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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层绩效考核方案 篇1
一、目的
为加强员工考勤管理,严格劳动纪律,规范工作秩序,合理安排员工休息时间,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方案。
二、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XXX支付公司全体在职员工。
三、出勤管理细则
1、公司实行每周五天工作制,星期六、日休息。
2、工作时间:员工上班工作时间为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8:00
3、打卡时间:员工出勤实行指纹打卡管理,全体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工作时间。工作日打卡时间为上班到岗时间及下班离岗时间,每天打卡两次。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考勤监督。
4、因公外出不能打卡: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考勤纪律,上班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须登记。因公外出不能打卡须到公司前台填写《员工外出申请单》,注明外出日期、事由、外勤起止时间,经部门领导批准后方可外出。因公外出需事先申请,如因特殊情况不能事先申请,应在事毕到岗当日完成申请、审批手续,否则视情况按事假/旷工处理。
5、因停电、考勤机故障未能及时打卡的员工,由公司前台做好记录,报综合管理部负责人审批。
6、综合管理部前台及薪酬专员负责考勤记录汇总与分析,每月3日前完成上月各部门/分公司的考勤统计汇总,经部门/分公司负责人审批后核算工资,考勤及工资资料上报总部综合管理部负责人核查,最后经公司领导签批后交财务部复核并下发工资。
7、考勤记录作为员工转正考核、月度考核、年终考核及年度评优活动的参考依据。
四、缺勤规定
1、上下班忘记打卡者,应及时在公司前台登记,忘记打卡一次取消当月全勤奖;上班迟到或下班早退故意不打卡,经前台或公司同事提醒后扔不执行打卡者,当天按旷工处理;上下班均无打卡记录,且无任何请假或外出手续者,当天按旷工处理。
2、迟到或早退:员工未按工作时间规定到岗或离岗视为迟到早退。迟到或早退5分钟以内,取消当月全勤;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内扣罚5元/次;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内扣罚10元/次;迟到1小时以内扣罚20元/次,超过1小时扣罚半天工资。
3、旷工:员工未办理请假或外出手续而缺勤,或未准假而私自离岗,或各种假期逾期无续假手续而擅自不上班以及伪造出勤记录等行为视为旷工。旷工1天者扣3倍日薪,月旷工累计3天或年旷工累计达5天者按自动离职处理,劳动关系自动解除,公司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且员工当月工资不予发放。
五、请假方案与假期类别
(一)请假方案
1、员工请假需提前一天申请,填写《员工请假申请单》经审批权限逐级上报获批准后方可休假。如因紧急情况或突发急病无法提前请假者,应在休假当天上午9:30通过电话向部门领导请假,并在上班后第一天完成请假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2、请假有关手续必须由本人亲自办理,短信请假或委托他人代理手续的视为无效,按旷工处理。
3、对产假、婚假、丧假等需提供相关有效证明的假别,请假时未能提供有效证明的,必须在事后两个工作日内内补齐有效证明。
4、请假时间在两小时以上不满半天者,按请假半天处理;请假时间在半天以上不满一天者,按请假一天处理。
5、请假审批权限
(二)事假
1、员工因事必须亲自处理的.可申请事假。
2、员工请事假一个月以上的,其所在部门可申请另聘临时工补缺。
3、事假为无薪假期,请事假者扣发日薪金;
4、如请事假之前存在调休假,可用调休假冲抵事假,不扣发工资。但必须是调休在前,请假在后,即调休假不可提前预支。调休时须在《员工请假申请单》上注明具体调休时间,经综合管理部考勤专员核实并写明调休情况后按审批权限逐级签批方可调休。
(三)婚假
公司正式员工结婚,经批准后酌情给予婚假。请婚假前须向公司综合管理部提供本人合法结婚证明,且结婚登记日期在入职公司之后。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3天(含3天法定婚假);
3、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四)产假
1、公司正式女职员可依法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实行晚育(已婚妇女23周岁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增加产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2、女员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3、怀孕女员工需在休假前1个月办理请假手续,向所在部门及综合管理部提交《员工请假单》及相关医院证明,以便部门统筹安排工作,经批准后方可执行。
