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养改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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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4计划

请欣赏营养改善计划(精选6篇),由笔构网整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营养改善计划 篇1

我校非常重视学生营养餐管理工作。我校结合上级精神,细心组织,认真工作,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建立工作机构

我校始终把营养餐工作放在学校重点工作来抓,学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相关后勤负责人及班主任等人员为组员的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营养餐管理工作由专人负责,保证做好学生营养餐管理工作,确保学生按时、按量供给学生。

二、健全管理制度、落实工作责任制

我校的营养餐管理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我校制定了《食品验收入库制度》《食品储存保管制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学生实名制信息管理制度》和《学校健康教育制度》。同时制定管理人员岗位职责,营养餐管理员经过知识培训合格再上岗。做好宣传教育工作,使学生和家长们知道这一惠民工程的重要意义。班主任利用班会课、学校利用晨会时间对学生进行食品安全健康教育,使学生吃到健康、卫生、放心的食品。一年来,在校学生无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三、认真组织,做好营养餐供餐工作

本学期我校共享受营养餐的学生共计307人,学校明确专人管理学生营养餐的日常工作,负责食品的接收、发放,造册登记。学校设置专用的营养餐储藏室,学校配合上级配送食品公司配送食品数量、质量进行检验签名验收工作,每周出入库管理,每月将数据上报有关部门,做到日清月结,营养餐台帐账目清楚、齐全。每天按时按量发放营养餐到各班级。每周发放的数量进行公示。

回顾前期的学生营养餐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是也还存在不足,虽说我校规模不大,学生不多,但依然给班主任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麻烦。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要不断总结经验和教训,力争做得更好。下学期将更加细致地做好食品的接收、发放、造册登记等工作,更及时、准确地把营养餐发放到学生手中,争取把工作做得更好。

营养改善计划 篇2

一、管理机制方面

1、我校成立了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领导小组,由闫世玉校长任组长,牛安泰副校长任副组长,各班主、食堂管理员为成员,指定王巨成、张财英两位教师具体负责此项工作。制定了《榆中七中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责任制度》,层层落实管理责任。成立了由校长、家长、学生、政教老师为成员的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监督小组,制定了《榆中七中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公示制度》,对学生营养餐从采购到发放全流程进行监督检查;定期公示营养食谱,食品数量和价格, 配餐标准、经营账目等信息,并向家长、社会公布了举报电话,自觉接受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2、学校严格依照《甘肃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结合我校实际制定了《榆中七中学生食品安全等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大力宣传,认真学习做好演练工作,让全校师生熟悉食品安全事故的处理程序办法。

3、我校坚决按照《甘肃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各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制定了《榆中七中学生营养改善工作经费管理制度》,合理使用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做到了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专人管理,专款专用,公开透明。

二、规范操作方面

1、规范学生营养餐供应程序,制定出了《榆中七中营养餐供应流程图》;严格按照供应→验收→储存→加工→分发→学生食用→垃圾回收的程序进行。

2、严格按照教育局下发营养餐食谱供餐,不随意调整供餐食品种类、数量,给学生提供保质保量的'食品。

3、食品采购符合要求。按时签收配送食品,购货凭证齐全。学校安排专人负责食品验收工作,建立了详实的食品入库,台账,有详实记录,注明了名称,数量价格,金额等事项。认真细致,规范地填写《购货凭证》《进货台账》《出库清单》《发放登记表》等,各个流程运行顺畅,记载细致,有据可查。

