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福尔摩斯探案》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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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6读后感

请欣赏读《福尔摩斯探案》有感(精选16篇),由笔构网整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读《福尔摩斯探案》有感 篇1

这本书讲的是布瑞克斯顿路的花园街3号发生了一起离奇的凶杀案。由于警方无法破案,就请来了福尔摩斯,福尔摩斯一步步的找线索,终于破了这一起离奇的凶杀案。

我看了以后,觉得福尔摩斯十分的会考虑问题,想问题而且十分的全面,不会像某一些人不会考虑问题,只会鲁莽行动,不会把事情考虑全面。福尔摩斯常常从一个微不足道的小问题中,找出很多事情来,作为线索,从而分析出案情。福尔摩斯在这次凶杀案中,在案发现场认真仔细的看了一圈,就发现了凶手是个男人,身材有一米九那么高大,只是脚小,穿着平头靴,抽印度雪茄,他 还 分析出凶手是红色脸,指甲长,简直是神机妙算,令人佩服极了!

福尔摩斯探案十分认真,仔细全面,向全世界展现他的聪明才智,同时也及时让凶手伏法,令人佩服和向往。我觉得看了《福尔摩斯探案》这本书,有助于我们青少年养成注重观察,思维缜密的好习惯.就说我吧,我干事情总是马马虎虎,有些小地方都没注意.读了这本书,我就要向福尔摩斯学习,想成为他那样既聪明又为社会做贡献的人!

读《福尔摩斯探案》有感 篇2

那一天,我怀着无比激动、十分想要知道最后的答案的心情,看完了一本《福尔摩斯探案》。

在巴斯克威尔猎犬片段中,小罗杰不惜以其代价要得到一样东西......福尔摩斯经过重重地考验,仔细推敲,不放过任何一个小小的细节,让真凶凶相毕露,让大家看到了小罗杰的真实面目。

福尔摩斯和伦敦的普通的老百姓一样走在伦敦的大雾中,每天早晨在自己的公寓中读者《泰晤士报》,过着和普通人一样的日子。福尔摩斯是正义、勇敢的化身,面对一切在探案中的一切困难,不放弃,坚持,揭示了犯罪嫌疑人虚伪的外表,看到了犯罪嫌疑犯邪恶的内心,福尔摩斯在金钱、亲情......的困难的抉择中毅然选择了法律存在的正义,福尔摩斯十分形象的表现出正义与邪恶之间激烈的斗争。也让我知道了,福尔摩斯是美国作家柯南道尔虚构的人物,但福尔摩斯已经走出书本,慢慢的走进了老百姓的生活中。

读《福尔摩斯探案》有感 篇3

最近,我看了阿瑟·柯南道尔爵士写的《福尔摩斯探案集》中的《巴斯克维尔的猎犬》,我很喜欢这本书。

这本书的主人公福尔摩斯——住在英国伦敦贝克街的著名侦探,是一位富有正义感的侦探。他和他忠实的医生朋友华生一起经历了无数千奇百怪的案子,他的豪华别墅不知道被多少人拜访过。为了有一个安静的环境进行侦探案件的工作,他甚至放弃了结婚生子。

在《巴斯克维尔的猎犬》这个故事中,巴斯克维尔家庭非常富有,但前两位继承人已被一只巨大猎犬谋杀,第三位继承人亨利爵士正急着赶回家。福尔摩斯便与华生一同前往巴斯克维尔村,帮助破案。在那里,他认识了斯太普顿兄妹,但他很怀疑他们,兄妹两人外貌截然不同,却与一所倒闭的学校的校长与夫人长相一模一样,斯太普顿哥哥又很觊觎巴斯克维尔的财富。于是,福尔摩斯让亨利冒一次险,引出大猎狗,并开枪杀了它。后来,又发现斯太普顿是猎狗的主人,想偷巴斯克维尔的财富,让斯太普顿不小心落入沼泽死亡。最后,他妹妹告诉大家其实他们就是那家学校的校长夫妇,而她丈夫又一直软禁她,并不让她说出真相。事情就这样平安地告一段落。