4、公司正式男职员在配偶计划生育期间,可申请10天带薪看护假期。
5、女职员产假期间依法享受生育津贴,女职员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由公司办理报销。
6、产假结束后,如需续假,经批准后按事假处理。
7、哺乳期女员工在劳动时间内享受1小时哺乳时间,可申请提前1小时下班。
中层绩效考核方案 篇2
一、作息时间
1、公司实行每周5天工作制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2、部门负责人办公时间:
8:45~12:00
13:55~18:10;
3、行政部经理、行政管理员、考勤员办公时间:
8:30~12:05
13:55~18:10
4、保洁员:7:30
5、在公司办公室以外的工作场所:工作人员必须在约定时间的前五分钟到达指定地点,招集人必须提前15分钟到达指定地点。
二、违纪界定
员工违纪分为:迟到、早退、旷工、脱岗和睡岗等五种,管理程序如下:
1、迟到:指未按规定达到工作岗位(或作业地点);迟到30分钟以内的,每次扣10元;迟到30分钟以上的扣半天基本工资;迟到一小时的扣全天工资;
2、早退:指提前离开工作岗位下班;早退3分钟以内,每次扣罚10元;30分钟以上按旷工半天处理。
3、旷工:指未经同意或按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而未正常上班的;旷工半天扣1天工资,旷工一天扣罚2天工资;一月内连续旷工3天或累计旷工5天的,作自动解除合同处理;全年累计旷工7天的作开除处理;
4、脱岗:指员工在上班期间未履行任何手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脱岗一次罚款20元。
5、睡岗:指员工在上班期间打瞌睡的,睡岗一次罚款20元;造成重大损失的,由责任人自行承担。
三、请假方案
1、假别分为:病假、事假、婚假、产假、年假、工伤假、丧假等七种。凡发生以上假者取消当月全勤奖。
2、病假:指员工生病必须进行治疗而请的假别;病假必须持县级以上医院证明,无有效证明按旷工处理;出据虚假证明加倍处罚;病假每月2日内扣除50%的基本日工资;超过2天按事假扣薪。
3、事假:指员工因事必须亲自办理而请的假别;但全年事假累计不得超过30天,超过天数按旷工处理;事假按实际天数扣罚日薪。
4、婚假:指员工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并办理结婚证明而请的假别;
5、年假:指员工在公司工作满一年后可享受3天带薪休假,可逐年递增,但最多不得超过7天,特殊情况根据工作能力决定;年假必须提前申报当年使用。
6、工伤假: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7、丧假:指员工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等因病伤亡而请的假别;丧假期间工资照发,准假天数如下:
父母伤亡给假7天
配偶或子女伤亡给假10天
四、批假权限
1、病事假:1天以内由部门负责人批准;3天以内由分管付总经理批准;三天以上总经理批准。请假手续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员处备案。
2、其它假别由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分管付总经理审批,并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员处备案。
3、所有假别都必须由本人书面填写请假单,并按规定程序履行签字手续后方为有效假别;特殊情况必须来电、函请示,并于事后一日内补办手续方为有效假别;未按规定执行一律视为旷工。
五、考勤登记
公司实行每日签到方案,员工每天上班、下班需签字(共计每日2次)。
六、外出
1、员工上班直接在外公干的`,返回公司时必须进行登记,并交由部门经理签字确认;上班后外出公干的,外出前先由部门经理签字同意后到前台处登记方可外出。如没有得到部门经理确认私自外出的,视为旷工。
2、员工未请假即不到岗或虽已事先知会公司但事后不按规定补办请假手续的视为旷工。
七、加班
1、公司要求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按时完成规定的任务,不提倡加班。特殊情况非加班不可的,必须填写《加班审批表》,部门经理签字后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未经批准,公司一律不予承认加班。
2、经过批准的加班,公司办公室按月进行统计结算。所有加班首先必须抵冲病、事假,有一天抵冲一天,多余部分由公司发给加班工资,不作调休处理。
中层绩效考核方案 篇3
一、总则
为规范员工工作秩序,严肃工作纪律,加强员工考勤管理,特制订本方案。
二、适用范围
银泰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全体员工
