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维坦》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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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4笔记

请欣赏《利维坦》读书笔记(精选4篇),由笔构网整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利维坦》读书笔记 篇1

霍布斯《利维坦》的题图可以分为上下两个部分,就上半部分来说,最为醒目的是从山峦中探出身体的巨人,他头戴王冠,左手握牧杖,右手持宝剑,威武异常。他的上半身和手臂由众多面向巨人头部的小人组成。巨人面色肃穆,俯瞰着崇山峻岭和山脚的小城。按照《利维坦》正文中的说法,这位巨人应该象征着那位“伟大的利维坦”或“活的上帝”。

如果我们仔细观察这位巨人就会发现,虽然组成巨人的小人们都衣着整齐,但巨人的上半身却不着一缕,霍布斯与版画家AbrahamBosse展示给读者的是一位半赤裸的“上帝”。在基督教社会的美术史中,将神(除了道成肉身的基督以外)以赤裸上半身的形式加以展示此前从未出现。如果进一步研究这颇令人难堪的巨人,一个更让我们吃惊的真相将展现在眼前,这位巨人何止是袒露上身,更是犹如医学解剖图般暴露出了身体的内部结构。

《利维坦》的“引言”告诉我们,这位巨人的灵魂是主权,关节是官员和其他司法、行政人员,赏罚是神经等,但在这幅图中,这些内容统统没有显示出来,暴露的只是无数背向读者的小人,那么这些小人真的.是组成这个“人造人”的种种内在因素吗?同样在《利维坦》引言中,霍布斯谈到组成利维坦的质料是人。可见,暴露出的并不是“人造人”的人体t器官,而是更深层次的质料,从巨人头部向下延伸出的或隐或现的框线赋予这些质料以形式,照应着本书的副标题。将“活的上帝”的上衣除去,纵向劈开他的身体,直接将质料袒露给我们,霍布斯似乎在题图部分就暗示了我们《利维坦》正文要从“论人”起始的原因。但如此展示的巨人也暴露出“活的上帝”的弱点。

首先,图中巨人似乎没有下半身,他仿佛是从崇山峻岭中长出的,这意味着巨人基本上无法向各个方向做大范围移动,主权者作为巨人的头部便与特定地域紧密地结合起来,或者说身处特定地域的主权者方才具备主权者的身份,一旦主权者因内乱流亡,原本的巨人就仿佛被砍下了脑袋,主权者的身份便不再属于流亡者。但内乱之后,国家得以恢复,即使组成巨人的小人不变,巨人也会长出一颗新的头颅。霍布斯在创作《利维坦》时查理一世已被斩首,查理二世流亡法国,克伦威尔扶摇直上,对照上文的分析,《利维坦》似乎难逃献给克伦威尔的颂歌的嫌疑。

其次,巨人附着于特定地域,双手所持的牧杖和宝剑只能在一定距离内挥舞,这意味着主权者的权力有一定的实施范围。相比巨人,作为组成部分的小人却有健全的四肢,他们虽然被框线所框定,但那些似有似无的线看起来并非不可突破,这意味着小人可以凭借自身意志逃到主权者力所不及之处。另外,握持宝剑和牧杖的意志虽然源于主权者,但力量则来自小人的合力,当小人纷纷叛乱或逃亡,宝剑和牧杖便只能轰然落地,此时可能依然戴着王冠的头部只是徒有其表。

《利维坦》读书笔记 篇2

利维坦是我读的第一本纯理论着作。不得不说,我被里面生涩的语句给难住了。很多词句抽象的让人难以接受,更别说还有那么多的思维是难以理解的,正如书中的论想象,想象一个虚无缥缈的词汇,竟然写了那么深刻,的确,书中有许多东西让人发思,我在读书的写下了一些粗鄙的见解,只是有感而发。

我写的第一句札记在第三章,开始写这些事强迫自己有个阅读思考的习惯,后来,我渐渐喜欢上这种感觉,虽然我习惯不好,在书上写,使得一些幼稚的思想留下,但在未来再次温习时有一个更高的思考时,就会有别样的理解与风情。