这个故事中,我看出了福尔摩斯拥有敏捷的观察力,发现了斯太普顿兄妹外貌特征的怪异之处;福尔摩斯身手又很灵敏,在猎狗快杀了亨利时救了他一命;福尔摩斯更是勇敢的,与巨型猎犬搏斗,拯救了亨利;而从福尔摩斯每次有条理、正确以及迅速敏捷的判断中,看出他是聪明的……

我喜欢这类侦探集,更喜欢主人公福尔摩斯。长大后,我也要做一个和福尔摩斯一样的侦探。

读《福尔摩斯探案》有感 篇4

暑假期间我读了《 福尔摩斯探案集 》,它是英国杰出的侦探小说家柯南创作的优秀作品。小说以曲折离奇的故事情节,缜密严 谨的推理深深地吸引这我。读完之后给我很大感触受益匪浅。福尔摩斯是正义勇感智慧的化身。他能从脚印的能分辨出这个 人的 身材大小,他能从一点烟就能看出抽烟者是谁……福尔摩斯凭借着超常的智慧和丰富的经验一次次精彩的破案。

书中说,福尔摩斯是这样一个人当他心中有问题是他会几度废情忘食反复思考,一遍又一遍梳理掌握的各种情况,直到水落石出,才肯罢休。正是他的勤奋和契而不舍成就了大侦探福尔摩斯。人们把福尔摩斯称为天才,但是没有辛勤汗水的灌溉是不可能成为天才的。

从他身上我看到许多闪光点。他通过不断的学习,不断的钻研,不断的实践,才是自己成为有名的大侦探。我身受感染,敬佩福尔摩斯,我觉他身上有巨大的正能量。 我要向他学习,遇到难题不退缩,用勤奋和汗水换取自己一天一天的进步。

读《福尔摩斯探案》有感 篇5

最初结识夏洛克·福尔摩斯是在小学,他惊人的推理能力和缜密的思维,深深地震撼着年少的我。一瞬间,福尔摩斯成为我眼中、心中最闪耀的那颗明星。

在柯南·道尔的笔下,福尔摩斯冷漠孤僻,但也不乏幽默感,他甚至自己承认热衷于恶作剧,还总喜欢以出人意料的方式揭开案件谜底。不得不说,他是一个古怪但却很有魅力的人。

整部书绝大多数都是以华生的视角写成,只有两篇是由福尔摩斯亲自叙述、两篇是由第三人称角度撰写。可以说对于儿时的我而言,在读书过程中,我俨然成为了福尔摩斯身边的那位助手,华生,跟随他侦破一件又一件看似难以破解的案件。

从血字的研究到最后的致意。

这位大侦探自问世以来,逐渐成为了名侦探的代名词,柯南·道尔更是将他描绘的活灵活现,以至于我曾一度认为福尔摩斯是真实存在的。

贝克街221号B,在这里福尔摩斯利用着一切资源和机会,研究有关侦探的经验和科学,他善于思考,并有着不同于常人的思维方法。他所进行的各种推理合乎逻辑,入情入理,他对各种案件的解释和判断,头头是道,令人根本找不出问题所在,唯一能做的就是信服。

总而言之,这位诞生于十九世纪末伦敦的大侦探,在众多人们心中有着不可磨灭的地位,我便是那其中之一。

除了那些惊心动魄、骇人听闻的案件,整部书中在个别案件中也体现出了人性之恶。丈夫谋杀妻子、叔父为财产毒死侄子等等,这些罪行将人性的丑恶展现无遗。更是揭露了十九世纪英国社会的黑暗面。

说起黑暗面,自然而然就会想到最大反派——莫里亚蒂。他在背后控制着整个伦敦所有的罪恶,表面上确实道貌岸然,受人尊敬。福尔摩斯是侦探界的天才,莫里亚蒂则是犯罪界的天才。他被福尔摩斯称作“犯罪界的拿破仑”,由称呼就可以得知,这是一个有着多大权力的老头。

