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监督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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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2计划

请欣赏卫生监督工作计划(精选6篇),由笔构网整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卫生监督工作计划 篇1

20xx年全市卫生执法监督工作要以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宗旨,以卫生监督体制改革为统领,围绕《绥化市卫生监督检查验收标准》全面实行目标管理,积极开展以内练素质、外树形象为主要内容的依法行政工作,在食品安全、医疗市场整顿和学校卫生工作上搞突破,力争在全市执法人员的共同努力下,使全市卫生执法监督工作取得新的成绩,确保全市经济快速发展和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一、卫生法制工作目标

(一)积极推行依法行政。

1、全面完成《绥化市卫生监督检查验收标准》中规定的各项任务指标。

2、组织半年和年终行政执法目标责任制考核。

3、做好人大、政协对全市卫生执法的评议、视察工作。

二法制建设工作

1、完善全市卫生执法监督体系,配齐全市专兼职法制工作人员,建立法制工作信息反馈系统。

2、完善卫生行政复议、听证、错案追究、重大处罚备案等制度,并组织实施。

3、推行新版卫生执法文书使用,确保20xx年在全市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中全面使用新版卫生执法文书。

4、完成全市卫生监督员证件换发工作。

三法制宣教工作

1、开展《散装食品卫生管理规范》、《职业病防治法》、《食品卫生法》、《传染病防治法》、《执业医师法》、《医疗事故处理办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宣教活动。

2、认真做好“四·五”普法工作。

3、拟在适当时机,举办全市卫生系统“四·五”普法培训班。

4、文明单位和十佳监督员创建工作。评选文明执法单位标兵2个;建立监督员考核挡案,对全市卫生执法人员进行德、能、勤、绩综合考核评比,评选十佳监督员20名。

5、在适当时机举办全市卫生行政执法知识大赛。

6、开展全市执法文书书写评比活动。

7、按照《绥化市卫生监督检查验收标准》进行半年、年终考核。

一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工作

一拟在今年4月份前完成市级卫生监督和疾病预防控制体制改革。

二拟在年底前完成县市、区级卫生监督和疾病预防控制体制改革。三、卫生监督工作(一)医疗市场监督工作

1、《依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护士管理办法》加强对医疗从业人员的监督管理。

2、依法进行医疗市场监督管理,对超出诊疗许可范围,出租、出借执业许可证、执业证书,非法行医等现象进行专项治理。

3、依法对医疗机构进行监督管理。

二食品卫生工作

1、积极推行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

2、开展卫生许可证、健康证专项整治活动。

3、协调有关部门加强食品、保健品广告的审批工作。

4、开展集贸市场、小食品批发、超市的'专项整治工作。

5、开展肉及肉灌制品、饮料、糕点等食品加工企业,特别是小型加工企业专项整治。

6、开展食品添加剂生产、销售、使用专项整治。

7、开展桶装水的专项整治。

三职业卫生工作

1、进一步宣传贯彻《职业病防治法》。

2、开展对放射卫生工作专项整治。

1对放射工作人员持证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建立放射工作人员管理档案。

2加强对放射工作人员防护知识培训,举办放射工作人员防护学习班。

3、开展有毒、有害及危害化学用品的专项整治

1对全市范围内的有毒有害企业重新进行验证、审核,建立职业危害企业档案。

2对有毒有害企业法人及经营使用危险化学用品的有关单位进行整顿。

四环境卫生工作

1、按照《绥化市歌舞厅管理暂行办法》对歌吧、舞厅等进行重新审核发证。

2、开展化妆品专项整治。

3、开展对游泳馆、洗浴、美容美发、大型宾馆的环境卫生综合治理。

4、开展大型公共场所环境卫生综合治理。

5、开展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专项整治工作。

五学校卫生工作

1、开展学生食堂专项整治。

2、开展学生饮用水、学生豆奶、学生营养餐专项整治。

3、开展学校校园周边环境的专项整治。

六消毒工作

1、开展对生产一次性食品包装企业专项整治。

2、对饮食业的消毒情况进行整治。

3、加强对大型公共场所的消毒管理。

4、对消毒药品进行清理整顿。

5、加强对消毒企业的专项整治工作。

6、加强对个体医疗市场消毒工作管理。

七行业管理工作

1、依法对全市新式卫生监督统计报告系统的建设及监督报告卡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对全市卫生监督信息上报工作进行全年统计,每季度进行通报。

