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峰生产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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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7方案

请欣赏错峰生产实施方案(精选18篇),由笔构网整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错峰生产实施方案 篇1

为进一步深化大气污染治理工作,全面提高我县环境空气质量,按照《陕西省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20xx-20xx年)(修定版)》《延安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20xx-20xx年)》和《延长县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20xx-20xx年)》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错峰时间

20xx年6月1日至20xx年8月31日

二、实施范围

错峰生产行业:石油化工、煤化工、焦化、水泥(含特种水泥,不含粉磨站)行业。

错时生产行业:表面涂装(含汽修)、包装印刷行业。

三、职责分工

(一)县经济发展局职责:县经济发展局是工业企业错峰生产工作的牵头部门,负责全县工业企业错峰生产的组织协调工作,适时组织各相关部门开展工业企业错峰生产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反馈问题、协调解决问题。

(二)市生态环境局延长分局职责:定期向县工业企业错峰生产牵头部门反馈空气质量情况,督促相关企业向社会公布污染排放等情况,配合开展工业企业错峰生产指导监督工作,参加全县工业企业错峰生产检查工作。

(三)县交通运输局职责:配合开展工业企业错峰生产工作,负责表面涂装(含汽修)行业错时生产工作,参加全县工业企业错峰生产检查工作。

(四)县市场监管局职责:配合开展工业企业错峰生产工作,负责包装印刷行业错时生产工作,参加全县工业企业错峰生产检查工作。

(五)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配合开展工业企业错峰生产工作,参加全县工业企业错峰生产检查工作。

(六)各镇政府、街道办职责:配合县上做好各自辖区内的相关企业错峰生产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发挥县错峰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定期组织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召开会议,研究安排工业企业错峰、错时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认真履行组织协调、督查落实等职责,确保错峰生产工作扎实开展。

(二)抓好工作落实。各相关部门单位要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分工,制定工作方案,安排专人负责,抓好工作落实。同时要重视政策宣传工作,做好各分工领域的`错峰生产政策宣传解读,广泛宣传错峰生产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加大正面事迹宣传和反面案例曝光力度,切实增强企业的主体责任意识。

(三)强化监督检查。作为错峰生产工作的牵头部门,县经发局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工作进度缓慢、措施不得力、监管不到位的部门单位要严肃追责,确保全县错峰生产工作落到实处。

错峰生产实施方案 篇2

为规范本部门安全生产行为,实现部门安全生产目标,保障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加强部门安全生产管理,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标准化法》、《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结合本部门实际,特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安全目标

1、火灾、爆炸事故为零

2、死亡事故为零;

3、事故隐患整改完成率为100%;

4、全员安全培训教育率100%

5、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6、员工“三级”安全教育100%;

7、无重大设备事故;

8、职业病发生起数为零;

9、环境污染事故为0;

10、重大交通事故为0;

11、有毒有害气体中毒事故为0。

12、监督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及使用落实到位。

二、工作计划

1、进一步完善各类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事事有章可循,人人有责可依。

2、监督检查各部门安全目标、责任落实情况,做到责任明确,考核到位,层层落实安全职责。

3、进一步完善安全标准化工作,并在各部门实施。

4、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

(1)开展安全标准化宣传培训工作。

(2)针对公司各级人员进行安全法律法规、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培训。

(3)认真组织开展好20xx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大力对员工进行宣传、教育。

(4)组织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在危险化学品管理和知识方面进行培训。

5、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会议,通报安全事故、安全隐患、隐患整改、安全检查、安全考核等安全工作情况,坚持安全“五同时”制度。

6、定期对生产作业场所和库房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7、进一步完善供应商的安全管理,以及相应的名录、档案等。

三、考核内容及考核标准

按照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责任考核规定执行,切实落实安全考核制度到安全考核与经济利益挂钩,强化管理,明确奖惩,责任到人。

错峰生产实施方案 篇3

为全面打赢蓝天保卫战,深入推进20xx-20xx年秋冬季工业企业错峰生产,持续改善全市大气环境质量,根据《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山东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作战方案暨20xx-20xx年大气污染防治三期行动计划(20xx-20xx年)》和省、市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基本思路

以改善秋冬季空气质量为核心、以重点行业减少秋冬季污染物排放为目标,围绕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区域,科学制定差异化的错峰生产措施,避免“一刀切”,有效减少秋冬季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确保全市秋冬季空气质量持续同比改善。

二、实施范围

全市水泥(含粉磨站)、砖瓦、人造石英石、表面涂装(含汽修、家具制造)、包装印刷等行业。

三、实施时间

全市水泥(含粉磨站)、砖瓦等行业错峰生产时间为20xx年11月15日至20xx年3月15日;人造石英石、表面涂装(含汽修、家具制造)、包装印刷等行业错峰生产时间为20xx年9月10日至20xx年10月31日。

四、具体任务

(一)水泥行业

1、水泥熟料生产企业

(1)豁免类。达到《水泥生产、水泥生产(粉磨站)、机制砂生产、砖瓦生产等行业秋冬季错峰生产期间绿色标杆企业技术标准(试行)》(枣环字〔20xx〕19号)中绿色标杆企业基本条件和差异化条件全部要求。

(2)限产类。达到《山东省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xx)表2规定重点控制区特别排放限值,全部完成无组织排放治理,新能源汽车或国五及以上标准的汽车运输比例达到80%及以上,在20xx年12月1日至20xx年1月31日停产。

(3)限制类。豁免类和限产类以外的水泥企业,在20xx年11月15日至20xx年3月15日停产。承担居民供暖、协同处置城市生活垃圾和危险废物等保民生任务的水泥企业,去年已审核通过并真正实施的(山东泉兴水泥有限公司、华沃(枣庄)水泥有限公司、枣庄市沃丰水泥有限公司、山东联合王晁水泥有限公司、滕州市东郭水泥有限公司),鼓励采取其他方式进行保民生供暖,如继续申请承担保民生任务的,要对所承担的任务项目及所需的最大生产负荷等提出申请,并上报相关材料备案。

①提供关于居民供暖、协同处置城市生活垃圾和危险废物等有关部门的技术改造项目的立项、备案、批复等材料。

②提供根据所承担任务核定的最大允许生产负荷的相关证明材料。

③有关水泥企业将上述材料一式四份,分别报送区(市)工信局、生态环境分局,由区(市)工信局会同区(市)生态环境分局审核认定。

④各区(市)工信、生态环境分局要组织对辖区熟料生产企业进行摸底、核审,报区(市)政府备案、盖章后,按时间要求报送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审核通过后实施。依次呈报市政府、省工信厅和省生态环境厅备案,并向社会公开。

今年其他水泥企业申请保民生供暖的,按照国家相关要求,实施“以热定产”,对外实际供暖面积小于8万平方米的一律不予审核确认;新增处置城市生活垃圾和协同处置危险废物的一律不予审核确认;实施保民生供暖和协同处置城市生活垃圾的水泥企业在今年秋冬季错峰生产结束后,仍然要在其他规定时间内补齐错峰生产时间。

2、水泥粉磨站

(1)豁免类。

达到《水泥生产、水泥生产(粉磨站)、机制砂生产、砖瓦生产等行业秋冬季错峰生产期间绿色标杆企业技术标准(试行)》(枣环字〔20xx〕19号)中绿色标杆企业基本条件和差异化条件全部要求。

(2)限产类。

豁免类外的粉磨站企业,在20xx年1月1日至2月9日停产。

(二)砖瓦行业

1、豁免类。砖瓦生产企业达到《水泥生产、水泥生产(粉磨站)、机制砂生产、砖瓦生产等行业秋冬季错峰生产期间绿色标杆企业技术标准(试行)》(枣环字〔20xx〕19号)中绿色标杆企业基本条件和差异化条件全部要求。

2、限产类。砖瓦生产企业达到《山东省建材工业大气污染5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xx)表2规定重点控制区特别排放限值,全部完成无组织排放治理,新能源汽车或国五及以上标准的汽车运输比例达到80%及以上,在20xx年1月1日至1月31日停产。