莫里亚蒂是欧洲最不可一世的犯罪帝王,伦敦市里一半以上的案子都与他有关,而且每次都能干净利落的逃走,从没有被捉住,也很少留下破绽。他有着不寻常的数学天赋,但这一天赋反而助长了他生性的凶残——他天生就属于犯罪。

说实话,我并不反感这个可恶的人。能将犯罪制造的如此完美,也是他的一大本事。因而,对于他坠入莱辛巴赫瀑布中离世一事,感到有那么一些惋惜。

他就像是福尔摩斯的另一面,他们相互对立、相互制约。

夏洛克和他所侦破的案件在我心中逐渐扎根,于我而言,这是一本永远也读不完的著作。那位永恒的大侦探,是十九世纪末伦敦的光,同样也是我心中的光。

读《福尔摩斯探案》有感 篇6

时隔近日,这本书没有因为时代的沉沦而消逝,这本书是一个不朽的传奇,也是一颗永不泯灭的'星星。尽管这本书早已被我翻过几十遍,但是我对它还是那么爱不释手。我喜欢这本书,只因为它是《福尔摩斯探案集》。

1887 年,福尔摩斯横空出世,在《血字的研究》这部文章中,他初露锋芒,像一颗璀璨的新星划破了漆黑的夜空。面对任何复杂离奇、毫无头绪的案情,他就像一只嗅觉灵敏的猎犬,展露了绝人的侦探天赋。他沉着冷静,勇敢的与邪恶势力对抗。

后来,电视荧幕上又出现了一个“福尔摩斯”,他与福尔摩斯一样,无论什么疑难案件,他总是说“真相永远只有一个!”总能让真凶束手就擒。这让我惊叹:“两人的分析推理能力竟可以这样强大,强大到令人叹为观止的境界!”

但生活中并不是所有人都像福尔摩斯一样正义,,生活中也并非没有黑暗的陷阱,也有人算计别人,也有人利用网络犯罪,让别人遭受损失……社会上如果多一些福尔摩斯,损人利己的人就会少一些,我们的生活也就多了一份保障。

福尔摩斯的人格魅力就像他的探案能力一样,征服了世界各地的读者。他以一贯优雅的贵族风采让我们着迷,而有时,他在说话的的时候,还带着孩子似的纯真的粗鲁,这样可爱的一面不仅没有损害他的形象,反而让我们觉得他更加真实可亲。福尔摩斯是家喻户晓、威名赫赫的英雄!

福尔摩斯穿透重重迷雾、直指隐身真凶、捍卫正义事业、谱写英雄传奇。柯南道尔的这部小说有着恐怖紧张的气氛、跌宕起伏的情节、引人入胜的悬念、丝丝入扣的推理、迷雾重重的案情、意料之外的结局。作为一个合格的侦探,这可是你的必读书哦!让你和福尔摩斯一起徜徉在推理的海洋里吧!

这本书已被我翻烂,但我依旧喜欢它,不因为什么,只因为它是《福尔摩斯探案集》!

读《福尔摩斯探案》有感 篇7

《福尔摩斯探案》本书中的案件有一个共同点,凶手因为受了某些事情的刺激,一时情绪爆发出来,他无法控制,对所仇恨的人下了毒手。

我从这本书中感到,他一部分在说福尔摩斯的智慧,一方面暗藏着另一种意思:罪犯犯罪的秘密。

书中的罪犯之所以犯罪,是因为当他内心爆发出愤怒的情感时,他自己无法控制自己,如果无法控制情绪,他就会冲动,最后导致犯罪。

我认为,书中这些罪犯的内心世界是脆弱的,其中一小部分是他们太脆弱,承受不了打击,但更多的是,当他们受到了打击时,他们自己控制不了自己,这是致命的内心弱点。一个人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他能不做出偏激的事吗?

