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冬送温暖专项行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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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方案

请欣赏寒冬送温暖专项行动方案(精选32篇),由笔构网整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寒冬送温暖专项行动方案 篇1

根据10月13日贵州省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安排部署,结合州乞讨救助办〔20xx〕1号文件精神,为认真落实,切实做好严寒天气下县域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确保流浪乞讨人员安全过冬、温暖过冬,从即日起至2022年3月20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工作,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据气象部门预测,今年冬季低温天气较往年来得早,将给因离家在外、身处困境、自身无力解决食宿而处于流浪或乞讨状态的流浪乞讨人员生活带来较大影响,各县(市、新区)各有关部门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关于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安排部署,切实增强工作紧迫感和责任感,抓紧抓细抓实“寒冬送温暖”行动,确保流浪乞讨人员安全过冬、温暖过冬。

二、目标任务

“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的主要任务是:结合县域“文明城市”创建活动,主动上街劝说、引导、护送流浪乞讨人员到救助管理机构接受救助。对不愿到救助管理机构接受救助的流浪乞讨人员和其他街头生活无着人员,提供必要的饮食、御寒衣被等救助服务。力争实现城乡主次干道和重点区域无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的工作目标,坚决杜绝因失职渎职而导致流浪乞讨人员冻死冻伤等极端事件发生。

三、组织领导

在“贞丰县流浪乞讨人员‘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加强各部门协调联动,压实责任,切实履行工作职责,使“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工作落到实处。

四、工作措施

(一)规范救助管理,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救助管理工作机构全面排查在工作机制、安全设施、食品安全等方面存在的风险隐患,按照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抓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做好体温检测、健康码扫描、佩戴口罩、应急演练等措施,储备疫情防控物资,充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准备,加强与上级救助管理机构沟通,密切联系,确保跨省救助工作顺畅有序。

(二)加强街面巡查力度

牵头部门和乡(镇、街道)统筹协调当地公安机关(派出所、协警)、城市管理部门加强街面巡查,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发现流浪乞讨人员的,应告知其到当地救助管理机构接受救助。对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和行动不便人员,应护送至救助管理机构并履行书面交接手续。对突发疾病人员,要按照“先救治、后救助,谁送谁结算”的原则,应当立即通知急救机构或直接护送到医疗机构进行救治,并通知属地救助管理机构到医疗机构甄别其身份。民政部门要主动加强与公安、城管等部门协调联动,制定街面巡查方案,细化巡查内容、巡查措施、巡查责任,强化巡查衔接,增强巡查合力,紧盯夜间低温时段,紧盯桥洞、车站等重点区域,全面深入开展街面巡查,确保无遗漏。

(三)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

发动乡(镇、街道)、村(居、社区)等基层工作力量,动员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公益慈善组织、志愿服务组织、公交(出租车)司机等积极参与,制定常态化、制度化街面巡查制度,建立覆盖全面、协同到位、服务及时的救助管理网络,一旦发现流浪乞讨人员第一时间报告救助管理机构,确保不落下一个流浪乞讨人员,不出现一个救助盲区。

(四)强化宣传引导

充分利用网络、微博、微信等公众平台,宣传救助管理政策,公布求助渠道、方法和电话。通过在重要时段播放公益广告、在重点区域向社区居民发放求助宣传卡等方式,扩大救助政策知晓度,引导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和群众及时拨打求助热线。同时利用全国救助管理信息系统和全国救助寻亲网等寻亲信息发布渠道,尽快帮助受助人员寻亲返乡。各救助管理机构要保持救助热线24小时畅通,保证24小时接待求助人员,要加强舆情监测,及时妥善处理,要广泛宣传救助管理领域先进事迹、先进人物,弘扬全社会共同关心关爱弱势群体、扶危济困的强大正能量。

(五)加强身份查询和寻亲,及时安置滞留人员

充分利用大数据技术进行人脸识别、体貌特征和指纹比对,快速查询身份。对于通过快速查询确认身份的受助人员,及时联系其亲属或流出地救助管理机构,协调接送返乡工作。对暂时无法查明身份信息的滞留人员,要妥善进行安置,对政府批准予以落户的,及时为安置人员办理户口。对已安置并已办理户口登记手续、符合社会救助政策的流浪乞讨人员,及时落实社会救助政策,协助其办理社会保险。

五、压实责任,强化值班值守

“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职能职责规定,加强对本部门、本辖区“寒冬送温暖”工作的督促和部署,确保“寒冬送温暖”行动扎实有效开展,统筹协调、周密部署、有效开展“寒冬送温暖”各项工作,强化值班值守,确保及时、迅速对流浪乞讨人员实施救助,同时做好各种安全防事故工作、做好巡查巡检和应对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按时间节点报送“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统计表和相关工作图片,直至专项行动结束。工作中遇有特殊情况和突发事件要及时与领导小组汇报后由组长签批上报。

六、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要成立流浪乞讨人员救助领导小组,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发现流浪乞讨人员后,要在第一时间做好流浪人员的保暖、饮食、医疗等工作,确保被救助流浪人员在辖区内不出意外。

2.强化值班值守,成员单位要向社会公开救助值班电话,并保持24小时畅通,确保第一时间救助。

寒冬送温暖专项行动方案 篇2

一、政策依据

(一)《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通知》(黔党办发〔2020〕10号)文件

(二)《贵阳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筑流救办发〔20xx〕1号)文件

二、《实施方案》形成送审过程

由区民政局牵头起草《花溪区关于开展社会救助有关事项审核确认权限下放乡镇(街道)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并于20xx年12月6日向区公安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卫生健康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7个乡镇街道征求意见,均反馈无意见。最后形成《花溪区关于开展社会救助有关事项审核确认权限下放乡镇(街道)试点工作实施方案(送审稿)》。

三、印发《实施方案》

《花溪区“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实施方案》于20xx年12月10日由花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正式印发。

四、救助对象

生活无着的流浪人员、乞讨人员(以下简称流浪乞讨人员),是指离家在外、自身无力解决食宿、处于流浪或者乞讨状态的人员。既包括生活无着的流浪人员,也包括生活无着的乞讨人员;既包括在城市的,也包括在农村的生活无着的人员。

五、救助渠道

一是流浪乞讨人员可以直接向救助管理站求助,也可以向民政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求助。接到求助的民政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协助其前往救助管理站接受救助。

二是公安、综合行政执法和其他有关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在执行公务时发现流浪乞讨人员的',应当告知其向救助管理站求助;对其中的未成年人和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应当引导、护送到救助管理站;对其中的突发急病人员、危重病人、有明显外伤人员、疑似精神障碍患者,应当立即送往医疗机构救治,并告知当地救助管理站。

三是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及时向救助管理站或者有关行政机关报告,或者协助流浪乞讨人员向救助管理站求助。

六、救助服务

(1)提供符合卫生要求的食物和饮用水;

(2)提供符合基本条件的住处;

(3)帮助与其亲属或者所在单位联系;

(4)将突发急病人员、疑似传染病人、疑似精神障碍患者,及时送医疗机构治疗;

(5)为没有交通费返回住所地、户籍地或者所在单位的人员,提供乘车凭证或送往市救助站;

七、行动时间

20xx年12月1日起至20xx年4月30日

八、工作措施

(一)抓好全面巡查。一是区民政、公安、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和各乡(镇)、街道要加强街面巡查,切实履行街面巡查职责确保不落下一个流浪乞讨人员,不出现一个救助盲区。二是各乡(镇)、街道要积极组织辖区村(社区)工作人员、驻村干部、网格员认真开展巡查排查,发现流浪乞讨人员第一时间报告当地政府和公安部门。三是各乡(镇、街道)要进一步完善救助引导标识牌的布局和功能,救助引导标识牌要注明求助电话、求助方式、具体位置等,方便流浪乞讨人员前来求助,利于热心公益的群众引导帮助。

(二)抓好妥善处置。一是各乡(镇)、街道要针对寒冬季节气候变化特点,认真分析往年寒冬季节人口流动特点和救助服务经验,细化应急处置措施,规范应急处置流程,全面提高应对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的能力,及时救助陷入困境的流浪乞讨人员。二是区公安、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民政部门对发现或接到求助线索后,要及时有效处置,对其中的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和行动不便人员,应护送至救助管理机构并履行书面交接手续;对发现疑似精神障碍患者、传染病人、危重病人等特殊流浪乞讨人员,要立即通知急救机构、精神病医院,及时送医救治;对本人有危险或者对他人的人身、财产或者公共安全有威胁的醉酒人员,公安机关应当对其采取保护性措施约束至酒醒。医。三是各乡(镇)、街道要按照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会同卫生健康部门,毫不松懈抓紧抓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切实做好疫情防控物资储备和疫苗接种,落实落细各项防控措施。

(三)抓好身份查询。一是各乡(镇)、街道要联合公安部门充分利用大数据技术进行人脸识别、体貌特征和指纹比对,快速查询身份。二是各乡(镇)、街道对于确实无法查明身份信息的流浪乞讨人员,会同公安部门及时送往贵阳市救助管理站、贵阳市精神病院等公办福利机构进行救助。

(四)抓好预防帮扶。各乡(镇)、街道按照分类救助的原则,对生产、生活方面存在困难的,要及时提供有效的救助帮扶。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落实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险等相关政策;对具有劳动能力和智力条件的人员,要会同人社部门开展技能培训、介绍就业等措施;对返乡受助人员的近亲属或其他监护人要教育督促其履行扶养(抚养、赡养)义务,从源头预防流浪乞讨。

寒冬送温暖专项行动方案 篇3

为保障让贫困群众安全温暖过冬,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进一步增强贫困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根据《省扶贫开发办关于做好帮助贫困群众温暖安全过冬工作的通知》及青岛市扶贫协作办关于开展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工作要求,结合节日慰问走访,就持续开展遍访行动,确保贫困户安全温暖过冬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任务

(一)市级走访。市级领导分别到所帮包的镇街走访慰问贫困户。市扶贫办分组包镇街,走访帮包镇街贫困户,重点对贫困户安全温暖过冬情况进行督导。

(二)镇街走访。各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带头,组织镇村干部、帮扶责任人等,走访辖区内户脱贫享受政策户及即时帮扶户。在查看“两不愁三保障”、饮水安全及行业保障政策落实的同时对贫困户过冬采暖情况予以重点查看,特别要关注鳏寡孤独、老弱病残、出行不便等特殊困难群体的过冬采暖情况。

二、走访方式

采取进村入户走访的方式,确保每户贫困户必到。对于鳏寡孤独、老弱病残、出行不便等特殊困难群体,除帮扶责任人日常走访外,村干部要安排人员轮流经常查看,要调动发挥邻帮邻等互助形式,及时掌握特殊困难群体的生活情况和身体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三、走访时间

即日起至春节前。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贫困户安全温暖过冬是检验脱贫攻坚成效的一项重要指标,省委主要领导要求把贫困群众安全温暖过冬列入当前重要工作之一,省办已将其列入年终考核事项,实行一票否决制。目前省办会同纪检监察部门、省市各级媒体正在对此项工作进行暗访督查,发现一例,查处一例,问责一例。各镇(街道)要高度重视,要迅速组织力量排查,摸清底子,决不能出现一例返贫情况,决不能出现一起因生活困难、无人照料导致病亡等冲击道德底线的事件,决不能出现负面舆情,决不能因我们工作不到位而影响脱贫攻坚的成色。

(二)摸清底子,熟悉情况。各镇(街道)要结合入户走访工作,进一步增强做好贫困群众温暖过冬、安全过冬的责任感,对贫困户的'房屋(门窗)、取暖设备(冬季用煤、炉、电暖器等)、御寒衣被棉服等生活资料进行全面细致的调查摸底,真正掌握贫困群众冬季所需。要多方筹集资金,充分发挥产业项目收益的作用,建立临时困难救助机制,积极储备过冬物资,集中采购一批采暖设施、棉被棉衣、米面油等生活救助物资,按照困难群众的实际需求给予帮扶。同时,对走访过程中发现的房屋裂缝、黑屋子、门窗破损等问题要立即解决。

(三)多措并举,强化落实。要广泛发动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团体奉献爱心,开展帮扶志愿活动,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的良好局面,真正解决贫困群众的实际困难;要切实加强贫困人口安全教育,增强他们的自我保护、自我防范意识,不定期检查取暖设施、用电、房屋通风情况等,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消除,杜绝火灾、煤气中毒等安全事件的发生,确保贫困群众温暖过冬、安全过冬。

(四)汇总报告。各镇(街道)要及时汇总走访开展情况,按照20xx年12月3日市扶贫办转发《山东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做好帮助贫困群众温暖安全过冬工作的通知》要求,请于20xx年1月25日前,将帮助贫困群众安全温暖过冬工作总结通过金宏网报平度市扶贫办。

寒冬送温暖专项行动方案 篇4

寒冬已至,为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xx〕53号)文件要求。切实保障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基本生存权益,帮助其安全、顺利、温暖过冬,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应救尽救、分类施救、精准甄别、强化责任、属地管理的原则,合理整合资源,科学调配救助管理有效力量。加强县、镇区﹙街道﹚、社区(村)联动,科学设立临时救助点,按照首接负责制和属地管理的原则,使流入到阳新县的流浪乞讨人员能够在第一时间得到救助。协调公安、城管、卫生健康部门互动,开展街面巡查和主动救助,做好“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工作,畅通返乡救助渠道,使我县范围内流浪乞讨人员得到及时有效的救助,特别是流浪未成年人的生命得到有效保障,确保流浪乞讨人员不发生因冻、饿致死、致残事件。

二、救助原则

1.本着先救治后救助的原则。发现有重大疾病、危重病人的流浪乞讨人员,在第一时间送往指定医院进行救治,待完全康复后再进行救助、甄别护送返乡。

2.本着自愿求助、无偿救助的原则。流浪乞讨人员只要是自愿申请求助,各街道、社区临时救助点经核实姓名、家庭住址等基本情况后,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对象提供无偿救助,并积极与公安、城管和救助管理站联系,实施救助。

3.本着分类施救、按需施救的'原则。根据受助对象的基本需求确定救助内容和救助方式,除日常救助外,要针对不同的受助对象的心理、生理、文化水平、个性特征进行必要的物质帮助和心理辅导、行为矫治、精神慰藉、法律援助等特殊救助。

三、救助时间及范围

救助时间:从即日起至20xx年3月15日结束。救助范围:阳新县行政区域范围内,重点救助范围为兴国城区。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寒冬救助工作。各镇区民政办和县救助管理站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民生意识和服务意识,主动适应政府关切、社会需求和群众期盼,以保障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生命为出发点,把“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工作作为一项阶段性重点工作进行组织动员和安排部署。要认真总结借鉴近年来冬季主动救助、联动救助、开放救助的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汇报,结合实际制定“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工作方案,积极争取政府领导支持和公安、城管、卫生健康等部门配合,不断完善部门联动和快速响应救助工作机制,确保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以及因务工不着、寻亲不遇、被偷被骗等原因而陷于困境、居无定所等流动困难人员及时得到救助服务,让他们在寒冬中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社会关爱。

2.加大街面主动救助力度。各镇区民政办和县救助管理站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全面深入排查梳理薄弱环节和隐患之处,跟踪监测重点区域,进行重点排查。要主动加强与公安、城市管等部门的联动,在辖区全面开展联合巡查救助,如遇极寒天气,行政区域要坚持全天候巡查,城区重点区域要半天巡查一次。对重要节假日,特别是极寒天气时段,要做好夜间和降雪、降温期间的巡查救助,增加巡查次数,扩大巡查范围。要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发现或接到生活无着人员线索的,城区要20分钟内到达现场并实施救助。要按照保护性救助原则,及时护送流浪乞讨未成年人、残疾人、行动不便人员到救助管理机构接受救助,护送流浪乞讨危重病人和智障人员到医疗机构接受救治和诊断。对拒不愿接受救助的,要根据其实际情况提供必要的食物饮品、寒衣寒被等救助服务,确保其不受冻挨饿。同时,要留下详细的救助方式,保存现场劝导救助视频资料。

3.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各镇区民政办和县救助管理站要通过提供服务场地、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动员引导社会组织、社会工作机构、公益慈善组织和志愿者团队参与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主动救助。要健全救助服务网络,通过覆盖城乡的乡镇(街道)、社区(村居)救助服务站点做好主动报告、引导护送和应急救助工作。要广泛发动社区信息员、环卫职工、公交出租司机、夜间保安人员等热心群众和志愿者提供流浪乞讨人员求助线索,建立救助信息员队伍,鼓励其做好报告、引导和应急服务。

4.做好寒冬救助政策宣传。各地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公益短信、官方微博等多种方式宣传冬季救助措施,帮助人民群众和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及时获知救助渠道、救助机构等信息,积极引导其及时拨打当地救助电话。要建立完善信息发布和公共关系工作机制,加强与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的互动沟通,通过媒体报道、网上直播等方式及时介绍冬季救助进展、工作成效和工作难点,引导媒体和公众客观理性认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

5.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救助活动。各地要在低温雨雪等极寒天气和元旦、春节“两节”期间,创新组织开展“一对一街头劝导救助”、“民工援助”等活动,确保受助人员有饭吃、有衣穿。救助机构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带队上街在城内大小街道全面深入搜寻流浪乞讨人员和露宿者,热心为他们服务。接到困难群众的求助,态度要热情,行动要迅速,要第一时间派车派人前往救助,使流浪乞讨人员和困难群众在极寒天气和“两节”期间得到最及时、最直接、最有效、最温馨的救助服务。