3、限制类。豁免类和限产类以外的砖瓦生产企业,在20xx年12月1日至20xx年1月31日停产2个月。

(三)人造石英石、表面涂装(含汽修、家具制造)、包装印刷行业针对我市秋季臭氧高发的污染特征,为有效缓解秋季臭氧污染,提高空气质量优良率,对全市人造石英石、表面涂装(含汽修、家具制造)、包装印刷等行业实施秋季错峰生产管控措施,管控时间段为20xx年9月10日至10月31日,在易形成臭氧的高温时段(11:00-17:00)相关VOCs产污工序停产。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市)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对重点行业秋冬季错峰生产的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各行业停产、限产措施。各相关工业企业是错峰生产的'实施主体,要充分认识错峰生产的重要意义,提前谋划,预先安排和调整生产计划,做到“一企一策”,自觉遵守错峰生产期间的各项要求。

(二)科学组织实施。各区(市)要结合本辖区产业结构和企业污染排放绩效情况,细化错峰生产实施方案,明确到每一个企业的具体生产线、具体工序和具体设备,并细化具体的安全生产措施。要明确专人帮包企业,确保错峰生产落实到位。各区(市)要对照本方按要求,对实施错峰生产的水泥(含粉6磨站)、砖瓦行业的工业企业,要列出详细清单,在经区(市)政府审核后,于20xx年10月30日前报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审核。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将审核结果进行公示并报省级有关部门备案。

(三)强化执法检查。各区(市)要建立错峰协调机制,工信、生态环境、供电等部门要加大检查力度,采取用电监控、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测、督查、暗访等方式,加强错峰生产期间的执法检查。对发现错峰生产落实不到位的企业实行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对存在环境违法问题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罚。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要加强错峰运输的检查,建立信息公开和通报制度,督促相关单位严格落实错峰运输措施。对未按要求实施错峰运输的企业,要立即责令整改,并跟踪落实。

(四)严格督导问责。市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指挥部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各区(市)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对措施不落实、监管不到位等问题,提出问责建议,报市委、市政府追究相关部门和责任人责任。各区(市)工信、生态环境等部门要加强协调沟通、密切配合,及时通报情况,对反映突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指导督查,确保错峰生产工作平稳有序开展,取得扎实成效。同时,要积极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大力宣传先进典型,积极引导企业开展技术提升和深度治理。

错峰生产实施方案 篇4

根据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20xx年7项专项监察方案的通知》、内蒙古自治区煤炭工业局〔20xx〕32号文件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煤矿重大灾害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为集中消除矿井超能力生产方面的问题和安全隐患,进一步加强矿井超能力生产风险管控能力,结合我矿超能力生产方面的实际情况,由矿长亲自带队,组织总工程师、安全矿长、生产矿长、机电矿长、地质副总工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对全矿井超能力生产方面进行专项检查,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机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检查时间安排及要求

1、3月14,由矿长亲自带队,组织总工程师、安全矿长、生产矿长、机电矿长、地质副总工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对超能力生产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安全隐患进行一次全覆盖不留死角的大检查,对在检查中查出的问题下发整改通知单,将责任落实到人进行整改。

2、3月16日,由矿长亲自带队,组织总工程师、安全矿长、生产矿长、机电矿长、地质副总工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对检查中存在问题及安全隐患的整改情况进行验收和再排查。

对查出的问题及安全隐患,由矿长亲自安排落实整改情况,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同时寻找不足、堵漏洞、除隐患,彻底消除一切威胁矿井安全生产的超能力生产隐患。

三、超能力生产方面重点检查内容

1、进行生产能力公示;

2、按照公示生产能力组织生产,合理安排年度、季度、月度生产计划,矿井月产量是否超过重新核定生产能力的十二分之一;

3、矿井开拓、准备、回采煤量可采期小于有关标准规定的最短时间组织生产、造成接续紧张的,或者采用“剃头下山”开采的;

4、按全年276个生产作业天数重新确定生产能力且分解安排月度生产任务的;

5、上级企业集团公司是否存在向所属煤矿下达超过公告生产能力的生产计划及相关经济指标行为;

四、工作要求

1、参加专项检查的各成员要高度认识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克服麻痹思想,结合本矿实际,按照文件要求和本矿检查实施方案,积极主动对本辖区内超能力生产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安全隐患进行检查,并且要互相配合。

2、对于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必须按照文件要求,立即进行整改,重大隐患必须派专人盯守,跟踪落实整改,安检科要及时通报发现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3、领导组成员要深入一线,随时了解情况,查找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治理,无隐患;

4、自查时,必须突出重点。深挖影响安全生产的不利因素,全面排查超能力生产隐患等方面进行重点突出检查。

5、专项排查领导小组要及时掌握超能力生产工作情况,并及时汇报。

错峰生产实施方案 篇5

为积极应对当前严峻的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形势,坚决遏制因各类污染因子居高不下而造成的优良天数损失,确保完成全市7月份、8月份空气质量目标任务,按照《中共巩义市委办公室巩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巩义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强化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xx年7月至8月,全市涉气工业企业(30强企业除外)实施轮停1个月,有效降低工业排放对大气质量的影响。

二、工作措施

(一)机械行业企业。20xx年7月至8月实施轮停1个月,轮停期间一律生产供电,轮停时间由企业自行决定。

(二)耐材、碳素、陶瓷、砖瓦窑、铝石窑等高温烧制工艺的企业。碳素行业20xx年7月实施轮停1个月,其他企业20xx年7月至8月实施轮停1个月,轮停期间一律停止生产供电,轮停时间由企业自行决定。因高温窑炉降温周期较长,企业必须与轮停期前即开始实施窑炉降温,轮停期可观天必须完全停产到位,炉温降到自然温度。

(三)铝加工行业。20xx年7月至8月,铝加工行业企业熔炼工艺实施轮停1个月,轮停时间由企业自行决定,企业必须与轮停期前即开始减产,轮停期可观天熔炼炉温必须降到自然温度。

(四)其他涉气工业企业。泡泥(达不到全自动全封闭)、散装料、铸造、净水剂、医药化工、刚玉、精炼渣、铝酸钙粉、宝珠砂、还原铁粉(及其他金属还原)、橡胶等行业20xx年7月至8月实施轮停1个月,轮停时间由企业自行决定。

(五)30强企业。全市30强企业(名单见附件2)不纳入此次错峰范围,但如果在各级督导督查中发现存在环境违法问题的,一律按照轮停要求执行。

三、具体要求

各镇(街道)要按照全市第八项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推进会议要求,进一步认清形势,站位全局,将政策要求及时传达广大企业,确保轮停措施落实。

针对以上巩义市工业企业错峰生产实施方案的第四项规定,巩义市净水剂(聚合氯化铝、聚合氯化铝铁、聚合硫酸铁、聚合硫酸铝、碱式氯化铝、硫酸亚铁、聚丙烯酰胺、液体三氯化铁等)生产厂家必须在20xx年7月至8月实施轮停1个月。佰科聚合氯化铝生产厂家温馨提示广大新老客户,需要购买水处理药剂产品聚合氯化铝、聚合氯化铝铁、聚合硫酸铁、碱式氯化铝、硫酸亚铁、聚丙烯酰胺等产品时,必须提前预定,我们要按照客户预定时间前后排队生产。请大家谅解。谢谢!