三、出勤时间
工作时间分为夏季和冬季两种作息时间,根据工种的特殊性与差异性作出以下规定:
(1)、公司行政事务管理岗工作时间为:夏季至,冬季至
(2)、商场一线经营岗(保安、保洁、监控、导购和收银)工作时间为:夏季至,冬季至
夏季作息时间执行时间:5月1日至9月30日,冬季作息时间执行时间: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员工每周休息一天,行政事务管理岗休息日为:每周日,商场一线经营岗休息日根据具体经营情况安排,原则上周末不得安排休息。
四、考勤管理细则
1、迟到与早退
(1)、迟到、早退5--10分钟扣1分;
(2)、迟到、早退10--15分钟扣3分;
(3)、迟到、早退15--30分钟扣5分;
(4)、迟到、早退30--60分钟按旷工半天计算;
(5)、迟到、早退60分钟以上按旷工一天计算;
每月连续3次迟到、早退5分钟,按本细则的第(3)条扣发工资。
2、旷工
旷工:不请假或请假未批准而缺勤。
部门经理级别旷工:
(1)、旷工半天扣30分
(2)、旷工一天扣60分
部门主管级别旷工:
(1)、旷工半天扣20分
(2)、旷工一天扣40分
部门基层员工(含收银员)旷工:
(1)、旷工半天扣10分
(2)、旷工一天扣20分
五、假期管理细则
假期分为:病假、事假、婚假、产假、丧假、探亲假、年休假。
1、病假
(1)、病假3天以内,需经部门领导与行政人事部批准,并报总经办备案;
(2)、病假3至15天,需提交医院的医疗诊断证明,经部门领导和行政人事部批准后,报总经理审批;
(3)、病假15天以上,需提交三甲医院的医疗诊断证明,并由总经办报集团公司审批。
部门经理级别旷工:
(1)、病假半天扣15分
(2)、病假一天扣20分
部门主管级别旷工:
(1)、病假半天扣10分
(2)、病假一天扣15分
部门基层员工(含收银员)旷工:
(1)、病假半天扣5分
(2)、病假一天扣10分
2、事假
(1)、事假1天,需经部门领导与行政人事部批准,并报总经办备案;
(2)、事假2至7天,需经部门领导与行政人事部批准后,报总经理审批;
(3)、事假7天以上,由总经办报集团公司审批。
部门经理级别旷工:
(1)、事假半天扣20分
(2)、事假一天扣40分
部门主管级别旷工:
(1)、事假半天扣10分
(2)、事假一天扣20分
部门基层员工(含收银员)旷工:
(1)、事假半天扣5分
(2)、事假一天扣10分
3、婚假
婚假:员工依照《婚姻法》享受的假期,员工在享受婚假时,需提供结婚证复印件。
(1)、符合国家法定结婚年龄(男22周岁、女20周岁)结婚的,享受3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龄(男25周岁、女23周岁且初次结婚)的,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3)、员工在婚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时间相同的待遇。
4、产假
产假:女性职工在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员工享受产假时,需提供结婚证、准生证、独生子女证、出生证的'复印件。员工单胎顺产,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休假15天、产后休假83天。
(1)、购买生育保险的员工在产假期间享受生育保险津贴;
(2)、员工在产假期间未能享受生育津贴的,其产假期间待遇按正常工资的80%执行。
5、丧假
员工直系亲属(直系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子女)死亡的,可享受丧假,且丧假为1至3天,员工在丧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时间相同的待遇。
6、探亲假
探亲假:员工与配偶或父母分居两地又不能在公休日团聚的,公司给予员工与家属团聚的假期,探亲假按拉萨地区最低工资标准1200元/月执行。
(1)、入职满一年可享受探亲假;
(2)、探亲假时间:15天(含路程时间)。
7、年休假
在公司入职满一年以上,可享受年休假,且每年可享受5天年休假,员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时间相同的待遇。
五、员工请假以“天”为单位,原则上不允许请“小时假”。
六、探亲假、年休假需连续安排且不跨年。
七、每分对应的金额为:5月。
中层绩效考核方案 篇4
1.总则
1.1目的
为加强公司内部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公司有关管理规定,特制定本方案。
1.2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或股东方外派的员工,或与公司签订实习协议的人员,或外包服务人员。
1.3职责分工
1.3.1员工本人应自觉遵守公司工作纪律,按时上下班,缺勤应按有关规定提前办理请假手续。
1.3.2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员工劳动纪律管理,生产班组指定专人于每月22日前向总经办提交考勤记录并请员工签字确认,考勤记录由总经办保存。