4、重视食品贮存,分发规范,留样齐全。食品贮存干净卫生,有专用库房,做到分类,隔墙,离地存放,定期检查,及时处理过期、变质食品。按照规定让

班主任领取食品,组织就餐,回收垃圾,并做好签名登记。有留样设施,有留样记录,详细记录留样食品名称,数量,时间,留样人员,审核人员有签名。

三、存在的问题

1、学校营养改善计划管理工作还需要进一步加强,责任落实不够。

2、宣传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大。

3、由于学校部分校舍拆除,储藏室面积过小。

4、由于学校经费紧张,食品运输,从业人员工资无法解决。

营养改善计划 篇3

为改善我校学生膳食营养,增强身体素质,促进少年儿童健康成长,根据鲁山县教育体育局文件的“通知”精神,为确保“学生营养餐改善计划”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通过定点招标采购,按时配送发放,改善农村和小学学生营养缺乏现状,调整饮食结构,增加营养含量,提高农村学生饮食质量,发挥学校强体与育人的双重功能,促进少年儿童健康成长。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政府统筹、部门合作、教育牵头、学校执行的原则。

2、坚持先行试点、分步实施、创造条件、全面推开的原则。

3、坚持统一部署、规范管理、严格把关、确保质量的原则。

4、坚持安全、营养、价廉、便捷的原则。

5、坚持广泛宣传,学生、家长自愿的原则。

三、实施范围和方式

在校的所有《两免一补》学生供应三元学生牛奶、鸡蛋、双汇王中王优级火腿肠的营养食品,由学校科学搭配食谱,每天以实物形式直接配发给学生食用。

四、补助标准

“营养餐改善计划”配发标准目前按每生每天3元,全年在校时间按200天计算,合计每生每年600元。

五、具体操作办法

1、做好宣传,使这项惠民工程家喻户晓。与学生家长签订自愿享受营养餐协议书,确保资金到位。

2、资金管理和使用:按照补助标准和人数每期每月与供应商进行实际结算,在坚持学生和家长自愿的原则下发放,建好专账,并且与学生家长签定学生自愿享受“营养餐”协议书。各校要记录好平时学生食用“营养餐”情况。

3、确定供应方案:“营养餐”食品(学生饮用奶、面包)由教育局牵头,采购中心、监察、特价、食品监督、卫生等单位直接参与,确定品牌、价格和数量。供应商应按合同将“营养餐”食品及时配送到学校。学生饮用奶和火腿肠每周至少配送1次,学生食用鸡蛋当天送,送到的食品必须在保持期内,超过时限的,学校有权拒收。学校确定专人管理和发放“营养餐”食品。

六、领导机构及职责

(一)领导机构:

为加强对小学生实施“学生营养餐改善计划”的组织领导,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总务主任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为成员的“鲁山县让河第五小学‘学生营养餐改善计划’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

(二)工作职责:

1、制定“计划”实施方案和办法,审定人数,完善管理制度,抓好日常管理等各项基础性工作。

2、专帐专管,确保学生安全使用。

3、定期组织社会监督部门负责对少年儿童“营养餐”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定期开展对学校食品安全的'检查,对违规操作引起食品安全事故进行查处。

4、成立相应的工作小组,落实责任,确保食品的保管、储藏、加工程序科学性强,操作性强。

5、学校负责落实好“工程”实施的各项具体工作,在辖区内广泛宣传政府的这一惠民政策,及时统计上报自愿享受“营养餐”的人数,要与学生及家长签定自愿享受“营养餐”协议书,做好“营养餐”食谱的搭配制度、食品的保管分发、学生健康教育和特困学生救助等工作。同时认真做好学生食用“营养餐”各环节的安全工作,及时收集新增的垃圾,培养学生饭前洗手的良好习惯。在实施中,不能挪用、浪费资金,不准备克扣实物。

营养改善计划 篇4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国办发【20xx】54号)和《教育部等十五部门关于印发等五个配套文件的通知》教财〔20xx〕2号文件精神,确保我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顺利实施,改善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学生健康水平。我校认真落实上级文件精神,高度重视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在工作实施过程中,根据学校实际并结合有关文件精神,广泛宣传,精心组织,积极完成任务,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学习,安排落实