6.加强救助管理机构内部管理。县救助管理站要不断改善救助服务条件,配齐配强工作队伍,救助经费和物资要及时足额落实到位,保障寒冬救助工作顺利开展。救助管理机构要坚持落实24小时服务接待制、首接负责制,对求助人员和求助电话要热情对待,及时处理。要严格实行领导带班和值班巡查制度,重点做好夜间巡查和值班记录;要完善监控设备并保证正常运行,保全工作记录、档案等资料,加强精细化、标准化管理,切实提高救助管理和服务水平。进一步强化安全责任意识,开展站内设施设备安全检查,对所有救助专用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对站内消防设施设备、用电线路、电气设备、煤气管道等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坚决杜绝火灾、食物中毒、救助对象死伤等恶性事故发生。对因履职尽责不到位而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相关责任人严肃问责。

寒冬送温暖专项行动方案 篇5

冬季即将来临,为切实保障我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安全过冬,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根据《浙江省民政厅办公室转发民政部办公厅关于扎实做好“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工作的通知》(浙民办〔20xx〕事8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我市“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属地管理、部门联动、分类救助、标本兼治的原则,扎实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有效保障流浪乞讨人员的基本生活和人身安全,力争城乡主次干道和重点区域基本无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坚决杜绝因失职渎职发生冲击社会道德底线事件。

二、行动安排

20xx年11月中旬至20xx年3月15日,原则上各地每周开展3次以上街面巡查,重点做好夜间巡查工作。气象部门发布寒潮预警后,应每天开展街面巡查。

三、工作措施

(一)明确重点区域。各地要落实属地管理原则,结合日常工作实际,确定巡查重点区域。要以车站码头、繁华街区、桥梁涵洞、地下通道、医院、废弃房屋、城乡结合部等流浪乞讨人员容易集中活动和露宿地段为重点,对流浪乞讨人员可能露宿的区域开展地毯式摸排巡查。

(二)坚持分类救助。对露宿街头的流浪乞讨人员以解决临时寄宿等基本生活保障为主、街头疏导为辅;对于劝导无效、不愿接受救助的,提供必要的棉衣、棉被、食品和防疫物资,留下详细求助方式,并加强后续跟踪劝导。对在街头流浪乞讨的未成年人、街头危重病人、精神病人等特殊群体应以保护性救助为主,带回站内进行救助或送往定点医院进行医疗救治,做到及时救助、精准救助。

(三)创新救助方式。各地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志愿服务、公益合作等方式,动员引导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公益慈善组织和志愿服务组织等参与街面劝导和站内救助服务。各地要通过救助工作网络做好主动报告、引导护送和应急救助工作。广泛发动环卫工人、公交出租司机、夜间保安人员等热心群众和志愿者提供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线索,鼓励其做好报告、引导和应急救助服务。

(四)强化应急值守。各救助管理机构要加强站内应急值守,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服务接待制度,畅通24小时求助热线,确保第一时间响应求助线索,尽量做到30分钟内到达现场,路途确实很远的尽可能60分钟内到达现场,做到“有求必应、有应必行”。对工作中遇到特殊情况和突发事件要及时上报。

(五)筑牢救助底线。建立健全“极端天气”流浪乞讨人员和临时遇困人员救助工作应急预案,确保救助工作安全有序开展。健全完善安全保卫、消防安全、值班巡查、突发事件处置等内部管理制度,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受助人员在站期间的人身安全、基本生活和医疗保障。要加强对托养机构的`监管,及时全面掌握送托人员情况。

五、工作机制

(一)坚持部门协同。气象部门预测今年我国大部分地区气温较往年偏低,南方地区存在出现低温、冰冻、雨雪灾害的可能性。各地各机构要高度重视,及时传达有关工作要求,会同辖区公安、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合力做好街面巡查工作,及时通报巡查过程中发现且不愿接受救助的露宿人员信息,共同推进“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

(二)抓好疫情防控。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不动摇,严格落实有关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依法依规、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切实落实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接待、核酸检测、安检登记、站内防控、卫生防护、封闭式分区域管理、送返安排等防疫工作措施,确保“零感染”。

(三)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及微博、微信等公众平台的作用,广泛宣传救助管理法规政策和专项救助行动,引导社会组织、广大群众自发自愿参与到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保护工作中来。积极宣传救助服务工作中的先进典型和个案实例,弘扬社会正能量,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

专项行动结束前,各地应每月报送“寒冬送温暖”开展情况月度报表(见附件),并于20xx年3月17日前将专项救助行动总结报送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处,市民政局将不定时开展实地督导。

寒冬送温暖专项行动方案 篇6

寒冬已至,为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xx〕53号)文件要求。切实保障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基本生存权益,帮助其安全、顺利、温暖过冬,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应救尽救、分类施救、精准甄别、强化责任、属地管理的原则,合理整合资源,科学调配救助管理有效力量。加强县、镇区﹙街道﹚、社区(村)联动,科学设立临时救助点,按照首接负责制和属地管理的原则,使流入到阳新县的流浪乞讨人员能够在第一时间得到救助。协调公安、城管、卫生健康部门互动,开展街面巡查和主动救助,做好“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工作,畅通返乡救助渠道,使我县范围内流浪乞讨人员得到及时有效的救助,特别是流浪未成年人的生命得到有效保障,确保流浪乞讨人员不发生因冻、饿致死、致残事件。

二、救助原则

1.本着先救治后救助的原则。发现有重大疾病、危重病人的流浪乞讨人员,在第一时间送往指定医院进行救治,待完全康复后再进行救助、甄别护送返乡。

2.本着自愿求助、无偿救助的原则。流浪乞讨人员只要是自愿申请求助,各街道、社区临时救助点经核实姓名、家庭住址等基本情况后,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对象提供无偿救助,并积极与公安、城管和救助管理站联系,实施救助。

3.本着分类施救、按需施救的原则。根据受助对象的基本需求确定救助内容和救助方式,除日常救助外,要针对不同的受助对象的心理、生理、文化水平、个性特征进行必要的物质帮助和心理辅导、行为矫治、精神慰藉、法律援助等特殊救助。

三、救助时间及范围

救助时间:从即日起至20xx年3月15日结束。救助范围:阳新县行政区域范围内,重点救助范围为兴国城区。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寒冬救助工作。各镇区民政办和县救助管理站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民生意识和服务意识,主动适应政府关切、社会需求和群众期盼,以保障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生命为出发点,把“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工作作为一项阶段性重点工作进行组织动员和安排部署。要认真总结借鉴近年来冬季主动救助、联动救助、开放救助的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汇报,结合实际制定“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工作方案,积极争取政府领导支持和公安、城管、卫生健康等部门配合,不断完善部门联动和快速响应救助工作机制,确保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以及因务工不着、寻亲不遇、被偷被骗等原因而陷于困境、居无定所等流动困难人员及时得到救助服务,让他们在寒冬中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社会关爱。

2.加大街面主动救助力度。各镇区民政办和县救助管理站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全面深入排查梳理薄弱环节和隐患之处,跟踪监测重点区域,进行重点排查。要主动加强与公安、城市管等部门的联动,在辖区全面开展联合巡查救助,如遇极寒天气,行政区域要坚持全天候巡查,城区重点区域要半天巡查一次。对重要节假日,特别是极寒天气时段,要做好夜间和降雪、降温期间的巡查救助,增加巡查次数,扩大巡查范围。要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发现或接到生活无着人员线索的,城区要20分钟内到达现场并实施救助。要按照保护性救助原则,及时护送流浪乞讨未成年人、残疾人、行动不便人员到救助管理机构接受救助,护送流浪乞讨危重病人和智障人员到医疗机构接受救治和诊断。对拒不愿接受救助的,要根据其实际情况提供必要的.食物饮品、寒衣寒被等救助服务,确保其不受冻挨饿。同时,要留下详细的救助方式,保存现场劝导救助视频资料。

3.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各镇区民政办和县救助管理站要通过提供服务场地、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动员引导社会组织、社会工作机构、公益慈善组织和志愿者团队参与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主动救助。要健全救助服务网络,通过覆盖城乡的乡镇(街道)、社区(村居)救助服务站点做好主动报告、引导护送和应急救助工作。要广泛发动社区信息员、环卫职工、公交出租司机、夜间保安人员等热心群众和志愿者提供流浪乞讨人员求助线索,建立救助信息员队伍,鼓励其做好报告、引导和应急服务。

4.做好寒冬救助政策宣传。各地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公益短信、官方微博等多种方式宣传冬季救助措施,帮助人民群众和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及时获知救助渠道、救助机构等信息,积极引导其及时拨打当地救助电话。要建立完善信息发布和公共关系工作机制,加强与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的互动沟通,通过媒体报道、网上直播等方式及时介绍冬季救助进展、工作成效和工作难点,引导媒体和公众客观理性认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

5.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救助活动。各地要在低温雨雪等极寒天气和元旦、春节“两节”期间,创新组织开展“一对一街头劝导救助”、“民工援助”等活动,确保受助人员有饭吃、有衣穿。救助机构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带队上街在城内大小街道全面深入搜寻流浪乞讨人员和露宿者,热心为他们服务。接到困难群众的求助,态度要热情,行动要迅速,要第一时间派车派人前往救助,使流浪乞讨人员和困难群众在极寒天气和“两节”期间得到最及时、最直接、最有效、最温馨的救助服务。

6.加强救助管理机构内部管理。县救助管理站要不断改善救助服务条件,配齐配强工作队伍,救助经费和物资要及时足额落实到位,保障寒冬救助工作顺利开展。救助管理机构要坚持落实24小时服务接待制、首接负责制,对求助人员和求助电话要热情对待,及时处理。要严格实行领导带班和值班巡查制度,重点做好夜间巡查和值班记录;要完善监控设备并保证正常运行,保全工作记录、档案等资料,加强精细化、标准化管理,切实提高救助管理和服务水平。进一步强化安全责任意识,开展站内设施设备安全检查,对所有救助专用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对站内消防设施设备、用电线路、电气设备、煤气管道等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坚决杜绝火灾、食物中毒、救助对象死伤等恶性事故发生。对因履职尽责不到位而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相关责任人严肃问责。

寒冬送温暖专项行动方案 篇7

为解决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和老干部工作生活中的问题,帮他们排忧解难,切实把党的温暖落到实处,把党的关怀送到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和老干部的心中,使他们过上一个幸福、欢乐、祥和的春节,根据龙华区委组织部的文件精神,我委于1月26日扎实开展了对挂点社区城西镇金盘社区的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和老干部走访慰问活动,为2名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和老干部送去了约1570元慰问金、年货和新春的'祝福,体现了区发改委党支部对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和老干部在经济、政治等方面的关心和重视。现将我委的慰问走访情况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关心爱护党员特别是关怀帮扶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和老干部,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我委充分认识做好这次走访慰问工作的重要意义。召开了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了元旦春节期间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和老干部工作,根据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和老干部的实际情况,确定了挂点社区城西镇金盘社区的2名生活困难老党员为走访慰问户,统一了标准、时间安排和活动形式,保障了慰问经费。

二、领导带动示范,深入基层实际,上门上户慰问

在走访慰问中,委领导蔡伟平主任亲自带队走访慰问了金盘社区的2名生活困难老党员,坚持把走访慰问和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不仅对他们进行精神上的关心,并给予物质上和经济上的帮助。向他们传达上级的有关精神,述说了我区各项工作取得的成就和面临的形势,认真听取生活困难老党员的心声,对他们不了解的问题进行释疑解难,增加他们对党委、政府的理解和支持,并仔细询问生活困难老党员的家庭生活情况、身体健康状况,积极向他们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观念,帮助他们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战胜困难的信心。

本次走访慰问活动可以巩固和拓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成果的实际行动,体现了区发改委党支部对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和老干部的关心爱护之情,凝聚了人心,团结了同志,使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和老干部过上一个平安、快乐的春节。

寒冬送温暖专项行动方案 篇8

寒冬季节即将来临,为切实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有关要求,做好今冬明春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决定从即日起至20xx年3月15日在全市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各部门要强化做好寒冬救助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按照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我市加强和改进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严密制定“寒冬送温暖”工作方案,采取切合实际的工作措施,及时救助陷入困境、居无定所、露宿街头等生活无着人员,帮助其解决燃眉之急,让他们在寒冬中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社会的关爱,确保各项“寒冬送温暖”救助工作落在实处。

二、加强组织领导,切实营造良好的舆论宣传氛围

充分发挥区级社会救助工作联席会议在救助管理中的统筹协调作用,形成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的良好机制。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充分发挥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机构作用,及时发现辖区内的流浪乞讨人员,及时派单调度,指挥协调相关机构进行救助,对救助管理机构发现、接收、接回的.本辖区户籍流浪乞讨人员,应在收到通知后10天内接回并给予妥善安置。民政、公安、城管执法、卫健等部门要加强协作,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要充分考虑到冬季救助历时长、任务重等特点,加强力量调配。

各部门要注重开展“寒冬送温暖”的宣传工作,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公益短信、官方微博等多种方式,宣传“临时避寒场所”、求助热线等寒冬救助措施,倡导社会公众劝导、引导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到救助站求助避寒,引导媒体和公众客观理性认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确保完成寒冬救助工作的各项任务。

三、加大巡查转介力度,力争重点区域基本无流浪乞讨现象

各区公安分局、各级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要加大对重点区域(风景区、商业繁华区、交通枢纽站点、高架涵洞、宗教场所等区域)和流浪露宿人员集中活动及露宿区域的巡查力度,加大巡查频率和扩大覆盖面,对市民反映的流浪露宿街头情况及时查看并视情转介,对露宿街头的失智老人、精神障碍者、危重病人、未成年人流浪人员等进行保护性救助,做到发现一个、救助一个、随见随救,力争做到重点区域基本无流浪乞讨露宿人员或者流浪乞讨露宿现象明显下降。各级卫生健康部门要督促负责收治流浪乞讨人员的指定医疗机构开通绿色通道,及时对救助对象进行救治,并根据病情需要,组织会诊或者转诊。

四、完善应急预案,确保秋冬季疫情防控措施到位

各区民政局和救助管理机构要以保障流浪乞讨人员生命安全为第一要务,把“寒冬送温暖”列为一项阶段性重点工作,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市、区救助管理机构要进一步完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坚持“全面覆盖、有效防控、杜绝密集、措施到位”的原则,慎终如始、未雨绸缪做好秋冬季防控准备,毫不松懈抓好受助人员入站预检、受理接待、日常照料、离站管理、机构和人员管理等各个环节的疫情防控工作,确保人员和站区安全。

五、强化文明服务,规范救助管理机构工作措施和保障

在“寒冬送温暖”救助工作中,要进一步提高救助机构管理服务水平,加强规范管理,为受助人员提供温馨服务。各区民政局、救助管理机构要加强值班,做到工作到岗、责任到位,全面落实领导带班制、首接负责制、岗位责任制、跟踪检查制、责任问责制。要按照规范要求做好站内救助过程的文字记录和视频留存。坚决杜绝因失职渎职而导致流浪乞讨人员冻死冻伤等严重安全问题和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事件发生。救助管理机构要热情接待受助人员及接听求助电话,保证24小时提供免费餐饮、洗浴、住宿等服务,发现患病受助人员及时送定点医院医疗,对体弱多病者给予生活帮助和照料,为需要与家人联系的受助人员提供通讯便利等。

六、整合社会资源,积极引导社会和市民广泛参与

运用多种形式,进行广泛的社会发动,形成“寒冬送温暖”救助工作的政府、单位、社会大联动格局,有效提高救助发现率。充分发挥社区群防群助网络的发现机制作用,发动救助管理志愿者、夜间保安、环卫工人、公交出租车司机等,鼓励他们做好发现报告、街面劝导和应急救助服务,并给予适当的奖励。积极开展社工参与救助管理活动。引导市民和求助人员拨打公安、城管等求助热线,劝说站内受助人员不再重返街头流浪。汇聚各方力量,形成广泛参与的格局。

寒冬送温暖专项行动方案 篇9

为妥善解决我镇困难群众在冬春期间口粮、衣被、取暖等基本生活困难,按照区民政局《关于受灾困难群众温暖过冬工作的通知》(雨民发〔20xx〕166号)文件要求,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工作理念,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解决受灾困难群众寒冬期间的基本生活问题,维护社会稳定。

二、实施目标

以政府为主导、广大干部群众为主体,充分调动社会资源,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力量,采取多种形式,精心规划、精心组织、精心实施,确保困难群众“温暖过冬、安全过冬”。

三、实施步骤

(一)制定工作实施方案

1.分解工作任务

工作重点: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及民政部门关于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工作要求,结合各村实际情况,制定本村(社区)工作方案,分解工作任务,采取积极有效措施,早安排、早部署、早动员,确保工作有条不紊推进。

责任单位:各村委会、社区。

完成时间:20xx年11月25日前。

2.发挥综合协调作用。

工作重点:镇干部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加强与沟通会商,共同分析研判,合力做好温暖过冬工作。

责任人:各包村干部。

完成时间:不定期。

(二)落实具体措施。

1.深入摸底调查,全面掌握情况。

工作重点:对本辖区困难群众生活情况和物资需求进行全面摸底调查,摸清和掌握困难群众,特别是因灾困难家庭、低保家庭、五保对象、残疾人家庭和其他农村特困家庭在口粮、饮用水、衣被、御寒物资和医疗等方面的困难,建立需求台账,做好档案管理,规范填报《受灾人员冬春生活需救助情况统计表》和《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政府救助人口台账》,做到情况清、底数明,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责任单位:各村委会、社区

完成时间:20xx年11月30日前。

2.开展过渡安置房摸底排查并进行保温加固。

工作重点:对各种受灾原因居住在过渡安置房的农户进行摸底排查,按照“五防两保三加强”(防雨、防风、防潮、防火、防雷,保温、保暖,加强地质灾害防范、加强结构安全和卫生防疫)的'要求落实保暖加固工作。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完成时间:20xx年11月30日前。

3.加强物资储备,保障基本需求。

工作重点:对现有库存救灾物资进行全面清理,积极采取向上争取、政府采购、对口支援、社会捐助等多种方式采购粮食、棉衣、棉被等过冬御寒物资,备足备齐救灾物资,提高救助能力。

