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年度考核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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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9方案

请欣赏干部年度考核实施方案(精选6篇),由笔构网整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干部年度考核实施方案 篇1

为加强镇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激发镇干部干事创业活力,根据《婺源县2021年度科级领导班子科学发展综合考核评价实施方案》,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围绕县委、县政府“发展全域旅游、建设最美镇村”的决策部署,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效、奖优罚劣、奖勤罚懒”的原则,从工作业绩、工作作风等方面,对全体机关干部进行全面客观的考核,充分调动机关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推动全镇各项事业快速发展。

二、考核对象

全体干部职工(含财政所、司法所工作人员、驾驶员和聘用干部)。

三、组织领导

成立镇头镇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绩效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实施推进:

组长:xxx

第一副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领导小组下设绩效办公室(设在党政办),负责绩效考核的日常工作,由俞敏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资料数据按时上报党政办公室。

四、考核办法

实行党政班子成员、一般干部职工分列考核制度,坚持日常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考核对象全年绩效考核总分为100分,具体分值参照年终考核分值分配。其中:日常考核以每月考核及奖惩为依据,综合全年各月考核情况,形成平均分纳入年终日常考勤结果;年终考核结果由年度岗位工作、挂点包村、日常考勤、测评得分4部分构成。为便于操作,日常考核得分先按百分制计分,再按占比折算计入总分。

(一)日常考核

实行每日登记汇总、每周统计通报、每月建立台账制度。以每月100分为基准分实行加扣分。主要包括日常出勤记录和履职情况评价两项。

1.党政班子成员日常考核

(1)日常出勤记录(50分)。以考勤机、请销假记录为准。若因公出差或工作进县下村未按程序报备的,经党政主要领导签署证明可视同出勤。(责任科室:党政办)

(2)季度履职情况(50分)。班子成员季度履职情况每季度开展一次,具体包括分管业务(15分)、挂村工作(15分)、履职评价(20分)3个方面。其中,分管业务、挂村工作实行倒扣分制度,单项扣完为止;履职评价以党政主要领导及其他班子成员打分为准,主要领导、其他班子成员评价各占一半分值。(责任科室:镇纪检、党建办)

2.一般干部职工日常考核

(1)日常出勤记录(50分)。以考勤机、请销假记录为准。若因公出差或工作进县下村未按程序报备的,经分管领导签署证明可视同出勤。(责任科室:党政办)

(2)季度履职情况(50分)。一般干部职工季度履职情况每季度开展一次,具体包括业务工作(15分)、挂村工作(15分)、履职评价(20分)3个方面。其中,业务工作、挂村工作实行倒扣分制度,单项扣完为止;履职评价以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评价为准(涉及多位分管领导的,取涉及业务工作、挂村工作分管领导评价平均分),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评价各占一半分值。(责任科室:镇纪检、党建办)

(二)年终考核

1.党政班子成员考核

党政班子成员考核内容包括岗位工作、挂点包村、日常考勤、测评得分4个方面。

(1)岗位工作(40分):依据《婺源县2021年度科级领导班子科学发展综合考核评价实施方案》的考核结果排名计分,排列全县乡、镇(街道)第1名的此项工作得满分(即40分),每下一名扣1分,并列第1名的按第1名计分,并列第2名以后的(含第2名),按排名前的乡、镇个数扣分;分管工作未列入上述工作方案考核的,以其主管部门考核结果按上述方式计分;分管多项工作的,分别计分,取其平均分为此项得分。

凡在婺源县2021年度科级领导班子科学发展综合考核评价中加分的,按3倍的对应分值标准奖励分管的班子成员,有两位以上分管领导共同参与的工作,加分由主抓分管领导按比例分配。(责任科室:党政办)

(2)挂点包村(20分):依据《镇头镇2021年度村级工作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的考核结果排名计分,排列全镇村(场、居)第1名的此项工作得满分(即20分),每下一名扣2分,并列名次依前款方式计分。此外,对比去年村级考核排名,所挂点村排名每前进一名,挂点包村工作加2分;每后退一名扣2分(名次后退后仍在前二名的不扣分)。(责任科室:党政办)

