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季施工现场明火取暖专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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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方案

请欣赏冬季施工现场明火取暖专项方案(精选6篇),由笔构网整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冬季施工现场明火取暖专项方案 篇1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和清洁取暖工作部署,扎实推进2022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有效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持续改善大气质量,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22年,城区、县城新增清洁取暖面积392万平方米(其中:城区247万平方米,县城145万平方米),农村地区完成清洁取暖改造10.2万户;城区、县城完成建筑能效提升(包含公共建筑能效提升)167万平方米(其中:城区121万平方米,县城46万平方米),农村地区完成农房建筑能效提升1680户。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推动、属地负责、企业为主,以乡镇(街道)、村(社区)为单位整体推进。

(二)坚持“以气定改、以电定改”,按照“宜气则气、宜电则电、宜可再生能源则可再生能源”的原则,立足当地资源禀赋、基础设施、居民经济能力等条件,科学制定多元化清洁取暖改造技术路线。加快推进集中供热管网向农村地区延伸,鼓励因地制宜发展区域集中供热(含可再生能源、非可再生能源),对不具备集中供暖条件的区域,实施分散式电代煤、气代煤、太阳能供暖等改造。

(三)坚持“先立后破”,实现新旧供暖方式无缝衔接,确保群众安全温暖过冬。

(四)坚持统筹推进,将清洁取暖与大气污染防治、清洁能源开发利用、乡村振兴、老旧小区改造、公共建筑能效提升等工作有机结合,一体推进。

三、补贴标准

2021年至2023年,中央财政给予清洁取暖改造定额奖补,奖补标准为每年3亿元,市级财政累计奖补4亿元,其余资金由各县(市、区)、功能区筹措安排。

(一)集中供热项目。城区、县城实施改造的市政集中供暖用户,按照有关规定缴纳配套费和取暖费,计入任务但不享受清洁取暖补贴政策;向农村地区延伸的集中供热项目,对换热站、二次管网、户内暖气片等设施建设和安装费用,按照最高6000元/户进行补贴,其中中央及市级财政承担3000元/户。

(二)区域集中供热项目。农村地区实施的地源热泵、污水源热泵、空气源热泵等可再生能源的区域集中供热项目,依据供热面积,对热源站、二次管网、户内暖气片等设施建设和安装费用,按照最高83元/平方米进行补贴,其中中央及市级财政承担25元/平方米;燃气锅炉、电锅炉等非可再生能源区域集中供热项目,依据供热面积,对热源站、二次管网、户内暖气片等设施建设和安装费用,按照最高67元/平方米进行补贴,其中中央及市级财政承担20元/平方米。

(三)农村地区分散式电代煤、气代煤项目

1.分散式电代煤项目。对电采暖设备和用户表后线路购置安装费用,按照最高6000元/户进行补贴,其中中央及市级财政承担3000元/户。

对一户一表居民电代煤用户,根据采暖季(11月至次年3月)实际用电量,按照0.2元/千瓦时的标准补贴给用户,每户每年最高补贴600元,补贴时间暂定3年,由县级财政承担。采暖季用电,居民用户可自愿选择执行居民阶梯电价第一档电价标准或执行居民峰谷分时电价政策。

2.分散式气代煤项目。对燃气壁挂炉购置安装及村(社区)内供气管网等设备建设费用,按照最高6000元/户进行补贴,其中中央及市级财政承担3000元/户。

对分散式气代煤用户,根据采暖季(11月至次年3月)实际用气量,按照1元/立方米的标准补贴给用户,每户每年最高补贴600元,补贴时间暂定3年,由县级财政承担。

(四)太阳能供暖项目。对取暖设备采购、安装、维护费用,按照最高6000元/户进行补贴,其中中央及市级财政承担3000元/户。

(五)既有建筑能效提升项目。对城区、县城建筑和农房能效提升项目,按照省、市建设技术标准,验收合格后,分别按照最高83元/平方米(改造建筑面积)、6600元/户进行补贴,其中中央及市级财政分别承担25元/平方米、2000元/户。

(六)非营利性公益场所改造项目。学校、幼儿园、卫生室、敬老院、村(社区)委会等非营利性公益场所实施热源侧清洁化改造的,资金由县(市、区)、功能区统筹解决,按照供暖面积每120平方米折算1户的标准计入任务。

四、实施步骤

(一)制定方案。各县(市、区)、功能区要对本辖区取暖需求、取暖现状等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制定详细方案,将具体改造任务分解落实到乡镇(街道)、村(社区)和用户,明确时间节点和责任分工。实施方案报市清洁取暖建设推进工作专班办公室备案。

(二)项目实施(9月30日前)。各县(市、区)、功能区按照相关规定组织招投标,选购符合要求的清洁取暖设备,统筹推进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质量管控、能源保障等要求,确保按时完成改造任务。

(三)项目验收(10月30日前)。各县(市、区)、功能区按照《泰安市冬季清洁取暖气代煤工程验收、运行管理指南》《泰安市冬季清洁取暖电代煤工程验收、运行管理指南》等相关工程建设标准和环保评估要求,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并整理完善全过程档案资料。市清洁取暖建设推进工作专班办公室将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抽检复核,确保顺利通过国家部委考核验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继续实行市级领导包保责任制,每位市级领导至少包保一个县(市、区)、功能区,明确一个责任部门,推动清洁取暖工作扎实开展。市清洁取暖建设推进工作专班要加强统筹协调,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年度任务顺利完成。各县(市、区)政府、功能区管委作为清洁取暖项目的责任主体,要对项目规划、用地、立项、招标、施工、验收、运营等工作全面负责;要建立领导包保责任制,实现承担改造任务的`乡镇(街道)、村(社区)全覆盖,保障群众温暖过冬。

(二)强化安全运行。各县(市、区)、功能区要持续抓好项目工程质量和运行安全监管,切实把冬季清洁取暖安全工作抓紧抓实。要充分发挥双安全员作用,协助解决村(社区)安全用电用气问题;要建立应急救援保障体系,组织供热、供气、供电等企业与消防部门建立联勤联动机制,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要持续加强四级运维体系建设,保证现场技术支持,优化后续服务,及时解决用户使用中的问题。

