实《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监督办法》、《学校食物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学校食物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一如既往地把学校卫生列为监管重点。

2、深化学校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定期对学校传染病防控开展巡防,发现问题隐患及时报告;指导学校设立卫生宣传栏,协助开展学生健康教育。协助上级卫生监督部门做好学校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

3、以学校集体供餐、学生食堂的食品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教室的采光照明、通风,学生宿舍的通风和学校周边环境为监管重点部位,确保学校卫生安全无事故。

(三)协助上级卫生监督部门做好职业卫生咨询指导工作,进一步加大职业卫生工作力度

1、贯彻执行《职业病防治法》和《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调整工作思路,转变工作方法,从为企业职工培训、替企业职工维权上寻找突破口,推进职业卫生工作进度。

2、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发现从事接触或可能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服务对象,要开展针对性的职业病防治咨询、指导,对发现的可疑职业病患者应立即上报卫生监督部门。

(四)贯彻落实《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协助上级卫生监督部门做好辖区内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工作

1、加强全镇集中式供水和二次供水单位的监督管理工作。

2、协助卫生监督机构对农村集中式供水和学校供水进行巡查,协助开展饮用水水质抽检服务,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做好农村生活饮用水的采样和送检工作,协助卫生监督部门做好农村集中式供水工作,确保居民身体健康。协助卫生监督部门做好供水单位从业人员查体和培训工作。

(五)协助卫生监督部门做好辖区内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工作,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行业监管

1、全面贯彻执行《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消毒管理办法》、《处方管理办法》和各种技术规范。加强对医疗机构的执业资格、执业范围及医务人员的执业资格、执业注册的监督检查,打击非法行医。

2、依法对辖区内个个体诊所等的执业行为进行监管,严厉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3、重点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行为,定期对辖区内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开展巡访,发现相关信息及时向卫生监督机构报告,并协助做好相关工作。

4、强化消毒隔离制度,规范医疗废物处理,切实做好医院感染控制和医疗废物管理工作。

5、肃查处村卫生室的超范围执业问题和违规购进药品行为。

6、坚决打击药店非法开展诊疗活动,严厉查处以展销会、咨询会等形式进行的非法诊疗活动。

卫生监督工作计划 篇3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执法水平,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现将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计划安排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一)公共场所证照齐全,亮证经营,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档案、监测资料及制度健全完善;依照《全国卫生监督机构工作规范》认真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建立全县公共场所卫生档案和本底资料,为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提供决策依据。

(二)对照《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我县公共场所经营单位依法执业行为,完善硬件设施和软件资料,加强卫生管理,重点突出卫生制度建立、公共用具消毒、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和操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要严把卫生许可关,做到“达标一户,许可一户,量化一户”,严格杜绝降低许可标准发证现象,提高审核、验收效率,按时限发证。

(三)加大公共场所监督执法力度,定期开展各类专项执法检查,提高办案数量和质量,使其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提高卫生质量,保障消费者健康。公共场所监督检查覆盖率达100%。

(四)加强对公共场所从业人员的管理力度,从业人员健康体检覆盖率达到100%,五病调离率100%。加强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从业人员培训率100%。

(五)积极实施各类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工作,量化分级管理率住宿业、游泳场所、沐浴场所达到100%,其它达到80%以上。

二、工作内容

(一)加大对公共场所的卫生条件、卫生状况的监督检查力度,按照《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重点对公共场所是否办理了卫生许可证,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人员是否持有有效健康合格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等内容进行监督检查,积极开展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工作。

(二)督促公共场所经营者落实卫生管理内容并建立健全卫生管理档案:

①卫生许可证持证及亮证情况,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明和培训考核情况;

②卫生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③空气、微小气候(温度、湿度、风速)、水质、采光、照明、噪声的检测情况;

④顾客用品用具的清洗、消毒、更换记录及检测情况;

⑤卫生设施的使用、维护、检查情况;

⑥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清洗、消毒情况;

⑦公共卫生用品(产品)进货索证管理情况;

