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欣赏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六年级作文(精选10篇),由笔构网整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六年级作文 篇1
“看书时间到了,看书时间到了!”老妈又开始了,唉,我只好抓起书看起来。我看过许多书,有,《三国演义》, 《西游记》,《水浒传》……如果你要问我,我最喜爱的一本书是什么,我会毫不犹豫的回答你:“《十万个为什么》。”关于这本书还有一个小故事呢!
有一次,我在家里吃饭。把一块骨头随便扔在了地上,不过一会几只小蚂蚁“行动”了!它们先是用头触一下那根骨头,然后迅速地返回窝内,又过了一会,一个蚂蚁小分队来了,它们排列有序,一个“小队长”在前面打“先锋”,到了目的地—骨头,便把骨头抬回窝,它们按着来的'路线返回,由于好奇,我在它们周围用手指了一圈。它们便乱了,像无头苍蝇
一样在圈里乱了套。我拿起《十万个为什么》想找一下到底是怎么回事呢!终于找到了,原来蚂蚁出窝前,会留下一种特殊的气味,如果蚂蚁找到了食物便会按气味原路返回,如果搬不动它会回巢叫工蚁帮忙,如果你在它回巢时在四周划一个圈,会把它留下来的气味打乱,因此它会一直在这个圈里走来走去,没完没了。我知道了,那么我还有一个疑问它们它们为什么要先用头触一下呢?经过仔细查找,我终于把这个问题也给解决了,原来它们头上都有一个触角,这对触角就像一个信号仪,只要它用触角触一下食物,就能知道食物能不能吃了,如果能吃,它就会用头触一下另一个蚂蚁,就这样,一传十,十传百,直到传到蚁窝里,然后大批大批的工蚁会来到食物旁边,拉回窝内,看到这儿,我才高兴的笑了起来,因为我又从书中学到了一点知识。
听完这件事,你应该知道我为什么那么喜爱《十万个为什么》这本书了吧!因为它每天都可以让我学到新知识,解开谜题。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六年级作文 篇2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我觉得这句话说得一点都没错。书海是无边的,从小到大,我接触过不少我喜爱的书,但我最喜爱的,记忆最深刻的一本书,却是一本漫画书——《老夫子》。
《老夫子》是王泽编写的一本漫画书,当我第一次看见这本书的时候,就情不自禁地喜欢上了这本书。这本书聚集了人间的悲欢离合,虽然只是卡通人物,只是虚拟的,但也阻挡不了我对它的热爱。
当我不开心的时候,拿出《老夫子》来看,它里面风趣的卡通人物让我止不住开怀大笑;它里面幽默的对话让我觉得自己好像成了《老夫子》中的一员;它里面优美的风景,让我沉浸在这美丽的景色中。
当我伤心的时候,拿出《老夫子》来看,虽然主角老夫子在每件事上都是体现出了他的傻,但他这种傻会让我把不开心的事情抛到九霄云外,把整个人都投身到《老夫子》当中,享受老夫子的快乐。
当我一个人在家的时候,很无聊,拿出《老夫子》来看,它能丰富我的课余时间,同时也能让我感受到老夫子他无比的快乐。
《老夫子》中的`主角——老夫子,他是一个无论事业、交友等生活方面的问题都失败的人,但在他的伤心之余,也不忘快乐,他愿意用自己去给别人快乐,愿意用自己去换得别人无言以对的微笑。我觉得老夫子这种行为是无私的,我觉得我们都应该微笑地去对待每一天,无私地去对待每一个人,让自己的生活充满快乐。
这就是我喜欢《老夫子》的原因。它能给我带来快乐,也能教给我一些做人的道理,我喜爱《老夫子》。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六年级作文 篇3
在我的书架中,摆满了各种各样的书。有《柳林风声》,有《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可深得我喜爱的,还是《假如给我三天光明》。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的作者是美国残障教育家海伦·凯勒。她是一位聋哑人,一个度过了生命的88个春秋,却熬过了87年无光、无声、无语的孤独岁月的弱女子,可她绝对是精神上的强者!《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是海伦·凯勒就是她的散文代表作,以自述的口吻告诫人们要珍惜生命,珍惜造物。