错峰生产实施方案 篇6

20xx年,是我公司进一步发展壮大的一年,在上级有关部门的的正确领导下,我们要继续深入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工作方针,强化各项安全基础管理,踏踏实实搞好安全工作,具体工作计划如下:

一、重新制定公司安全工作目标

“最大限度的不发生事故、不损害健康、不破坏环境”即:在劳动作业过程中,努力改善劳动条件、克服不安全因素,使劳动生产在保证劳动者健康、企业财产不受损失、人民生命安全的前提下顺利进行;人身体上没有疾病,在心理上保持一种完好的状态;与人类密切相关的、影响人类生活和生产活动的各种自然力量或作用的总和,它不仅包括各种自然因素的组合,还包括人类与自然因素间相互形成的生态关系的组合。

(1)1月份,将重新调整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

(2)1月份,公司与各部门、部门与员工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

二、继续做好各项安全基础管理工作,创建三级安全标准化单位

继续做好各项安全基础管理工作,并按照国家及山东省《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考核评级办法》,重新修订有关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员工的行为,采取多种措施,努力使职工的日常工作和行为都要符合体系及安全标准化的要求,争创三级标准化达标单位,确保公司员工的健康和安全。

三、搞好现场管理,确保安全生产

(1)各部门要加强安全巡检,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2)动火、动土、高处等特殊作业,要严格办理作业证,严禁无证作业。

(3)加强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并定期进行检测。

(4)做好节日期间及季节性安全管理。

(5)做好日常作业的安全监护工作。

四、做好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

(1)公司保卫科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安全检查。

(2)继续加强检维修期间的安全督查工作,特别是严格“八大票证”管理,杜绝现场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3)认真抓好季节性安全检查及节前、节中、节后检查。

(4)专、兼职安全员要继续实行每日安全巡检制度。

(5)严格日常巡回检查制度。

(6)重点落实好隐患报告制度。

五、搞好安全教育,提高职工的作业技术素质及自我保护能力

(一)认真做好新上岗人员及外来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

(二)坚持日常教育及全员安全教育

(1)20xx年,公司要定期对全体员工进行全员安全培训,并做好记录。

(2)对转岗人员、停工学习人员等要按公司《安全培训教育制度》,认真进行培训,不合格者,严禁上岗。

(3)重点抓好外来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

(三)为搞好班组安全管理,结合班组安全达标活动,今年将重点对公司班组长进行安全业务培训。

(四)将不定期对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管理业务培训。

(五)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宣教活动

(1)4月份,举办公司第十四届消防运动会。

(2)结合6月份全国开展的“安全生产月”,将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宣教活动。

(3)10月份公司将组织多个部门进行联合大检查。

六、做好职业危害因素检测

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公司在20xx年的生产经营活动中,要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大力预防、控制、消除职业病危害。督促有关部门建立健全职业危害因素检测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职工健康监护档案,采取对加油站现场噪声、汽油等危害物的监测,切实保障公司职工的身体健康,促进公司的经济发展。

错峰生产实施方案 篇7

一、总体要求

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一系列决策部署,以改善秋冬季环境空气质量为目标,坚持科学谋划、突出重点、分类施策,实施“一厂一策”管理,确保“六保六稳”,有效推进秋冬季错峰生产工作。

二、错峰生产时间

20xx年11月1日-20xx年3月31日。分两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20xx年11月1日-20xx年12月31日;第二阶段:20xx年1月1日-20xx年3月31日。

三、错峰生产范围

对钢铁、焦化、有色(电解铝、氧化铝)、铸造、化工(煤制氮肥、炭黑)、建材(砖瓦、耐火、陶瓷、石灰、水泥熟料及粉磨站)等重点涉气行业企业实施秋冬季错峰生产。

四、差异化管控要求

按照《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确定的环保绩效分级、绿色工厂评定、超低排放改造等情况,实施差异化管控。

(一)被评定为D级的企业或未按期完成治理任务的企业实施错峰停产。对可中断工序行业企业秋冬季期间实施错峰停产;对不可中断工序行业企业秋冬季期间实施最严格的限产措施(不低于红色预警措施进行生产调控)。秋冬季结束后仍未完成治理任务的企业改造完成前不得恢复生产或解除限产。

(二)被评定为B级、B-级、C级、非引领性的企业实施错峰生产。对可中断工序行业企业实施轮开轮停,按照不低于橙色预警减排比例确定停产天数(铸造C级企业按照不少于90天实施停产),停产时长在两个阶段分别落实,生产期间如遇重污染天气预警响应,严格执行应急减排;对不可中断工序行业企业秋冬季期间按照不低于橙色预警措施进行生产调控。

(三)被评定为A级和引领性的企业、工信部认定的绿色工厂以及焦化、水泥企业全面完成超低排放改造评估监测并备案公示的企业可豁免错峰生产,鼓励秋冬季期间各市采取协商自主减排。

(四)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充分考虑民生保障,对城市供热、供气的企业,根据供热、供气需求,制定科学合理的错峰生产措施。按照发改经贸〔20xx〕1351号文件,允许A、B级化肥生产企业在秋冬季重污染天气期间自主减排。对满足环保排放要求且污染物排放总量小,对稳增长、稳就业、稳外贸等影响大的生产企业,可适度减少错峰。

(五)错峰生产期间,针对重点涉气行业如出台更严格的管控措施要从严执行。水泥熟料企业错峰生产时间和要求按照《山西省20xx年水泥行业秋冬季错峰生产指导意见》(晋工信原材料字〔20xx〕128号)执行。

五、错峰生产方式

错峰生产方式以停止生产线或主要生产工序(设备)为主,对可中断工序行业企业采取轮开轮停方式实施,对不可中断的生产线或生产工序,采取整个秋冬季调整生产负荷方式实施。

六、工作措施

(一)制定工作方案。各市工信局、生态环境局负责组织实施秋冬季错峰生产工作,联合制定本市错峰生产方案,明确错峰生产企业名单。各市错峰生产方案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落实“六稳六保”要求和环境空气质量改善要求的基础上进行优化调整。各市错峰生产方案及企业清单于10月29日前分别报省工信厅、省生态环境厅(同时报送电子版),并在当地主要媒体予以公告,接受社会监督,确保错峰生产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二)加强督导检查。各市工信局、生态环境局要对参与错峰生产企业开展常态化督导检查,通过电量分析、现场核查、台账核查、运输核查、在线监控等手段持续跟踪错峰生产落实情况。工信部门要按照行业管理职责,及时掌握行业内重点企业错峰生产动态,对各市错峰生产执行情况进行督促督导,及时协调解决企业错峰生产中出现的问题。生态环境部门对秋冬防期间不落实错峰生产的企业,环保绩效评级做降级处理。

(三)加强工作指导。省工信厅、省生态环境厅将适时对各市错峰生产落实情况开展工作抽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各级各部门要加大服务力度,协调督促企业利用错峰生产间隙期,加快工艺装备、环保设施升级改造和更新大修,及时协调解决错峰生产过程中出现的重点难点问题。

错峰生产实施方案 篇8

为全面打赢蓝天保卫战,深入推进20xx-20xx年秋冬季工业企业错峰生产,持续改善全市大气环境质量,根据《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山东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作战方案暨20xx-20xx年大气污染防治三期行动计划(20xx-20xx年)》和省、市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基本思路

以改善秋冬季空气质量为核心、以重点行业减少秋冬季污染物排放为目标,围绕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区域,科学制定差异化的错峰生产措施,避免“一刀切”,有效减少秋冬季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确保全市秋冬季空气质量持续同比改善。

二、实施范围

全市水泥(含粉磨站)、砖瓦、人造石英石、表面涂装(含汽修、家具制造)、包装印刷等行业。

三、实施时间

全市水泥(含粉磨站)、砖瓦等行业错峰生产时间为20xx年11月15日至20xx年3月15日;人造石英石、表面涂装(含汽修、家具制造)、包装印刷等行业错峰生产时间为20xx年9月10日至20xx年10月31日。

四、具体任务

(一)水泥行业

1、水泥熟料生产企业

(1)豁免类。达到《水泥生产、水泥生产(粉磨站)、机制砂生产、砖瓦生产等行业秋冬季错峰生产期间绿色标杆企业技术标准(试行)》(枣环字〔20xx〕19号)中绿色标杆企业基本条件和差异化条件全部要求。

(2)限产类。达到《山东省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xx)表2规定重点控制区特别排放限值,全部完成无组织排放治理,新能源汽车或国五及以上标准的汽车运输比例达到80%及以上,在20xx年12月1日至20xx年1月31日停产。