开学前,根据县教育和科技局及马官镇中心学校的工作部署和安排,学校组织召开了营养改善计划相关会议,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精神,就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做了认真部署,安排落实各项工作,切实做好开餐工作准备。

二、高度重视,提供保障

学校成立了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领导小组,以切实做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管理工作,确保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按时、保质、保量开餐。为确保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开展顺利,尽量让学生吃好营养午餐。

三、健全管理制度、落实工作责任制。

为保证营养改善计划顺利实施,根据上级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在上学期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各种管理制度和管理人员岗位职责、食堂从业人员的工作职责,进一步制定和各种工作应急预案。

四、认真组织,监督管理

学校管理人员亲自针对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进行指导和安排。校长不定时对学生进行了询问,了解掌握工作开展实施情况,做好工作开展的监督和管理。

五、供餐模式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及工作要求,制定了科学合理的供餐模式,学校实行食堂中午供餐,供餐食谱为: 米饭+三菜。

六、严把食品原料采购关

食品原料的采购严格执行由上级部门竟标确定的供应商供货的.原则,杜绝从其它任何渠道进货。每批食品原料送到时,都由管理人员就食品的品质、价格、数量进行十分严格的把关,并向供应商索要检验、检疫合格证等相关证件。

七、充分发挥监督小组职能

向全校师生及学生家长公示营养改善计划、学生食堂管理工作监督电话:xx。就每批食品原料的进货情况、每周供餐食谱、和资金食用情况及时张贴公示,广泛接受学生、教师、家长及社会监督。

八、科学、合理制定食谱

认真为学生负责,严格执行供餐食谱,积极推动学生饮食结构科学化,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谱做到丰富花样、多供蔬菜、多种肉类搭配供餐。

九、严把储存、加工、留样关

除了严把食品采购和入库关,对储存、加工、留样各环节同样高度重视。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重要性的教育,食品原料离地分类进行存放,摆放整齐有序,做到生熟食物分开、荤素分开。定期对操作间、配餐间、储藏室、食堂周边环境进行消毒,确保卫生良好,餐具、用具干净清洁。食物加工好后,在开餐半小时前由专人尝试,在确保食物无异样后,才提供给学生食用,并备专用容器留样密封保鲜存放48小时。

十、档案建设

账目完整,档案齐全,上级下发文件通知、学校制度类等资料分类保存。

十一、供餐操作

坚持统一领取、统一发放、统一食用,餐前洗手、餐后处理垃圾,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饮食习惯,做到不挑食,不浪费食物。

十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供餐环境不足。学校由于条件有限 ,学校食堂是简易食堂,没有餐厅,操作间与配餐间是混用进行操作。

(2)工人工作量大,工资待遇较低。

十三、今后工作努力方向

尽管有上级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有全校教职工的满腔热情和尽职尽责的工作,但是,我们的工作还有很多不足,跟上级的要求及学生和家长的期待有一些差距。今后,我们将对学校的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提出更高的要求,学习借鉴其他学校的好做法,发扬长处,改进不足,全面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努力把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做得更好。

营养改善计划 篇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预防校园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学校食堂,是指为学生(含教职工)提供就餐服务,按要求具有相对独立的食品原料存放、食品加工操作、食品出售及就餐空间的场所。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全省范围内各级各类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为学校供餐的用餐配送单位(以下简称供餐单位)参照本办法管理。

第二章食堂食品安全管理

第四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学校食堂(供餐单位)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学校食品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将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学校校长及领导班子年度考核,督促学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完善食品安全设施设备,落实食品安全保障措施,降低食品安全风险,消除食品安全隐患。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应定期相互通报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包括学校食堂建设、量化分级评定结果、领导班子年度考核等)相关情况。

第五条教育行政部门应制定学校食堂建设的发展规划和扶持政策,推进食堂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化。采用安装透明玻璃隔断或通过视23频传输等形式,大力实施“明厨亮灶”工程。学校食堂建设(改造)方案应经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审核后方可实施,避免建成后不符合餐饮服务许可要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对学校食堂建设进行餐饮安全指导。有清真需求的学校应设立清真灶,灶具、炊具使用,原材料采购、贮存、加工等应符合清真饮食的规定。

