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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1
期间,我读了英国著名作家柯南道尔所著的《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这本书精彩的情节让我爱不释手,这本书也让我懂得了许多。
福尔摩斯本来是一个在研究室里热衷于化学实验的研究员。在一次偶然的机会里,侦破了桩离奇的案件,从此号称名侦探。他有着智慧超人的脑子,能观察细微事件的眼睛和超乎常人的.体能和武功。但是骄傲就会使人落后。福尔摩斯骄傲时也会出错,在窗口的黄色脸孔那一案时,他下定论下早了,所以失败了。“谦虚使人进步,骄傲使人”。
无论是谁,也都不能骄傲,骄傲使人落后。骄傲会使人粗心大意,让许多你平时能觉察到的事情在你眼中消失;许多在平常看起来得心应手的事情,却经常出错。很多事情只要很细心就会干成,哪怕你从没有做过。所以千万不能粗心,也不能骄傲。
若想真的骄傲,还是有难度的,因为要把握好尺度,量好自己的实力,但了解自己的实力总是很少数人才做得到,而且那不一定准确,因为人类有潜力的存在。做人要保持谦虚,不能自做聪明,不要以为自己比别人多一点智慧。谦虚的目的,并不是使我们觉得自己的渺小,而是为了更好地了解自己。在我们身边,成功的人都是谦虚的人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2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籍是智慧的源泉”;“书籍是人类最好的滋养品”……书,历来被无数文人雅士所钟爱。
在这个丰富多采的暑假中,我看了《福尔摩斯》这本书。它是由英国的柯南道尔写的。这本书主要写了英国著名侦探家福尔摩斯先生通过敏锐的.观察能力和逻辑推理解决了4个神秘又搞脑的杀人事件的故事。使我不由地佩服得五体投地。
读完这本书,我常常寻思:难道福尔摩斯天生就有侦探的天赋吗?不,不是,他靠的是仔细的观察能力和他善于思考,善于实践的侦探方式。为此,我受益匪浅。当读到《血字的研究》时,我为杀人犯捷克逊而感到憎恨,觉得死者罪有应得;当读到《四个签名》时我为斯茂而感到怜悯;当读到《巴斯克维尔的猎犬》时,我佩服福尔摩斯超人的智慧;当读到恐怖谷时,我被它的神秘和残酷所吸引……百感交集。
我要向福尔摩斯学习,学习他仔细观查,善于思考的品质,更要学习他对侦探直著追求的精神。是啊!在难题面前,福尔陌斯绞尽脑汁思考;在蛛丝马迹面前,福尔陌斯仔细观察;在紧要关头,福尔摩斯会有雅兴去欣赏音乐会,从中获取信息……“不入虎穴,焉得虎子”?
再联系生活实际:做数学作业时,我却板着一派“将军”风度,把应用题眼睛一瞟就拿起笔做了起来,结果错得一塌糊涂;或是一遇到不会做的题目就跑去问家长,依赖父母。想起这些,我后悔不已。
《福尔摩斯》这本书给我敲响了警钟,它是我的良师益友!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3
从小我就特别喜欢看侦探小说和电视节目。在这个暑假我买了一本人人皆知的侦探小说——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很厚,我用了三天才把他读完。
本书冒险与回忆中红发会大概讲的是一个年轻人在一家离银行金库很近的商铺里干活,每个月只拿一半的工资,一天老板看见一张广告红发会要应聘写字员,老板就去应聘了,他每天在办公室里写字。后来福尔摩斯觉得这件事情不对劲,就去调查发现原来店里的`员工是犯罪团伙中的一员,他们只是为了支开老板,在地下挖通往银行金库的地道。
这本书让我知道了在生活中要懂得仔细观察,要细心,所做的每一件事每一个计划都要认认真真,不可以有疏忽。还要认真检查。只有速度没有质量是不行的,做事要干脆利落还要做好。一旦有什么疏忽和漏洞可能后果就不堪设想。但是人是没有十全十美的,就算是一些世界级的伟人,也会有过错。但是也要对自己有信心,有信心才能做好每一件事,如果连对自己都没有信心。那做的每一件事怎能做好呢?在有信心的同时也要勇敢,要有一颗虚心的心。多点听取别人的意见,才能有一个好结果。
这本书让我学到了很多,也让我明白了很多,这本书是一本好书值得每一个人去阅读,从一个个案子中可以看出一个个纯熟的逻辑思维。阅读这本书让我懂得思考。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4
我读《福尔摩斯》已经很长时间,书中各种离奇的案件总让人匪夷所思。其中有一个故事最能述说出人心之黑暗,我忍不住想将他叙述出来,这个案件的名字叫做《魔鬼之足》。
《魔鬼之足》讲述了一个畸形的人从深爱他的妹妹——斯特戴尔那里偷走了致命的毒药,为了争夺家产,他用毒药毒死了他的妹妹,逼疯了两个哥哥。斯特戴尔知晓后,也同样用那种毒药毒死了他。福尔摩斯经过重重推理和丰富的科学知识侦破了这个案子。在此期间,福尔摩斯险些被自己毒死。
在这起案件中,人性的阴暗彰显无疑,但同时福尔摩斯的精密推理能力和丰富的科学知识,比如能辨认140余种烟灰、能通过指甲印推断指甲长度等等,以及细致入微的观察力也同样帮了大忙。
比起福尔摩斯的认真细心,我考试上的表现就让人笑掉大牙了,一道题目空在那里,我熟视无睹跳了过去,导致第一的桂冠就此失去,唉!
福尔摩斯的成功在于他聪明的大脑,在于他日积月累的知识,在于他每次以身试验的精神!有句古话说得好:“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福尔摩斯的刻苦,造就了他的人生。那么,我们是不是也可以从现在开始,认真对待每件事情,如长鲸吸水一般从知识的海洋里吸取养分,让我们一起创造自己的人生呢?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5
最近,因为一个女演员的死,我被卷入了一场无名火灾。
老板让我做调查,解决案件,所以我急忙赶到现场。我发现一位同事已经开始了事故调查,我打电话给他,问他是否移动了现场。他摇了摇头,于是我和他一起走进房子,开始调查。
同事问我要不就是要去窗户下面通过看看问题线索,我摇摇头。叫他把女明星的鞋拿过来。一对脚印正好吻合。我立马想起了社会我们学习书上也有过这样类似的事情,我问他对于这个没有房子里面还有什么工作时候开始建造的。他说1943年,我又问他有没有暗室,他点头。
我为了证明自己的观点,撕下面具的女演员,而不是看女明星,马上问我的同事暗室,他说在床上。所以,我摸来摸去的床,我不知道在哪里暗室触摸被打开了。内药物女主角,至今我在世界知名的。
我突然一个惊醒,原来是梦,不过福尔摩斯却给我带来了影响很大问题启发。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6
今年寒假我又将《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读了一遍,虽然这本书我已经看过很多遍了,但仍百读不厌,每次阅读都能有更加深刻的感悟和新发现。
福尔摩斯是一个小说中的人物,他生活的时代是19世纪的英国,距离现在已经200多年。鹰钩鼻、头戴猎帽、身材瘦削、肩披风衣、口衔烟斗已经成为了他的固定形象,他是正义、智慧和勇敢的'化身,是帮助人们战胜邪恶、弘扬正义的偶像,永远留在了全世界亿万读者的心中。即使在今天,人们形容一个人聪明睿智时还会说他有着“福尔摩斯”的脑子。
这本《福尔摩斯探案集》出自英国著名作家柯南?道尔的笔下,主要描写了福尔摩斯与他的助手华生一起探案并抓获真凶的一系列故事。虽然在《最后一案》中作者让福尔摩斯与敌人同归于尽,但他敢于牺牲的大无畏精神仍使我的内心久久不能平静。在书中他说过一句话,那正是他伸张正义的见证:“如果可以将你确实的毁灭,为了公众的利益,我很乐意迎接死亡”。为了大家的利益宁愿铤而走险,为朋友挺身而出,坦然面对死亡,这种精神多么值得我们去学习!
在《四签名》一案中,一开始我还以为有4个凶手,直到最后一刻答案揭晓时才恍然大悟。福尔摩斯和华生就是这样抓住每一个细节,不放过每一个疑点,带领我们解开了一个又一个谜团,让平时不仔细、不爱观察的我深深敬佩。
当我合上这本书时,不禁赞叹它又让我度过了一个惊心动魄的寒假。我想,下一次我又会看见不一样的他了吧!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7
提到侦探,许多人头脑中第一个想到的人就是大名鼎鼎的福尔摩斯了。其实福尔摩斯并不是真实存在的人,而是阿瑟·柯南·道尔创作的小说中虚构的人物。
福尔摩斯是我非常非常喜欢的一个书中人物。他以惊人的观察力和惊人的思路著称于世。
首先是观察力,福尔摩斯可以在一秒时间内推断出华生从阿富汗来,并且是个军医,并且受过伤。通过一根手杖推断出崔佛曾受到过威胁。通过足迹推断出在《暗红色研究》这本书中凶手的身高,年龄,健康程度和心情……
福尔摩斯的断案逻辑简直是神仙下世,让人赞不绝口,令我心潮澎湃。福尔摩斯善用的'是推理法,这种方法可以听过一个线索大致了解凶手的基本信息甚至还能知道他的作案动机。
福尔摩斯啊!你是一个虚拟人物,却变成了无数人的偶像和敬仰的人,你桀骜不驯,聪明绝顶,观察力高强,思维冷静缜密,却又其懒无比,然而在有案子时兴奋和勤快的样子……我们永远记得。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8
今年暑期,爸爸送给我一本书——《福尔摩斯探案全集》。它足足有1000多页,是我们家最厚的书了。因为我以前听到过“福尔摩斯”这个名字,却没有读过他的故事,所以我的好奇心使我飞快地把它读完了。
这本书选取的是《血字的研究》、《四签名》、《回忆录》、《归来记》、《巴斯克维尔猎犬》、《恐怖谷》、《最后致意》、《新探案》八个长篇。据译者称,这些大都是阿·柯南道尔有代表意义的作品,基本上囊括了福尔摩斯探案故事的精华。
福尔摩斯对于当代文学、天文学、哲学和政治几乎一无所知。然而他对某些方面研究工作的热忱却是惊人的,在一些稀奇古怪的知识领域内,他的学识异常渊博。因此,他往往语出惊人。他有对于人的大脑的比喻以及对知识的选择记忆的精辟论述。他对约翰·H·华生吃惊于他不知道太阳系的构成所说的:“这又与我有什么相关?你说咱们是绕着太阳走的`,可是,即使咱们绕着月亮走,这对于我或者对于我的工作又有什么关系呢?”从而看出,福尔摩斯是一个务实的人,只专注于他自己的工作,对于工作之外的事情充耳不闻。所以他在探案领域出类拔萃。
福尔摩斯的智慧不仅仅体现在他的语句中,他破案时的一举一动都是那么认真。任何一个罪犯都是会留下痕迹的,而福尔摩斯就是抓住了这些蛛丝马迹,运用智慧,成功破案的。比如他在“跳舞的人”的这件案子的时候,运用智慧,把每个符号一一联想成一个字母,然后翻译出了罪犯留下的暗语。最后,福尔摩斯以牙还牙,也写了一张暗语给罪犯,犯罪上了当,被捕。
我十分敬佩福尔摩斯,敬佩他对工作无比投入的精神。联想我自己的学习,也要像他一样,要专心致志。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9
国庆节期间老师布置的作文是写一篇关于名著的读后感。我看过了《尼尔斯骑鹅旅行记》、《鲁宾逊漂流记》、《三国演义》、《水浒传》等著作,但是,给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福尔摩斯探案集》。
《福尔摩斯探案集》的作者是阿。柯南道尔(1859-1930)是英国最负盛名的侦探小说家,被誉为“侦探小说之父”。《福尔摩斯探案集》里面的惊险的场景、生动的故事、跌宕起伏的情节、扣人心弦的悬念吸引着全世界千千万万的读者。福尔摩斯在阿。柯南道尔的笔下是个智勇双全,具有非凡的智慧和才干的.正义使者,他以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坚忍不拔的毅力、勇敢无畏的精神成为令罪犯闻之胆寒的克星。这本书里还向读者展现了大量的医学、化学、地理地质学等科学知识,大大丰富了读者的视野,增长了我们的知识。
《福尔摩斯探案集》塑造了英雄的福尔摩斯所具备的优秀品质是永远值得人们尊敬和学习的,我非常喜爱这本书。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10
他,在全球拥有数十亿粉丝,他是伦敦贝克街221B的合租客,他是史上唯一的咨询侦探,他就是大侦探——夏洛克·福尔摩斯。
在我读《福尔摩斯归来记》时,会去思考每个谜案,但是,当真相被福尔摩斯揭露整个事情的时候,我竟然没想到我还有很多的地方没有仔细去想,都是那些小细节,而福尔摩斯却往往抓住那些小细节而侦破离奇案件。
在其中一个杀人案件里,第一天去现场找杀人的痕迹,并没有什么发现蛛丝马迹。第二天,福尔摩斯又去现场观察,突然发现墙上多了个血迹,而且是大拇指的指纹。其中有一个警官说是麦克法兰的指纹。当时我就想:应该这案子结束了吧,这是很大的一个证明。可是福尔摩斯却说,这个指纹昨天还没有的,应该是有人想嫁祸麦克法兰,昨天夜里才加的指纹。结果果真与福尔摩斯说的那样。
那么在新学期里,我就要学习福尔摩斯侦探那样,一丝不苟,认真观察。仔细审题,不能老是马马虎虎的了。经过我的认真分析:每次的`试卷,不是我不会,就是我没认真的审题,没有仔细去理解意思,往往是那些小细节让我丢分。之所以,福尔摩斯能每一次完美的破案,就是因为他的仔细、认真的观察。考试也一样。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11
今年寒假我又将《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读了一遍,虽然这本书我已经看过很多遍了,但仍百读不厌,每次阅读都能有更加深刻的感悟和新发现。
福尔摩斯是一个小说中的人物,他生活的时代是19世纪的英国,距离现在已经200多年。鹰钩鼻、头戴猎帽、身材瘦削、肩披风衣、口衔烟斗已经成为了他的固定形象,他是正义、智慧和勇敢的化身,是帮助人们战胜邪恶、弘扬正义的偶像,永远留在了全世界亿万读者的心中。即使在今天,人们形容一个人聪明睿智时还会说他有着“福尔摩斯”的脑子。
这本《福尔摩斯探案集》出自英国著名作家柯南?道尔的笔下,主要描写了福尔摩斯与他的助手华生一起探案并抓获真凶的一系列故事。虽然在《最后一案》中作者让福尔摩斯与敌人同归于尽,但他敢于牺牲的大无畏精神仍使我的内心久久不能平静。在书中他说过一句话,那正是他伸张正义的见证:“如果可以将你确实的毁灭,为了公众的利益,我很乐意迎接死亡”。为了大家的利益宁愿铤而走险,为朋友挺身而出,坦然面对死亡,这种精神多么值得我们去学习!