⑧是否制定公共场所危害健康事故应急预案或方案。

(三)做好重大活动卫生保障工作。在重大会议及接待期间,根据上级统一安排布署,做好卫生监督工作,确保重大活动的顺利进行。

(四)督促已发证,但未达到相关卫生管理规范要求的公共场所进行整改,直至符合相关卫生标准要求;督促符合发证条件的公共场所及时办理卫生许可证。

三、工作要求

(一)狠抓薄弱环节,进一步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的监管,推进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监测、卫生培训和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对新建、扩建、改建的公共场所的选址和设计进行卫生审查和竣工验收。

(二)做好公共场所卫生知识宣传,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以及公共场所卫生等方面知识,使各经营单位管理者及从业人员认识到公共场所卫生工作的重要性,积极主动的做好自身卫生工作。

(三)加强组织协调,建立完善联动机制,采取日常监督和专项整治相结合的方法,主动对违反《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行为,根据情节予以立案处罚,各镇卫生监督协管室对辖区内公共场所单位做到底子清、指导到位,发现重大违法行为及时上报,坚持打建并举、标准兼治的原则,促进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上台阶,不断提高公共场所卫生水平。

卫生监督工作计划 篇4

根据《XX市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攻坚工作方案》(仁教科字[xx]13号)精神,为使全市教科系统爱卫工作有序推进,特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XX市委、市人民政府创卫攻坚工作目标任务,以弘扬健康文化、倡导卫生行为、创造卫生环境、提高广大师生健康素质,全面推进爱国卫生工作。

二、工作目标

1、开设健康教育课程,学生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80%;强化机关干部、全市教职工健康教育,相关卫生知识知晓率≥80%。

2、改善学校卫生基础设施,校内外环境、食堂、校(宿)舍、卫生室、厕所、垃圾收集、除“四害”等基础卫生设施条件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

3、贯彻落实《食品卫生法》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管理规定》。

4、开展灭鼠、灭蚊、灭蝇、灭蟑螂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其中鼠、蚊、蟑螂密度控制在国家标准以内,蝇密度不超过国家标准的三倍。

5、开展创建“卫生学校”、“无烟学校”工作,挂牌率分别达30%以上和100%。

6、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完成好14周岁以下儿童集体服药驱蛔和蛔虫感染监测工作。

三、工作要点及办法

(一)加强爱卫组织建设,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健全爱卫组织和管理机构,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的爱卫工作机制,确定一名分管领导和一名爱卫专管员专门负责,并做到人员落实、职责明确、经费到位、条件保证。提高爱卫工作质量,做到工作有计划、有部署、有落实、有总结,纳入学校的目标管理,制定切实可行的长效管理制度,高质量、高标准地完成各项创卫指标和资料档案的归档整理。

(二)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营造人人参与氛围

1、切实加强“爱卫”宣传教育

充分利用黑板报、橱窗、展板、校园广播、网站等宣传阵地宣传爱国卫生工作,把爱国卫生工作与当前开展的创卫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病媒生物防制、食品卫生、校园环境保护、吸烟有害健康等知识,宣传爱卫工作意义、内容,不断提高师生员工对爱卫工作的认识,营造人人爱卫的良好氛围。

2、重点抓好“爱国卫生月”活动

xx年4月是第26个爱国卫生活动月,结合当前我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需要,大力开展爱国卫生月活动;制定切实可行的“爱国卫生月”活动实施方案,集中时间、人力和物力,广泛发动师生,全面整治创卫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净化美化校园环境,提高教育系统整体卫生水平,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3、加大校园环境卫生整治和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力度

开展校园环境卫生整治。积极开展学校环境卫生及校园周边环境卫生整治,保持教室、宿舍、厕所等校园环境清洁,培养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重点加大学校食堂、师生宿舍、办公区域环境卫生整治,坚持开展每日清洁扫除、卫生评比等活动。

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按照市爱卫会工作要求,加强管理,建章立制,增加经费投入;做好春秋季灭鼠、夏季灭蟑灭蝇灭蚊为重点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确保杀灭活动顺利开展;坚持药物消杀与环境整治相结合的原则,清理卫生死角,铲除“四害”孳生地,重点对学校食堂、餐厅、垃圾场、下水道等部位进行重点灭杀。确保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达到国家的标准要求。