读书有时是无趣的,但写东西是充满乐趣。把自己看到的,想到的,与大家分享,这是一种内心的宣泄。

说道这本书,我们不得不说一下,利维坦这样东西。很多人不知道利维坦是什么,其实,我也是最近才知道,利维坦是七宗罪里的嫉妒之罪,是一个海怪。当然,我现在还是不知道,作者用利维坦做标题的深意。

作者在第三章中有一句是关于预见,即使预言。古人很相信这种神神叨叨的东西,在神学还是非常盛行的那时,作者将预言定义为对过去经验的推测不由让人肃然起敬。自然界只存在现实,未来事物根本不存在。当然,我们不难理解,为什么有些人可以预见一些东西,可以未卜先知。因为他在这方面知道的比较多,他有许多类似的经历与经验,预言的准确便由所经历的事物的,以及对事情考虑的周密程度,所以预见不如称为:慎虑。

有些人对自己有一个完整的规划,有缜密的计划,而且说到必能做到,不是有什么天意,而是知道事情发展的规律。孙子兵法中有知己知彼百战不殆之说,虽然古人打仗会信奉神灵,但真正使他们胜利的不是天而是计无遗策。战争是不能允许突发状况的,虽然这种事情老是发生。知天命者,顺天,逆天。都是有着缜密的思考,谋而后动,所说的便是这些。赤壁之战,曹操败北,因为他没算到会有东风,根据他的经验,冬天不可能有东风,可是他错了,所以他败了,同样,在北伐时,诸葛用火烧司马,没想到会下雨,如果他料到会有这么一场雨,做了充足的准备,安能让蜀败亡。所以,没有人永远算对,只有猜对。

作为学经管的学生,我们将来很多都要与经济打交道。我开始并不理解为什么老师会推荐一本近乎是哲理的书来阅读。虽然利维坦的精髓在第二部分,也是我们重点读的部分论国家。但一开始的论人类之中精辟发人生醒之处不在少数。经济的诡异多变让人咋舌。例如这次次贷危机,到底有多少巨无霸倒下?这些巨无霸中,不乏一些经验老道之人,但他们还是倒下了。没人能预言未来,只有人能将假设无限肯定,接近于事实。

至于一些奇特事物的征兆那更是奇奇怪怪的说。很多事是先发生了,然后出现一些人回想,啊,这是征兆。如果事情没有发生,还会有这些征兆吗?历史发展了这么久,一些奇特的现象已经被认识到只是特定环境下产生的特殊的变化而已。

但是。还是有一些东西可以推断出来。好比,《三国演义》开篇,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在君主集权的当时,这种怪圈必然会存在,当人民吃不饱的时候,就是造反的时候,然后,配合些或人为(例如陈胜吴广起义)或真实的怪事,变成了假说,来个合理的理由,其实顺天意的人太多了,成功却真的很少,因为,根本没人接到上天的指示,啊,你去造反吧,我们罩你。这不可能的。或许这种说法,更接近于宗教的洗脑。更多的像心理学的暗示吧。还有一些事物的发生是有时间的周期性,于是又一些人便把这种规律当成预言,其实,这不过是对客观规律的一种诠释而已。

我们能想象到的东西是有限的,但人类的想象是无限的。很多我们是无法想象出来的,就算是一些必然存在也不能。思维真的很奇怪。

当思维形成后,我们需要一个工具来表达,于是语言便诞生了。有思维的生物并不是只有人类,有奇特发音的物种也有很多,但形成一个独特语言体系的只有人类。语言的发明是缓慢的,而且艰难的,为什么会有这么多的声调?这么多的文字?语言的出现时为了记录一些想到的东西,他是一个载体,作为载体,语言本身是没有意义的,因为人们思想的共识使得文字能传递信息。没有共识,徒有语言文字也是无法将思想传承。中国得以传承,语言的传承是决定性,例如埃及,现在还是有埃及,但没人用古埃及语,使得埃及许多知识成了历史的迷雾。但中国不同,中国许多奇迹东西由于文字的`传承使得有证可依,有史可查,倘若中国文字失传,谁知道万里长城,秦始皇兵马俑是怎么诞生?怎么可能知道都江堰能护住天府之地那么长久?会不会有人猜测,这兵马俑是天外来客留下的印记?长城是外星飞行器的轨道?都江堰涉及到的尺度是不是从天空向下测量?四大发明的由来是不是天外来客的馈赠?我们现在能自豪的称这些都是我们民族伟大的创造,因为我们的传承,语言使得我们不会有太多的幻想,不会盲目。