(3)限制类。豁免类和限产类以外的水泥企业,在20xx年11月15日至20xx年3月15日停产。承担居民供暖、协同处置城市生活垃圾和危险废物等保民生任务的水泥企业,去年已审核通过并真正实施的(山东泉兴水泥有限公司、华沃(枣庄)水泥有限公司、枣庄市沃丰水泥有限公司、山东联合王晁水泥有限公司、滕州市东郭水泥有限公司),鼓励采取其他方式进行保民生供暖,如继续申请承担保民生任务的,要对所承担的任务项目及所需的最大生产负荷等提出申请,并上报相关材料备案。

①提供关于居民供暖、协同处置城市生活垃圾和危险废物等有关部门的技术改造项目的立项、备案、批复等材料。

②提供根据所承担任务核定的最大允许生产负荷的相关证明材料。

③有关水泥企业将上述材料一式四份,分别报送区(市)工信局、生态环境分局,由区(市)工信局会同区(市)生态环境分局审核认定。

④各区(市)工信、生态环境分局要组织对辖区熟料生产企业进行摸底、核审,报区(市)政府备案、盖章后,按时间要求报送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审核通过后实施。依次呈报市政府、省工信厅和省生态环境厅备案,并向社会公开。

今年其他水泥企业申请保民生供暖的,按照国家相关要求,实施“以热定产”,对外实际供暖面积小于8万平方米的一律不予审核确认;新增处置城市生活垃圾和协同处置危险废物的一律不予审核确认;实施保民生供暖和协同处置城市生活垃圾的水泥企业在今年秋冬季错峰生产结束后,仍然要在其他规定时间内补齐错峰生产时间。

2、水泥粉磨站

(1)豁免类。

达到《水泥生产、水泥生产(粉磨站)、机制砂生产、砖瓦生产等行业秋冬季错峰生产期间绿色标杆企业技术标准(试行)》(枣环字〔20xx〕19号)中绿色标杆企业基本条件和差异化条件全部要求。

(2)限产类。

豁免类外的粉磨站企业,在20xx年1月1日至2月9日停产。

(二)砖瓦行业

1、豁免类。砖瓦生产企业达到《水泥生产、水泥生产(粉磨站)、机制砂生产、砖瓦生产等行业秋冬季错峰生产期间绿色标杆企业技术标准(试行)》(枣环字〔20xx〕19号)中绿色标杆企业基本条件和差异化条件全部要求。

2、限产类。砖瓦生产企业达到《山东省建材工业大气污染5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xx)表2规定重点控制区特别排放限值,全部完成无组织排放治理,新能源汽车或国五及以上标准的汽车运输比例达到80%及以上,在20xx年1月1日至1月31日停产。

3、限制类。豁免类和限产类以外的砖瓦生产企业,在20xx年12月1日至20xx年1月31日停产2个月。

(三)人造石英石、表面涂装(含汽修、家具制造)、包装印刷行业针对我市秋季臭氧高发的污染特征,为有效缓解秋季臭氧污染,提高空气质量优良率,对全市人造石英石、表面涂装(含汽修、家具制造)、包装印刷等行业实施秋季错峰生产管控措施,管控时间段为20xx年9月10日至10月31日,在易形成臭氧的高温时段(11:00-17:00)相关VOCs产污工序停产。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市)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对重点行业秋冬季错峰生产的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各行业停产、限产措施。各相关工业企业是错峰生产的实施主体,要充分认识错峰生产的重要意义,提前谋划,预先安排和调整生产计划,做到“一企一策”,自觉遵守错峰生产期间的各项要求。

(二)科学组织实施。各区(市)要结合本辖区产业结构和企业污染排放绩效情况,细化错峰生产实施方案,明确到每一个企业的具体生产线、具体工序和具体设备,并细化具体的安全生产措施。要明确专人帮包企业,确保错峰生产落实到位。各区(市)要对照本方按要求,对实施错峰生产的水泥(含粉6磨站)、砖瓦行业的工业企业,要列出详细清单,在经区(市)政府审核后,于20xx年10月30日前报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审核。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将审核结果进行公示并报省级有关部门备案。

(三)强化执法检查。各区(市)要建立错峰协调机制,工信、生态环境、供电等部门要加大检查力度,采取用电监控、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测、督查、暗访等方式,加强错峰生产期间的执法检查。对发现错峰生产落实不到位的企业实行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对存在环境违法问题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罚。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要加强错峰运输的检查,建立信息公开和通报制度,督促相关单位严格落实错峰运输措施。对未按要求实施错峰运输的企业,要立即责令整改,并跟踪落实。

(四)严格督导问责。市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指挥部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各区(市)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对措施不落实、监管不到位等问题,提出问责建议,报市委、市政府追究相关部门和责任人责任。各区(市)工信、生态环境等部门要加强协调沟通、密切配合,及时通报情况,对反映突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指导督查,确保错峰生产工作平稳有序开展,取得扎实成效。同时,要积极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大力宣传先进典型,积极引导企业开展技术提升和深度治理。

错峰生产实施方案 篇9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打赢蓝天保卫战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深化大气污染治理工作,全面提高延安市环境空气质量,根据《陕西省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20xx年工作要点》、《陕西省20xx年错峰生产实施方案》和《延安市打赢蓝天保卫战20xx年工作要点》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任务及分工

(一)夏季错峰生产(20xx年6月1日-8月31日)

1.石油化工、煤化工、焦化行业:各县区根据省、市下达的环保考核指标,实行监测调控,对石油化工行业实施限产;对煤化工、焦化行业统筹制定本县区停产检修计划(焦化行业也可通过停运部分装置方式)分别实施限产,以设计生产能力核算。(市工信委牵头,市发改委、市环保局配合,各县区政府负责)

2.水泥行业:各县区根据省、市下达的环保考核指标,实行监测调控,对水泥(含特种水泥,不含粉磨站)行业实施限产,以设计生产能力核算。(市工信委牵头,市环保局配合,各县区政府负责)

3.表面涂装(含汽修)和包装印刷行业:各县区根据省、市下达的环保考核指标,实行监测调控,对表面涂装(含汽修)、包装印刷行业实施错时生产,10:00-16:00停止生产。(各县区政府负责,市工信委、市环保局、市交通局配合)

各县区于9月8日前向市工信委、市发改委报送夏季错峰生产整体执行情况、存在问题、下一步工作安排和建议,抄送市环保局、市交通局。

(二)冬季错峰生产(20xx年11月15日-20xx年3月15日)

1.建材行业:各县区根据省、市下达的环保考核指标,实行监测调控,水泥(含特种水泥,不含粉磨站)、砖瓦窑(不含以天然气为燃料)、陶瓷(不含以天然气为燃料)、石膏板、保温耐火材料、防水材料等建材行业全部实施停产。(市工信委牵头,市环保局配合,各县区政府负责)

2、焦化:各县区根据省、市下达的环保考核指标,实行监测调控,对焦化企业实施限产,出焦时间延长至36小时以上。(市工信委牵头,市环保局配合,各县区政府负责)

3、石油化工、煤化工行业:各县区根据省、市下达的环保考核指标,实行监测调控,石油化工、煤化工行业实施限产,以设计生产能力核算。(市工信委牵头,市发改委、市环保局配合,各县区政府负责)

4.粉磨站:各县区根据省、市下达的环保考核指标,实行监测调控,水泥粉磨站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实施停产。(各县区政府负责)

5.电力行业:各县区根据省、市下达的.环保考核指标,实行监测调控,制定采暖季优化电力调度方案,按照煤耗能效、排放绩效综合水平对电力行业精准实施错峰生产,县区高效清洁火电燃煤机组多发,在保证居民、企业正常需求的基础上,最大限度减少发电,热电企业严格落实以热定电,禁止超负荷发电。(市发改委牵头,各县区政府负责)

6.保障重大民生任务:各县区根据省、市下达的环保考核指标,实行监测调控,承担居民供暖、协同处置城市垃圾或危险废物等保障重大民生任务的水泥等行业企业,要根据承担任务量核定最大允许生产负荷。(市工信委牵头,市环保局配合,各县区政府负责)

