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养改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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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6计划

请欣赏营养改善计划(精选6篇),由笔构网整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营养改善计划 篇1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有关“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文件精神,切实实施好我校的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提高学生营养水平和身体素质,特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程”,改善我校学生营养长期失衡,改善农村小学学生营养缺乏现状,调整饮食结构,增加营养含量,提高学生饮食质量,发挥学校强体与育人的双重功能,促进少年儿童健康成长。

二、领导机构

为全面落实好我校学生营养早餐工作,特成立我校学生营养早餐实施工作领导组。

(一)红柳小学学生营养餐工作领导组

组长:魏佳万

副组长:李映贵展天补

成员:李爱滕燕展全蕊薛再新赵会玲高晓娜

领导小组成员主要全面负责学生营养餐的全面实施与发放、监督,建立健全各种管理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对学生营养餐的标准、卫生安全工作的实施监督管理。各班主任具体负责组织学生就餐及维持秩序、监督学生营养餐的配发、食品安全等工作。

三、实施内容

小学生营养餐,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天3元。以发放实物的形式进行直补,由学校每天按时发给每名学生营养食品(食物)。

四、实施方式

由学区联系早餐供货企业提供营养早餐,学校为学生提供就餐服务。

五、验收:李映贵展天补

六、对象:红柳小学1-6年级在校全体学生。

七、补助规划

1、早餐主要食品:鸡蛋、面点、牛奶、苹果。

2、星期一、二供应纯牛奶和鸡蛋,星期三、四供应纯牛奶和面点,星期五、六供应纯牛奶和苹果。

3、保证学生每餐所吃东西必须价值3元的等值食品。

八、实施时间

从20xx年4月5日开始实施。

十、管理办法

1、“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程”的所有食物实行专人采购和验收签字。食用品要有合格标品牌,实物要留样检查,符合储存规定,此项工作有后勤人员全面负责,严格把关,确保质量关,确保安全关。

2、班主任和生活委员负责本班“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程”的日常管理,负责食用品的发放工作,每天对食用品的发放造册登记,每月汇集成册入档,以备检查和审计。

十一、工作措施

1、学校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每天进行日清月结,月底结算,领导组成员负责督促后勤人员轮流做好各方面工作。

2、班主任应采取多种形式,向家长和学生进行大力宣传,保证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程的顺利实施。

3、强化监督管理。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必须坚持安全、营养、方便、价廉的原则,做到不符合质量要求的食物不进校、不食用,确保学生身体健康和饮食安全。

4、做好总结与反馈工作。学校要在实践中总结经验,寻找不足,积极探索,逐步提高。每学期结束,要将“营养餐”改善计划实施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镇中心校。

营养改善计划 篇2

为确保“营养改善计划”能够安全、平稳实施,我校根据上级通知精神,认真开展了营养餐自查工作,现将我校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自查报告如下。

一、认真制定了实施方案,完善了“营养改善计划”管理机制。

1、开学初,学校认真制定了“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学校成立了营养餐工作领导小组、食品采购供应加工、食品安全监督、营养餐发放、数据统计和档案管理。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负责营养餐工程实施管理,负责每天的营养餐食品安全的监督与管理,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落实了学生营养餐食品分发人员、库房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职责,把各个环节的安全监管责任分解落实到人。

2、建立了营养餐财务管理制度、食品出入库管理制度、原料采购管理制度、库房管理制度、餐具、用具清洗消毒制度、餐厅卫生管理制度、烹调加工管理制度、食品留样制度、食堂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厨房卫生管理制度、卫生突发事件报告制度、食堂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制度、食堂粗加工管理制度、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食品供应制度、师生用餐制度、学校食物中毒应急处理预案、学校防投毒措施、食堂就餐人员须知、食堂卫生基本要求等管理制度,健全了营养餐采购、留样、班主任领取和学生用餐四类台账,规范了营养餐操作、加工、分发食用和采购流程。