在《四签名》一案中,一开始我还以为有4个凶手,直到最后一刻答案揭晓时才恍然大悟。福尔摩斯和华生就是这样抓住每一个细节,不放过每一个疑点,带领我们解开了一个又一个谜团,让平时不仔细、不爱观察的我深深敬佩。
当我合上这本书时,不禁赞叹它又让我度过了一个惊心动魄的寒假。我想,下一次我又会看见不一样的他了吧!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12
“除去不可能的,剩下的即使再不可能,那也是真相。”同学们,你们知道这句话出自何人之口吗?对了!这句话就出自大名鼎鼎的侦探福尔摩斯之口。
这下你知道我读的是什么书了吧!又猜对了,是《神探福尔摩斯》!
这本书讲述了大侦探福尔摩斯以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调查及一往无前的胆识,与狡猾、凶顽的罪犯做斗争,为社会伸张正义,捍卫了法律尊严的故事。作品情节曲折离奇、一波三折、扣人心弦,主人公福尔摩斯的形象深入人心。
福尔摩斯的外貌,乍见之下就足以使人难以忘怀:他六英尺高,身体非常削瘦,细长的鹰钩鼻子使他看起来格外机警、果断,下巴方正而突出,经常拿着烟斗和手杖,喜好破案和去剧院听歌,他头脑精密,眼光锐利,对毒物、解剖、医学有很深的造诣,语速快、音调高。平时,他非常悠闲地呆在贝克街221号的乙公寓里,抽着烟,一旦接到案子,便会立刻行动,一步步锁定目标,将整件事层层过滤,直到真相大白!很长时间以来,福尔摩斯已经成为了“无所不能”的代名词。
我特别喜欢看福尔摩斯探案的故事!我非常敬佩福尔摩斯的逻辑思维那么强,那么勇敢有毅力,我还敬佩他懂那么多深刻的道理。有时当我看到福尔摩斯的助手——华生一时反应不过来时,会被逗得哈哈大笑.;当我看到福尔摩斯又成功破了案时,又会高兴地跳起来;当我看到很恐怖的地方时,也会吓得浑身直哆嗦……
我第一次看到这本书就把它翻来翻去看了好几遍,我入了迷,把福尔摩斯当成了自己的偶像之一。生活中,我也从福尔摩斯身上学到了坚持、坚持、再坚持,和细心研究爱思考,细心做事的好品质。
现在,我正在为当一个“女福尔摩斯”的梦想而努力,告诉你一个秘密,我和福尔摩斯都是摩羯座的呢!我还听说摩羯座适宜当侦探呢!这给了我很大的鼓舞哟!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13
自从我看了柯南道尔写的《福尔摩斯探案选集》后,我就深深喜欢上了侦探,但是我对这本书最后的结局十分不满意:福尔摩斯和一个罪犯跳崖同归于尽了。我很不甘心这样的英雄就这样死了。一个朋友告诉我,实际上福尔摩斯的结局不是这样,那时柯南道尔又写了一本《福尔摩斯探案》,是《福尔摩斯探案选集》的续集。我一听,很高兴,几经周折终于看到了那本《福尔摩斯探案》。
我之所以喜欢福尔摩斯是因为他有几个优点:一是遇事十分冷静。这和他的助手华生的性格正好相反。二是善于观察。当然,这也是侦探必须具有的素质。三是有惊人的逻辑推理能力,能把每一个细节都联系起来。
我干什么都马马虎虎,就连简单的计算也会出错。而福尔摩斯却十分注重细节,并从细小的蜘丝马迹着手,按照严密的逻辑关系,经过仔细分析推理,找到真正的罪犯。
从今往后,我要向福尔摩斯学习,做一个认真不马虎的人。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14
的作者是阿。柯南道尔,生于1859年,死于1930年,是英国最负盛名的侦探小说家,被人们誉为“侦探小说之父”。他的代表作有问世到至今,已经有100多年的历史了。
这本书的故事情节极富传奇性,一波未平,一波又起,起伏跌宕,每一案件的高潮,都紧扣在读者的心弦——如:“劳瑞斯花园街的惨案”“樱沼别墅的惨案”“博斯科姆比溪谷秘案”等等,每一个案件都令人惊心触目。
让我记的最深的'就是“劳瑞斯花园街的惨案”这个案件非常难,因为在死者身上没有一点受伤的痕迹,于是福尔摩斯就细心寻找,突然他找到了一个戒指,他就想:这戒指是谁丢的,后来他使出妙技,终于在火车站找到了他,他就是元凶——侯波,看!福尔摩斯经过细心的观察,最终找到了凶手,多么令人高兴啊!
读了这本书后,我感到福尔摩斯是一个英雄,因为他智勇双全,具有非凡的智慧和才干,并且他以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使广大读者对他有所敬佩,所以我长大以后也要做一位对人类有贡献的人。
真不愧是世界文化名著之一!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15
暑假里,我读了一本名叫《福尔摩斯探案全集》的书。这本书写的十分精彩,才读了几行,我就爱不释手了。小说的主人公夏洛克﹒福尔摩斯是个沉着冷静、学识丰富的有名的大侦探。他住在英国伦敦贝克街221号的寓所里。他喜欢拉小提琴。而且,拳击、射击的水平高超。他在遇到匪夷所思的案件时,总是能够快速而又准确地解决它们,给人一种无所不能的超级英雄的感觉。
其中,最令我感到惊讶的是福尔摩斯过于常人的观察分析能力。在开场的第一幕中,华生医生和福尔摩斯握手,出人意料的,福尔摩斯一下就看出华生去过阿富汗。华生对此迷惑不解,因为他并没有在自我介绍中说过这些话。为此,福尔摩斯是这样解释的.:“这位先生具有医生的风度,也具有军人的气概,那他显然是个军医。他脸色黝黑,但手腕皮肤却是黑白分明,说明这并不是他原来的肤色,他应该是刚从热带回来。他面容憔悴,说明他历尽艰苦,并且手臂受过伤。一个英国的军医在热带受过伤,还能在什么地方呢?当然只能在阿富汗了。‘这个回答让华生目瞪口呆。
对照着福尔摩斯,我做得就欠缺多了。就拿刚才一直在讲的观察分析能力来说吧,我在做数学题是,经常会遇到许多看似令人摸不着头脑的题。实际上我们只需仔细观察一会儿,就能有所发现,实际上它们还是有规律可循的。为什么我们看不出来呢?因为我们没有冷静下来,仔细地观察与推敲。所以,我们应该好好地向福尔摩斯学习。
自从读完这本书,我学到了许多福尔摩斯身上许多难能可贵的品质。比如说敏锐的观察力,处理案件时的沉着冷静等等。这真是一本好书!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16
头戴魔术帽,一身黑服,手拿烟斗。鹰钩鼻,一双闪着锐利目光的眼睛!用家喻户晓来形容他也不过。没错,他就是大名鼎鼎的侦探歇洛克·福尔摩斯!
那一天,我那到了我想了很久的《福尔摩斯探案集》,看着那封面,不经被吸引过去。“福尔摩斯正伫立在一张桌子旁,分析着案情。后面是他的搭档华生医生,对面女子一脸的惊恐,旁边站着一个无比惊讶的男子”由于被吸引,便静下来,品读这本书了!
看完后,不经对里面的事情大为赞赏,更加敬佩福尔摩斯,更是被他的能力深深的折服!
《血字的研究》中,福尔摩斯的能力展现无疑。他根据地上的泥土就辨认出这人去过那里。还有他在书中的大情大意,疾恶如仇的形象。他那睿智的`打脑,为他增加了好多的书迷!看完这本书,脑海中不经回想起他的那句话“在不知道事情的原因前,不要轻易下结论。否则那样会影响你的判断!”
看完这本书,从中得到了不少启示。人要充分认识自己。福尔摩斯能列出自己的优点与缺点。但有些人却不可以,包括我在内。所以,一个人应该知道自己的位置,在任何时候都不要忘记自己“姓”什么,不要忘记自己的目标!
请大家记住福尔摩斯先生,他会鞭策你进步,给你力量!还有创造他的人“阿瑟·柯南道儿”!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17
这个暑假,我终于在那巨大的图书馆里找到了那本著名的小说《福尔摩斯探案》,虽然很遗憾,压根儿没找到全集,不过,就着大概也能塞满我的暑假生活了吧!
我并不爱看书,刚刚起看,发现福尔摩斯实在有些狂妄自大,我甚至怀疑,难道所有侦探都具备这个特性?大概他的推理案件实在是太精彩了吧!要不,怎能成为众多人爱不是手的畅销书呢?
这书的确好看,我仅花了一天便看完了《血字的研究》。写的很引人入胜,甚至连才读时认为写得过分细腻的第二部,也看得津津有味。但真当我准备改变对他的看法,对他充满敬意时,一句“歇洛克·福尔摩斯从壁炉台的角上拿下一瓶药水,再从一只整洁的山羊皮皮匣里取出皮下注射器来。他用白而有劲的长手指装好了精细的针头,卷起了他左臂的衬衫袖口。他沉思地对自己的肌肉发达、留有很多针孔痕迹的胳臂注视了一会儿,终于把针尖刺入肉中,推动小小的针心,然后躺在绒面的安乐椅里,满足地喘了一大口气。”让我的思维混乱起来,他难道生病了?不过像他这样的,生病的几率大概很小吧再看下面一段关于华生的表态,我晕了,莫非是吸毒!我怀着前面144页的对他的了解,努力祈求上天:这不是真的!不过实表明,他是精神病,真的是毒品!
看了《巴斯克维尔的猎犬》,就足以证明他的影响力了,居然可以对这种外国名过目不忘,这还是除尔摩斯以外的头一次。我认为它的内容是最有趣的了,难以想象,竟然会有根头牛一样大的猎犬,实在是奇异!而亨利爵士那死里逃生的情景,也扣人心弦,如身临其境,出神入化。
直到看完全书,我才明白,为什么在柯南道尔让歇洛克先生因强敌搏斗而同归于尽时,读者的反应为何会如此激烈了,甚至以死相逼要让歇洛克·福尔摩斯复活,还有人发疯似地寻找虚幻的贝克街!