(3)日常考勤(10分):党政班子成员每月日常考核结果的平均值折算成相应分值后,为日常考勤得分。(责任科室:党政办)

(4)测评得分(30分)

A.民主测评(15分):以全体干部职工(党政正职除外)、各村(社区)主要负责人的测评结果进行计算。评分实行十分制,分德、能、勤、绩、廉、法6个方面进行评分。此项得分=总得分÷有效票。(责任科室:党建办)

B.党政正职评分(15分):镇党政正职分别根据平时掌握的考核对象的履职情况,对其业务工作、驻村工作、完成急难险重任务或中心工作等情况及工作作风进行综合评价,最终得分取党政正职对考核对象评分的平均分。(责任科室:党建办)

2.一般干部职工考核

一般干部职工考核包括岗位工作、挂点包村、日常考勤、测评得分4个方面。驾驶员取所有一般干部职工的平均分。

(1)岗位工作(30分):依据分管领导得分为准,涉及多项岗位工作的,取各分管领导得分的平均分,然后折算成相应分值计入。

凡在婺源县2021年度科级领导班子科学发展综合考核评价中加分的,由加分工作主管领导确定加分人员,按不高于3倍的对应分值标准进行加分奖励。(责任科室:党政办)

(2)挂点包村(15分):按蹲点包村领导得分,折算成相应分值计分。(责任科室:党政办)

(3)日常考勤(25分):一般干部职工每月日常考核结果的平均值折算成相应分值后,为日常考勤得分。(责任科室:党政办)

(4)测评得分(30分):

A.民主测评(15分):评分实行20分制,分德、能、勤、绩、廉、法6个方面进行,全体干部职工、各村(场、居)主要负责人的测评得分,和党政班子成员(党政正职除外)测评得分各占50%。(责任科室:党建办)

B.党政正职评分(15分):镇党政正职分别根据平时掌握的考核对象的履职情况,对其业务工作、驻村工作、完成急难险重任务或中心工作等情况及工作作风进行综合评价,最终得分取党政正职对考核对象评分的平均分。(责任科室:党建办)

五、考核结果的运用

根据考核结果,评选表彰一批表现优秀、敢于担当机关、善于动真碰硬干部队伍,弘扬正能量。

干部年度考核实施方案 篇2

为进一步加强干部管理,严肃干部纪律,在全镇形成团结、奋进、廉洁、务实、高效的良好工作氛围,促进各项工作落实,经镇党委研究,特制定本办法。

一、镇干部管理制度

(一)工作制度

1、按时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和旷工。办公室每周不定期抽查至少一次,凡抽查每迟到或早退一次年终考核时扣0.2分,扣50元;旷工一天扣100元,并在年底考核时扣1分(所扣资金于年终考核奖金中扣除)。

2、工作人员须接受分管领导的工作安排,并认真搞好自己的业务,业务工作被县以上部门通报批评的,扣部门相关工作人员年终考核奖500元。

3、上班时间不准打牌,不准做工作以外的私事,发现一次扣年终考核奖100元,并在年底考核时扣1分。

4、上班时间坚守工作岗位,除下村、开会、出差外,一律到办公室办公。镇干部进城办理业务工作须向分管领导报告,并同时报办公室备案,否则作为早退处理。

5、工作及纪律被县级以上通报批评的,扣500元年终考核奖,并在年底考核时扣2分,取消评先评优资格。

(二)会议制度

1、周一例会制度。每周星期一9时30分在政府会议室召开工作例会,听取干部汇报上周工作开展情况和本周工作安排,包村干部汇报包村工作,听取党委、政府工作的安排部署。办公室负责严格考勤,做好会议记录。