3、每周对营养餐工程的管理制度落实情况、食品卫生监管情况和学生的领取使用情况开展自查,并对存在的问题做到了及时整改。

二、“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

1、自x月1日起自x月x日,我校学生的营养餐实施定点采购蛋奶,向学生提供牛奶加鸡蛋加面包的供餐模式。x月x日至x月x日,由于我校食堂设施不到位,我校对x公里以外的x名学生进行提供完整午餐,xx月xx日至xx日,我校对食堂进行升级改造,又对学生进行牛奶加鸡蛋加面包的供餐模式。自x月21日起,我校对全校xx名学生实施提供完整午餐,截止目前,各环节运行平稳。

2、学校明确了专人保管和验收人员,对每天采购的食品进行验收登记后由保管人员保管,发现异常食品拒绝接收,落实了食品出入库记录和索证制度。

3、学生每天食用营养餐x0分钟前由食品检验员、监督员先尝当日所发营养餐食品,确认无异常现象后再由各班主任领取到班级发放,并由班主任监护、指导学生食用,并做到:一看、二摸、三嗅、四尝,学生用餐后1小时内严禁在外买零食吃,以免造成营养餐和零食混吃造成身体不适。

4、食品管理人员每天对所发食品留样保存x小时。

5、“营养餐工程”分管人员每天营养餐时间到各班巡视、检查学生食用情况和班主任对食用的记录情况。

6、由于我校食堂工人只有2人,工作量大,学校决定早上第三节课没课的老师全到食堂帮忙,午餐时全体老师行动全力做好此项工作,得到了全体老师的大力支持。同时积极组织高年级学生参与,从下饭盒到食堂午餐后的清洗,都组织学生进行。

三、加强“营养餐工程”经费管理。

学校严格执行“营养餐工程”经费零利润的相关规定,每周向学生公示一周采购的营养餐品种、数量、价格和学生领食用人次。做到专帐管理,专款专用,每天对营养餐实行实名制发放,并由学生签字,每周汇集成册入档,真正做到日清,月结,配合做好上级的检查、审计工作和校务公开。至今为止,上级专项资金能够按时下发,有效的'保证了工作的开展。

四、切实加强质量监管,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校长为营养餐安全第一责任人,严格把好食品质量关;食品安全监督员余胜做好食品安全的监督,严禁变质、腐烂、被污染、过期、没食品安检合格证的食品进入校园;食品验货人把好质量关,食品采购员蒋勃严格按要求主要负责食品的采购工作。

五、存在的问题及下步工作打算:

1、工人工作量大,厨房切菜设备不到位。

2、由于营养餐的实施,从基础设施到日常运行都大大加重了学校财务压力。

3、重视宣传教育,增强师生食品卫生安全意识。经常利用晨会、班会、校会以及利用校园广播、黑板报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食品卫生宣传教育。

4、即使调整营养餐菜谱,提高食品质量,尽可能让每生能吃完每日x元的营养餐。

5、加强对学生的用餐管理,监督学生按时吃完。

营养改善计划 篇3

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是国家层面实施的一项民生工程、民心工程,也是惠及百万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爱心工程。自9月初我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开始发放学生营养餐工作以来我校积极配合县局的工作,认真工作、精心组织、努力把这项工作做好、为了能更好的完成这项工作,总结经验,特对9月工作做一总结

一、领导重视,建立较为完善的工作领导机构我校领导积极配合县局工作,高度重视这项民生工程,努力把这项工作做好,做细。为此,学校成立了以安庆奎校长为组长,张雄为副组长,王笃伦、赵波、喻明、袁泽伟、肖林为组员的营养餐领导小组下设有膳食科由王笃伦老师为主任,各班主任为成员的工作组,认真细致的做好营养餐采购、入库、出库、加工等工作,确保学生按时、足额就餐。我们采取实名制就餐方式,组织严密。

二、健全管理制度,采取责任追究制我校的营养餐管理采取较为规范的管理制度,正走向规范化和制度化。我校制定了《学生营养餐日常管理制度》、《学生营养餐安全管理制度》、《学生营养餐验收入库管理制度》、《学生营养餐发放与用餐管理制度》,例如:《学生营养餐验收入库管理制度》中规定如果食品的生产日期超过了其保质期的三分之二,我们将拒绝签收。学校还制定了《义务教育阶段营养餐发放与用餐须知》,《食品安全应急预案》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同时,严格责任落实到人,在工作过程中,采取责任追究制,如果出了问题将追究相应责任人的责任,努力把失误降到零。