责任单位:镇民政办、各村(社区)

完成时间:20xx年11月30日前。

4.及时发放款物,确保过冬需求。

工作重点:以受灾困难群众、自建过渡房家庭、低保家庭、重残家庭、五保对象和困难职工等为重点,严格按照“一卡一账两公开四程序”的原则及时将过冬御寒物资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

责任单位:镇民政办、各村(社区)

完成时间:20xx年12月10日前。

5.建档立册,完善工作档案。

工作重点:结合以往工作开展情况和监督检查情况,建立健全受灾困难群众温暖过冬救助工作档案。

责任单位:镇民政办、各村(社区)

完成时间:20xx年12月30日前。

6.做好后续对口帮扶。

工作重点:制定领导干部联点、党员干部工作下沉、全员整体参与的对口帮扶工作方案,全力帮助受灾困难群众解决温暖过冬中遇到的各种困难问题。

责任人员:各包村干部、党员干部

完成时间:20xx年12月10日至20xx年3月30日前。

(三)严格监督检查。

工作重点:对各村、社区温暖过冬工作责任落实情况、暖冬资金使用、御寒物资管理及发放、农房重建推进及重建补助资金兑现等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并及时整改,确保受灾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各项措施得到有效落实。

责任单位:镇纪委、镇民政办

完成时间:20xx年12月10日至20xx年3月30日前。

四、有关工作要求

各村、社区要认真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做好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各项工作,结合各自工作职能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做好“一卡一账两公开四程序”备查。

寒冬送温暖专项行动方案 篇10

为妥善解决我镇困难群众在冬春期间口粮、衣被、取暖等基本生活困难,按照区民政局《关于受灾困难群众温暖过冬工作的通知》(雨民发〔20xx〕166号)文件要求,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工作理念,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解决受灾困难群众寒冬期间的基本生活问题,维护社会稳定。

二、实施目标

以政府为主导、广大干部群众为主体,充分调动社会资源,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力量,采取多种形式,精心规划、精心组织、精心实施,确保困难群众“温暖过冬、安全过冬”。

三、实施步骤

(一)制定工作实施方案

1.分解工作任务

工作重点: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及民政部门关于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工作要求,结合各村实际情况,制定本村(社区)工作方案,分解工作任务,采取积极有效措施,早安排、早部署、早动员,确保工作有条不紊推进。

责任单位:各村委会、社区。

完成时间:20xx年11月25日前。

2.发挥综合协调作用。

工作重点:镇干部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加强与沟通会商,共同分析研判,合力做好温暖过冬工作。

责任人:各包村干部。

完成时间:不定期。

(二)落实具体措施。

1.深入摸底调查,全面掌握情况。

工作重点:对本辖区困难群众生活情况和物资需求进行全面摸底调查,摸清和掌握困难群众,特别是因灾困难家庭、低保家庭、五保对象、残疾人家庭和其他农村特困家庭在口粮、饮用水、衣被、御寒物资和医疗等方面的困难,建立需求台账,做好档案管理,规范填报《受灾人员冬春生活需救助情况统计表》和《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政府救助人口台账》,做到情况清、底数明,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责任单位:各村委会、社区

完成时间:20xx年11月30日前。

2.开展过渡安置房摸底排查并进行保温加固。

工作重点:对各种受灾原因居住在过渡安置房的农户进行摸底排查,按照“五防两保三加强”(防雨、防风、防潮、防火、防雷,保温、保暖,加强地质灾害防范、加强结构安全和卫生防疫)的要求落实保暖加固工作。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完成时间:20xx年11月30日前。

3.加强物资储备,保障基本需求。

工作重点:对现有库存救灾物资进行全面清理,积极采取向上争取、政府采购、对口支援、社会捐助等多种方式采购粮食、棉衣、棉被等过冬御寒物资,备足备齐救灾物资,提高救助能力。

责任单位:镇民政办、各村(社区)

完成时间:20xx年11月30日前。

4.及时发放款物,确保过冬需求。

工作重点:以受灾困难群众、自建过渡房家庭、低保家庭、重残家庭、五保对象和困难职工等为重点,严格按照“一卡一账两公开四程序”的原则及时将过冬御寒物资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

责任单位:镇民政办、各村(社区)

完成时间:20xx年12月10日前。

5.建档立册,完善工作档案。

工作重点:结合以往工作开展情况和监督检查情况,建立健全受灾困难群众温暖过冬救助工作档案。

责任单位:镇民政办、各村(社区)

完成时间:20xx年12月30日前。

6.做好后续对口帮扶。

工作重点:制定领导干部联点、党员干部工作下沉、全员整体参与的对口帮扶工作方案,全力帮助受灾困难群众解决温暖过冬中遇到的各种困难问题。

责任人员:各包村干部、党员干部

完成时间:20xx年12月10日至20xx年3月30日前。

(三)严格监督检查。

工作重点:对各村、社区温暖过冬工作责任落实情况、暖冬资金使用、御寒物资管理及发放、农房重建推进及重建补助资金兑现等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并及时整改,确保受灾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各项措施得到有效落实。

责任单位:镇纪委、镇民政办

完成时间:20xx年12月10日至20xx年3月30日前。

四、有关工作要求

各村、社区要认真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做好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各项工作,结合各自工作职能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做好“一卡一账两公开四程序”备查。

寒冬送温暖专项行动方案 篇11

为切实保障生活无着流浪乞讨等人员的基本生活,确保其安全过冬,根据省市民政部门的通知精神,经区民政局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至20xx年3月15日,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寒冬救助工作

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四个意识”,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发挥救助工作兜底保障作用,要把“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作为一项阶段性重点工作进行组织动员和安排部署,形成政府统一领导支持,公安、城市管理等部门配合,确保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以及陷入困境、居无定所、流落街头的生活无着人员及时得到救助服务,让他们在寒冬中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社会的关爱。

二、强化协调配合

巩固“各负其责、互相配合、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的`救助管理工作格局,依托区政府牵头的救助管理工作机制,实现统筹规划、整体部署、统一调度。区民政局救助管理站要加强与公安、城市管理等有关部门协作,联合组织人员在辖区开展全面巡查,细化公安、城市管理等部门职责和协作程序,充分发挥110指挥中心、数字城市管理平台、24小时求助热线的发现报告和应急处置作用,完善部门协作联动和快速响应机制。各乡镇、街道、园区要强化救助管理工作职责,通过在乡镇、街道、园区、村(居)设立救助服务站所、救助咨询点等方式,加强区、乡镇、街道、园区、村(居)四级联动救助,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要求,对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线索及时进行响应,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就近求助提供便利,确保“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无盲区,坚决杜绝因失职渎职而导致流浪乞讨人员冻死冻伤等极端事件的发生。

三、组织开展街面集中救助行动

区民政局救助管理站要发挥好牵头作用,注重创新和改进救助方式方法,要在流浪乞讨人员、外来务工人员集中活动区域增设开放式临时救助点或临时避寒场所,并设置明显标志,方便流浪乞讨人员就近求助避寒。要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扩大巡查频率和覆盖范围,在巡查生活无着人员集中区域基础上,将在建工地、城乡结合部等可能露宿区域纳入巡查范围,开展地毯式摸排。重点做好夜间巡查工作。对不愿到救助管理机构接受救助的人员,要提供必要御寒物品和详细求助方式,做好后续定期跟踪劝导,并留存好相关救助信息和资料。要在大风降温、雨雪天气来临之前做好应急准备工作,提前购置物资、部署人员、调度车辆,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响应机制,积极做好和公安、医院等部门、单位的衔接和配合。

四、持续抓好救助管理机构疫情防控工作

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总体防控策略,采取积极措施,珍惜好、维护好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区救助管理站要严格按照《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相关工作要求,持续做好救助管理机构的疫情防控工作,确保机构服务对象和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五、开展救助和托养机构隐患排查工作

在前期开展检查整改的基础上,针对冬季气候寒冷的情况和救助管理服务工作的特色要求,区民政局救助管理站要在春节前后对救助和托养机构组织开展一次拉网式排查,督促寻亲送返、照料服务、急病救治、站外托养、疫情防控、安全管理等方面责任的落实,确保受助人员有饭吃、有衣穿,患病人员得到及时救助。通过排查,要及时发现相关机构在完善内部管理、规范服务流程、加强防火、防事故等方面的问题并排查并切实抓好整改,消除隐患。要明确排查主体,责任到人,签字留痕,保证排查工作及时有效,不走过场。

六、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

区民政局救助管理站要通过提供服务场地、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动员引导社会组织、社会工作机构、公益慈善组织和志愿团队参与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主动救助。要健全救助服务网络,通过覆盖城乡的乡镇、街道、园区、社区(村居)救助服务站点做好主动报告、引导护送和应急救助工作。要建立救助信息员队伍,广泛发动环卫职工、公交出租司机、夜间安保人员等热心群众和志愿者提供流浪乞讨人员求助线索,鼓励其做好报告、引导和应急服务。

七、强化宣传引导

通过网络、公益短信、官方微博等多种方式宣传寒冬救助措施,帮助人民群众和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及时知悉求助渠道、救助机构等信息,积极引导群众或生活无着人员及时拨打当地求助电话。要建立完善信息发布工作机制,加强与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的互动沟通,通过媒体报道、微博直播等方式及时介绍寒冬救助进展、工作成效和工作难点,引导媒体和公众客观理性认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各乡镇、街道、园区社会事务办(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要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研究具体办法,精心组织实施,做到责任清、情况明、作风实,遇到重大情况和突发事件要及时上报,高质量地完成寒冬救助工作任务。

寒冬送温暖专项行动方案 篇12

根据10月13日贵州省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安排部署,结合州乞讨救助办〔20XX〕1号文件精神,为认真落实,切实做好严寒天气下县域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确保流浪乞讨人员安全过冬、温暖过冬,从即日起至2022年3月20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工作,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据气象部门预测,今年冬季低温天气较往年来得早,将给因离家在外、身处困境、自身无力解决食宿而处于流浪或乞讨状态的流浪乞讨人员生活带来较大影响,各县(市、新区)各有关部门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关于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安排部署,切实增强工作紧迫感和责任感,抓紧抓细抓实“寒冬送温暖”行动,确保流浪乞讨人员安全过冬、温暖过冬。

二、目标任务

“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的主要任务是:结合县域“文明城市”创建活动,主动上街劝说、引导、护送流浪乞讨人员到救助管理机构接受救助。对不愿到救助管理机构接受救助的流浪乞讨人员和其他街头生活无着人员,提供必要的饮食、御寒衣被等救助服务。力争实现城乡主次干道和重点区域无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的工作目标,坚决杜绝因失职渎职而导致流浪乞讨人员冻死冻伤等极端事件发生。

三、组织领导

在“贞丰县流浪乞讨人员‘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加强各部门协调联动,压实责任,切实履行工作职责,使“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工作落到实处。

四、工作措施

(一)规范救助管理,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救助管理工作机构全面排查在工作机制、安全设施、食品安全等方面存在的风险隐患,按照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抓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做好体温检测、健康码扫描、佩戴口罩、应急演练等措施,储备疫情防控物资,充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准备,加强与上级救助管理机构沟通,密切联系,确保跨省救助工作顺畅有序。

(二)加强街面巡查力度

牵头部门和乡(镇、街道)统筹协调当地公安机关(派出所、协警)、城市管理部门加强街面巡查,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发现流浪乞讨人员的,应告知其到当地救助管理机构接受救助。对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和行动不便人员,应护送至救助管理机构并履行书面交接手续。对突发疾病人员,要按照“先救治、后救助,谁送谁结算”的原则,应当立即通知急救机构或直接护送到医疗机构进行救治,并通知属地救助管理机构到医疗机构甄别其身份。民政部门要主动加强与公安、城管等部门协调联动,制定街面巡查方案,细化巡查内容、巡查措施、巡查责任,强化巡查衔接,增强巡查合力,紧盯夜间低温时段,紧盯桥洞、车站等重点区域,全面深入开展街面巡查,确保无遗漏。

(三)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

发动乡(镇、街道)、村(居、社区)等基层工作力量,动员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公益慈善组织、志愿服务组织、公交(出租车)司机等积极参与,制定常态化、制度化街面巡查制度,建立覆盖全面、协同到位、服务及时的救助管理网络,一旦发现流浪乞讨人员第一时间报告救助管理机构,确保不落下一个流浪乞讨人员,不出现一个救助盲区。

(四)强化宣传引导

充分利用网络、微博、微信等公众平台,宣传救助管理政策,公布求助渠道、方法和电话。通过在重要时段播放公益广告、在重点区域向社区居民发放求助宣传卡等方式,扩大救助政策知晓度,引导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和群众及时拨打求助热线。同时利用全国救助管理信息系统和全国救助寻亲网等寻亲信息发布渠道,尽快帮助受助人员寻亲返乡。各救助管理机构要保持救助热线24小时畅通,保证24小时接待求助人员,要加强舆情监测,及时妥善处理,要广泛宣传救助管理领域先进事迹、先进人物,弘扬全社会共同关心关爱弱势群体、扶危济困的强大正能量。

(五)加强身份查询和寻亲,及时安置滞留人员

充分利用大数据技术进行人脸识别、体貌特征和指纹比对,快速查询身份。对于通过快速查询确认身份的受助人员,及时联系其亲属或流出地救助管理机构,协调接送返乡工作。对暂时无法查明身份信息的滞留人员,要妥善进行安置,对政府批准予以落户的,及时为安置人员办理户口。对已安置并已办理户口登记手续、符合社会救助政策的流浪乞讨人员,及时落实社会救助政策,协助其办理社会保险。

五、压实责任,强化值班值守

“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职能职责规定,加强对本部门、本辖区“寒冬送温暖”工作的督促和部署,确保“寒冬送温暖”行动扎实有效开展,统筹协调、周密部署、有效开展“寒冬送温暖”各项工作,强化值班值守,确保及时、迅速对流浪乞讨人员实施救助,同时做好各种安全防事故工作、做好巡查巡检和应对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按时间节点报送“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统计表和相关工作图片,直至专项行动结束。工作中遇有特殊情况和突发事件要及时与领导小组汇报后由组长签批上报。

六、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要成立流浪乞讨人员救助领导小组,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发现流浪乞讨人员后,要在第一时间做好流浪人员的保暖、饮食、医疗等工作,确保被救助流浪人员在辖区内不出意外。

2.强化值班值守,成员单位要向社会公开救助值班电话,并保持24小时畅通,确保第一时间救助。

寒冬送温暖专项行动方案 篇13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为引领,贯彻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精准落实各项保障措施,扎实做好困难群众疫情防控和生活保障工作,健全完善极端恶劣天气、重要舆情、突发事件处置预案。结合春节期间大走访活动,让困难群众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提高困难群众幸福感、安全感、获得感。

二、工作重点

(一)查生活保障,改责任落实。一是查看困难群众御寒衣物是否充足。针对被褥陈旧、保暖性能差、御寒衣物不足等问题进行全面整改,加强防寒保暖物资保障力度。二是查看节日食品是否充足。针对困难群众过冬过节肉油等食品储备不足的情况进行全面整改,进一步统筹社会各方力量,开展多种形式的送温暖活动。三是查看饮水供给是否正常。针对因寒潮天气影响,供水管道结冰等困难群众正常饮水受到影响的情况进行全面整改,及时开展管道维修维护。同时,加大住房安全检查排查和困难群众救助帮扶力度,及时送温暖上门。

(二)查取暖设施,改薄弱环节。查看困难群众,特别是分散供养特困群体、过渡房内安置困难群众取暖设施情况,掌握取暖方式和取暖效果等。针对困难群众取暖设施利用率低、房屋透风撒气、保暖效果差、燃料储备不足等薄弱环节进行全面整改。针对孤寡老人、困难残疾人、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关心不够、落实照料监护责任不及时不到位、特殊群体取暖困难等问题进行全面整改。

(三)查安全防范,改事故隐患。查看电网设备运维管理、线路负荷情况及隐患整改情况,针对线路老化、过载、检查、维护不及时,燃煤炉具缺少排烟管道或烟囱老化破损,室内柴木乱堆乱放等问题进行全面整改。同时,指导困难群众选用合格电气产品,正确使用电气取暖设备,使用过程中避免长时间通电,做到人走电断,提醒群众使用取暖器等电加热器具时,与可燃物保持安全距离,规范安装电气线路,及时更换绝缘层破损、老化的线路,通过发放明白纸等形式指导困难群众做好防范一氧化碳中毒工作。

(四)查居住环境,改脏乱面貌。查看困难群众屋内及周边卫生情况,针对庭院脏乱、异味大、生活垃圾成堆、屋内不整洁等问题进行全面整改,清理道路两侧及房屋前后乱堆乱放的杂物、牲畜粪便、屋内死角,清扫庭院,清运垃圾等,对照“九有五无五净”标准要求,切实改善困难群众居住环境。

寒冬送温暖专项行动方案 篇14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根据《湖南省民政厅关于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的通知》(湘民电〔20xx〕16号),将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相结合,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切实保障生活无着流浪乞讨等人员的基本生活,扎实做好冬季寒冷气候下救助管理工作,赫山区民政局决定在全区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从20xx年11月28日起到20xx年3月15日,在全区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各乡镇(街道、园区)要全面落实民政工作“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理念,针对低温寒冷天气,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搞好此次专项行动,坚决杜绝辖区内流浪乞讨人员冻死冻伤等极端事件的发生。

二、主要任务

(一)加大巡查力度。各乡镇(街道、园区)要按属地管理的原则,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对繁华商业区域、车站、桥梁涵洞、废弃房屋、建筑工地、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加大巡察力度和救助保护力度,随时掌握流浪乞讨人员动态,积极劝说街头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到救助站接受救助,对街头流浪乞讨危重病人、精神病人及时送医院救治并迅速与救助站联系,对流浪未成年人、年老体弱、智障和重残人员做到应救尽救,尽快救助。