于是,我不得不说柯南道尔的确是一位很有影响力的小说作家!而作者笔下的侦探,也是一位很影响力的侦探!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18
今天我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这里的第一章,福尔摩斯见到华生的第一眼就知道华生是从阿富汗战争中的军医,福尔摩斯很喜欢华生虽然福尔摩斯,和华生是初次见面,福尔摩斯就对华生有很大的兴趣,所以打算和华生一起租一个房子住,这样华生可以学会自己的知识,华生还能帮助自己办案,还可以从华生哪里学会一些,自己不知道的'知识,当然如果福尔摩斯自己的不需要的知识,福尔摩斯就不用学会,华生也能学会自己的知识,福尔摩斯觉得很公平,因为这样就可以互相学习,对自己或者对方都有好处,所以福尔摩斯是一个很聪明的人。
这就是我读《福尔摩斯探案集》的读后感。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19
远远离去了的夏之音乐,翱翔于秋日,寻着它的旧巢,蝉在秋天嘶叫,太阳披上了灿烂的裙裾。书桌旁的我却心止如水,和福尔摩斯一起书中对话。
我穿越书中,坐在了那张久违的木桌前,福尔摩斯正在与华生聊天,他手中拨弄着烟斗,桌上放着杂乱无章的.一摞资料,他们对我的到来很惊奇,我表述来意,便与这位大侦探攀谈起来。
我:福尔摩斯先生,您素以冷静理智,博学多闻著称,很多人都钦佩您,您能给我们分享一下您的心理素质来源于哪一方面?
福尔摩斯:我的冷静是在于我经常对自己说,慌乱在现实前是苍白又无力的,更会在危难之中让自己面临漰溃,不如沉下心来,冷静地面对眼前的一切,静能生慧,相信”柳暗花明又一村“才能让自己在面临危险出现转机,如同我在处理王冠宝石一案时,被一位伯爵跟踪还妄图暗杀我时能得以脱身,作为一个侦探就要缜密而理性。
我站了起来:那么,您真把破案当作自己的工作吗?哪怕每天生活在恐慌的阴影之中?
福尔摩斯笑了笑:这是我的爱好,子曰:”学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只要把一种职业当作爱好,也就会在这方面取得很大的成就,因为不急不躁,不会去一味应付,心就自然能沉浸进去,你们现代是不是有一个钢琴家叫朗朗,钢琴弹得动听悦耳,而也有人会被强迫去学某种乐器,结果强扭的瓜不甜。做不喜欢的事只会让自己迷失方向,挑选喜欢的爱好才能让自己进步。
我:嗯,就比如我,我喜欢吹笛子,就不会急躁于考级而能沉浸其中,练跆拳道时那些高级别的学姐学哥都练得好的都喜欢这个,而有些孩子却和大人讨价还价,或者在大人的呵斥下极不情愿地去学的都不好。尺有所短,寸有所长,一个人不能面面俱到,为人处事,与其费尽心机去改变自己的短处,不如把自己的特长发挥到极致。这样才能从平凡到卓越!
我谢别了两位先生,又回到了那个枝繁叶茂的下午,让整个人沐浴在书中的香气中。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20
今天放暑假啦,我终于把《福尔摩斯探案》读完啦,那里的一个个生动的探案故事仿佛还历历在目,我佩服福尔摩斯的英勇机智、博学多才。我现在就带大家进入到这一趟刺激的旅程吧!
案例一:《血字的研究》 在血字的研究里福尔摩斯与华生初识,接下来的故事就由华生站在他的角度上来告诉我们。 刚开始见到的福尔摩斯特别萎靡不振,因为他是一个喜欢刺激的人而且喜欢具有挑战性的案子,这时有一个案件发生了,这是令警方非常棘手的案子,特白厄斯 葛莱斯警官给福尔摩斯写了一封信,信的内容是这样的:
亲爱的福尔摩斯先生: 昨天夜里,在位于布瑞克斯顿路尽头的劳瑞斯顿花园街号发生了一件凶杀案,今晨两点钟左右,巡逻警察看到该处有灯光,因这里平常无人居住,故而怀疑出了什么事情。后来该巡警发现房门大开,前室空无一物,中有男尸一具,尸体衣衫整齐口袋里装有名片,上面写着有”伊瑙克 J。 锥伯,美国俄玄俄州克利夫兰城人“等字祥。案发现场既无打斗抢劫的迹象,亦未发现任何能证明死亡原因之证据。屋中虽有几处血迹,但死者身上并无伤痕。死者如何进入空屋我们百思不得其解,深感棘手。希望您在十二点之前惠临该处,我将在此恭迎,在接到回示之前,现场一切均将保持原状。如果不能在临,亦务必尽告详情,若不吝赐教,我将不胜感激。
当他接到这封信时特别兴奋,就如一批几天没吃饭的.狼见到猎物时的心情,我们立刻赶到案发现场,不一会儿,他就找到证据,抓住了犯人。我不明白是怎么回事,问他,于是他给我们讲了一个凄美的故事,讲了一个关于犯人和一个女人的故事。他讲的起初我不信,但是后来把这个故事告诉犯人,奇的是犯人居然一脸不相信的问:”你是怎么知道的?“我告诉他:”是福尔摩斯告诉我的。“”他真是一个了不起的大侦探!“这时换我惊讶了。我一定要把这件事记录下来,这将是我目前经历过最离奇的案件了。
这个故事读完,还有更多的故事,福尔摩斯一定给大家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如果想更深一层的了解福尔摩斯就去看书吧。说不定还有更多的发现!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21
提到侦探,许多人头脑中第一个想到的人就是大名鼎鼎的福尔摩斯了。其实福尔摩斯并不是真实存在的人,而是阿瑟·柯南·道尔创作的小说中虚构的人物。
福尔摩斯是我非常非常喜欢的一个书中人物。他以惊人的观察力和惊人的思路著称于世。
首先是观察力,福尔摩斯可以在一秒时间内推断出华生从阿富汗来,并且是个军医,并且受过伤。通过一根手杖推断出崔佛曾受到过威胁。通过足迹推断出在《暗红色研究》这本书中凶手的身高,年龄,健康程度和心情……
福尔摩斯的断案逻辑简直是神仙下世,让人赞不绝口,令我心潮澎湃。福尔摩斯善用的是推理法,这种方法可以听过一个线索大致了解凶手的基本信息甚至还能知道他的作案动机。
福尔摩斯啊!你是一个虚拟人物,却变成了无数人的偶像和敬仰的人,你桀骜不驯,聪明绝顶,观察力高强,思维冷静缜密,却又其懒无比,然而在有案子时兴奋和勤快的样子……我们永远记得。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22
《福尔摩斯选案》是一本讲述福尔摩斯所探过案子的过程和结果的书。100多年来,福尔摩斯的形象一直以来都是使广大读者钦佩甚至倾倒的英雄。他以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调查研究及一往无前的胆识,与狡猾的罪犯、凶顽的敌人做斗争,为社会伸张正义,捍卫了法律的尊严。
封面上鲜红的背景和黑色的身影让我不寒而粟。我的脑中立刻联想出血流满地和我被书中情节吓得疑神疑鬼的情景。而事实却不是这样。作者柯南道尔把福尔摩斯的破案细节描写得细致入微,把一个个故事都布上一层神秘的面纱。文章中体现出了作者对警察和记者故弄悬虚、夸大其实的讽刺和对明察秋毫、头脑机警的歇洛克?福尔摩斯的赞赏和敬佩。
福尔摩斯侦探故事对人的启发之大,就连爱因斯坦在写《物理学的进化》一书时,也忍不住用了它来做全书的开头。他从福尔摩斯的侦破过程,说到科学家寻找自然奥秘的一般方法。“福尔摩斯学”研究专家威廉·巴西古德说:“我们把他视为对我们消灭邪恶和纠正错误的渴望的一种完美表达。他是个超凡之人,给我们这个乏味的世界带来新奇的刺激,给我们偏颇的心灵带来冷静和理智的思考。他是我们失败者的成功榜样,是我们自我禁锢中的勇敢脱生者。”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23
我特别喜欢读书,所以看了不少,像《三国演义》、《水浒传》、《鲁宾孙漂流记》但我最喜欢探案类的,尤其是《福尔摩斯》。
《福尔摩斯》主要讲了著名侦探福尔摩斯和他的助手华生破获各种离奇案件,其过程让人出乎意料。在这本书中我们可以看到神秘、令人意想不到的事情,也被福尔摩斯不顾一切代价去救别人的精神所感动,也被他的机智、容易发现别人发现不了的线索和渊博的知识所吸引。例如在《血字的研究》中第一次看到华生就知道他是从战场上回来的医生,让华生很吃惊,从这儿我们可以看到福尔摩斯知识很渊博;而从现场的墙壁上用鲜血赫然写着"RACHE",同时,还发现了一枚滚落的戒指、两种不同的脚印、几处墙上的指痕,之后,经过福尔摩斯细致的调查和缜密的推理,终于找到了凶手,我们可以看到福尔摩斯很机智,还很心细。
看完《福尔摩斯》,我越来越喜欢福尔摩斯,也越来越想成为他那样的人,所以以后我要读更多的书,还要善于观察问题。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24
“福尔摩斯”——这个名字大家必须很熟悉吧,一把拐杖,一个烟斗,成了他的标志。那么多悬疑的案件只要他仔细观察和动脑思考总能水落石出。
这一天,我拿出《福尔摩斯探案集》津津有味的看了起来。无论他走到了哪,哪里就充满和平。在这本书里,疑惑重重:有“蓝宝石案”、“单身贵族案”、“工程师大拇指案”、“斑点带子案”……最让我感到震撼的是“斑点带子案”。
这个故事要从那一年的夏天说起:有一位女士匆忙跑到福尔摩斯的侦探所,说自己的姐姐在几天前死于非命,姐姐死前曾说过一声“斑点带子”就丧命了。她总觉得是自己的继父杀死了姐姐,也想害死她,她一害怕就跑过来了。福尔摩斯听了之后就对她说:“今晚我去你家观察一下再说吧。”到了晚上,福尔摩斯和华生一齐到了这位女士家里。福尔摩斯发现,她姐姐的房间里有一个管子,直插进上面继父的`屋子里,而在这根管子和旁边的柱子上系着一个铃铛。柱子下是床。福尔摩斯恍然大悟!原先是继父害死了姐姐。他透过管子把“斑点带子”送到铃铛上,“斑点带子”从铃铛爬到柱子上,又爬到了姐姐的床上把她咬死,而这个“斑点带子”是一条毒蛇。
案子最后水落石出了。我对福尔摩斯也越来越敬佩了,他的推理,他的细心观察,没有一样不让我佩服。我要像福尔摩斯学习,做一个细心的人、留心观察身边事物的人、多动脑筋的人。“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只要多动脑筋,再难的事也能办到的。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25
“福尔摩斯”这个名字大家可能早已耳熟能详了,我也一样。自从知道这个名字以后,便一直渴望能看一看这本书。暑假到了,我终于如愿以偿。遨游在《福尔摩斯》的海洋中,我完全陶醉了。
“福尔摩斯”是个乐于助人、博学多才、做事警惕、分析明确的人,他也是当时最棒的护法卫士。每一件案子他都用不同的手段、计谋,尽心尽力地去破,深得人民的喜爱。在小说中他曾破过135起案件,这是多大的数字呀!
比如说这个“斑点带子案”吧。福尔摩斯采用了女人的姐姐死时屋子的特征,还有“哨子声——是蛇发出的叫声”,以及斑点带子,总结出了夜晚继父放蛇到她的房间去毒死她这个结果,让这个狡猾的继父受到了惩罚,也让所有人心服口服。就是侦探也承认福尔摩斯比他们技高一筹。而福尔摩斯,并没有因此贪图享受,始终是个非官方侦探。可是,天有不测风云。在一次拼斗中,他与当代最危险的罪犯一同葬身于无底深渊中……
呀!多么感人!读着读着,我便不禁热泪盈眶。设想一下,其实,他完全可以不烦这些事的,他完全可以多活几年的。可是,他没有。他的一生都忠于人民,忠于科学。他为人民而死,他是值得的!他的生命真是“重于泰山啊”!虽然,世上没有福尔摩斯这个人,但是,他那种品质值得我们学习!