三、做好宣传,精心组织,及时发放营养餐为了使学生家长能够知道这一惠民工程的重要意义,我校积极宣传县局制定的《黔西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餐

改善计划宣传手册》,同时学校还特别制定了《营养餐食用须知》发放到每一个学生及其家长手中,使学生吃的卫生、健康,也使家长放心。本学期我校共有学生1681人,他们每个人都能享受到营养餐。我们实行学生数动态管理,及时进行学生人数的更新,转出,转入都要做好详细记录,及时上报。对每天的营养餐的发放工作都做好详细的记录做好留样,确保安全。每天统计,每周统计,每月统计,努力做到万无一失。

回顾营养餐的前期工作,虽然取得一些成绩,但工作中还有不足,例如学生人数多,食堂过小,生均使用面积严重不足,给营养餐的发放工作带来一定的困难;食堂容量小,实行分餐制,存在一定的食品安全隐患;食堂工勤人员未经过规范培训,工作中业务素质不高,等等。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会不断总结经验,努力把这项工作做得高效,快捷,努力把我们的工作做的更好。

营养改善计划 篇4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国办发[20xx]54号)精神,进一步改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农村学生健康水平,加快农村教育发展,特制定本计划。

一、组织领导机构

我校成立了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曹小燕(校长)

副组长∶刘萍(副校长)

尹明(分管该项工作)

成员∶吕秀蓉 各班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尹明具体负责日常事务,吕秀蓉为管理员。

二、供餐方式

根据统一要求,我校实施“鸡蛋、学生奶”模式,在每天上午课间操后,由各班主任统一领取、发放,组织食用。

三、具体实施

1、对蛋奶的包装、生产日期进行查验,在确认无破包、胀包、脏包等问题后,根据各班学生名册分班装箱,并负责发放给班主任;

2、各班主任负责领取、分发本班蛋奶,分发时,再次检查安全指标,督促学生按时食用,同时做好包装盒、蛋壳等杂物的清理工作;

3、班主任负责填写每餐食用登记工作;

4、了解学生食用后情况,发现如有学生身体不适或过敏现象,及时报告学校;

5、按时督促将盛放蛋奶的用具上交,及时清理食用后产生的垃圾。

6、管理员负责与比选企业联系,落实、查看供货商的质检报告并存档;

7、管理员负责做好货物出厂日期、品名、数量等的登记;

8、管理员建好定期的专项台帐及财务管理工作;

9、管理员按时做好蛋奶的食用统计工作,整理好每天每班的食用登记表册,装订成册,归档管理。

10、督促检查蛋奶的保管、储存、分发、发放、学生食用等情况,做好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实施情况的公示。

11、处置在实施营养计划过程中所遇到的一切问题,包括食品安全、运输、保管、宣传等。

四、工作实施具体步骤

1、加强宣传,及时召开家长会、班会、教师会等,宣传政策,传达文件精神,安排布置我校营养改善计划工作。

2、及时公示,将我校营养改善计划的方式、工作小组、实施对象等在学校公示栏进行公示。若班级学生有转出转入情况,也应及时公示。并在公示栏处设置意见箱,收集学生、家长、社会所提意见。

3、由吕秀蓉负责对企业运送的奶、蛋进行清点、验收,及时放到规定的室内储存,按要求保管,并做好防盗、防潮、防霉变、防鼠害等;

4、发放组在每天第二节课前,将验收合格的蛋、奶按各班人数装箱,课间操时交班主任领取;

5、实行轮流试尝制,由校长和每天行政值日在每天第二节上课时,到专管员处领取一份蛋、奶,提前半小时品尝,并做好试尝登记。

6、班主任领取后,由班主任或跟班教师统一组织,在各班教室分发给学生,指导学生食用。

7、食用后,由班主任将学生签字的登记表统一交发放组,发放组将登记表收齐整理后,装订存档。

五、事故应急处理

1、报告制度。“营养改善计划”安全事故发生后必须及时报告。具体为:当发现轻度症状(如呕吐、腹泻)及时向学校领导小组报告,再由领导小组逐级报告;发现较严重“营养改善计划”安全事故,领导小组应立即向上级教育部门及卫生监督部门报告,同时立即启动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应急预案。在事故处理中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定时报告制度。