(二)拓宽救助渠道。通过区、乡镇、村(社区)三级联动机制,做好主动报告,引导护送和应急救助工作,要广泛发动环卫职工、公交出租司机等热心群众和志愿者提供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线索,鼓励其做好报告、引导护送和应急服务,实现群防群助。

(三)注重联动。救助站发挥牵头协调作用,主动加强与公安、城管、教育、卫健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共同协调处置有关问题,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

(四)深入广泛发动。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微信公益短信、官方微博等多种方式宣传“寒冬送温暖”救助措施,帮助受困群众和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及时知悉求助渠道、救助机构等信息,积极引导受困人员及时拨打当地求助电话。

三、组织领导

为贯彻落实好“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民政局全体在职工作人员以及各乡镇(街道、园区)民政办主任。

办公室设救助站,张xx兼任办公室主任。

四、方法步骤

(一)学习准备阶段(20xx年11月28日前)。区民政局根据省市通知精神,组织召开会议,传达部署任务,成立领导小组,完善工作方案,落实保障经费,补充保暖防冻药品,矿泉水,食品和冬季服装。

(二)集中实施阶段(20xx年3月15日前)。救助站积极协调公安、城管等部门,以车站街头、繁华路段、桥梁涵洞等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集中活动和露宿区域为重点,积极开展专项救助行动,并引导社会组织等第三方机构参与行动。各乡镇(街道、园区)在辖区内积极开展主动救助行动。

(三)总结上报阶段(20xx年3月20日前)。各乡镇(街道、园区)及时补充完善相关信息数据,救助站认真做好专项行动总结梳理工作,形成工作报告并及时上报。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做好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尤其是流浪未成年人救助工作,切实发挥救助工作兜底保障作用,是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具体体现,是党和政府给予人民群众传递温暖关心的桥梁,全体干职工要充分认识到开展活动的重要意义,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形成人人参与“寒冬送温暖”行动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园区)接到方案后要将“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列为一项阶段性重点工作,制定切实有效的措施办法,加大协作力度,杜绝推诿扯皮现象发生,确保受助人员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病得到及时救治,将各项救助措施落实到位。

(三)强化责任落实。落实首问负责制,实行24小时服务接待,积极开展主动救助、畅通救助电话,对群众反映的救助信息迅速处置,杜绝任何不安全事件的发生,对因工作推诿不落实、排查不到位、救助不及时,造成街头浪浪乞讨人员意外事件发生的要追究相关当事人和相关领导责任。

(四)加大经费保障。为确保“寒冬送温暖”行动顺利开展,区民政局将安排专项经费,主要用于政府购买第三方机构服务,添置药品、食品及冬季服装等物品。各乡镇(街道、园区)也应筹集经费搞好行动保障。

寒冬送温暖专项行动方案 篇15

根据市民政局《转发陕西省民政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的通知》(宝民函〔20xx〕82号)精神,为切实保障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的基本权益,提升我县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水平,现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的工作方针,以满足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需求为导向,加快流浪乞讨救助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网络化建设,切实保障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合法权益。

二、工作目标

严格贯彻执行县委办、县政府办《印发的通知》(陇办发〔2020〕15号)精神,以主动救助、寻亲服务、回归安置、有害乞讨治理、基层源头预防为主要内容,以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社会参与、流入地与流出地联动的工作机制为保障,以县级救助管理机构和镇、村救助网点为平台,以信息化为支撑,上下联动、部门联动、区域联动的平台式、网格化、综合性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体系,实现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应救尽救,保障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人身安全和基本生活,帮助其顺利过冬。

三、救助范围

城乡离家在外、自身无力解决食宿,无亲友投靠,正在或即将处于流浪或乞讨状态的人员。

四、专项救助行动时间

20xx年11月5日至20xx年4月15日

五、主要工作任务

根据救助对象实际需求,按照自愿、无偿原则,提供主动救助、生活救助、医疗救治、教育矫治、返乡救助、临时安置等救助服务。

(一)加强日常巡查,健全完善街头流浪乞讨人员巡查制度。县救助站要把上街巡查作为“寒冬送温暖”专项行动的重点工作,由业务分管局领导带队,抽调专门车辆和相关人员,每周二、四、六固定上街巡查,扩大街面巡查范围和频率,在县城的大街小巷,特别是桥梁涵洞、车站、公园、广场、河道两岸等重点地段,开展全方位分时段巡查宣传,积极引导、护送街头流浪乞讨人员到救助站接受救助。对不愿入站接受救助的流浪乞讨人员,宣传救助政策,现场发放棉被、棉袄、面包等御寒衣物和食品,同时告知求助电话,防止饿死、冻伤事件发生。针对“寒冬送温暖”专项行动,在日间街面巡查的基础上,制定夜间街面巡查制度,即每周周一、周三19时—23时,组织进行夜间街面巡查,以确保巡查不留死角。

(二)建立救助网络,开展对城镇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的主动救助服务。以县社会救助站、12个福彩救助服务点为依托,对符合条件的'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提供及时的救助服务,对不愿进入机构接受救助的,根据其实际情况提供必要的饮食、衣被等救助服务。发挥镇民政办、民政信息员等基层组织在信息传递、沟通协调、教育劝导、帮助扶持、临时救助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为流浪乞讨人员提供便利服务并强化源头预防。严格贯彻落实《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精神,相关部门在执行公务时发现流浪乞讨人员或接到群众报告有流浪乞讨人员的,要在第一时间按照有关规定实施救助服务,不得相互推诿。对其中的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和行动不便的其他人员,应当引导、护送到救助管理站;对突发急病人员,应当立即通知县人民医院进行救治。重大节庆期间以及恶劣天气等情况下,及时启动部门联动机制,组织开展集中救助专项行动。县社会救助站要做好流浪乞讨人员的返乡工作。

(三)实行部门联动,加大对有害乞讨行为的综合治理力度。联合公安、城管等部门,加强对县城主街道、车站、垃圾场等流浪乞讨人员集中活动区域的巡查,对流浪乞讨人员强讨恶要、滋扰他人、扰乱公共秩序、危害交通安全等行为,加大整治力度。县救助管理站要进一步加强安全防范工作,确保机构内人员安全。同时要注意工作方法,防止矛盾激化,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四)医疗救治先行,保证患病流浪乞讨人员能得到及时治疗。县人民医院、县精神病院等定点托养医疗机构要坚持“先救治后结算、先救治后救助”的原则,做好流浪乞讨人员中的危重病人、精神病人、危险传染等病人的救治工作,开辟“绿色通道”,确保患病的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得到及时医疗救治。治疗终结后,由县社会救助站负责接回。

(五)实施关爱救助,妥善安置流浪乞讨人员中的特殊群体。按照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身份查询和照料安置工作的要求,协调户籍部门运用DNA 信息比对、全国救助寻亲管理信息系统和救助寻亲网等方式,建立流浪乞讨人员身份快速查询机制,寻亲服务机制,身份查询长效机制;对查找无着的滞留人员开展站外托养服务,纳入特困人员供养。加强与铁路、客运部门的有效衔接,建立定期沟通联系机制,做好生活无着救助对象的返乡服务工作,制止跑站行为。对因智力障碍或其他原因无法查明身份、户籍等基本信息的流浪乞讨人员,由县民政局提出安置方案,报县政府批准后予以安置。

(六)开展源头治理,最大限度减少反复外出流浪乞讨现象。对辖区内返乡或可能外出流浪乞讨人员及其家庭,要及时进行救助、帮扶、管理和教育。对因贫困导致流浪的人员及其家庭,要根据政策规定及时纳入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和孤儿保障范围,协调落实农村危房改造、医疗、劳动就业、户口安置等扶助优惠政策;对遗弃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的亲属或其他监护人,要加强教育管理,责令其履行抚养、赡养义务和监护责任,屡教不改的,依法严肃处理。

(七)加强机构监管,持续做好疫情防控和托养机构规范管理工作。县民政局要进一步加强救助管理机构的规范管理和托养机构、医疗机构的有效监管。春节前要协调公安、卫健、应急管理、市场监管、消防救援等部门,成立联合检查组,对救助管理机构、托养机构、医疗机构的内部管理、生活照料、卫生防疫、食品药品安全、消防安全、离站返乡、站外托养等环节进行一次全面大检查,列出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时限,确保不留安全隐患。救助管理机构要按照民政部关于《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20xx年9月版)要求,及时开展疫情防控排查,加强“人防”“物防”工作,坚持常态化精准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相结合,切实把防控责任和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强化县政府在救助管理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县民政局要发挥牵头作用,主动协调有关部门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定期通报全县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情况。要明确职责分工要求,主动加强同各有关部门协作配合,促进各部门认真履职尽责。要安排经费,对救助管理机构开展“寒冬送温暖”、疫情监测预警和防控工作给予大力支持,确保救助管理工作有序开展。

2、加强规范化建设。县社会救助站要按照民政部《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工作规程》精神抓好落实工作。建立救助有关数据统计、报告制度,并及时录入全国救助寻亲管理信息系统。县社会救助站要做好棉衣、棉被、口罩、洗手液、消毒剂等物资的储备,严格杜绝存在风险隐患的人员或物品进入救助管理机构。要按照财政部、民政部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做好资金管理使用工作。要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制、首接负责制,实行24小时接待服务和值班制度,确保24小时救助热线畅通。

3、加强宣传引导。进一步加大救助管理政策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电视、报纸、网站、微信、微博、抖音、短视频等媒体的宣传作用,不断拓展宣传渠道,进一步提高救助工作社会知晓度,积极争取社会各界对城镇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关注、理解和支持。宣传引导在繁华地段、重点街区路段、车站、活动广场等人流较大地区的群众、工作人员、受助人员通过识别救助引导牌,了解救助管理机构的地址、求助电话、救助政策和救助服务等内容,方便受助人员主动求助,逐步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共同参与救助工作的良好氛围。

4、严格责任追究。实行“首接负责制”。严格依据《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要求,公安、城管、民政、卫生、交通等部门执行公务时发现流浪乞讨人员或接到群众反映有流浪乞讨人员的,要在第一时间实施救助。对相互推诿、不履行救助职责,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追究相关部门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强化镇政府在流浪乞讨现象源头预防和治理中的主体责任,预防和治理因救助管理不到位造成外出流浪乞讨现象。

寒冬送温暖专项行动方案 篇16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根据《湖南省民政厅关于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的通知》(湘民电〔20xx〕16号),将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相结合,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切实保障生活无着流浪乞讨等人员的基本生活,扎实做好冬季寒冷气候下救助管理工作,赫山区民政局决定在全区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从20xx年11月28日起到20xx年3月15日,在全区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各乡镇(街道、园区)要全面落实民政工作“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理念,针对低温寒冷天气,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搞好此次专项行动,坚决杜绝辖区内流浪乞讨人员冻死冻伤等极端事件的发生。

二、主要任务

(一)加大巡查力度。各乡镇(街道、园区)要按属地管理的原则,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对繁华商业区域、车站、桥梁涵洞、废弃房屋、建筑工地、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加大巡察力度和救助保护力度,随时掌握流浪乞讨人员动态,积极劝说街头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到救助站接受救助,对街头流浪乞讨危重病人、精神病人及时送医院救治并迅速与救助站联系,对流浪未成年人、年老体弱、智障和重残人员做到应救尽救,尽快救助。

(二)拓宽救助渠道。通过区、乡镇、村(社区)三级联动机制,做好主动报告,引导护送和应急救助工作,要广泛发动环卫职工、公交出租司机等热心群众和志愿者提供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线索,鼓励其做好报告、引导护送和应急服务,实现群防群助。

(三)注重联动。救助站发挥牵头协调作用,主动加强与公安、城管、教育、卫健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共同协调处置有关问题,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

(四)深入广泛发动。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微信公益短信、官方微博等多种方式宣传“寒冬送温暖”救助措施,帮助受困群众和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及时知悉求助渠道、救助机构等信息,积极引导受困人员及时拨打当地求助电话。

三、组织领导

为贯彻落实好“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龚文

副组长:陈平辉

成员:民政局全体在职工作人员以及各乡镇(街道、园区)民政办主任。

办公室设救助站,张志联兼任办公室主任。

四、方法步骤

(一)学习准备阶段(20xx年11月28日前)。区民政局根据省市通知精神,组织召开会议,传达部署任务,成立领导小组,完善工作方案,落实保障经费,补充保暖防冻药品,矿泉水,食品和冬季服装。

(二)集中实施阶段(20xx年3月15日前)。救助站积极协调公安、城管等部门,以车站街头、繁华路段、桥梁涵洞等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集中活动和露宿区域为重点,积极开展专项救助行动,并引导社会组织等第三方机构参与行动。各乡镇(街道、园区)在辖区内积极开展主动救助行动。

(三)总结上报阶段(20xx年3月20日前)。各乡镇(街道、园区)及时补充完善相关信息数据,救助站认真做好专项行动总结梳理工作,形成工作报告并及时上报。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做好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尤其是流浪未成年人救助工作,切实发挥救助工作兜底保障作用,是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具体体现,是党和政府给予人民群众传递温暖关心的桥梁,全体干职工要充分认识到开展活动的重要意义,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形成人人参与“寒冬送温暖”行动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园区)接到方案后要将“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列为一项阶段性重点工作,制定切实有效的措施办法,加大协作力度,杜绝推诿扯皮现象发生,确保受助人员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病得到及时救治,将各项救助措施落实到位。

(三)强化责任落实。落实首问负责制,实行24小时服务接待,积极开展主动救助、畅通救助电话,对群众反映的救助信息迅速处置,杜绝任何不安全事件的发生,对因工作推诿不落实、排查不到位、救助不及时,造成街头浪浪乞讨人员意外事件发生的要追究相关当事人和相关领导责任。

(四)加大经费保障。为确保“寒冬送温暖”行动顺利开展,区民政局将安排专项经费,主要用于政府购买第三方机构服务,添置药品、食品及冬季服装等物品。各乡镇(街道、园区)也应筹集经费搞好行动保障。

寒冬送温暖专项行动方案 篇17

在寒冬季节即将来临之际,为维护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基本生存权益,切实保障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及时得到有效救助服务,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既是一项重要的社会救助工作,也是一项重要的社会管理工作。各区(市、县)政府和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充分认识到专项救助行动的重要意义,把困难群众的冷暖安危放在心上,切实维护社会安全和谐稳定,确保救助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工作目标

按照属地管理与分块救助的原则,整合资源,科学调配救助管理力量,加强区(市、县)、乡镇(社区)、村(居)三级联动,协调部门互动,开展街头巡查和流动救助,为无法查明身份信息的受助人员在全国救助寻亲网发布寻亲公告、做好相关人员DNA数据采集和被拐人员的调查、取证,及时通过救助寻亲网、今日头条、广播、电视、报纸等寻亲渠道在更大范围内帮助滞留人员寻找家人。对在站超过三个月的受助人员进行妥善安置,为符合落户条件的受助人员落实户籍。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做好“合力监护、相伴成长”专项行动,确保我市流浪乞讨人员得到及时有效的救助,特别是流浪未成年人的生命安全得到有效保障,确保不发生流浪乞讨人员因冻、饿致伤、致死事件,确保农村留守儿童的基本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三、行动时间安排

20xx年11月26至20xx年3月10日,每天集中行动时间为14:00—22:00,如遇极端严寒等特殊情况或重大活动需加强巡查力度则另行安排。

四、组织领导

为确保贵阳市“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工作顺利开展,特成立专项巡查救助小组。

组长:刘直(市民政局机关党委书记)

副组长:陈建忠(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处负责人)

魏功强(市救助管理站站长)

成员:宋盈吟、王武江、杨维清、魏江、刘寅

领导小组下设专项行动办公室在市救助管理站,具体负责组织统筹协调开展相关工作,魏功强同志兼任专项行动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下设四个工作小组。

1、街面巡查组

负责人:王武江

成员:刘寅、王芳、成长远、孙琳

主要职责:负责开展主动巡查对市中心城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火车站、地下通道、公园、广场、桥梁涵洞等重点区域进行定期巡查、劝导救助,遇冰冻雨雪等恶劣天气时全天候开展集中巡查救助,积极劝导、引导街头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接受救助,对不愿接受入站救助的,发放棉衣、棉被、水等物资。

2、后勤保障组

负责人:杨维清

成员:冯明亮、徐学清、张少俞

主要职责:

1、负责后勤保障物资的`采购、保管、发放等工作;

2、保障站内受助人员饮食充足供应、水电及保暖设施设备等的正常运转;

3、做好“寒冬送温暖”期间使用物资和经费统计工作。

3、安全保卫组

负责人:魏江

成员:罗异文、杨荣霞、车稚新

主要职责:

1、安保人员具体负责站内安全巡查、监控视频监视、求助人员安全登记检查、物品保管及护送受助人员到教助区域接受教助工作;

2、值班人员具体负责各自救助区域内受助人员站内管理登记及看护安全巡查;

3、驾驶员具体做好车辆保养、安全行驶及出行保障工作;

4、做好“寒冬送温暖”专项教助行动期间车辆运转使用统计汇总工作。

4、宣传报道组

负责人:刘寅

成员:沈俊、桂琦、王美丽

主要职责:

1、做好宣传报道,通过电视、报纸、网络、微信、官网等多种形式,对“寒冬送温暖”专项行动进展、成效做好宣传报道;

2、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形成“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工作简报;

3、做好“寒冬送温暖”专项教助行动工作总结上报工作。

五、工作措施

(一)街头救助巡查范围

联合公安、城市管理等部门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可能露宿的在建工地、城乡结合部、城市主干道、车站、机场、广场、人行过街天桥、人行地下通道、公园、三星级以上宾馆周边、繁华街道以及风景旅游区、重要公共和涉外活动场所、交通要道、窗口等地段进行巡查、劝导、搜救。