同时,很多东西是有真假的,但不包括语言。因为语言本身是无意的,意义是人为赋予的,所以理解也就因人而已,现在我们认为的对错只是,绝大多数人认为这是这样的,所以他是正确的。对错只是人们在某一阶段对一个问题的主观理解与判断。

思维的集合,创造了一个共同的价值观,在这一价值观下进行推理与假设论证便有了一些思维的固定,一个属于大家的判断标准,这就是学术。人们的认识知识是永无止境的,所以,在一些狭隘的思维下的推论是错误的,但由于他成了大家的共识,很容易成为大家信奉的公理。例如很经典的上帝造人,地球是方的,等等。但人们有时在错误的基础上进行错误的推导,得到了正确的答案,或者有人继续推导发现了矛盾。会发现很多公理定理都存在纰漏,在质疑之下人类文明开始进步,科学如此,制度也是如此。

人们最喜欢干的事大概就是胡思乱想,这满足人类的精神需求。很多想法是荒谬的。但很多想法却被更加荒谬的一个想法所掩住光芒,这个最荒谬的想法就是把这一切荒谬的想法在现实中呈现,正是这个看似不可能的想法在推动人类世界的进步。开启时代之门。

谁都知道把思维体现需要怎么困难的一个心理准备。因为他在普遍价值观中是不存在的,是一种离经叛道。我们需要内在开端来推动我们自己。这样东西叫:欲望。

有欲望才是人类,没有哪个人类没有欲望。连讲求清心寡欲的道士也有欲望,他的欲望就是能清心寡欲,得道飞升。只是他们的欲寡,而不是没有。书中描述了爱与欲望的区别。爱的对象是已存在的东西,而欲望相对是将尚未存在的物体。

一切的一切,都是人类。

终于在一切准备就绪后,人类实现了一次联合,于是产生了国家。

《利维坦》真正的核心,论国家,向我们缓缓展开资本家对人权维护的同时,对别人剥削的强烈愿望,对立是每个社会人共同的性格。

《利维坦》读书笔记 篇3

《利维坦》是托马斯·霍布斯生平最重要的著作,出版于1651年。初版的《利维坦》有一个极为著名的封面,描绘着一个戴着王冠的巨大海怪,一手持剑、一手持仗,海怪的身体则由无数的人民所构成,暗示着由个人转让权利组成的国家有巨大的力量,这种力量将颠覆基督体系的整个世界观。而事实上,这本书也是近代政治哲学中最重要、最具革命性和颠覆性、最富有话题性的一本著作。政治哲学界有一句话私下里流传很广:大思想家都是读大书读出来的,而政治哲学里最容易读出大思想家的一本书就是《利维坦》。

霍布斯人生中经历的最重要事件就是英国内战,《利维坦》的思考和写作,就跟这场内战有很大关系。本书以人性恶的理论为基础,以完整、严密的逻辑体系论证了现代国家应当如何从社会契约中产生,帮助人们终结邪恶而悲惨的自然状态。霍布斯的理论逻辑完善却残酷,自提出之日起,他就遭到了很多批判和反对。但他理论中对于暴力机构本质的洞悉和对政治紧急状态的重视,却是现代政治的理论基础,仍然值得我们借鉴反思。

一、《利维坦》中的人性论

霍布斯跟牛顿基本生活在同一个时代,在经过现代物理学的冲击后,他对人性的理解就发生了一个转变,那就是:人就像物体一样纯粹是一种生物,意识什么的其实都受到物理作用力和反作用力的影响。所以,你想做什么事都是你自己意识的动力决定的,跟上帝没有关系。而意识的最根本动力归根结底就是两条:欲望和恐惧。