(三)切实加强健康教育,培养良好行为习惯

1、严格规范健康教育课程。贯彻落实《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将健康教育纳入教学计划,保证每周0、5节健康课,做到“六有”(有教师、有课本、有教案、有课时、有考核、有评价),健康教育开课率达100%,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健康教育常规,建立正常有序的教学秩序,严密课堂组织,提高教学质量。健康教育教材内容不足的,可自行充实校本教材,重点抓好学生的青春期健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生理健康教育、禁毒教育、预防艾滋病教育、控烟教育、疾病预防教育和膳食营养教育等。

2、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宣传活动。利用“第26个爱国卫生月”、“5月20日中国学生营养日”、“5月31日世界无烟日”、“12月 1日世界艾滋病日”等,围绕《健康66条——公民卫生与健康知识手册》内容,开展健康教育主题活动。充分利用各种传媒的教育功能,扩大健康教育的辐射面,通过发倡议书、请家长进学校、组织宣讲队进社区、“小手牵大手”等多种形式,让健康知识进万家。

3、认真组织健康教育评价。严格按照《中小学校健康教育评价方案》的具体目标和基本内容,组织开展中小学健康教育评价工作,通过学校自查和市教科局评价,进一步促进学校健康教育工作的开展。同时,认真组织一年不少于两次的机关人员和师生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的测试工作。确保学生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80%;强化机关干部、全市教职工健康教育,相关卫生知识知晓率≥80%。

4、积极开展“卫生学校”、“无烟学校”创建工作,利用多种形式传授创建知识,进一步优化学习和工作环境。同时,对照创建标准,扎实开展自查自纠活动,确保创建成功。

5、重视近视眼防控工作。合理安排作息时间,进一步落实每学期2次的学生视力监测制度和监测结果通报制度,使学生近视眼新发病率得到有效控制。

(四)不断改善学校卫生基础设施,加强校园绿化、美化、硬化、亮化建设。

1、全力推进各学校“旱改水”的改厕工程。认真清理重点区域学校的厕所情况,xx年春季开学前全面完成改厕任务,使之合乎《中小学厕所建设标准》。

2、搞好种草植树工作,改善校园环境。改善教室照明、增设水龙头洗手池等,使校内外环境、食堂、校(宿)舍、卫生室、厕所、垃圾收集、除“四害”等基础卫生设施条件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

3、加强教育系统在建工程管理,按照文明规范施工要求完善相关设施,强化相关管理工作。

(五)加强食品卫生工作,促进食品安全科学管理。

1、加快学校食堂标准化建设,设置凉菜制作专间和二次更衣间,完善消毒和餐具保洁设施,实施食堂规范化管理。

2、加强学校及教育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卫生管理。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卫生法》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

3、健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等食堂管理制度,规范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程序,收集汇总近三年食品安全工作情况,资料齐全;学校、建筑工地食堂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持证率达到100%;有健全的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采购索证、进货检查验收、台账、过期食品退市等制度并严格落实。

4、严格进行餐具消毒和存放,操作间要环境整洁,主、副食品的贮藏符合卫生标准,有防鼠和防蝇设施;加强对校园内食品经营场所的管理,严禁向学生出售“三无”食品和腐败变质食品,确保广大师生的身心健康。

(六)加强学校饮用水日常管理,杜绝学生饮用生水。

1、重点做好校园桶装水索证(卫生许可证和质量检测合格证)和净水器定期消毒工作,做好桶装水索证、检验相关资料收集和净水器定期消毒记录,禁止净水器摆放脏乱的环境,坚决杜绝饮水中毒事件发生。

2、扎实做好二次供水的各项工作,杜绝学生饮用生水,确保饮用水安全。

(七)切实抓好传染病防控工作,提高传染病预警能力。

1、积极做好重点时段的季节性流感、禽流感、水痘、流行性腮腺炎、麻疹、手足口病等传染病防控工作。认真落实晨检和因病缺勤登记追踪制度,督促出现流感传染病症状的学生及时就医。加强与卫生部门的疫情信息沟通,做到传染病学生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治疗,防止聚集性传、染病疫情的发生。