2、按要求参加相关会议,凡迟到或早退一次年终考核时扣0.2分,迟到扣年终考核奖50元,缺席扣0.5分,扣年终考核奖金100元。

3、遵守会场纪律,手机调为振动,不随意走动,严禁会议期间吸烟,凡违反会场纪律者扣年终考核奖20元/次。

(三)请销假制度

工作人员因事不能来上班的.,1天以内向办公室主任和分管领导书面请假,同时报办公室备案。2天及以上必须书面经办公室主任和分管领导同意后,请假条交办公室留存。病假需有医院证明。因急事假条后补。所有请假须同时报镇办公室备案,凡不报办公室备案和无故不假者,作为旷工处理,镇办公室负责请销假登记。

(四)学习制度

1、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用邓小平理论和科学发展观的思想武装头脑,在思想、组织、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坚持“周一”镇干部学习制度,每周一组织镇干部学习上级有关文件,学习有关政策,每名干部都要有专门的学习记录,全年不得少于2篇学习心得。

3、坚持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党委中心组学习时间视情况而定,全年不少于4次。

4、会上做到手勤、口勤、形成良好的会风,开会必须带笔记,并做好记录。

(五)座班、值班制度

每班由党政领导带班,对旷工、迟到人员报党委办和纪委处理。对未请假而不值班的人员发现一人次,扣年终奖50元,年终考核扣0.5分;凡被县级或县级以上督查通报的,不在岗人员,写出书面检查,扣年终考核奖金300元,年终考核扣分1分,并由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六)联系村制度

联系村干部负责该村全部业务,对民事纠纷调解坚持“三三”制原则,如调解确有难度,需交镇上调解的,联系村干部必须参与调解,干部不参与的,扣年终考核奖金50元,年底考核扣0.2分。稳定、安全、计生等工作以单项考核为准。

(七)财务制度

1、严格实行镇长“一只笔”,所有开支前应向主要领导汇报,征得同意后,方可开支。

2、倡导勤俭节约,严禁大吃大喝、铺张浪费。

3、除在定点的餐饮店接待和相关分管领导、办公室等指定人员外,不得在外面挂账。每次开支,原则上自己先垫支,3天之内凭票报销。

4、重大开支和重大资金(2000元以上)安排须经镇党委集体研究决定方可签字报销。

(八)后勤管理制度

1、镇政府机关内部应经常打扫,随时保持清洁。各办公室和部门负责本区域的卫生清洁。

2、镇干部在用电、用水上要例行节约。办公室的用电设施要随时检查,人离开时关掉一切电源。

3、材料打印管理。首先要保证党委、政府的材料打印;不得在外私设打印点,需要在外打印的须事先请示,否则不予报帐。

4、物业管理。

(1)办公用品管理。凡需购买办公用品必须先请示,领导同意后再由分管后勤的领导统一购买,私自购买不予报销。

(2)耗品管理,全部耗品由办公室统一集中购买。

(3)所有公家的桌凳、财物不得私自搬进自己寝室,更不准拿回家和私自送人,否则将加倍在年终奖金中扣回,并严肃处理。

(九)首问责任制

群众到政府询问的第一名干部作为首问责任人,该干部应肩负起为当事人服务的职责,确保当事人满意。属自己业务或分管的,应及时给予办理,不能立即办理的,应向当事人说明情况;不属于自己业务范围的,应带到办理该项业务的办公室向有关工作人员交涉好。

(十)限时办结制

群众来机关办事,有关工作人员不得推诿、拖拉,应在规定的期限内给予办结,因特殊情况需延期的必须向当事人说明理由,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的,按纪检监察部门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十一)干部廉政“十不准”制度

一、政治坚定,不准信谣传谣,煽动闹事;

二、光明磊落,不准贪贿,腐化坠落;

三、工作扎实,不准虚报浮夸,争名夺利;

四、接待有度,不准大吃大喝,铺张浪费;

五、厉行节约,不准公款娱乐,败坏形象;

六、办事公道,不准吃拿卡要,徇私枉法;

七、热忱服务,不准推脱延误,互相扯皮;

八、艰苦朴素,不准大操大办,见机敛财;

九、行为检点,不准淫秽赌博,吸毒贩黄;