(三)严格督导考核。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要跟上做好工程质量监督指导工作,组织第三方机构对清洁取暖项目进行全过程跟踪指导。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将其列为重点督查事项,视情组织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对推进落实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由市清洁取暖建设推进工作专班组成调查组进行核实,提出问责处理建议,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移交相应纪检监察机关依规依纪依法予以处理;对工作进展慢、弄虚作假、不能按时完成任务或存在截留、挤占、挪用和虚假冒领补贴资金的,在全市范围内予以通报,并约谈相关县(市、区)、功能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

(四)规范资金管理使用。对各县(市、区)、功能区组织实施的年度任务内的清洁取暖项目,按照本方案确定的补贴标准由中央及市级奖补资金进行奖补,超出任务部分所需资金由各县(市、区)、功能区自行解决。各县(市、区)、功能区要加强对清洁取暖财政奖补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研究制定运行补贴政策,落实补贴资金,提高拨付效率,保障专款专用。市审计局会同市财政局对项目资金使用开展跟踪审计,确保资金使用不出问题。

(五)加大宣传力度。要拓宽安全宣传渠道,丰富安全宣传内容,定期对清洁取暖用户进行安全教育,提高用户安全意识,确保用气、用电安全。要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清洁取暖政策,展示清洁取暖效果,积极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冬季施工现场明火取暖专项方案 篇2

一、序言

为保障我公司生产的混凝土在龙建集团二十分公司加州水郡高尔夫会所工地冬季施工中的质量,根据《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规定,在大气温度连续五天内平均气温低于5℃时冬施开始,而以后在施工期间均按冬施要求进行工作,直到次年3月中旬,连续五天内平均气温高于5℃时冬施结束。根据我们冬施砼生产的具体情况和有关规程、规定,特制定如下措施:

二、建立冬施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三、准备工作:

1、选择冬施的各种原材料。砂、石、水泥的选料及贮存,砼防冻剂的选型,设计并确定冬施砼配合比;由试验室负责。

2、冬施加热锅炉的检修配套工作、外加剂设施的防冻保温工作,室外管道及水箱的保温防冻措施;由生产经营部朴顺成负责。

3、冬贮砂、石料及其它冬施设施物资的采购,材料部根据各部门上报计划准备采购;由魏向东负责。

4、冬施期间砼运输车车辆管理、防冻保温措施等;由惠炳友负责。

四、混凝土冬施技术措施:

1、原材料要求:

1)水泥:冬施期间宜使用硅酸盐水泥或普通硅酸盐水泥,水泥28天强度不宜低于42.5Mpa。我站冬施期间继续使用质量稳定的.北京琉璃河水泥厂生产的长城牌P。O42.5水泥。

2)防冻剂:冬施前,试验室选定一种无氯盐、无尿素、无污染型防冻剂。首先对样品进行检验,必须符合JC475-20xx防冻剂标准中各项规定;生产时对批量进货严格控制,以保证砼能够满足冬季施工要求。我站试验室根据标准要求做了大量防冻剂试配试验,选定了北京丰盛建材厂生产的JH-10型复合防冻剂。

3)砂料:冬施前要进行大量砂、石贮存,十一月份以后进场的砂、石含水不能大于3%,以防湿砂、石冻结成块,无法使用;不能有冰雪、冻块等杂物。此事材料部已经解决。

4)搅拌用水:我站有专用锅炉,可满足生产用热水需求,温度控制为:

大气温度在5℃至-5℃之间,拌合用水温度不低于40℃;

大气温度在-5℃至-10℃之间,拌合用水温度不低于60℃;

大气温度在-10℃至-15℃之间,拌合用水温度不低于70℃;

最高温度不能超过80℃。

2、配合比设计及确定:

根据《普通混凝土设计规程》及《冬季施工技术规范》中要求设计砼配合比,各种原材料的选择应按市建委有关规定执行,并满足规范中对用量及掺量的规定。做系列砼配合比的设计,当标养28天强度出来以后才最终确定砼配合比。

3、砼生产过程的技术要求:

1)在冬施期间应做好测温记录:

每天测量大气温度。最低、最高温度6:00和15:00各测一次。

2)原材料及砼温度记录:

在生产过程中每天分六次测量即将使用的砂、石、水和搅拌机周围环境温度,随时检测砼出机温度、砼入模温度。

开盘后第一车混凝土出机温度达到技术要求后,由质检员通知操作员方可批量生产,否则应及时调整水温。

砼拌合物出机温度不应低于15℃,施工入模温度不低于5℃,当施工现场有特殊要求时,根据具体情况给予相应调整。

3)砼开盘前,应用热水或蒸汽冲洗搅拌机,搅拌时间应取常温搅拌时间的1.5倍;以便使砼拌合物充分搅拌均匀。

4)拌投料顺序为:应先加砂、石、水搅拌不少于5S后再加水泥、外加剂及掺合料,搅拌不少于30S,严禁80℃温度以上的热水直接和水泥接触。

5)铲车在铲运砂石料时,应密切注意砂石是否有冻块,若发现有少量冻块时,用铲车拍碎使用。若有大量冻块存在应铲运至另外场地,待处理后再使用,禁止砂石冻块装入备料仓内。

6)贵方施工现场应有保温蓄热的冬施措施。如贵方施工现场不具备保温蓄热条件的结构部位,应通过双方洽商确定,分清责任、采取措施。

7)凡在生产过程中出现问题而需要暂停生产时,双方应及时进行信息沟通,泵送作业时要将泵内及管道内砼排除干净或做砼内循环作业,以免暂停后砼受冻影响继续工作。

五、运输及卸料

1、进入冬施后,我站对罐车加保温套保温,接料前先用热水冲涮转动车罐数分钟之后倒净积水再灌装混凝土;我站距加州水郡高尔夫会所工地运距为18公里,运输过程中我站尽量以最快的速度到达施工现场。

2、混凝土到达现场后,控制卸料入模温度不宜低于国家标准5℃;值班调度应做好车辆调配及协调工作,尽可能避免在施工现场压车现象,保证混凝土及早浇筑完毕。

3、罐车司机要在发货单上记录清楚到达时间和浇注完毕时间,混凝土到达现场至开始浇注的时间间隔不宜超过30分钟。

4、希望贵方协作,安排人员尽快完成到已达现场的混凝土的浇筑工作,以免混凝土经时过长,坍落度、温度损失。

六、生产结束后的注意事项:

1、砼罐车、泵车必须及时将体内砼残渣清洗干净,将其体内余水倾倒干净,并将自备水箱的水放干净,以免冻坏。洗刷车辆必须在指定地点,不得随意乱洗乱倒,以防场地结冰路滑。