各县区于11月5日前向市工信委、市发改委报送冬季错峰生产方案,附县政府对保障重大民生任务生产线最大生产负荷的审批报告,抄送市环保局;20xx年3月30日前向市工信委、市发改委报送冬季错峰生产整体执行情况、存在问题、下一步工作安排和建议,抄送市环保局。

二、工作职责

(一)市工信委职责:市工信委是错峰生产的牵头部门,负责全市错峰生产的指导监督工作,适时组织开展全市错峰生产检查,及时汇总各县区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反馈问题、协调解决问题。

(二)市发改委职责:配合开展错峰生产工作,指导监督电力行业错峰生产工作,指导石油化工行业错峰生产工作,参加全市错峰生产检查工作。

(三)市环保局职责:定期向牵头部门、各县区政府反馈各县区空气质量情况,参加全市错峰生产检查工作。

(四)市交通局职责:参加全市错峰生产检查工作。

(五)县区政府职责:县区政府是错峰生产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分解落实目标任务,组织实施停限产计划并监督检查,按期报送工作总结。错峰生产期间,做好企业职工思想引导工作和安全预案的制定工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政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主管领导为组长,发改、工信、环保、交通、住建、市场监管等部门共同组成的错峰生产工作组,相互配合,运用综合手段合力推进错峰生产工作有序开展。工作组要确定1名联系人,与市级各牵头部门加强联系,确保信息畅通。

(ニ)细化措施方案。各县区政府要围绕工作任务,制定工作方案,准确填写本地区总产能,错峰停限产比例,细化分解目标任务,生产计划要细化到企业生产线、工序和设备,要层层传导压力,逐级负责,层层抓落实。

(三)强化监督检查。对各县区错峰生产工作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错峰生产工作有序开展;各县区要加大巡查力度,对工作进度缓慢、措施不得力、监管不到位的部门要追究监管责任。

(四)重视政策宣传。各县区政府做好属地错峰生产政策的宣传解读,广泛宣传错峰生产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加大正面事迹宣传和反面案例曝光力度。

错峰生产实施方案 篇10

为规范公司安全生产行为,实现公司安全生产目标,保障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标准化法》、《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工作计划。

20xx年安全工作重心:以安全标准化建设为工作核心,从硬件和软件上为员工建立一个“安全的工作环境”。

一、20xx年度安全目标:

1)火灾、爆炸事故为零

2)死亡事故为零;

2)事故隐患整改完成率为100%;

3)全员安全培训教育率100%

4)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5)员工“三级”安全教育100%;

6)无重大设备事故;

7)职业病发生起数为零;

8)环境污染事故为0;

9)重大交通事故为0;

10)有毒有害气体中毒事故为0。

二、具体措施:

1、坚持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会议,每月安全部召开一次安全会议,分析安全生产情况,及时通报安全生产中出现的问题隐患;确保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落到实处;确保安全隐患整改完成率达到100%;制定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2、应急预案及相关专项演练:公司制定安全生产事故、突发事件等应急预案,并且每年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重点管控重大危险源和重大隐患每月要进行一次。

3、安全教育:

1)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建立员工安全教育培训档案。

2)公司安全人员通过相关部门的'安全教育培训,持法定资格证书上岗。

4、消防器材、安全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保质保量地足额配备消防器材、安全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定期对其进行维护保养。

5、安全检查工作:按要求定期做好日常安全检查、专项安全检查工作,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责任落实到人,并及时跟踪整改结果。

6、员工职业卫生健康:创造符合职业卫生标准和职业卫生要求的环境、条件,消除和减少各种危害因素对员工健康的影响,定期组织员工进行职业健康体检,建立员工职业卫生健康档案。

7、加强危险源辨识及监控,在重大危险源及关键要害部位,增设醒目的安全标识,建立危险源辨识及监控档案。

三、计划执行:

公司制定并落实此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各部门根据公司制定的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制定本部门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并落实执行。

错峰生产实施方案 篇11

一、工作目标

在20xx年开展“隐患排查整改年”活动的基础上,继续督促落实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落实政府部门监督管理责任,加大隐患治理力度,隐患整改做到责任、时限、措施、资金和应急预案“五落实”,严厉打击“三非”、“三违”和“三超”行为,建立隐患台账和分级排查治理制度,健全隐患整治长效机制,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促进全区企业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

二、排查范围和内容

(一)排查范围。企业主要包括:

1.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爆器材、电力等工矿企业及其生产、储运等各类设备设施。

2.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厂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

3.易受暴风雨、洪水、雷电、泥石流、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影响的企业。

(二)排查重点内容

1.重要设施、装备、运输工具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维护、保养情况,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

2.危险性较大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重点环节、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的建设及措施落实情况。

3.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和使用)制度执行情况。

4.对企业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可能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

三、时间安排

(一)动员排查阶段(2月底前):各企业制订本企业的实施方案,细化任务,分清责任,明确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此项工作。并认真组织开展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年度台账。

(二)整改督查阶段(3-11月):各企业要结合三个重点时段的工作要求和此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内容,认真组织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区安委会、区经信局将对全区的整治情况进行督查,通过督查确保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三)验收阶段(12月):结合年终安全生产目标任务考核,对各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进行验收。主要检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是否到位,是否出现反弹,监管长效机制是否建立健全等。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企业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并制定方案,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认真组织检查,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完善检查记录,督促隐患治理工作落到实处。

(二)突出重点,全面排查。做到企业自查与行业检查相结合,专项检查与综合督查相结合。在隐患排查治理中要突出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企业,突出事故多发、易发的重点部位,突出安全管理基础薄弱的重点企业等事故高发行业。

(三)逗硬督查,确保落实。区安委会、区经信局将对各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在排查期间,对走过场、图应付、工作不落实、报表不及时或不报表和违反工作要求的企业坚决予以通报。对因排查整治工作不落实,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要严格追究责任。

错峰生产实施方案 篇12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工作要求,落实关于全面打造水清岸绿产业优美丽长江(芜湖)经济带的实施意见,切实做好工业企业错峰生产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问题导向,加大对钢铁、建材、铸造、有色、化工等高排放工业企业生产调控力度,优化工业企业年度生产方案,确保企业生产安全平稳有序。各县区政府、省江北产业集中区、开发区管委会(以下简称各县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严格执法监督,强化督察问责,全面实施攻坚行动。

二、实施阶段

本方案实施时间为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3月31日。

三、错峰生产要求

根据国务院关于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要求,对下列行业实施错峰生产,限产比例为20%-50%,具体企业名单见附件1。

1.钢铁行业。以高炉设计产能核算停限生产线或采取轮产排班,限产时间总产能必须满足限产要求;球团(烧结)等工序按高炉设计产能同比例限停产,按生产线或轮产排班;焦化工序出焦时间延长至30小时以上。

2.水泥行业(不含粉磨站)。按设计产能核算停限生产线或采取轮产排班。

3.玻璃、陶瓷行业。原则上以去年同期产能(没有投产的生产线,按错峰前三个月月均产能计算)核算停限生产线或采取轮产排班。

4.铸造行业。指铸造熔炼设备(含铸造用生铁高炉),以设计产能核算停限生产线或采取轮产排班。

5.有色行业(仅限熔铸工序)。以设计产能核算停限生产线或采取轮产排班。

6.化工行业。燃煤锅炉设备停限产,以设计产能核算停限生产线或采取轮产排班。

7.其他未完成清洁化改造的企业。其中未完成清洁能源替代改造的10蒸吨/小时(不含)至35蒸吨(含)工业燃煤锅炉以及玻璃、陶瓷燃煤炉窑的企业在20xx年12月31日前限产20%-50%,以设计产能核算停限生产线或采取轮产排班,20xx年1月1日起禁止使用。对新发现的不在统计范围内的10蒸吨/小时(不含)至35蒸吨/小时(含)工业燃煤锅炉一律按照上述要求执行。

四、差别化调控措施

为积极引导和鼓励工业企业绿色环保生产,在错峰生产阶段采用科学、弹性、动态的差别化调控措施。

1.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的,根据国家相关要求,错峰生产比例提高不少于10%。