同学们,福尔摩斯之所以成为世世代代传诵的人,就是因为他一丝不苟的精神、乐于助人的胸怀和善于思考的大脑,我们一定要学习他这种高尚的品质呀!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26
今年暑假,我有幸读了英国阿·柯南道尔写的《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这本书。在这本书里,有很多离奇的案子,如:蓝宝石案、斑点带子案、血字的研究。
其实,我读完《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这本书,感觉作者语言写得很好,一个动作、一个眼神都描写得很细腻,福尔摩斯是一个不管多么离奇或扣人心弦的案子都能破了的“神人”,这个人真的`有吗?
虽然我认为福尔摩斯这个人不一定真的存在,但他在阿·柯南道尔的笔下写得有血有肉,好像这个人就在你眼前,就在你身边。他机智勇敢,遇到危险毫不畏缩,时刻保持冷静。
我很佩服福尔摩斯这个人。因为福尔摩斯在黄面人一案中,由于下结论较早而出了错误,但他是知错就改,我们就应该学习他这种能够知错就改的精神。
在我们的身边,如果能多几个象福尔摩斯这样的人,能多几个象福尔摩斯这样的侦探,能多几个象福尔摩斯这样认真观察、用自己所学知识细致地调查研究,那我们的社会上的坏人将会越来越少,我们的社会将会很和谐,我们的生活将会越来越幸福。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27
《福尔摩斯》的作者亚瑟·柯南·道尔是一位医生,所以本书也以华生博士为第一人称讲述了这些故事。在柯南·道尔的作品中,福尔摩斯是个多面手:才华横溢,观察力强,精通化学、解剖学,还有一点政治学。这一切都证明福尔摩斯是一个罕见的`人物。然而,没有人是完美的。福尔摩斯并不完美。他精通犯罪学。如果他嗅了嗅,看了一眼烟,他就能立刻认出它来,哪怕只是烟灰。这样一个博学的人,连地球周围的太阳都不知道!他的解释是,他不想让无用的东西挤占有用的知识;他吸毒,这让我觉得他是一个矛盾的人,因为福尔摩斯为了服务和维护正义而打击犯罪和解开谜团,但他也在吸毒犯罪。夏洛克真是个奇怪的人。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28
高高的个子,敏锐的思维,坚守的意志,再加上一双让犯人闻风丧胆的正义之眼。这就是闻名天下的神探——福尔摩斯。
一桩桩错综复杂的谜案,一次次惊心动魄的经历。每一次福尔摩斯都以超群的智慧和丰富的经验将案件侦破。其中,我最喜欢的是《血字研究》。这是作者柯南道尔于1887年第一部以福尔摩斯为主角的作品。
故事大意是这样的:福尔摩斯在地下室碰到了好朋友华生,他们决定在贝克街住下来。这时,警长打来电话,让福尔摩斯去侦察一件案子,福尔摩斯超乎想象地在乱七八糟的环境中找出了凶手。
我觉得福尔摩斯破案有一大秘诀:细心。每次他在破案的时候,非常善于观察,不放过身边每一个细节,哪怕是一滴水,一个小洞。如果我也能像他一样,每次在考试的时候细心些,认真地读题,然后再做出正确的回答,那我的分数不就能高起来了吗?每次考试我都会因为一些小细节而扣分,比如小数点没加、少一点、多了一个字母等等,这些错误都让我与高分无缘,以后我一定要努力改正。
福尔摩斯身上有很多值得我们学习的品格,希望大家有时间都去读一读,品一品。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29
暑期喜得一套侦探小说,信手翻翻阅,很快就被主人公歇洛克·福尔摩斯过人的胆量和智慧所吸引。
他没有动画中柯南的高科技用品,但他们都有缜密的思维和异常的耐心,一只手杖,一根烟斗,一身礼服。一身神秘的服装,也铸就了他神秘的行为和人格。他不畏艰难,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无论何种难题他都去接,敢于困难斗争,这让我就十分羞愧了。安逸的日子,养成了不良的行为习惯,让我一种畏难情绪。对于学习和生活的困难中的难题我很少尝试解决,不敢去解决,这让我的人生少了些许刺激和精彩,所以他让我有所感触,也有了许多愧意。
同样他做事的耐性,也让我羞愧,一个人的毅力很重要,也正是这个毅力,让他能发现常人特别容易忽略的细节,能让他一个人可以坐下来想问题想一下午,也正是他超常的毅力让我十分的敬佩。我也常问自己为何做事总不成功,缺乏毅力,又让我明白了这一点十分重要的人生哲理和生命中不可或缺的力量,也许我要为自己的鲁莽和草率付出惨痛的代价,但是他却正因为有了这一力量而破了一桩桩的奇案,缜密的思维是十分重要的。也许是四肢发达头脑简单,所以我做事总是任意妄为,不加思考。作为一个侦探,破解迷案的过程中推理是少不了的。他在破案中的推理环环相扣,精彩至极,让人惊叹。他对细节的观察更是令人敬佩。例如在《斑点带子》中。他根据女士左臂上的泥和手中一张回程票的半截推断出,她是在到达车站之前,乘坐轻便马车驶过非常长的一段路程。正如破解数学题时,很多都是从细节出发进而得到了结果。故而他的每个亮点,组成了一个完美的推理天才。
通读全文后更是被其所动,他是社会的一个折射点,表现出了人们对于这种人才的需求。也许只有在盛唐时人们才没有这种想法。虽然现在是治世,可是仍存在着尔虞我诈,繁荣的现代社会,快速的生命节奏,让人们变得更为浮躁,心不静何以破解案件。何以公平的判案。真相永远只有一个,推开层层云雾,总能看见云天。但如今有许多人为了名利,总是铤而走险,祸国殃民,虽然有法律的威慑,但是他们有着侥幸心理。正因为如今的刑侦人员没有福尔摩斯般的传奇,倘若人人都能学福尔摩斯,谁人还敢伸出贼手。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30
在学校听大家说《福尔摩斯探案集》很好看。于是,我便在放寒假时津津有味的看起了这本书。一开始我觉得很不好看,可看着看着,看到后来竟然连晚饭都忘吃了。因为这本书太有意思了,先说怎样破案,然后怎样分析,最后推理出一个结果抓住凶手。
慢慢地,我越来越喜欢书中的福尔摩斯了。因为他有着一个神奇的头脑和敏锐的眼睛,他那坚定的毅力,神奇的推理,惊人的想法……破解第一章“谋杀幕后的凶手”,福尔摩斯通过细致的'观察,线索分析,实际亲身试验,得出了一个最终结果,将凶手捕获进行了处置。
这本书看完后的第二天晚上,天色黑暗没有一丝微光,吓得我寒毛都立了起来,像有一个人在我后面,向我吹气。我还幻想出了一个人浑身是血躺在我的面前。我脸色苍白,神魂不定,心里像有十八个水桶,七上八下,想找一个地缝钻下去一样。我被四面墙围住了,出不去,突然有人叫我,吓得我一哆嗦,魂都飞了。原来是妈妈叫我,我还在家里啊!可真是把我吓坏了。
晚上睡觉时,我梦见自己在书中和福尔摩斯一起破案。途中福尔摩斯教我破案技巧,结果我也成为了一名小侦探。以后家里有什么东西找不到啦,我会根据蛛丝马迹来寻找它,几乎每一件东西我都会找到他它。家里的人都叫我是“小小侦探家”呢!我要谢谢福尔摩斯。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31
《福尔摩斯探案集》是20世纪最令人着迷的一本现代探案小说,由英国著名作家:阿瑟·柯南·道尔爵士编写。我在暑假里不知翻了多少次,这书实在令人百看不厌。里面最精彩的是主人公——福尔摩斯与坏蛋头领——莫里亚蒂作殊死搏斗时的场面(福尔摩斯部分口述):“当我看到莫里亚蒂教授恐怖的身影挡住去路的时候,我确定自己的侦探生涯到头了。从他阴沉的眼神里,我看出了歹意。所以我跟他交谈了几句,征得他的许可,写下了你之后收到的`便条,并且把便条、雪茄烟盒跟我的手杖留在一起,然后走上了那条路——莫里亚蒂一直紧跟着我。走到路的尽头也就到了峡谷,我站住了。”看,福尔摩斯临危不惧、丝毫不恐慌,令我十分佩服。
“我们在瀑布边跌跌撞撞的扭打在一起。不过,我懂点摔跤,这可不止一次的帮了我。”作者把一个完美、健壮、聪明的人物表现出来了,这就是作者在写作中表现的一个完美人物呀!不仅使人物变得更加鲜活生动,还给文章增色了不少,这本书不愧为是作者一生的精华呀!我把这本书介绍给大家,因为它实在无法用语言形容,大家还是自己看看吧!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32
从小我就特别喜欢看侦探小说和电视节目。在这个暑假我买了一本人人皆知的侦探小说——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很厚,我用了三天才把他读完。
本书冒险与回忆中红发会大概讲的是一个年轻人在一家离银行金库很近的商铺里干活,每个月只拿一半的工资,一天老板看见一张广告红发会要应聘写字员,老板就去应聘了,他每天在办公室里写字。后来福尔摩斯觉得这件事情不对劲,就去调查发现原来店里的员工是犯罪团伙中的一员,他们只是为了支开老板,在地下挖通往银行金库的地道。
这本书让我知道了在生活中要懂得仔细观察,要细心,所做的每一件事每一个计划都要认认真真,不可以有疏忽。还要认真检查。只有速度没有质量是不行的,做事要干脆利落还要做好。一旦有什么疏忽和漏洞可能后果就不堪设想。但是人是没有十全十美的,就算是一些世界级的伟人,也会有过错。但是也要对自己有信心,有信心才能做好每一件事,如果连对自己都没有信心。那做的每一件事怎能做好呢?在有信心的`同时也要勇敢,要有一颗虚心的心。多点听取别人的意见,才能有一个好结果。
这本书让我学到了很多,也让我明白了很多,这本书是一本好书值得每一个人去阅读,从一个个案子中可以看出一个个纯熟的逻辑思维。阅读这本书让我懂得思考。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33
这本书讲述了福尔摩斯破解了许多案件,人们很欣赏他的才能,他遇到危险时沉着冷静,临危不惧,遇到任何困难,都不会慌张。
读了这本书,我很敬佩福尔摩斯,我要学习他拥有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和细致的调查研究,才会更聪明。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34
说到福尔摩斯,大家都应该知道,他是一个很有名的大侦探。
今天,我就要来给大家讲讲五个橘核的案子。有一个叫约翰的小男孩和爸爸住在一起,他的伯父是一个军人,由于在战斗时受伤了,所以就回家开了个果园。因为他一个人在家太孤独了,所以约翰的爸爸让小约翰与人他的伯父同住。忽然有一天,正是黄昏时间,平时根本没有朋友的伯父收到了一封信,拆开信件,伯父很诧异,因为里面只有五个橘核,里面写着三个"K"字。小约翰一看,立即笑得前仰后合,心想:是谁敢和冷漠的伯父开这种玩笑。伯父却带着恐慌的神情说:"天哪!K······K······K罪孽难逃啊!"从这以后,伯父经常把时间消磨在自己的卧室里。
有时,还酒后胡言,直到有一天,伯父摔死了,小约翰认为是他杀,而身体上却发现不了任何暴为痕迹。伯父是跌入泥潭死的,而那泥潭只不过两米深而已。约翰只好和爸爸一起住。没过多久,爸爸也收到了与伯父一模一样的信,此时约翰流着冷汗非常害怕。没过多久,约翰的爸爸也死了。此时此刻,约翰马上向福尔摩斯求援。因为约翰也收到了一封与爸爸和伯父一样的信,约翰报完案后,匆忙回去了。第二天,约翰也死了。法管判定是自杀。福尔摩斯知道了这个事情之后,大惊失色,二话没说就出门了。到深夜十点,福尔摩斯才回房,狼吞虎咽地吃了许多东西,拿出了一个信封,写道:霍尔恩船长收。然后写了"T…T…T"三个字母,又把五个小橘核放了进去。真是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啊!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35
《福尔摩斯》的作者亚瑟·柯南·道尔是一位医生,所以本书也以华生博士为第一人称讲述了这些故事。在柯南·道尔的作品中,福尔摩斯是个多面手:才华横溢,观察力强,精通化学、解剖学,还有一点政治学。这一切都证明福尔摩斯是一个罕见的人物。然而,没有人是完美的。福尔摩斯并不完美。他精通犯罪学。如果他嗅了嗅,看了一眼烟,他就能立刻认出它来,哪怕只是烟灰。这样一个博学的人,连地球周围的太阳都不知道!他的解释是,他不想让无用的东西挤占有用的'知识;他吸毒,这让我觉得他是一个矛盾的人,因为福尔摩斯为了服务和维护正义而打击犯罪和解开谜团,但他也在吸毒犯罪。夏洛克真是个奇怪的人。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36
这个暑假,我读了许多书,有: 《大侦探福尔摩斯》、《财富号历险记》、《宇宙是什么》、《隐身人》等。
其中,我最喜欢《大侦探福尔摩斯》这一本书,这一本书给我留下了很深刻的印象,也让我明白了很多的道理。
读完了《大侦探福尔摩斯》这一本书,我觉得这一本书中的主人公福尔摩斯有做事认真、观察仔细、坚持不懈、思维敏捷、锲而不舍的优秀精神和品质。在这一本书中,主要讲的是一个非常非常离奇的`案件:十年前,玛丽的父亲突然失踪,留下了一张带有四个签名的地图;六年前,薛蛙的父亲溘然离世,身旁惊现“四个签名”的字条;现在,薛蛙的哥哥在密室遇害“四个签名”的字条重现眼前。十年间,“四个签名”总是阴魂不散。但是,福尔摩斯用他超长的观察能力和推理能力,解开了重重谜团,最后抓住了真凶。