2、加强传染病易发季节教室、宿舍、图书馆、食堂等人群聚集场所的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新鲜。开展传染病预警教育,提高学生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并按规定认真落实学生每天一小时的体育锻炼时间,督促学生课间到室外活动,呼吸新鲜空气,增强体质。

(八)积极配合卫生部门组织完成14周岁以下儿童集体服药驱蛔,配合疾控部门做好蛔虫感染监测工作,14岁以下儿童蛔虫感染率控制在3%以内。

四、工作要求及措施

1、各学校校长务必加强爱卫工作的组织领导,分工合作,落实专兼职人员管理,扎实开展相关工作,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2、在本工作计划的指导下,各学校可创新性开展其他爱卫工作;爱卫工作资料收集、报送请按仁教科创卫[xx]2号文件执行。

3、积极开展爱卫宣传,向教科局创卫办报送相关工作信息,邮箱:。联系电话:。

4、市教科局创卫工作督查组采取平时与集中的形式对各学校爱卫工作进行督查,对工作中存在突出问题、不能如期完成任务、不按时报送相关资料以及其他影响市教育系统创卫工作的行为,将对责任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

卫生监督工作计划 篇5

为做好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确保国家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工作顺利实施,结合旗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管理办法及卫生院实际,特制定20xx年度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计划:

一、及时掌握本辖区食品卫生、学校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医疗卫生的基本情况,建立资料管理档案。努力做到基础档案建立率,日常监督覆盖率、监督情况和群众举报记录报告率100%。

二、协助旗卫生监督机构开展本辖区医疗卫生和公共卫生领域日常监督检查,按要求制作现场检查笔录或填写日常监督记录。

三、按照旗卫生监督机构的要求认真对本辖区管理相对人进行卫生法律法规和基本卫生知识宣传。

四、按照旗卫生监督机构的要求对本辖区卫生监督相关信息的收集和报送。按要求收集、报送相关信息,力求做到全面、准确、及时。

五、及时对本辖区群众的举报投诉进行登记、报告,积极协助旗卫生监督机构开展群众举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基本情况调查。

六、协助旗卫生监督机构参与本辖区卫生违法案件的初始调查和处理。

七、积极参与旗卫生监督机构在本辖区的卫生专项执法检查行动。

八、坚决完成旗卫生监督机构交办的其他卫生监督工作。

卫生监督工作计划 篇6

一、监督检查内容

(一)医疗监督

1.医疗机构监督检查。监督检查全区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的情况,重点查处超出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将科室出租、承包给非本医疗机构人员或者其他机构从事诊疗活动;出卖、转让、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违反相关规定发布医疗广告、开展院前医疗急救;医务人员未取得相应资质及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等行为。

2.打击无证行医。严厉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违法行为。重点打击流动人口聚集地的“黑诊所”;人员密集场所的游医、假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从事医疗美容诊疗活动的生活美容机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聘用医师或非医师坐堂行医的零售药店;以养生保健为名或以疾病研究院(所)为幌子非法开展诊疗活动等行为。

(二)血液安全监督

检查全区医疗机构的临床用血情况,重点监督检查人员、设施、设施配置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建立和完善临床输血相关规章制度,是否使用指定血站供应的血液,是否存在将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血液用于患者,互助献血和应急用血采血是否规范等。

二、工作要求

(一)局卫生监督所要根据本计划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订具体实施措施,落实责任,组织、协调、指导辖区内的医疗卫生及供血机构的监督检查工作。要加大执法力度,对发现的违法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曝光典型案例,重大案件及时报告我局疾控股。

(二)各镇(中心)卫生院、各(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充分发挥卫生监督协管员作用,及时上报无证行医和非法采供血线索,并做好跟踪复查,防止死灰复燃。

(三)局卫生监督所要于11月10日前登录卫生监督中心网站的全国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系统,完成相关数据填报工作,并于11月10日前将工作总结及汇总表(盖章书面和电子版)报局疾控股和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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