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主要讲述了海伦·凯勒在她19个月大的时候,一场大病夺走了她的`视觉和听力。所以每当别人无法理解她用哑语表达的意思,她便用砸东西来发泄自己,直到精疲力尽。母亲也无法帮助她。有一天,海伦·凯勒遇到了她的家庭教师莎莉文小姐,才让她明白了大自然有那么多的奥秘。自从有了莎莉文老师的帮助,海伦·凯勒渐渐懂事起来,并以她惊人的毅力克服了重重困难,考进了哈佛大学德吉利夫学院!在最后,海伦·凯勒希望自己能有三天光明。第一天她要看人,而第一个要看得人就是莎莉文老师,是这位老师给予了她一切;第二天,她要看大自然和世界历史与文化;第三天,她已法规划自己的目标了,因为她有太多的东西要看。
我读了这本书,感想有很多。海伦·凯勒这样的聋哑人竟能如此渴望知识,渴望光明,而我们这些健全人拥有了那么多,面对生活,我们竟不珍惜,不知做些有意义的事。海伦·凯勒之所以能取得成功,全靠一颗不屈不挠的心和顽强不屈的品质。所以我希望大家向海伦·凯勒学习,让自己的每一天都过得光彩夺目!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六年级作文 篇4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说实话我不太喜欢读书,但是也看过几本书。其中我最喜爱的是法国科幻小说家凡尔纳写的一本名叫《神秘岛》一书了。
这本书的内容主要简述了美国的南北战争期间,有五名北军的俘虏企图乘坐气球从南军大本营中出逃出去,途中遭到风暴,被抛到南太平洋上的一个荒岛之上。但他们并没有灰心和失望,而是团结互助,充分发挥他们的聪明和才智,凭着顽强的`毅力,克服了重重困难,把荒岛建成一个富饶的家园,并在岛上生活了四年之久。岛上总是有一个神秘人在帮助他们,这人就是海底两万里的主人公尼摩艇长。他们还发现了生活在岛上十二年的“野人”,他竟是《格兰特船长的女儿》中背叛格兰特船长,做尽坏事,最终被抛弃在岛上的艾尔通。最后,在火山爆发中,他们险些丧命,就在他们已经绝望时,前来营救艾尔通的“邓肯号”把他们救回了国。
整本书情节跌宕起伏,惊心动魄,让人回味无穷。书中主人公的智慧与顽强,善于自主创新精神更使我难忘,我从中学到了不少东西。对比他们我很惭愧。我没有他们那顽强的毅力,在学习中遇到困难没有认真思考就放弃了,没有坚持到最后。也没有向他们一样自主的能力,也没有他们那般创新精神。
这本书不仅让我学到坚持可贵,还让我学到团结的力量。他丰富了我的视野,开阔了我的想象力,让我知道很多事情可以换个角度思考,它是力量,林火的运用知识,可以在关键的时候展现出无穷的力量。
读完这本书,让我知道人生并非一帆风顺,而是坎坷不平,但是只要充满信心,努力奋斗,就能是人生变得格外美好。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六年级作文 篇5
今天,我来给大家介绍一本我最喜爱的书,它的名字叫做《信鸽花脖子》。这是来自印度的达恩·葛帕·默克齐的作品,这个作品曾获得了纽伯瑞儿童文学奖的金奖。
《信鸽花脖子》是一本对生命和自然充满爱与关怀的书。里面讲了一只名叫“花脖子”的鸽子与恶鸟搏斗,在暴风雨中迷航,还在世界大战中冒着枪林弹雨为盟军传递情报的故事……花脖子的故事不仅将鸽子的生活刻画得细腻迷人,还将大自然的'壮丽、奥秘和残酷描写得淋漓尽致。故事讲述得那么动人,以至于你永远不会忘记花鸽子的冒险传奇。
其中,令我印象最深的就是战争中,花脖子冒着危险传达信息的情节了,在战争时期,一切似乎都不是一帆风顺的。在花脖子刚刚起飞的时候,大炮就向它开火了。大炮在它的身边炸开,可它毫不畏惧地运用了它的智慧,它躲在树后,见一切都安静了,才又飞上了天,向自己的营地飞去。敌人的神枪手们又开始向花脖子射出了“弹雨”,花脖子的右翅膀被击中了,好在没伤到骨头,它继续忍着疼痛飞行。上天好像是要考验花脖子,敌军的飞机又从后面追了上来,花脖子面对着枪林弹雨与敌机展开了较量:花脖子一会儿翻跟斗、一会儿左躲右闪,快到时,一颗子弹打中了它的左腿,那只左腿只剩下筋还连着,在空中晃着。就这样,花脖子飞回了营地,完成了任务,敌机也被击落。
花脖子身上的那份勇气是值得我们敬佩的。正是它那毫无畏惧的心,支持着他奋力前进,它不愧是一名真正的勇士。花脖子之所以能成功,除了他身上的勇气之外,还有它心里的那份执着,这份执着,让他在身负重伤的情况下,不顾自身危险,坚持完成了任务!