2.错峰期间,钢铁、水泥、玻璃等行业企业已全面达到超低排放要求的,经行业专家评估并报经市环保局审核认定,降低错峰生产停限产比例。

3.协同处置城市垃圾或危废等保障重大民生任务的水泥企业,要根据承担任务量核定最大允许生产负荷,经市环保局审核,核定的产能可不予错峰。

五、工作安排

1.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协调配合。

市经信委负责制定错峰生产方案,结合运行情况,适时修订和完善方案,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市环保局会同市经信委负责落实错峰生产的各项措施,同时全面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对偷排偷放等各类违法行为,依法依规进行严格处罚。

各县区对本辖区工业企业错峰生产工作负总责,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

2. 错峰生产组织。各县区要根据错峰生产要求,在摸清本地涉及错峰行业现状的基础上,按照“一企一策”的原则,制定辖区内错峰生产实施细则。实施细则中应明确错峰生产企业总体状况、停限产企业清单,要具体到各乡镇(街道、园区),细化到企业,落实到生产线和设备,实行台账式管理,并载入排污许可证。对本辖区内其他涉气企业,根据属地实际情况,可结合本方案执行错峰生产,错峰比例原则上在20%-50%。实施细则(含任务台账)经主要负责同志签字盖章后,于20xx年9月10日前报市经信委、市环保局备案,并在县级以上政府的网站或媒体公布,作为考核和接受监督的依据。

3. 实行网格化监管。各县区要严格按照错峰生产要求,组织企业做好错峰生产工作,细化工作日志和运行台账,将各项停限产措施落实到位。要明确网格督察员,落实错峰生产企业监管责任单位、责任人,加强督导检查,严格落实网格化监管责任,确保工作无盲区、全覆盖。

4.建立信息定期报送机制。错峰期间,每月5日和20日(遇节假日顺延),将前半个月的工作进展情况报送市经信委、市环保局。

5. 加强舆论引导和宣传教育。各级经信、环保等部门要统筹安排舆论宣传引导工作,通过主流媒体及时发布信息,切实做好宣传报道和舆情引导工作。

六、其他要求

1. 请各县区明确一名联系人,并于 20xx年9月10日前将联系人信息表报市经信委、市环保局备案。

2. 省秋冬季工业企业错峰生产方案与本方案不一致的,执行省工业企业错峰生产方案。

错峰生产实施方案 篇13

根据市商贸办《关于市直商贸系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盐市商贸办[20xx]9号)要求,结合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厂部决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活动目的

认真贯彻落实各级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把开展大检查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首要任务,按照“全覆盖、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开展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整改,消除隐患,为实现企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打下坚实基础。

二、检查范围

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范围是全厂所有生产经营单位,重点检查仍然是配供电系统和氨系统等关键岗位、关键设施,食品批发市场和为天公司各经营门市。

三、检查内容

1、各车间、分厂、公司及部室贯彻落实各级政府和厂部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情况。主要负责人是否牢固树立安全就是最大效益的安全理念。关键岗位、关键设施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是否取得实效。

2、各车间、分厂、公司及部室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情况。安全生产责任是否落实到每一个关键岗位和关键部位,是否实现了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管理。

3、各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情况。配供电系统和氨系统等关键岗位、关键设施的使用、检测等情况,氨系统安全应急预案制定及应急演练情况。

4、各车间、分厂、公司汛期严防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各项防范措施应急准备情况。

四、时间安排

1、自查自纠阶段(从现在起—7月31日)。各车间、分厂、公司按照有关要求,进行自查,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定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对自身的安全状况进行客观评估。

2、督查整改阶段(8月1日—8月31日)。厂部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对各车间、分厂、公司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进行督查,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3、迎接检查阶段(9月1日—9月20日)。9月份,我厂将全面迎接市商贸办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来厂检查指导工作。

4、总结提升阶段(9月21日—9月30日)。各车间、分厂、公司要按照市商贸办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在检查我厂工作后提出的指导意见要求,及时解决我们在安全生产方面的不足和问题,进一步做好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五、活动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我厂成立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领导小组,组长:XXX,副组长:XXX,下设办公室,由---具体负责相关工作。

2、落实工作责任。各公司、分厂、车间要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措施,推动安全检查工作的深入,确保安全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3、加大检查力度。各公司、分厂、车间要按照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工作要求,采取多种检查形式排查事故隐患。

4、全力确保安全。各公司、分厂、车间要对排查发现的隐患立即进行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事故隐患,要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整改措施和人防措施,保证安全生产。

5、总结活动情况。各公司、分厂、车间要将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具体情况书面总结材料于7月31日前报送厂活动办公室,厂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领导小组将对各公司、分厂、车间的安全工作进行督查。活动办公室将全厂活动的具体情况进行书面总结,于9月30日前报送市商贸办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活动办公室。

错峰生产实施方案 篇14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打赢蓝天保卫战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深化大气污染治理工作,全面提高延安市环境空气质量,根据《陕西省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20xx年工作要点》、《陕西省20xx年错峰生产实施方案》和《延安市打赢蓝天保卫战20xx年工作要点》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任务及分工

(一)夏季错峰生产(20xx年6月1日-8月31日)

1.石油化工、煤化工、焦化行业:各县区根据省、市下达的环保考核指标,实行监测调控,对石油化工行业实施限产;对煤化工、焦化行业统筹制定本县区停产检修计划(焦化行业也可通过停运部分装置方式)分别实施限产,以设计生产能力核算。(市工信委牵头,市发改委、市环保局配合,各县区政府负责)

2.水泥行业:各县区根据省、市下达的环保考核指标,实行监测调控,对水泥(含特种水泥,不含粉磨站)行业实施限产,以设计生产能力核算。(市工信委牵头,市环保局配合,各县区政府负责)

3.表面涂装(含汽修)和包装印刷行业:各县区根据省、市下达的环保考核指标,实行监测调控,对表面涂装(含汽修)、包装印刷行业实施错时生产,10:00-16:00停止生产。(各县区政府负责,市工信委、市环保局、市交通局配合)

各县区于9月8日前向市工信委、市发改委报送夏季错峰生产整体执行情况、存在问题、下一步工作安排和建议,抄送市环保局、市交通局。

(二)冬季错峰生产(20xx年11月15日-20xx年3月15日)

1.建材行业:各县区根据省、市下达的环保考核指标,实行监测调控,水泥(含特种水泥,不含粉磨站)、砖瓦窑(不含以天然气为燃料)、陶瓷(不含以天然气为燃料)、石膏板、保温耐火材料、防水材料等建材行业全部实施停产。(市工信委牵头,市环保局配合,各县区政府负责)

2、焦化:各县区根据省、市下达的环保考核指标,实行监测调控,对焦化企业实施限产,出焦时间延长至36小时以上。(市工信委牵头,市环保局配合,各县区政府负责)

3、石油化工、煤化工行业:各县区根据省、市下达的环保考核指标,实行监测调控,石油化工、煤化工行业实施限产,以设计生产能力核算。(市工信委牵头,市发改委、市环保局配合,各县区政府负责)

4.粉磨站:各县区根据省、市下达的环保考核指标,实行监测调控,水泥粉磨站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实施停产。(各县区政府负责)

5.电力行业:各县区根据省、市下达的环保考核指标,实行监测调控,制定采暖季优化电力调度方案,按照煤耗能效、排放绩效综合水平对电力行业精准实施错峰生产,县区高效清洁火电燃煤机组多发,在保证居民、企业正常需求的基础上,最大限度减少发电,热电企业严格落实以热定电,禁止超负荷发电。(市发改委牵头,各县区政府负责)

6.保障重大民生任务:各县区根据省、市下达的环保考核指标,实行监测调控,承担居民供暖、协同处置城市垃圾或危险废物等保障重大民生任务的水泥等行业企业,要根据承担任务量核定最大允许生产负荷。(市工信委牵头,市环保局配合,各县区政府负责)