1.3.3总经办负责制定和完善劳动纪律管理方案,组织劳动纪律检查,汇总、核实和保管全体员工的考勤记录(须有员工签字)。
1.3.4员工的考勤情况将作为考核员工工作表现和对员工进行奖惩的重要依据。员工考勤记录保存年限不低于两年。
2.考勤管理
2.1公司实行上下班指纹考勤方案,员工考勤时间以指纹考勤机记载时间为准。
2.2考勤统计周期为上月23日至本月22日。
2.3工作时间
2.3.1根据公司生产运营的实际情况,公司实行标准工时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制两种工作时间方案。
2.3.2标准工时制为每周五天工作制,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8:30,夏季下班时间17:00,冬季下班时间为16:30。夏季(5月1日-9月30日)11:30至13:00,冬季(10月1日-4月30日)11:30至12:30为午餐和休息时间,不计为工作时间。
2.3.3综合计算工时制适用于生产部实行倒班制的班组员工。
3.迟到与早退
上午上班,考勤记录迟于上班时间15分钟且未办理请假手续的行为,为迟到;下午下班,考勤记录早于下班时间15分钟且未办理请假手续的行为,为早退。
4.旷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旷工:
4.1工作时间未出勤且未办理请假手续。
4.2未经批准擅自休假或离开公司0.5个工作日(含0.5个工作日)以上。
5.外出管理
5.1员工工作时间因公外出,需征得直接上级同意,部门负责人须报备总经理,并经指纹考勤后方可外出,否则视为旷工。
5.2员工工作时间因私外出,需办理请假手续并进行指纹考勤后,方可离开公司,否则视为旷工。
6.出差管理
6.1员工出差须填写《出差申请审批表》,经部门经理和分管领导同意、总经理批准。
6.2员工工作日出差和节假日(休息日)期间参加培训视为正常出勤,节假日或休息日期间参加培训人员(不含路途时间)可进行调休。
7.加班管理
7.1因工作需要加班的,须由本人通过OA系统提出加班申请,经部门经理审批,人力资源初审,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方可认定为加班,特殊情况下的临时性加班,应提前向主管领导电话报备并在上班后半个工作日内补齐相关手续。
7.2加班时间的统计
7.2.1加班时间以小时为计算单位,累计计算;不足1小时不计为加班。
7.2.2每月22日前部门将汇总数据上报总经办,由总经办负责统计、复核。
7.2.3公司员工法定节假日加班的须通过OA系统经总经理审批后实施。
7.3下列行为不计为加班时间:
7.3.1未办理加班申请审批手续,且加班时间未进行指纹考勤的。
7.3.2因接待、会议等拖延的时间。
7.3.3特殊或临时安排在晚间或假日的会议等。
7.3.4员工因个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的工作。
7.3.5经理助理及以上岗位人员法定工作时间外需完成的工作任务。
7.4加班时间的处理
7.4.1补休
7.4.1.1员工加班加点的时间,按实际加班加点时间累计计算,由公司安排补休。员工补休需履行正常请假与销假手续。
7.4.1.2补休时间在6个月内有效,6个月内未能补休的,视为自动放弃。
7.4.2支付加班费
7.4.2.1特殊情况下无法安排补休的,公司支付加班费,支付标准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8.假期管理
8.1病假
8.1.1经批准,因病或因到医院就诊而不能到岗工作的,为病假。在工作时间内外出就诊,按病假处理。请一天以上的病假须提供当地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
8.1.2病假时间最小统计单位为1小时,当天请病假1小时以上3小时以内的按半天计。
8.1.3员工休长期病假(2个月以上)后要求上班的,需由员工本人提出申请,并提交当地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开具的'健康诊断证明,经公司同意方可安排上岗。
8.2事假
8.2.1经批准,因个人私事而不能到岗工作的,为事假。
8.2.2事假时间最小统计单位为1小时,当天请事假1小时以上3小时以内按半天计。
8.2.3员工一年内累计事假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超过20个工作日的,按旷工计算。
8.3年休假
8.3.1员工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的,可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8.3.2员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享受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享受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享受年休假15天。
8.3.3年休假原则上当年有效,可分次使用,最小休假单位为0.5天,可抵扣当年病假或事假。