2、备料仓内不应贮存隔夜砂、石,以免产生冻块而影响下班生产作业。

3、生产结束后应将外加剂、水等管道及水箱中的余水、外加剂全部放干净。

七、施工注意事项

1、根据北京市气候状况,冬施混凝土可采用蓄热法或综合蓄热法进行养护施工;并应做好气温突然下降的保温准备工作。

2、混凝土在浇筑前应清除模板和钢筋上的冰雪和污物,不得用蒸汽融化冰雪,以免再度结冰。

3、混凝土运到现场应尽快入模,浇筑完毕后,应在混凝土表面用塑料薄膜等防水材料覆盖,再采取保温措施。不应采用潮湿的保温材料,也不能将保温材料直接覆盖在混凝土表面。混凝土在养护期内不得外露表面,并注意防风、失水。

4、做好混凝土的入模、养护等的温度测量工作。施工时应布置好测温点,测定混凝土的温度。测温点的埋入深度应为10-15㎝,也可为板或墙厚度的1/2;在混凝土达到抗冻临界强度(4MPa)前,应每隔2H测一次,以后每隔6H测定一次,同时测定环境温度。测温仪表与外界隔离并在测温孔内留置不少于3分钟时间。

5、冬施时,模板和保温层应在混凝土达到要求强度并冷却到5℃后方可拆除,当混凝土温度与外界温度相差大于20℃时,拆模后应及时覆盖,使其缓慢冷却。

6、在负温条件下,严禁浇水养护,且混凝土外露表面必须覆盖。

7、在混凝土强度达到1、2Mpa之前不得踩踏或安装模板、支架。

8、冬施为大体积混凝土或有其他技术要求时,应提前向搅拌站交底,拟定技术方案,确保冬施质量。

9、按规定留置标养试块和同条件试块,并确保标养条件符合要求,同条件试块的养护条件与施工部位的养护条件一致。

10、如有其他特殊要求,双方协商解决。

冬季施工现场明火取暖专项方案 篇3

按照国家财政部等四部委《关于开展中央财政支持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17〕238号)、《关于扩大中央财政支持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城市试点的通知》(财建〔2018〕397号)和《济宁市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实施方案(2018-2021)》、《济宁市2019年度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提高居民冬季取暖清洁化水平,促进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现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就全区2019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请认真执行。

一、任务目标

(一)气代煤改造。石桥镇张东、张西、罗场、刘庄4个村庄约801户和许庄街道、石桥镇已经进行气代煤改造的村居剩余户,约99户进行气代煤改造。

(二)电代煤改造。石桥镇辛店村约1500户列入省、市供电部门2019年改造计划。积极协调省、市供电部门,力争将石桥镇新闸村约1500户列入今年电代煤改造计划,本年度全部改造完成。

(三)农村农房基础能效提升(用户侧改造)。石桥镇计划改造2017、2018年已完成清洁供暖改造的19个村居,约4363户。许庄街道计划改造2017、2018年已完成清洁供暖改造且近期无拆迁计划的10个村居,约2746户。

二、基本原则

(一)列入气代煤改造计划的,区财政承担村(居)住户取暖设备、燃气设施初装费、燃气管道、材料等施工安装费用。户内暖气片及水管安装、注水打压费用由住户自行承担。

(二)列入电代煤改造计划内的,区财政承担户内线改造、取暖设备、炊事用具等相关费用,国网济宁供电公司承担列入电代煤改造计划村居的供电外线、变压器、电线杆、变压器下户线、电表箱等工器具及安装费用。

(三)列入农村农房基础能效提升改造计划的,根据《济宁市清洁取暖(用户侧)改造暨建筑能效提升建设指南》要求的农村农房基础节能改造标准进行改造,费用由市、区财政局承担。

三、工程建设投入

(一)气代煤改造。执行市政府办公室《济宁市2019年度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文件政策,根据特许经营协议,区管委会直接委托济宁华润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润燃气)实施我区气代煤改造工程。市级财政按4000元/户(包含冬季采暖期燃气价格补贴,每户最多1000元)进行补贴,区财政进行不低于同等比例配套,工程竣工验收后根据实际完工户数据实结算补贴。气代煤改造费用,即补贴标准暂定每户7000元,具体包括:燃气壁挂炉、燃气灶及燃气初装费(含设计、施工、安装、调试、维护、材料费、炉灶前管道连接安装、监理费、燃气表、报警器、金属波纹管、安全阻断装置及所有连接件)等,1个改造户安装1台燃气壁挂炉和1台燃气灶,所需壁挂炉、燃气灶由华润燃气公司统一负责采购招标。

(二)电代煤改造。结合电力行业独家经营实际,国网济宁供电公司负责实施户外电网改造。市级财政按4000元/户(包含冬季采暖期居民用电价格补贴,每户最多1000元)进行补贴,区财政进行不低于同等比例配套,工程竣工验收后根据实际完工户数据实结算。电代煤改造费用即补贴标准暂定每户5000元,具体包括:用户取暖设备、炊事用具、电表后户内线改造所需设备、材料、设计、施工、安装、户内布线、调试、维护等,由区建设局组织公开招标,根据招标结果确定具体改造费用。

(三)农村农房基础能效提升改造。实施农村农房基础能效提升项目改造范围包括已完成气代煤、电代煤改造的农户。市级财政按照750元/户进行奖补,区财政进行同等比例的配套。工程竣工验收后根据实际完工户数据实结算。补贴标准暂定每户1500元,具体包括:增加保温门帘、窗帘、保温吊顶等安装施工,由石桥镇、许庄街道组织实施。

(四)第三方服务费用。为进一步强化区燃气安全管理,确保电代煤气代煤工程顺利实施,区建设局通过公开招标委托第三方技术服务单位进行质量安全监管及日常燃气安全巡查工作。第三方技术服务单位配备不少于4名专职工作人员,服务期限为2年,具体职责包括:对2019-2021年清洁取暖改造工程的质量及安全进行全过程跟踪监管,整理工程相关档案资料,确保改造数据准确、效果良好,工程推进顺利;对全区已改造完成的气代煤用户进行日常安全巡查;对农村农房基础能效提升改造进行监管;对全区范围内的加气站及人员密集场所(包括学校、食堂、医院、酒店等)进行日常安全巡查;对全区燃气主次管线及支线进行巡查,确保燃气管线和燃气用户安全运行。