2、救援措施。一旦发生较严重学校“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由校长负责救援指挥。立即启动学校食品安全应急预案,按照预备方案,各就各位,组织救援行动。初步摸清症状,群体发病的还应彻查事故原因,排查发病人员,并建立动态性名册,防止遗漏。

3、医疗求援。学校发生较严重“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应立即向镇卫生院发出医疗求援,拨打“120”医疗抢救电话,要及时果断将发病学生送到医院抢救。主动向医疗人员报告发病情况,做好秩序维护等工作。

4、联系家长。学校发生较严重“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应及时与发病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如实说明发病情况,不盲目猜测。做好学生家长安抚工作,防止过激行为发生。设立家校联络处,及时解答家长提出的问题,力所能及地为家长做好服务工作。

5、病源保护。学校发生较严重“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后,应立即封存鸡蛋、牛奶、可疑食品,以便及时查找致病原因。

6、人员调度。事故应急处理人员由领导小组组长统一调度,必要时可向卫生监督部门请求支援事故处理。明确分工,落实职责,听从指挥,确保到位。

7、信息公开。保障广大师生和家长在事故发生和处理过程中的知情权,及时、准确做好信息公开,并如实向上级部门汇报,不瞒报、谎报。对一些谣传也要及时澄清,避免不必要的误解。

营养改善计划 篇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预防校园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学校食堂,是指为学生(含教职工)提供就餐服务,按要求具有相对独立的食品原料存放、食品加工操作、食品出售及就餐空间的场所。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全省范围内各级各类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为学校供餐的用餐配送单位(以下简称供餐单位)参照本办法管理。

第二章食堂食品安全管理

第四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学校食堂(供餐单位)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学校食品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将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学校校长及领导班子年度考核,督促学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完善食品安全设施设备,落实食品安全保障措施,降低食品安全风险,消除食品安全隐患。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应定期相互通报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包括学校食堂建设、量化分级评定结果、领导班子年度考核等)相关情况。

第五条教育行政部门应制定学校食堂建设的发展规划和扶持政策,推进食堂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化。采用安装透明玻璃隔断或通过视23频传输等形式,大力实施“明厨亮灶”工程。学校食堂建设(改造)方案应经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审核后方可实施,避免建成后不符合餐饮服务许可要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对学校食堂建设进行餐饮安全指导。有清真需求的学校应设立清真灶,灶具、炊具使用,原材料采购、贮存、加工等应符合清真饮食的规定。

第六条鼓励和支持学校食堂设立食品安全检验室,采用经济而有效的食品安全控制管理体系等先进技术和管理规范,提高学校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第七条学校食堂餐饮服务实行许可制度。学校食堂应以学校校长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申请办理许可证,并依法承担食品安全责任。

第八条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主要责任人,分管校长是学校食品安全具体责任人。学校应设置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全面负责学校食堂管理。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及管理人员情况应在食堂餐厅内公示。

第九条学校统一为学生从供餐单位订餐的,应当从具有集体配餐资质的合法企业订购,并按照要求对订购的食品进行查验,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供餐单位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当餐加工,确保食品安全。学校应提供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分餐和就餐场所。学校和供餐单位不在同一行政区域的,学校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及时将相关情况通报供餐单位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第十条学校应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包括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加工经营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洁、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制度,关键环节食品加工操作规程,食品留样制度,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信息反馈、投诉受理等制度。

第十一条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学校食堂,应由学校自主管理,不得对外承包。对已经承包、出让、租赁的学校食堂要尽快收回。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学校还应建立学校负责人陪餐制。学校负责人应轮流陪餐(餐费自理),做好陪餐记录,及时发现和解决食堂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总结和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

第十二条鼓励学生家长委员会对学校食堂进行监督。学校食堂应当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其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品安全承诺书、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监管部门监督检查信息等。提倡举办“学校食堂开放日”活动,邀请学生家长代表及新闻媒体记者等社会各界人士实地考察、评议学校食堂。