看了这一本书我觉得书中的人物形象都非常有趣,他们的性格都不一样,各有各的特点,福尔摩斯稳重,华生谨慎,薛蛙善良,小兔子机智,杜比能干······其中,我最欣赏福尔摩斯,因为他有很多优点,在书中,他智勇双全、幽默风趣、做事认真、细心周到,值得我们学习。
从这一本书中,我不仅收获了乐趣和知识,还明白了非常多的道理。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37
最近我读了《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这本书是英国作业柯南.道尔创作的侦探小说,每一页字里行间都是百思不得其解的线索,可福尔摩斯总是能轻松地破解它们。书中讲述了福尔摩斯与犯罪分子斗智斗勇,侦破各种奇怪的案件,破案过程中十分细心。例如在“红发会”故事中,福尔摩斯细心观察到伙计的裤子膝盖有多么破旧,说明他们花了长时间去挖地道。他还发现城市与郊区银行和他们朋友的房紧挨着,进一步证实了挖地道的目的。因为他的细心,许多蛛丝马迹都逃不过他的鹰眼,所以警方遇到棘手的大案都要请他出马。
福尔摩斯细心观察的优点值得我学习,因为我比较粗心。比如平时观察事物不留心,写作文时经常无从下手。做数学题目也经常丢三落四,小错不断,几乎没有一次全部正确。
福尔摩斯不仅细心,而且知识渊博。在《血字的'研究》中,墙上写着“RACHE”,许多人以为是一个女孩的名字。只有福尔摩斯知道在德语中“RACHE”的意思是复仇。顺得这条线索,成功地破了案。可见要想获得成功,深厚的文化底蕴必不可少。
这本书使受益匪浅,让我懂得要细心观察、认真学习,做个有坚定毅力的人,就象福尔摩斯一样。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38
我给大家推荐一本书。它叫《福尔摩斯》,它是由英国作家“柯南道尔”写的一本小学生版侦探系列的小说。
这本书的主要人物有:“福尔摩斯、华生、小兔子、李大猩、孤格森、杰贝兹、威尔森、文生、火车劫匪首领、梅里华特、汤肯罗斯”这本小说里还有很多四字的词语让我记忆犹新。比如:风驰电掣、一跃而起、恍然大悟、措手不及、来势汹汹、纵身一跃、破口大骂。
这本书的案情是:神秘的红发会重金招募会员,当铺老板获选,以为天降横财,不料,红发会中途撤走,人间蒸发般不见踪影。于此同时,三个月前的火车大劫案浮出水面。结果我就不告诉大家了,嘿嘿!
我看的这本是第八册,整一套共八册,前面还有七册,我还没看过。同学们感兴趣的话,自己去找答案吧。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39
每年,妈妈都要给我买一批精神食粮——书。今年,妈妈照常给我买了一批书,可我却不再感到乏味,因为其中有我最喜欢的《福尔摩斯探案集》。
这本书的作者是英国的柯南·道尔,精心编选了七个丝丝入扣的故事。封面中,充满智慧的福尔摩斯借着月光在草地上奔跑着,让人感到无限的神秘……
这书中的七个故事分别是《带血的字迹》、《溪谷惨案》、《新娘失踪案》、《丢失的宝石》、《慷慨的雇主》、《神秘的红发会》以及《恐怖的带子》。每个故事都描绘出华生与福尔摩斯的勇敢、聪明的品质。其中,让我百看不厌的是《神秘的红发会》。福尔摩斯和华生等人在星期六晚上捉住了一个名叫约翰的犯罪团伙的头儿,更是体现出他们的智勇双全。
看完这本书后,我想起之前一个画画同学的“抓贼经历”。
这个同学叫胡依,她有一个弟弟,叫胡浩。胡依十二岁生日时,她的爸爸给她买了一盒巧克力,胡依可高兴啦,把它放在自己的抽屉里,就和同学狂欢去了。可是这一切被小胡浩发现了,他偷偷摸摸地拿出巧克力,大口大口地吃了起来。不过一会儿,这盒糖便成了胡浩的“胃中之物”。当胡依回来发现巧克力失踪时,第一个想到的就是胡浩,后来经过证实,发现“小偷”正是他,我实在是佩服胡依的判断力呀!
大侦探福尔摩斯栩栩如生地存活了百余年,依旧魅力不减。在《福尔摩斯探案集》中,他带领我们进入惊险的凶案现场,查找狡猾凶手的蛛丝马迹,逻辑缜密地剖析案情,巧妙地揭开一个个跌宕起伏的凶案真相,使我的生活更加丰富多彩!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40
每天睡觉前,我最喜欢读的书就是《福尔摩斯探案集》,那一个个离奇惊险的探案故事总是让我不愿意把书放下。虽然还有很多本没有读完,但是通过这段时间的阅读,我的感受是:福尔摩斯是个很聪明的人,他可以从一些看似没用的事物中得到一些信息,或是从一件小的事情中找出重要的'线索。
正是因为这样,有些别人根本都破不了的案子他都能破。他还留心观察周边的事物,不放过每一个细节,从而得到更多的信息,他这种做事极度认真的精神很值得我学习。
福尔摩斯遇到困难时很冷静,所以才能发现别人发现不了的新线索,因此我们做事情时也要像他那样冷静。读这些故事还能让我懂得很多知识,例如,过年时妈妈从花卉市场买了一种叫风信子的花,还把它放在了卧室里。
我突然想起来,福尔摩斯有一次就是因为发现风信子有毒,才破了一桩奇案。我立即提醒妈妈,风信子可能有毒,结果上网一查还真是,风信子不适合放在卧室,吓得妈妈赶快把花拿到了阳台,妈妈直夸我聪明,是个学以致用的好孩子。我
得意极了,以后我还会从书中学到更多的知识,所以,我要坚持的读书,掌握更多的知识,做一个像福尔摩斯一样的了不起的人。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41
自从我看完《福尔摩斯》后,福尔摩斯——这个有着鹰钩鼻、头戴猎帽、身材消瘦、肩披风衣、口衔烟斗的人就永远活在了我的心中。他遇事冷静,思维敏捷,还有他那敏锐的观察力和合理的推理分析是破案的关键。作者柯南道尔,在写文章的时候,有大量的心理活动、神态变化、对话、动作细节描写,使读者看得津津有味,不会感到枯燥无味。在心理活动方面,作者把自己的一切想法都全部写出来,不做一点保留,让人情不自禁地跟着作者一块儿推测判断;而神态变化的描写则引人入胜,那一个人的表情仿佛就在你眼前上演一样;动作细节非常细致,每一个人的每一个动作都被作者捕捉到了,没有一个遗漏。这让我知道,写一篇优秀的文章,是少不了细节描写的。在小说的任何一个案件中,几乎每一件案子的发生都是不可思议,在案件的发展中,又有许多变化,令人目不暇接。但是随着福尔摩斯的分析,这个故事就慢慢地清晰。所有的.事都在情理之中,却又在意料之外。每一条线索都来地自然,流畅,我根本无法找出丝毫破绽。于是我惊叹于福尔摩斯惊人的推理能力。
虽然福尔摩斯在英国已成了名侦探,但是他还是在不断地刻苦学习,一直研究侦探方面的科学和经验,他的这种不屈不挠的精神,值得我们少年学习。
夏洛克·福尔摩斯就是这么的有魅力,相信你看完《福尔摩斯》时也会被他深深地吸引住!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42
福尔摩斯是一个乡村绅士的后代,既懂得乡村的风格,又懂得如何在城市生活。福尔摩斯通过不断地学习、不断地钻研和不断地实践才使自己有了惊人的`侦探能力。所以,他所进行的各种侦探既合乎逻辑,又全情理。他对各种案件的解释和判断才会头头是道,才使一个悬而又悬的问题迎刃而解,才使一宗宗迷案拨云见日。
这本书不仅以里面的生动故事引人入胜,结构跌宕起伏,情节紧张曲折,扣人心弦,惊心动魄,使我爱不释手,还体现了一句意味深长的名言——“凡是勤奋的人,都有锲而不舍的精神。”他特意在大英美术博物馆附近租了一间小房子,利用资料和机会研究有关侦探方面的科学和经验,才能使他化解种种迷团案件,最终让罪恶大白于天下。
我想:福尔摩斯一生都在学习,一直研究侦探方面的科学和经验,他的这种不屈不挠的精神,使得我们广大青少年学习。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43
这本书可好看了,既恐怖又冒险,简直越看越上瘾,让我来讲一讲吧。
我超级爱看这样的书。尤其是这样的电视,我喜欢这里面的《工程师大拇指》中。里面有提到血迹,看到这里我简直是不敢再继续看,但我打算不看时,对接下来要发生的事儿产生了好奇。我用胆怯的心去看。越看越恐怖。感觉在看恐怖片儿似的,这篇课文主要讲有一个人,不知为何。工程师的大拇指会流血。但这是晚上睡觉时并没有醒。到第二天早晨才知道,原来是手指被割断了,可他并不知道是怎么弄的,所以有人就破了这个案,这是他亲人弄的,因为他的亲人对他产生了巨大仇恨,才准备公报私仇,这本书告诉我们,不应该向他的亲人一样,如果真遇上了啥特别重要的事儿,也不需要开始动手。有话就得好好讲。
我除了喜欢这个,还喜欢一篇文章。文章名叫做戴面纱的房客,一听这篇文章的书名,就会想到坏人戴着面纱。进入客房到晚上。去杀人。其实和这些想象的差不多,主要讲一个宾馆里面。来了一个戴着面纱的客人,当时就觉得奇怪,然后进客房后一直没出来,直到晚上他出来,但当时只有他一个人,他的目的是去杀人,因为这个宾馆里有以前时有仇恨的人。所以就单独也住进了房客。那天晚上带面纱的人把那个人杀了,而且还手脚都有刀的印记。最后又是福尔摩斯解决的问题。最后杀人了的人都上了法院……
最后我发现这本书主要起因都是杀人引起,末尾总是福尔摩斯解决问题,终于明白这本书为什么叫福尔摩斯了。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44
《福尔摩斯探案集》是“侦探小说之父”阿·柯南道尔的作品,从问世到今天历经100多年而不衰,它以跌宕起伏的情节、扣人心弦的悬念吸引着全世界的侦探小说爱好者。
书中的主人公:歇洛克·福尔摩斯先生是一名大侦探。他智勇双全,具有非凡的才干,他以丰富的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观察能力及一往无前的胆识,与狡猾的罪犯、邪恶凶残的敌人作斗争,为社会伸张正义,保护了人民的.生命和财产。而福尔摩斯也成为了人们心目中的神探,是罪犯们闻之色变的克星,成了当之无愧的护法悍将。
福尔摩斯侦破的案件千千万,但《劳瑞斯顿花园街的惨案》完全是凭借福尔摩斯的细致观察“一进院门,我便看到花园中的小路,有两道马车车轮的痕迹,所以昨晚一定进去一辆马车……有一只马蹄印比其他三只清楚很多,说明那只是新换的……”再通过合理的推断,最终找出了凶手的行踪。
福尔摩斯之所以在100年间一直深受广大读者的欢迎,是因为他那些永不放弃、相信真理、弘扬正气的优秀品质值得人们尊重和学习,这也正是《福尔摩斯探案集》能吸引无数中外读者的根本所在。
而我读了这本书也受益匪浅,认识到一切的罪恶终将得到惩罚,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学习也是一样,靠小聪明是不行的,必须做到真金不怕火炼。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45
这个暑假初,老师给我们布置了作业,要我们每人在这个暑假读十本书,然后写一篇读后感。前九本书都读完了,还差一本,读什么好呢?看着书架上摆放的一本本《名侦探柯南》,忽然想到作为侦探迷的我还有一本家喻户晓的侦探小说没有读,那就是由著名小说家阿瑟·柯南·道尔所写的《福尔摩斯》。
在《福尔摩斯》书中是由福尔摩斯的亲密好友——华生医生的视角来描写的福尔摩斯的传奇经历,福尔摩斯全名夏洛克·福尔摩斯(,是一名“咨询侦探”不但头脑冷静、观察力敏锐、推理能力极强;而且,他的剑术、拳术和小提琴演奏水平也相当高超。《福尔摩斯》一书可以算是侦探推理小说的经典之作,可以说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这样的影响力,从而也造就了文中许多话成为流传至今的经典。
“恐惧来自于想象”。其实事实确实如此,当我们晚上睡着后做噩梦的时候,当我们一个人处于黑暗之中,当我们夜里单身处于陌生的环境中。我们每个人都会感到恐惧,就算明知没有鬼,也会自己胡思乱想来吓唬自己,感觉危机四伏。有时仅仅看了恐怖片,明明知道电影里的鬼不会跑出来,也总觉得一转头,就会看到鬼。这一切的一切,其实都是想象在作怪。当我们能够控制我们所想的,也就不会再去恐惧了。
“你是在看,而不是在观察”其实观察也是看,但这里面就分仔不仔细了。仔细的'看,叫观察;不仔细的观察就叫看。程度不同,效果也不同。为什么福尔摩斯总是能看出些什么,而我们不会。那其实不仅仅是因为他会在看过后思考,更是因为他是在用心看,并且已经超越了看的程度。
“当你把绝不可能的因素都除出去以后,不管剩下的是什么――不管是多么难以相信的事――那就是实情”。这其实就是做侦探的法则,可能三个嫌疑人里有一个是你的朋友,一个是你的仇人,还有一个是曾有作案经历的人。你觉得这件事怎么也不可能是你朋友干的,但经过调查另外两个人都有不在场证明,有人证也有物证,不可能是罪犯。这时候不管你与你朋友感情再好,也只能默认这个事实。
其实福尔摩斯说过的经典语句还有很多很多,当中包含的深刻道理需要我们自己去体会。最后,再送给大家一句他的名言——“任何确实得到的事实都要强于不确定的猜测。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46
在《福尔摩斯侦探集》一书,我的心被福尔摩斯的勇气震撼了。他在最后以自己生命换来了恐怖组织的消停。在生死关头,他竟然毫不犹豫地选择了社会的安宁。
这使我不禁开始思考什么是勇气?