四、运行补贴标准

(一)气代煤改造。采暖期不再执行阶梯气价,按城镇燃气居民用气价格的最低档价格执行。采暖期燃气价格补贴每户补贴1元/方,按用户采暖季实际用气量,每个采暖期最高补贴用气1000方/户(新增用户暂定补贴3年)。

(二)电代煤改造。在阶梯电价基础上,推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需居民用户自愿向电力部门营业厅申请。冬季采暖期每户按0.2元/度进行电费补贴,按照采暖季实际用电量,每个采暖期每户补贴最高5000度。同时,对电代煤改造户配发电磁炉、炊事用具,以利于镇(街)组织村居同步推进禁煤及散煤清理工作(新增用户暂定补贴3年)。

(三)运行补贴费用。已改造完成用户的用电用气补贴,列入区建设局财政年度预算,按照补贴标准,结合实际用量由区建设局向区财政分局申请后,每年拨付至镇(街),由镇(街)统一发放到用户,以便于镇(街)对农户的禁煤管理。

五、改造条件、程序及配套政策

(一)村民在村内自建房屋,符合门窗齐全、通水通电、实际居住且2018年度用电量100度(含)以上的,按一处院落为1个安装户;符合以上条件,部分房屋用于农村沿街经营用房的,与生活居住房屋合并,按一处院落1个安装户计;在村庄外自建房屋,符合门窗齐全、通水通电、实际居住且在村内没有其他房屋的,按一处院落1个安装户计。

(二)村民在村内自建2层(或2层以上)楼房用于居住,或者自建2层(或2层以上)楼房其中一层用于经营、另外层用于生活居住的,按一处院落1个安装户计。

(三)村居小产权楼房且在集中供热管道覆盖范围之外的,整体实施电代煤或气代煤改造的,以实际改造楼房套数为准,按农村生活住房享受改造补贴政策,一套住房1个安装户计。

(四)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院、各类食堂、招待所、养殖场、大棚、看护房、企业厂房、办公用房、商业用房、生产车间、村委会、村卫生室、澡堂、饭店、宾馆、超市、物流、仓库、仓储用房、疏导点用房、临时建筑、工地工棚、板房、生态园、农场、门面房、传达室、纯商业经营用房或商业用房部分用于生活居住、部分用于经营的及已整村拆迁尚未拆迁户等,均不享受本次电代煤气代煤住户改造补贴政策。其改造由其单位或个人自行到市电力公司、华润燃气办理报装改造手续(非营利性公益场所实行改造的,区管委会给予改造费用及运行补贴费用需按程序另行申请审批)。未经环保部门批准,不得使用各种锅炉、燃煤及生物燃料。

(五)气代煤电代煤用户姓名台帐,由村居调查摸底审核后,在村居政务公开栏中公示,同时公开举报电话,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村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上报至镇(街),由镇(街)主要负责人、华润燃气或国网济宁供电公司负责人员签字后报区冬季清洁取暖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镇(街)组织村居会同华润燃气、国网济宁供电公司,将已完成气代煤电代煤改造用户台帐、未参与气代煤电代煤改造用户台帐、采暖期各住户用气用电享受补贴数额等相关信息,在各村政务公开栏中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六)各镇(街)实行气代煤改造的村居,配备1-2名燃气安全管理员(300户以下的村配备1名,300户以上的村配备2名)。镇(街)制定燃气安全管理员职责及考核办法,对无安全事故且气代煤推进较好的村级安全员进行奖励,由区财政按每人300元/月的标准拨付奖励资金至镇(街),由镇(街)按季度考核结果发放。同时,根据镇(街)气代煤、电代煤及农村用户侧改造户数的目标任务,按每户100元标准作为推广工作经费,由区财政拨付至镇(街),用于推广工作的宣传、组织及补贴范围内的农户小件安装、清理散煤等费用。

(七)农村农房基础能效提升改造范围指农村集体土地上已建成的低层(二层及以下)非节能居住建筑。对不能保证继续安全使用的危旧房屋、规划拆迁范围内房屋及长期无人居住房屋,不宜进行节能改造。改造主要采取增加保温门帘、窗帘、保温吊顶等不保温节点,吊顶只需对采暖房间做保温吊顶。鼓励农户自行更换保温门窗、安装门斗、封厦或墙体保温措施。

(八)在清洁取暖实施过程中出现特殊情况的,由镇(街)根据实际情况,书面提出分类处理意见,报区冬季清洁取暖工程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实施。

六、实施步骤

(一)启动阶段(2019年7月底前)

1、细化实施方案。区建设局牵头制定2019年冬季清洁取暖工程实施方案,将气代煤、电代煤、农村用户侧改造具体任务细化到镇(街)。镇(街)做好气代煤、电代煤、农村用户侧改造的调查摸底工作,落实改造村居和改造住户信息,明确工作任务,建立每户改造台帐并按时上报。镇(街)须与村居签订目标责任书,层层压实责任。

2、编制设计施工方案。济宁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和国网济宁供电公司会同镇(街)和村居,根据实施方案和村居现场情况,组织专业人员研究制定具体的设计施工方案,明确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等保障措施,提出存在问题和障碍,抓紧公开招标采购施工材料、取暖设施和器具,及时进行现场交底,保证7月开工建设。石桥镇、许庄街道在摸清各村农村农房的情况后,商定用户侧保温改造的工作方案并组织招标。

3、设备服务招标采购。区建设局负责进行电代煤改造相关的炊事灶具、冷暖空调及户内线改造施工单位的招标采购工作;华润燃气负责进行燃气管道施工材料、燃气壁挂炉、燃气灶的招标采购工作;国网济宁供电公司负责进行户外电网改造及其施工材料设备的采购招标工作;石桥镇、许庄街道负责进行农村农房基础节能改造施工、监理、造价咨询等单位的招标采购工作。同时,务必确保采购产品、材料质量合格、供应及时,明确运行维护保修年限相关事项,完善售后服务保障。

(二)实施阶段(2019年10月底前)

1、确保工程进度。各责任单位尽快办理项目前期手续,为施工队伍进场施工做好准备工作。济宁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国网济宁供电公司要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组织施工队伍、施工材料和器具进场施工,7月开工建设,10月31日前完成所有改造任务;用户侧改造按照施工技术要求,8月开工建设,10月31日前完成计划改造任务。

2、健全工作机制。建立日统计周调度制度,镇(街)应加强组织,强化措施,每天将改造进度及用户统计台帐上报,确保进度全市靠前;济宁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国网济宁供电公司、用户侧改造施工单位要采取倒排工期方式,切实加快工程进度;镇(街)靠上做工作,跟踪解决施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做到服务到位、协调到位。