(二)实施救助内容

1、对在街头流浪乞讨的成年人主要以劝导为主,宣传梳导为辅,引导其进站接受救助。

2、对在街头流浪乞讨的未成年人、街头危重病人、精神病人等特殊群体,主要以保护性救助为主,带回救助站接受救助。

3、对已基本丧失生活自理的流浪乞讨者以保护性救助为主,带回市救助站接受救助。

4、对街头露宿的农民工以解决临时寄宿为主,坚持街头疏导为辅,对于劝导无效,不愿接受救助的农民工,可发放棉衣、棉被和干粮,确保露宿街头的农民工不受冻、不挨饿。

5、做好流浪乞讨人员返乡护送工作,对无法查清其本人或亲属所在单位、户口所在地、住所地的流浪乞讨人员进行供养或安置。

6、各区(市、县)救助站点要不断改善救助服务条件,配齐配强工作队伍,救助经费和物资要及时足额落实到位,认真贯彻执行民政部有关规定;市救助管理站要坚持并落实24小时服务接待制、首接负责制,对救助人员和电话要热情对待,及时办理。要严格实行领导带班制和值班巡查制度,重点做好夜间巡查和值班记录。要完善监控设备并保证正常运行,保全工作记录、档案等资料,加强精细化、标准化管理,切实提高救助管理和服务水平。要进一步强化安全责任意识,开展站内设施设备安全检查,对所有救助专用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对站内消防设施设备、用电线路、电气设备、煤气管道等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坚决杜绝火灾、食物中毒、救助对象死伤等恶性事故发生,确保“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工作全面落实。

(三)积极引导,创新救助机制

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各区(市、县)民政局联合乡镇(社区)、村(居)通过提供服务场地、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动员引导社会组织、社会工作机构、公益慈善组织和志愿者团队参与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主动救助。要健全救助服务网络,通过覆盖城乡的乡镇(社区)、村(居)、救助服务站点做好主动报告、引导护送和应急救助工作。要广泛发动社区信息员、环卫工人、公交出租司机、夜间保安人员等热心群众和志愿者提供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线索,建立救助信息员队伍,鼓励其做好报告、引导和应急服务。

六、工作要求

(一)加大新闻媒体宣传力度

要通过报纸、网络、社区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救助管理政策法规和严寒季节救助服务途径,要主动加强与新闻媒体沟通,做好舆论引导并妥善处置关注的热点问题,为专项救助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救助热线电话:881711XX;贵惠路农民工寄宿中心:859421XX。

(二)继续加强信息工作

做好救助数据统计和信息报送工作,及时报送,各区(市、县)民政局确保每周一上午12:00前将上周救助工作情况以电子档形式报送贵阳市“寒冬送温暖”专项行动救助小组。

(三)严明工作纪律

为确保行动迅速、精准、高效、有序实施,对《实施方案》执行不力的,责任分工不明的,对象摸排不准的,资金使用不当的,物资发放失误的,严肃追究责任,并及时通报各区(市、县)和相关职能部门履职情况,确保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每一位困难群众手中。

寒冬送温暖专项行动方案 篇18

近期,寒潮来临,气温骤降,保障群众安全温暖过冬工作进入关键期,为确保辖区群众度过一个温暖安全的冬季,经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决定,在全街道范围内开展“筑牢民生保障服务底线确保群众温暖安全过冬”行动,现将具体方案明确如下:

一、总体任务要求

坚持“部门联动、各负其责、村居主体、责任到人”的原则,各部门、管区、村居要充分认识到做好农村群众安全温暖过冬工作的特殊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使群众安全温暖过冬工作与农村冬季安全生产、农村困难群众救助、两节安全大检查等活动相结合,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强化村居属地管理责任,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确保农村广大群众安全温暖过冬,坚决防止造成较大社会影响事件发生。

二、重点关注对象

重点关注贫困群众、“五保”户、“三无”人员、空巢(孤残)老人、留守(孤残)儿童、残疾人、重点优抚对象及其他重点人群,单独建立工作台账,全面掌握困难群众在住房安全、生活取暖、医疗保障等生活方面存在的困难问题,做到底数清、对象明、情况准。

三、明确工作机制

各村要充分发挥属地管理责任,认真梳理汇总本村重点关注对象名册,明确责任分工,由村两委成员按照“一帮一”“一帮多”原则进行分包,村内重点关注对象多时,可广泛动员村内党员纳入帮扶责任人,对重点关注对象具体情况要了解掌握清楚并认真填写帮扶责任联系表(见附表),确保村内每户重点关注对象有人负责,帮扶责任人每周至少三次入户或电话联系,尤其是出现雨雪、大风等恶劣天气时要及时入户走访,关心了解他们生活中存在的困难问题,能够解决的第一时间予以现场解决,暂时无法解决的及时上报街道相关责任部门协调解决。

四、工作开展步骤

(一)全面摸排(12月16日至12月20日)。各村要充分发动村两委成员和党员干部,对本村进行拉网式排查,坚决做到村不漏户、户不漏人,要全面查看重点关注对象生活方面存在的困难问题,对排查出的问题建立台账,加强统筹协调。

(二)帮包联系(12月21日至2月28日)。帮扶联系人

按照责任分工和时间要求对重点关注对象进行入户走访,重点对以下工作加大检查力度:

1.防一氧化碳中毒。将防一氧化碳中毒作为温暖过冬的.一项重要工作,加大宣传和排查力度,提升群众防范意识;

2.住房安全。准确掌握帮包群众住房状况,对住房出现危、漏等现象且符合相应救助政策的要及时上报相应部门予以协调解决;

3.温暖过冬。详细了解群众家中取暖方式、御寒物资等是否准备充足;

4.饮水安全。通过保温、错时、定点供水等方式保障群众尤其山区群众冬季饮水供水安全;

5.用电安全。冬季用电量大,加强对困难群众家中供电设施、线路检查、巡查;

6.防疫安全。重点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下个人日常防护及家庭卫生消毒等工作;

7.特殊困难群体临时救助。一是对因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等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困难的家庭(或个人)上报给予临时救助;二是做好低保家庭、特困对象、孤儿、贫困户等对象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三是做好重度残疾人、留守病残老人、困境儿童等群体的温暖过冬生活工作;四是对流浪乞讨人员实施街面巡查救助,确保求助有门,受助及时,应助尽助。

(三)督导检查(贯穿全程)。街道纪工委、督查室将组成联合工作组对确保群众温暖安全过冬工作进行全程督导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五、具体工作要求

(一)思想高度重视,有效抓好落实。各部门、村居工作人员要坚持底线思维,强化忧患意识,按照“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有效抓好责任帮扶、动态联系、问题化解等工作具体落实,确保困难群众温暖安全过冬。

(二)定期联系帮扶,及时开展救助。各村全面摸排情况于12月20日前由管区统一汇总帮扶责任联系表上报至街道督查室(206室)备案,各村帮扶人员要明确责任分工,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定期入户走访,联系帮扶,对困难群众存在的问题及时开展相应救助工作。

(三)加强工作督导,严肃追责问责。街道办将不定期对各村确保困难群众温暖安全过冬工作情况进行检查抽查,对各村的工作安排、责任落实、隐患排查、台账建立、救助措施等工作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对未开展排查,底数不清、情况不明、救助不力问题将提交党工委按照相关程序进行组织处理。

寒冬送温暖专项行动方案 篇19

“温暖进万家”为主题的送温暖活动。为保证活动顺利开展,特制定如下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了继续加强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推动落实各项保障民生、改善民生的政策措施,进一步找准工作切入点和着力点,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在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切实加大对困难职工、农民工,尤其是机关、事业、企业在职特困职工的帮扶力度,构建救助、维权、服务三位一体工作格局,着力维护职工队伍稳定和社会稳定。

二、慰问时间及慰问方式

慰问时间:20xx年春节前进行。

慰问方式:集中慰问与走访慰问相结合。

未纳入县工会慰问的困难职工和农民工名单,由各基层工会自行筹备资金,开展本辖区内的困难职工和困难农民工慰问活动。

三、慰问对象

20xx年“送温暖”活动对象包括四类群体:一是节日坚守岗位的部分单位;二是省级劳动模范;三是困难农民工;四是因大病、子女上学、遭受意外灾害等原因导致生活困难的机关、事业、企业职工。困难农民和困难城镇居民不纳入慰问对象。

四、慰问资金安排

根据《云南省劳动模范管理办法》,发放省级劳模慰问金500元/人,困难职工、农民工慰问1000元/人。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预算慰问资金15万元。

五、主要内容

1、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进一步摸清底数。各基层工会要结合“面对面、心贴心、实打实服务职工在基层”活动的要求,以送温暖活动为契机,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全面掌握基层和职工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密切与职工群众的联系。

一是深入到企业、生产经营遇到困难的中小企业和困难职工较多的企业,通过召开座谈会、研讨会等形式,了解企业的困难状况和原因,与企业共商发展之策;

二是深入到困难职工家庭中,详细了解困难职工的致困原因、利益诉求和思想动态,掌握最新的困难职工底数,完善困难职工档案,为开展好送温暖活动和帮扶救助提供重要依据;

三是深入到基层和困难企业,全面了解保障和改善民生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民生工程的进展情况、职工群众的反映和企盼情况。各基层工会要根据走访情况制定送温暖方案,采取有效措施,有针对性地开展好送温暖活动,解决好各种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

2、切实做好两节期间权益维护工作。各基层工会要积极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督查力度,特别是加大对恶意欠薪企业的工资追讨和查处力度,帮助农民工足额按时拿到工资平安返乡过年;根据年终岁首劳动争议高发的特点,各基层工会要加大劳动争议调解和参与仲裁工作力度,推动已经立案的劳动争议案件尽快处理,切实维护好广大职工群众的劳动权益。

3、做好人文关怀,加强精神帮扶。各基层工会在“送温暖”活动中既要做好物质帮扶也要做好精神帮扶工作。要重点做好三类人群的精神帮扶工作。一是先进模范人物。要通过岗位慰问、家庭走访、宣传报道、座谈交流等方式积极营造关心劳模、尊重劳模、学习劳模、弘扬劳模精神的社会氛围,让先进模范人物在精神上感受到党委政府,以及工会组织的关怀与温暖;二是新生代职工、农民工群体。各基层工会可采取开设心理咨询电话热线、心理健康宣传栏,派出心理疏导小分队深入企业等方式,对广大新生代职工、农民工进行心理疏导、缓解心理压力、提高耐挫能力、专家答疑解惑等人文关怀,同时要了解他们的心理状况、精神需求及诉求愿望,鼓励他们全面发展,增强他们的归属感;三是节日期间仍坚守在工作岗位上的职工、农民工。采取送慰问到岗位、送文化到企业、送关怀到家庭,送年夜饭到(车间)工地等形式,把各级党委、政府,以及工会组织的温暖送到他们心坎上,让他们安心工作、快乐工作。

4、多措并举,提高帮扶实效。各基层工会要根据困难职工不同的致困原因,积极探索各类困难专项救助措施,帮助困难职工解决生活、医疗、教育、就业、心理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提高帮扶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通过认真调查,对政府救助政策暂时覆盖不到的低保边缘户、已经覆盖但仍然十分困难的低保户以及因遭受各类灾害、重大意外事故造成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等三类困难职工家庭进行专项生活救助;对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患大病的,进行专项医疗救助;对困难职工子女,进行专项教育救助;对于就业困难职工家庭和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开展专项就业援助。

六、具体要求

1、各基层工会要加强对送温暖活动的组织领导,精心策划,周密实施,多方筹集资金,整合社会资源,扩大社会宣传,注重工作实效。

2、各基层工会要严格按照中央财政专项帮扶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使用送温暖资金,并认真进行监管。资金只能用于对困难职工(农民工)群体开展扶贫济困维权,并必须坚持“依档帮扶”的原则和“先建档、后帮扶、实名制”的工作程序,不得随意扩大资金使用范围。

3、各基层工会在送温暖活动中,要大力宣传国家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各项政策措施,要及时发现送温暖活动中的典型人物、典型事例,注意总结经验并宣传推广,促使全社会形成尊重、关心和会在20xx年12月30日前向县总工会帮扶中心报送加盖公章的困难职工登记表和困难职工档案表,以及“送温暖”活动方案。所有资料电子档也要同时上传邮箱,逾期不报送的则视为自动放弃帮扶。

寒冬送温暖专项行动方案 篇20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自觉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切实重视和关心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千家万户,团决定,在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活动的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我市关于进一步解决好困难群众生产生活问题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发扬我市弱有所助、难有所帮、病有所医的扶贫帮困的精神,切实关心青少年疾苦,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我市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充分发挥生力军的作用。

二、活动时间

20xx年元旦至春节期间

三、主要内容

深入开展爱心捐助、走访慰问、大病补助、结对帮困和义务演出等活动,各尽所能,切实解决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确保“送温暖、献爱心”活动取得实效。

1、继续开展慈善捐助活动。结合市开展“冬衣暖人心”的活动,组织我市广大团员青年广泛开展募捐工作,捐助一批困难青少年群众,确保生活困难的青少年得到实际帮助。此活动由各基层团委具体负责组织,并于1月10日前将所捐衣物或款项的数量报团办公室。

2、开展走访慰问活动。

(1)团联合有关单位开展走访慰问孤寡老人、贫困失学青少年等,送去党和政府的关怀与温暖。

(2)由各基层团委根据各单位实际情况自行安排相应活动。

3、开展免费义诊活动。在春节前对患病的群众给予免费义诊。此活动由市人民医院、保健所、那大镇医院团组织安排。

4、开展义演活动。在寒假期间组织团员青年为敬老院及各贫困村镇送去文艺演出,此活动由团牵头,那大二中、民族中学、那大三中团委配合,时间另行通知。

四、有关工作要求

1、各级团组织和青年志愿者组织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把帮助困难群众和青少年解决实际问题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切实安排好“送温暖”活动的'有关工作,掀起“送温暖”活动的高潮。在全市进一步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时代新风。

2、全市各级团组织要脚踏实地,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了解困难群众和青少年的需求,对活动作出计划和具体安排,精心组织,整合资源,积极动员团员青年广泛参与,务求取得实效,真正把温暖送到困难群众和青少年的心坎上,使他们真切感受到来自党和政府的关怀,充分感受到社会大家庭的温暖。

3、各基层团组织要及时将开展活动的安排及落实情况上报团办公室。

寒冬送温暖专项行动方案 篇21

为妥善解决我镇困难群众在冬春期间口粮、衣被、取暖等基本生活困难,按照区民政局《关于受灾困难群众温暖过冬工作的通知》(雨民发〔20xx〕166号)文件要求,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工作理念,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解决受灾困难群众寒冬期间的'基本生活问题,维护社会稳定。

二、实施目标

以政府为主导、广大干部群众为主体,充分调动社会资源,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力量,采取多种形式,精心规划、精心组织、精心实施,确保困难群众“温暖过冬、安全过冬”。

三、实施步骤

(一)制定工作实施方案

1.分解工作任务

工作重点: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及民政部门关于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工作要求,结合各村实际情况,制定本村(社区)工作方案,分解工作任务,采取积极有效措施,早安排、早部署、早动员,确保工作有条不紊推进。

责任单位:各村委会、社区。

完成时间:20xx年11月25日前。

2.发挥综合协调作用。

工作重点:镇干部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加强与沟通会商,共同分析研判,合力做好温暖过冬工作。

责任人:各包村干部。

完成时间:不定期。

(二)落实具体措施。

1.深入摸底调查,全面掌握情况。

工作重点:对本辖区困难群众生活情况和物资需求进行全面摸底调查,摸清和掌握困难群众,特别是因灾困难家庭、低保家庭、五保对象、残疾人家庭和其他农村特困家庭在口粮、饮用水、衣被、御寒物资和医疗等方面的困难,建立需求台账,做好档案管理,规范填报《受灾人员冬春生活需救助情况统计表》和《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政府救助人口台账》,做到情况清、底数明,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责任单位:各村委会、社区

完成时间:20xx年11月30日前。

2.开展过渡安置房摸底排查并进行保温加固。

工作重点:对各种受灾原因居住在过渡安置房的农户进行摸底排查,按照“五防两保三加强”(防雨、防风、防潮、防火、防雷,保温、保暖,加强地质灾害防范、加强结构安全和卫生防疫)的要求落实保暖加固工作。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完成时间:20xx年11月30日前。

3.加强物资储备,保障基本需求。

工作重点:对现有库存救灾物资进行全面清理,积极采取向上争取、政府采购、对口支援、社会捐助等多种方式采购粮食、棉衣、棉被等过冬御寒物资,备足备齐救灾物资,提高救助能力。

责任单位:镇民政办、各村(社区)

完成时间:20xx年11月30日前。

4.及时发放款物,确保过冬需求。

工作重点:以受灾困难群众、自建过渡房家庭、低保家庭、重残家庭、五保对象和困难职工等为重点,严格按照“一卡一账两公开四程序”的原则及时将过冬御寒物资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

责任单位:镇民政办、各村(社区)

完成时间:20xx年12月10日前。

5.建档立册,完善工作档案。

工作重点:结合以往工作开展情况和监督检查情况,建立健全受灾困难群众温暖过冬救助工作档案。

责任单位:镇民政办、各村(社区)

完成时间:20xx年12月30日前。

6.做好后续对口帮扶。

工作重点:制定领导干部联点、党员干部工作下沉、全员整体参与的对口帮扶工作方案,全力帮助受灾困难群众解决温暖过冬中遇到的各种困难问题。

责任人员:各包村干部、党员干部

完成时间:20xx年12月10日至20xx年3月30日前。

(三)严格监督检查。

工作重点:对各村、社区温暖过冬工作责任落实情况、暖冬资金使用、御寒物资管理及发放、农房重建推进及重建补助资金兑现等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并及时整改,确保受灾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各项措施得到有效落实。