第六条鼓励和支持学校食堂设立食品安全检验室,采用经济而有效的食品安全控制管理体系等先进技术和管理规范,提高学校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第七条学校食堂餐饮服务实行许可制度。学校食堂应以学校校长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申请办理许可证,并依法承担食品安全责任。

第八条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主要责任人,分管校长是学校食品安全具体责任人。学校应设置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全面负责学校食堂管理。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及管理人员情况应在食堂餐厅内公示。

第九条学校统一为学生从供餐单位订餐的,应当从具有集体配餐资质的合法企业订购,并按照要求对订购的食品进行查验,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供餐单位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当餐加工,确保食品安全。学校应提供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分餐和就餐场所。学校和供餐单位不在同一行政区域的,学校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及时将相关情况通报供餐单位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第十条学校应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包括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加工经营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洁、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制度,关键环节食品加工操作规程,食品留样制度,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信息反馈、投诉受理等制度。

第十一条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学校食堂,应由学校自主管理,不得对外承包。对已经承包、出让、租赁的学校食堂要尽快收回。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学校还应建立学校负责人陪餐制。学校负责人应轮流陪餐(餐费自理),做好陪餐记录,及时发现和解决食堂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总结和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

第十二条鼓励学生家长委员会对学校食堂进行监督。学校食堂应当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其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品安全承诺书、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监管部门监督检查信息等。提倡举办“学校食堂开放日”活动,邀请学生家长代表及新闻媒体记者等社会各界人士实地考察、评议学校食堂。

第十三条教育行政部门应与学校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并建立学校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规定、疏于管理、玩忽职守,导致学生发生食品中毒事故,或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迟报、漏报、瞒报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追究相应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三章食堂布局与设施

第十四条学校食堂加工场所的布局和设施条件应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

第十五条学校食堂选址应防止各种污染源的影响,必须远离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及其他扩散性污染源,应距离粪坑、污水池、暴露垃圾场(站)、旱厕等污染源25m以上,同时符合规划、环保和消防等有关要求。

第十六条学校食堂加工场所原则上不应与教学用房合并设置。食堂应设置与食品供应方式和品种相适应的粗加工、切配、烹饪、面点制作、餐用具清洗消毒、保洁、备餐等加工操作场所,以及食品库房、更衣室、清洁工具存放场所等。

第十七条食品处理区应设置在室内,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加工、半成品加工、成品供应的流程合理布局,并能防止食品在存放、操作中产生交叉污染。面积应满足食品处理需要,配备足够的冷藏、冷冻设施。库房应设置货架,符合主、副食分开存放并隔墙离地的要求。粗加工场所内应分别设置动物性食品和植物性食品的清洗水池,水产品的清洗水池应独立设置,水池数量或容量应与加工食品的数量相适应。

第十八条食堂加工操作间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使用面积与供餐学生规模相适应;

二、墙壁应有1.5米以上的防水、防潮、可清洗的材料制成的墙裙;

三、地面应由防水、防滑、无毒、易清洗的材料铺设,具有一定坡度,易于清洗与排水;

四、配备有足够的照明、通风、排烟装置和有效的防蝇、防尘、防鼠设施,污水排放和符合卫生要求的存放废弃物的设施和设备;

五、配备《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所规定的其他设施设备。

第十九条餐用具清洗消毒水池应专用,水池应使用不透水材料制成,不易积垢并易于清洗。各类水池应明显标识其用途。食品处理区内应设置洗手设施,有明确的洗手、消毒及检查等规定。用餐场所应设置足够的自来水装置,供就餐学生洗手、清洗餐具。

