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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常》读后感 篇1
何为无常,即勾摄生魂者也。相传无常分为两种,为白无常和黑无常。黑无常是全身通黑,白无常自然是通体煞白。据《玉历纱传》记载,无常惯穿斩衰凶服,腰间束根草绳,脚着草鞋,项上挂着纸锭,手持破芭蕉、铁索以及算盘。无常整日耸着肩膀,披着头发,眉眼的外梢都向下像个“八”字,头上一顶长方帽。如此看来无常长得真不怎么讨人喜欢,大人小孩看到必定是吓得先没了半条命。不过这都是人们口耳相传,迅哥儿可是见过活无常呢。
然而迅哥儿所见的无常与咱们所了解或所幻想的无常可大不一样。在他的心目中,在阴森鬼众中,就是无常有点人情;我们不变鬼则已,如果要变鬼,自然就只有无常可以比较亲近。由此可见,迅哥儿对无常的好感绝非是一星半点。在后来的演剧中的无常更是受到迅哥儿的热爱。虽然外表可怖,但是内心却可爱的无常已在迅哥儿的心中留下了不可磨灭的烙印。到最后竟然大呼:要寻真实的朋友,倒还是他妥当。不过这是好的无常,坏无常也未曾绝迹。他们视人命为草芥,生杀不过在一念之间,若是心情好,便让你与家人道个别,可若是心情不好,便就让你连喘息的机会都没有直接带你去了地狱,不让你有一丝的求饶或是辩解。如此蛮狠!如此凶残!
人类社会不也如此?善良人们之外,有诸多内心邪恶之徒。他们光明的衣冠下蓄养着饕餮,以他人血肉为食来满足自己内心欲望。更有甚者,那些掌持生死命运决定之权的人,会因金钱人情而漠然对待他人生命。比如,在手术室这样的生死之地,无良医者会索要财物,未能上供的患者只能自求多福。
如此看来,虚伪光明反而不如真诚的黑暗。人造的强光会伤害善良的眼睛,率直的邪恶好得过面具之下的欺诈。现实生活中某些人的“人格”不如“鬼格”。最恐怖的不是无尽蔓延的黑暗,而是掩藏在光明中的黑暗。想必鲁迅喜欢的是无常的纯粹与真实吧。
我亦如此。我唯一的骄傲,乃我是人类,我愿意秉持内心光明,即使成为无常判官,我也不会追索无罪冤魂。
《无常》读后感 篇2
《无常》也是一篇名作,主要写了迷信传说中的无常,这个勾魂使者的形象。
首先这篇文章的语言非常轻松诙谐,描写水平也相当高,,第二段中:“鬼卒和鬼王是红红绿绿的衣裳,赤着脚;蓝脸,上面又画些鱼鳞,也许是龙鳞或别的什么鳞吧,我不太清楚。”瞧!这样描写鬼卒与鬼王是不是让你觉得耳目一新,你的眼前是不是有几个乡下人所扮演的鬼卒鬼王呢?“鬼卒拿着钢叉,叉环振得琅琅响,鬼王拿的是一块小小的虎头牌”这里是对鬼王、鬼卒的兵器的描写,听起来这些人还真有杀伤力呢!“活无常不但活泼而诙谐,单是浑身雪白这一点就有‘鹤立鸡群’之感。”这一段写的是活无常,,他们浑身雪白惹人喜爱,他虽然是阴差,却让人喜爱,看起来,他还真有人气。他还有一身活泼的气息,真令人感到舒服,使人感觉它有人情味。
接下来,便是这文的主题,这段话,真令我吃惊不少“活的‘正人君子’只能骗鸟,若问愚民,他就可以不假思索的回答你:‘公正的裁判是在阴间!’”看这段话是否让你感受到什么?我感受到,当时的人中连一个公正的也没有,那时对人民的压迫,甚至让百姓对阴间起了神往,可见当时的年代的政治是多么腐败。阳间连一个公正的裁判都没有,阴间的虽然是鬼,但也是公正的啊!