第十三条教育行政部门应与学校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并建立学校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规定、疏于管理、玩忽职守,导致学生发生食品中毒事故,或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迟报、漏报、瞒报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追究相应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三章食堂布局与设施

第十四条学校食堂加工场所的布局和设施条件应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

第十五条学校食堂选址应防止各种污染源的影响,必须远离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及其他扩散性污染源,应距离粪坑、污水池、暴露垃圾场(站)、旱厕等污染源25m以上,同时符合规划、环保和消防等有关要求。

第十六条学校食堂加工场所原则上不应与教学用房合并设置。食堂应设置与食品供应方式和品种相适应的粗加工、切配、烹饪、面点制作、餐用具清洗消毒、保洁、备餐等加工操作场所,以及食品库房、更衣室、清洁工具存放场所等。

第十七条食品处理区应设置在室内,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加工、半成品加工、成品供应的流程合理布局,并能防止食品在存放、操作中产生交叉污染。面积应满足食品处理需要,配备足够的冷藏、冷冻设施。库房应设置货架,符合主、副食分开存放并隔墙离地的要求。粗加工场所内应分别设置动物性食品和植物性食品的清洗水池,水产品的清洗水池应独立设置,水池数量或容量应与加工食品的数量相适应。

第十八条食堂加工操作间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使用面积与供餐学生规模相适应;

二、墙壁应有1。5米以上的防水、防潮、可清洗的材料制成的墙裙;

三、地面应由防水、防滑、无毒、易清洗的材料铺设,具有一定坡度,易于清洗与排水;

四、配备有足够的照明、通风、排烟装置和有效的防蝇、防尘、防鼠设施,污水排放和符合卫生要求的存放废弃物的设施和设备;

五、配备《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所规定的其他设施设备。

第十九条餐用具清洗消毒水池应专用,水池应使用不透水材料制成,不易积垢并易于清洗。各类水池应明显标识其用途。食品处理区内应设置洗手设施,有明确的洗手、消毒及检查等规定。用餐场所应设置足够的自来水装置,供就餐学生洗手、清洗餐具。

第二十条烹饪场所加工食品如使用固体燃料,炉灶应为隔墙烧火的外扒灰式,避免粉尘污染食品。

第二十一条加工经营场所内不得圈养、宰杀活的禽畜类动物。在加工经营场所外设立圈养、宰杀场所的,应距离加工经营场所25m以上。

第四章从业人员

第二十二条学校应严格执行从业人员健康、培训管理制度。基本要求:

一、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从业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取得健康证明和培训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

二、患有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三、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头发不得外露,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戴饰物。专间操作人员应戴口罩。

四、操作前应洗净手部,操作过程中应保持手部清洁,手部污染后应及时清洗消毒。

五、不得将私人物品带入食品处理区;不得在食品处理区内吸烟、饮食或从事其他可能污染食品的行为。

第二十三条建立食堂从业人员晨检制度。食堂管理人员应在每天早晨各项饭菜加工活动开始之前,对每名从业人员的健康、卫生状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记录在案。发现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应立即离开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第二十四条学校食堂应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原则上每年应接受累计不少于40学时的食品安全培训。学校校长、分管副校长、后勤负责人、食堂负责人都应积极参加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第五章食品采购

第二十五条建立食品采购索证索票制度。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从食品生产单位、批发市场等采购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加盖供货方公章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从固定供货商或者供货基地采购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商或者供货基地盖有公章(或签字)的资质证明、每笔供货清单等;从超市、农贸市场、个体经营商户等采购的,应当查验其《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索取并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食品购销凭证,做到源头可控,有据可查。

第二十六条规范大宗食品采购行为。建立米、面、油、肉、蛋、奶等大宗食品及原辅材料招标、集中采购、定点采购制度。偏远地区学校或教学点可通过比选质量、价格的办法确定供货对象。

第二十七条建立食品查验及台账记录制度。采购包装食品时应严格查验食品生产日期、保质期,并如实记录购进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确保食品安全;不得采购质量不合格、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不得采购有腐败变质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不得采购《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采购需冷藏或冷冻的食品时,应冷链运输。