3、半年和年终组织全市卫生监督工作考核。

卫生监督工作计划 篇2

各医疗卫生单位,按照上级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20xx年卫生健康监督工作以保障全区广大群众健康为中心,以医疗卫生、职业卫生、饮用水、医疗美容等为重点,以“双随机一公开”为手段,严厉打击医疗卫生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做到全方位无死角,确保监督效果。

一、按照保定市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转发冀卫办监督20xx2号通知要求,3月底前重点开展好住宿场所卫生问题专项整治活动,规范住宿场所客房卫生清扫和公共用品用具清洗消毒保洁工作,打击违法行为,强化公共场所主体责任落实。

二、按照保定市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抗(抑)菌制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5月底前对医疗卫生机构购进消毒产品进货检查验收制度、进货记录等进行检查,重点检查是否违规购进使用“安提可四价流感病毒抗体喷剂”及类似产品,是否向患者或公众推荐该产品,是否在临床中将抗(抑)菌制剂产品作为药品使用。

三、按照保定市清苑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印发集中整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要求,10月底前重点做好打击无证行医、非医师行医、雇佣医托、误导招揽、诱导消费、价格欺诈、术中加价等行为,严打虚假医疗宣传行为。

四、开展双随机监督抽查工作。11月底前严格执行国家双随机下达的抽查任务,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和检查内容,合理安排抽查时间和人员,确保按时完成国家抽检任务,抽查后7日内做好事后公开工作。

五、做好联合整治“保健”市场百日行动工作。重点查处医疗机构内以中医药“预防”、“保健”“治未病”以及假借医学理论和术语欺骗、诱骗、强迫消费,接受非法诊疗、谋取不当利益的行为,以及以非法行医违法手段开展非法销售药品、保健食品,非法开展医疗技术等违法行为。

六、加强白洋淀上游流域生态环境治理工作。全年重点加强医疗废物的收集、分类、登记、消毒、转运以及储存间管理、污水处理等的监督工作。

七、加强医疗卫生机构依法执业管理。重点对人员资质、科室设置、许可证校验、执业行为、药品管理、传染病防控、消毒、污水处理等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医疗环境安全。

八、加强生活饮用水和餐饮具消毒监管,每季度对城区集中供水的'水质和供水环境进行监督检查,每半年对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备案、运营环境及污水处理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九、加强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手术的监督检查,每季度对施术单位孕后终止妊娠手术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加强村级医疗机构非法使用B超机和B超机许可使用单位非法开展胎儿性别鉴定情况的监督检查。

以上工作各医疗单位做好配合工作,卫生计生监督所做好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留存影像资料及书面文书,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卫生监督工作计划 篇3

为了贯彻落实卫生部《关于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基层网络建设,推进卫生监督进社区、进乡村,夯实卫生监督工作基础,规范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进一步完善食品、卫生监督体制,加强机构能力建设,努力提高监督执法水平;认真履行监督执法职能,依法严厉打击各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健康权益。

一、卫生协管工作做到有办公室、工作机制和工作制度,卫生院有专职协管员,卫生室负责人为兼职协管员。

二、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协管员培训,组织辖区兼职协管人员每年一直两次业务培训,培训有培训内容、有签到表