(三)调试验收阶段(2019年11月10日前)

1、11月初,全面完成取暖设备调试工作,确保11月10日前全部达到供热条件。

根据《济宁市冬季清洁供暖气代煤工程验收导则》及相关验收要求,济宁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国网济宁供电公司组织相关设计、施工、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后,会同镇(街)、村居负责人员对电代煤气代煤改造用户进行逐户验收。全部验收合格后,由区冬季清洁取暖工程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和燃气、电力专家进行竣工复验,复验结果作为对镇(街)环保工作考核和财政补贴的重要依据。

根据《济宁市清洁取暖(用户侧)改造暨建筑能效提升建设指南》关于农村农房基础节能改造的验收要求,用户侧改造项目由区建设局统一组织竣工验收。(用户侧)改造全部完成并自检合格后,镇(街)组织相关单位提供施工单位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招投标文件及相关合同、节能改造实施方案、保温材料的质量证明文件、性能检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及复验报告、改造全过程的图片及音像资料、工程结算汇总表及资金拨付使用证明材料等工程资料并装订成册,报区建设局申请验收。验收合格的项目,由区建设局填报验收合格项目备案汇总表,报市清洁取暖建设推进办公室备案。

2、镇(街)要制定清洁取暖改造用户用气用电补贴资金使用发放管理办法,签订承诺书,明确用气用电补贴发放程序,防止用户套取补贴资金;对已完成气代煤电代煤改造的农户,镇(街)要加大查处力度,不得使用清洁煤取暖,严禁散煤复燃,严禁擅自拆装、转移采暖、炊事设备。济宁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国网济宁供电公司按规定全额收取用户采暖期用气、用电费用,并提供各户用气用电数量,出具正式发票。区财政部门将相应的运行补贴资金拨至镇(街),由镇(街)组织统一发放到用户。镇(街)在采暖期须组织村居对享受改造补贴用户的取暖设备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调查摸底,一经发现违反市、区、镇(街)相关规定和承诺书要求或擅自拆卸、转移已享受补贴采暖设备的,区、镇(街)、村居收回其享受的相关政策补贴设备或资金,并不得向其发放用电(气)补助资金。

七、部门职责

(一)许庄街道办事处、石桥镇政府。镇(街)作为清洁取暖工程的实施主体,具体负责辖区内气代煤、电代煤、农村农房基础能效提升工程的实施;负责农村农房基础能效提升工程施工、监理、造价咨询等单位的招标采购和项目实施;认真做好用户调查摸底,做好改造用户的“确村确户”工作,对每户进行建档立卡;镇(街)与村居、村居与居民签订不燃煤承诺书,并负责辖区范围内已完成气代煤电代煤改造用户的禁煤工作;负责工程建设施工环境的协调,对项目审批、征地、拆迁和电力(燃气)设施保护等给予支持;负责对工程占地和地上附着物补偿及路面硬化恢复,根据相关标准据实结算,经审计(评估)后,向区财政申请专项资金,由区财政统一拨付。做好用户用气用电补贴及农村农房基础能效提升补贴资金的申请、发放工作。

(二)区经发局。负责做好新增气量资源预测和协调省、市有关部门落实天然气气源支持,保障气源供应;协调电力公司积极对上争取户外电网改造规模,做好电力增容建设和供电保障工作;依据全区天然气储气设施建设专项规划,分年度制定储气设施建设计划,指导督促各镇(街)有序推进地方政府储气设施工程建设;强化应急调峰能力建设,制定“压非保民”应急预案,保障民生用气需求;定期调度储气调峰设施和应急调峰能力建设工作推进情况。

(三)区建设局。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督导调度、协调推进气代煤、电代煤、农村农房基础能效提升工作任务的落实;负责公开招标用户取暖设备、炊事用具、电表后户内线改造工程以及第三方服务单位;明确农村农房基础效能提升工程保温的`施工技术标准、做法、参考指数等具体要求;根据清洁取暖改造进度和实际用电用气量,及时向区财政申请专项资金,并及时拨付;对气代煤、电代煤、农村农房基础能效提升改造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进行检查指导,对工程竣工验收进行监督。

(四)区扶贫办。负责对冬季清洁取暖特别困难群体进行认定、救济补助和核定居民门牌号码,制定对贫困群众的救助办法,确保贫困群众温暖过冬。

(五)区财政分局。负责做好冬季清洁取暖改造区级承担政府资金筹措工作,协调市级补贴资金及时到位、拨付和管理监督使用。

(六)区国土分局。负责协调落实冬季清洁取暖项目相关设施建设用地指标。

(七)区规划分局。负责做好冬季清洁取暖项目规划制定及规划手续办理工作。

(八)区生态环境分局。负责做好与上级生态环境部门的沟通、衔接和对口接待工作,负责对接配合上级环境生态部门依据相关标准对我区清洁取暖改造方式的可行性进行认定,配合指导各镇(街)按照生态环境部门要求做好工作;落实相关环保措施监管工作;做好辖区大气污染的防治及环保网格内居民燃煤现象的巡查及处理。

(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相关设施设备产品流通领域的质量监管工作;负责压力容器、管道等特种设备和相关设施设备质量监管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冬季清洁取暖工程气价和电价政策,加强价格监管。

(十)区审计分局。负责做好冬季清洁取暖工程政府专项资金跟踪审计工作。

(十一)区交通运输和港航局。负责做好项目管线等设施穿越县乡道路、国省道及河流(航道)的手续办理工作。

(十二)区城管执法分局。负责做好冬季清洁取暖工程管网建设施工审批手续办理工作。

(十三)区园林服务中心。负责做好冬季清洁取暖工程管网建设涉及的园林绿化移植、恢复及审批手续办理工作。

(十四)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负责做好冬季清洁取暖工程招标采购服务工作。

(十五)国网济宁供电公司。负责电代煤工程户外电网改造的具体实施,负责电代煤线路改造,出台后期运营管理办法,确保电代煤户外电网工程施工及运营维护的安全。

(十六)济宁华润燃气有限公司。负责气代煤工程的具体实施。做好气代煤居民供暖“确村确户”,对每户进行建档立卡。负责气代煤工程管网建设,负责对气代煤采暖设备(如:燃气壁挂炉、燃气灶具、燃气泄漏报警器等)的采购、安装及后期运营维护等工作,将相关文件报区建设局备案。出台后期运营管理办法,确保气代煤工程施工及运营维护的安全。