责任单位:镇纪委、镇民政办

完成时间:20xx年12月10日至20xx年3月30日前。

四、有关工作要求

各村、社区要认真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做好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各项工作,结合各自工作职能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做好“一卡一账两公开四程序”备查。

寒冬送温暖专项行动方案 篇22

天气日渐寒冷,按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金乡县保障人民群众安全温暖过冬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现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省委、市委、县委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工作部署要求,把党委政府的关怀,送到困难群众身边。牢固树立“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工作理念,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寒冬期间的基本生活问题,维护社会稳定。

二、实施目标

以街道办事处为主导、广大干部群众为主体,充分调动社会资源,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力量,采取多种形式,精心规划、精心组织,聚焦群众取暖、消防、饮水、用电、防疫等方面,确保农民群众“温暖过冬、安全过冬”。

三、实施步骤

(一)制定工作实施方案。

1.分解工作任务。

工作重点: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迁建群众安全温暖过冬工作要求,制定工作方案,分解工作任务,采取积极有效措施,早安排、早部署、早动员,确保工作有条不紊推进。

责任单位:各行政村、民政办、扶贫办、水利站、供电所、应急办、卫生院。

2.发挥综合协调作用。

工作重点:民政办、扶贫办、党政办、应急办等有关部门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加强与沟通会商,共同分析研判,合力做好温暖过冬工作。

责任单位:民政办、扶贫办、党政办、应急办。

(二)落实具体措施。

1.深入摸底调查,全面掌握情况。

工作重点:对本辖区迁建群众生活情况和物资需求进行全面摸底调查,摸清和掌握困难群众,特别是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家庭、五保对象、留守病残老人等贫困群体,建立需求台帐,做好档案管理,做到情况清、底数明,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责任单位:各行政村、民政办、残联、扶贫办。

2.全面安全排查,确保村不漏户。

工作重点:对本辖区群众冬季取暖情况进行全面摸排,逐村逐户了解冬季取暖情况,对排查出的问题建立台账,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召集本辖区供水企业安排部署冬季用水工作,确保群众冬季用水。卫生院牵头各村级卫生室做好村内消杀和冬季防疫工作。供电所对辖区内全部变压器、电表箱等电力设备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梳理,发现问题及时维修。

责任单位:各行政村、村镇办、应急办、卫生院。

3.及时发放款物,确保过冬需求。

工作重点:以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家庭、五保对象、留守病残老人等贫困群体,查看居住环境发现隐患,及时排查修缮,及时将过冬御寒物资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

责任单位:各行政村、民政办、残联、扶贫办、村镇办。

4.建档立册,完善工作档案。

工作重点:结合以往工作开展情况和监督检查情况,建立健全困难群体温暖过冬救助工作档案。

责任单位:民政办、扶贫办。

(三)严格监督检查。

工作重点:对各行政村和相关站所温暖过冬工作责任落实情况、暖冬资金使用、御寒物资管理及发放等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并及时整改,确保迁建群体安全温暖过冬各项措施得到有效落实。

责任单位:督查室、村镇办、民政办、扶贫办。

四、成立应急工作专班

街道成立应急工作专班,专班办公室设在街道党政办,应急电话0537——8891xxx。专班办公室由科级干部24小时值班带班(详见附件),随时应对处置突发情况。各行政村和相关站所要认真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做好街道群众安全温暖过冬各项工作。

寒冬送温暖专项行动方案 篇23

冬季即将来临,为切实保障我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安全过冬,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根据《浙江省民政厅办公室转发民政部办公厅关于扎实做好“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工作的通知》(浙民办〔20xx〕事8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我市“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和民政部、省民政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和救助管理工作的要求,按照属地管理、部门联动、分类救助、标本兼治的原则,扎实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有效保障流浪乞讨人员的基本生活和人身安全,力争城乡主次干道和重点区域基本无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坚决杜绝因失职渎职发生冲击社会道德底线事件。

二、行动安排

20xx年11月中旬至20xx年3月15日,原则上各地每周开展3次以上街面巡查,重点做好夜间巡查工作。气象部门发布寒潮预警后,应每天开展街面巡查。

三、工作措施

(一)明确重点区域。各地要落实属地管理原则,结合日常工作实际,确定巡查重点区域。要以车站码头、繁华街区、桥梁涵洞、地下通道、医院、废弃房屋、城乡结合部等流浪乞讨人员容易集中活动和露宿地段为重点,对流浪乞讨人员可能露宿的区域开展地毯式摸排巡查。

(二)坚持分类救助。对露宿街头的流浪乞讨人员以解决临时寄宿等基本生活保障为主、街头疏导为辅;对于劝导无效、不愿接受救助的,提供必要的棉衣、棉被、食品和防疫物资,留下详细求助方式,并加强后续跟踪劝导。对在街头流浪乞讨的未成年人、街头危重病人、精神病人等特殊群体应以保护性救助为主,带回站内进行救助或送往定点医院进行医疗救治,做到及时救助、精准救助。

(三)创新救助方式。各地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志愿服务、公益合作等方式,动员引导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公益慈善组织和志愿服务组织等参与街面劝导和站内救助服务。各地要通过救助工作网络做好主动报告、引导护送和应急救助工作。广泛发动环卫工人、公交出租司机、夜间保安人员等热心群众和志愿者提供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线索,鼓励其做好报告、引导和应急救助服务。

(四)强化应急值守。各救助管理机构要加强站内应急值守,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服务接待制度,畅通24小时求助热线,确保第一时间响应求助线索,尽量做到30分钟内到达现场,路途确实很远的尽可能60分钟内到达现场,做到“有求必应、有应必行”。对工作中遇到特殊情况和突发事件要及时上报。

(五)筑牢救助底线。建立健全“极端天气”流浪乞讨人员和临时遇困人员救助工作应急预案,确保救助工作安全有序开展。健全完善安全保卫、消防安全、值班巡查、突发事件处置等内部管理制度,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受助人员在站期间的`人身安全、基本生活和医疗保障。要加强对托养机构的监管,及时全面掌握送托人员情况。

四、工作机制

(一)坚持部门协同。气象部门预测今年我国大部分地区气温较往年偏低,南方地区存在出现低温、冰冻、雨雪灾害的可能性。各地各机构要高度重视,及时传达有关工作要求,会同辖区公安、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合力做好街面巡查工作,及时通报巡查过程中发现且不愿接受救助的露宿人员信息,共同推进“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

(二)抓好疫情防控。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不动摇,严格落实有关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依法依规、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切实落实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接待、核酸检测、安检登记、站内防控、卫生防护、封闭式分区域管理、送返安排等防疫工作措施,确保“零感染”。

(三)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及微博、微信等公众平台的作用,广泛宣传救助管理法规政策和专项救助行动,引导社会组织、广大群众自发自愿参与到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保护工作中来。积极宣传救助服务工作中的先进典型和个案实例,弘扬社会正能量,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

专项行动结束前,各地应每月报送“寒冬送温暖”开展情况月度报表,并于20xx年3月17日前将专项救助行动总结报送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处,市民政局将不定时开展实地督导。

寒冬送温暖专项行动方案 篇24

寒冬季节即将来临,为切实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有关要求,做好今冬明春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决定从即日起至20xx年3月15日在全市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各部门要强化做好寒冬救助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按照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我市加强和改进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严密制定“寒冬送温暖”工作方案,采取切合实际的工作措施,及时救助陷入困境、居无定所、露宿街头等生活无着人员,帮助其解决燃眉之急,让他们在寒冬中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社会的关爱,确保各项“寒冬送温暖”救助工作落在实处。

二、加强组织领导,切实营造良好的舆论宣传氛围

充分发挥区级社会救助工作联席会议在救助管理中的统筹协调作用,形成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的良好机制。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充分发挥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机构作用,及时发现辖区内的流浪乞讨人员,及时派单调度,指挥协调相关机构进行救助,对救助管理机构发现、接收、接回的本辖区户籍流浪乞讨人员,应在收到通知后10天内接回并给予妥善安置。民政、公安、城管执法、卫健等部门要加强协作,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要充分考虑到冬季救助历时长、任务重等特点,加强力量调配。

各部门要注重开展“寒冬送温暖”的宣传工作,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公益短信、官方微博等多种方式,宣传“临时避寒场所”、求助热线等寒冬救助措施,倡导社会公众劝导、引导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到救助站求助避寒,引导媒体和公众客观理性认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确保完成寒冬救助工作的各项任务。

三、加大巡查转介力度,力争重点区域基本无流浪乞讨现象

各区公安分局、各级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要加大对重点区域(风景区、商业繁华区、交通枢纽站点、高架涵洞、宗教场所等区域)和流浪露宿人员集中活动及露宿区域的巡查力度,加大巡查频率和扩大覆盖面,对市民反映的流浪露宿街头情况及时查看并视情转介,对露宿街头的失智老人、精神障碍者、危重病人、未成年人流浪人员等进行保护性救助,做到发现一个、救助一个、随见随救,力争做到重点区域基本无流浪乞讨露宿人员或者流浪乞讨露宿现象明显下降。各级卫生健康部门要督促负责收治流浪乞讨人员的指定医疗机构开通绿色通道,及时对救助对象进行救治,并根据病情需要,组织会诊或者转诊。

四、完善应急预案,确保秋冬季疫情防控措施到位

各区民政局和救助管理机构要以保障流浪乞讨人员生命安全为第一要务,把“寒冬送温暖”列为一项阶段性重点工作,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市、区救助管理机构要进一步完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坚持“全面覆盖、有效防控、杜绝密集、措施到位”的原则,慎终如始、未雨绸缪做好秋冬季防控准备,毫不松懈抓好受助人员入站预检、受理接待、日常照料、离站管理、机构和人员管理等各个环节的疫情防控工作,确保人员和站区安全。

五、强化文明服务,规范救助管理机构工作措施和保障

在“寒冬送温暖”救助工作中,要进一步提高救助机构管理服务水平,加强规范管理,为受助人员提供温馨服务。各区民政局、救助管理机构要加强值班,做到工作到岗、责任到位,全面落实领导带班制、首接负责制、岗位责任制、跟踪检查制、责任问责制。要按照规范要求做好站内救助过程的文字记录和视频留存。坚决杜绝因失职渎职而导致流浪乞讨人员冻死冻伤等严重安全问题和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事件发生。救助管理机构要热情接待受助人员及接听求助电话,保证24小时提供免费餐饮、洗浴、住宿等服务,发现患病受助人员及时送定点医院医疗,对体弱多病者给予生活帮助和照料,为需要与家人联系的受助人员提供通讯便利等。

六、整合社会资源,积极引导社会和市民广泛参与

运用多种形式,进行广泛的社会发动,形成“寒冬送温暖”救助工作的政府、单位、社会大联动格局,有效提高救助发现率。充分发挥社区群防群助网络的发现机制作用,发动救助管理志愿者、夜间保安、环卫工人、公交出租车司机等,鼓励他们做好发现报告、街面劝导和应急救助服务,并给予适当的奖励。积极开展社工参与救助管理活动。引导市民和求助人员拨打公安、城管等求助热线,劝说站内受助人员不再重返街头流浪。汇聚各方力量,形成广泛参与的格局。

寒冬送温暖专项行动方案 篇25

一、活动目的:

通过慰问老人,为老人送温暖,让小学生从小培养敬老、爱老、养老、助老的传统美德,使他们从小就有一颗爱心,懂得关爱老人是我们每一个人的责任。

二、活动时间:

11月6日3:40分准时在学校大门口集合。

三、活动地点:

调查好的'几位老人家中。

四、参加对象:

一(1)班全体学生及科任教师

五、活动内容:

1、介绍老人基本情况。

2、表演节目。

3、赠送小礼品(学生的手工制品。)。

4、领队老师讲话。

5、宣布活动结束。

六、活动准备:

1、联系公交车两辆。

2、组织学生用手工折纸或贺卡,每人给老人写一段祝福的话,设计一份精致的特别礼物。

3、在来回行程中,能遵守纪律,不得出现打闹杂乱现象。

4、到老人家时注意讲卫生,讲礼貌。

5、同学们和老人交叉就座,演出开始后无节目者陪同老人观看节目,随时讲解。老人如对节目内容不感兴趣,陪同人员设法调动老人们的积极性。

6、参加活动的同学每人精心准备一个高质量的节目,形式可以是演唱,舞蹈,乐器演奏,当场书法作品书写,小品等,表演所需服装、道具自行准备。

寒冬送温暖专项行动方案 篇26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保暖保供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充分发挥市煤电油气运保障部门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切实应对今冬明春期间可能出现的极寒天气及能源供应偏紧等情况,全力保障能源供应平稳有序,确保人民群众安全温暖过冬,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天然气保供稳价工作

(一)保障天然气有序供应。督促上游供气企业严格履行合同、保障供气。加强管网统筹协调,坚持“日报告、周对接”,确保管网设施安全稳定运行。充分发挥储气调峰作用,统筹用好已有应急储气能力,保障储气能力不低于全市3天用气量,确保高峰时段最大程度顶峰。对于我市应急储气调峰气量保障情况进行跟踪落实,切实发挥调峰保供作用。(市发展改革委牵头,相关油气长输管道企业、天然气经营企业负责)

(二)稳定天然气供应价格。进一步规范天然气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哄抬价格、囤积居奇等违法行为,市、县区要畅通12315电话、12315互联网平台和12315平台微信小程序等投诉举报渠道,对发现的价格违法行为和群众投诉举报及时查处,对典型违规案件予以曝光。(市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牵头,相关天然气经营企业负责)

(三)强化供气安全保障。全面排查天然气门站、管道、储气等基础设施,以及庭院管网、表箱、楼体立管等庭院设施,集中处理解决一批设施老旧锈蚀、穿越密闭空间、违规交叉其他市政管线、安全间距不足、构筑物占压等突出问题隐患,避免燃气设施带病运行。加强对市政燃气阀井的巡查养护,及时清理内部积水杂物,避免低温结冰造成燃气设施损坏,也要确保窨井盖的完好,避免出现伤人事件。同时,聚焦使用管道燃气或瓶装液化气的餐饮经营场所、学校(含幼儿园)、医院、酒店、商住混合体、商业综合体、农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排查整治私接“三通”,使用不合格的气瓶、灶具、连接软管等安全隐患问题。做好民用户安全检查工作,特别是针对老旧小区、城中村、回迁安置小区、商住混合小区,整治用户擅自安装、改装、拆除户内燃气设施和燃气计量装置,使用不合格的“瓶、灶、管、阀”等风险隐患。督促天然气经营企业制定“压非保民”预案并指导及时开展应急演练。(市城市管理局、应急管理局、发展改革委、各县区政府牵头,相关油气长输管道企业、天然气经营企业负责)

二、全力保障电煤安全稳定供应

(一)督促签订20xx年煤炭中长期合同。密切关注发电供热企业电煤需求,督促企业积极对接省外煤炭生产企业,尽快协商签订20xx年煤炭中长期合同,确保覆盖率达到100%。全力做好电煤中长期合同铁路运力协调服务工作,为电煤保供打下坚实基础。(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各燃煤发电企业负责)

(二)督促煤炭企业安全生产。成立煤矿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认真督导检查各矿井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切实落实各项安全责任。督促鹤煤公司及本部矿井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盯紧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严防超能力生产。督促鹤煤公司及本部矿井严格执行24小时领导在岗带班和值班人员值班制度,保证井下避难硐室、消防材料库等重点部位救援物资和设备配备到位,及时接报、转发和处置各种应急预警信息,对出现的各类安全生产突发情况,及时报告、科学处置。(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鹤煤公司负责)

(三)督导服务好豫煤交易中心建设。严格执行省调度煤炭储备补贴政策,落实存煤目标和考核标准,鼓励豫煤交易中心与省内发电企业签订年度电煤供应市场长协,充分发挥储煤基地作用,进一步提升应急保障能力。开展省第二批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审核,确保豫煤交易中心尽快通过省验收,获得资金奖励。(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牵头、有关煤炭企业负责)

三、提升电力稳定可靠供应能力

(一)做好电力安全平稳供应。加强设备和线路隐患排查处理,全面完成树障治理专项行动、线路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和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切实做好频繁停电台区的运维检修工作,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尽力开展带电抢修作业,努力实现“故障不停电,抢修无间断”,在紧急情况下采取“先复电、再抢修”策略,进一步压缩配网故障造成的停电面积和停电时间。精准实施负荷管理,坚守不影响“居民、公共服务及重要用户”底线,坚决做到“限电不拉闸”“限电不限民用”。按照“六保五限”原则,优先将“两高”企业纳入有序用电方案,合理引导企业错避峰与轮休轮停,拥有自备电厂“两高”企业擅自停运发电机组的,按照不低于自备电厂停运机组装机规模实施有序用电。最大限度保障企业基本用电需求。(市供电公司、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各县区政府负责)

(二)保障发电供热机组稳定运行。发电企业要严格履行电煤、燃气购储主体责任,确保供暖季电煤库存15天以上。各发电企业要统筹安排设备运行和检修,加强设备管理维护,保证机组按电网调度需要稳定运行。建立与供暖企业、运输企业沟通机制,保障电煤物资运输工作及时到位。加强与省沟通衔接,协调解决因环保原因影响电网调度、电厂开机、汽车运煤和符合规定的灰渣排放等问题。严格执行省电力调度指令启动和运行机组,机组确需停运的经市发展改革委同意后上报省发展改革委、省电力公司,对拒不服从调度命令停运3天以上的机组,扣减次年优先发电计划和交易电量,直至取消相关资质。(市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局、生态环境局、市供电公司和各发电企业分别负责)