三、认真开展对辖区内医疗市场整顿,实现“三无”乡镇(无非法医疗机构、无非法执业人员、无非法广告)。

四、依法查处“两非”案件和违反妇产科“B超”室操作规范行为。

五、严格医疗废物的分类处置监督管理,做到卫生院有规范的医疗废物储存室,有专门的管理人和接收登记薄,各医疗机构要有医疗废物登记薄,有定期交送的记录和签字。

六、辖区内各医疗机构要依法报告传染病疫情,有传染病登记本,有完整的报告记录,严禁瞒报、谎报、迟报。

七、定期开展辖区各医疗机构的`消毒隔离执行情况的监测,做到各医疗机构有消毒管理制度,有消杀记录。

八、1、指导学校建立和完善传染病防控制度和防控措施。

2、学校教学环境、生活设施、卫生保健的监查

九、加强对辖区内供水和二次供水情况管理监查,落实放射科《放射诊疗许可证》和《放射人员工作证》办理。

十、重视对放射工作人员的身体监护。

十一、对辖区公共卫生场所(如理发店、网吧、娱乐厅室),依照《公共卫生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建立卫生档案,办理卫生许可证和健康证,做到建档一下办证率95%,并对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

卫生监督工作计划 篇4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管理社会卫生秩序为中心,进一步转变职能;以实现社会卫生秩序明显好转,卫生监督地位和作用明显提高,树立卫生监督执法新形象为目标;以医疗服务市场整治、打击非法行医为重点,全面加强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以深化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加大卫生监督执法队伍建设和卫生法制宣传为主要工作措施,全面推进各项工作。

二、20xx年工作计划

(一)加强卫生监督机构能力建设,强化单位内部管理1、加强卫生监督信息建设。对卫生监督数据信息进行综合处理、统计分析,辅助行政决策,提供公众服务。2、加强卫生监督队伍建设。积极组织卫生监督人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工作,提高卫生监督执法水平。3、加强单位内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加强着装风纪、劳动纪律、考勤制度、学习制度建设,实现单位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

(二)突出卫生执法工作重点,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1、医疗市场监管

(1)继续对全市医疗卫生单位进行日常性的卫生监督,做到日常监督全覆盖。

(2)继续开展省卫生厅布署的`“卫监行动”、“亮剑行动”,整顿和规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秩序,严厉打击无证行医违法行为,规范我市医疗服务市场秩序。

(3)加大对违法虚假医疗广告的监督管理力度,严厉惩治虚假违法医疗广告,切实规范医疗广告市场。(4)深入开展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处置专项检查,规范医疗废物处置行为,对违规处置医疗废物的单位依法严肃查处。

2、餐饮服务环节监管

加大对餐饮服务环节的监管力度,进一步做好餐饮服务环节职能移交前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3、其它卫生监督工作

根据卫生局安排,积极做好卫生监督体制理顺后各项卫生监督工作。

二一xx年十月二十四日

卫生监督工作计划 篇5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市卫生监督服务网络建设,夯实卫生监督工作基础,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xx年版)》的要求规范管理卫生监督协管项目,推进卫生监督工作进农村、进社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规范和指导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为核心,充分发挥基层公共卫生网络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前哨作用,建立市—乡镇(社区)—村卫生监督与协管服务联动工作机制,在全市范围内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城乡范围的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网络体系,及时发现违反卫生法律法规的行为。同时,通过对广大居民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城乡基层群众健康知识和卫生法律政策知晓率,提升人民群众公共卫生安全风险和疾病防控意识,切实保护广大群众公共卫生安全。

二、建立完善卫生监督协管网络

20xx年9月底前建立起以市卫生监督中心为龙头,以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依托,以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为网底的卫生监督协管网络。

建立起以乡镇(社区)卫生监督分所、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监督协管科为依托的乡级卫生监督协管机构。原则上3—5个乡镇(街道办事处)设置1个卫生监督分所,我市设置3个监督分所,由卫生监督中心负责建立并为每个分所派驻3—5名卫生监督员,负责所管辖区域内的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具体见附件4)。

建立起以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为网底的村级卫生监督信息点。每个村卫生室为一个信息点,明确1名由执业人员为兼职的卫生监督信息员,在乡级卫生监督协管员的指导下,承担相应的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任务。