十、团结共事,不准阳奉阴违,打击报复。

二、乡干部考核办法

(一)目标责任

镇党委书记、镇长为全镇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决策管理的总责任人,负责目标决策管理,组织落实县委、县政府下达的决策目标。副职按照分工负责相关目标决策及实施,各办公室负责各项业务工作目标的具体实施,项目工作组负责各自项目工作目标责任。

(二)目标管理组织体系

镇办公室负责目标管理具体工作,统一制定并分解目标任务,协助党委政府完成目标管理、监督检查、管理考评等具体工作。纳入目标管理的部门和人员为目标管理对象。

(三)目标制定的依据

县委、县政府下达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镇党委、政府确定的纳入目标考核内容的中心工作。

(四)目标考核的内容

1、镇党委、政府下达的各项年度工作目标。

2、镇党委、政府确定的纳入年度目标考核的中心工作。

(五)目标控制

目标一经下达,原则上不予调整,因其它客观原因调整的,以下发的通知为准。目标任务下达后,实行定期和不定期督查通报方式进行管理控制。

(六)目标考评

1、考评方式:在年底,每名干部根据年初目标写出自查总结,报镇党委办备案。

2、考评办法:综合考评分由基础分和专项目标得分组成。基础分100分,其中年终考评80分,分管领导打分20分。

年终考评包括:业务工作(岗位工作任务台账)、中心工作、临时交办工作。

群众评议包括:全体镇干部。

3、计分办法:

(1)年终评议:基础分为100分、其中:业务工作(岗位工作任务台账)占80%,中心工作占10%,临时工作用占10%。由党委负责考核。

(2)分管领导打分:分管领导根据干部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以及平时表现情况打分,基础分为100分。

(个人考核得分=年终考评得分×80%+分管领导打分×20%)

4、加分

(1)表彰奖励。集体或个人得到省委、省政府以上表彰的,加5分。获市委、市政府和省级部门表彰的,加3分。获县委、县政府和市级部门表彰的,加2分;获镇党委、政府和县级部门表彰的,加1分。

(2)经验交流。工作在省级以上进行了经验交流的,加5分。工作在市级进行了经验交流的,加3分。工作在县级进行了经验交流的,加2分。

(3)项目工作。项目工作按时限完成任务,单项加2分。

(4)重点工作。重点工作按时限完成任务,单项加分3分。

(5)兼职干部加分。凡兼职的干部,兼一职加2分。

5、考核各项得分之和实行上限,最高得分不超过130分,最低不低于70分。

(七)目标奖惩

1、奖励

(1)等次划分。考核等次划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年终考核得分在80分以上评为合格等次,得分在80分以下者评为不合格。凡合格者以实际得分挂钩县上目标奖分配,90分以上方能参加评先评优。

(2)设立目标风险抵押奖。凡重点工作,临时突击工作,临时疑难工作,设立目标风险抵押奖。按时限完成任务的,按风险抵押金和奖金1:2的比例发放风险抵押奖,并退还抵押金。未按时限完成任务的,风险抵押金不予退还,年终考核扣1分/项。

2、处罚

(1)对考核不达标的目标管理对象不计发目标风险抵押奖。

(2)旷工累计1周以上,病事假累(除产假)计半年以上者不计奖。

(3)年终考评不称职者不计奖。

(八)非在编人员奖金发放。

范围包括:大学生村官、志愿者、公益性岗位等人员。

(1)平时各项补助及风险抵押金按在编人员标准规范和发放。

(2)年终目标考核奖金按在编人员50%比例发放。

干部年度考核实施方案 篇3

为进一步做好各项工作,强化目标管理,明确职责任务,充分调动全镇村“两委”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水平和工作执行力,推动我镇经济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又快又好发展,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完成,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对我镇村(社区)工作目标管理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考核原则

坚持实事求是、公正客观、注重实效、群众公认、公开民主、绩效挂钩的原则。坚持全面考核和重点工作考核相结合、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和平时工作考核相结合、组织考核和民主测评相结合,实行百分制考核。