一只信鸽尚有它的传奇,何况是我们人呢?希望在今后的人生经历中我们也能用自己的勇气和执着去体验到各式各样的传奇。你有没有情不自禁地喜欢上它呢?如果喜欢,就快来和我一起读读它吧。记住!它的名字叫做《信鸽花脖子》。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六年级作文 篇6
有一套书让我如痴如醉,推荐给大家看看,作者是著名作家杨红樱阿姨,听到杨红樱这个名字,你是不是很耳熟。她的《淘气包马小跳》系列与众不同之处在于语言诙谐幽默,写得活色生香,每一个故事都别具一格,可让你一饱眼福。马小跳之所以进了很多学生的心里,是因为从中你会发现淘气的孩子也有可爱的一面。我一看就爱不释手,仿佛磁力一般被深深吸引住,已经看了几十本了。
这套书中,有顽皮的马小跳,变色龙秦老师,美丽的'马夫人,吃货唐飞······还有很多调皮捣蛋惹是生非的“害群之马”。其中一个章节笑得我肚皮痛,一天放学途中,看到路边一位擅长模仿字迹的老爷爷,正处于苦恼中的马小跳灵机一动,拿着家作本请求老爷爷:“您能模仿我爸爸的字给我写评语吗?”老爷爷信心满满地回答:“当然没问题,把你爸爸的字先给我看看。”于是,马小跳给老爷爷看后,老爷爷答应了:秦老师,看了您的点评我非常生气,揍了马小跳一顿,保证他明天的默写拿一百分。这个评语给了马小跳勇气和信心,第二天果真满分,被秦老师大大表扬,连续三天,马小跳都在爷爷那里做作业,可认真了。但不幸的是,老爷爷一时糊涂“偏心”二字激怒了秦老师,老师叫家长谈话。马小跳的爸爸很疑惑地来到学校,被老师像批评学生一样教训了一顿,爸爸如孩子一样低下了头,乖乖地接受老师训斥,其实他耳朵什么都没听进去,而是在想一个问题:我什么时候写过这段话。训完话后走出校门,爸爸问儿子:“你爸是不是得了短暂失忆症啊?”看到这里不禁哈哈大笑,这对父子也太逗了吧,反正我已经笑了,后面的情节更精彩,我就透露一点点。
听了我的介绍,你是不是很想看,那就买一套吧,保证你会捧腹大笑,成为一个铁杆的樱桃迷。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六年级作文 篇7
这几天我正在读一本关于中国历史的书——《中华上下五千年》。
轻轻翻开这本书,我便被里面的故事深深吸引了。这里的故事可真精彩,其中我最喜欢三国时期的一个故事——赤壁之战。
东汉末年,天下大乱,曹操势力最大,平定北方后便计划一统天下。这时刘备和孙权联合抗曹,用水陆联军打败了曹操的八十万大军,这就是赤壁之战。这场大战是中国军事史上著名的以少胜多的战役,还产生了“草船借箭”“借东风”“火烧连营”等好几个典故。此战之后,刘备借荆州发展壮大,从此形成三国鼎立之势。
读了赤壁之战,我心中久久不能平静。为什么曹操八十万大军却敌不过孙刘联军呢?我们来分析分析都有什么原因吧。
首先,曹操已经平定了北方,兵多将广,一直打胜仗,非常骄傲自大。这次又带着八十万大军攻打江东,自我感觉一定会大胜;而孙刘在面对强敌时则放下矛盾联手抗曹。其次,曹操兵将多为北方人,骑兵重甲很厉害却没有水战经验,更不了解江东河道。曹操自以为很聪明,将船用铁索连接起来,这是一个致命的错误。而孙刘水军大都督周瑜非常了解长江,士兵善水战。再次,聪明的诸葛亮利用江面大雾,草船借箭,得了十万支便宜武器;他又巧借东风、火烧连营,杀得曹军片甲不留。
赤壁之战,孙刘联军占尽天时、地利、人和,大伤了曹操,充分说明了战场上不是谁兵多将广谁就能胜利的'。
爸爸告诉我,遇到事情时千万不要学曹操,即便自己很强大也要怀着谦虚谨慎的心去面对;处理事情时要善于利用各种条件,要学会与朋友分享、合作。
这本书中还有许多有趣的故事,有机会我再一一介绍给大家吧!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六年级作文 篇8
我有一本最喜爱的书,它的名字叫《格林童话》,它是爸爸从图书馆买来的。