第二十八条实施农村营养改善计划的学校应建立双人采购和定期轮换制度。每次采购应做详细的采购记录备查。原则上采购人员每学期应轮换一次。应建立供货商评议制度。学校应定期对食品及原辅材料供应商进行综合评议,对评议不合格、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供应商应列入黑名单,终止供货合同,取消其供货资格。

第六章食品加工

第二十九条学校食堂(供餐单位)餐饮加工过程应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

第三十条需要熟制烹饪的食品应烧熟煮透,其加工时食品中心温度应不低于70℃。加工后的成品应与半成品、食品原料分开存放。烹饪后的食品应在备餐间存放。烹饪后至食用超过2小时的,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分餐应当在备餐间或符合要求的加工经营场所内进行。保存温度低于60℃或高于10℃、存放时间超过2小时的熟食品,需再次利用的应充分加热。加热前应确认食品未变质。不得将回收后的食品经加工后再次销售。

第三十一条学校食堂用水应符合国家标准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规定。

第三十二条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备案食品添加剂。严禁超范围、超剂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使用非食用物质加工制作食品。食品添加剂的存放应有固定的场所(或橱柜),标识“食品添加剂”字样,盛放容器上应标明食品添加剂名称。食品添加剂应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柜保存。

第三十三条严禁高等院校以外的各类学校食堂制售冷荤凉菜;严禁外购即时冷食;严禁违规加工制作四季豆、发芽土豆、鲜黄花菜、豆浆等高风险食品;严禁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

第三十四条应建立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将餐厨废弃物分类放置,做到日产日清。餐厨废弃物应由经相关部门许可或备案的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单位或个人处理。学校食堂(供餐单位)应与处置单位或个人签订合同,并索取其经营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建立餐厨废弃物处置台账,详细记录餐厨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去向、用途等情况,定期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

第七章食品贮存

第三十五条应建立出入库管理制度。食堂物品的入库、出库必须由专人负责,签字确认。严格入库、出库检查验收,核对数量,检验质量,杜绝变质、过期食品的入库与出库。出库食品做到先进先出。

第三十六条建立库存盘点制度。食堂物品入库、验收、保管、出库应手续齐全,物、据、账、表相符,日清月结。盘点后相关人员均需在盘存单上签字。食堂应根据日常消耗确定合理库存。发现变质和过期的食品应及时清理销毁。

第三十七条食品贮存场所应根据贮存条件分别设置。食品和非食品库房应分设,并配置良好的通风、防潮、防鼠等设施。食品贮存应当分类、分架、离墙、离地,安全存放。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摆放,不同区域应有明显标识。散装食品应盛装于容器内,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供应商及联系方式等内容。盛装食品的容器应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第八章食品配送

第三十八条供餐单位的食品不得在10℃—60℃的温度条件下贮存和运输,从烧熟至食用的间隔时间(保质期)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烧熟后2小时的食品中心温度保持在60℃以上(热藏)的,其保质期为烧熟后4小时。

二、烧熟后2小时的食品中心温度保持在10℃以下(冷藏)的,保质期为烧熟后24小时。供餐前应加热,加热时食品中心温度应不低于70℃。不符合加热标准的食品不得食用。

第三十九条运输集体用餐的车辆应配备符合条件的冷藏或加热保温设备或装置,使运输过程中食品的中心温度保持在10℃以下或60℃以上。运输车辆及工具应保持清洁卫生。每次运输食品前应清洗消毒,在运输装卸过程中注意保持清洁,运输后进行清洗,防止食品在运输过程中受到污染。

第九章食品留样

第四十条学校食堂加工制作的每餐次的食品成品必须留样,留样食品应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在专用冷藏设施中存放48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留样量应满足检验需要,不少于100g,并记录留样食品名称、留样量、留样时间、留样人员、审核人员等。留样食品应由专人负责保管,专柜专锁。

第十章清洗消毒和保洁

第四十一条餐用具使用后应及时洗净,定位存放,保持清洁,消毒后的餐用具应贮存在专用的保洁设施内备用,保洁设施应定期清洗,保持洁净。保洁设施内不得存放其他物品,并有明显标识。餐用具提倡采用热力方法进行消毒。采用化学方法消毒的必须冲洗干净。不得使用未经清洗和消毒的餐用具,不得重复使用一次性餐用具。