二、组织领导

成立黄市镇村(社区)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小组,负责村(社区)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工作。组长:罗艺;副组长:雷忠喜、谭琨、刘新华、张云风、邓志良、黄双峰;成员:李清文、李勇、伍志勇、谭江成、李青松、欧阳运保、周孚军、伍慧云、刘洪良、刘丽、三中心主任及镇属相关单位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党建办,由黄双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考核具体事宜。

三、考核内容和计分标准

1、基础工作考核(6分)。主要考核参加会议、报表和资料报送情况以及对各分管领导、各部门开展工作配合情况。每缺一次会议扣0.2分;每迟报一次报表、资料扣0.1分;每缺报一次报表、资料扣0.2分。每出现一次不配合分管领导或各部门工作人员下村开展工作情况扣0.2分,扣完为止。基础工作由党政办公室负责考核。

2、社会公认度评估(4分)。

①镇党委满意度测评(2分)。由镇领导班子成员、各站所负责人、驻村干部对村(社区)班子进行满意度测评,其计算公式为(满意票数×1+比较满意票数×0.8+基本满意票数×0.6)/总票数×100×3,由党委计算测评实际得分。

②村组长、党员、群众代表对村(社区)班子进行测评(2分)。由党委、政府在年终考核时派出考核小组到村(社区)组织召开民主测评会,村支书代表村班子在会上进行述职,参会人员进行测评,得分计算公式同上。

③民主测评内容为班子建设、工作实绩、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分为好、较好、一般、差四个档次。

社会公认度评估工作由党建办负责考核统计。

3、重点工作年终综合完成情况考核(90分)。

①党务工作(15分)。其中基层党建工作(8分)、宣传统战工作(2分)、政法武装工作(2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3分)。由邓志良、黄双峰、李勇、伍慧云、刘丽负责考核。其中基层党建工作由黄双峰负责考核,宣传统战工作由刘丽负责考核,政法武装工作由李勇负责考核,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由邓志良、伍慧云负责考核。

②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及危房改造工作(8分)。由张云风负责考核。

③政法综治维稳、信访工作(10分)。由李勇负责考核。

④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10分)。由刘新华及安全生产各分管领域的党政领导负责考核。

⑤农业农村、乡村振兴工作(26分)。其中粮食生产工作(5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5分)、乡村建设工作(5分)、农业产业发展工作(5分)、改厕工作(3分)、农业其他工作(3分)。由张云风、李清文、李青松及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负责考核。

⑥民生保障工作(8分)。其中城乡居民医疗保险(5分)、养老保险(1分)、民政(2分),由伍志勇及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负责考核。

⑦卫健、文化、教育、旅游工作(4分)。由黄双峰、伍志勇负责考核。

⑧国土规划、环境保护工作(6分)。其中国土规划(3分),环境保护(3分),由谭琨、欧阳运保及自然资源所负责人负责考核。

⑨其他工作(3分)。由分管负责人负责考核。

四、考核结果运用

1、2021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等次,实行分组考核和奖惩。

按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分数排名,前二名的单位评为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优秀单位,发放奖牌及奖金,奖金2000元;第三名至第六名的单位评为目标管理绩效考核良好单位,发放奖牌及奖金,奖金1000元;第七名至第八名的单位评为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合格单位,不予发放奖牌、奖金;年度得分在60分以下,或者因工作重大失误被“一票否决”的单位为不合格单位。

2、对8个村(社区)每村(社区)评选优秀村干部1名,本年度被评为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优秀单位的,增加评选优秀村干部1名,优秀村干部发放证书及奖金,奖金400元。

3、对党建工作、农业农村乡村振兴工作(3项)、安全生产工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征缴等七项重点工作,每一项重点工作根据考核评选一个先进村(社区),发放先进奖牌及奖金,单项奖金600元。