无常这篇文章体现了当时朝廷的腐败,也讽刺了古代那些没有正义心肠的人。
《无常》读后感 篇3
利用读数月的机会,我在工作之余重读了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认识到自己在之后的工作中无论顺境逆境都应不懈努力。
鲁迅的文章有很多,《朝花夕拾》其实是原来在《莽文》发表的文章合在一起的散文集中。开篇10个故事,各个故事短小精悍,写出了他的立意,从字里行间透露出鲁迅想要表达更深层次的东西。
文章一开头,作者就用平凡又朴素的语言,记叙了他曾经在茶馆认识范爱农的事,先抒发自己对他的憎恶,为后文写对他的亲切友善作铺垫。欲扬先抑的写作手法十分到位,朴素却又不失精练的语言,为我们展现了鲁迅先生对死国难者的同学们的一种同情,一种责任感。
范爱农作为一个知识青年,他其实也有是有一份爱国的心的,但就是在长期的压抑中,让他们没有办法说出口,也不知道用什么办法。鲁迅在文中回忆和悼念了青年时代的挚友范爱农,从初期的争锋相对,到两人有共同的话题。
写了闰土,阿长,父亲和藤野先生,还写了那个自私自利,多嘴多舌,喜欢使坏的衍太太。鲁迅在《朝花夕拾》的很多篇幅里写了儿时的种种,大量使用了对比和讽刺的手法。但在写童年生活时,还是用了许多鲜亮的文字记叙在百草园无忧无虑的生活描写。在《朝花夕拾》中,从各个不同阶层的人反映出了他们不同态度,用平实的语言,鲜活的人物形象,丰富而有内涵的童年故事,抨击了囚禁人的旧社会,体现了鲁迅先生要求“人的解放”的愿望。
整篇文章都洋溢着作者对活无常的敬佩及赞美之情,先写小时候对他的害怕,和现在对他的敬佩作对比,也拿阎罗王的昏庸和死无常的可怕与之作对比,突出活无常的善心。作者也是想告诉我们,连鬼都有如此善心,人又应该怎样呢? 原来鬼也有情啊.喜从中来,怒从中来,都是一瞬间。无常鬼时刻在缠着我们,附了身。
人生不过如此,在无数次喜怒迭转中,出生,生存,生活,升华,“涅磐”,参禅悟道是个很好解脱方式。
但人不能总在红尘外,有的人,在凡世,不管喜乐怒哀,都作为积极的生活方式去积极的对待。有的人,在凡世,不能挣脱怒与哀带来的情绪,消极对待。 你是否学会了什么时候平和?什么时候激昂?什么时候沉默?
《无常》读后感 篇4
《朝花夕拾》记述了作者童年的生活和青年时代求学的历程,追忆着那些难于忘怀的人和事,抒发了对往日亲友和师长的怀念之情。作品在夹叙夹议中,对反动、守旧势力进行了抨击和嘲讽。这一点在《无常》一篇中得到了充分的体现。
《无常》一文事描述鲁迅儿时在乡间迎神会和戏剧舞台上所见的“无常”形象,说明“无常”这个“鬼而人,理而情”,爽直而公正的形象受到了民众的喜爱,是因为人间没有公正,恶人得不到恶报,而“公正的裁判在阴间。”文章在夹叙夹议中对打着“公理”,“正义”旗号的“正人君子”予以了辛辣的嘲讽。
作者把对往事的回忆和对时弊的议论结合的自然恰当,天衣无缝,揶揄嘲讽的语言,生动的比喻,正话反说,犀利风趣,耐人寻味。
《朝花夕拾》中的作品都是回忆性的文章,但它们不是对往事的单调的记录,而是用娴熟的文学手法写成的优美的散文珍品。
作者撷取那些令人难忘的生活片段,加以生动地描述,选择富有个性的情节和细节描画人物的性格,给人以深刻的印象。特别事作者善于描摹人物的神情心态,把人物写的栩栩如生。如《阿长与〈山海经〉》中写除夕夜长妈妈教少年的鲁迅如何讲吉利话和元旦清晨等待鲁迅“恭喜”的情景,把这个农村妇女的渴望幸福,期待祝福的急切心情和惊喜神态表现的活灵活现。又例如《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写老先生大声朗读文章时,“总是微笑起来,而且将头扬起,向后拗过去”寥寥几笔,把老先生那种痴迷入神的神态表现的惟妙惟肖,充满了浓厚的生活气息。