人性最强烈的两大动力就是欲望和恐惧,也就是追求利益,并且害怕失去利益。除此之外一切其它的.都是虚伪的,没意义的,理性才是人最大的武器。可以说,人做所有事的目的都是为了满足自己的利益,避免自己的利益受损,最重要的是避免自己的死亡。

如果我们把所有人都关进一个叫做“自然”的笼子,后果一定是大家自相残杀,霍布斯把这个状态叫做“战争状态”。也就是说,如果这个叫做“自然”的笼子里没有诞生“社会”,那它就是一个战争状态,人人相互为敌。这种状态是可怕而且可悲的,人们不断处于对横死的恐惧和危险中,没有和平的希望。

因为我们每个人都是贪生怕死的,但“战争状态”却会给我们每个人带来生存危机。所以,我们天性里面也根植了一种动力,逼迫我们组成社会,来克服生存危机。可以说,战争状态是源于天性,组成社会也是源于天性,这种天性,就是霍布斯所说的“自然法”,而保障每个人的安全,就是最高的自然权利。

二、社会契约论

人性中要满足欲望的一面决定了我们生活的自然状态就是战争状态,但人性中怕死的一面又逼迫我们要建立起一个社会来确保我们的安全,这就是所谓的“社会契约理论”。

“社会契约”指的是每个人签订一个契约,来决定大家共同组织一个社会。这个理论描述的当然不是历史事实,而是一种历史应然。

大家签订社会契约的前提,就是先创造出一个比所有人都要强大的力量,然后在这个力量的确保之下,这个原始契约,以及之后的一切契约,才有可能达成。霍布斯理论中这个原始契约的内容,就是所有人跟所有人都签订契约,把自己的自然权利,也就是动用一切手段捍卫生命安全的权利转让给这个强大力量,让它来确保契约能够成立,确保和平状态能够得到维护,这个强大的力量就是国家。而国家真正的使命就一个:确保一切契约有效力,谁违反契约就惩罚谁。

洛克和卢梭也都有不同版本的社会契约理论,他们的共同特点是,国家跟人有契约,个人转让权利承认国家,国家必须保护个人权利。他们理论成立的前提是契约不需要别的条件,这个人说了话签了字就算数了。但是在霍布斯这里,每个人都是贪婪之辈,所以人的话是不可信的,他也就没资格跟国家签契约,因为如果没有国家,他连约都签不成。所以,霍布斯虽然承认社会契约理论,但是他理论中的国家却不需要保护任何人的个人权利。

霍布斯认为,国家既不是正义的也不是邪恶的。如果你要实现你的正义,就应该根据你的正义原则来跟别人签个契约,只要别人肯跟你签这个契约,国家就要来保卫这个契约,这才是正义真正的实现方式:它需要你自己去发现、自己去推动、自己去说服别人认可。

三、国家的两个要素

1、暴力的中立性

在霍布斯的理论里,不管是民主国家还是专制国家,国家作为暴力机构的本性是不变的,它的职责就是用好暴力,维护好契约。所有的暴力必须在中立化的制度下来实行,这就是程序正义的重要性。

2、紧急状态的重要性

“紧急状态”指的是宪法赋予国家政府这样一种权力:国家在紧急时刻可以停止一切法律的运行,动用一切手段来维护国家的安全与利益。这种状态毫无疑问是对民主和自由的重大破坏,但你永远无法确认自己可以不需要它。

霍布斯的理论逻辑完善却残酷,自提出之日起,就遭到了很多批判和反对。但他的理论中对于暴力机构本质的洞悉和对政治紧急状态的重视,却是现代政治的理论基础,仍然值得我们借鉴反思。

尽管人类文明已经走到了今天这个程度,但我们还是很难说,从道德和人性的角度,我们比起霍布斯时代改善了多少。尤其是在国际社会中,绝大多数理论家都公认,国际关系有很大一部分依然处于霍布斯的“自然状态”中,国与国之间是相互怀疑的,是以自己的利益和生存为第一要务的。霍布斯讲的很清楚,一切理想政治的基础都是秩序,而秩序这个东西必须以暴力为后盾,因为人如果坏起来是没有底线的,你必须用暴力震慑他们去服从秩序,才有可能进一步建立政治文明。