世人眼中的'勇气或许是不顾一切的挺身而出,但我认为不是。不顾一切地挺身而出,那叫鲁莽。
那勇气到底是什么呢?
勇气,是能在茫茫大海中有生存的意念;勇气,是面对刀山火海时信心穿起;勇气,是在面对困难时仍坚持不懈。勇气是冷静地面对困境,勇气是对自己有长足的信心,勇气是在任何环境中都不屈不挠!
细细品味,福尔摩斯不正是真正的勇士吗?他自信,哪怕再难的案子也绝不轻言放弃,就算置身于水深火热之中,也不慌乱,沉着、冷静。
勇气,不是一时冲上头脑的疯狂举动,而是经过深思熟虑后的紧定决心。
勇气,不是一时,它是永久存在于心间的一种责任、一种心态。
勇气,不是面对困难时的动摇,而是用不轻言放弃的信念。
鲁迅先生曾说过真正的勇士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生于xx世纪的我们,不需要面对鲜血,但是勇字确是从古至今仍值得拥有的优秀品质。
大瀑布下福尔摩斯落入深谷,这一刻他释放了,他直面死亡。他身先死,但是他的勇气却长存我们的心中。
真心祝愿每一个中国人都拥有这样的勇气!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47
经过几天的埋头苦读,我终于读完了《福尔摩斯探案选集》。故事中的人有血有肉,栩栩如生,特别是福尔摩斯。
故事的主人公福尔摩斯身高1·83米,异常瘦削;细长的鹰钩鼻上方有一对蓝色的眼睛;下颚方正而突出,显示他是一个十分有豛力的人;他的学识渊博,但对现代文学,哲学和政治,一无所知。
我觉得福尔摩斯最厉害之处就是观察能力强。单在现场观察就推算出谁是罪犯,例如在伦敦劳瑞斯顿花园街的惨案,凶手是一个中年男人,高6英尺多,抽印度雪茄烟。凶手是红脸,右手指甲很长,福尔摩斯用屋外粘土和屋内尘土来推断凶手的身高。
可是在1891年5月4日,福尔摩斯与莫利亚蒂进行搏斗,同归于尽了。而那时最危险的罪犯与最杰出的护法勇士,将永远葬身在无底深渊中。福尔摩斯为社会伸张正义,捍卫了法律的尊言,是我们心目中的'神探,是罪犯闻之胆寒的克星。他舍己为人的精神让我们敬佩,他不求名利的精神让我们佩服。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48
有句名言,“一本理想的书是开启智慧的钥匙。”是托尔斯泰写的。小时候,我不太喜欢读书。后来到了学校,开始慢慢看书。我的书柜里现在有很多书,《怪物大师》,《查理九世》,《福尔摩斯》。
我最喜欢看的是。因为是关于破案的,看完第一页,你就知道案件的内容了,你会想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你等不及要翻到第二页了。这本书讲了三个故事:一个是《血字的研究》,一个是《四签字》,一个是《巴斯克维尔的猎犬》。
我在《血字的研究》见过夏洛克福尔摩斯先生和沃森博士。福尔摩斯一见到华生,就知道他是阿富汗人,是军医,这让我很吃惊。原来福尔摩斯看华生就像看医生,但他有军人的气质,显然是军医。沃森黝黑的脸和受伤的手臂表明他去过阿富汗。
看了《血字的研究》,更佩服福尔摩斯了。在这个故事中,福尔摩斯在犯罪现场的泥浆中发现了一串相同的脚印。当他看到这些脚印时,他知道这个人大约20岁,他的.脸是红色的,他的右指甲太长了,他是一个马车夫,抽着印度雪茄。福尔摩斯利用这一信息找到了凶手。
从《血字的研究》和《四签字》,我知道福尔摩斯是个观察力敏锐的侦探。他经常能抓住别人不注意的小细节,找到破案的关键线索,使他一次又一次神奇地破案。
这只是《福尔摩斯》的第一章《血字的研究》,后面几章很精彩。有兴趣可以看看。看完你会被《福尔摩斯》迷住。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49
说实在话,我真的很喜欢看《名侦探柯南》,那里面的江户川柯南,也就是工藤新一,他就是个福尔摩斯迷,但是,在那之前,我也早就就认识了福尔摩斯,并且,也为他那高超的技术而深为着迷。
前几天,我从汇文读书馆那里借到了英国的阿·柯南道尔的《福尔摩斯探案集》,这好像已经是我第三遍看这本书了,但每次总都有些新的收获。在中篇里,我最感兴趣的就算是《归来记》的第一篇,也就是《空屋》。它非常的使我惊讶!没想到福尔摩斯在最后一案的时候,竟没有从那么深的峡谷里掉下去,而是躺在岩架上,竟然躲过了两次的大石头的袭击,真的是很了不起。我也很佩服福尔摩斯的模仿技术,他竟然化妆成一个买书的老头,非常的像,当他回到贝克街他和华生医生的住所时,又让华生医生吓了一大跳,这是他唯一的一次昏过去了。接下来,他们就进行了一次很好的探险,福尔摩斯用一个蜡像,给他披上自己的睡衣,当一次他自己,而这样,就把了一个伦敦最好的猎手套上了勾,而且,用的还是他自己的办法,真的是太奇妙了!
福尔摩斯这个人,具有非常丰富的科学知识,又有严密的逻辑推理,在加上细致的调查研究,总是能使人有一些意想不到的惊喜,就好像是奇景一般,比如说在《海军协定》一案中,竟然使那个蓝色的纸卷突然出现在了密封好了的罐头盒上,由此可见,福尔摩斯,真的很有才华,尽管他只是一个虚幻的人物。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50
有句名言,“一本理想的书是开启智慧的钥匙。”是托尔斯泰写的。小时候,我不太喜欢读书。后来到了学校,开始慢慢看书。我的书柜里现在有很多书,《怪物大师》,《查理九世》,《福尔摩斯》。
我最喜欢看的是。因为是关于破案的,看完第一页,你就知道案件的内容了,你会想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你等不及要翻到第二页了。这本书讲了三个故事:一个是《血字的研究》,一个是《四签字》,一个是《巴斯克维尔的猎犬》。
我在《血字的研究》见过夏洛克福尔摩斯先生和沃森博士。福尔摩斯一见到华生,就知道他是阿富汗人,是军医,这让我很吃惊。原来福尔摩斯看华生就像看医生,但他有军人的气质,显然是军医。沃森黝黑的脸和受伤的手臂表明他去过阿富汗。
看了《血字的研究》,更佩服福尔摩斯了。在这个故事中,福尔摩斯在犯罪现场的.泥浆中发现了一串相同的脚印。当他看到这些脚印时,他知道这个人大约20岁,他的脸是红色的,他的右指甲太长了,他是一个马车夫,抽着印度雪茄。福尔摩斯利用这一信息找到了凶手。
从《血字的研究》和《四签字》,我知道福尔摩斯是个观察力敏锐的侦探。他经常能抓住别人不注意的小细节,找到破案的关键线索,使他一次又一次神奇地破案。
这只是《福尔摩斯》的第一章《血字的研究》,后面几章很精彩。有兴趣可以看看。看完你会被《福尔摩斯》迷住。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51
最近我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觉得这本书非常好看。它由五部分共36个精彩的破案故事组成,这五部分分别是冒险史、回忆录、归来记、最后的致意和新探案,全书有434页呢,我已经读了一大半了。
这本探案小说主要讲述一位著名侦探福尔摩斯和他的朋友华生一起破案的故事。其中第三部分归来记中《诺伍德的建筑师》这篇我记忆最深,主要写奥德克假装被火烧死,并将责任稼祸给麦克法兰,麦克法兰找到福尔摩斯说自己没有杀死奥德克,请他查清真相,福尔摩斯冲破笼罩在案件上的层层迷雾,巧妙推理,最终还给了麦克法兰一个清白。
这个故事里对人物的面貌和神态描写的很好,我觉得字字精妙,比如:一个脸色苍白、头发散乱的年轻人发狂似的闯进屋来。可见这个人多么着急,不然怎会闯进屋来。还有:那张脸上满带着狡诈邪恶、凶狠顽固,还有两只多疑的、浅灰色的眼睛。他那双锐利的灰色眼睛正紧盯着我,他是个长得象雪貂似的怪人,眉毛全都是白色的,脸上还带着一种开心的表情。两句话描写的十分细致,更好地体现出了人物的心情、性格。
当然,这个故事的语言描写更好,值得我们学习。比如:福尔摩斯说:如果你能把自己摆在这个年轻人的位置上来看看的话,你会挑选在立遗嘱的夜晚去行凶吗?你不觉得把立遗嘱和行凶两件事联系得如此紧密是很愚蠢且危险的吗?还有,你会选择让别人看到你,比如通过这家佣人开门让你进来这一时机吗?还有最后一点,你会那么煞费苦心地毁尸灭迹吗?这段话用了一连串的反问句,体现出了他的推理能力非常强,能说出这么多理由。
读了这本书,我学到了许多写作的方法,还喜欢上了阅读。大家如果对福尔摩斯有兴趣,也找来这本书阅读吧!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52
在这个周末,我新买了一套《福尔摩斯》。当我满是欢喜利用阅读时间看这套书时,我却傻眼了,因为这套书加起来都有三本《莎士比亚》那么厚。唉,我还是从头开始吧。
故事比较初情节设定在华夫身上,他战时由于受伤而来到英国休养。但不久后,华夫与福尔摩斯先生合租了房子,并且发现了福尔摩斯有很多与常人不同的想法,比如制作一些奇异的药剂,写一些常人无法理解的文章,虽说常人无法理解,但读起来还是有理有据。而且还有很多匪夷所思的兴趣与爱好。
华夫耐不住好奇心,于是便询问福尔摩斯的职业,原来他是一名侦探。接着,福尔摩斯正好又接了一单新的生意,他发现华夫对此好像很有兴趣,于是在行动中带上了他。
这场案件非常棘手,是一个连环杀人案,但福尔摩斯还是通过他敏锐的'观察力,和聪明的大脑。还有华夫的帮助下破了案,这让他们两一举成名,成为比较出色的侦探团队。
看到这里,我不禁赞叹福尔摩斯的机智和勇气,这故事还告诉我,在生活中要有一双会观察的大眼睛,还要善于动脑筋,我们也能成为一个出色的人。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53
我最近迷上了《福尔摩斯》,妈妈给我买了一整套,我每天都看,里面的侦探故事深深地吸引了我。读了《福尔摩斯》以后,我从中体会到福尔摩斯的机智与聪明。比如在《夺命的结晶》这册中,福尔摩斯居然一次性解决了三个案子。“他”以一根法式长棍面发现了这个案子的特点,救出了苏格兰场的警探,工人被扣工钱,福尔摩斯靠一堆零碎的数字为工人讨回公道。还有一宗看似普通的食物中毒事件,竟成了致命的投毒案,背后更隐藏着不为人知的心酸,可福尔摩斯轻而易举地破了三宗奇案。