第二十条烹饪场所加工食品如使用固体燃料,炉灶应为隔墙烧火的外扒灰式,避免粉尘污染食品。

第二十一条加工经营场所内不得圈养、宰杀活的禽畜类动物。在加工经营场所外设立圈养、宰杀场所的,应距离加工经营场所25m以上。

第四章从业人员

第二十二条学校应严格执行从业人员健康、培训管理制度。基本要求:

一、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从业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取得健康证明和培训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

二、患有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三、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头发不得外露,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戴饰物。专间操作人员应戴口罩。

四、操作前应洗净手部,操作过程中应保持手部清洁,手部污染后应及时清洗消毒。

五、不得将私人物品带入食品处理区;不得在食品处理区内吸烟、饮食或从事其他可能污染食品的行为。

第二十三条建立食堂从业人员晨检制度。食堂管理人员应在每天早晨各项饭菜加工活动开始之前,对每名从业人员的健康、卫生状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记录在案。发现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应立即离开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第二十四条学校食堂应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原则上每年应接受累计不少于40学时的食品安全培训。学校校长、分管副校长、后勤负责人、食堂负责人都应积极参加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第五章食品采购

第二十五条建立食品采购索证索票制度。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从食品生产单位、批发市场等采购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加盖供货方公章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从固定供货商或者供货基地采购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商或者供货基地盖有公章(或签字)的资质证明、每笔供货清单等;从超市、农贸市场、个体经营商户等采购的,应当查验其《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索取并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食品购销凭证,做到源头可控,有据可查。

第二十六条规范大宗食品采购行为。建立米、面、油、肉、蛋、奶等大宗食品及原辅材料招标、集中采购、定点采购制度。偏远地区学校或教学点可通过比选质量、价格的办法确定供货对象。

第二十七条建立食品查验及台账记录制度。采购包装食品时应严格查验食品生产日期、保质期,并如实记录购进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确保食品安全;不得采购质量不合格、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不得采购有腐败变质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不得采购《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采购需冷藏或冷冻的食品时,应冷链运输。

第二十八条实施农村营养改善计划的学校应建立双人采购和定期轮换制度。每次采购应做详细的采购记录备查。原则上采购人员每学期应轮换一次。应建立供货商评议制度。学校应定期对食品及原辅材料供应商进行综合评议,对评议不合格、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供应商应列入黑名单,终止供货合同,取消其供货资格。

第六章食品加工

第二十九条学校食堂(供餐单位)餐饮加工过程应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

第三十条需要熟制烹饪的食品应烧熟煮透,其加工时食品中心温度应不低于70℃。加工后的成品应与半成品、食品原料分开存放。烹饪后的食品应在备餐间存放。烹饪后至食用超过2小时的,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分餐应当在备餐间或符合要求的加工经营场所内进行。保存温度低于60℃或高于10℃、存放时间超过2小时的熟食品,需再次利用的应充分加热。加热前应确认食品未变质。不得将回收后的食品经加工后再次销售。

第三十一条学校食堂用水应符合国家标准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规定。

第三十二条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备案食品添加剂。严禁超范围、超剂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使用非食用物质加工制作食品。食品添加剂的存放应有固定的场所(或橱柜),标识“食品添加剂”字样,盛放容器上应标明食品添加剂名称。食品添加剂应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柜保存。

第三十三条严禁高等院校以外的各类学校食堂制售冷荤凉菜;严禁外购即时冷食;严禁违规加工制作四季豆、发芽土豆、鲜黄花菜、豆浆等高风险食品;严禁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

第三十四条应建立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将餐厨废弃物分类放置,做到日产日清。餐厨废弃物应由经相关部门许可或备案的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单位或个人处理。学校食堂(供餐单位)应与处置单位或个人签订合同,并索取其经营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建立餐厨废弃物处置台账,详细记录餐厨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去向、用途等情况,定期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