《利维坦》读书笔记 篇4

我在之前小组汇报时主要负责的部分是介绍霍布斯,以及对《利维坦》这本书进行简介,后来对这本书第二部分“国家篇”(Common—Wealth)很感兴趣,于是又反复阅读了第13章(人类篇)、第17—21章(国家篇)的内容,并将我在阅读中的想法记录下来,组成了这篇读书笔记。

在第13章中,霍布斯描绘了当不存在一个使所有人都敬畏的权力时,就会导致人人相互为敌的战争的一种自然状态。由于人的能力在本质上是平等的,在达到目的上也就产生了平等的希望,若不能共同拥有,则他们就会变成仇敌,在达到这一目的的过程中,他们彼此都想努力毁灭或征服对方。霍布斯认为,导致冲突的原因为竞争(为了获取利益)、猜疑(为了安全)和荣誉(为了名誉)。在这种状态下,人由他的天性所决定,只能生存于激情和理性之间。

这一章其实就表明了霍布斯对于人性的看法,即性恶论。当人们处于自然状态,没有一个强有力的权力使人们敬畏的时候,人们就会因为自己的欲望等激情,获取利益、获得安全、获取名誉,造成不断的冲突与战争。正是因为人们的这种天性,所以需要自然法的约束,同时需要国家的产生使人们对利维坦这一个海怪产生畏惧,使其服从于国家的管理,服从于自然法,约束人们的本性。

第17—21章中,霍布斯主要阐述了国家的产生、分类;主权者的权力、主权权力的继承,给我们描绘了在他脑海中,合理的利维坦——国家。

霍布斯认为,国家的存在,就是为了使人摆脱悲惨的战争状态,也就是在第13章中所叙述的自然状态。这一战争状态是人们无法控制的自然激情的必然结果,因为没有有形的权力使他们感到敬畏,通过惩罚的恐惧以约束他们使其履行契约,遵守自然法。国家,也就是人们把他们所有的权力和力量授予一个人或一个人集合,把所有人的意志或多数人的意见转变成一个意志,以此使人们抵御外敌的入侵、避免相互伤害以及保障人们通过自己的劳动收获果实。

承受这一人格的人即主权者,并且被说成具有主权,其余的每个人都是他的臣民。国家的本质和实质都存在于他身上。霍布斯指出获得主权者的权力有两种方式,即:

①人们相互之间达成契约,在确信能被保护和免受所有其他人的侵害的条件下自愿地服从于某一人或一个人的集合;

②通过自然力量而获得,比如通过战争使敌人屈服于他的意志,并以此为条件让他们生存。

在我阅读的过程中,我发现其实不管是通过自然力量获得主权还是通过人们相互之家达成契约,本质上都是通过契约。通过自然力量获取的主权,人们因为害怕死亡、奴役而单独或许多人通过多数意见,授权一个人或多数人的集合进行一切行为,这就使得人们的生命和自由置于被授权人的权力之下。都是通过契约,人们将权力和力量授予主权者。在书中,其表述是:“人们把他们所有的权力和力量授予一个人或一个人的集合。”我其实不赞同他的这种表述,我认为人们并不应该授予自己所有的权力,这种权力和力量应该是有边界的。霍布斯紧接着又在后文提到“我放弃管理自己的权力并将这项权力授予这个人或者人的集合”,霍布斯将权力的范围缩小到了“管理自己的权力”,英文为‘Rightof Governing myself’,与政府的'英文‘government’正好相对应。但是其究竟指的权力是什么,霍布斯并没有给出明确的答案。

两种方式获得的主权者,霍布斯列出了这些主权享有的权力;

①审定所有的看法和学说的权力;

②制定规则的权力;

③司法权;

④与其他国家或民族宣战和议和的权力;

⑤和平、战争时期一切参议人员、大臣、地方长官和官吏的任命权;

⑥根据事先制定的法律对臣民以财富和荣誉加以赏罚之权、处罚之权。

以上这些权力构成主权的本质,同时这些权力也是辨认主权存在于哪些人或哪些人的集合的标志。因为这些权力是不可分割的。我认为其实霍布斯所列出的这些权力,实际上就是“管理自己的权力”,也就是人们在订立契约时,将这些权力授予给主权者,构成利维坦。