4、对招商引资工作单独考核。年度内引进投资额度在1000万元以上企业的村(社区)评为本年度招商引资先进单位。对先进单位发放奖牌及奖金,奖金1000元。

5、对镇域经济发展或社会事业发展作出特别贡献的站所和单位,由党政联席会研究,评选3个先进单位进行表彰,发放奖牌及奖金,奖金1000元。

6、对镇产业经济发展有较为突出贡献的企业或者合作社予以鼓励,由党政联席会研究,评选3个先进企业进行表彰,发放奖牌及奖金,奖金1000元。

7、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结果直接计入村(社区)干部年度绩效考核,与村(社区)干部绩效工资挂钩,考核结果为优秀的,该村(社区)干部总体按120%绩效工资发放;考核结果为良好的,该村(社区)干部总体按100%绩效工资发放;考核结果为合格的,该村(社区)干部总体按80%绩效工资发放。绩效工资的发放由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镇驻村干部按本村(社区)“两委”干部日常工作具体情况造册核准后,上报镇党委审批备案。

8、目标管理绩效考核被评为不合格单位的村(社区),取消发放该村(社区)村干部绩效考核工资。

干部年度考核实施方案 篇4

一、目的:

为了提升公司整体管理水平和经营业绩;对职员的工作绩效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强化职员的责任意识和目标导向,促进职员不断改进和提高工作业绩、工作效率;掌握职员的工作执行情况与能力,实现公司人力资源优化配置。

二、范围:

公司职员(业务部、财务部除外),参与考核人员名单依《团队绩效考核人员名单》。

三、考核内容:

1、各部门月度工作目标(计划)

2、各部门月度工作目标(计划)质量评价

3、各部门职员违纪行为

四、部门月度工作目标(计划)之评定:

1、各部门在每月25日前(逢节假日顺延)将下月工作目标(计划)电子档提交至厂长办公室。

2、每月2日(逢节假日顺延),“核查员”按“月度工作计划质量评分标准”,对各部门月度工作目标(计划)评分;同时针对各部门月度工作目标(计划)提出修改建议。

五、职员违纪行为考核办法:

1、违纪行为:违反公司《员工手册》,迟到、早退、旷工、提前下班就餐、中午上下班连续打卡、“非工作需要”长时间在外逗留、请假未“事前填写请假卡”、出差无出差申请单、无打卡记录未及时办理因故未打卡说明;不按公司要求着装,其它违纪行为等。

2、核查员不定时对以上行为进行抽查,抽查中一旦发现职员有以上违纪行为,严格按公司相关制度处理。

3、职员违纪行为考核作为一项常规考核指标,列入各部门月度工作目标(计划),部门内每出现1人次的职员违纪行为,从当月部门团队绩效得分中扣除1分。

六、总经理特别奖励:

经理认定表现特别高效部门,可在综合得分基础上另行加分;经总经理认定表现特别低效部门,可在综合得分基础上另行减分。

七、 绩效“综合得分计算公式”、“等级划分”及“奖金额度”:

1、综合得分计算公式:综合得分=部门月度工作目标(计划)考核得分x80% + 月度工作目标(计划)质量评价得分x20% + 总经理特别加减分。

2、等级划分:A级(90~100)分;B级(60~89)分;C级(0~59)分。

3、奖金额度(部门成员每月每人次): A级100元,B级50元,C级0元。

八、罚则:

1、评选周期内,月度工作目标未分解到个人、考核沟通不到位的部门,综合评分折半。

2、评选周期内,被查出失败、弄虚作假行为的部门,取消其部门参评资格,综合评分为零。

九、绩效之评定:

1、核查员统计月度工作计划完成率,厂长办公室审核部门提报之完成率,跟踪“各部门月度工作目标(计划)”实施情况,统计各部门总经理指令完成率,计算各部门综合得分并拟定获奖名单,核查员审核获奖名单,公布获奖结果。

2、每月获奖名单及获奖金额至少公示3天以上。

3、参评部门职员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者,可在公示之日起三天内向项目小组申诉;核查员接到申诉后,应在1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若核查员无法解决的,提交厂长予以解决。