第七章食品贮存

第三十五条应建立出入库管理制度。食堂物品的入库、出库必须由专人负责,签字确认。严格入库、出库检查验收,核对数量,检验质量,杜绝变质、过期食品的入库与出库。出库食品做到先进先出。

第三十六条建立库存盘点制度。食堂物品入库、验收、保管、出库应手续齐全,物、据、账、表相符,日清月结。盘点后相关人员均需在盘存单上签字。食堂应根据日常消耗确定合理库存。发现变质和过期的食品应及时清理销毁。

第三十七条食品贮存场所应根据贮存条件分别设置。食品和非食品库房应分设,并配置良好的通风、防潮、防鼠等设施。食品贮存应当分类、分架、离墙、离地,安全存放。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摆放,不同区域应有明显标识。散装食品应盛装于容器内,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供应商及联系方式等内容。盛装食品的容器应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第八章食品配送

第三十八条供餐单位的食品不得在10℃—60℃的温度条件下贮存和运输,从烧熟至食用的间隔时间(保质期)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烧熟后2小时的食品中心温度保持在60℃以上(热藏)的,其保质期为烧熟后4小时。

二、烧熟后2小时的食品中心温度保持在10℃以下(冷藏)的,保质期为烧熟后24小时。供餐前应加热,加热时食品中心温度应不低于70℃。不符合加热标准的食品不得食用。

第三十九条运输集体用餐的车辆应配备符合条件的冷藏或加热保温设备或装置,使运输过程中食品的中心温度保持在10℃以下或60℃以上。运输车辆及工具应保持清洁卫生。每次运输食品前应清洗消毒,在运输装卸过程中注意保持清洁,运输后进行清洗,防止食品在运输过程中受到污染。

第九章食品留样

第四十条学校食堂加工制作的每餐次的食品成品必须留样,留样食品应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在专用冷藏设施中存放48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留样量应满足检验需要,不少于100g,并记录留样食品名称、留样量、留样时间、留样人员、审核人员等。留样食品应由专人负责保管,专柜专锁。

第十章清洗消毒和保洁

第四十一条餐用具使用后应及时洗净,定位存放,保持清洁,消毒后的餐用具应贮存在专用的保洁设施内备用,保洁设施应定期清洗,保持洁净。保洁设施内不得存放其他物品,并有明显标识。餐用具提倡采用热力方法进行消毒。采用化学方法消毒的必须冲洗干净。不得使用未经清洗和消毒的餐用具,不得重复使用一次性餐用具。

第四十二条加工结束后及时清理加工场所,做到地面无污物、残渣;及时清洗各种设备、容器和用具,做到定期消毒,归位摆放。

第十一章应急处置

第四十三条学校应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适时组织开展应急培训、演练,完善快速反应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发生学生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后,学校应立即采取各项应急处置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及时向事故发生地的卫生、教育、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不得擅自发布食品安全事故信息。

第四十四条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按照属地管理和分级响应的原则,各级教育部门应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会同卫生、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及时报告上级党委、政府。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立即核实情况,迅速开展工作,妥善应对,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紧密衔接。

第十二章监督管理

第四十五条学校食堂实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量化分级年度等级达到A级的学校食堂,应由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向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

第四十六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建立学校食堂、供餐企业(单位)食品安全信用档案。记录许可颁发、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违法行为查处等情况;根据食品安全信用档案的记录,对有不良信用记录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增加监督检查频次。

第四十七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把学校食堂纳入食品安全重点监督检查的对象,建立学校食堂季度监督检查制度。依法重点查处无证经营、超期限经营和超范围经营,转让、涂改、出借、倒卖、出租餐饮服务许可证等违法违规行为。

第四十八条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把学校食堂食品列入监督抽检计划重点内容,结合日常监督情况,针对问题较多和严重的学校食堂以及高风险食品进行监督抽检。

第四十九条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采取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等形式,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加强监管,对发现的问题予以通报并责令改正;情况严重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追究相应责任。