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公共卫生机构中设置卫生监督协管科,其工作地点悬挂“卫生监督协管科”标牌,接受市卫生监督中心的业务指导和管理。

三、人员配备

(一)配备标准

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实际情况,每个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卫生监督协管科,配备2—4名卫生监督协管员 (其中院长任科长,主管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副职任副科长,专职人员1—2名),负责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具体实施。

(二)人员基本条件

1、身体健康、品行端正;

2、从事公共卫生或医疗卫生工作3年以上;

3、近三年无违法违纪记录。

四、职能职责

(一)卫生监督协管员职责

1、协助卫生监督中心做好辖区内公共场所卫生巡查、职业卫生、传染病防治、学校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及医疗行为的监督工作,及时掌握辖区内行政相对人的基本情况,建立底册和管理档案,做到一户一摸底,一户一登记,一户一建档。

2、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及卫生知识的宣传和村卫生室卫生监督信息员的培训工作。指导行政相对人对从业人员进行卫生法律、法规及卫生知识的培训。督促从业单位持卫生许可证经营,做好行政许可审批资料收集、整理、归档,组织从业人员进行预防性体检、培训等。

3、开展日常性卫生监督检查,督促行政相对人按照卫生法律法规从业,并制作检查笔录。如发现职业卫生、学校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非法行医等各类卫生违法行为,应及时上报并协助卫生监督中心依法查处。同时协助市卫生监督中心做好顾客用具、微小气候等的抽检工作,配合卫生监督中心做好对不合格产品的查处工作。

4、协助卫生监督中心定期对辖区集中式供水、城市二次供水、学校供水进行巡查,协助开展水质抽检工作,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协助开展供水单位从业人员业务培训。

5、及时报告辖区内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并积极配合卫生监督中心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6、受理辖区内相关案件的投诉、举报,经调查核实后,及时报告,并协助卫生监督中心进行调查处理。

7、指导村卫生室卫生监督信息员开展卫生法律宣传和相关信息收集上报工作,并定期对其进行考核评估。

8、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任务。

(二)卫生监督信息员职责

1、依法及时报告并协助上级处置辖区内发生的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2、做好卫生法律及卫生知识的宣传工作,引导辖区行政相对人按照卫生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从业。

3、及时收集和上报卫生监督相关信息,对发现的卫生违法行为及时报告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并积极协助上级进行调查处理。

4、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任务。

五、规范化管理

(一)制度规范化

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卫生监督协管科应遵守并统一悬挂《卫生监督协管员岗位职责》、《卫生违法案件报告制度》、《举报投诉案件办结回复工作制度》、《卫生监督协管员学习培训制度》和《卫生监督协管档案管理制度》。

(二)档案规范化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监督协管科应将以下项目作为档案的主要内容进行管理:

1、上级下发的文件、工作要点、会议纪要等。

2、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安排、计划、总结、汇报、宣传资料、日常巡查执法文书及其它相关工作小结、图片资料等。

3、卫生监督协管员向卫生监督中心转交案件的交接文字材料以及处理结果。

4、建立行政相对人基础档案,做到一户一档。内容包括被监管单位的名称、地址、负责人、信息、许可项目、卫生知识培训、从业人员健康证、培训证、日常监督检测资料、样品监测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等。

5、群众投诉举报的受理登记记录及处理结果。

档案资料可按以下内容划分,装订成册:计划总结、文件信息、会议记录、日常监督、投诉举报、转办案件、宣传培训、年度报表、所辖单位资料等。

(三)工作规范化

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规范地开展各项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切实履行好协管职能。

1、协管范围内的被监管单位的卫生监督覆盖率必须达到100%。每次检查必须做好《现场检查记录》。对有问题的单位必须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督促其整改。

2、卫生监督协管员对辖区内每个管理相对单位监督检查频次≥4次/年,并能及时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3、专项整治行动任务完成率必须达到100%,每一项专项检查有计划,有总结。