(十七)区委宣传部。负责做好政策和安全宣传相关工作。

(十八)其他部门。根据《太白湖新区管委会关于做好群众温暖过冬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区相关部门、单位做好驻村联户村居的走访、慰问,对群众温暖过冬存在的问题和气代煤、电代煤及农村农房基础能效提升改造进度及时反馈、指导,及时协助解决问题。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区管委会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镇(街)及区经发、建设、社发、财政、规划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太白湖新区2019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领导小组。镇(街)燃气热力管理办公室,确定1名专职科级干部负责,并充实至少3名专职工作人员,各村配备1-2名燃气安全管理员。同时,建立区级领导包镇(街)、镇(街)领导包村居、村居干部包片的分包责任制。济宁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和国网济宁供电公司是设计、施工、安装、验收、管护责任单位,要强化责任意识和大局观念,抽调精干队伍全力推进气代煤电代煤工程,确保质量合格、安全生产、维修及时,按时完成任务。

(二)狠抓责任落实。区管委会与镇(街)签订2019年冬季清洁取暖工程责任书,严格督导检查,对任务完成快、社会评价好、居民满意度高的村居给予适当奖励。区级财政要将补贴资金纳入区建设局年度预算,确保资金到位并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考核。各部门要层层压实责任,确保任务落实。一是建档立账。以镇(街)、村居、户为单位建档立账,形成登记表、花名册、统计表,实行台账管理。二是保障进度。周密计划,精心组织,集中资源,挂图作战,严格按照进度计划推动工程建设。三是全力组织。区建设局为牵头单位,镇(街)为责任主体,将任务分解到村居和辖区内单位,明确时间表、责任人,确保按期完成各项任务。

(三)严格督导考核。加强对2019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的检查、督导,区冬季清洁取暖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区党政办公室督查室组成督导组,按照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原则,加强对改造任务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

(四)提升安全管理和服务水平。济宁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和国网济宁供电公司要根据用户群体情况,科学测算需求数据,不断提升燃气、电力供应保障能力。同时,做好居民用气、用电安全宣传管理工作。加强安全用气、用电知识培训,定期开展燃气、电力设施安全巡查和居民入户安检工作,杜绝安全事故发生。要强化服务意识,在验收合格、实现清洁能源供暖的镇(街)设立维修机构或服务网点,配备专业维修人员和服务人员,方便群众交费和报修,提高服务质量,满足用户需求。

冬季施工现场明火取暖专项方案 篇4

为确保冬季施工正常进行及施工质量,我施工单位项目部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经过分析,特编制冬季施工方案。

一、编制依据

根据济南冬季及现场实际施工项目情况,进一步规范作业行为,确保冬季安全生产,编制本施工方案。做到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确保质量。

二、工程概况

装修工程建筑面积为10000m2。冬施期间的施工项目包括乳胶漆基层施工、大理石地面,墙面踢脚线施工等。

三、施工安排

1、受影响的冬季施工项目工程。

冬季期间涉及与气温相关的施工项目有:涂料基层处理。

2、施工进度计划

(1)冬施期间,结合本工程的特点,做好各分项及整体项目的计划安排。

(2)必须冬施期间完成的分项工程做到合理安排,措施齐全。

(3)集中时间上人,合理安排人员配置,采取加班加点抢工期,尽可能避开低温施工。

四、冬施准备工作

1、组织措施

1、图纸准备

凡进行冬季施工的工程项目,必须复核施工图纸,查对其是否能适应冬季施工要求。

2、材料准备

1)液体材料、易被冻坏材料,冬施前合理储备,足量存放,综合安排,尽可能避开低温进货。

2)现场冬施期间进场的材料二次搬运时做好覆盖保护工作,并及时运到施工现场,码放整齐,远离潮湿及风寒侵袭之地。

3)准备好对施工现场进行封堵的材料;检查施工现场,对于需封闭之处做好封堵工作,防止室外寒气侵袭。

4)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设专库存放,并配备足量灭火器,以保证意外情况发生。

3、机械准备

室内装饰的机械、工具均不受冬季施工影响,平时使用的工具作到不淋雨雪,妥善保管即可;定期检查临电设施,防止电线硬化破损

4、现场准备

现场准备采暖保温措施,室内温度不宜低于8℃,准备温度计,每天早晚两次检查,做好测温记录。

5、技术准备

(1)工程管理人员应认真熟悉图纸和国标gj104-97《建筑冬期施工规程》

(2)现场技术员及工长应结合冬施方案对施工队伍进行详细的技术交底,使冬施方案落实到施工班组

(3)做好冬季施工的有关规定、防火、防冻教育等。建立冬季施工制度,如安全、值班制度等。做好冬季施工的组织和准备工作。

(5)冬季施工应做好五防“防火、防滑、防冻、防风、防煤气中毒”

(6)消防工作准备。冬季施工中,由于保温、取暖等火源增多,需加强消防安全工作。

(7)认真做好测温、保温工作,建立测温组织,做好记录,指导施工;加强气象预报工作,及时掌握寒流预报,通知工人加强保温措施。

五、主要施工技术措施

涂料施工:

1)涂料施工时,应分层分段局部施工,走廊与室内空间隔开,做好门洞及通风口处保温措施,用重棉被的'方法遮挡,防止室内空气和走廊及室外空气流通,保持室温均衡,不得突然变化。室内温度不宜低于8℃,现场应设专人负责测试温度并负责开关门窗,以利通风(不得有过堂风)

六、施工管理措施

为加强冬季施工管理,必须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加强领导

提高对冬季施工重要意义的认识,加强领导,认真对待,做好计划安排工作。

2、当气温连续五天低于5℃时,进行冬季施工防护措施。各关键施工区域应安装温、湿度表,每天记录室内温度、湿度变化

3、各种洞口需通风的除外,其他均应进行临时封闭,其他作为通道的门、楼梯口用重棉被的方法遮挡,以保持室内温度

4、保温措施

(1)采用24小时封闭门窗

(2)所有门用双层棉门帘钉牢

(3)楼梯口、廊道口采用十八厘米板钉严,缝隙堵死

(4)步行梯门口用棉布门帘钉严保温

(5)所有门口控制人流量

5、冬季装饰工程操作规程

涂料工程

室温保持均衡,不得突然变化,室内相对湿度不大于80%,以防凝结水。施工中如不能利用永久性采暖通风设施,可采用电暖器、电炉,局部可使用碘钨灯进行加热。

6、质量保证措施

1)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及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施工