这本书里有一篇叫“星星银元”的故事,我非常喜欢。故事说的是一个美女善良的小姑娘,她是一个孤儿。一天一位好心的老奶奶看见她的衣服太破了,就送给了她一条长裙子。还有一为老爷爷送给她一个面包。她虽然有了长裙和面包,但还是没有家,所以她只能继续在外面流浪。她来到了野外,第一次遇到了一个穷人。那个穷人看见小姑娘手里的.面包,就对她说:“好心人给我点吃的吧,我快饿死了。”小姑娘自己也很饿,但她还是非常慷慨的把面包送给了那个穷人。第二次,又碰见了一个小男孩。小男孩对她说:“我好冷呀,你能把帽子送给我吗?”小姑娘就摘下帽子给了他。第三次她又看见一个小女孩正在风中瑟瑟发抖,她立刻脱下裙子送给了那个小女孩。天黑的时候,第四次她看见了一个孩子,那个孩子恳求她把汗衫送给自己,她想:“反正天已经黑了,别人也看不见自己没有穿汗衫,就送给那个孩子了。”于是她就把汗衫脱了下来送给了那个孩子。小姑娘什么也没有了,她就这么在森林里走着。突然奇迹出现了,天上的星星划破夜空,不断地掉下来,落在地上就变成了银元,而小姑娘的身上不知道到什么时候已经穿上了一件崭新的裙子。她将这些银元装在衣服的口袋里,送给了贫穷的人们。从此她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这个故事使我很感动,也让我受到了很多的启发。这个小姑娘很善良,也很爱帮助别人,宁可自己受冷挨饿,也要把自己的东西送给别人。我也想象这个小姑娘一样,多多帮助别人。如果学校组织给贫困或受灾地区的孩子捐钱,捐物,我要把我的零花钱,书和玩具多捐一些给他们。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六年级作文 篇9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每个人都有自己最喜爱的一本书,我也不例外,我最喜爱的一本书是《昆虫记》。这本书出自被诺贝文学奖提名的“昆虫荷马”……让……亨利……法布尔。
《昆虫记》文章中的许多昆虫真是样子奇特、形态各异。这篇文章非常使我着迷的是有一种叫做狼蛛的昆虫,狼蛛有着蜘蛛的外表,腹部长着黑色的绒毛和褐色的条纹,腿部有着灰色和白色的`斑纹。而且它还是一个十分勤劳的劳动者,还是一个天才的纺织家。大家有的还不知道吧?它很有毒,这个毒有多厉害呢?法布尔曾经做了个实验,让一只狼蛛咬了一只小麻雀的腿,不一会小麻雀的腿有红圈圈,一会儿又变成了紫色,而且这条腿已废了,两天后小麻雀死了。可以看出狼蛛的毒素的威力。虽然我同情这只小麻雀,但是一想,这就是大自然生长的规律,“适者生存,不适者被淘汰,”指的就是这个道理。
《昆虫记》中有的昆虫令我憎恨,有的昆虫而使我感到怜悯。这真是一本读着让你的心七上八下,惊心动魄的书。书中还使我知道了一些我从来都没有听说过的昆虫,使我大开眼界。它是一本很有趣的书,让我走进昆虫的世界,看看这些小虫子各式各样的生活,我感觉自己好像一只小虫子, 在芬芳的泥土中爬行,开始我独一无二的生活!
这本书不但内容丰富、生动,而且作者的精神把我也打动了,法布尔是一名小学教师,他只在工作之余观察昆虫、写《昆虫记》,这种坚持不懈,对昆虫的喜爱与执着的追求是我们永远学习榜样。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六年级作文 篇10
“我无法不老,但我还会年轻。我不敢对我们过于庞大的文化有什么祝祈,却希望自己笔下的文字能有一种苦涩后的回味,焦灼后的会心,冥思后的放松,苍老后的年轻。”——《文化苦旅》
谈到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不说是如何深刻,但也能担当起“最”那个字。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文化苦旅》。
此书由37篇散文组成,是余秋雨教授通过对国内外的文化进行考察与思考,结合自己的人生体验,和对社会历史文化的深刻认识凝成的精华,语言清丽典雅却不失韵味。
初读此书时,便被一股浓厚的墨香清气所吸引,那文字竟像被光阴所浸染。干净漂亮,深入浅出。厚重却又不枯燥,严密又不失洒脱。将文学的灵性与飘逸表现得扬扬洒洒淋漓尽致。
有人说余秋雨先生的文章太复杂,其实不然,书中虽于浮光掠影中蕴藏了深邃沉郁的'哲理,但却不晦涩。语言温婉澄明,优美简练,如品茗般优雅淡然,于三言两语中就闪现出智慧与理性的光辉,宁静而致远。
在他轻灵老道的笔锋中,那些被他信手拈来的万千物象栩栩如生的付诸于笔端,那深郁古风和空灵笔法完美地融为一体。历史文物竟起死回生,山水风物也皆具言语。
在阴雨连绵或酷热焦灼的日子里,捧一本《文化苦旅》,煮一壶清茗,与余秋雨虔诚的膜拜与山水之间,让思绪遍地流淌,让灵魂逍遥天边。
我真怕,那些形形色色的图书,熏重了我的口味,所以,我徜徉在《文化苦旅》中,让它在潜移默化中改变我的气质。我知道,它带给我的,不但是知识的积累。就像你说的,你的文字就带给我一种苦涩后的回味,焦灼后的会心,冥思后的放松,苍老后的年轻。
我们,都是飞天的后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