这些作品在写作手法上把叙述,描写,议论,抒情糅合在一起,充满诗情画意,如写百草园的景致,碧绿的菜畦,光滑的石井栏,高大的皂荚树,紫红的桑椹,鸣蝉在树叶里长吟,云雀从草间直窜向云霄,油蛉在低唱,蟋蟀在弹琴??构成了富有情趣的风景画,成为令人神往的儿童乐园。
作品的语言清新,朴实,亲切感人,是现代回忆类散文中的珍品。
《无常》读后感 篇5
这是第一次,读朋友写的书,更是第一次,写这样的读后感。
人生第一次写读后感,是在小学不知道几年级放学后,在同学家的餐桌上写作业,至于写的什么,完全无记忆。
无记忆,大概是因为不重要。就像读这本书,我有什么感想,其实并不重要,重要的是,高粱写了这么一本书,我读了一本朋友写的书。
当我和高粱坐在食堂的餐桌上喝粥的时候,我们只能聊聊今天的雾霾,以及倒掉的贪心官,高粱如果忽然冒出一首定场诗,我也许会喷饭,也许会木然,一定不会一个字一个字吧唧后面的推敲。
当高粱把他写下来,发在豆瓣上,那一切的阅读、理解和想象,就在我的车上、枕上、厕上顺理成章地发生了。
罗永浩前两天说,现在,视频的接受度还是最强的,劝大象公会的黄章晋多出来做视频。
是啊,老罗说得对,因为他是大象公会的投资人。
但是,作为一个文化人,写作和演讲,完完全全是两回事。
哪怕是用纸笔写作还是用电脑写作,都是两回事。甚至连用台式机写作,还是用手机写作,也是两回事。
媒介决定信息。
这就是在这样一个没人看书的年代,还有人坚持写作的原因吧。就像宋词的年代还有人写唐诗,唐诗的年代还有人写楚辞。
文人的任性,就是按照自己的方式去表达。
文人的风骨,就是不甘心仅仅拉一拉刷新,点几个赞,发些不知所云的表情。
文人是信息的制造者。
《全唐诗》近5万首,写的最多的,是离别和相思。因为没有高铁,离别会很久,因为没有手机,相思不得说,只能化作笔尖愁。
十几公里的地铁,大家坐在一起,你却在唐顿庄园,我却在国土安全。北京的人越来越多,属于北京的心却越来越少,心在某处,只是不在这个地方。
心与心之间,全靠微信相见,只是这种相见,短到一张图、一句话,更短到一个赞,只看到你的名字,脑海里几年前那张模糊的身影还没下载完,就已经滑到了下一屏。
于是孤独的人,终于无法忍受日复一日的闷骚,写一篇长文,甚至写一本书,跨越时间和空间,跨越微信的短暂,结结实实地与你见面详谈。
活了32年,终于理解了3个字--不一定。
确定只存在于思想之中,现实中所有的事情,都无法百分之百地摆脱不确定性的干扰,而确定性,只要这一丝丝不确定,就足够化为乌有。
于是,每个人,每一天,每件事,其实都在赌,只不过那些在澳门的,是去赴一场别人设置的赌局,而我们,是坐在上帝为我们摆下的赌桌前。
这张赌桌前有两种人,一种是坐着的,一种是站着的,坐着的在下注、收获或者失去,站着的,在看。
谁都知道光看不练,是最没出息的,可惜,大部分人都在看。
因为在上帝的赌局前,坐下来,是要勇气的。
我想说的是,每个作者都希望成名,哪怕仅仅是作品成名。然而,成名与否,得等到上帝翻开最后一张底牌,可惜我们不知道他什么时候翻,更不知道他的底牌是什么。
赌徒都知道,结果揭晓之前,结果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你坐下来,下了注。
高粱写了一本书,让自己成为了跟上帝平起平坐的人。
《无常》读后感 篇6