4、公示之日起三天内无异议或异议全部解决,则结果于公示之日起三天后生效;若公示之日起三天后仍存在异议的,则结果于异议全部解决之次日生效。

十、结果运用:

1、受评职员每月“团队绩效奖”发放依据。

2、年终奖金评定依据,单位负责人加薪、职位升迁评定依据。

干部年度考核实施方案 篇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建立和完善事业部人力资源绩效考核体系和激励与约束机制,对员工进行客观、公正地评价,并通过此评价合理地进行价值分配,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原则

严格遵循“客观、公正、公开、科学”的原则,真实地反映被考核人员的实际情况,避免因个人和其他主观因素影响绩效考核的结果。

第三条 指导思想

建立客观、公正、公开、科学的绩效评价制度,完善员工的激励机制与约束机制,为科学的人事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

第四条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事业部职能部除管理干部以外的全体员工,二级子公司可参照本办法建立各单位内部的绩效考核制度(二级子公司财务人员统一由事业部财务管理部进行考核)。

第二章 考核体系

第五条 考核对象

Ⅰ类员工:工作内容的计划性和目标性较强的员工 Ⅱ类员工:每月工作性质属重复性、日常性工作的员工

第六条:考核内容

1、业绩考核:Ⅰ类员工主要参照各部门月度工作计划并依据工作目标进行考核;Ⅱ类员工依据职位说明书进行考核。

2、能力考核:通过员工的工作行为,观察、分析、评价其具备的工作能力。

3、态度考核:通过员工日常工作表现和行为,考察其工作责任感和

第七条:考核方式

考核实行直接主管评分和部门主管签名确认的两级考核方式。

第三章 考核实施

第八条 考核机构

人力资源部:作为事业部人力资源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绩效考核制度的制定,并组织事业部各职能部员工的绩效考核,指导和监督二级子公司绩效考核工作。

二级子公司人事部门:作为事业部下属二级子公司人事系统的归口管理部门,按照事业部《员工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制度的规定,负责本单位绩效考核制度的制订和实施工作。

第九条 考核周期

以半年为考核周期,年终进行综合评定;新聘员工以试用期为考核周期。上半年:1月1日-6月30日;下半年:7月1日~12月31日。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

第十条 考核流程

根据职位说明书和部门月度工作计划,每年1月和7月份由人力资源部协助各部门对该部门员工工作绩效进行综合评定,各部门应于1月15日和7月15日前将考核结果报事业部人力资源部。

第四章 考核结果的应用

第十二条 培训

在进行人力资源开发工作时,应把员工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参考资料,了解员工的培训需求,从而有效地开展培训工作。 第十三条 岗位轮换和晋升

在进行岗位轮换和晋升时,应参考员工绩效考核的评定结果,把握员工的工作和环境适应能力。 注:工资序列升(降)每半年进行一次,在每年2、8月份根据考核结果进行调整。

员工具有以下条件之一者,工资职级调整可不受事业部规定的调薪时间限制:

(1)职务晋升;

(2)在市场业务发展、技术创新、新事业开拓及内部管理等方面作出特殊贡献,必须填写《特殊调薪申报表》,报人力资源部审核,总经理审批。

第十五条 绩效收益

第十六条 审批流程

考核结果处理表按被考核者——直接主管——部门主管——人力资源部的流程进行审批,但汇总报表要报事业部总经理审批。

第五章 考核面谈与绩效改进

第十七条 考核面谈

员工考核的核心是结合工作计划和目标,目的在于干部对下属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在工作思路和绩效改进上提供帮助,因此每次考核结束后,考核者应当与被考核者进行考核面谈,加强双向沟通。

考核面谈为考核者与被考核者就绩效改进与能力提升所进行的沟通应做到:

(1)让被考核者了解自身工作的优、缺点;

(2)对下一阶段工作的期望达成一致意见;

(3)讨论制定双方都能接受的书面绩效改进和培训计划。

第十八条 绩效改进

每个考核期结束后,考核者与被考核者应经过协商共同制订《员工绩效改进计划书》,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六章 考核结果的管理