(三)多措并举减轻发电企业经营负担。严格落实国家、省燃煤发电上网电价改革各项政策,鼓励工商业企业直接参与20xx年电力市场化交易。落实支持煤电企业纾困解难各项税收措施,确保税费优惠政策应享尽享、增值税留抵退税应退尽退、符合条件的困难缓税和专项缓税应缓尽缓。引导金融机构在信贷规模、信贷审批权限、信贷准入条件等方面给与倾斜,对符合授信条件的电力、煤炭、储煤等重点企业建立快速响应机制,开辟绿色办贷通道,优先安排贷款审批投放,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尽力满足能源电力供应合理资金需求。(市发展改革委、金融局、税务局、银保监分局、人行鹤壁市中心支行、各发电企业分别负责)

(四)开展虚拟货币“挖矿”活动整治。建立由市发展改革委、人行鹤壁市中心支行牵头,多部门共同参与的市级虚拟货币“挖矿”整治工作协调推进机制,加强工作协同和信息共享,联合推进虚拟货币“挖矿”整治工作。各县区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以产业式集中式“挖矿”、国有单位涉及“挖矿”和比特币“挖矿”为重点对本地区“挖矿”活动进行清理整治,严查严处国有单位机房涉及的“挖矿”活动。将各地“挖矿”活动清理整治完成情况纳入能耗双控考核体系,加倍计算能源消费量,对整治工作完成不到位的县区优先实施有序用电。(市委宣传部、网信办、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鹤壁市中心支行、教育体育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局、金融局、税务局、通管办、联通公司、移动公司、电信公司、银保监分局、供电公司、各县区政府分别负责)

四、保障人民群众温暖过冬

(一)做好城镇集中供暖工作。制定完善供热设施设备事故、能源供应短缺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避免大面积停热事件。持续开展“访民问暖”工作,组织进行入户测温、维修,提高群众对供热服务质量的满意度。组织开展应急处突演练活动,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鼓励带压维修等技术的应用,力争做到“小修不过晌、大修不过夜”。及时根据天气变化调整市政管网运行状态,确保供热安全、稳定,供热质量达标。(市城市管理局牵头,各县区政府负责)

(二)保障电采暖用户可靠稳定供电。做好“煤改电”清洁取暖有关工作,加强电网基础设施建设,加大配电设备巡检和隐患整治力度,强化电采暖供电保障服务,按照省“煤改电”投诉督办机制要求,加强涉及“煤改电”事项的挂牌督办、及时处理回复。(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各县区政府、鹤壁供电公司负责)

(三)保障重点群体取暖需求。全面排查学校冬季取暖问题,掌握取暖方式、工程设备进展、资金保障渠道等,及时协调解决问题,确保师生温暖过冬。将城镇集中供热范围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养老服务设施、儿童福利机构等公益性机构用热价格按居民类价格执行,确保特殊困难群体温暖过冬。(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各县区政府分别负责)

(四)保障“煤改电”用户供暖季供电力需求。全面梳理“煤改电”用户清单,将全市集中供热规划范围外的“电取暖”居民用户全部纳入“煤改电”优惠政策执行范围。开展“煤改电”线路和供配电设施排查治理,消除用电安全隐患,保障“煤改电”用户取暖季用电需求。对享受政策用户取暖电量实行打包交易电价,即超过基础生活电量部分在原电价基础上每度电降低0.15元(基础生活电量指每年10月份用电量,即11月份发行电量,基础生活电量以外部分视为取暖电量,每户最高优惠电量3000度)。推进“电代煤”居民客户峰谷分时电价,在供暖期按照用户自愿的原则对电代煤“一户一表”居民实行峰谷分时电价,谷段电价为每日20时至次日8时在原电价的基础上每度电降低0.12元;峰段电价为每日8时至20时在原电价的基础上每度电提高3分钱。(市发展改革委、市供电公司牵头、各县区政府负责)

(五)做好农村居民用户冬季取暖补贴资金筹集工作。严格按照省要求,利用好中央农村清洁取暖运营补贴资金。按照“两县电费补贴资金以中央财政为主,不足部分由县财政配套;城区电费补贴资金以中央财政为主,不足部分由市、区财政配套”的原则,全力保障农村居民用户冬季“电取暖”设备运行补贴资金及时到位。(市财政局牵头,各县区政府负责)

五、压实保暖保供各方责任

(一)充分发挥煤电油气运保障部门联系会议制度作用。根据工作需要,适当扩展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落实好定期会商、信息通报和公告、应急调度令、重大问题报告、专项督查等工作制度,日常监测煤电油气运情况,对电煤储运、机组运行、县区保暖保供中重要问题开展专项督查。各成员单位要根据有关要求和今冬明春可能出现极端天气的情况,研究制定极端天气下的应急预案,及时协调解决问题,确保今冬明春保暖保供工作平稳有序。(市煤电油气运保障部门联系会议机制各成员单位、各县区政府分别负责)

(二)压实保暖保供各项责任。各县区、各相关单位和企业要提高政治站位,把今冬明春保障人民群众温暖过冬作为当前的重要任务,制定完善工作方案,明确分包领导和责任人,各司其职、协同配合,全力做好各环节相关工作。各县区要落实属地保障责任,加强统筹协调,精准加大对困难群体的取暖补助力度。相关企业要履行煤电油气运保供社会责任,制定完善工作方案,加强生产组织,细化落实工作措施,稳定市场供应。各相关部门要加强供需形势分析,准确把握态势,采取积极有效应对措施,增强工作的预见性、针对性和灵活性,确保全市群众温暖过冬。

(市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各有关企业分别负责)

(三)加强舆情监测引导。加强与新闻宣传部门、媒体沟通,做好能源保供相关网络舆情监测,密切跟踪供电、供暖、“煤改电”、有序用电等相关舆情,及时督导协调相关责任主体解决问题和个案,对不良舆情及时加强管控,重大问题及时报告。(市发展改革委、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牵头,各县区政府负责)

寒冬送温暖专项行动方案 篇27

根据市民政局《转发陕西省民政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的通知》(宝民函〔20xx〕82号)精神,为切实保障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的基本权益,提升我县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水平,现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的工作方针,以满足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需求为导向,加快流浪乞讨救助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网络化建设,切实保障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合法权益。

二、工作目标

严格贯彻执行县委办、县政府办《印发的通知》(陇办发〔2020〕15号)精神,以主动救助、寻亲服务、回归安置、有害乞讨治理、基层源头预防为主要内容,以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社会参与、流入地与流出地联动的工作机制为保障,以县级救助管理机构和镇、村救助网点为平台,以信息化为支撑,上下联动、部门联动、区域联动的平台式、网格化、综合性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体系,实现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应救尽救,保障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人身安全和基本生活,帮助其顺利过冬。

三、救助范围

城乡离家在外、自身无力解决食宿,无亲友投靠,正在或即将处于流浪或乞讨状态的人员。

四、专项救助行动时间

20xx年11月5日至20xx年4月15日

五、主要工作任务

根据救助对象实际需求,按照自愿、无偿原则,提供主动救助、生活救助、医疗救治、教育矫治、返乡救助、临时安置等救助服务。

(一)加强日常巡查,健全完善街头流浪乞讨人员巡查制度。县救助站要把上街巡查作为“寒冬送温暖”专项行动的重点工作,由业务分管局领导带队,抽调专门车辆和相关人员,每周二、四、六固定上街巡查,扩大街面巡查范围和频率,在县城的大街小巷,特别是桥梁涵洞、车站、公园、广场、河道两岸等重点地段,开展全方位分时段巡查宣传,积极引导、护送街头流浪乞讨人员到救助站接受救助。对不愿入站接受救助的流浪乞讨人员,宣传救助政策,现场发放棉被、棉袄、面包等御寒衣物和食品,同时告知求助电话,防止饿死、冻伤事件发生。针对“寒冬送温暖”专项行动,在日间街面巡查的基础上,制定夜间街面巡查制度,即每周周一、周三19时—23时,组织进行夜间街面巡查,以确保巡查不留死角。

(二)建立救助网络,开展对城镇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的主动救助服务。以县社会救助站、12个福彩救助服务点为依托,对符合条件的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提供及时的救助服务,对不愿进入机构接受救助的,根据其实际情况提供必要的饮食、衣被等救助服务。发挥镇民政办、民政信息员等基层组织在信息传递、沟通协调、教育劝导、帮助扶持、临时救助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为流浪乞讨人员提供便利服务并强化源头预防。严格贯彻落实《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精神,相关部门在执行公务时发现流浪乞讨人员或接到群众报告有流浪乞讨人员的,要在第一时间按照有关规定实施救助服务,不得相互推诿。对其中的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和行动不便的其他人员,应当引导、护送到救助管理站;对突发急病人员,应当立即通知县人民医院进行救治。重大节庆期间以及恶劣天气等情况下,及时启动部门联动机制,组织开展集中救助专项行动。县社会救助站要做好流浪乞讨人员的返乡工作。

(三)实行部门联动,加大对有害乞讨行为的综合治理力度。联合公安、城管等部门,加强对县城主街道、车站、垃圾场等流浪乞讨人员集中活动区域的巡查,对流浪乞讨人员强讨恶要、滋扰他人、扰乱公共秩序、危害交通安全等行为,加大整治力度。县救助管理站要进一步加强安全防范工作,确保机构内人员安全。同时要注意工作方法,防止矛盾激化,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四)医疗救治先行,保证患病流浪乞讨人员能得到及时治疗。县人民医院、县精神病院等定点托养医疗机构要坚持“先救治后结算、先救治后救助”的原则,做好流浪乞讨人员中的危重病人、精神病人、危险传染等病人的救治工作,开辟“绿色通道”,确保患病的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得到及时医疗救治。治疗终结后,由县社会救助站负责接回。

(五)实施关爱救助,妥善安置流浪乞讨人员中的特殊群体。按照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身份查询和照料安置工作的要求,协调户籍部门运用DNA 信息比对、全国救助寻亲管理信息系统和救助寻亲网等方式,建立流浪乞讨人员身份快速查询机制,寻亲服务机制,身份查询长效机制;对查找无着的滞留人员开展站外托养服务,纳入特困人员供养。加强与铁路、客运部门的.有效衔接,建立定期沟通联系机制,做好生活无着救助对象的返乡服务工作,制止跑站行为。对因智力障碍或其他原因无法查明身份、户籍等基本信息的流浪乞讨人员,由县民政局提出安置方案,报县政府批准后予以安置。

(六)开展源头治理,最大限度减少反复外出流浪乞讨现象。对辖区内返乡或可能外出流浪乞讨人员及其家庭,要及时进行救助、帮扶、管理和教育。对因贫困导致流浪的人员及其家庭,要根据政策规定及时纳入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和孤儿保障范围,协调落实农村危房改造、医疗、劳动就业、户口安置等扶助优惠政策;对遗弃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的亲属或其他监护人,要加强教育管理,责令其履行抚养、赡养义务和监护责任,屡教不改的,依法严肃处理。

(七)加强机构监管,持续做好疫情防控和托养机构规范管理工作。县民政局要进一步加强救助管理机构的规范管理和托养机构、医疗机构的有效监管。春节前要协调公安、卫健、应急管理、市场监管、消防救援等部门,成立联合检查组,对救助管理机构、托养机构、医疗机构的内部管理、生活照料、卫生防疫、食品药品安全、消防安全、离站返乡、站外托养等环节进行一次全面大检查,列出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时限,确保不留安全隐患。救助管理机构要按照民政部关于《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20xx年9月版)要求,及时开展疫情防控排查,加强“人防”“物防”工作,坚持常态化精准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相结合,切实把防控责任和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强化县政府在救助管理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县民政局要发挥牵头作用,主动协调有关部门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定期通报全县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情况。要明确职责分工要求,主动加强同各有关部门协作配合,促进各部门认真履职尽责。要安排经费,对救助管理机构开展“寒冬送温暖”、疫情监测预警和防控工作给予大力支持,确保救助管理工作有序开展。

2、加强规范化建设。县社会救助站要按照民政部《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工作规程》精神抓好落实工作。建立救助有关数据统计、报告制度,并及时录入全国救助寻亲管理信息系统。县社会救助站要做好棉衣、棉被、口罩、洗手液、消毒剂等物资的储备,严格杜绝存在风险隐患的人员或物品进入救助管理机构。要按照财政部、民政部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做好资金管理使用工作。要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制、首接负责制,实行24小时接待服务和值班制度,确保24小时救助热线畅通。

3、加强宣传引导。进一步加大救助管理政策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电视、报纸、网站、微信、微博、抖音、短视频等媒体的宣传作用,不断拓展宣传渠道,进一步提高救助工作社会知晓度,积极争取社会各界对城镇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关注、理解和支持。宣传引导在繁华地段、重点街区路段、车站、活动广场等人流较大地区的群众、工作人员、受助人员通过识别救助引导牌,了解救助管理机构的地址、求助电话、救助政策和救助服务等内容,方便受助人员主动求助,逐步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共同参与救助工作的良好氛围。

4、严格责任追究。实行“首接负责制”。严格依据《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要求,公安、城管、民政、卫生、交通等部门执行公务时发现流浪乞讨人员或接到群众反映有流浪乞讨人员的,要在第一时间实施救助。对相互推诿、不履行救助职责,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追究相关部门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强化镇政府在流浪乞讨现象源头预防和治理中的主体责任,预防和治理因救助管理不到位造成外出流浪乞讨现象。

寒冬送温暖专项行动方案 篇28

一、活动目的

开展春节走访慰问活动,是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保障。各村(社区)要牢固树立执政为民的理念,不断提高解决困难群众生活问题的责任意识,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区的工作要求上来,统一到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工作部署上来,认真把送温暖活动组织好、开展好、落实好,把党工委、办事处的温暖送到千家万户。

二、活动安排

(一)资金的组织安排

本次活动共安排慰问经费29.32万元。市、区财政安排6.5万元,按每户200-600元标准,慰问155户;区民政局安排救灾救济资金6.28万元,按每户200-400元的标准,慰问156户;“雷锋慈善会”安排2.7万元,按每户1000-元的标准,慰问24户。区委组织部安排离退村干部及党员慰问资金2.76万元,按每户200-800的标准,慰问68户;区残联安排慰问资金1万元,按每户400-600的标准,慰问21户。街道另行安排慰问金10.08万元,按每户200-600元的标准,慰问327户。其中征拆慰问对象按每户400元的物资进行慰问。慰问资金专款专用,慰问物资到人,由街道民政办、财政所、征拆办管理调度,负责统一配发资金、物资到各村(社区),各村(社区)应配套安排相应的慰问经费。

(二)慰问对象的确定

慰问对象包括一般慰问对象、特定慰问对象和重点慰问对象三大类。

一般慰问对象主要为全街道范围内困难的低保户、五保户、残疾人、因灾倒房户、因病返贫户、单亲家庭、困难优抚对象和复退军人、空巢老人、困境儿童、计生困难对象。慰问标准原则上按200-600元/户执行。征拆慰问对象按400元/户的.物资进行慰问。

特定慰问对象为城乡基层工作的老同志、老党员、老劳模、学雷锋先进代表、道德模范中的困难户,离任困难村干部。慰问标准原则上按400-800元/户执行。

重点慰问对象为上述对象因以下情形之一造成家庭特别困难的:

1.患重病住院治疗且自付比例超5万元的;

2.一户多残家庭且有一人需常年护理的;

3.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除涉及民事赔偿外)等因素导致家庭成员重病、死亡,或者家庭财产损失在10万元以上的;

4.各村(社区)和街道认定有特殊情况需要加大救助的对象。慰问标准原则上按600-1000元/户执行。

(三)慰问活动安排

集中慰问活动时间为2月9日至10日。村(社区)慰问活动由联系村(社区)的.党政负责干部牵头,联系各村(社区)群众工作站的市、区单位、网格干部和村(社区)干部共同组织实施。各村(社区)要将走访慰问的活动总结和已签字名册于2月13日前交街道民政办(慰问名册要求手工填写,经慰问对象、经手人签字后加盖村(社区)行政公章)。慰问结束后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将根据慰问情况对慰问资金进行督察,确保资金发放到位。

三、明确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联点领导统领全局,各村(社区)书记为第一责任人,民政专干和联点干部为主要负责人;各村(社区)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周密的工作方案,要强化责任,精心组织,核准对象,在规定的时间内确保慰问资金到位。

(二)解决实际问题。春节慰问活动要力戒形式主义,不走过场,避免重复慰问。在核实对象上要了解困难群众“难”在何处,“忧”从何来,“盼”为何事;在救助帮扶上要着力解决冬令期间困难群众的吃饭、穿衣、住房、就医等现实问题,确保特困群体过上一个平安、祥和的春节。

(三)强化责任意识。各村(社区)要准确掌握特困群众的第一手资料,切实做好春节慰问工作,确保一方平安。民政办要统筹协调好春节慰问工作,严把重点困难对象审核关,确保慰问资金和物资及时、足额到位。经发办要及时调拨财政专项春节慰问资金。党政办要对慰问活动进行广泛宣传和综合报道。各相关办线要参与支持联系村(社区)的特困对象生活救助和走访慰问工作。纪检办要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扶贫帮困资金专款专用,无截留、贪污、挪用行为。

寒冬送温暖专项行动方案 篇29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和我市关于保障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的部署要求,市民政局制定《“荧(营)光行”一“寒冬送温暖”专项关爱救助行动工作方案》,主要任务如下。

一、进一步调查摸底

以乡镇(街道)、村(居)为主体,组织精干力量,深入基层了解困难群众生活状况。以低保、特困、孤困儿童、困难残疾人、空巢、独居、失能老年人、“三留守”人员等特殊困难群体为重点,对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调查摸底,全面掌握困难群众用电、用气、供暖等情况。