第十三章附则

第五十条本办法的第十一条、第二十八条适用于实施农村营养改善计划试点的学校食堂;其他学校食堂可参照执行。

第五十一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有效期3年。

营养改善计划 篇6

青少年营养健康状况关系个人成长发育和全面发展,关系国家未来和民族兴旺。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是党和政府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是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营养改善计划对于切实改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农村学生健康水平具有重大意义。自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以来,我县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精心组织,规范管理,切实做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成立组织,制定方案,切实加强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领导

根据《xx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xx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工作实施方案》(x政[20xx]18号)的通知精神,成立了以常务副县长为组长、相关局委领导为成员的“xx县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xx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教体局先后印发了《关于落实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工作意见》(潢教体[20xx]44号)和《关于印发xx县学生营养餐管理规范的通知》(潢教体[20xx]61号)。为我县学生营养改善工作提供了组织保证和工作机制,确保了我县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精心组织,严格程序,切实保证优秀的学生营养餐企业中标

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会议,研究决定对学生营养餐工作实施招标。教体局、政府采购办、纪委三家联合选定具有甲级资质、注册资金二千多万的招投标代理机构―xx中建公司,并对投标企业提出要求。

一是必须是国家大型企业,大品牌;

二是注册资金必须在2亿元以上且信誉好。

通过招标公告有四家投标企业报名参加,然后在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由xx县检察院、纪委、教体局、政府采购办等四家对招标程序进行严格监督,xx中建公司严格按程序进行招投标,最终信阳康乐乳业有限公司脱颖而出,成为xx县学生营养餐中标企业。按照上级要求,结合我县实际,从省定四种供餐模式中选定两种:

一是课间餐,提供牛奶+x(火腿肠、面包、饼干);

二是学校食堂供餐。

三、规范管理,多措并举,切实保障学生营养餐工作的安全实施

(一)硬件建设

中学、中心校必须建立学生营养餐储存室,储存室原则上设在一楼,便于收发。

1、标准:供餐人数在x人以下,为一间面积不少于x平方米;供餐人数在x人以上,为二至三间,面积不少于x平方米。

2、要求:

①要达到“五防”要求:安装防盗门、防盗窗进行防盗;安装纱窗、门帘进行防蚊蝇;房门要安装50厘米高的防鼠板、内设防鼠台(隔墙30-40厘米,高50-60厘米,坡度25-30度)进行防鼠;无防鼠台的,要有离地离墙10厘米以上的平台或货架,要有通风设施进行防潮;要有专人管理,专人开锁房门,防止人为事件地发生。

②要干净、卫生、整洁,仓库内不准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和非食品以外的物品,包括分发后产生的废品和垃圾等。

③室外要有“营养餐储存室”室牌;室内要有上墙的各种制度、领导小组、各校(班)营养餐责任人(中心校是每所小学校长和两名教师、中学是每班班主任和两名学生),张贴整齐。

④有条件的单位,可安装空调。

(二)软件建设

1、成立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所有副校级领导为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

2、成立营养餐管理办公室:校长任办公室主任,分管副校长为副主任,班主任和有关人员为成员。

3、制定各项制度。

4、建立应急机制,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5、做好运作流程各环节记录。入库由学校和供餐企业配送人员签接收手续;分发由各校或各班三名责任人中的任一名签字领取;学生请假、生病、不适宜饮用、“问题食品”退换等特殊情况处理记录。

6、建立学生实名制台帐。各学校实名制建好后,中学按级段、班级汇总连同学生名册一并上报;中心校按学校、年级汇总连同学生名册一并上报(汇总表必须由校长签名、加盖公章),每学年开学初上报,学期中有学生流动,要写出报告及时调整。严禁虚报冒领学生营养餐,违者追究校长的责任。

7、学校食堂供餐的学校做好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分账核算、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