第十九条 考核指标和结果的修正

由于客观环境的变化,员工需要调整工作计划、绩效考核标准时,经考核负责人同意后,可以进行调整和修正。考核结束后人力资源部还应对受客观环境变化等因素影响较大的考核结果重新进行评定。

第二十条 考核结果反馈

被考核者有权了解自己的考核结果,人力资源部应在考核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向被考核者通知考核结果。

第二十一条 考核结果归档

考核结束后考核结果作为保密资料,由人力资源部归入被考核者个人档案并负责保存。

第二十二条 考核结果申诉

被考核者如对考核结果有异议,首先应通过双方的沟通来解决;如不能妥善解决,被考核者可向事业部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诉,人力资源部需在接到申诉之日起十日内,对申诉者的申诉请求予以答复。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事业部人力资源部负责制订、解释及修订;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干部年度考核实施方案 篇6

为了实现管理重心下移,加强我校中层干部队伍建设,全面、客观、公正、准确地评价学校中层干部的政治业务素质及履行职责情况,真正起到对中层干部的监督和激励作用,增强其工作的责任感,提高行政工作效率,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内容

考核结合教职工考核方案及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工作实绩。考核满分为100分。

1、岗位职责(60分):

能尽职尽责,完成本职工作及领导交办的工作,精通业务,顾全大局,敢于负责,坚持原则,严格管理,严谨细致,工作效率高,本职工作完成得好。

2、团结协作(10分):

热爱教育事业,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遵纪守法,团结协助,相互补台。为人师表,勤奋敬业,无不良影响。

3、服务意识(10分):积极主动,热心周到,发现问题主动解决,反映问题及时解决。牢固树立为教学服务、为教工服务、为学生服务的思想。

4、工作实绩(20分):

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积极为学校的教育教学管理和学校的发展献计献策,并被采纳,收到较好效果,或本人在重大活动中为学校争得荣誉和为学校争光。

二、考核方法

1、学期个人述职:中层干部要在全校教职工大会上进行述职,述职应实事求是,不扩大成绩,不隐瞒缺点或错误,事实清楚,简明扼要。述职顺序采取抽签形式进行,时间不得超过10分钟。

2、个别谈话:谈话对象由考核领导小组确定,一般应是被考核人所在科室或有工作关系的人员,谈话时,考核组应有两名以上人员参加,并做好谈话记录。

3、考核测评:全校教职工根据中层干部量化考核内容逐项进行打分,由考核领导小组收回后,进行统计汇总。

4、领导小组打分:考核领导小组根据中层干部量化考核内容逐项审核,最后确定考核成绩及等第。

三、考核等次的划分

年度考核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这四个等次的标准是:

优秀(90-100分):正确执行学校的各项决议和决定,模范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熟悉本职业务,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勤奋敬业,责任心强,成绩突出。

称职(80-89分):能正确执行学校的各项决议和决定,模范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熟悉或比较熟悉本职业务,工作积极,能力较强或提高较快,能较好完成本职工作。

基本称职(70-79分):政治表现和业务素质一般,勉强适应工作要求,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够,没有全面完成年度工作任务,或完成的质量不高。

不称职(69分以下):政治表现和业务素质较差,对本职工作生疏,不善于学习,难以适应工作要求,工作责任心不强,组织纪律性较差,工作中互相扯皮、推诿,以致造成严重后果的或严重违反学校的有关规定的。

四、考核原则

1、考核要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原则。

2、全体中层干部与教职工一同参加考核。

五、考核结果的运用

1、评定考核分数:考核领导小组根据考核内容和标准,统计出被考核人员的得分,报学校党支部审议。

2、对考核中获得称职以上等次的中层干部,学校要进行适当的奖励,并在评优评先中优先考虑。

3、在考核中总分列为“基本称职”和“不称职”的中层干部,学校领导班子要对其进行诫勉谈话,限期改正。

4、考核结果作为下一轮竞聘中层干部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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