看完书后,我不禁想到,何止是书呢!人世间那些因为冲动而杀人的罪犯数不胜数,他们跟书中的罪犯一样,有着脆弱的内心。一个人冲动而杀人,另一个人就会残疾或死亡,那个冲动的人则沦为罪犯,控制不住冲动的情绪害人害己。

在生活中,两个同学发生争执,如果一方无法控制情绪,就会动手打架或发生更大的争吵,仔细一回味,本来芝麻大的事情就会闹得比天还大,这是多么没有必要的事呀!更能看出,控制情绪在生活中多么重要!

看了这本书,让我明白了控制情绪是多么重要。

读《福尔摩斯探案》有感 篇8

今天是我第三次读完《福尔摩斯探案集》,一开始读的时候我以为这是福尔摩斯的日记。结果我发现我错了,这不是福尔摩斯本人的日记,而是与他同寝室的柯南·道尔的日记。在读的过程中我尝到了“乐中有悲,悲中有怒”的滋味。

当看完第一篇——血字的研究时,我就打心眼儿里敬佩福尔摩斯,又觉得福尔摩斯是个科学中的超级怪咖。我怀着好奇的心情把第一遍读完,除了觉得福尔摩斯是怪咖以外就没什么感觉了。

一想到还有什么不解的地方,我又怀着探索的精神来读第二遍,这次我略有稍懂:当一个人犯下一个不可的饶恕错误时,在当初那个腐败的社会中,即使被官方宽恕,即使自己善心改过,他也必须要承受生命的代价——受害者的家属会毫不犹豫的复仇。试问,一个受害者的家属杀了令自己家庭破碎的犯罪人,那这个家属也不就是当初的犯罪人吗?

乐中生悲。当福尔摩斯成功破案时,我很高兴,也很兴奋,但更多的是激动。因为,命案终于告一段落了。但又不知因复仇儿犯罪的人的家人,会不会故伎重演。但回头看来,我比起高兴,悲伤却涌出的更多,比起兴奋,惋惜却更多。我为那些因命案失去亲人的人们而悲伤,为那些因命案丧失了性命的人们而惋惜。

当我第三次去品味时,我才真正懂得“事出有因,有因必有果”的道理。

读《福尔摩斯探案》有感 篇9

最近,我正在读一本推理小说中的经典之作——《福尔摩斯探案集》。书中的主人公是歇洛克·福尔摩斯,他是一名神探,他不喜欢平淡无奇的生活,处理各种棘手的案件对他来说,就是一个无比享受的过程。

书中的每一桩案件总是由一具尸体或一件奇事拉开序幕。接着,就是福尔摩斯的立刻出场,周遭密云密布,但是经过他精心的调查和巧妙的思考,最终总能得出结论,抓住邪恶的凶手。比如书中的《血字研究》,福尔摩斯居然同坐了一个民间故事找到了真凶;再如《红发盗金案》,福尔摩斯用一个对离奇事件的分析,得知了盗金犯人的作案地点和时间,之后抓获犯人。

这本书中,最让我感兴趣的一个故事是《带斑点的带子》。在这个故事里,福尔摩斯帮助一位少女从虎口逃了出来。这天,天还早,福尔摩斯同华生就被吵醒了,一位远道而来的女孩向他们叙述了自己的恐惧。福尔摩斯通过仔细地勘察,弄清楚了这个女孩的处境,最后巧用计谋让她脱离危险。

读着读着,我眼前的这位福尔摩斯似乎是一位神人,在他的世界里,没有他想不到的,更没有他办不到的。但是,福尔摩斯真是神人吗?不是。其实,他也一个普通人。他的成功不是随随便便就能获得的,而是通过长时间的思考和观察,反复地猜测和推断,才成功的。其实,只要我们也有福尔摩斯这样的努力和付出,也可以成为一个神人。就像做奥数题那样,有些题虽然可能一时半会儿做不出来,有时绞尽脑汁还没有答案,但是,只要我们通过耐心的思考,反复的验证,最终一定会有答案,也能创造像福尔摩斯那样的神奇!