8.3.3凡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员工,不享受当年年休假:
8.3.3.1员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公司未扣发工资的。
8.3.3.2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8.3.3.3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8.3.3.4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员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8.3.4年休假安排
若员工本人在应休假周期内未提出年休假申请则视同放弃。公司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员工休年休假的,经员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员工休年休假。对员工应休而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公司按国家法律法规标准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中层绩效考核方案 篇5
一、目的
为了建立正常的工作秩序,提高职工遵守劳动纪律的自觉性,以保证公司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方案。
二、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三、监督执行
1公司综合部负责公司员工考勤方案制定、执行、监督、统计、及实施处罚。
2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方案的日常执行和常态监督。
四、考勤方案
1、考勤方案是公司的一项基本方案,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各部门负责人要及时掌握本部门员工的出勤情况并对本规定的贯彻执行负全面责任。
2、公司全体员工必须认真执行考勤方案,自觉遵守劳动纪律。
3、各部门根据员工的工作性质和特点,采取指纹、人脸识别签到的办法记录员工到岗和离岗的时间。考勤记录以考勤机签到记录为准。
4、工作时间为早8:00到下午5:00,半日休息中午时间节点为11:30。
5、上班前和下班后的考勤记录视为有效考勤记录,其它时间的记录将被视为无效记录或实施处罚的依据。
6因工作需要或偶发特殊情况造成的迟到或漏打卡情况适用请销假管理方案,可填写请假单按流程审批予以免责。7综合部为公司考勤工作的管理部门。负责不定期检查各部门的考勤情况,发现问题将及时与各部门负责人取得联系、了解情况后上报至公司主管领导。
五、违规的界定
1、迟到/早退:上班考勤记录晚于规定时间30分钟以内的`将视为迟到。
下班考勤记录早于规定时间30分钟以内的将视为早退。
2、脱岗:是指在上班时间内,无正当理由离开工作岗位30分钟的将视为脱岗。
3、漏打卡:正常出勤无考勤记录并附有请假条说明。
4、旷工:是指无故缺勤或请假未获批准的擅自缺勤者将视为旷工。
(1)假期届满逾期不到岗,并未再次办理请假者。
(2)迟到/早退/脱岗时间在30分钟以上1小时以内,视为旷工0.5天,当天超过1小时视为旷工1天。
(3)值班期间无故不到岗或擅自脱岗的。
(4)因公外出期间办理私事或未能及时归岗的。
(5)不服从工作调动,未在调令要求期限内报到的。
六、处罚标准
1、迟到、早退、脱岗按照第一次10元,第二次20,2倍递增。
2、漏打卡一次20元/次处罚。
3、旷工按照半天50元、一天200元/次处罚。
4、员工一个月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3天的给于辞退。
中层绩效考核方案 篇6
第一条目的:
为了对管理处员工的出勤状况进行有效管理,保障工作的正常开展,特制订本方案。
第二条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管理处所有合同制员工及在管理处领取劳动报酬的其他劳动者。
第三条职责:
(一)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对本部门员工的出勤情况进行审批、监控及管理。
(二)行政部负责对管理处各部门员工的出勤状况进行统计、核算、审核及监督。
第四条定义:
(一)迟到:是指正常上班时间已到,员工未经批准无故推迟上班时间不超过30分钟的。
(二)早退:是指未到下班时间,员工未经批准提前下班不超过30分钟的。
(三)漏打卡:是指员工在正常上下班打卡时间内未能按规定打考勤卡的。
(四)代打卡:是指在任何应打卡情况下,员工没有亲自打卡,而由他人代替打卡的情况。
(五)旷工:是指在规定上班时间内,未经批准不在工作岗位超过30分钟的。
(六)外出:是指因工作需要(如采购物品、办理业务、参加会议、培训学习、参观视察、调查研究等)到公司所在城市的市区(广州市不包括花都区、番禺区、黄埔区)超过半小时以上且当日在公司下班前能返回公司者。