2)使用的特殊材料,要先进行试验工作,确定出施工工艺参数,并在施工中严格按照工艺参数进行施工

3)各分项工程施工前,施工员应对作业班组进行技术交底,质量交底,明确分项工程质量要求以及操作时应注意的事项

4)在分项工程施工过程中,质检员根据施工与验收规范要求随时检查质量

5)施工过程控制是施工质量控制的关键,主要内容包括:完善工序质量控制,把影响施工质量的因素纳入管理范围,即使检查审核质量统计分析资料和质量控制图表,抓住关键问题进行处理和解决。

6)根据现场及今年冬季济南的天气温度情况,随时调整施工项目,保证工期服从质量的原则,做成百年大计的装饰工程。

七、安全管理措施

1)加强冬季施工安全教育,严格贯彻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冬季施工安全措施。

2)及时进行打扫卫生,高处作业的人员系好安全带,衣着要灵便。

八、消防管理措施

1)加强冬季施工消防工作领导,健全各项消防制度。

2)严格执行用火申请制度,现场用火及电焊必须经消防人员检查同意后方可进行施工。

3)保证消防用水水源供应,保证道路通畅,消防栓水源处应设明显标志。

4)易燃品要及时清理,要在远离施工地点堆放。

冬季施工现场明火取暖专项方案 篇5

按照济宁市2022年农村地区清洁取暖建设计划的通知精神,为全面加快推进我市2022年清洁取暖工程建设进度,确保9月底前保质保量完成任务目标,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全市2022年度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22年全市计划完成农村地区清洁取暖计划改造11766户。

二、技术路径

主要采取气代煤、电代煤等改造方式。对实施气代煤改造的,要同步安装泄漏报警器、金属软管、自闭阀和壁挂炉电源(含五孔插座、线材)。

三、补贴标准

山区村不纳入改造计划;纳入合村并居、棚改拆迁、压煤搬迁等计划的村居,不纳入改造计划;家中长期无人居住的房屋,不实施改造;“小产权房”不纳入改造计划。

(一)工程建设补贴

气代煤、电代煤等工程项目,在省级奖补资金的基础上,市级按照省级奖补资金的一半进行补贴,不足部分由我市兜底。补贴范围不包含户内暖气片及安装费用。

(二)运行补贴

采暖期暂不执行阶梯气价,按城镇燃气居民用气价格的'第一档价格执行。我市按采暖期1元/方进行补贴,补贴用气每个采暖期每户最高补1000方。对由政府推动实施改造的分散式气代煤、电代煤用户,继续延续2021年运行补贴政策,补贴时限暂定三年,由各镇街负责核准后统一发放。

工程建设补贴和运行补贴,如上级标准发生变化和政策调整,我市按照最新政策要求进行相应调整。

四、时限要求

(一)制定方案和组织招标。完成年度实施方案,上报济宁市清洁取暖推进办公室;组织施工、设备等招标。4月30日前完成。

(二)施工建设。9月30日前完成改造任务。

(三)竣工验收。10月30日前完成全部工程的验收及调试工作,达到使用条件。要依法严格按照各类工程规范标准组织竣工验收,改造一批、验收一批,不达标的暂停拨付补贴资金,待整改合格后予以拨付,并及时规范存档。

(四)组织核验。11月底前市领导小组委托专业机构对各镇街、各单位报送的竣工台账进行抽查核验,并将根据核验结果提出奖补资金拨付意见。最终竣工户数以市政府认定户数为准。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曲阜市冬季清洁取暖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严格按照责任分工,加强协作,合力推进工程进展。各镇街落实属地主体责任,要高位推动,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主管负责同志具体抓,切实做好“战斗员”。要参照市里模式,完善工作机制,成立领导组织机构和日常办事机构,进一步充实人员力量,保证各项工作有人抓、有人落实。审计部门要做好跟踪审计工作。

(二)制定工作方案。各镇街要依据各自改造类型和改造任务,制定出台详细的清洁取暖实施方案,明确工作时间表,制作改造区域和村庄平面图,做到表上墙、图上墙。要将目标任务逐级分解,落实到具体区域、具体项目、具体责任人。明确时间节点任务,倒排工期,确保每个任务、每个项目、每个环节没有遗漏空缺。

(三)抓好安全巡护。进入供暖季后,各镇街、燃气企业、供电公司要深入开展“访民问暖”“百万农户温暖行”活动,严格落实“双安全员”(改造企业安全员和村级安全员)制度,加强村居内各类燃气、供电设施的巡查巡护和入户指导,查看用户安全使用明白纸张贴情况、安全使用情况等,及时解决群众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坚决确保广大群众安全使用、温暖过冬。

(四)加强安全宣传。各镇街、燃气企业、供电公司要持续加大安全用气用电宣传力度,通过播放安全用气用电宣传短片、农村“大喇叭”宣传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开展安全知识宣传,切实让群众明白安全使用流程,不断提高群众安全使用意识和防范意识。

(五)做好资料留存工作。各镇街、各施工企业在实施清洁取暖改造过程中,要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要求做好工程设计、招投标、施工、验收等环节资料留存工作,为各级督查、考核做好基础准备。2022年5月20日前,各镇街负责对因群众意愿、近3年列入搬迁改造计划、不符合安全条件等未改的住户进行核查建档。

冬季施工现场明火取暖专项方案 篇6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和清洁取暖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我市居民冬季取暖清洁化水平,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保障和改善民生,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企业为主、政府推动、居民可承受”的方针,坚持“以供定改、先立后破”,因地制宜选择供暖方式,宜气则气、宜电则电、宜可再生能源则可再生能源,积极构建绿色、节约、高效、协调、适用、安全的清洁取暖体系。2022-2024年,城区(县城)清洁取暖改造面积1、56亿平方米、农村地区清洁取暖改造46、94万户;城区(县城)既有公共建筑能效提升525万平方米、城区(县城)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1520、12万平方米、农房节能改造2、1万户、新建超低能耗建筑30万平方米;建设热力管网288、56公里。

二、实施方式

(一)政府推动,市场主导。强化政府引导推动,完善制度设计和工作机制。突出市场主导作用,鼓励社会各方积极参与推进建设。

(二)因地制宜,分类实施。根据资源条件、经济实力、基础设施等条件及大气污染防治要求,采取适宜的清洁取暖策略,按照集中和分散相结合的原则分类推进。农村地区要坚持整镇(街道)、整片区、整村推进,选取1-2个连片区域同步推进农房节能改造,积极打造农村地区清洁取暖试点。