二、加大关爱帮扶力度

积极引导社工机构、志愿服务组织等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工作,充分发挥社会救助“荧(营)光行”关爱机制作用,强化“网格化”管理,及时提供有针对性的帮扶和关爱。加强对无集中供暖条件养老机构和特殊困难群体的帮扶力度,有条件的县区可通过购买安装一氧化碳报警器等措施,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也可通过购买清洁取暖设备,发放棉衣、棉被等御寒物资,确保各类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

三、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结合疫情防控,加快对各类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的拨付和发放进度,及时足额发放低保、特困供养、孤困儿童、残疾人“两项补贴”、困难老年人等资金,保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对符合我市取暖补贴条件的,及时落实取暖补贴政策。对受疫情等影响基本生活存在困难的人员及其家庭,符合条件的,通过纳入低保保障范围,发放临时救助金,纳入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范围等措施及时予以救助;认真落实急难专项救助制度,对存在重大生活困难的,启动“一事一议”等方式加大救助力度。同时,做好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数据共享比对,及时监测、精准识别,对符合条件的及时给予帮扶救助。

四、加强特殊群体的照料服务

对不能自主取暖的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智障独居人员、孤困儿童、困难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充分利用特困供养机构、残疾人托养机构等服务设施,动员其入住机构集中供养;对患有精神病、传染病等疾病不宜集中供养的特困人员,送往专业医疗机构治疗,病情稳定的,妥善安置供养;切实落实好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孤困儿童等照料监护责任,儿童主任要定期对服务对象探访,督促农村留守儿童父母采取电话、视频等方式与留守儿童保持密切联系,统筹志愿者、社会工作者等多方力量,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提供学习辅导、心理疏导等服务。

五、压实服务机构管理服务责任

加强对敬老院、福利院、儿童保护设施等民政服务机构的安全管理。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极端天气应对低温自然灾害、安全事故等工作预案,并强化演练。加强对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工作的检查指导,督促民政务机构及时消除水、电、燃气、疫情防控等方面的安全隐患,积极做好生活、应急物资储备和服务对象的防寒防冻工作,特别是对敬老院、幸福院等基础相对薄弱的民政服务机构,实行“一对一”帮包机制,加大安全隐患排查力度,充分做好应对极端恶劣天气可能造成的影响。

六、扎实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突出夜间、降温等重要时段,会同公安、行政执法等部门,引导社会组织,发动社会力量,加大街面巡查力度,盯紧车站、桥梁涵洞、在建工地、废弃厂房等重点地段,增加巡查频次,扩大巡查范围,确保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得到及时有效救助。对发现的危重病人和疑似精神障碍患者,坚持“先救治后救助”,及时送到医疗机构治疗;对有返乡意愿的,提供必要饮食、御寒物品,帮助其尽快返乡;对发现的其他人员,送到救助管理机构进行集中庇护救助。

七、认真做好救助值班值守工作

节日期间,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领导在岗带班、外出请假等制度。要通过多种渠道公布各级社会救助服务热线,严格执行热线值守制度,畅通服务热线渠道。及时受理回应困难群众求助,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

寒冬送温暖专项行动方案 篇30

在寒冬季节即将来临之际,为维护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基本生存权益,切实保障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及时得到有效救助服务,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既是一项重要的社会救助工作,也是一项重要的社会管理工作。各区(市、县)政府和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充分认识到专项救助行动的重要意义,把困难群众的冷暖安危放在心上,切实维护社会安全和谐稳定,确保救助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工作目标

按照属地管理与分块救助的原则,整合资源,科学调配救助管理力量,加强区(市、县)、乡镇(社区)、村(居)三级联动,协调部门互动,开展街头巡查和流动救助,为无法查明身份信息的受助人员在全国救助寻亲网发布寻亲公告、做好相关人员DNA数据采集和被拐人员的调查、取证,及时通过救助寻亲网、今日头条、广播、电视、报纸等寻亲渠道在更大范围内帮助滞留人员寻找家人。对在站超过三个月的受助人员进行妥善安置,为符合落户条件的受助人员落实户籍。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做好“合力监护、相伴成长”专项行动,确保我市流浪乞讨人员得到及时有效的救助,特别是流浪未成年人的生命安全得到有效保障,确保不发生流浪乞讨人员因冻、饿致伤、致死事件,确保农村留守儿童的基本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三、行动时间安排

20XX年11月26至2020年3月10日,每天集中行动时间为14:00—22:00,如遇极端严寒等特殊情况或重大活动需加强巡查力度则另行安排。

四、组织领导

为确保贵阳市“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工作顺利开展,特成立专项巡查救助小组。

组长:刘直(市民政局机关党委书记)

副组长:陈建忠(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处负责人)

魏功强(市救助管理站站长)

成员:宋盈吟、王武江、杨维清、魏江、刘寅

领导小组下设专项行动办公室在市救助管理站,具体负责组织统筹协调开展相关工作,魏功强同志兼任专项行动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下设四个工作小组。

1、街面巡查组

负责人:王武江

成员:刘寅、王芳、成长远、孙琳

主要职责:负责开展主动巡查对市中心城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火车站、地下通道、公园、广场、桥梁涵洞等重点区域进行定期巡查、劝导救助,遇冰冻雨雪等恶劣天气时全天候开展集中巡查救助,积极劝导、引导街头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接受救助,对不愿接受入站救助的,发放棉衣、棉被、水等物资。

2、后勤保障组

负责人:杨维清

成员:冯明亮、徐学清、张少俞

主要职责:

1、负责后勤保障物资的采购、保管、发放等工作;

2、保障站内受助人员饮食充足供应、水电及保暖设施设备等的正常运转;

3、做好“寒冬送温暖”期间使用物资和经费统计工作。

3、安全保卫组

负责人:魏江

成员:罗异文、杨荣霞、车稚新

主要职责:

1、安保人员具体负责站内安全巡查、监控视频监视、求助人员安全登记检查、物品保管及护送受助人员到教助区域接受教助工作;

2、值班人员具体负责各自救助区域内受助人员站内管理登记及看护安全巡查;

3、驾驶员具体做好车辆保养、安全行驶及出行保障工作;

4、做好“寒冬送温暖”专项教助行动期间车辆运转使用统计汇总工作。

4、宣传报道组

负责人:刘寅

成员:沈俊、桂琦、王美丽

主要职责:

1、做好宣传报道,通过电视、报纸、网络、微信、官网等多种形式,对“寒冬送温暖”专项行动进展、成效做好宣传报道;

2、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形成“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工作简报;

3、做好“寒冬送温暖”专项教助行动工作总结上报工作。

五、工作措施

(一)街头救助巡查范围

联合公安、城市管理等部门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可能露宿的在建工地、城乡结合部、城市主干道、车站、机场、广场、人行过街天桥、人行地下通道、公园、三星级以上宾馆周边、繁华街道以及风景旅游区、重要公共和涉外活动场所、交通要道、窗口等地段进行巡查、劝导、搜救。

(二)实施救助内容

1、对在街头流浪乞讨的成年人主要以劝导为主,宣传梳导为辅,引导其进站接受救助。

2、对在街头流浪乞讨的未成年人、街头危重病人、精神病人等特殊群体,主要以保护性救助为主,带回救助站接受救助。

3、对已基本丧失生活自理的流浪乞讨者以保护性救助为主,带回市救助站接受救助。

4、对街头露宿的农民工以解决临时寄宿为主,坚持街头疏导为辅,对于劝导无效,不愿接受救助的农民工,可发放棉衣、棉被和干粮,确保露宿街头的农民工不受冻、不挨饿。

5、做好流浪乞讨人员返乡护送工作,对无法查清其本人或亲属所在单位、户口所在地、住所地的流浪乞讨人员进行供养或安置。

6、各区(市、县)救助站点要不断改善救助服务条件,配齐配强工作队伍,救助经费和物资要及时足额落实到位,认真贯彻执行民政部有关规定;市救助管理站要坚持并落实24小时服务接待制、首接负责制,对救助人员和电话要热情对待,及时办理。要严格实行领导带班制和值班巡查制度,重点做好夜间巡查和值班记录。要完善监控设备并保证正常运行,保全工作记录、档案等资料,加强精细化、标准化管理,切实提高救助管理和服务水平。要进一步强化安全责任意识,开展站内设施设备安全检查,对所有救助专用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对站内消防设施设备、用电线路、电气设备、煤气管道等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坚决杜绝火灾、食物中毒、救助对象死伤等恶性事故发生,确保“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工作全面落实。

(三)积极引导,创新救助机制

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各区(市、县)民政局联合乡镇(社区)、村(居)通过提供服务场地、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动员引导社会组织、社会工作机构、公益慈善组织和志愿者团队参与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主动救助。要健全救助服务网络,通过覆盖城乡的乡镇(社区)、村(居)、救助服务站点做好主动报告、引导护送和应急救助工作。要广泛发动社区信息员、环卫工人、公交出租司机、夜间保安人员等热心群众和志愿者提供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线索,建立救助信息员队伍,鼓励其做好报告、引导和应急服务。

六、工作要求

(一)加大新闻媒体宣传力度

要通过报纸、网络、社区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救助管理政策法规和严寒季节救助服务途径,要主动加强与新闻媒体沟通,做好舆论引导并妥善处置关注的热点问题,为专项救助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救助热线电话:881711XX;贵惠路农民工寄宿中心:859421XX。

(二)继续加强信息工作

做好救助数据统计和信息报送工作,及时报送,各区(市、县)民政局确保每周一上午12:00前将上周救助工作情况以电子档形式报送贵阳市“寒冬送温暖”专项行动救助小组。

(三)严明工作纪律

为确保行动迅速、精准、高效、有序实施,对《实施方案》执行不力的,责任分工不明的,对象摸排不准的,资金使用不当的,物资发放失误的,严肃追究责任,并及时通报各区(市、县)和相关职能部门履职情况,确保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每一位困难群众手中。

寒冬送温暖专项行动方案 篇31

为使我镇生活困难的家庭过上一个温暖祥和的新春佳节,海门慈善会决定在春节前举行春节送温暖慰问活动。此次活动内容包含三个方面:

第一、重点关爱、慰问特别贫困家庭150户;

第二、慰问困难家庭500户;

第三、慰问海门敬老院孤寡老人。整个慰问活动计划资金约100万元。为把这次慰问活动做细做实,把社会热心人士的..爱心和温暖精准送到实际贫困家庭中。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慰问特别贫困家庭对象

1.需资助的特别贫困家庭到所属村(居),领取《海门慈善会20春节送温暖慰问活动特别贫困家庭资助申请表》,内容认真如实填写,特别是家庭人口结构, 成员是否有重大疾病、残、瘫、精神病,且丧失主要劳力等实际情况。

2.请各村(居)抓紧调查填表,按时间安排及时送到海门慈善会。12月21日开始接收申报,至年1月15日前,逾期不接收申报。此次活动资助范围广,资金大。为了切实做到精准扶贫,需逐户上门调查。户数多,花费时间长,请各村(居)在申报时间内抓紧调查填表,随报随送,并配合调查。

3.请各学校义工队积极参与,慈善会从月25日起将安排工作人员和义工逐户上门调查核实,请各村(居)认真填写申报对象现家庭详实住址及状况。经调查审核不符条件的.,予以删减。

4.每户慰问金额:3000元―6000元;慰问物资:米2袋、食用油1瓶。特别贫困家庭视实际情况决定慰问具体金额。特别贫困指家庭丧失主要劳力,且有重大疾病患者,甚至有2人以上重大疾病患者或精神病人。

二、慰问困难家庭对象

1.由各村(居)根据慈善会安排的名额统一调查,然后填写《海门慈善会20xx年春节送温暖慰问活动困难家庭对象申报明细表》, 并于20xx年1月15日前报送,逾期不接收申报。

2.每户慰问金额:800元;慰问物资:米2袋、食用油1瓶。

三、慰问海门敬老院

慰问物资、资金、时间由慈善会自行安排,届时慈善会将派员配合义工前往慰问和清洁卫生。

四、特别贫困家庭对象和困难家庭对象,各村(居)请严格按《海门慈善会20xx年春节送温暖慰问活动分配表》分配名额填报。以往慈善会派员调查时,发现一些对象不知被列为申报对象,请各村(居)申请前对困难家庭先行调查,并与其沟通,做到知情、自愿。

五、此次受关爱慰问对象,特别贫困将逐户上门调查,并经慈善会常务理事会讨论决定资助对象和具体资助金额。慰问对象将在海门有线电视公示,接受社会的监督。同时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供遗漏的特困家庭或反映不符合贫困条件的家庭,使这次慰问活动能做到公平公正、扎扎实实,真正把爱心和温暖精准送到困难家庭。

六、此次春节慰问活动的资金和物资发放仪式,将在海门慈善会举行,请所有受助对象到现场进行领取(慈善会派员对部分特别贫困家庭进行慰问,并送上慰问金和慰问物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届时请镇委、镇政府、各村(居)委主要领导参加。各村(居)干部带受助对象到慈善会参加,协助做好资金、物资的签领手续。同时请义工队参加,请镇政府派员维持现场秩序和安全。

寒冬送温暖专项行动方案 篇32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切实做好今冬明春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保障流浪乞讨人员顺利过冬,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积极开展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服务工作,确保他们及时有效地得到救助,最大限度地避免伤亡等情况发生。

二、主要任务

(一)切实加大街面巡查力度。各地救助管理机构要加大主动救助力度,合理安排街面巡查时间,组织力量在深夜、凌晨等重点时间对露宿在街头、桥洞、公园等重点区域的流浪乞讨人员实施集中救助,防止其出现意外。对确实不愿入站受助的人员,提供必要的饮食、衣被等生活必需品。在救助过程中,要注意视频和录音资料保全,同时派专人盯防,坚决杜绝事故发生。

(二)加强救助机构内部管理。各地要确保救助经费落实到位,不断改善救助服务条件,配好工作队伍。要坚守24小时工作制,对求助人员热情接待、及时救助;要严格实行领导带班和值班巡查制度,强化安全意识,及时排查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受助人员和机构工作人员的安全;要加强医疗救治,畅通定点医院应急救治。

(三)特殊受助人员救助工作。对流浪未成年人坚持“发现一个、救助一个、决不能冻死一个”原则,要及时发现并做好救助工作;加大站内人员和接领人员的甄别、核查力度,防止未成年人被冒领、冒认和犯罪分子藏匿其中。对于无法核查身份的三无危重病人,加强部门协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请医疗机构提出救治意见并履行程序后予以救助。

(四)坚决杜绝各类事故发生。各市、县救助管理站要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活动期间救助管理工作各项突发事件应急方案,包括各类自然灾害、火灾、食物中毒、重大疫情、受助人员精神病发作、突发治安、刑事案件以及求助人员剧增等工作预案,杜绝各种不安全隐患,确保救助场所正常、安全运转。遇到灾害天气等突发情况,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扩大救助范围,及时对求助的群众提供应急救助,保障其基本生存权益,确保不出现安全责任事故。

(五)落实部门协同保障责任。各地民政部门要落实国家有关规定,利用联席会议机制主动加强与公安、城管、卫生、交通等部门沟通衔接,细化部门职责,健全完善联动响应机制。在协调各部门履职尽责基础上,积极为社会力量参与救助工作提供保障,有效利用社会力量拓展街面巡查信息渠道,畅通信息员和救助管理机构及有关部门的.沟通渠道,确保相关部门接到报告信息第一时间对遇困群众实施救助。

(六)持续做好“即时救扶”活动。各地民政部门要广泛发动环卫职工、公交出租司机等热心群众和志愿者提供流浪乞讨人员求助线索,做好主动报告、引导护送和应急救助工作。救助管理机构应通过 “以奖代补”方式对参与救助工作的志愿者、信息员、社区救助服务点、社区社会组织予以补助,鼓励其积极参与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

(七)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市(地)、县(市)按照区域划分确保受助对象接送无缝对接,坚决杜绝丢人、甩人事故。对涉及到外省城市的,指派专人负责接送,确保跨省接送工作快速、安全开展。对省内受助人员要畅通返乡渠道,按照区域救助原则,对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安排专人护送返乡,严格交接程序,确保安全。各县级救助管理站对县域范围内受助对象接送负第一责任,各市级救助管理站对所辖区域受助对象接送负监管和兜底保障责任。如发生责任事故,将按照属地责任划分进行严肃追责。

(八)长期安置政策落实落靠。对于已经查明身份信息的流浪乞讨人员,流出地的民政部门落实属地责任。对接送返乡的流浪乞讨人员,县级民政部门建立专门档案,加强回归稳固工作。返乡流浪乞讨人员没有户籍或户籍已被注销的,要协助其解决户籍问题;符合低保、特困人员供养等救助保障条件的,及时落实相关政策;监护人涉嫌遗弃未成年人、智障人员、残障人员的,民政部门要主动协调公安机关加大打击力度;对于确实无法查明身份信息的流浪乞讨人员,流入地要承担“兜底保障”责任。

三、方法步骤

本次专项救助管理行动,从20xx年11月1日至20xx年4月底结束。

第一阶段:部署启动。20xx年11月1日至9日,按照开展救助管理工作的相关文件规定,依托本地救助管理工作联席会议机制,统筹救助管理工作资源和力量、制定集中救助管理工作方案,召开救助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启动部署20xx年“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

第二阶段:扎实开展。20xx年11月10日至20xx年4月底。加强集中救助管理工作的强度和密度,特别是在极端天气期间,进一步加大巡回救助管理力度。与媒体加强联系,报道专项救助行动和相关救助政策,使更多流浪乞讨人员和市民群众了解本次专项救助行动的相关信息,畅通救助渠道。

第三阶段:总结经验。20xx年4月30日前,各地要对本地区专项救助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着力完善制度措施,强化日常监管,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要宣传推广好经验好做法,为下一步开展好专项救助管理工作提供借鉴,并将专项行动总结报告省民政厅社会事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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