此外,《福尔摩斯》还让我学到了许多成语。比如:孔武有力、大动肝火、苟且偷生、咎由自取等许许多多有趣的成语。这套书还有很多科学知识和实验,让我的脑子变得更灵活。比如,玉米变爆米花、制作“无壳蛋”,等等,都是很有趣的小实验,我还按照书里介绍的方法制作了一个“无壳蛋”呢!书里还有很多小玩意,我按照书里的方法,剪出一个长达120厘米的“百变魔尺”,太好玩了!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54
从去年暑假第一次翻开《福尔摩斯探案集》,我就被大侦探福尔摩斯深深吸引了。
福尔摩斯,全名夏洛克·福尔摩斯,与他的助手退伍军医华生一起住在英国伦敦贝克街221号,是当时英国最负盛名的大侦探。
在《福尔摩斯探案集》中,我见识了神秘的《吸血鬼案》,神奇的《蓝宝石案》,曲折的`《巴斯克维尔庄园》,但我最喜欢的还是《王冠宝石案》,在《王冠宝石案》中,福尔摩斯和华生一起,开动脑筋,运用智慧,帮助伊丽莎白女王找回了离奇失踪的王冠上的黄宝石。
到底是什么让福尔摩斯每次都能成功解开各种扑朔迷离的案件呢?是因为他的聪明?是因为他的博学?还是因为有好帮手华生的帮助?我认为,除了以上原因,更重要的是福尔摩si非常善于观察,每次都能关注到别人注意不到的小细节,最终顺藤摸瓜,找到真凶。
我想,如果从现在起,我就开始像福尔摩斯那样关注细节,仔细观察,仔细思考,也许有一天,我也会变成一名了不起的大侦探呢!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55
柯南道尔笔下诞生了风靡世界百余年的福尔摩斯。没错,今天我想推荐的一本推理小说就是《福尔摩斯探案集》。
它是由乔楚编译的,包含了“血字研究”“四个签名”“巴斯克维尔的猎犬”和“恐怖谷”。这些离奇案件都是流传了百年的经典案例,福尔摩斯和他的`朋友华生,用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调查研究及一往无前的胆识,一次又一次地将那些惨案、奇案、怪案一一侦破。
从书中,我们可以看出福尔摩斯是一位非常热爱破案的大侦探,只要一天没案子,他就闲得慌。他说:“我的体质非常特别,工作的时候一点儿也不觉得累,如果闲着无事,反而会使我委顿不堪。”神探就是神探,想法与常人不同,他想要的并不是平平安安过完这一生,他希望时刻接受挑战。他与狡猾的罪犯,凶顽的敌人做斗争;为社会伸张正义,捍卫法律尊严;他的一生充满传奇色彩,坎坷而又惊险。
这本书对我最大的帮助是什么呢?就是那种推理的习惯,之前我见一是一,见二是二。自从看了《福尔摩斯探案集》,我体会到原来一些现象的背后是隐藏着一些事物的真相的。这些真相成功地引起了我的好奇心。怎么通过表面的东西去琢磨一些背后的东西?其实,这就是透过现象看本质。这对我做题也是极有帮助的。上个学期做数学试卷,我几乎一道附加题都不想做。一是觉得难,二是觉得分少。可当我看完并看透这本书后,我恍然大悟,这不就像破案一样吗?我们做题目就是给你一些条件,然后通过这些条件,去推理背后隐藏的部分,这需要我们耐心地去发现,并寻找最终的答案,所以我现在遇上难题,敢于接受挑战,经过多次尝试,我发现这些题其实并不难。这就是我读完这本书的最大收获。
在这本书里,从福尔摩斯身上,我学会了仔细观察,认真思考、不畏艰难、耐心研究,所以我迫不及待地想把这本书推荐给大家。我相信你们也一定会喜欢的。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56
夏洛克.福尔摩斯是我所崇拜的侦探形象,他虽然是一个虚拟人物却有着非比寻常的头脑:推断、观察力。他就是我的梦想。
第一篇文章《血字的研究》就让我刮目相看。这就让我见识了福尔摩斯的高超手段。这是在华生看来一个空室杀人案。里面处处充满着疑团让人摸不着头脑,但在福尔摩斯眼里这件案子十分的简单。他马上就找到了凶手的`名字并靠他那非凡的头脑推断出了他的作案手法,终于在他的家里抓住了凶手。当我读到《最后一案》时我又痛心不已,华生在山上收到了一封信,让他下山福尔摩斯明知这是一个圈套还让华生下山了。当华生明白了之后福尔摩斯只留下一封信而自己与莫里亚蒂教授同归于尽了这让华生接受不了,同样让我也接受不了啊。
这时故事并没有结束,这只是第一本。福尔摩斯“死而复生”了!原来福尔摩斯没死他为防范莫里亚蒂教授的手下而躲起来了。这一次他买了一个他的塑料像,摆在了房子里了一个小时转一次终于一条“鱼”上钩了他向假福尔摩斯开了枪,真正的福尔摩斯猛得扑向他,将他抓住了。有一个案件是福尔摩斯毕生难忘的那就是《马斯格雷先礼典》这居然牵扯到了查理一世的皇冠这宝藏是管家发现的不过他被自己的同犯关在了地下室,同犯将财宝扔进了河中便永久失踪了。
这位被授予爵士爵位的虚拟侦探是我想要成为的人他就是我的梦想,我的目标。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57
《福尔摩斯探案集》是被尊称为“世界侦探小说之父”的柯南.道尔写的。主要讲述了医生华生和福尔摩斯一起他探案的惊险故事。每一个人物活灵活现,每一个故事丰富多彩,令人完全沉浸在书的世界里了。
我也从书中的故事人物里懂得了许多精神品质,我还明白了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的道理,只要触犯了法律,终究会受到制裁的。例如在设伏擒贼里逃了那么多年的罪犯最终还是败在了福尔摩斯的机智勇敢,坚持不懈的精神之下,落入了法网。这也告诉了我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在学习道路上只要也像福尔摩斯那样就一定能成功,所以我一定要学习福尔摩斯,争取在学习道路上有长足的进步。 同时我也从福尔摩斯的.身上知道了一丝不苟的精神,因为如果他不一丝不苟的推理判断,怎么可能破那么多案件呢?我还从华生的身上懂得了遇事冷静,不要惊慌,这样才是解决问题的最佳方法。其中我也看出了福尔摩斯和华生之间的默契,如果他们之间没默契,他们就一定办不了案。从中,我就知道了团结力量大 。在整本书中我还很羡慕福尔摩斯的聪明才智,我也励志要多看书,做一个小“福尔摩斯”。
这本书使我懂得了许多道理,怎么样?你们想不想从这本书中知道更多的道理,更多的精彩故事呢?那就赶快看一看这本书吧。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58
放寒假啦!妈妈又给我准备了很多精神食粮---书。有《淘气包埃米尔》、《儿童文学金奖选集》……这么多书里面,有一套我很喜欢的书《福尔摩斯探案集》,今天我就给大家介绍一下这本书吧。
福尔摩斯是英国小说家阿瑟·柯南·道尔笔下的一位神侦探,他头脑冷静,观察力敏锐,推理能力极强。在这套书里,有几十个经典的侦探故事,其中《四签名》中,讲述了英国贵妇人梅丽·摩斯坦在父失踪后,每年都会收到一个匿名包裹,原来其中牵涉到一个密谋。福尔摩斯决意要找出这个密谋的真相。直到最后,福尔摩斯凭着一张签名残片,就破了整个案子,福尔摩斯的观察能力真令人佩服啊!在破案过程中,福尔摩斯虽然遇到了很多困难,但是他没有放弃,利用自己的聪明才智抓到了狡猾的犯人。
看完这套书后,一位叼着烟斗,带着礼帽,穿着长风衣的'神探形象地出现在我的脑海里,他是那么勇敢,又是那么仔细,他富有想象力推理更是让我崇拜不已!
我对照了一下自己的平时的学习态度,数学上,我总把单位写错,数字写错,算错。在语文上,我做阅读题时会思考不仔细,有时还会写错别字。我觉得应该学习福尔摩斯,在学习上更加细心,仔细些,对不会做的题目,应该开阔思路,换种思考方式,或许就能柳暗花明又一村呢!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59
每个人的灵魂深处都是孤单寂寞的,轻拨着伤感的琴音,听寂寞在耳边浅唱,流年辗转,人醉、杯醉,几多落寞,尘世终虚化,我们因为知己,而让岁月风光无限。
知己,让我们在黑暗中找寻到了光明,让我们饥渴的身躯得到了雨水的滋润,让我们空虚的心灵得到抚慰,让我们疲惫的身心能够找到一个停泊的港湾。
可遇不可求的知己。福尔摩斯是小说中的天才,是一个神探,几乎有着各个领域的学识,超乎常人的逻辑思维和卓越的演绎推理,这一切的一切铸就了他的'成功,也造成了他的孤单。因为优秀导致了他的骄傲,目空一切,生活中没有什么事能够被他放在心上的。为了排遣孤单,他选择用吸毒来解脱精神的束缚;因为孤单,他染上了生活中的许多陋习……可是又有谁能够体会到他的苦衷?千金易寻,知己难求。寂寞路漫漫,天下之大,福尔摩斯的知己真的就不能找到吗?
因为知己。福尔摩斯终于在寂寞的岁月里遇到了他——华生。为了知己,纵负天下又如何?他是你的知己,工作的助手,心灵栖居的港湾,也是可以倾听你心声的人。但是你却是那么的“可恶”,尽管那是你的习惯,但是你不应该把一切矛头对向他。你看不起他,还总是讥讽他、挖苦他,尽管那是常人所不能忍受的,但是华生却包容了你。你的伤害也许不是有意。要知道“杨意不逢,抚凌云而自惜;钟期既遇,奏流水以何惭”,俞伯牙高山流水觅知音,知音逝去,摔琴以谢知音;而你也因为华生而戒掉了毒瘾,一步步努力改掉自己的陋习。来往此生,只为寻一知己,但是你又能为你的知己做些什么呢?因为知己,我们可以不顾一切,即使倾尽所有也在所不惜。
因为知己,我们改变了许多,漫漫人生,不为知己还能为谁?你又能拥有几个知己呢?生活因你而风光无限,谁可曾读懂过你,谁又曾体谅过你,还有谁能够给你停泊的港湾?
因为知己,我们可以说:“在孤单的漫长人生中,只因为有你,我才有了人生的幸福。”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60
远远离去了的夏之音乐,翱翔于秋日,寻着它的旧巢,蝉在秋天嘶叫,太阳披上了灿烂的裙裾。书桌旁的我却心止如水,和福尔摩斯一齐书中对话。
我穿越书中,坐在了那张久违的木桌前,福尔摩斯正在与华生聊天,他手中拨弄着烟斗,桌上放着杂乱无章的一摞资料,他们对我的到来很惊奇,我表述来意,便与这位大侦探攀谈起来。
我:福尔摩斯先生,您素以冷静理智,博学多闻著称,很多人都钦佩您,您能给我们分享一下您的心理素质来源于哪一方面?