8、档案内容:上级文件、领导小组、制度、预案、各项记录、学生名册、培训和宣传等一切资料。

(三)配送存放

1、配送人员要配带标志,配送车辆要有“学生营养餐专用车”标牌;

2、中学直接配送到校,小学只配送到中心校,由中心校配送到各小学或由各小学到中心校领取。

3、营养餐在存放期间,要按照食品存放要求,分类、分架存放;

4、营养餐分发应当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

5、定期检查,变质或过期食品应及时清除。

(四)管理责任

学生营养餐安全监督管理必须坚持“预防为主、常抓不懈”的工作方针,按照属地管理和地方政府负总责的要求,教体局、食品药品监督局等部门认真做好学生营养餐监督管理和安全许可工作。

1、实施学生营养餐的乡镇政府对营养餐食品安全负总责;

2、实施学生营养餐的学校、营养餐配送企业对营养餐食品安全负主体责任;

3、实施学生营养餐的学校校长、营养餐配送企业负责人为营养餐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

(五)食餐管理

1、营养餐专管员要求。各校要选调政治思想好,业务能力强,工作认真、负责、细心的同志担任营养餐专管员。专管员必须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必须参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必须做好营养餐的接收、分发、保存、管理和各种有关档案资料的完善、归类、入档工作。

2、严把三道关。专管员在分发时,严把第一道关,按照培训要求,认真检查营养餐的`生产日期、保质期,胀包、破袋,受潮霉变等等;到班后,班主任严把第二道关,再详细检查;分到学生后,要求学生进行第三次把关,确保无异样后再食用。

3、学生生病、过敏、不适者不用;空腹慎用,建议“先吃后喝”。

4、食用后的包、袋要收集,不得乱扔、乱抛、乱丢;收集后单独存放或处理,不得再进入储存室。

(六)宣传教育

1、各学校要通过各种有效方式和载体,向社会广泛宣传党和政府的这项惠民政策,宣传普及科学营养知识,营造全社会共同支持、共同监督、共同推进学生营养餐工作实施的良好氛围,使此项工作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2、学校要利用校园广播、宣传橱窗、黑板报等宣传阵地,开展营养与健康的宣传教育,将营养知识教育纳入健康教育课中,从正面引导学生食用营养餐,培养科学的营养观念和饮食习惯。

(七)监督监测

1、各校要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主动接受学生、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体保站负责日常监督检查和管理工作;局每学期组织一次由体保站、纪委、督导室、普教股等股室组成联合督导组进行工作运行情况和清点学生人数的专项督导检查,督导结果用于年终目标考核。

2、营养餐实施后,要跟踪了解学生营养改善状况,建立学生营养状况和体质健康监测评估制度,为开展营养改善工作绩效评估提供科学依据。

(八)应急处理

学校必须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应急处理机制,具体到人员、车辆,并严格执行食物中毒报告制度。一旦发生食物中毒事故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应立即向当地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并保护现场,封存可疑食品,以便查清原因;立即救治病人,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

(九)责任追究

对违反本规范,疏于管理,造成学生食物中毒以及造成食物中毒后,隐瞒、谎报、漏报、缓报的学校和责任人,将追究其责任。在监督检查过程中提出的整改意见,学校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造成食物中毒的,追究学校校长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违反本规范,造成重大食物中毒事件,情节特别严重的,要依法追究相应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四、克服困难,正视问题,切实促进学生营养餐工作的稳步推进

经过一个多月的实际操作,也遇到了一些困难和发现了一些问题。一是村级小学比较分散,不少村级小学人数较少,配送到校十分困难,存在经费问题;二是由于运输保存和3元钱的成本控制等问题存在,配餐方案所实施的空间仍相对有限;三是学生数多的学校,教师又比较紧张,在分发上存在人手不够,加大工作量的困难;尽管问题和困难较多,但我们要正视问题、克服困难,尽最大努力做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切实促进学生营养餐工作稳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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