(七)出差:是指因工作需要(如采购物品、办理业务、参加会议、培训学习、参观视察、调查研究等)到公司所在城市的市区以外(广州市包括花都区、番禺区、黄埔区)且当日在公司下班前不能返回公司者。
(八)加班:是指部门负责人安排的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工作且时间超过2小时(含)的。
(九)补休:是指员工在有加班的前提下,在工作量较少时申请的休息时间,补休按正常出勤计。
(十)全勤:指在一个考勤计算月度内,没有旷工,且迟到/早退不超过1次的,或按本方案第四条第十一项第2规定的相关情况,全勤享有全勤奖。
(十一)请假:员工假分为法定假、年休假、生日假、事假、病假、婚假、产假、陪产假、工伤假、丧假等10种假。
第五条上班时间:
(一)每周一至周五09:00—18:00(其中12:00—13:30为午餐及午休时间),周六、周日休息。
(二)个别部门周六如需值班的由各管理处行政部自行安排。
第六条打卡规定:
(一)上下班应亲自打考勤卡,一个工作日的打卡次数为2次,行政部每月按考勤考汇总考勤。
(二)员工因某种原因而遗漏打卡时,必须在应打卡时间后三个工作日内持本人直接上级证明由行政部负责人在考勤卡上做签卡处理;部门负责人如遗漏打卡则需由管理处总经理签卡。每签卡一次,扣发当事人10元,如发现是因迟到而未打卡者,还应当扣除因迟到需扣发的款项。
(三)员工考勤卡遗漏打卡超过3个工作日后再由其他人证明而要求签卡者,若未超过10个工作日,则扣发当事人20元/次,若超过10个工作日的,则扣发当事人30元/次。
(四)签卡人签卡时需注明签卡日期,行政部将不定期对考勤卡进行核查,严谨弄虚作假的行为,若经发现,签卡人将与当事人接受同等处罚。
(五)当月考勤卡只于当月签卡方为有效,过月无效。
(六)每发现一次代打卡的,代打卡和被代打卡双方均按扣发50元/次予以处罚。
(七)员工上班出现如下情况时可做签卡处理,视为有效打卡:
1、经公司批准因公出差确实无法打卡的;
2、因公外出确实无法按时打卡的;
3、因公司开会或其他紧急事情导致无法打卡的。
第七条迟到/早退:
员工上班不得迟到/早退,迟到/早退时间在10分钟以内者,扣发10元/次;迟到/早退时间超过10分钟(含)不超过20分钟者,扣发20元/次;迟到/早退时间超过20分钟(含)不超过30分钟(含)者,扣发30元/次;迟到/早退时间超过30分钟(含)者,视为旷工。
第八条员工旷工:
员工上班时间不得旷工,旷工1天扣发3天工资;旷工三天视为自动离职。
第九条员工外出:
(一)员工上班时间因公外出时,应事先至行政部填写《员工外勤登记表》,并注明批准人意见。未经批准外出且未填写《员工外勤登记表》者,若外出时间超过30分钟,则予以扣发30元/次;未经批准外出但已填写《员工外勤登记表》且情况属实者,则予以扣发20元/次;经批准外出但未填写《员工外勤登记表》者,则予以扣发10元/次。
(二)员工需如实填写《员工外勤登记表》,外出返回时必须在《员工外勤登记表》上注明实际返回时间,否则予以扣发10元/次。
(三)《员工外勤登记表》是记录员工外出时间及行程的考勤依据和报销外出交通费等费用的依据。
(四)员工外出,如在预计的时间内不能返回时,应事先电话向直接上级负责人或行政部考勤负责人说明,未说明而超过预计返回时间的,每次扣款10元。
(五)外出报销标准参照财务报销方案。
第十条出差:
(一)员工需要出差时,应事先至行政部索取《出差申请单》,填写后经相关负责人审批后报至行政部备案后方可出差。
(二)《出差申请单》是反映员工出差时间及行程的考勤依据之一和预支或报销出差费用的证明之一。
(三)员工出差后,如因事先预计的时间实在不足以完成出差任务、临时接到新的出差任务或航班、火车、客车等因不可抗拒因素而延迟需延长出差时间的,应及时电话向直接上级、部门负责人或行政部考勤负责人说明,待出差任务完成返回公司时,应在3天之内补办出差前的相关手续。
(四)员工出差报销、补贴标准参考财务报销方案。
第十一条加班补休:
(一)员工应在上班时间内完成本岗位的工作任务,因个人因素未完成工作任务自行延长工作时间的不视为加班。
(二)部门负责人或管理处领导安排下属加班,或因工作需要由员工自行申请加班经部门负责人批准的,可计为加班;单次加班不低于2小时或当月累计加班不低于4小时方计为加班,可在规定时间内予以补休。
(三)管理处员工下店(直营店)开展工作,需提交《下店确认函》到行政部。员工下店实际工作时间超过正常工作时间的,部门负责人可根据其实际超出情况,酌情安排最多不超过3天的补休。
(四)员工在工作时间之外外出参加学习以及在本公司参加培训,一律不计为加班。
(五)在工作时间之外上课的'培训老师,其月工资与实际工作业绩挂钩的原则上不计加班,特殊情况(如:连续几天在工作时间之外上课且上课时间较长的)下,部门负责人可安排其适当补休;月工资与实际工作业绩不挂钩的可根据实际开课情况由部门负责人统一安排补休时间,每月补休最多不超过3天,若3天补休无法弥补其加班时间的,可适当奖励。
(六)调休按照已加班的时间予以安排,不能先调休后加班;员工加班时间须在3个月内补休完毕,超出3个月的,不再安排补休;每次补休不得少于2小时,且以1小时为最小计算单位,不足1小时按照1小时计算。
(七)补休前必须填写《加班补休单》,经批准后方可休假;员工补休以不影响工作为原则,具体补休时间以上级安排为准。
第十二条请假、销假与续假:
(一)员工请假必须提前12小时以上办理好请假手续。
(二)请假时间以1小时为最小单位,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