我没有想到这本小说可以让我有如此之大的感触和感动。在读书的过程中,我哭了两次,一次是我喜爱的有庆的死,一次是可爱的苦根的离去。在书中,我最喜欢这两个人物,他们感觉真的像我似曾相识的弟弟,是那样鲜明,真实,也是那么可爱。而他们的离去都非常的突然,可以说书里几乎每一个人的死都是霎那间的事,让作为读者的我措手不及。余华塑造了这些人物,让他们与我建立了感情,可就在这时,他突然把他们带走,没有一点预告和准备。然后用福贵的一生告诉我来日并不方长,人生就是这样,走到最后只剩自己。这让我想起了我第一次对死亡的思考。曾经,我不懂离去代表什么,死这个字离我很遥远,虽然我很早就接触到了死亡,因为我的爷爷奶奶在我很小的时候就去世了,在老家,在父母和其他长辈的操持下,我经历过两次自家的葬礼,在农村叫摆席。大人们忙碌的接待每一位来宾,还有一些请来的大师唱着我不太明白的歌,爷爷奶奶的照片被放在中间,我磕头跪着和众人一样哭,之后棺材落土,不久就有了我们每年回去祭拜的小土包。活着的人在外头,爷爷奶奶在里头。所以死亡对我来说就是一种仪式,因此我从来没有真正的理解死是什么,它到底意味着什么。所以自然也不觉得可怕和悲凉。三年前的一天,我知道了我父亲最好的朋友离开了我们,并且这今后永远都见不了这个人时,我才开始认真思考这个话题,也正式去看待人的一生。这是自我懂事以来,第一次身边的人因为意外突然离开我的生活,我当时整个人很震惊,我不愿意选择相信这是一个事实,并在之后的一段时间里一直觉得这只是一场梦。但我当然知道这不是梦,只是我不愿意相信这是真的。我逃避,是因为我不想看清生命的本质,不想承认生命的渺小和脆弱,因为我觉着残忍。昨天还与你有说有笑的人,怎么突然之间就永远不再相见了呢?可是老天不听你的抱怨,即使你很困惑,你也要知道生活毕竟不是个游戏,出局的人没有复活的机会,而活着的人还要留下来继续前行,继续赶路。难过,悲痛,那怎么办呢,你还得活着。就如福贵一样。活着。
书里有一个小的片段令我印象深刻:二喜和凤霞回到家里告诉福贵和家珍凤霞有了孩子,一家人很是开心,做了好吃的都坐到了床上,大家开始说都没想到日子会是今天这番模样,在经历了这么多,一家人能开心的一起坐在一起吃饭,还有未出世的宝宝,要是他们的家人还活着该多好,他们活着,就可以看到如今活着的人的幸福生活。“四个人越哭越伤心”,读到这个情景,我很难过。因为这些场景是真实的,是每一个活着的人对死去的人的思念。尽管大家平时都很坚强的面对着生活,都不提伤心处,但那不代表人们心里不痛。有那么一瞬间,有那么一刻可以缅怀自己死去的亲人,放下面上的坚强,露出内心的脆弱,我想也是幸福的。
当凤霞难产死了的时候,福贵说”我的一双儿女就这样都去了,到了这种时候想哭都没有了眼泪。” 字里行间,读到的是生活,是生而为人必须面对的,因为人生毕竟是自己的旅途,在此期间,有人上车有人下车,有人给我们带来欢乐,有人带来痛苦,不管怎样,我明白总有一天,我们会和所有的人说再见,所以我说活着,就是要珍惜当下,把每一天当最后一天来过,在今天,把你想说的话说给那个人听,把你想做的事都做了,不要后悔,因为这样,即使生命无常,我也无悔。不用难过,不用悲伤,因为从出生的那一天,从来到世界的那一刻,我们就已经同上天签订了协约,他带给我们生命,带给我们在世上的欢乐,而我们,也必须答应他,我们会遵守生活的规则,即使难过,也依旧要好好活着。就算生命走到最后,只剩下我一个人,我也要好好活着。
我特别喜欢描写生活在土地上的普通老百姓的故事,因为我觉得真实,朴素。不管是路遥的《平凡的世界》,还是《人生》,再到余华的《活着》,这些故事都牵动着我的心。就是因为这些人物这些描写太过于真实,让我感悟到了生命的气息,因为朴实,所以觉得真实活过,真实存在。
《活着》这本书通过福贵的故事,毫不留情的揭露了生活的本质,既残忍,也是事实。既无奈,也无法,所以就像有一句话说的“真正的勇士是在看清生活的本质后依然热爱生活。” 既定的事实我们要遵守,同时我们要好好活在当下,想做什么就要鼓足勇气去做,想爱的人就要尽力去爱去珍惜,我想这些就是我读出来的东西。