各县区于11月5日前向市工信委、市发改委报送冬季错峰生产方案,附县政府对保障重大民生任务生产线最大生产负荷的审批报告,抄送市环保局;20xx年3月30日前向市工信委、市发改委报送冬季错峰生产整体执行情况、存在问题、下一步工作安排和建议,抄送市环保局。

二、工作职责

(一)市工信委职责:市工信委是错峰生产的牵头部门,负责全市错峰生产的指导监督工作,适时组织开展全市错峰生产检查,及时汇总各县区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反馈问题、协调解决问题。

(二)市发改委职责:配合开展错峰生产工作,指导监督电力行业错峰生产工作,指导石油化工行业错峰生产工作,参加全市错峰生产检查工作。

(三)市环保局职责:定期向牵头部门、各县区政府反馈各县区空气质量情况,参加全市错峰生产检查工作。

(四)市交通局职责:参加全市错峰生产检查工作。

(五)县区政府职责:县区政府是错峰生产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分解落实目标任务,组织实施停限产计划并监督检查,按期报送工作总结。错峰生产期间,做好企业职工思想引导工作和安全预案的制定工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政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主管领导为组长,发改、工信、环保、交通、住建、市场监管等部门共同组成的错峰生产工作组,相互配合,运用综合手段合力推进错峰生产工作有序开展。工作组要确定1名联系人,与市级各牵头部门加强联系,确保信息畅通。

(ニ)细化措施方案。各县区政府要围绕工作任务,制定工作方案,准确填写本地区总产能,错峰停限产比例,细化分解目标任务,生产计划要细化到企业生产线、工序和设备,要层层传导压力,逐级负责,层层抓落实。

(三)强化监督检查。对各县区错峰生产工作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错峰生产工作有序开展;各县区要加大巡查力度,对工作进度缓慢、措施不得力、监管不到位的部门要追究监管责任。

(四)重视政策宣传。各县区政府做好属地错峰生产政策的宣传解读,广泛宣传错峰生产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加大正面事迹宣传和反面案例曝光力度。

错峰生产实施方案 篇15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打赢蓝天保卫战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深化大气污染治理工作,全面提高延安市环境空气质量,根据《陕西省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20xx年工作要点》、《陕西省20xx年错峰生产实施方案》和《延安市打赢蓝天保卫战20xx年工作要点》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任务及分工

(一)夏季错峰生产(20xx年6月1日-8月31日)

1.石油化工、煤化工、焦化行业:各县区根据省、市下达的环保考核指标,实行监测调控,对石油化工行业实施限产;对煤化工、焦化行业统筹制定本县区停产检修计划(焦化行业也可通过停运部分装置方式)分别实施限产,以设计生产能力核算。(市工信委牵头,市发改委、市环保局配合,各县区政府负责)

2.水泥行业:各县区根据省、市下达的环保考核指标,实行监测调控,对水泥(含特种水泥,不含粉磨站)行业实施限产,以设计生产能力核算。(市工信委牵头,市环保局配合,各县区政府负责)

3.表面涂装(含汽修)和包装印刷行业:各县区根据省、市下达的环保考核指标,实行监测调控,对表面涂装(含汽修)、包装印刷行业实施错时生产,10:00-16:00停止生产。(各县区政府负责,市工信委、市环保局、市交通局配合)

各县区于9月8日前向市工信委、市发改委报送夏季错峰生产整体执行情况、存在问题、下一步工作安排和建议,抄送市环保局、市交通局。

(二)冬季错峰生产(20xx年11月15日-20xx年3月15日)

1.建材行业:各县区根据省、市下达的环保考核指标,实行监测调控,水泥(含特种水泥,不含粉磨站)、砖瓦窑(不含以天然气为燃料)、陶瓷(不含以天然气为燃料)、石膏板、保温耐火材料、防水材料等建材行业全部实施停产。(市工信委牵头,市环保局配合,各县区政府负责)

2、焦化:各县区根据省、市下达的环保考核指标,实行监测调控,对焦化企业实施限产,出焦时间延长至36小时以上。(市工信委牵头,市环保局配合,各县区政府负责)

3、石油化工、煤化工行业:各县区根据省、市下达的环保考核指标,实行监测调控,石油化工、煤化工行业实施限产,以设计生产能力核算。(市工信委牵头,市发改委、市环保局配合,各县区政府负责)

4.粉磨站:各县区根据省、市下达的环保考核指标,实行监测调控,水泥粉磨站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实施停产。(各县区政府负责)

5.电力行业:各县区根据省、市下达的环保考核指标,实行监测调控,制定采暖季优化电力调度方案,按照煤耗能效、排放绩效综合水平对电力行业精准实施错峰生产,县区高效清洁火电燃煤机组多发,在保证居民、企业正常需求的基础上,最大限度减少发电,热电企业严格落实以热定电,禁止超负荷发电。(市发改委牵头,各县区政府负责)

6.保障重大民生任务:各县区根据省、市下达的环保考核指标,实行监测调控,承担居民供暖、协同处置城市垃圾或危险废物等保障重大民生任务的水泥等行业企业,要根据承担任务量核定最大允许生产负荷。(市工信委牵头,市环保局配合,各县区政府负责)

各县区于11月5日前向市工信委、市发改委报送冬季错峰生产方案,附县政府对保障重大民生任务生产线最大生产负荷的审批报告,抄送市环保局;20xx年3月30日前向市工信委、市发改委报送冬季错峰生产整体执行情况、存在问题、下一步工作安排和建议,抄送市环保局。

二、工作职责

(一)市工信委职责:市工信委是错峰生产的牵头部门,负责全市错峰生产的指导监督工作,适时组织开展全市错峰生产检查,及时汇总各县区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反馈问题、协调解决问题。

(二)市发改委职责:配合开展错峰生产工作,指导监督电力行业错峰生产工作,指导石油化工行业错峰生产工作,参加全市错峰生产检查工作。

(三)市环保局职责:定期向牵头部门、各县区政府反馈各县区空气质量情况,参加全市错峰生产检查工作。

(四)市交通局职责:参加全市错峰生产检查工作。

(五)县区政府职责:县区政府是错峰生产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分解落实目标任务,组织实施停限产计划并监督检查,按期报送工作总结。错峰生产期间,做好企业职工思想引导工作和安全预案的制定工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政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主管领导为组长,发改、工信、环保、交通、住建、市场监管等部门共同组成的错峰生产工作组,相互配合,运用综合手段合力推进错峰生产工作有序开展。工作组要确定1名联系人,与市级各牵头部门加强联系,确保信息畅通。

(ニ)细化措施方案。各县区政府要围绕工作任务,制定工作方案,准确填写本地区总产能,错峰停限产比例,细化分解目标任务,生产计划要细化到企业生产线、工序和设备,要层层传导压力,逐级负责,层层抓落实。

(三)强化监督检查。对各县区错峰生产工作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错峰生产工作有序开展;各县区要加大巡查力度,对工作进度缓慢、措施不得力、监管不到位的部门要追究监管责任。

(四)重视政策宣传。各县区政府做好属地错峰生产政策的宣传解读,广泛宣传错峰生产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加大正面事迹宣传和反面案例曝光力度。

错峰生产实施方案 篇16

为推进我区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的开展,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化)创建工作,引导、鼓励企业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高安全生产基础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引导企业加快落实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鼓励企业运用科学、规范的管理方法,改进安全管理工作;树立一批安全生产样板企业,为全区企业的安全管理起到示范引路作用,以提高我区企业安全管理的整体水平和企业竞争力,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发展。

二、工作目标

随着我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逐步深入,安全生产工作将逐步向安全生产基础工作相对较差的企业覆盖。我区很大一部分企业尚处于资本原始积累的初、中期,通过技术改造实现产品高质量、管理上台阶的转变,还需要有一个较长的时期。为此,我区将按照“突出重点、稳步推进、提质扩面”这一工作原则,在政府的引导和推动下,通过企业加强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工作、加大工艺技术改造力度,使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得到明显的改善,经济效益得到较大程度的提高,经过一段较长时间的努力,使我区多数规模以上企业基本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要求。