(三)请假时,员工必须先到行政部索取《请假单》,如实填写后经相关审批人员批准后将《请假单》交至行政部后方可休假。
(四)员工如遇紧急事情或突然患病,来不及办理正常请假手续时,可以电话或他人转告等方式向直接上级、部门负责人或行政部请假,获得同意后方可休假,事后必须在24小时之内补办请假手续。
(五)员工假期未满上班,填写销假单向行政部销假:假满仍无法按时上班,应提前回公司办理续假手续,因特殊情况不能回公司办理续假手续,应以电话向有审批权的主管领导续假,经同意后由所在部门代办续假手续。
第十三条休假:
员工在公司或国家规定休息的有薪节假日无特殊情况(如工作需要安排的加班等),应正常休假。
第十四条考勤统计:
(一)行政部每月1—5日统计上月考勤,其他部门应当予以配合。
(二)行政部考勤统计的依据为:考勤卡、请假单、员工外出登记表、出差申请单、加班补休申请单等。
第十五条相关表单
(一)员工外勤登记表
(二)请假单
(三)出差申请单
(四)加班补休单
中层绩效考核方案 篇7
第一章总则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全体人员组织纪律管理,维护正常工作秩序,提高劳动效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以下员工考勤管理方案,请大家遵照执行。
第二章考勤登记
第一条公司员工上下班必须进行考勤登记,公司领导的考勤由办公室负责登记,其他员工每天上午上班、下午下班的考勤通过签到、签退本(考勤机)进行登记。
第二条非轮班制员工的正常工作时间是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30,轮班制员工的工作时间根据具体排班确定。
第三条如因特殊原因(如出差、出外勤等)无法登记考勤,必须经部门批准,以部门批准的《出差申请单》作为考勤依据。
第四条各部门设专人(兼)负责考勤工作,按月汇总考勤情况,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审核后上报人力资源部。
第五条当月考勤统计结束后,不予办理补登考勤手续,未有考勤记录的一律视为缺勤处理。
第六条考勤统计以自然月为周期,是核发薪酬及各类补贴的依据。
第三章迟到、早退、旷工及处理
第七条员工超过指定上班时间5分钟以上15分钟以内到岗的视为迟到,当月迟到累计超过两次的超过部分每次罚款30元。
第八条员工未达指定下班时间离岗在15分钟以内的视为早退,早退每次罚款30元。
第九条当月迟到、早退合并累计超过3次的给予通报批评并罚款100元,3次以上扣除当月全部绩效工资。
第十条下列情况视为旷工:
一、超过30分钟以上到岗或离岗;
二、未经批准擅离工作岗位。
第十一条员工旷工给予通报批评,扣除当月全部绩效工资,并按旷工天数扣除岗位工资,连续旷工3天以上(含3天)予以开除处理。
第四章加班及补休规定
第十二条员工加班前必须填写《加班审批表》并经部门经理批准后报人力资源部登记、存档,作为日后申请补休或核算加班费的依据。
第十三条在正常工作时间无法完成正常工作量造成的延长工作时间以及在非工作时间内参加的培训,不作加班处理。
第十四条每月加班累计原则上不超过36小时。
第十五条员工加班后各部门经理应先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补休,如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安排补休,按以下标准支付加班费:
一、正常工作日加班,以岗位工资为基数按100%核算加班费;
二、公休日加班,以岗位工资为基数按100%核算加班费;
三、法定节假日加班,以岗位工资为基数按200%核算加班费。
四、员工申请补休必须填写《补休审批表》,由人力资源部审核加班待休时间并按审批程序报批后报人力资源部登记、存档。
五、普通员工申请补休在3天以内(含3天)由本部门经理审批、超过3天由分管副总审批,部门经理申请补休由业务分管领导审批,副总经理申请补休由总经理审批,总经理申请补休由董事长审批。
六、加班时间每季度冲销一次,上一季度的加班记录最多留3天到下一季度,其余按规定核发加班费。
七、加班待休时间原则上不能跨年度使用。
第五章各类假期规定
第十六条月休假
一、因公司办公地点及地理位置因素,各级职工每月享受4天带薪公休假,500公里以外的职工可享受2天路途假。
二、职工因路途遥远,可双月攒假,但不得超过10天。
第十七条公假
下列情况按公假处理:
一、因公负伤;
二、公派参加各类学习、培训。
第十八条年休假
一、员工在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后,可享受带薪年休假。
二、员工的年休假按以下方法计算:
在本公司工作年限满1年未满5年5天
在本公司工作年限满5年未满10年7天
在本公司工作年限满10年未满20年10天
在本公司工作年限满20年14天
三、年休假可分两次使用,但不作跨年累积。
第十九条病假
一、员工因病或非因公负伤,可以核给病假,但1天以上(含1天)的病假须有区以上医院证明。
二、连续请病假3个月以上,病愈申请复工须有市以上医院证明,并须经人力资源部审核批准,复工后给予1个月试用期,试用期间旧病复发的,应立即停止试工,前后病假合并计算。
三、病假可用加班冲销,但必须及时通知人力资源部并补办有关审批手续,如当月未能及时通知人力资源部并办理审批手续,则仍按病假处理。