第四十二条加工结束后及时清理加工场所,做到地面无污物、残渣;及时清洗各种设备、容器和用具,做到定期消毒,归位摆放。

第十一章应急处置

第四十三条学校应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适时组织开展应急培训、演练,完善快速反应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发生学生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后,学校应立即采取各项应急处置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及时向事故发生地的卫生、教育、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不得擅自发布食品安全事故信息。

第四十四条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按照属地管理和分级响应的原则,各级教育部门应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会同卫生、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及时报告上级党委、政府。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立即核实情况,迅速开展工作,妥善应对,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紧密衔接。

第十二章监督管理

第四十五条学校食堂实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量化分级年度等级达到A级的学校食堂,应由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向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

第四十六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建立学校食堂、供餐企业(单位)食品安全信用档案。记录许可颁发、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违法行为查处等情况;根据食品安全信用档案的记录,对有不良信用记录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增加监督检查频次。

第四十七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把学校食堂纳入食品安全重点监督检查的对象,建立学校食堂季度监督检查制度。依法重点查处无证经营、超期限经营和超范围经营,转让、涂改、出借、倒卖、出租餐饮服务许可证等违法违规行为。

第四十八条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把学校食堂食品列入监督抽检计划重点内容,结合日常监督情况,针对问题较多和严重的学校食堂以及高风险食品进行监督抽检。

第四十九条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采取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等形式,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加强监管,对发现的问题予以通报并责令改正;情况严重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追究相应责任。

第十三章附则

第五十条本办法的第十一条、第二十八条适用于实施农村营养改善计划试点的学校食堂;其他学校食堂可参照执行。

第五十一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有效期3年。

营养改善计划 篇6

一、管理机制方面

1、我校成立了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领导小组,由xxx任组长,xxx任副组长,各班主任、食堂管理员为成员,指定xxx、xxx两位教师具体负责此项工作。制定了《安乐学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责任制度》,层层落实管理责任。成立了由校长、家长代表、学生代表、教师代表、村委会书记为成员的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膳食委员会及工作监督小组;制定了《安乐学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公示制度》,对学生营养餐从采购到发放全流程进行监督检查;定期公示营养食谱,食品数量和价格,配餐标准、经营账目等信息,并向家长、社会公布了举报电话,自觉接受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2、学校严格依照《甘肃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结合我校实际制定了《安乐学校学生食品安全等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大力宣传,认真学习做好演练工作,让全校师生熟悉食品安全事故的处理程序办法。

3、我校坚决按照《甘肃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各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制定了《安乐学校学生营养改善工作经费管理制度》,合理使用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做到了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专人管理,专款专用,公开透明。

二、规范操作方面

1、规范学生营养餐供应程序,制定出了《安乐学校营养餐供应流程图》;严格按照供应→验收→储存→加工→分发→学生食用→垃圾回收的程序进行。

2、根据我校实际,严格参照教育局下发营养餐食谱供餐,不随意调整供餐食品种类、数量,给学生提供保质保量的食品。

3、食品采购符合要求。按时签收所购原料,购货凭证齐全。学校安排专人负责食品验收工作,建立了详实的食品入库,台账,有详实记录,注明了名称,数量价格,金额等事项。认真细致,规范地填写《进货台账》《发放登记表》等,各个流程运行顺畅,记载细致,、有据可查。

4、重视食品贮存,分发规范,留样齐全。食品贮存干净卫生,有专用库房,做到分类,隔墙,离地存放,定期检查,及时处理过期、变质食品。按照规定让班主任领取食品,组织就餐,并做好实名制签名登记。有留样设施,有留样记录,详细记录留样食品名称,数量,时间,留样人员,审核人员、销毁时间和销毁人签名。

三、存在的问题

1、学校营养改善计划管理工作还需要进一步加强,责任落实不够。

2、宣传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大。

3、临时聘请的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欠缺。

4、由于学校经费紧张,原料运输费用,从业人员工资、学生就餐桌椅以及学生餐具清洗设施无法解。

安乐学校20xx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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