(三)统筹兼顾,协同推进。在推进热源侧清洁取暖改造同时,配套实施燃气管网、城乡配电网、热力管网等基础设施建设和城乡建筑节能改造提升,保证清洁取暖效果。

三、实施步骤

(一)项目筹备。各区(市)组织开展前期宣传动员和摸底调查等工作,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建立计划台账,落实工作责任。实施方案报青岛市清洁取暖建设推进办公室备案。

(二)项目实施。各区(市)依据年度实施方案,依法组织开展项目招标,施工队伍确定,签订改造及服务合同、居民用户承诺书等工作,严把工程建设质量和工期,每年9月30日前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三)项目验收。各区(市)政府要按照相关工程建设标准要求在每年10月底前做好调试验收工作。根据《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资金绩效评价办法》(财资环〔2022〕38号)等相关政策文件做好绩效自评和实地核查准备工作,确保顺利通过国家考核验收。

四、补贴政策

(一)农村地区分散式电代煤、气代煤补贴。

1、分散式电代煤初装补贴。对热泵类电采暖设备(对设备台数不作要求)购置、安装及电表后管线改造费用,按照不超过中标价格的标准进行补贴,最高补贴5000元/户,原则上补贴资金由中央、市、区(市)按照1∶1∶1的比例分担。有特殊情况的区(市),实施方案报市清洁取暖建设推进办公室同意后执行。

2、分散式气代煤初装补贴。对燃气表及表后管线、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和取暖用燃气设备(含一台燃气壁挂炉和两组散热器)购置及安装费用,按照不超过决算价格的标准进行补贴,最高补贴5000元/户,燃气管网建设费用对燃气企业按照最高4000元/户进行补贴,原则上补贴资金由中央、市、区(市)按照1∶1∶1的比例分担。

3、分散式电代煤运行补贴。一户一表分散式电代煤用户,采暖期(11月至次年3月)居民(含自愿选择执行居民分时电价政策的居民)用电按照居民阶梯电价第一档标准执行。每个采暖期按照最高600元/户进行补贴,原则上补贴资金由中央、市、区(市)按照1∶1∶1的比例分担。三年项目建设期结束后,运行补贴按照国家政策再行研究确定。

4、分散式气代煤运行补贴。分散式气代煤用户,用气按照民用独户采暖气价标准执行。每个采暖期按照最高600元/户进行补贴,原则上补贴资金由中央、市、区(市)按照1∶1∶1的比例分担。三年项目建设期结束后,运行补贴按照国家政策再行研究确定。

(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

1、既有公共建筑能效提升项目。按照相关建设技术标准,经验收合格后,按照最高40元/平方米(改造建筑面积)进行补贴,原则上补贴资金由中央、市、区(市)按照2∶1∶1的比例分担。

2、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项目。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三区按照相关建设技术标准,经验收合格后,按照最高150元/平方米(改造建筑面积)进行补贴,原则上补贴资金由中央、市、区(市)按照1∶1∶1的比例分担。

3、农房节能改造项目。按照相关建设技术标准,经验收合格后,按照不超过中标价格的标准进行补贴,最高补贴7000元/户,原则上补贴资金由中央、市、区(市)按照2、5∶1∶1、5的比例分担。

(三)超低能耗建筑建设项目。对三年项目建设期内开展的超低能耗建筑建设项目,按照最高300元/平方米标准进行补贴,原则上补贴资金由中央、市、区(市)按照1∶1∶1的比例分担。

(四)供热燃煤锅炉改造项目。对三年项目建设期内开展的供热燃煤锅炉“煤改气”工程、向居民直接供热的超低排放燃煤锅炉和高温水替代供热项目,结合当年资金筹集规模和项目实施情况等综合确定项目建设补助、运行补贴金额。

(五)农村集中供热项目。以社区为单位实施区域集中供热的可再生能源取暖、多能互补取暖等清洁取暖工程项目,依据建设项目的评估面积,按照55元/平方米且每户不高于3850元的标准进行补贴,原则上补贴资金由中央、市、区(市)按照1∶1∶1的比例分担。取暖管网敷设至入户端口,户内取暖设施由用户自行配套。房地产开发企业配套建设的农村清洁取暖项目,按照有关规定计入房屋开发成本的,计入农村清洁取暖改造任务但不享受清洁取暖补贴政策。

(六)有关要求

1、上述政策适用于列入《青岛市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实施方案》的`项目,已享受其他相关政策补贴的不可重复补贴,具体界定工作由各区(市)负责。

2、在分散式“电代煤”“气代煤”建设和运行补贴的基础上,各区(市)结合实际情况对特别困难群体(由民政部门认定)提高补贴力度,具体资金由区(市)统筹解决。

3、分散式生物质不再作为农村地区清洁取暖技术方式推荐,不享受中央和市财政补贴。

4、对各类建设补贴、运行补贴,各区(市)可根据本地经济情况,在保证市、区(市)两级配套比例的基础上,提高区(市)级配套比例。

五、保障措施

(一)压实工作责任。各区(市)政府是清洁取暖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坚持周调度、月通报,顶格推进,挂图作战,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市直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增强合力。

(二)落实能源保障。各区(市)政府要按照“以电定改”“以气定改”原则,强化政企联动,指导燃气企业积极争取上游企业支持,落实气源保障,加快完善基础建设,不断提高储气能力,协调供电企业做好电网支撑能力改造提升,有效保障电力供应。

(三)规范资金管理。各区(市)政府要加强对财政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落实补贴政策,提高拨付效率,及时将工程建设、设备购置等各项补贴资金拨付到位,保障清洁取暖补贴资金专款专用、专项管理,严禁截留、挤占、挪用和虚假冒领。

(四)强化安全管理。各区(市)政府要全面排查各类安全隐患,防范重大突发事件发生。特别要加强对清洁取暖产品质量、准入标准、工程建设、竣工验收、后期运营服务等方面的跟踪管理,深化落实“双安全员”制度,确保设施、设备安全。

(五)加强宣传引导。持续开展“访民温暖”“百万农户温暖行”活动,广泛开展清洁取暖宣传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活动,大力宣传清洁取暖的重要意义,普及清洁取暖知识,展示清洁取暖效果,引导城乡居民不断增强环保意识和安全意识,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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