为了进一步加大安全管理标准化的推进力度,拟到20xx年,我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到20xx年,规模以下工业企业实现达标,新建企业一年内必须达标,以促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基本要求,提高企业安全生产基础管理水平。

三、实施对象

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对象为全区的规模以上的工业企业。

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的重点行业为机械制造企业,轻工企业,纺织企业等。

四、实施办法

根据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推进机制。各企业要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监督和检查企业安全条件的具备等状况。辖区内的企业要有计划地开展标准化的创建工作。区工信局根据标准化创建工作计划,充分利用各种社会技术力量,积极开展对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服务和指导工作,帮助企业解决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各有关企业要按照全区的统一部署,制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计划,成立达标组织,明确达标目标,开展动员培训。要从组织机构、安全投入、规章制度、教育培训、设备设施、现场管理、隐患排查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职业健康、应急管理以及事故报告、绩效评定等方面入手,严格对应评定标准要求,进行逐项自查整改。整改完毕后形成自评报告,符合要求的,及时向区工信局提出达标考评申请。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各企业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是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推动和促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上水平的需要;是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现转型升级和提升竞争力的需要;是政府部门履行公共服务职能、落实政府监管责任、创新社会管理方式的需要。

(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各企业要把实施安全生产的工作要求和精神贯彻落实到具体行动当中,对问题集中、整改难度大的重点问题,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会诊”,提出具体办法和措施,集中力量,重点解决。要建立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联动工作机制。对在规定期限内仍达不到最低标准、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以及发生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企业,我区将依法关闭取缔;对在规定时间内未实现达标的,要依法暂扣其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区工信局将责令停产整顿。

(三)完善措施,落实责任。进一步探索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激励和约束措施,在现有奖惩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力度,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将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纳入对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区工信局要研究提出全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奖惩措施。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要分年度组织验收,对工作开展好的单位要进行表扬,对开展较差的、工作没有落实的单位要通报批评。

错峰生产实施方案 篇17

20xx年,是我公司进一步发展壮大的一年,在上级有关部门的的正确领导下,我们要继续深入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工作方针,强化各项安全基础管理,踏踏实实搞好安全工作,具体工作计划如下:

一、重新制定公司安全工作目标

“最大限度的不发生事故、不损害健康、不破坏环境”即:在劳动作业过程中,努力改善劳动条件、克服不安全因素,使劳动生产在保证劳动者健康、企业财产不受损失、人民生命安全的前提下顺利进行;人身体上没有疾病,在心理上保持一种完好的状态;与人类密切相关的、影响人类生活和生产活动的各种自然力量或作用的总和,它不仅包括各种自然因素的组合,还包括人类与自然因素间相互形成的生态关系的组合。

(1)1月份,将重新调整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

(2)1月份,公司与各部门、部门与员工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

二、继续做好各项安全基础管理工作,创建三级安全标准化单位

继续做好各项安全基础管理工作,并按照国家及山东省《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考核评级办法》,重新修订有关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员工的行为,采取多种措施,努力使职工的日常工作和行为都要符合体系及安全标准化的要求,争创三级标准化达标单位,确保公司员工的健康和安全。

三、搞好现场管理,确保安全生产

(1)各部门要加强安全巡检,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2)动火、动土、高处等特殊作业,要严格办理作业证,严禁无证作业。

(3)加强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并定期进行检测。

(4)做好节日期间及季节性安全管理。

(5)做好日常作业的安全监护工作。

四、做好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

(1)公司保卫科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安全检查。

(2)继续加强检维修期间的安全督查工作,特别是严格“八大票证”管理,杜绝现场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3)认真抓好季节性安全检查及节前、节中、节后检查。

(4)专、兼职安全员要继续实行每日安全巡检制度。

(5)严格日常巡回检查制度。

(6)重点落实好隐患报告制度。

五、搞好安全教育,提高职工的作业技术素质及自我保护能力

(一)认真做好新上岗人员及外来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

(二)坚持日常教育及全员安全教育

(1)20xx年,公司要定期对全体员工进行全员安全培训,并做好记录。

(2)对转岗人员、停工学习人员等要按公司《安全培训教育制度》,认真进行培训,不合格者,严禁上岗。

(3)重点抓好外来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

(三)为搞好班组安全管理,结合班组安全达标活动,今年将重点对公司班组长进行安全业务培训。

(四)将不定期对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管理业务培训。

(五)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宣教活动

(1)4月份,举办公司第十四届消防运动会。

(2)结合6月份全国开展的“安全生产月”,将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宣教活动。

(3)10月份公司将组织多个部门进行联合大检查。

六、做好职业危害因素检测

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公司在20xx年的生产经营活动中,要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大力预防、控制、消除职业病危害。督促有关部门建立健全职业危害因素检测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职工健康监护档案,采取对加油站现场噪声、汽油等危害物的监测,切实保障公司职工的身体健康,促进公司的经济发展。

错峰生产实施方案 篇18

为做好我镇20xx-20xx年秋冬季工业企业错峰生产工作,最大限度降低生产污染排放,改善我镇空气质量,根据《孝义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印发孝义市大气污染防治20xx-20xx秋冬季工业企业错峰生产实施方案的'通知》(孝发发〔20xx〕66号)和《孝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对全市20xx-20xx年秋冬季工业企业错峰生产工作进行调度的通知》(孝经信发〔20xx〕84号),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加大采暖季工业企业生产调控力度,最大限度降低生产污染排放,有效控制采暖期峰值污染问题,推进我镇空气质量明显改善。

二、实施时间

20xx年11月1日0时至20xx年3月31日24时(遇提前供暖或延后停暖情况,则相应调整)。

三、组织领导

镇政府成立错峰生产工作领导组,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组织协调开展各项工作,确保企业按要求停产。

组长:王治攀(镇党委书记)

常务副组长:任臣贵(镇政府副镇长)

副组长:镇党政班子成员

成员:环境监察中队、安监中心、所涉各村包村干部及各村负责人。

四、重点工作

加大建材行业错峰生产力度,全镇范围内的耐材企业(回转窑、梭式窑、蒙古包)、石灰窑等行业于20xx年11月1日至20xx年3月31日全部实施停产。停产期间,所涉企业要按照《孝义市耐材行业环境保护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和《孝义市耐材企业环境管理规范化建设方案》要求,完成环境保护治理任务,实现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此次采暖季错峰生产结束后,停产的耐材企业必须通过市经信、环保、安监等部门联合验收后方可复产。

五、责任分工

(一)镇错峰工作领导组负责牵头组织、指导并督促有关工业企业实施采暖错峰生产工作。

(二)镇环保中队负责对所涉企业是否达标排放进行界定,并配合做好此次采暖错峰生产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工作。

(三)镇安监中心要积极督促包联企业制定错峰生产实施方案,采取全天候驻厂的方式,确保企业限产措施落实到位。

(四)各相关企业是此次采暖错峰生产的实施主体,要结合生产实际,制定详细的错峰生产实施方案,并报镇错峰生产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备案。在错峰生产期间,要切实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停产,不得提前生产,积极支持节能减排和大气污染防治,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同时,企业要做好设备检修、技术改造、职工培训等工作,并保障职工工资待遇。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我镇工业企业错峰生产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成立下堡镇20xx年采暖季错峰生产工作领导组,镇党委书记担任组长,分管副职任副组长,各相关站所、包村干部和村干部为成员。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安监中心,办公室主任由安监中心主任担任。

(二)加强责任落实。各相关站所负责人要开展不定期督导、抽查,督促企业严格落实错峰生产方案。对不执行错峰生产方案要求,甚至偷排投放的,要依法从严从重处理并及时上报市错峰生产工作领导组,各站所要加强联系沟通和协作配合,建立健全情况通报、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等协作机制。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支部村委、各相关站所要充分利用村务公开栏、标语、微信平台等形式进行全方位的宣传报道,引导工业企业积极参与空气质量保障工作,主动配合我镇污染天气治理各项措施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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