读《福尔摩斯探案》有感 篇10

我全神贯注地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是柯南·道尔写的。

福尔摩斯有一个尖鼻头,他爱拿放大镜看线索,他还有一个烟斗。

这本书有八个故事,其中一个故事是:“绿王冠案”。讲的是福尔摩斯、华生遇到了霍尔德。霍尔德给他们讲他怎么用五万英镑换绿玉皇冠。凌晨两点,他被某种响声吵醒,他看见儿子阿瑟穿着睡衣拿着绿玉皇冠,霍尔德发现少了三块绿玉。

福尔摩斯听完了,让霍尔德明天九点到十点来找他。福尔摩斯到乔治家里买了他穿的那双旧鞋去霍尔德家门前与乔治的.脚印做对比,正好吻合。紧接着,他又去乔治家里要那三块绿玉。当福尔摩斯用枪对准他的脑袋时,他就开始说用钱买绿玉的事情。福尔摩斯把绿玉买了回来。到了上午,霍尔德果然来了,福尔摩斯把绿玉还给了霍尔德。

读了这本书,我觉得无论做什么事情,要有协作精神。福尔摩斯和华生先生一起协作,破案才那么快,那么神。有一次,我去沙滩玩,很多人都愿意和我一起合作,共同挖出了一个雄伟的地下工程,我至今还沾沾自喜呢。

读《福尔摩斯探案》有感 篇11

“我从不放过任何微细的东西”这是书中福尔摩斯先生最喜欢说的一句话,也正是这句话使得福尔摩斯先生破获了一起起常人难以想象的事件。 我原以为这本书只是写福尔摩斯先生怎样破案,但在仔细阅读的时候,我发现这本书还给予我很多的真谛,如华生初识福尔摩斯先生,华生遇到的第一起事件《血字研究》,福尔摩斯说过一个人的头脑原本就像一所空荡荡的屋子,你必须选择性的把一些物品装到里面去。一个傻瓜会把自己遇到的这样那样的东西统统装进去,而自己真正需要的学识或者无处可容,或者顶多和很多乱七八糟的东西混杂在一起。所以,他在调用的时候就觉得特别不方便……华生一开始认为福尔摩斯先生的很多想法简直是天方夜谭、夸大其辞,他觉得福尔摩斯把其慎密细致和荒唐可笑混在了一块儿。《血字研究》中,劳瑞斯顿花园生了杀人事件,很过的警察在案发现场寻找线索,可是他们只找到一些容易找寻的东西,他们对事件没有一点头绪,当福尔摩斯先生来到案发现场,指出了那些愚蠢家伙的不足——他们破坏了案发时劳瑞斯顿花园草坪上的马车痕迹,但则并没太多的影响福尔摩斯先生的侦破程序,他一步步的发现了很多有趣的东西,但常人看到那些福尔摩斯先生认为有趣的东西只不过是一些细微的很普通的东西。往往都忽略了它的价值,一个能使案件水落石出的价值。我想当他们最后发现是一定很懊悔。华生一直跟随着福尔摩斯先生,在一旁听着“无稽之谈”,但他怎晓得每一个”无稽之谈”的背后都有充分的证据证实。当案件破晓云雾之时,华生大为赞叹,从此改变了对福尔摩斯先生的看法和态度。以后的案件华生对福尔摩斯先生的推理简直深信不疑,因为他相信福尔摩斯先生回个他带来他想知道的真相。 福尔摩斯先生在挑选把什么东西装到自己头脑这间很小的屋子里去时,很是仔细。他选择性地装载那些能对自己的工作有帮助的工具,而这些工具他会样样齐全,而且摆放的有条不紊、次序井然。 我平常是一个马虎、不重视细节的人,很多事情因此而搞砸了,虽说人无完人,但福尔摩斯已经很完美了,如果实在说有不完美的之处,那就是世界上没有这个人,他是一个虚构的人。从放过很多微细的东西到不放过任何微细的东西。这正是我所要去寻求的。