这些权力授予给主权者,主权者行使管理臣民的权力,实际上我认为也是对臣民自由的一种限制。霍布斯在第21章指出,人们普遍接受的“自由人”指的是在有能力和智力做的事情上按其意志去做而不受阻碍的人。严格来说,自由指的是没有阻碍。当主权者拥有管理臣民自己的权力时,人们按其意志去做的事情,便会受到主权者制定规则的阻碍。主权者创造了一个人造的锁链,人们称之为法律。他们通过相互间的契约将锁链(法律)的一端连接在被授予主权的某一人或某一议会中人们的嘴上,另一端连接在他们的耳朵上。也就是说,臣民把“管理自己的权力”授给主权者时,其自由就被这些“锁链”给束缚了。但是法律上有一个原则叫做“法无明文禁止皆可为”,意思是法律没有明令禁止的行为,人们都可以去做。霍布斯在《利维坦》中的观点和此原则相似,即所有法律没有规定的行为,人们都有自由去做他们理智建议的利益最大的事情。这些对自由的“锁链”,其实就是对人们侵犯他人权利这种行为的束缚,通过“锁链”,将这种行为锁住,并通过处罚之权予以训诫,以此来保护臣民按其意志去做与而不受阻碍。

人们将“管理自己的权力”授予给主权者,主权者拥有上述权力之后,利维坦便诞生。在书中,霍布斯按代表者数量的多少,将按约建立的国家主要分为三类:

①当代表者是一个人时,那么这种国家的类型是君主制国家;

②当议会的全体人员都是代表者时,那么国家的类型是民主制国家;

③当议会的一部分人是代表时,那么国家的类型是贵族统治的国家。

我发现霍布斯其实就是君主制的拥护者,在第19章中,他用大篇幅来对比君主制与其他两种制度国家,得出君主制相比于其他两种制度的优越性,比如在君主政体下,君主的个人利益就是公共利益,公共利益可以被最大程度地促进。以及虽然有弊端,比如所有臣民拥有的一切被一个人的权力所剥夺,但却被用来养肥君王身边的一个宠臣或谗臣,但是霍布斯同时指出另外两种制度也都存在这种弊病,这是不可避免的。

当被授予权力的人或集合的人死亡的时候,这就涉及到主权者的继承问题。霍布斯指出,在民主政体中,除非被统治的全体人们都死亡,否则整个议会不会消亡,在贵族政体中,当成员死亡后,议会会像主权者那样,行使属于主权者选择建议官员的权力。所以实际上,有关继承权的问题最大的困难就在君主政体中。

霍布斯在《利维坦》中清晰的描绘出君主政体中主权者继承权的规则:

①君主在世时可以用口头或书面的方式,通过确切的言辞或遗嘱对继承人加以宣布;

②如果缺少遗嘱和明确的文字表示,按照习惯来规定;

③没有遗嘱也没有习惯,按照子女优先于其他人、男性子女优先于女性子女、兄弟优先于陌生人、血缘近的人优先于血缘远的人。

纵观我读的这几章内容,可以清晰地看出霍布斯的政治思想理论。他坚持性恶论,如果没有强大的权力对人性的约束,那么就会有自然状态那种人人战争的存在。要避免自然状态下的冲突,人们通过理性建立了自然法则,但是如果没有强有力的权力去确保人们遵守自然法则,同样会陷入混论。此时就需要一个强大的、足以令人们敬畏的力量来约束人性,即利维坦——国家。

人们通过订立契约,将“管理自己的权力”授予给一个人或人的集合,形成国家。拥有这些权力的人被称为主权者,他享有管理臣民的一系列权力,并通过法律保障人们真正的自由。根据按代表者数量的多少,按约建立的国家主要有三类,其中最好的便是君主制,权力集中到君主一人身上,一方面由于这些权力不能分割,另一方面君主制能够使建议得到快速有效的表达、极大促进公共利益的实现、决断不会反复无常、不会导致意见分歧等优点。而当君主死亡时,则可以按照相应的规则对主权进行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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