4、群众投诉举报违法事实情节较轻的,卫生监督协管员要在5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并予以答复;违法事实情节较重的,要在1个工作日内上报卫生监督中心,并协助卫生监督中心执法人员进行查处。卫生监督中心查处完毕后,要将查处结果书面告知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由卫生监督协管员将查处结果存档。

5、对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上报,并积极配合监督中心、疾控中心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6、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季度要对辖区内村卫生室的卫生监督信息员进行卫生法律法规等相关知识培训。

卫生监督协管员在日常监督检查过程中,先填写《现场检查记录》,再针对检查情况制作加盖卫生局公章的《卫生监督意见书》,意见书内容要提出限期整改意见。卫生监督协管员制作的《现场检查记录》只可作为行政处罚的信息来源,不得作为证据使用。

六、培训制度

市卫生监督中心要加强对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监督协管服务机构的业务指导,建立卫生监督协管人员岗前培训和在职培训制度,开展项目管理和业务培训,每人每年培训不少于20学时;紧密结合我市实际,积极创新培训方式,丰富培训内容,不断增强卫生监督协管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

七、工作考核

根据河南省卫生厅、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审计厅《关于加强20xx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的通知》(豫卫妇社[20xx]8号)文件规定,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范围。20xx年我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为人均30元,其中卫生监督协管经费为人均1。25元,我市采取绩效考核方式拨付补助资金。

市卫生局年度考核时,依据年初制定的责任目标,对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单列考核,划拨经费时依据协管工作考核情况确定标准。对保质保量完成此项工作(考核分值80分以上)的,全额拨付经费;对工作中有漏项(考核分值60分至80分)的,拨付70%经费;对发生违法、违纪事件或考核分值在60分以下的,拨付50%经费。

八、工作奖惩

市卫生局组织卫生监督中心对各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进行考核,并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建立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奖励惩处制度。对工作积极、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市卫生局将给予相应奖励;对履行职责不到位,考核不合格的单位,减免补助经费,并给予通报批评;对因失职造成恶劣影响、弄虚作假、套取经费等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依纪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给予严肃处理。

卫生监督工作计划 篇6

为加强本辖区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的规范开展,成立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安排,落实各项工作。

一、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在公共卫生科,卫生监督协管员赵家碧负责日常资料的整理上报工作以及日常工作协调联系。

二、服务对象

辖区内居民。

三、服务内容

(一)食品安全信息报告

发现或怀疑有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或可能造成危害的线索和事件,及时报告卫生监督机构并协助调查。

(二)职业卫生咨询指导

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发现从事接触或可能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服务对象,并对其开展针对性的'职业病防治咨询、指导,对发现的可疑职业病患者向职业病诊断机构报告。

(三)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

协助卫生监督机构对农村集中式供水、城市二次供水和学校供水进行巡查,协助开展饮用水水质抽检服务,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协助有关专业机构对供水单位从业人员开展业务培训。

(四)学校卫生服务

协助卫生监督机构定期对学校传染病防控开展巡访,发现问题隐患及时报告;指导学校设立卫生宣传栏,协助开展学生健康教育。协助有关专业机构对校医(保健教师)开展业务培训。

(五)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

定期对辖区内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开展巡访,发现相关信息及时向卫生监督机构报告。

五、工作要求

(一)建立健全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有关工作制度,配备专(兼)人员负责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明确责任分工、制定工作方案。

(二)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管理规范的要求提供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及时做好相关工作记录,记录内容应齐全完整、真实准确、书写规范。及时上报相关信息

(三)完成本辖区内公共场所、学校、生活饮用水、医疗机构的本底资料收集工作。

(四)开展日常卫生监督检查,有每周卫生监督巡查笔录。

(五)全年进行2次以上职业病防治知识以及卫生法规培训,出黑板报4期以上,每月报送一篇以上卫生执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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