第二十条事假
一、员工因处理个人事务,可以告请事假。
二、事假可用休假冲销,但必须由本部门通知人力资源部并补办有关审批手续,如当月未能及时通知人力资源部并办理审批手续,则仍按事假处理。
三、事假一年内累计不得超过30天,连续请事假不得超过15天(含公休日)。
第二十一条婚假
一、转正后登记结婚的员工可以申请休婚假。
二、婚假假期为3天,晚婚(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增加10天(再婚除外)。
三、请婚假在登记结婚之日起半年内有效,须提供结婚证明。
四、婚假包含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在内,只能一次连续使用。
第二十二条丧假
一、已转正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可申请5天以内(含5天)带薪丧假。
二、丧假包含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在内,只能一次连续使用。
第二十三条产假
一、女员工在怀孕生育期间可享受产假。
二、正常产假计算方法(工龄满两年以上享受以下规定,不满两年另行议定)
1、正常产假98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
2、晚育(女方满24周岁生育第一个子女)增加15天;
3、难产属剖腹等的增加15天;
4、双胞胎,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5、产后三个月内办理《独生子女优待证》增加35天。
三、流产假计算方法:(必须领取了《同意生育通知书》或《生育证》)怀孕2个月以下(不含2个月)15天
怀孕2个月以上4个月以下(不含4个月)30天
怀孕4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不含7个月)42天
怀孕7个月以上75天
四、申请休产假须提供相关证明。
五、产假包含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在内,只能一次连续使用。
第二十四条护理假
一、女方生育期间核给男方10天护理假。
二、申请休护理假须提供相关证明。
三、护理假包含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在内,只能一次连续使用。
第二十五条计划生育假
一、女员工生育后施行计划生育手术,凭区以上医院证明按下列情况核给计划生育假:
宫内放环3天
输卵管结扎21天
第一次人流14天
人流同时放环17天
二、计划生育假包括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在内,只能一次连续使用。
第二十六条探亲假
一、在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的.员工,若父母或配偶在省外,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按规定享有探亲假,但申请休探亲假的员工不再享有当年的年休假,当年已休年休假的员工不能再休探亲假。
二、未婚员工探亲假计算:
1、探望父母,每年一次,假期20天;
2、探望父母,两年一次,假期45天。
三、已婚员工探亲假计算:
1、探望父母,四年一次,假期20天;
2、探望配偶,每年一次,假期30天。
四、已婚员工探望配偶的探亲假自双方结婚之日起一年后方可享受。
五、员工的父母与其配偶同居一地的,只能享受探望配偶的探亲假,员工的父母与其配偶不在一地的,不能在同一年既享受探望父母的探亲假又享受探望配偶的探亲假。
六、探亲假包括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在内,只能一次连续使用。
七、请探亲假须提供相关证明。
第六章请假审批程序
第二十七条员工请假必须事先办理审批手续,如因特殊情况未能提前申请,必须在当天上班后两小时内以可能的方式通知部门负责人,说明原因,并于回公司后3个工作日内补办审批手续。
第二十八条员工请假填写《请假审批表》,年休假、病假、婚假、产假、护理假、哺乳假、计划生育假、探亲假须经人力资源部审核,申请获批准后报人力资源部登记、存档。
第二十九条普通员工请假在3天以内(含3天)由三级部门经理审批、超过3天由二级部门经理审批,
二、三级部门经理请假由业务分管领导审批,副总经理请假由总经理审批。
第三十条连续休年休假在5天以上(含5天)必须提前7天提出申请,休婚假必须提前10天提出申请,休产假必须提前30天提出申请,休探亲假必须提前30天提出申请。
第七章假期与薪酬的关系
第三十一条公假、年休假、婚假、丧假、产假、护理假、计划生育假按出勤处理。
第三十二条病假一年内累计在六个月以内(含六个月)按以下比例发放工资:当月病假累计在15天以内(不含15天),病假期间每天按80%计发工资;当月病假累计超过15天,病假期间每天按60%计发工资。
第三十三条按本公司工作年限满一年以上,病假一年内累计超过六个月,超出期间停发工资,改发当地最低社会保障金。
第三十四条事假按天数扣除当月工资。
第三十五条探亲假按天数扣除当月绩效工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