福尔摩斯:我的冷静是在于我经常对自我说,慌乱在现实前是苍白又无力的.,更会在危难之中让自我面临漰溃,不如沉下心来,冷静地应对眼前的一切,静能生慧,相信”柳暗花明又一村“才能让自我在面临危险出现转机,如同我在处理王冠宝石一案时,被一位伯爵跟踪还妄图暗杀我时能得以脱身,作为一个侦探就要缜密而理性。
我站了起来:那么,您真把破案当作自我的工作吗?哪怕每一天生活在恐慌的阴影之中?
福尔摩斯笑了笑:这是我的爱好,子曰:”学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只要把一种职业当作爱好,也就会在这方面取得很大的成就,因为不急不躁,不会去一味应付,心就自然能沉浸进去,你们现代是不是有一个钢琴家叫朗朗,钢琴弹得动听悦耳,而也有人会被强迫去学某种乐器,结果强扭的瓜不甜。做不喜欢的事只会让自我迷失方向,挑选喜欢的爱好才能让自我提高。
我:嗯,就比如我,我喜欢吹笛子,就不会急躁于考级而能沉浸其中,练跆拳道时那些高级别的学姐学哥都练得好的都喜欢这个,而有些孩子却和大人讨价还价,或者在大人的呵斥下极不情愿地去学的都不好。尺有所短,寸有所长,一个人不能面面俱到,为人处事,与其费尽心机去改变自我的短处,不如把自我的特长发挥到极致。这样才能从平凡到卓越!
我谢别了两位先生,又回到了那个枝繁叶茂的午时,让整个人沐浴在书中的香气中。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61
这本书可好看了,既恐怖又冒险,简直越看越上瘾,让我来讲一讲吧。
我超级爱看这样的书。尤其是这样的电视,我喜欢这里面的《工程师大拇指》中。里面有提到血迹,看到这里我简直是不敢再继续看,但我打算不看时,对接下来要发生的事儿产生了好奇。我用胆怯的心去看。越看越恐怖。感觉在看恐怖片儿似的,这篇课文主要讲有一个人,不知为何。工程师的大拇指会流血。但这是晚上睡觉时并没有醒。到第二天早晨才知道,原来是手指被割断了,可他并不知道是怎么弄的,所以有人就破了这个案,这是他亲人弄的,因为他的亲人对他产生了巨大仇恨,才准备公报私仇,这本书告诉我们,不应该向他的`亲人一样,如果真遇上了啥特别重要的事儿,也不需要开始动手。有话就得好好讲。
我除了喜欢这个,还喜欢一篇文章。文章名叫做戴面纱的房客,一听这篇文章的书名,就会想到坏人戴着面纱。进入客房到晚上。去杀人。其实和这些想象的差不多,主要讲一个宾馆里面。来了一个戴着面纱的客人,当时就觉得奇怪,然后进客房后一直没出来,直到晚上他出来,但当时只有他一个人,他的目的是去杀人,因为这个宾馆里有以前时有仇恨的人。所以就单独也住进了房客。那天晚上带面纱的人把那个人杀了,而且还手脚都有刀的印记。最后又是福尔摩斯解决的问题。最后杀人了的人都上了法院……
最后我发现这本书主要起因都是杀人引起,末尾总是福尔摩斯解决问题,终于明白这本书为什么叫福尔摩斯了。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62
《福尔摩斯探案集》是开辟侦探小说"黄金时代"的不朽经典,以惊险的场景、跌宕起伏的情节和扣人心弦的悬念吸引我,让我百读不厌。
书中的他身材高瘦,目光锐利,细长的鹰钩鼻,显得他的脸格外机警、果断,没错,他就是福尔摩斯。他追求正义,惩恶扬善,不管遇到什么难题,他都锲而不舍,总能使罪犯落入法网。
他之所以能顺利破案,是因为对每个细小环节都不放过,足迹的深浅,烟灰的特征,灰尘的.分布……而这些看似微不足道的细节,往往是事情的关键。在"血色的研究"一案中,福尔摩斯通过现场的足迹、车轮印和一枚金戒指等细节,推断出凶手与受害者是仇敌关系,案发前二人一起乘坐四轮车来的,凶手想用金戒指使受害者回忆起某个已死或不在场的女人,福尔摩斯通过这些线索,最终锁定凶手。
福尔摩斯不但关注细节,还能将得到的各门各类的信息迅速应用到推理分析中,他掌握着正确有效的思考方式,这能使复杂的事情变得简单明了,也能从看似简单的案件中找出线索,连接在一起,顺藤摸瓜,从而揭开真相。如福尔摩斯初见华生时,就判断华生是从阿富汗来的,因为福尔摩斯发现华生具有医务工作者的风度,但却是一副军人气概,推理出他是个军医。刚从热带回来,因为皮肤黝黑。但他面容憔悴,证明华生大病初愈而且历尽了艰苦。继而又发现华生手臂受过伤,还有些不便,就想:一个英国军医在热带地方历尽艰辛,而且手臂受过伤,只有在阿富汗了。经福尔摩斯这么一解释,看起来不可思议的事,推理起来似乎很简单了。
这本书我读了一遍又一遍,每次读完,我都不禁被福尔摩斯冷静的头脑、缜密的思维和强大的推理能力而折服,它让我明白做事要有正确的方法,才能事半功倍,还让我知道细节是多么重要,只有在生活中学会观察,在小细节中发现大问题,才能在成功的路上稳操胜券。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63
虽早已听说福尔摩斯的传奇事迹,但一直无缘一睹,这不,在寒假前几天,我向同学借来了两本《福尔摩斯探案集》准备在寒假中大饱眼福。当看完书后,我就已被故事情节的扑朔迷离牵着走,心也已被福尔摩斯的胆量与智慧深深吸引。虽是虚构人物,但他已成为我不可磨灭的偶像!福尔摩斯,一位传奇般的人,他就是智慧与正义的化身。他虽然没有动画中柯南用的高科技产品,但他们都拥有缜密的心思和机智的大脑。
一根手杖,一只烟斗,一身礼服,平凡的装束也掩盖不了不平凡的他。神秘的外表,让他千变万化的伪装,用他那“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精神,冲进贼穴探查敌情,把自己的生死置之度外,只为真相水落石出。如此大无畏的精神,怎能不让我敬佩?认真,细心,观察敏锐,让朋友华生时不时对他赞叹。福尔摩斯说过:“窥一斑而视全豹,逻辑学家不用出门就能从一滴水推测出大西洋或尼尔加拉大瀑布还存在,能从人的表情脸部的每次肌肉抽动推测出那人心里想什么。”他的理论,他的思维逻辑,他的认真仔细,哪一项不让人拜服得五体投地?在《斑点带子案》中,他从那位女士手臂上的泥点和手里的半截回程票就推理出女士在到达车站前曾乘马车驶过一段泥路。不管微不足道的细节在他的眼里都能成为解开案子的关键,在普通人看的再平常不过的事物,比如家畜鸣叫,拖鞋家具的摆放等等,在福尔摩斯的眼里,那透露着各种各样的疑点和秘密。如此缜密细心的品质,怎能不让我敬佩?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64
福尔摩斯是一位著名的侦探,他总能轻而易举地侦破各种案件。这不,我这几天也迷上了《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了。他的侦探技巧真让人佩服!
他破案时用的是一种反推理的逻辑,就像书里写的:“这位先生一副大夫的模样,不过又有些军官的气质,因为他很明显是军医。他刚刚从热带地区回来,因为他皮肤黑黑的;不过他手腕处的皮肤黑白分明,这证明他那黑黑的皮肤并不是他本来的肤色。他面容憔悴,证明他历尽了苦难,经历过伤痛的磨难。他的胳膊负过伤,如今看起来有点僵硬不便。一位英国军医可能会在什么热带地方历尽苦难而且臂部负过伤呢?当然只有在阿富汗了。”这就是反推理。看起来非常简单,但是实践做起来非常困难。我曾经使用过,但是总在中间中止了。因为反推理需要有观察力、判断力、和渊博的学识。
福尔摩斯具有的观察力、判断力、和渊博的学识都很值得我学习,我的作文写不好原因就是观察力不强和没有丰富的好词、句、段,而这本书有让我学习的对象,还有丰富的好词、句、段。福尔摩斯遇事冷静,而我一遇到难事就心神不定,烦躁不安……
我对福尔摩斯非常佩服,也喜欢侦探这门工作了,所以,我要向福尔摩斯学习!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65
今天我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二,感触颇深。
在巴维尔的猎犬此案中充分体现出福尔摩斯的观察和推理能力,他的推理真是让人心服口服,并且我在这本书中也记住了一些福尔摩斯的名言:一个善于推理的人得出的结论,常常使他身边的人赞叹不已,这是因为那些人总是忽略事情的细节,而这些往往又是推理的关键所在,等等。
从这本书中让我深刻的体会到无论做什么都要细心,尤其是我们学生,在平时的学习中一定要向福尔摩斯学习,养成认真细心的好习惯。
福尔摩斯相当聪明,破了一个又一个复杂的案子,他一握别人的手就知道他来自哪个国家,而且他还会拉小提琴。他说:“一个人只要非常仔细地观察他所碰到的事物,就肯定会有非常大的收获。”他说得太有道理了,我要向他学习,仔细地分析每一件事情,寻找真正的“答案”。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66
自从我看完《福尔摩斯》后,福尔摩斯——这个有着鹰钩鼻、头戴猎帽、身材消瘦、肩披风衣、口衔烟斗的人就永远活在了我的心中。他遇事冷静,思维敏捷,还有他那敏锐的观察力和合理的推理分析是破案的关键。作者柯南道尔,在写文章的时候,有大量的心理活动、神态变化、对话、动作细节描写,使读者看得津津有味,不会感到枯燥无味。在心理活动方面,作者把自己的一切想法都全部写出来,不做一点保留,让人情不自禁地跟着作者一块儿推测判断;而神态变化的描写则引人入胜,那一个人的表情仿佛就在你眼前上演一样;动作细节非常细致,每一个人的每一个动作都被作者捕捉到了,没有一个遗漏。这让我知道,写一篇优秀的文章,是少不了细节描写的。在小说的任何一个案件中,几乎每一件案子的发生都是不可思议,在案件的发展中,又有许多变化,令人目不暇接。但是随着福尔摩斯的分析,这个故事就慢慢地清晰。所有的事都在情理之中,却又在意料之外。每一条线索都来地自然,流畅,我根本无法找出丝毫破绽。于是我惊叹于福尔摩斯惊人的推理能力。
虽然福尔摩斯在英国已成了名侦探,但是他还是在不断地刻苦学习,一直研究侦探方面的科学和经验,他的这种不屈不挠的精神,值得我们少年学习。
夏洛克·福尔摩斯就是这么的有魅力,相信你看完《福尔摩斯》时也会被他深深地吸引住!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67
寒假里,我看了一本。里面的故事提醒我在生活中要处处细心观察每一点,面对事情不能过于粗心。其中有几个故事更能体现福尔摩斯的细心。如身份案,红发会。
身份案讲述的是,一个年轻的故娘被她自私的继父给欺骗了。故事是这样的;这位姑娘到了福尔摩斯处请求他寻找她丈夫的下落,福尔摩斯通过姑娘给他留下的几封信件和仅有的几项线索,解开了案件的真像,那位小姐的丈夫其实就是他的继父,他为了不让他的女儿嫁给别的男人而使出的卑鄙手段。其实归根结底他只是为了他女儿的钱。而红发会讲述的也是关于钱的案件。一位继承皇室血统的年轻男子作案多次,最后一次被福尔摩斯的敏锐观察,以及各种线索将他抓捕归案。故事是这样的`,一位年轻人以红发会发出的通知来骗取他的老板每天离开自己的店面四个小时,而这个年轻人利用这几个小时进行挖掘地道,最后用了八周的时间将地道竣工,在他一切密谋都以为成功的时候,是福尔摩斯的睿智和细心的观察破获了银行家琼斯即将被盗走的法国金币,避免了一场很大的损失,,那位银行家对福尔摩斯感恩戴德,而警探也被福尔摩斯的推理深深的折服。福尔摩斯说,别人对案件是看,而他却是在观察,我深深的被这句话所打动。这说明我们很多时候都只是看事情的表面,被表面现象所蒙蔽。这就需要我们无论遇到任何事情,都应该用心去观察,认真的去推敲与琢磨。
我认为,我们应该学习福尔摩斯对案件的认真执着,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所以只要我们用心去努力学习,就一定会取得好的成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