读《福尔摩斯探案》有感 篇12

高高的个子,敏锐的思维,坚强的意志,加上一双令犯人闻风丧胆、让谜题迎刃而解的正义之眼,这就是闻名天下的神探歇洛克。福尔摩斯。

一桩桩错综复杂的迷案,一次次惊心动魄的经历,每一次,福尔摩斯都以他那超群的智慧和丰富的经验将案件侦破。从一块手表、一顶礼帽中,福尔摩斯竟可以判断出他们主女孩嫁给他们,毕竟他们是圣者的儿子,没办法,只能说让我再想想。但小女孩有一个喜欢的人,她一直都希望那人能来,结果,他真的来了。

给我的感受是:这位年轻的小姑娘能抵挡的`来那几位圣者的儿子,实在令人敬佩,在一个月里,他只是在想她喜欢的人,而不只在想如何才能逃脱得了魔掌,她在慢慢的等待喜欢的人的到来,我认为,她这种面对困难而永不放弃的精神者的我去学习。

读《福尔摩斯探案》有感 篇13

“读书百遍,其义自现”。我在这个暑假读了一本侦探小说:《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的作者——柯南·道尔,是一名医生,也是一名小说家,他笔下的福尔摩斯是一个幽默,聪明,遇事冷静,爱抽烟的,住在贝克街侦探,而柯南·道尔在故事里把自己当做福尔摩斯最好的朋友——医生:华生而他办的案子更是不计其数,我来给大家列举一二。

他办过的案子有些曾轰动过全世界,如:红圈会,巴斯克维尔的魔犬,跳舞的小人……,其中跳舞的小人是一个较为著名的案件,这个案件能充分的表达出福尔摩斯的智慧,他能从一些像小孩子画的涂鸦上找出暗语,并使用那些跳舞的小人,表示暗语暗语“马上过来”,使犯人不知不觉进入了他的圈套,被绳之以法,还有一个,那就是:红圈会,这个故事的主人公并不是福尔摩斯,而是跟福尔摩斯一样的名侦探,他假装是个恶毒的人,加入了一个当地最狠毒的圈子——红圈会,这个圈子的老大:莫金蒂,他是一个杀人如麻的人,他手下的人没有一个是没杀过人的,他们也以杀人为自己的荣誉,如果手下有人叛变的.话,也是格杀勿论,所以这个城市一直被邪恶和恐惧所笼罩,直到来临,他先假装忠诚的样子,然后在设置一个绝妙的圈套,让他们这些恶人得到该有的惩罚,但知道,他在这个城市甚至整个世界永远不会安全,所以一直在逃,而莫金蒂的那些同党也一直在追他,有2次几乎的手,最后他们还是得手了……在这么多个惊魂动魄的案件里,大侦探福尔摩斯总能用惊人的智慧和速度完美的结束案子。

读完了这一系列的案件,看到了福尔摩斯那绝妙的办案手法,但其中都有一个必不可少的因素,那就是遇事冷静,只有遇事处之泰然,才能干出一番事业。

读《福尔摩斯探案》有感 篇14

如果有人问,世界上最著名的侦探家是谁,恐怕连几岁的小孩子都知道,他的名字就叫做——福尔摩斯。虽然他不是真实的,但是他的形象已经铭刻在人们的心中。

这几天我刚刚读完《福尔摩斯探案集》,它是由英国的侦探小说家柯南道尔所写,主要讲述了福尔摩斯判案的故事。他那神奇般的判案速度和锐利的目光,曾经让犯罪分子胆战心惊。他不顾生命危险和罪犯博斗,最终破获了一个又一个案件,因此赢得了“世界第一侦探”的称号。

我觉得书中的破案情节特别地惊险刺激。其中留给我印象最深刻的是一件《蓝宝石案》,讲述的是伯爵夫人住在世界酒店时,她的一颗珠宝“蓝宝石”被盗的过程。这个案子的线索只有一只鹅和一顶帽子,警方对此无能为力,于是他们只好请教福尔摩斯。

福尔摩斯通过了解整个案子的来龙去脉后,就从这个帽子着手,分析出帽子的主人身高、体重和年龄。帽子上有几根白头发,就可以推断出此人大概四、五十岁,从帽子的肮脏程度推断出该人没有妻子等等。于是福尔摩斯故意在报纸上登了一条新闻:

兹于古奇街拾到大肥鹅一只和黑色毡帽一顶,为一位亨利·贝克先生所有。失主请于今晚6:30至贝克街坊221B号认领。

就是这样一个告示,引出了犯罪嫌疑人。福尔摩斯是如此机智、聪明。

看完这本书,我打心底里对福尔摩斯充满了崇敬,他教我看待一件事要学会分析、细细研究,这样才能正确处理好每一件事。比如做奥数题,碰到一道难题,先不要慌张,静下心来慢慢分析,总会找出最终的答案。

我爱读《福尔摩斯探案集》。

读《福尔摩斯探案》有感 篇15

封面上鲜红的背景和黑色的身影让我不寒而粟。我的脑中立刻联想出血流满地和我被书中情节吓得疑神疑鬼的情景。而事实却不是这样。作者柯南道尔(英国)把福尔摩斯的破案细节描写得细致入微,把一个个故事都布上一层神秘的面纱。文章中体现出了作者对警察和记者故弄悬虚、夸大其实的讽刺和对明察秋毫、头脑机警的歇洛克福尔摩斯的赞赏和敬佩。这本书共有三章。《血字的研究》一案是由爱情和仇恨的火花所产生的悲剧。《四签名》一文体现出了人们对财富渴求的欲望和良心的冷漠寡情。《巴斯克维尔的猎犬》是一桩匪夷所思、令人百思不解的谜案。而福尔摩斯却以敏锐的观察力和多年的经验解开了它。文章中把犯人毒辣无情的心和贪财的欲望写得淋漓尽致。读完这本书,我想:歇洛克福尔摩斯之所以能干脆利落地破案,是因为福尔摩斯不仅有机敏、勤奋的头脑,还有训练有素的手脚、广泛的知识面和大胆、新奇的想法。钻研一个学科不需要死板的理论,而是更广泛的知识。比如,学习美术不只是练习手法,还要学历史,精通美术史,学习哲学,让画更有思想性,学习文学,才能画得有诗意,更显出画的“美”。而这一切,都来自于——对于工作的热爱!福尔摩斯已在我心中竖立了绅士派的英雄形象。而从福尔摩斯身上学到的,我将一生都受用不尽!

读《福尔摩斯探案》有感 篇16

在逛书店时,我的眼睛忽然一亮,有我最喜欢的《福尔摩斯探案集》。我连忙掏钱买了它,回到家如饥似渴地读了起来。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福尔摩斯与华生医生每次破案的过程。在这本书中,还详细介绍了福尔摩斯和华生相识时的情景以及福尔摩斯个人情况。

我最感兴趣的是《银色白额马失窃》这篇文章。它讲的是一匹名驹失窃,而很多人下很大的注,说那匹名驹会败给第二名驹。而福尔摩斯调查出来的结果出人意料,居然只是对马脚进行手术,让它跑得慢,最终没有得逞。(对马脚进行手术,那些下注名驹输的,就可以胜利了)

我每次在考试、生活中总是不够细心,总是会错一些计算题或很简单(学前班都会做的题)。在生活中常常因为不够细心,而做错事。如果把这些案子交到我手上,不知要出多少冤假错案呢!我一定要改正自己粗心的错误,自己也受益终身啊!

一本好书就像我的朋友,我的家人。只有多一朋友,才能学到更多知识,才能为祖国做出更大的贡献。只有多一些家人,才能感受到家的温暖。人如果不读书,就像没有了手和脚,所以,我们一定要多读书,才能汲取到更多的知识,才能在社会上立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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